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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书范文1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房产公证书范文2
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_________准备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4:代为办理银行放款手续及贷款资金的划转,解冻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房屋过户委托书,尤其是房屋产权人为自然人的房屋授权委托书,一般都需要经过公证房产管理局才予以承认。因此,在办理房屋过户授权委托书之前最好到当地公证机关领取规范的授权委托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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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替代房产过户,有风险?
去年11月10日,买家宋某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位于越秀区的某物业,由于宋某为非广州市户口,社保缴纳年限还差4个月才满3年,暂无购房资格。于是,宋某与业主汤某协商:汤某在收齐房款120万元后,以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将物业交付宋某使用,待宋某具备购房资格再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对约定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次日,宋某向汤某支付全额房款,双方依约办理委托公证。
然而,今年初,汤某因投资失败,欠债连连,法院对其财产进行查封,由于上述物业仍登记在汤某名下,于是被一并查封。汤某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被宋某诉至法院。
近年来,以全权委托公证替代房产过户引发纠纷的例子很多。但是,还是有很多市民愿意这样做,为什么呢?据宏力君了解,其最主要的原因有三,第一是因为买家没有购房资格(最常见),第二就是买家为了降低税费,等待房产证满两年或五年,第三是卖家尚有房贷未还,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虽然,根据现有政策,业主将房屋处分的权利全部委托给买家,买家拿着全权委托公证书到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即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是,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产权的变更及转让,须在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未办理登记而仅办理了委托公证手续的,并不发生房屋产权变更及转让的效力。
房产公证书范文3
【办理房产证有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
需要公证的委托手续。以下是xx委托书栏目为您准备的委托书范本。
个人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_________准备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4:代为办理银行放款手续及贷款资金的划转,解冻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房产公证书范文4
【关键词】人工流产术;并发症
文章编号:1009-5519(2007)13-1958-01中图分类号:R169文献标识码:A
现将我院2005年1月~2006年12月期间人工流产术(人流术)所发生的并发症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2005年1月~2006年12月我院共行人流负压吸引术2 984例,其中静脉麻醉下无痛人流1 483例,占49.6%。年龄为16~48岁,其中,小于20岁299例,大于40岁132例。孕1次379例,4次以上691例;妊娠小于60天的2 299例,妊娠60~75天的685例;有高危因素(包括哺乳期子宫、疤痕子宫、子宫畸形、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其他不利因素)432例。
1.2研究方法:对人工流产中出现术中、术后并发症的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了解人工流产并发症的发生率,并发症与孕周及孕次的关系,无痛人流与非无痛人流并发症发生率的差异。
1.3统计学处理采用χ2检验。
2结果
2.1各种并发症的发生情况:2 984例行人流术的患者中,并发症的发生率为1.88%,其中发生人流不全36例,占1.21%,给予清宫处理;漏吸4例,占0.13%;宫腔粘连16例,占0.54%。在所有的并发症中,人流不全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并发症(P
2.2并发症与孕周的关系:妊娠小于60天的2 299病例中并发症的发生率为1.57%,大于60天的685例病例中并发症的发生率为2.92%。
2.3并发症与孕次的关系:初孕妇379例中并发症发生率0.5%,孕次大于2次2 605例中并发症发生率2%,两组比较P
2.4无痛人流术1 483中吸宫不全14例,占0.94%,漏吸1例,占0.06%,宫腔粘连11例占0.74%,无痛人流术宫腔粘连(11/1 483)发生率高于一般人流术宫腔粘连的发生率0.33%(5/1 501),无痛人流漏吸发生率低于普通人流漏吸的发生率0.2%(3/1 501)。
3讨论
人流负压吸引术指妊娠6~10周因疾病、防止先天畸形儿出生、遗传病和非法妊娠等原因而采取人工负压吸引终止妊娠的手术,是避孕失败的补救方法[1]。近几年,由于无痛人流的开展,减轻了受术者的痛苦,越来越多的女性(尤其是一些年轻未婚、未生育的女性)把人工流产作为一种避孕方法,导致人工流产数量逐年增加。椐卫生部1986年统计,每年大约1 300万人次的人工流产术[2]。2001年上海市报道在人工流产妇女中重复流产率44.1%。人工流产术一般在保证手术质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时并发症发生率很低,约为0.94%,但少数仍有可能发生并发症。本篇报道表明疤痕子宫、哺乳期子宫、畸形子宫、妊娠合并子宫肌瘤等高危因素的影响,孕次、孕龄的增加,导致人流并发症的发生率升高。
人流会导致各种近期和远期并发症,因此应该加强人工流产健康教育,正确认识无痛人流,规范医疗结构流产后服务[3],指导育龄妇女选择正确避孕方法,降低人工流产数量,从源头上降低人工流产并发症的发生。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执业机构的认定和监管力度,严防盈利为目的的非法行医和超诊疗范围服务,加强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规范手术操作,提高服务质量,从行业和技术上降低人工流产并发症的发生。加强医患沟通,科学的处理出现问题,降低危害程度,理智对待人工流产并发症的发生。杜绝隐瞒和拖延,从认识上降低人工流产并发症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乐杰.妇产科学[M].第六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398.
[2]罗洪君.人工流产的并发症及防治[J].黑龙江医学,2003, 27(2):118.
[3]程怡民.中国重复流产状况和规范化流产后服务的必要性[J].中国 实用妇科和产科杂志,2004,20(9):571.
房产公证书范文5
江苏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你处司公(90)第46号《关于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撤销继承权公证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承权公证书问题。由于被继承人何妙根的妻子沈云秀和女儿已经在公证处作了放弃继承权的真实意思表示,公证处为何妙根和沈云秀的四个儿子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真实合法,因此,对沈云秀放弃继承权的反悔不予支持,不能撤销继承权公证书。现何的四个儿子同意将何的遗产转归沈云秀一人所有,可由他们商得其各自配偶的同意后,将继承的房产赠与沈云秀,公证处可为他们办理赠与公证。
二、关于赠与公证书问题。赠与人沈云秀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四个儿子后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公证书,鉴于赠与公证后,当事人未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且未实际改变房产的占有使用,因此,可由赠与人发表一份变更原赠与的声明书,连同原赠与公证书一并交公证处存档。
三、关于析产协议公证书问题。公证处办理析产协议公证书并无错误,因此公证书不能撤销。但由于赠与人反悔后,经公证的析产协议内容发生了变化,可由原协议人共同发表协议书无效的声明,连同原公证书一并交公证处存档。
房产公证书范文6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