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规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卫生法规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卫生法规

卫生法规范文1

[中图分类号] R197.1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9―6019―(2010)05―87―02

我国现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后称《条例》和《细则》)已实施20多年。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条例》及《细则》已不适应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现就《条例》及《细则》存在的问题及其修订建议提出如下观点。

1监督执法主体

《条例》第10条规定“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这与《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相互矛盾。目前卫生防疫机构多数已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代,而行使公共场所监督执法权的是卫生监督所,造成实际执法主体与《条例》所指主体不一致。若一旦发生行政争议,出现行政复议与诉讼等,势必造成卫生监督所的被动局面。卫生监督所是根据2000年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成立的事业单位,并没有真正成为卫生行政机关。建议:修订《条例》,首先要明确卫生行政机关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的主体地位,其次进一步改革卫生监督所为卫生监督局,使其成为卫生行政机关的一部分,执行公共场所监督职责。

2公共场所概念

《条例》和《细则》均未对公共场所给予明确定义,《条例》第2条只是将公共场所分为7类28种。随着市场经济飞迅发展,现《条例》所规定28种外的各类新兴公共场所不断涌现。例如:网吧、健身房、按摩房、洗头洗脚房、溜冰场、证券交易所、婚纱影楼等。卫生监督部门对此无法可依,也无监测标准,这些新型公共场所常拒绝卫生监督。然而这些场所与《条例》规定的28种在性质上有共同点,即:在一定时间内接纳的人数较多、人群流动性大、组成复杂,容易受到物理、化学、生物因素的不良影响等。建议:对公共场所的概念作一原则性表述,同时又就对象一一予以归类,包括新出现的公共场所,这样既可防止出现监管空档,又可避免卫生行政部门层层请示释疑和其它不必要的司法纠纷。

3卫生行政处罚

卫生法规范文2

案例教学法是根据教学目标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选择典型案例并以恰当的形式提供给学生,把学生带入一个特定情境中,在教师的指引下由学生自己依靠其知识结构和背景,在这种案例情境中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并形成技能技巧的一种教学方法。卫生法律法规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应用性都很强的学科,是中职学生的必修课程,但是,由于卫生法律法规的理论抽象难懂、枯燥乏味,学生缺乏学习兴趣,使卫生法律法规的教学不能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为提高卫生法律法规教学效果,笔者在卫生法律法规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将我校2009级中职护理专业的128名学生以班为单位分成实验组和对照组各64名,全部为女生,年龄均在18~19岁。学生对本研究均知情同意,自愿参与。两组学生在年龄、性别、入学成绩方面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2.1教学方法两组学生由同一教师授课,教学内容、学时、进度、问卷和测试题均相同。对照组采用传统教学法,即按教材内容顺序安排讲授,以教师讲授为主,中间加以提问,最后教师给予归纳总结。实验组采用案例教学法,即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课前先准备典型案例资料,不以教师讲授为主,采用以问题为基础的小组讨论形式,讨论后分组发言,提出本组的见解,最后教师给予点评总结及课后案例分析练习。具体教学方法如下:(1)案例准备:教师根据不同章节的具体内容、教学大纲、教学目标、学生的特点和知识经验,通过多媒体技术精心准备1~2份案例资料,并根据教学大纲提出相应的问题及思考题。问题及思考题要有一定的启发性和诱导性,这样有利于激发学生思考、讨论、深化所学知识;(2)课堂实施:在每一章节理论讲授结束以后,引入病例讨论,教师先用多媒体课件展示案例的背景和发生情况,让学生熟悉案例,了解相关的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然后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例资料,让学生面对活生生的案例展开讨论,各抒己见,小组分析问题得出结果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然后每组选派一名代表,阐述本组对该案例分析的结果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其他成员进行适当补充,最后,教师进行归纳讲评,完整准确地概括知识要点,帮助学生抓住重点、难点、主要解决的问题及如何运用所学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理论知识等;(3)课后案例分析练习:每次授课结束布置案例作业,作业是此次课堂提供的案例,要求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查阅资料,综合分析,独立完成。学生完成后交给教师进行批改,教师将批改作业的情况,反馈给学生。加深学生对所学过的卫生法律法规的记忆以及正确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1.2.2评价方法(1)成绩考核:教学结束后,采用自制的考核成绩调查表对两组学生进行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考核,两组学生采取同一时间、统一试卷进行闭卷考试。(2)教学效果满意度调查:课程结束后,采用自制的教学效果满意度调查表,对两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28份,回收128份,回收率100%。

1.2.3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1.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两组有显著性差异。

2结果(表略)

3讨论

卫生法规范文3

二、对违反纪律的的学生,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处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无后果者。

2、经常不遵守课堂、食堂、宿舍、会场、课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造成影响者。

3、一学期旷课一节课者。

4、考试舞弊,情节较轻者。

5、损坏公私财物,态度不好者。

6、受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者。

7、顶撞教师,不接受班主任批评教育者。

8、随意更改学校通知或乱写通知者。

9、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者。

10、无故不上课,在校园内逗留或在宿舍装病睡觉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者。

2、一学期旷课一天者。

3、考试舞弊,情节较重者。

4、破坏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影响,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5、扰乱课堂、食堂、宿舍、会场、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情节严重或耍笑起哄者。

6、在校外不遵守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尚不构成违法者。

7、受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8、不听门卫劝阻,未经校方同意晚自习后擅自外出学校者。

9、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留宿校外人员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一个月处分。

1、在校内打架,后果严重或影响极坏者。

2、一学期内旷课一天以上者。

3、偷盗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很坏影响者。

4、有较轻盗窃行为,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内者。

5、谩骂侮辱教师或校内工作人员者。

6、违反规定走进网吧、游戏厅等营业性场所者。

7、在校内吸烟、喝酒、赌博行为者。

8、受过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9、未经学校许可,在校外住宿,并造成极坏影响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处分。

1、持械打架或勾引校外人员到校打架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一月者。

3、有严重盗窃行为,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严重损坏,或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上者。

4、谈恋爱,影响很坏者。

5、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者。

6、煽动罢课、聚众闹事者。

7、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

8、男女无故串动宿舍,造成不良影响者。

9、受公安机关拘役以上处罚或治安处罚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七、处理学生,警告、记过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经政教处上报主管领导批准;留校察看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校委会审批;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八、凡对学生进行处分,其处分决定应张贴布告或大会公布,并装入学生档案,同时将错误情节通知家长。

卫生法规范文4

[关键词]卫生法学;中职教育;课程设置;医患纠纷;建议

健康是人类的首要福祉,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人类生命健康权益的提升,一方面,卫生知识及其研究成果的运用促进了许多法律法规的产生;另一方面,卫生科学的发展使得法律思想受到了影响和启迪,卫生法应运而生,逐渐从原有的法律体系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快速和不断加强的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主要特征,生态环境、卫生状况等关系到各国人民的生命健康,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独立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通过国家间的交流与合作才能让人类的生命健康得到保护,建立一个健全的全球卫生法律制度也就显得尤为迫切。对此,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已开设了这方面的教学课程和学术交流。

一、卫生法与卫生法学

卫生法是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权益并规范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医疗卫生相关的科学技术发展迅猛,新的医疗技术、药品临床应用、医疗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速度都非常快,随着卫生立法的涌现,卫生法学也就在此基础上作为一门新的独立的学科而产生。

二、《卫生法学》课程的地位与现状

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这一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新兴的部门法学,其内容包括法律基础、卫生法基础、公共卫生相关法律制度、卫生从业人员执业法律制度、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制度、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是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为例,考试大纲已将卫生法律法规列入考试内容,考点能力的要求也逐年有所提高,且将卫生法规融入卫生伦理学、医院管理制度等相关专业试题中考察。尽管认识到卫生法学知识的重要性,但实践当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中职医学院校的学生对资格考试中因卫生法规部分所占考查分值比重低而存在轻视现象;法制观念的落后使得许多中职医学院校仍没有开设《卫生法学》课程;部分中职医学院校开设《卫生法学》课程后未聘请专业法律教师深入讲授课程内容;《卫生法学》授课内容多局限于理论,教学方法落后,未深入探究与临床专业课程、法律实践相结合等。整体来看,当前卫生法学的教育远不足以跟紧临床执业法律知识的脚步。

三、《卫生法学》课程在中职医学院校开设的重要性

(一)卫生事业的发展需求

在现代医学的发展中面临着诸如公共卫生、市场经济、新旧知识更替、自然灾害等挑战,人类对于生命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需要法律机制来约束、规范卫生行为,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纳入到法治管理的轨道才能更好地协调卫生社会关系从而构建和谐社会。

(二)课堂教学对医学院校学生“依法行医”观念的养成至关重要

医疗行为具有慎独性,“慎独”出自《礼记•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其意为有道之人在无监督的独立工作环境下,不做利己损人之事。医疗行为者往往有相对独立的工作环境,故而慎独是对医疗服务者的一种较高的道德要求。在校阶段是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时期,通过《卫生法学》课程的学习,熟悉掌握医疗诊疗规范与常规,有助于增强学生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同,同时对医疗行为有更正确的认识,养成依法行医的观念。

(三)有助于医学院校学生对医疗纠纷的正确认识和处理

2012年3月23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一名男子因为对医生的治疗建议产生误解,为发泄不满闯入医生办公室,用刀砍向风湿免疫科的医务人员和实习学生,造成一死三伤。这一事件除了直接导致数位医生死伤以外,对广大医务人员和医学院校在校学生的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冲击。通过对卫生法的学习使得医学院校的学生能够对医疗纠纷有正确充分的认识,一方面可以改变学生对医疗纠纷的恐惧心理,另一方面有助于事后正确处理医疗纠纷。

四、对《卫生法学》课程开设和教学的建议

(一)开设相关课程

为了巩固《卫生法学》的课程地位,建议未开设《卫生法学》课程的中职医学院校重视其在临床医学教育中的作用,尽早开设相关课程;已开设《卫生法学》课程的中职医学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时,将《卫生法学》放置于基础专业课程的同等位置,适当增加理论与实践的学时。

(二)改革教学方法

一方面,在课堂教学中尽可能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以理论讲授为主,实践技能分析相结合,将网络、报纸中的新鲜案例引进课堂,采用讨论分析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实习阶段,就实习所在医院所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进行收集剖析,作为实结的一部分,究其原,探其果,充分认识医疗纠纷,进而寻求合理规避医疗纠纷的风险。

(三)改革教学内容

一方面,做好与执业资格考试相衔接、社会实践相衔接,有针对性地构建《卫生法学》授课体系。另一方面,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适当增加国外卫生法律制度的比较学习。毋庸置疑,我国目前卫生法立法并不完善,卫生法学研究还相对滞后。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医疗卫生法律体系完备发达,卫生法学已成为显学。通过学习其他国家的卫生法律制度,可以丰富我国卫生法学研究的内容,填补我国相关卫生法研究领域的空白,将对我国法学研究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力。

(四)聘请专业法律教师授课

卫生事业的重要功能之一是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卫生行政执法是政府管理全社会卫生的基本方式,卫生行政执法水平高低,不仅关系到改善社会公共卫生状况,提高社会卫生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问题,而且关系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问题。因此,提高卫生执法水平,必须要有一支既有丰富专业知识,又熟悉自己执法范围的卫生法律法规,乃至了解整个卫生法律体系基本情况的高素质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因此,专业法律教师对于卫生法学的讲授有助于帮助学生更为深刻地理解行政管理和卫生执法,进而提高卫生行政系统人员卫生执法水平。

参考文献

[1]吴崇其,张静.卫生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18.

[2]吴崇其,张静.卫生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2.

[3]李建光.卫生法律法规[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37.

[4]熊琳,王春雨.哈医大一院血案:患者刀砍医务人员造成1死3伤[EB/OL].(2012-03-25)

[5]LawrenceO.Gostin.全球卫生法[M].翟宏丽、张立新,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3.

卫生法规范文5

1、卫生工程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健康相关人员资格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3、建立企业自身的卫生管理及质量控制体系。

4、健康相关产品、健康相关场所及设备经检验、检测、评价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卫生法规范文6

关键词:心理发展规律 逻辑思维能力 抽象思维能力 辩证思维 创造性思维能力

人的心理发展有它固有的规律,影响心理发展的不同因素都在这些规律的制约下发生作用。初中生的心理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幼稚到成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初中生的心理发展具有顺序性、不均衡性和个别性三个基本特点。这些特点,制约着学校教育的最终结果。遵循学生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进行教育,是我们教育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初中生的心理发展有一定次序,这个次序不能颠倒,也不能超越

如思维发展是在小学创优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由相对低级的动作思维发展到形象思维,再由具体形象思维发展到抽象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小学时学生的具体形象思维占主要。而到了初中,学生的逻辑思维开始占主导地位,慢慢发展到以逻辑思维为主的思维活动,至高中二年级已基本成熟。但天资再好的学生也不可能跨越思维发展中的具体形象阶段,由动物思维经直进入抽象思维阶段。辩证思维在七年级阶段已开始出现,但水平低下。

二、学生的心理发展,在各个不同的年龄阶段具有不同的发展速度

思维发展从小学毕业到七年级前后,就是思维加速发展的阶段之一。因此,在教学内容上要注意中小学知识的衔接,教学方法上注意教学的直观性,并逐步向抽象过渡。七年级上学期数轴的引入,让学生第一次接触到了数形结合,看到小学学过的数现在可以用图形来表示了。数轴上的点可以表示数了。数的大小也可以通过图形来比较了。由对图形的初步认识过渡到下学期对一些几何问题的简单证明,由演算过渡到推理。这些对学生的想象和逻辑思维能力都提出较高的要求。只有抓住初中生思维发展中的这一重要时刻,有意识地在教育教学中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就有可能使其思维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帮助七年级学生顺利地渡过“适应期”。

至八年级阶段,又增加了学科的难度和门类。如物理,既要求有良好的语文、数学基础,又要求有较高的抽象思维能力。数学上如何把现实生活中学生熟悉的一些问题抽象成数学问题,通过运用数学知识来解决。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数学的奇妙和数学的无处不在。初步让学生感受到怎样用数学来思考现实问题,怎样解决问题。再加上对稍复杂的几何问题的证明,使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可见,八年级是中学阶段思维发展、品德发展的质变期,其抽象逻辑思维开始由经验型向理论型转化,直至高二才趋于完成。

九年级阶段,学生的认识产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思维能力的发展已接近成人。初中生已能进行符合逻辑要求的判断、推理和论证,并具有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

作为教师,应根据初中生身心发展的不均衡性,充分利用关键期与转折期这些重要阶段,努力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

三、相对于心理发展规律的共同性而言,心理发展同时亦具有个别性的特点

教师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还要注意学生的个别差异。根据学生不同的心理特点,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能配合老师的教育教学,使思维得到理想发展。

根据初中生心理发展的这些规律和思维发展的特点,在数学教学中应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有目的地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

七年级阶段,由于一般学生处于形象抽象思维水平,数学教学中,教师应注重直观依据的提供。一是注意直观材料的典型性并能适合学生的经验。二是注意直观材料量的多少和感知时间。如在进行有理数教学中就应注意多利用数轴这个直观工具,对学生理解有理数,掌握绝对值,比较有理数的大小均有明显的帮助。

八年级阶段学生处于经验型的逻辑抽象思维阶段。是逻辑抽象思维发展的起点。在数学教学中首先应重视数学概念的教学,正确理解和掌握数学概念,是形成逻辑思维能力的基础。在概念教学中应抓好以下几点:

①通过实例观察概括,充分揭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做到准确理解概念。

②在概念的发展中,掌握数学概念的逻辑结构。

③在概念的扩展中,形成和发展数学思想。

④通过概念的应用,不断巩固概念,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在数学知识的教学中,要重视逻辑初步知识的学习和解释,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逻辑方法。如结合学生需要,分散地配合数学教材向学生介绍:属性、概念、一般概念和特殊概念,概念分类及分类规则,概念的定义,命题,条件命题,真命题和假命题。命题的四种形式,归纳推理,演绎推理,数学证明,综合法,分析法,反证法等基本逻辑知识。

另外,可通过解题训练,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首先让学生熟悉演绎推理的基本模式――三段论。在七年级代数中,进行数或式的运算时,要求步步有根据。如:

计算:(+16)+(-25)+(+24)+(-32)

解:(+16)+(-25)+(+24)+(-32)

=[(+16)+(+24)]+[(-25)+(-32)](加法交换、结合律)

=(+40)+(-57)(同号两数相加的加法法则)

=-17(异号两数相加的加法法则)

在此类批注理由训练的基础上,再利用代数恒等式的证明,初步养成逻辑推理的思维习惯,为学好几何证明打下基础。

其次,初学几何时,要训练学生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严格按照三段论式进行基本的推理训练,并逐步过渡到通常使用的省略三段论式。

通过解题,旨在加强逻辑思维训练,培养思维的严谨性,提高分析推理能力,促进派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

九年级阶段,学生的思维能力较七、八年级时有了长足的发展和提高。在数学教学中着重讲一些重要的数学方法和典型例题,在注重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的同时,给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原则和具体方法,作一些一定范围内的一般方法的探讨,形成良好的思维定垫。同时,配合练习一些开放型的题目,促使学生应用已有的知识进行联想,消除学生被动记公式、生搬硬套的学习,防止思维定势,培养创造性。在解决一类问题时,要引导学生能同中变异,异中求同,进行一题多解、一题多变、多题一解的训练,使学生思维向纵向延伸。如“以边长为■的矩形ABCD的顶点B为中心,按顺时针方向旋转,当顶点A落在DB上时,矩形旋转扫过的图形面积为多少?”这样给学生创造意境,去探索、去研究图形的形状。既培养了学生的想象力,也练习了扇形和矩形的面积的求法。又如“两圆内切于P点,大圆的弦AD交小圆于点B、C。求证:∠APB=∠CPD”可变成“两圆内切于点P,大圆的弦AB切小圆于点C,求证:∠APC=∠CPB。”再启发学生思考:上面两题中的“两圆相切”改为“两圆相交”又应怎样证出∠APC=∠CPB呢?通过比较、鉴别,进而达到不仅会解一题,而且会解一类题,同时也培养了学生应变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学生思维的发展。

教育是初中生心理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作为教师应把握学生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影响学生心理发展的因素,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遵循学生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了解学生的内部需要,将教育目标同学生的需求目标统一起来,衔接起来,唤起学生的意识状态,使他们主动接受或积极意识到这种需要,从而,通过教师有意识有目的有方法的教学,来促进学生思维和能力的良好发展和提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