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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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议

投资建议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水利厅党组构建的治水思路,以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新要求,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投资对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协调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突出重点、严格程序、强化管理、保障效益。

二、编制原则和项目范围

2009年建议计划要坚持“保重点、保续建、保收尾”的原则,认真分析和深入研究本地区发展情况和需要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充分认识经济发展的趋势,在与水利发展“*”规划有机衔接的基础上,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编制2009年水利基建投资建议计划。项目范围主要包括:重点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堤防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血防工程和其它水利建设项目等。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另行报送,本次建议计划暂不包括。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投资计划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审批、计划编报和下达、管理等环节的责任制。

(二)优先安排续建项目,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对在建项目应认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是否按下达的建设内容实施,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准确核实剩余工程量和投资;新开工项目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前期工作要达到规定的深度和质量,对前期工作不完善的项目不予安排。

(三)申请列入2009年建议计划的项目,必须要有完善的前期工作,要注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上报的新开工项目,必须随上报文件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四)编制2009年建议计划必须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各单位可以参照2008年已落实的投资计划规模进行编制;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投资建议计划。

投资建议范文2

工作和被动收入

对于上班族来说,获得足够投资资本的途径就是从收入中省下钱,因此你最好能达到比较高的教育程度,这样选择的机会才可能更多,收入也会高一些,所以投资自己的教育和职业培训也非常重要。一个人如果总是在办公室掐时间工作8小时,下班立即回家,那他的事业很难取得成就。你也许会说工作和生活要平衡,但我觉得这种平衡应该是纵向平衡,不在于每天,而在于一生:有些时期你需要努力工作,有些时期你可以放松。努力工作,然后用存下的资本进行投资,用投资带来的收益过上想要的轻松生活,这才是个好选择。投资收益带来的就是被动收入,不用抽出太多时间和精力就能获得。

投资不等于投机

有资本进行投资时,你需要了解投资和投机的不同。

举个我自己的例子。1975年,我投资了一块地皮。那时我已经结婚并有了房子,购买这块地皮完全是为了挣钱。18个月后,我卖掉了它,虽然也挣了不少钱,但现在看来,那次我犯了3个错误。现在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也许你能从中得到启发。

首先,这是没有收入的投资。我买的是地皮,没有任何建筑,这也意味着没有租金之类的收入,事实上这并不是真正的房地产投资。其次,我没有借款。如果借钱买这块地皮,收益就会翻倍。最后,我急着卖掉了它。最近有人告诉我,现在那块地的价格是我出手时的40多倍。我当初真不应该急着出售,把地皮换成了钱,但那些钱是怎么花掉的,我早不记得了。因此,我现在的投资准则之一就是要放长线钓大鱼。

投机和投资之间最重要的区别是购买的资产会不会产生收入。只有3种资产类型可以产生收入:第一种是各类股票或股份,它通过企业盈利产生收入;第二种是产生收入的房地产,不管是住宅还是商用,租金是其主要收入;第三种是存款,银行短期存款、公司或政府的长期债券。

投资是为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获得比较持续稳定的收入,而投机是为了赚取差价。当然,你可能会时不时地做黄金或货币的买卖,但你的大部分钱都应该用于投资。相信我,相比投机,投资的风险更低,收益更高。

价值投资者的做法

价值投资者的做法是,寻找一个有前景,而且买价合理的公司,如果是股价低,但前景好的公司就更好了。如何判断一个公司是否有前景?怎么才能知道什么价格才算合理?答案是需要做一个基本面分析。

基本面分析的意思是从质量和数字两方面来分析一个公司。质量分析是看公司的产业、商业模式及管理,而数字分析是看财务。我们可以分析很多,但最重要的是衡量公司的利润和成本比率。

价值投资总是和股票相关,但其准则和房地产及债券的准则一样。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投资,价值投资者都会问:相对于我投入的成本,我得到的收益合理吗?

在决定应该出多少钱来购买一项特定投资时,你需要考虑两个因素:这项投资收入的持久性和安全性。比如,政府的债券会比一些公司的债券要贵,但同理,你之所以忍受较低的收益率,是因为你知道它的收入会相对稳定而持久。

当市场有起伏时,怎么办

你肯定会经历投资低回报和高回报的上下起伏,这些都是市场被低估或被高估时期的必然。当投资收益很低时,股市是高价的,经济泡沫正在增大。这时,你应该退出来,等待市场恢复到理性状态(虽然等待的时间可能会很长,但总是会等到的)。而当投资收益很高时,价格是低廉的,这时应该买进。

我是一个价值投资者,非常注重一项投资的潜在价值。对我来说,时机只是一个充分条件,而价值才是必要条件。因此我宁可花钱购买潜在价值比实际价格高的投资,等待市场恢复过来。有时可能会等上几个月甚至几年,但只要买的是有价值的,对我来说就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最后我终究能找到低投入、高回报的投资,比如好的房地产或收入稳定的公司股票低价出售,那才是一个价值投资者真正想要的。

要有自己的投资准则

虽然我不想承认,但实际上成功的投资是没有捷径的,如果有人为你提供稳赚的方法或者严重超出正常范围的高额回报,你一定要小心。

决定回报率和波动率最重要的因素是资产分配,也就是投资中的股票、房产、债券和存款投资的相对比例,合理分配这些资产是投资的第一步。在此之前,我认为先弄清楚你属于哪种投资者十分关键,这样你才能知道制定什么样的投资策略。

拿我来说,我一直是比较积极的投资者,不喜欢简单地设定资产分配,我更倾向于情况有变时及时地自动调整。当然,如果你不想成为积极的投资者,那也没关系,你可以做一个消极的投资者,赚取一般水平的收益,实际上,这样的收益也不低。我建议你尽早决定是要做保守型还是进攻型的投资者,然后从一而终。

投资建议范文3

建 议 书

一、项目背景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育着占世界22%的人口,土地资源十分宝贵,城乡建设的迅猛发展需要大量的墙体材料,而传统墙体材料——实心粘土砖需大量占地取土,与土地资源严重缺乏形成了显明的对比,为此,国务院办公厅[1999]72号文件,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建材局建住房[1999]295号文件明确规定:自2000年6月1日起,在全国170个城市住宅建设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从保护土地,节约燃料,改善环境,造福子孙这一角度出发,用新型建材代替实心粘土砖,已成为我国建材行业的发展方向,沿用了几千年的“秦砖汉瓦”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目前新型墙体材料主要包括: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实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舒乐舍板,加层彩板等。混凝土空心砌块是国际上成熟的建材产品,国外已有近百年的使用历史,我国也有20年的推广历程,该产品以其过硬的技术指标、合理的价位在建筑市场上赢得了一席之地,被建设部门列为在全国范围内优先推广的建材产品,目前,我国已制定出完整的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施工规范。

二、产品市场需求分析

根据有关资料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国粘土砖的年产量已达到7000亿块,约合10.29亿立方米,而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的年产量只有0.37亿立方米,相当于粘土砖产量的3.6%。我国已有170多个大中城市决定在2003年6月30日前完全用新型墙体材料取代粘土砖,各省、市、区都先后出台了限期禁止使用粘土砖的政令,但由于新型墙体材料一时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禁实”规定只好暂向后推迟执行,但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最迟不得超过2007年年底,必须达到“禁实”目标。

经验和实践告诉我们,采用混凝土空心砌块建筑具有许多优势:

(一)空心砌块与粘土砖的传统湿法施工相同,采用砂浆粘合,根据砌块强度大小,砂浆配比的参数采用m5和m7.5混合砂浆或水泥砂浆,施工方容易接受。

(二)空心砌块的施工简便,不仅能降低劳动强度,缩短工期,提高工效15%—30%,而且可使墙体的抗震性能提高2—3倍。

(三)由于砌块空心率达20—50%,墙体自重可减轻10—30%。

(四)使用空心砌块代替粘土砖不仅可以保护耕地,而且可使能耗降低70%以上。

(五)使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房,墙体总重量较砖混结构轻15%以上,房屋使用面积增加3—10%,而建筑周期又较砖混结构缩短20%,建筑总成本可以下降15%。

(六)防碱防潮,混凝土材料不怕碱蚀,形成小防水坝空心结构,潮入不到内墙面;建筑施工不受季节影响;隔音保温,减轻外界噪音的干扰,冬暖夏凉。

空心砌块与其它建材相比,在材质、功能等方面都有独到之处,它既有粘土砖的低廉价格,又具备粘土砖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是取代粘土砖的最佳产品。“墙改”、“禁实”风暴现已席卷全国,形势喜人,目前急待解决的是千方百计扩大产品生产能力,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迅速膨胀的市场需求。

三、项目建设方案及投资规模

(一)项目建设方案

1、生产能力:按照年产2.4 万立方米设计;

2、占地面积:约15 亩,其中生产车间200平方米;原材料及物件库400平方米;成品堆放场地4300平方米;办公及后勤用房80平方米;

3、生产工人:21人;

4、项目建设周期:3个月。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需人民币 70万元,其中:

1、固定资产投资45 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进、土地租赁、生产车间、库房建设;

2、流动资金投资25万元;

3、资金筹措:自筹

四、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充足的原材料:混凝土空心砌块的生产原料主要是工业废渣,包括粉煤灰、工业矿渣、煤矸石、建筑垃圾、石粉、碎石、陶粒、珍珠岩、沙子和少量水泥(根据强度要求不同,原料也就不同,水泥混用量一般在10%—20%不等)。生产企业可根据当地原料来源不同,进行不同的配比。

技术优势:混凝土空心砌块生产工艺过程为:配料——加水搅拌——输送——压制振动成型——脱模——搬运——养护——检验——产品出厂。

从上述过程可以看出,产品工艺较为简便,技术复杂程度较低。目前该产品较为普遍采用的是“JFS”激发技术,采用该技术不仅可以大量利用当地及须解决的废弃资源,而且产品性能稳定。

生产经营优势:该项目法人曾有10余年生产经营历史,完全掌握了该产品的生产技术,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

五、经济效益分析

以单线投资为例:用地面积15亩,年产空心砌块2.4万m3(两班制日产100 m3,年生产240天),出厂价118元/ m3。

1、成本核算

序号

成本项目

金额 (万元)

备注

1

原材料费

180

75元/ m3(生产1 m3砌块所有原材料成本)

2

工人工资

15.2

21人两班制,承包管理,折算工资为900/月/人

3

水电费

6.6

平均每立方2.5元

4

设备折旧

2.5

设备按10年折旧

5

模具及托板折旧

2.1

模具6000元/套,1套/年,托板12元/块,2500块按二年折旧

6

厂房及场地摊销

1

年租赁费2.5万元计算

7

开办费

0.5

——

8

不可预见的费用

1

——

9

销售费用

2

——

10

管理费用

2

——

11

合计

212.9

88.7元/ m3(每m3砌块的综合成本)

说明:区域物价不同及配比强度等级不同,成本价有所差异。2、年效益分析

序号

项目

指标

备注

1

年产销量(万立方米)

2.4

——

2

出厂价(元/立方米)

118

参考售价

3

总销售收入(万元)

283.2

产销量×出厂价

4

总成本(万元)

212.9

见上表

5

年利润(万元)

70.3

总销售收入-总成本

6

增值税(万元)

增值税即征即退

7

纯利润(万元)

70.3

——

3、相关分析

序号

项目

指标

备注

1

利润率

25

纯利润÷总销售收入

2

投资收益率(%)

100.4

纯利润÷投资总额

3

投资回收期(月)

8

(固定资产投资÷纯利润)×12

4

盈亏平衡点(m3)

投资建议范文4

中资机构国际金融投资失利的主要原因中国企业进行国际金融投资时出现的“贵买贱卖”现象,教训深刻,需要我们认真反思。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但根本原因还是中国企业刚开始涉足国际金融市场,把握国际金融市场走势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国内也缺乏相关的国际投资顾问服务。总的来说,主要原因如下:国外投行垄断金融市场话语权和定价权国外投行在购买我国的金融股权之前,大肆唱空中资银行和中国股市。2002年12月,高盛研究报告,认为中国银行系统不良贷款率接近40%,为亚洲最差。

2003年上半年,英国《金融时报》、高盛、穆迪和里昂证券纷纷对中国银行系统进行警告,认为其中最大风险是不良贷款,处理不好会毁坏经济改革成果,众口一词在国际国内造势贬低中国银行业。随后,国外金融机构抓住中资银行急于改革脱困心理,压价收购。高盛在2003年5月的《中国银行业的风险与出路》报告中,认为中国国有银行的唯一出路是国家进行财政注资,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海外上市。这为国际投行攫取中国银行海外上市的巨额承销费和低廉股权打下基础,高盛甚至亲自组织银团收购工行的股权。可见,外资机构能够以较低的代价、较佳的时机获得中资银行的股权,相当程度上归功于其入股前贬低的舆论准备和随后上市承销的定价垄断。

国外评级公司滥用评级2003年底,正值我国银行谋求重组上市之际,标准普尔等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宣布维持其10年来对中国信用评级的BBB级,即“可投资级”中的最低档,还将中国13家中资银行的信用级别评为不具备投资价值的“垃圾等级”。这使得外资银行在与中资银行进行股权交易谈判时易于压低价格。近年来,这些评级公司纷纷遭到有识之士的批评,认为它们在危机前缺乏预警能力,危机来临时落井下石,对金融危机负有推波助澜责任。在这次美国次贷危机中,这些评级公司将部分集合债务凭证(CDO)赋予最高信用等级AAA,却不评估其流动性风险和波动性风险,是包括中资银行在内的投资者遭受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中资机构国际金融市场分析能力和经验不足在进行套期保值管理时,中资企业对标的资产价格走势判断不够准确。中信泰富在其可累积澳元期权亏损交易中,除了套期保值超过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外,根本原因是对澳元汇率走势分析不准确,在澳元屡创新高的高位水平继续进行做多交易。国航和东航的航油套保亏损也与其对油价高位回调风险估计不足,在油价历史高位情况下继续进行做多交易有关。在进行股权投资时,中资企业和机构对国际经济周期和股市走势认识有误差。中资企业和机构进行大笔股权投资多发生于2007年和2008年,时值美国爆发金融危机,国际经济开始下滑,国际股市正在多年来高位待调整,欧元和英镑兑美元汇率也处于多年来的高位待调整水平。

在出售股权时,中资银行对股权的估值定价不太合理。例如,在国有银行重组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过程中,中资银行对相关股份的溢价因素考虑不够。首先,中资银行属于高增长股,而非发达国家的低增长股,应享有较高的估值。其次,中资银行持有的资产绝大比例是人民币资产,而人民币在2005年前后存在较强的升值预期,中资银行股价应该享有升值溢价。最后,对期权的时间价值和波动价值认识不足,给予了国外战略投资者较多的增持期权。世界银行在2007年5月份的《中国经济季报》中就明确指出,中国银行股被“贱卖”问题并不在上市环节,而是在此前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股权出售定价上。另外,中资企业还缺乏国际金融投资分析经验和衍生产品风险管理和定价能力。在进行国际投资时,中资企业过度依赖评级公司的信用评级和国外投行的研究报告;在进行套期保值时,中资企业在套期保值衍生工具定价时就已经亏损了。

国内缺乏为中国企业和投资者服务的投资顾问油价等标的资产价格走势不仅受供求因素影响,还受外汇、全球经济、市场流动性和投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中资企业国际投资管理力量还比较弱,难以对此全面把握。在中国企业和机构内部尚未培养起来足够的国际金融市场人才的情况下,外部存在能为其提供咨询服务的投资顾问便非常重要。但是,目前国内尚缺乏这样专业的机构或公司。

投资建议范文5

    影响建设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从投资决策的做出到施工图的设计,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对投资的影响程度逐渐减小,因此,要控制投资,重点应放在设计阶段的前期。但是,目前很多项目把主要精力集中于施工阶段,即审核施工图预算、工程价款结算,而忽视了前期投资控制不合理的局面。

    1.1建筑承包市场的问题

    建筑市场权力寻租、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地方保护现象严重。建筑企业往往不是凭实力、信誉夺标,而是比“手段”,招标制度有名无实。建筑市场劣者不死、强者不胜,严重影响投资效率。

    1.2开发商主体市场的问题

    开发商在投资控制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在投资控制中起到关键的作用,这就使得业主的控制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从而影响了投资的有效控制。在设计方面,由于开发商不熟悉土建,不能有效监督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设计单位受到的国家或地方建设管理部门的监督也很薄弱,条例不健全导致定额数据不准确。在与承包商的关系方面,大量的投资来自于国家或地方政府,业主自身产权约束不严格,相关负责人面对金钱的诱惑,没有把投资收益最大化目标放在首位。在招投标方面,过程受到政府部门的干预,开发商不能择优而录承包商。

    2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对策研究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投资失控问题,必须要对建设体制、建筑业体制、企业体制等进行综合改革。具体如下:

    2.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政企分开,科学管理为特征,核心是产权清晰,就是清晰界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产权。在一个竞争的市场当中,清晰界定的产权更便于自由交易,资本自由流动,资源实现有效配置。一套科学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助于提高设计单位的设计的效率、有助于确立为业主着想的设计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可以使建设承包单位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规范的企业行为可以提高施工项目管理效率,提高整个建筑行业的素质,提高建设资金的利用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可以改善业主负责制存在的委托—不确定性的弊端,从源头上遏制寻租的产生,迫使建设单位更多的关注投资效率。

    2.2严格规范招投标招投标制度是建筑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通过合理的招投标程序和办法,既可以避免出现逆向选择,规范各种交易行为,同时也可以在总体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然而我国的招投标市场存在许多诸如规避招标、肢解发包、黑白合同、串标、围标、监管无力、政府干预等问题。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首先是招投标制度法规的完善和监督执法力度的强化,其次是信用体制的建设和媒体披露信息自由,第三是政府观念的转变,要树立为市场提供方便的指导思想,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和改善工作效能,给招投标活动一个合理的平台。而且有形市场不仅仅包括招投标,其他比如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材采购、都可以纳入有形市场来公开交易,从而使建设资金的利用透明化,有利于投资的控制。

    2.3规范各方行为,加强自身管理

    在工程建设市场中,勘察设计、承包施工、投资开发是主角,其中投资开发方是核心,投资的有效控制不仅在于三者各自加强自身的管理,同时也需要三者之间管理的合理互动与协调。笔者认为,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可以运用控制论原理,把整个投资控制的过程看作如下图所示的控制回路,三方在这个回路中,互相制约,互相协调,实现对投资主动的有效的控制。要使该回路起到控制作用,必须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为了避免信息的不对称,需要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以使得合适的设计与施工单位被分配到合适的工程项目上;第二,确定总目标、分目标与细目标的目标值,以作为比较和控制的依据;第三,为了促进各方参与者积极进行信息交流,需要一个合理的建设流程,以确定实现各目标的措施,收集汇总各种费用数据和干扰因素,及时做出调整措施,并做出对费用支出的预测。这就需要市场、政府、企业共同努力,建立制度。设计单位应加强对前期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对于投资开发方的要求、用地规划、基地及其周边条件要有清晰认识,掌握各种资料和数据,以免造成“摸石头过河,走一步算一步”的状况,破坏了设计程序的逻辑性和合理性,造成项目投资上的浪费。为此,首先要加强与施工单位的交流合作,充分听取施工单位的意见,避免设计方案与施工技术脱节,同时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与管理,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案。其次,推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明确各等级的职业资格所能承担的设计内容、设计范围和设计权限,一定的项目必须有一定资格的人设计。第

投资建议范文6

一、我国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演变

我国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经历了一个管制程度由紧到松、覆盖范围由小到大、投资方式由简到繁、投资主体由少到多的演变过程,归纳起来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1979~2001年,相关外汇管理法规陆续实施,对外投资外汇管理体制初步建立。1979年8月,国务院颁布改革措施,明确规定“允许出国办企业”,但须一律报请国务院审批。1983 年,国务院授权原外经贸部为在境外开设合资经营企业审批和管理归口部门,原外经贸部据此于 1984年5月了《关于在国外和港澳地区举办非贸易性合资经营企业审批权限和原则的通知》,1985年2月又制定了《关于在国外开设非贸易性合资经营企业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试行)》,初步实现由个案审批向规范性审批的转变,形成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管理体制的雏形。1989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并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拟在境外投资的企业,在向国家主管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审批事项前,应该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证明,由外汇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1990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境外投资相关细则进一步明确,对外投资外汇管理体制初步建立。

2.2002~2005年,投资资金来源及后续融资管理逐渐放松,对外投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2002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对企业境外投资采取了积极的政策支持。每年给予试点地区一定的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在额度内允许投资主体购汇境外投资,优先支持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项目用汇。2003 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取消了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等两项行政审批,放宽了企业购汇对外投资的限制并且简化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审批手续。2004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中外资跨国公司调剂区域、全球外汇资金,外汇资金境内运营可以通过自身财务公司进行,也可以由境内成员企业相互之间通过银行委托放款的方式进行,境内外汇资金境外运营可以通过自身财务公司进行,也可以由境内成员公司委托境内银行向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放款。2005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部分地区开展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推广至全国,同时增加境外投资用汇总额度,各地外汇分局对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查权限从300 万美元提高至1000万美元。当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调整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的管理方式,将境内外汇指定银行为我国境外投资企业融资提供对外担保的管理方式由逐笔审批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将实施对外担保余额管理的银行范围由个别银行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将可接受境内担保的政策受益范围由境外中资企业扩大到所有境内机构的境外投资企业,积极解决境外投资企业海外融资难问题。

3.2006年至今,管理方式持续改进,融资渠道继续拓宽,对外投资外汇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2006 年 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取消境外投资购汇额度规模限制,并有效地破解了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前期费用的资金需求难题。2008年8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又简化了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行政审批,增设境外主体在境内筹资、境内主体对境外证券投资和衍生产品交易、境内主体对外提供商业贷款等交易项目的管理原则,境外投资管理法规依据的权威性进一步提升。为适应新形势下企业“走出去”的要求,2009年 8 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实施《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和《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整合了近年来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措施,结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和程序进行了简化和规范,提高了境内机构的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地拓宽了境外企业后续融资渠道,促进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2010年以来,为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支持企业“走出去”,人民银行以个案审批的方式开展了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个案试点。2010 年11 月,新疆率先开展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到2011年2月,各试点地区共办理人民币跨境投融资金额超过1133亿元。2011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对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进行了规范,进一步便利了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标志着人民币计价进行海外直接投资正式启动。

二、我国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境外投资管理职能分割,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尚显不足。一是管理职能分割,管理效率较为低下。目前,对境外投资的管理涉及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以及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多个职能部门,审批手续相对繁琐,影响了对外投资管理的效率。二是信息资源难以共享,监管合力不足。涉外管理部门未建立统一协调的协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管理侧重与职责范围分别设计开发应用系统,但针对同一主体不同业务内容与环节的管理资源与数据信息无法共享,降低了境外投资管理的整体质量和工作效率。

2.境外投资管理政策尚存漏洞,部分操作环节有待改进。一是部分境外投资企业游离于监管之外,境外投资管理尚存漏洞。由于历史原因,未经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审批或登记,而通过截留出口货款、境外设立办事处转为投资企业、实物投资、人民币投资等方式事实存在的境外投资企业,尚未纳入境外直接投资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这些境外投资企业长期游离于有效监管之外,造成境外投资统计数据失真,影响了国家对境外投资企业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二是部分政策规定在操作环节上有待改进。比如,银行办理境外投资资金汇出时对已汇出前期费用的扣减存在操作缺陷。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时,应扣减已汇出的前期费用金额,但在实际操作中,如若企业已汇出前期费用并非在该行办理,也未对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否在相关业务系统中从直接投资资金总额中扣减,则银行对费用扣减缺乏有效审核手段,容易导致汇出资金超出规模限制。再比如,境内企业将境外直接投资股权转让给其他境内机构的实际操作程序不够完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要求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境内机构的,相关资金应在境内以人民币支付,股权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分别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或注销手续,未要求股权受让方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股权出让方相应变更或注销操作进行审核,容易导致同一投资事项的重复登记。三是对境外直接投资非外汇出资缺少监管手段。政策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出资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规定,但对非外汇出资缺少明确规范措施,特别是实物与无形资产出资,导致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能无法全面掌握境外直接投资情况。

3.境外投资行为缺少规划,后续支持与服务力度不够。一是投资主体对“走出去”政策的研究不足,投资行为缺少规划。多数企业缺乏前期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对复杂的国际竞争风险缺乏深入透视和理性研究,在不具备境外发展实力条件的情况下盲目投资,投资带有相当的偶然性和随意性,投资主体对境外企业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管理水平较低,特别在财务管理方面漏洞较多,外汇投资资金潜在风险较大。二是境外投资资金的后续支持与服务力度不足。尽管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了关于向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商业贷款或融资性担保以及境外放款的相关规定,对境内机构境外投资的融资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无论是放款还是贷款、担保都对境内主体的实力和资质有着较高要求,仍有较多投资主体在境外投资中面临融资困难,制约其进一步发展。

4.境外投资资金流动难以监管,事后监测分析质效不佳。一是在当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境外直接投资登记手续相对简化,资金汇出放至银行办理,投资者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难以把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于境内企业经营规模、投资可行性以及境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资金需求大小缺乏有效控制,投资企业可以故意夸大投资规模,将异常资金借助投资渠道汇出境外。二是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缺乏一套完整且行之有效的境外投资监管手段,难以有效掌握企业“走出去”的后续经营、资金使用、盈亏状况等情况,境内机构及其境外分支机构可以视境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通过关联交易随时调节资金跨境流动的方向和节奏,从而对我国国际收支平衡带来冲击。三是目前在对外直接投资管理中,普遍存在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现象,有关统计、监测与分析评估水平低下。每年一度的境外投资联合年检中,境内机构所提供的年检资料仍流于形式,无法对境内机构的境外投资情况准确获知,不能有效地发挥对企业的监管作用。

5.个人境外投资管理问题亟待研究,具体操作需要明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为境内个人境外直接投资预留了政策空间,但迄今仍未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及操作规程。随着涉外经济的不断发展,受境外资源、环境、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吸引,境内个人到境外进行直接投资具有需求强烈。按照现行管理架构,个人境外投资必须通过在境内成立企业或其他方式进行,但这样增加了投资主体交易成本,政策限制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境内个人通过其他非正常渠道从事实体投资经营活动,增加了外汇管理难度,也不利于“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完善境外直接投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1.加强部门管理协作,共享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针对目前我国境外投资管理中的多头管理及信息不共享的现状,建议由商务部会同工商、税务、统计、外汇管理等对外投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联合发文,实施统一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内容涵盖项目审批、汇兑、税收、融资、统计、监督等各方面,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建立各部门之间的统一协调管理体系。加强商务部门“直接投资管理系统”与外汇管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其他部门信息系统对接的可行性研究,共享监管资源,提高管理效果。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政策法规的操作性,便于企业了解掌握境外投资政策,降低政策制定和实际执行成本。

2.加强境外投资政策引导,促进境外投资健康发展。充分借鉴国际上促进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政策上加以引导和鼓励,资金上加以支持和帮助,为有能力有投资前景的企业境外投资提供更广泛的国内配套政策便利与相应的资金支持,成立专门的推进机构,为企业提供投资区位咨询、法律事务咨询、投资目的地产业结构咨询等多元化、多层次的信息服务,让真正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后“站得稳”、“走得远”。

3.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堵塞外汇管理漏洞。完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对当前已事实存在的境外投资企业进行补办登记、批准手续,将所有境外投资企业纳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对境外投资前期费用扣减的操作环节,改进相关系统操作功能,及时对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前期费用在投资资金总额中作相应扣减,并实现银行机构的系统信息共享,确保投资资金的汇出符合投资规模要求。进一步改进境外企业股权转让的审核程序。对于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境内机构的情形,应要求股权受让方在办理新的外汇登记时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股权出让方的注销或变更书面材料,以便于股权受让方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登记,防止形成对境外同一机构直接投资的重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