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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姜种植技术范文1
关键词:小麦;生姜;套种;栽培技术
宁阳县蒋集镇是生姜种植大镇,种植面积约800hm2,大都采用小麦套种生姜立体种植模式。现结合生 产实践将该种植技术总结如下。
1栽培模式
小麦采取沟麦种植方式,沟距60cm,其中埂宽40cm,沟宽20cm,沟底播种小麦。立夏前后,在埂上套种1行生姜。
2栽培技术
2.1合理安排,轮作换茬
生姜是不耐连作的作物,在无病姜田块,连续种植3~4年后应换茬种植其他农作物,间隔2~3年后再种植生姜;新辟姜田,一旦田中发现病株,要及时换茬,间隔期要在5年以上,土地宽余地区间隔期延至7年以上,效果更好。
2.2严格选地,施足基肥
良好的生产条件和土壤基础是小麦、生姜间套作的关键,应选择土层深厚、地力肥沃、疏松透气、排灌方便、无姜瘟病的轻壤地种植。在此基础上,秋季小麦播种前要深耕细耙,科学配方施肥。并根据土壤虫情,施入3%的辛硫磷颗粒剂75~90kg/hm2或黑矾225~300kg/hm2,进行土壤消毒。
2.3品种选择,合理密植
小麦品种要选用株型紧凑、分蘖力强、成穗率高、增产潜力大、抗倒伏的晚播中熟品种,如淄麦12、潍麦8号等。生姜要选用姜块肥大、皮色黄亮、不干缩、未受冻、无病虫害的健壮姜种,如宁阳黄姜、莱芜大姜等品种。姜种的处理要分困姜、炕姜、分选壮芽3个步骤进行。小麦播种量97.5kg/hm2左右,成穗达525万穗/hm2;生姜采取带芽姜块横向平播于沟底,株距15~17cm,种植12.15万株/hm2左右。
2.4适期播种
小麦适宜播种期为10月10~20日,出苗后管理同常规大田,翌年5月底至6月初小麦成熟时适时收获,收割小麦时,只取麦穗,留下60cm高的麦秸遮荫。在小麦收割前的清明前后暖姜芽,首先选择肥大、皮色亮黄、无病、无虫蛀的姜块作种。催芽前用多菌灵或G-1型生姜增产剂浸种,选择无风晴天将姜种放在地上晾晒,中午翻动1次,晚上搬回室内,堆积4~5d,保持温度11~15℃,使姜种“发汗”(困姜)。这样反复3次即可催芽,谷雨后打包上炕(一般在厨房内)。开始温度不要超过20℃,以后逐渐升高并保持在23~25℃,约20d出芽。出芽后温度要降低到17~18℃。催芽期间相对湿度要保持在80%~85%。当芽长到花生米大小时,即可分芽播种。分芽时保证每块60g左右,并有1~2个壮芽。套种日期以5月4~12日为宜。播种前3~5d,先在播种行内开深15cm、宽10cm的沟,施优质圈肥22.5t/hm2或饼肥2 250kg/hm2、氮肥375kg/hm2、磷肥375kg/hm2、25%多菌灵15kg/hm2,混合后施在沟的阳面。播种将芽块横向平播于沟底,株距15~17cm,种植12.15万株/hm2左右,随后用土盖严,厚度以4~5cm为宜。
2.5科学管理
生姜套种完毕后要浇1遍水,浇水或雨后要及时划锄。播后15d生姜顶芽出土,应及时浇出苗水。一般每周浇1次水,追肥后要勤浇水,4~5d浇1次水;汛期注意排水,特别是热雨后应及时浇清洁井水。在苗高30cm,具有1~2个分枝时,轻施提苗肥,追施硫铵75~300kg/hm2。8月上旬要先拔除小麦秸秆,然后再大量追肥。追施豆饼1 500~2 250kg/hm2,复合肥375~525kg/hm2。9月上旬生姜进入根茎生长盛期,可再追肥1次,追复合肥225~300kg/hm2。在立秋前后(8月上旬),结合追肥进行培土,使原来的沟变成垄,垄变成沟。垄高10~15cm,宽25cm左右。
2.6病虫害防治
生姜的病虫害主要是姜软脚病、姜腐病和姜螟、姜粪虫蛆等。姜软脚病俗称姜发瘟,此病在小满至大暑期间为发生盛期。在防治上,选择无病菌土壤和无病区的姜种,防止姜根部积水和受渍;一旦发病应及时拔除发病的植株,并用5%的石灰水或用高锰酸钾750g/hm2,对水750kg对土壤进行消毒。姜腐病病症是由皮烂向中心(姜瘟病则由心烂向皮),在防治上,不让姜地积水,施用的农家肥要沤熟;若已发病,可淋施波尔多液,或按防软脚病的办法进行土壤消毒。在防治姜螟上,及早扑灭姜螟成虫,捉除幼虫,或在1~2龄的幼虫期施药毒杀。此虫以姜苗分枝盛期的7~8月开始危害,以在幼虫低龄期施药效果较好。可用除虫菊酯类农药750g/hm2对水450~600kg喷杀,或用速杀灭丁750g/hm2对水600kg在傍晚喷于姜苗心叶,待药液流到茎部就可毒杀姜螟幼虫。姜粪虫蛆可用敌敌畏5 000倍液淋于虫害区,以杀灭幼虫,并防止其蔓延危害其他植株。
生姜种植技术范文2
[关键词]黑龙江省 玉米 种植技术 效益 对策
中图分类号:S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1-0195-01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玉米商品粮生产基地,玉米播种面积位居黑龙江省粮食作物第一位,玉米主产区自然条件较好,种植面积大,单产高。玉米是主要的粮食、饲料和工业原料,因此,玉米生产形势的好坏、效益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黑龙江省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1、 选地、整地环节,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春耕整地要尽可能早,搅动土壤次数要少,深度要浅。对于30cm土层有底墒的地块,要及时旋耕,能起垄的起垄,起垄后及时镇压,防止跑墒。春整地要做到顶凌耙地,顶浆打垄,翻、耙、起垄、镇压连续作业。无条件翻耕的地块,要采用重耙灭茬、耙、耢保墒的方法。
2、 玉米的生长特点
2.1 生育期
玉米属禾本科、玉米属,是一种适宜高温、短日照条件生长的作物,其生育期一般在80-130天左右。其中:早熟品种70-100天,中熟品种100-120天,晚熟品种120-150天,我省多种植早、中熟品种。玉米生长各时期长短不一,一般播种到出苗7-10天,苗期(发芽到拔节)25-40天,穗期(拔节到抽穗)30天左右,粒期(开花到授粉完毕)10天左右,成熟期30-40天,出苗至抽雄占总生育期的60%,抽雄到成熟占40%。
2.2 温度
玉米是高温短日照作物,整个生育期温度不能低于15%,以22-250℃为宜,全生育期≥10℃的有效积温2200-2500℃,早熟品种1800-2000℃,中熟品种2200-2500℃,晚熟品种2500-2800℃,其中出苗到抽雄的积温占全生育期积温的40-45%,抽雄到成熟占56-60%。
2.3 需水量
全生育期需水250-400M3/亩,其中:播种至出苗需水量占总需水量的3.1-6.1%,出苗至拔节需水量占总需水量的18%,拔节至抽雄需水量占总水量的30%,抽雄至灌浆需水量占总需水量的13%,成熟期需水量占总需水量的36%。
3、 合理排灌水
玉米苗期怕涝,在春播多雨季应注意排水,苗期要“蹲苗”,就是促进根系下扎。进入大喇叭口期,以及抽雄前10天――花后20天,是玉米生长发育、灌浆、鼓粒的关键期,这时期一定要及时浇水,以保持土壤湿润。田间土壤持水量应保持70%以上。
4、 品种选择与种子处理
选用粒大、饱满、具有本品种特性的籽粒作种子,最好选用包衣种子。种子质量标准应达到纯度≥96%,净度≥99%,发芽率≥90%,含水率≤13%。未进行包衣的种子可用40%辛硫磷15ml加2.5%适乐时20ml兑水1kg拌种,或用玉米专用拌种剂进行拌种,堆闷6-8h,晾干后播种,可防治粗缩病、苗枯病、黑穗病和地下害虫。
5、 适时播种
适时播种使玉米的整个生育期处于最有利的环境条件下,既有利于植株的生长,又充分利用光、温、气、热等生态条件,获得较高的经济产量,适宜于播种期。要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栽培制度、品种等因素综合考虑。
温度。玉米适宜于播期的最佳温度是:5-10厘米土壤温度稳定在摄氏10度-12度以上,随温度升高而出苗期缩短。在一年一熟制的冬闲地、有灌溉条件的地区及高海拔的山区,春玉米的播种在适宜范围内宜早不宜迟。
6、 播种方法
播行笔直,株、行距一致。播种穴深浅一致,下籽均匀。早熟品种宜密,60厘米等行距播种,株距为32厘米,每亩保苗3500株;晚熟品种宜稀,60厘米等行距,株距37厘米,每亩保苗3000株。每亩用3-4公斤复合肥作种肥施入播种沟或播种穴内,覆盖均匀、严实。
7、 追肥
玉米需肥较多,单靠基肥是不能满足需要的,尤其是夏、秋播玉米,大多基肥不足,增施化肥更为重要。玉米追肥一般以速效氮肥为主,每亩追肥数量折合尿素30公斤左右,追肥的分配大致为苗期10%,拔节肥20%,穗肥60%,粒肥10%。
7.1苗肥在玉米定苗后施用,每亩可施尿素5公斤。
7.2拔节肥在玉米拔节前后追肥,根据苗情,每亩可追肥尿素5公斤。
7.3穗肥是玉米高产最关键的一次追肥,一般在抽穗前10天左右即大喇叭口期追肥,每亩施尿素20公斤左右,无论是春玉米或夏玉米,重施穗肥,都能获得显著的增产效果。
7.4粒肥是指玉米授粉前后所施的肥料。施用粒肥能延长光合作用的时间,防止根茎叶早衰,促进灌浆,增加粒重,一般每亩追肥施尿素5公斤,也可用0.5公斤尿素加100-150克磷酸二氢钾加水50公斤喷施。
8、 田间管理
8.1 前期管理
①化学除草;
②。出苗前及时检查,如发现粉种、烂芽、芽干要用催好芽的种子坐水补种;
③补栽。出苗后如缺苗,要利用预备苗或催大芽及时补栽;
④管理。对田间长势弱的补种、补栽苗要进行提前、分次、多施肥等特殊管理;
⑤铲前深松、趟地。出苗后要进行深松或铲前趟一犁;
⑥定苗。4-5片叶时,按保苗要求每穴留1株,将弱苗、病苗、小苗拔掉,做到一次等距定苗。
8.2 中期管理
①铲趟。头遍铲趟后,每隔10-12天铲趟一次,做到三铲三趟;
②追肥。结合趟地追肥。第一次追肥在幼苗长到7-9叶时进行,占追肥总量的30%,第二次追肥在12-14叶期,占追肥总量的70%。追肥部位距植株8-10cm,深度10-15cm。
③灌水。在拔节期间和灌浆期,如遇干旱要进行灌水。特别要加强密植栽培田块的水分管理。
9、 综合防治病虫害,推广无公害防治技术
推广病虫害无公害综合防治技术,重点防治粘虫、玉米螟、穗蚜和叶斑病等病虫害。通过选用抗病虫品种、清除病株和化学防治等方法进行安全防治。化学防治,建议每亩用12-20ml的氯氟氰菊酯喷雾防治粘虫。用100克~200克的B.T乳剂与3.5~5公斤细砂充分拌匀,制成颗粒放入心叶中,防治玉米螟。用50%抗蚜威可湿性粉剂3000-5000倍液防治玉米穗蚜。用75%的百菌清300倍液、50%的退菌特1000倍液防治叶斑病。
10、 结束语
在全国90%以上的植株茎叶变黄,果实呈苞叶状、枯白色,籽粒变硬(指甲不能掐入),显出玉米品种籽粒色泽时,玉米已成熟,即可收获。注意一定要在玉米充分成熟后再收获,以保证玉米的丰产丰收。
参考文献
生姜种植技术范文3
关键词:中职教育;现代信息技术;O2O模式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13-022-02
一、引言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关于十三五讲话中强调:十三五浙江教育的最大目标和任务是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其中一条为:教育信息化全面提升,人人拥有至少一种便捷可用的终端,全面实现教学班班通、人人通。中职学校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是:教育者和学习者借助多媒体、软件和网络技术等多种现代教育媒体,以便更顺利地实现教学目标,以更灵活、有效的方式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的会计人才。
二、中职会计教学现状分析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已经在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技术也给会计带来了一些新的变革,过去一些陈旧的会计手段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中职会计专业学生在高中阶段就得学习会计,对会计的接受度不高、兴趣不浓厚,如果教师还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学习效果会不佳,这样就很难培养出合格的与时俱进的会计人才。现对目前浙江省中职会计教学现状进行分析,存在如下方面的不足:
1、中职学生学习主动性不强,对专业课兴趣不浓厚
有研究表明,中职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差,但形象思维能力好。中职学生对自己没有充分的认知,学习的自主性不强,往往都是被动学习。因为过去没接触过专业课,中职学生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不强。加之现在的形势是以应试教育为主,注重对学生的理论考核,忽视了对学生实际业务能力的考核。学生通过课堂学习未能掌握实际工作所需技能,毕业后不能马上胜任会计工作。
2、教学手段不够先进,教师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认识不到位
现在的浙江省中职学生在高中三年需要通过期末考试和学业水平测试等考试。围绕这样的目标,教师基本采用传统意义下的讲授法,往往一堂课讲到底,期望以较快速的方式让学生通过考试,结果适得其反,满堂灌的方式让教师很累,学生掌握情况却不佳,甚至出现厌学情绪。另外,浙江省中职会计教师平时工作繁忙,对信息技术在会计教学中应如何应用考虑欠缺。有些教师甚至误解现代化信息技术,认为开个会计电算化课已经完全实现现代信息技术,其实这只是片面理解。
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探讨
怎样使中职会计毕业生一毕业马上找到合适的工作,这是中职教师需深思并为之付诸行动的事项。研究表明,专注于自己熟悉而喜欢的事,那一定会把事情做好,那学生也不例外。为使学生快乐学习并掌握会计专业知识,并使所教出的学生适应社会需要,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创设多元素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因为中职学生形象思维好,动手能力强。针对这一特性,可以很好地去引导学生。比如,在会计销业务的教学环节中,创设有效的教学情境,在情境创设过程中,可加入动画、声音等元素,使学生理解起来更加直观。
另外,针对学生年龄及爱玩游戏的特性,可根据会计的实际业务流程开发一款游戏。这款游戏中包含与会计相关的所有场景,分企业内外部场景。内部场景包括涉及具体流程的供销存场景、财务部、经理室等相关部门;外部场景包括与企业有业务关联的部门或单位,应设置银行、工商、税务、会计事务所等,让学生在玩游戏即做题时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游戏中设置相应的角色,有主管会计、会计、出纳等,让学生分角色去体验。游戏还设置对应实训结果和参考答案,真正做到寓教于乐,学生在玩中学,在学中玩,学习了会计知识,又熟悉了各种与会计相关的场景。
2、启用智能教育模式,实现课内的灵动学习、课外学习的随时随地
以浙江省课改新教材《原始凭证填制与审核》为例,如果单纯采用传统教学法,肯定效果不佳。改用信息化教学方式的设想应该是:先有对应的教学软件,再开发有配套的学习平板。有学习平板的思路在于:浙江省中职学生对数码产品普遍操作能力强;而且学习平板可随身携带,可实现在非机房教室的学习或在线测试。具体操作过程为:老师在讲完会计凭证章节后,在课上或早晚自习的课上,选择习题让学生进行练习或测试。因为这本教材上涉及三个知识点:认识、填制、审核凭证。那要求软件中应具备仿真凭证,再根据每张凭证的填写和审核随机产生若干题目,学生进行在线测试或练习后,结果可即时显示于学生端和教师机端,学生对于自己的错误就一目了然,错误的地方反复练习,教师可根据错误点进行侧重讲解。这样的操作方式,可让教师从繁重的改作业程序中脱离出来,同时又体现学生的自主学习,学习效率又提到提高。当然,会计其他课程也可开发相应软件,使学习更加有效。
第二种方式是O2O智能在线教育平台,它是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强大师资团队+个性化服务”的线上线下教学体系,打造全新的线上教学模式,可实现24小时在线学习。在中职会计学校的应用模式是:学生在课前通过电脑做好对应课程的听课准备。在课上,老师按在线测试按钮,学生做出各种选择性回复,学生完成后,老师立即得到学生答案正确与否的统计情况,情况统计呈现于教师机上。根据学生反馈的统计情况,立马得知学生的掌握情况和薄弱环节,当场给予学生指导。对于学生错误率高的,教师可选择题目让学生反复练习,直到掌握为止。另可开发会计专业知识点手机APP,让学生实现学习的随时随地,并可随时提问。
总之,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本着为社会培养更优秀会计专业人才为出发点,学校应结合专业和学生特点,采用有效的最前沿的现代信息技术,让学生快乐学习,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参考文献:
[1] 潘先银.论现代教学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运用[J].云南高教研究,2011
生姜种植技术范文4
关键词 教练技术 大学生 就业指导
中图分类号:G455 文献标识码:A
Exploration on Application of Coach Technology
in College Students' Career Guidance
YE Dawei
(Suqian College, Suqian, Jiangsu 223800)
Abstract Students face great pressure on employment. There is little deviation between job market demand for talent and direction for the training college. Some students lack of self-confidence, job searching skills. Employment orientation is not clear. Coaching is a new enterprise management technology. It played a very good effect in the field of employee training and business management. It can improve efficiency and enhance the effect of trainee status by stimulating the potential trainees. The coaching for career guidance plays a good effect in employment.
Key words coaching technology; college students; career guidance
1 什么是教练技术
“教练技术”一词源于体育教练。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当时的一个美国网球教练可以让一个完全没有网球基础的人在20分钟内熟练的打网球。在面对媒体采访时,这位教练解释,“我并没有教她什么是网球技巧,我只是帮助她克服了自己不会打球的固有意识,使她的心态经历了从‘会’到‘不会’的转变。”这引起了美国一些知名企业高层管理者的兴趣。他们聘请这位教练给公司的中层管理者做培训,将网球教练的教练方式转移到企业管理中来。由此,教练技术作为一种崭新的管理技术诞生。此后,在美国的通用电器、IBM、福特、卡特彼勒等知名企业中,教练技术得到推广运用取得了很好的管理成效。经过多年的发展,教练技术成为激发受训者潜能,提升受训者效率的最有效管理技术。
作为一种崭新的企业管理技术,教练技术在企业管理、员工培训等诸多领域发挥了很好的效果。如今的教练技术已经形成了一套系统化、科学化的理论体系,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青睐。教练技术通过激发受训对象的潜能,使其能够认识到完成任务的可能性,自己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2 教练技术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的作用
(1)体验式教学,增强就业指导课程的生动性和实践性。教练技术在运用于大学生就业指导的过程中,特征之一是采用体验式教学方式。教练者适当设计就业指导项目,使其更贴近大学生就业环境。受训者通过亲身参与和体验,切实感受项目过程中的成功与失败,项目结束后大家在一起进行经验交流,由教练者进行总结、提升,将总结后的成功经验进行复制,减少类似项目环境下犯错的几率。这种体验式的教学模式,增强了就业指导项目的生动性,能够提高受训者的参与热情。其次,通过亲身体验获得的感受能够使受训者记忆更加清晰、深刻。
(2)通过成就感体验,建立信心,挖掘自身潜能。教练者认为每个人都在一定范围内都存在潜能,但很多时候潜能并不能够被受训者意识到。教练技术通过巧妙的项目设计,使受训者通过自身努力认识到潜能的存在,并掌握挖掘自身潜能的技巧。相当一部分学生缺乏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和复杂就业环境的勇气,有的学生甚至逃避就业,缺乏就业信心。信心的建立来源于成就感体验,成就感体验来源于通过自身的努力完成既定目标后的满足感。教练者在项目中运用教练技术,使受训者通过自身努力完成看似不能完成的任务,建立自身信心,挖掘自身潜能。
(3)增强就业指导课程和现实就业环境的结合度,使就业指导更具有针对性。体验式的就业指导课程设计充分考虑了现实的就业环境,通过模拟真实工作环境设计培训项目,让学生在就业之前体验如何招工作,如何做好工作,给自己增加就业相关经验,可以让他们在真实就业环境中少犯低级错误,少走弯路。此外,通过系统的体验式培训课程,能够让学生更直观地了解行业情况,减小在行业选择时候的盲目性,让他们在择业时候能够更好的明确方向。
3 将教练技术运用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的实践
3.1 课程的设计
大学生就业指导体验课程的设计主要包括课程目标确定、课程项目选择和安排、课程导入环节和结束环节的设计等。课程目标确定要根据学生和教师的具体情况明确课程所需要达到的效果和目的。根据课程目标有选择性的确定所需项目并对项目进行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这是顺利完成体验课程的保证。较好的课程导入环节设计能够保证:(1)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2)打破教练者和受训者之间的坚冰,让受训者在较短时间内接受教练者;(3)让受训者在短时间内了解体验课程的流程,并做好心理准备;(4)打破受训者之间的坚冰,尽快让陌生感消失。课程结束环节的设计具有画龙点睛的作用,让学员对整个课程有个清晰的回顾并产生思考,这对于项目所需达到的效果具有很好的催化作用。
3.2 项目的开发
项目的质量决定了就业指导课程的效果。项目的开发和设计中要做到针对性、实践性、安全性、可操作性的统一。针对性就是要从当代大学生就业环境,以及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需求出发来设计项目。大学生就业压力大,竞争激烈,就业市场需求方向和大学生自身素质存在差异。在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体验培训课程中,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和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设计课程项目。实践性指的是在项目设计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受训学员的参与性,应以受训者亲身实践为主,教练者的讲授过程不应占用过多时间,突出体验式课程的特征。安全性是指在项目的设计过程中要以受训者自身安全为前提,特别是一些具有危险性的项目,应充分做好安全措施。可操作性是指所设计的项目要易于教练者操作,根据学校可提供的硬件环境设计体验项目。一个完整的体验式培训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场地、项目工具、项目规则、项目操作流程、项目分享点。
3.3 项目的操作过程
完整的项目操作过程包括:项目的场地布置、项目的前期引导、项目的介绍、项目的监控、项目的分享和总结等几个部分。在课程开始之前先根据课程和项目需要选择项目开展的场地,做好所需器材的场地布置,对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前预判做到心中有数。项目的前期引导主要是根据环境及受训对象的具体情况做好项目介绍前的铺垫,达到烘托气氛,营造氛围的效果。项目的介绍环节中,教练者要介绍项目的名称、项目的任务、项目的规则等。要让受训者在最短时间内明确项目的任务和规则。项目过程中的监控环节要求教练者做到三件事:(1)观察受训者在项目中的表现并适当记录;(2)时刻提醒受训者不要违规;(3)监控整个团队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在项目的分享环节中,教练者要先带领学员回顾项目过程中学员的表现,教练者提出问题由学员之展开交流和讨论,分析项目中出现问题的原因,最后由教练者进行总结,并将问题拓展到真实工作环境中进行分析和提升。
参考文献
[1] 韩威,魏搏,蔡甄.教练技术在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中的应用与实践[J].教育与职业,2009(3).
[2] 戴维斯.领导的艺术精粹——神奇的教练技术[J].领导艺术,2009(9).
[3] 欧阳彦琨.教练技术在大学生生涯指导中的应用[J].中国大学生就业,2011(S1).
生姜种植技术范文5
“互联网+”落地一年,跑个分?
“跑个分先,”这是IT圈做产品评测时经常会使用的方法,就是将产品性能量化为分数,这样可以更加直观地显示其产品性能一那么,在“互联网+”落地一年多之后,也不妨来“量化”一下成绩单。
6月16日,“中国‘互联网+’峰会”在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近千位政商精英齐聚,交流了“互联网+”在政务民生和各个行业等方面全国各地的发展情况一与此同时,腾讯研究院与京东、滴滴出行、携程等还共同了《中国“互联网+”指数(2016》报告,系统而全面地反映了过去一年,“互联网+”战略在全国的落地情况一这一指数的无疑是为各地方,各个领域的“互联网+”进展情况“跑了个分”,
报告显示:在2016中国“互联网+”总指数省级排名中,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分列前五位,而在全国参与调查的351个城市中,“互联网+”十大标杆城市分别是:北京、深圳、广州、上海、杭州、成都、重庆、武汉、长沙和福州,它们成为各地“互联网+”持续落地的参照范本。
腾讯高级副总裁、腾讯研究院院长郭凯天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该“互联网+”指数的计算指标主要有互联网发展基础、产业、创新创业、智慧城市四大板块,涵盖了零售、金融、交通物流、医疗、教育、文化娱乐、餐饮住宿、旅游、商业服务、生活服务十大行业,可以非常精准、直观地反映出过去一年“互联网+”战略在全国351个城市的落地情况。据了解,这份中国“互联网+”旨数的数据来源包括腾讯、京东、滴滴出行、新美大、携程、58、艺龙等众多合作伙伴的万亿量级单位的大数据,数据总量超过70PB,相当于800个世界最大图书馆――“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藏书容量。
作为“互联网+”指数的冠军城市――北京占据了“互联网+基础”“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创业创新”三个板块的第一名一比如,北京的“互联网+交通服务”应用领先全国,仅小客车摇号查询就累计使用超700万次,而教育培训方面的APP上线量也排名第一,超过其后10个城市的总和,而深圳作为智慧城市分榜单的榜首,其智慧城市人口渗透率为全国最高,总榜排名第四的上海在金融、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创业创新大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比如独具本地特色的图书借阅服务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亮点一
郭凯天表示,“互联网+”指数的物理意义就是各省份、各地市在中国数字GDP总量中所占百分比,其实质上就是实体经济投射到数字中国的生产生活总值,“互联网+”指数可以描绘出一张虚拟的中国数字经济地图,它能直观反映2015年从农业工业到餐饮旅游、交通运输、零售电商、金融服务、生活020等几乎所有主要行业在移动端的数据产出和表现,“‘互联网+’指数可以视为是,数字GDP,(Gross Dig-ital Product),未来,这份,数字GDP,将可能成为反映地区信息化进程的重要指标,”郭凯天说。
鸿沟拉大,还是弯道超车?
目前来看,“互联网+”指数与各地实体经济发展现状联系紧密,甚至呈现强正相关关系,比如,“互联网+”指数高度集中于沿海省份和一线城市,其中排名前三的广东北京上海,“互联网+”指数之和为35.5,这意味着这三个省市就占去整个数字中国超过三分之一的份额,在原本产业基础发展就十分不均衡的背景下,“互联网+”之后,会不会加剧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如果“数字GDP”能够跑赢实体GDP,能否帮助传统经济弱势的城市实现弯道超车,实现跨越式发展?
腾讯研究院产业与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刚告诉记者,在互联网发展基础指数分和产业指数分两个维度上,确实跟实体GDP的分布呈现正相关一但是,二三线城市“互联网+”的发展速度非常快,甚至要比一线城市快30%~40%。
而在创新创业指数分和智慧城市指数分两个维度上,则有很多城市带来“惊喜”,李刚表示,在这次指数的编制过程中,中西部城市出现了很多亮点一在“互联网+双创”方面,重庆排进全国前五,成都位列第七,武汉、郑州、西安、长沙、合肥、昆明等中西部重镇都排进“互联网+双创”前20,细分行业中的黑马更多,在零售行业中,银川零售指数排名领先统计局社会零售销售总额排名100个位次;信阳的医疗指数排名领先实体医疗行业排名195个位次;渭南在教育指数排名领先根据统计局数据计算出的实体教育排名110个位次。
许多城市的“互联网+”相对发展速度跑赢了实体GDP,这成为了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以四川省德阳市为例,优秀的智慧城市建设,使其跻身“互联网+智慧城市”指数榜单第13名,从而带动其整体“互联网+”指数位列全国60强,像德阳这样市场基础较为薄弱的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非常好的“基础设施”,为移动支付、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网络约车等新经济业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从而为经济增长和解决就业提供新动能。
“移动互联时代,数字鸿沟到底是在拉大还是在缩小,是一个差异化发展的问题,”腾讯公共战略研究部总经理、腾讯研究院执行院长司晓博士告诉记者,他举例说,打车软件确实让不会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叫不到车,在这里数字鸿沟的确在拉大;但是,从社会总成本角度却是缩小了,因为移动互联网的使用门槛技术门槛成本门槛都是下降的,几百元就可以买一部智能手机,几岁的小孩子都可以学会操作,过去无法被互联网服务的人群,或生活在特别不发达地区的人群,现在就可以享受互联网带来的好处。行业大佬描绘“互联网+”未来腾讯公司控股董事会主席CEO马化腾
如果把互联网当作一个能源来看的话,互联网不是一个无关的新经济新领域,而是一个与你息息相关的你必须去拥抱否则就会落伍的领域,“互联网+”最终极的目标就是没有互联网企业,所有企业都是传统企业,但是他们都互联网化了。
在过去一年,在“互联网+”信息能源的巨大赋能下,通信金融零售020交通领域都发生了巨大的积极变化,如,电信行业已经逐步实现话音短信向数据消费的商业模式的转换,与“互联网+”的融合消弭了曾经的摩擦。
同时,确实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挑战,“互联网+通信”“互联网+金融”……曾经遭遇过激烈的争论,而“互联网+交通”“互联网+医疗”……正在各方角力,在“互联网+产业”的“最后一公里”是监管的问题。“互联网+”带来的业态的变化会对传统业态产生很大的冲击,比如网络约车领域,现在的政策还没有完全匹配,还需要更多的适配调整。
美团大众点评CEO王兴
“互联网+”的“+”代表着连接,连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最终会让传统行业出现分化,由于摩尔定律的存在,大大加速了这种行业分化,在这个过程中“互联网+”是一个很强大的风口,可以帮助商家更好地连接用户。
不管怎么样变,“互联网+”到底要“+”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整个“互联网+”就是要保证企业把自己的主业通过互联网来做好――不管手机App速度多么高,还要菜好吃才是关键,我们不会去开餐厅和酒店,但是我们希望跟最好的餐厅最好的电影院最好的酒店合作,他们就可以少操心互联网的事情,我们可以服务于它,他们可以集中精力把主业做好。
当前“互联网+”还在非常初期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如果同行间展开降价等竞争,无论对公司还是对整个产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合作可以把更多的资源更多的时间精力花在深入“互联网+”务创新上。
58集团CEO 姚劲波
中国的服务业发展在整体经济中占比还不到50%,如果按照传统方式去追赶欧美的话难度极大,但是通过“互联网+”,弯道超车的良机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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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瞿疏朗,男,3岁。
法定人:瞿为民,瞿疏朗之父。
法定人:邹芸,瞿疏朗之母。
被告: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以下简称省级机关医院)。
瞿疏朗于1994年2月25日出生。出生时,其身体一切正常,当时在右臂部注射了“乙肝疫苗”。之后的97天里,瞿疏朗虽看过病,但未注射针剂。1994年6月3日,瞿疏朗的母亲按规定带瞿疏朗到指定地点省级机关医院儿保科注射“百白破”三联针的第一针,注射部位为瞿疏朗的左臀肌,操作者为该医院儿保科护士。1994年6月18日,瞿疏朗父母发现瞿疏朗左脚掌下垂,足趾活动迟缓,左脚无力,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带瞿疏朗在南京市多家医院诊治。同年7月,省、市、区防疫站有关人员对瞿疏朗左腿及病历进行了查看、分析,称此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994年9月,瞿疏朗父母向区防疫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1995年3月,瞿疏朗去上海市就诊。次月6日,上海医科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对瞿疏朗施行了左坐骨神经探查、松解手术,手术诊断结论为瞿疏朗左坐骨神经损伤(注射性)。瞿疏朗虽经手术补救,但其神经恢复正常已不可能,5岁时还须再次手术。瞿疏朗在南京的医药费已报销,在上海的医疗费2006。71元、交通费102。50元、住宿费1060元。1995年5月,瞿疏朗诉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原告法定人诉称:1994年6月3日,其按计划免疫要求,带瞿疏朗到省级机关医院儿保科注射“百白破”三联针第一针。左臀肌注射防疫针两周后,发现孩子左脚掌下垂,足趾活动迟缓,扶立时左腿明显无力。经上海医科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手术探查,确诊瞿疏朗为注射性左坐骨神经损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一切损失计193458元及今后再次手术的费用。
被告省级机关医院答辩称:其是根据有关规定,应区防疫站的要求,为区防疫站提供条件和技术人员,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在为原告进行“百白破”三联针注射时,其严格按计免操作规程进行。本案纠纷是在实施计划免疫工作期间发生,被告应是区防疫站。且本案损害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尚在鉴定之中,现不宜进行实体审理。
审 判
审理中,于同年10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鉴定中心对瞿疏朗的病因作出鉴定结论:瞿疏朗左坐骨神经损伤系注射所致。1996年9月,南京市鼓楼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瞿疏朗病例作出鉴定称:本例系医源性坐骨神经损伤,不属于医疗事故范围。1997年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鉴定中心对瞿疏朗残疾等级等作出鉴定结论:伤者瞿疏朗左腿伤残程度属六级,须终生使用特殊生活用具。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按计划免疫要求,在出生后第98天到被告处注射出生后的第一针。被告处医护人员在为原告注射后,致原告瞿疏朗左坐骨神经注射性损伤,其行为与原告被损害事实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该医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过失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其单位被告承担责任。原告依法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生活自助具费及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应予支持。原告5岁时须再次手术的费用因尚未发生,不宜一并处理。被告称本案应由区防疫站承担责任,因证据和理由不足,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于1997年6月18日判决如下:
被告省级机关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赔偿原告瞿疏朗医疗费2006。71元、交通费102。50元、营养费246。03元、住宿费1060元、残疾生活补助费49206元、残疾生活自助具费38649。33元、残疾赔偿金24603元,合计115873。57元。
一审宣判后,省级机关医院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其是应区防疫站的要求和委托,依照有关规定给区防疫站提供条件和技术人员,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本案被告应是区防疫站。实施接种的儿保科护士,每年均因工作认真负责被区防疫站评为先进,其行为不存在过失。不排除此前瞿疏朗因其他原因而注射针剂。一审未使用权威证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导致判决不公。要求撤销原判,驳回瞿疏朗的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答辩称:瞿疏朗残疾是打针引起的,针是上诉人的医护人员所打,故以上诉人为被告合理。原判正确,应予维持。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瞿疏朗按计划免疫要求到省级机关医院注射出生后左臀部第一针,注射后15天即发生左脚掌下垂,足趾活动迟缓等情况。经手术探查及法医学鉴定,瞿疏朗系左坐骨神经损伤,该损伤系注射所致。据此,可以认定瞿疏朗左腿损伤系省级机关医院护士注射“百白破”三联针第一针所造成。瞿疏朗居住地的计划免疫工作虽由区防疫站和省级机关医院共同进行,但双方分工不同,具体接种是省级机关医院的职责。该医院护士在履行职责时造成瞿疏朗人身损害,应由该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瞿疏朗5岁时需再次手术的费用,可待瞿疏朗再次手术后,另案处理。原审人民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省级机关医院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于1997年10月13日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 析
该案是一起因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对此类纠纷如何处理,国家目前规定不明确。本案的审理,注意把握了下列问题:
一、纠纷定性。本案原告左坐骨神经损伤致六级伤残,是在医院进行预防接种时,因医院护士注射部位错误而导致的。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争议引起的赔偿案件,是值得探讨的。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是医院工作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原告残疾,且鼓楼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适用的是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发生不可避免的并发症”的条款而确定其不属医疗事故范围的,并没将其排斥在医疗事故争议范畴之外,因此,本案属于医疗事故争议引起的赔偿案件。对此观点,我们不敢苟同。因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中又将“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中”作为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上述规定将医疗事故的发生范围明确限定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本案原告是在预防接种中致残的,虽然这是医院医务人员过失所致,可是因该医务人员从事的不是诊疗护理即治病工作,而是预防接种即防病工作,故其主观过失和客观后果上虽符合医疗事故的要件,但因行为不是发生在诊疗护理中,因此不属医疗事故争议范畴。根据《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在预防接种后出现的难以确诊或病情严重的病例通常分为异常反应、偶合和事故,本案病例显然在此范畴。从异常反应的特点看,它是人的机体对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这一异物所产生的严重的排异现象。偶合则是某一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或患有某种慢性病症状不明显者因未被发觉而进行预防接种,无意中恰巧相合发生某种疾病。本病例是预防接种护士在预防接种工作中因注射部位错误导致原告伤残,不符合异常反应和偶合的特征,却与预防接种事故的三个特征相吻,即发生在预防接种工作中;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在预防接种时主观上有过失;产生的后果严重,因此其有可能是预防接种事故。但其究竟属何,依照《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规定,应提请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后确定。据此,本案应为预防接种事故争议引起的赔偿案件。
本案诉讼前,原告因缺乏专业知识曾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诉讼中,鉴定结论虽作出,但因本事故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范畴,故尽管鉴定结论认为原告系医源性坐骨神经损伤,不属医疗事故范围,被告却不能以此作为免责的抗辩理由。
二、预防接种事故鉴定结论是否是本案诉讼的前置程序。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是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系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当事人仅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按民事案件立案受理。”从该司法解释中可以得出下列结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是对医疗事故争议仅主张民事赔偿案件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是人民法院对平等主体间民事诉讼决定是否立案的唯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虽未对预防接种事故争议引起的赔偿案件的受理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但其上述司法解释体现出的精神,应该说在预防接种事故争议引起的赔偿案件的受理问题上同样适用。因为:1。国家目前尚无法律、法规规定鉴定结论是人民法院审理预防接种事故争议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的前置程序;2。该类纠纷属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诉讼,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才是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唯一条件;3。如将鉴定作为立案必须条件,鉴定机构的不作为将会成为受害人索赔的程序障碍,至少使受害人不能即时主张权利,这不利于及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本案原告瞿疏朗起诉时仅主张民事赔偿,且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故未进行预防接种事故鉴定不能妨碍他行使民事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人的认定。《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全体医疗卫生人员,均有执行本条例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条例第8条、第9条对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各自的分工规定,卫生防疫部门在计划免疫工作中负责制订计划,培训人员,发放生物制品,考核预防接种效果,处理异常反应,进行免疫水平的监测,冷链管理以及对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则按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计划免疫工作。由此可见,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主体包括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但他们各有分工。原告居住地的卫生防疫工作根据上级组织的统一安排,由南京市鼓楼区防疫站和被告省级机关医院共同进行,他们按条例对其的分工规定各司其职,具体接种工作由省级机关医院进行。由于卫生防疫工作是他们双方而并非区防疫站一方的职责和法定义务,因此,对按法定分工履行各自职责时发生的事故,就应由职责段的过错方承担法定责任。如区防疫站和省级机关医院系共同过错(如区防疫站发错接种疫苗,省级机关医院注射时又未对疫苗进行查验就接种,导致损害发生的),就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如是一方的过错,就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原告残疾是省级机关医院儿保护士在实施预防接种注射时所致,该护士具有多年预防接种工作经验,其注射部位错误并非区防疫站培训有误或指导不当所致,而是其自身过失造成,因此区防疫站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并无过错。本案是基于过错而由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区防疫站作为无过错方无须承担民事责任,故被告关于责任人应为区防疫站的主张不能成立。省级机关医院儿保护士实施接种行为是履行职责,其间因过失致残原告是有过错的,该职务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其所在单位省级机关医院承担,因此本案的责任人应确定为省级机关医院。被告所作的关于自己是应区防疫站的要求,无偿提供条件和技术人员,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抗辩,将国家赋予自己的法定的计划免疫义务曲解成受委托行为或无偿帮助行为,从而得出应由负有计划免疫义务的委托人或被帮助的受益人区防疫站承担赔偿责任的错误结论,该免责抗辩不能成立。
四、归责原则的适用。预防接种事故与医疗事故一样,属于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侵权案件。在该类事故中,受害人作为普通百姓,对接种的生物制品是否有质量问题、接种途径及接种部位是否正确、接种操作或器械消毒是否规范、自己是否是合适的接种对象等计划免疫专业知识缺乏基本了解,所以客观上其无法也不可能适时采证以供鉴定或诉讼之用。此类案件如按一般过错归责原则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行为人在预防接种行为中有过错,对受害人的要求显然过于苛刻,这意味着在诉讼的开始就将受害人置于不利的诉讼境地。受害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因无法提供其根本不可能提供的证据而不能获得法律救济,这种使受害人受制于法的做法,显然是有悖于民法通则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精神和公平原则的。对此是否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呢?结论也是不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只要证明接种后出现了损害事实以及该损害有可能是接种引起的,行为人不能证明是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过错造成就得承担民事责任,这对行为人也不尽公平。因为受害人的损害不排除其他因素所致,如继发感染并非操作或器械消毒不严,而是受害人自身造成伤口不洁所致,注射性神经损伤并非预防接种,而是此前或此后的其他注射行为所致。将过重的民事责任加给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而实施非牟利性的计划免疫工作的单位,加大卫生免疫风险,显然这也不是国家立法之目的。况且预防接种事故产生的主观因素是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的预防接种过失,过失是过错的一种表现形式,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预防接种事故不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均应按规定接受预防接种。可见计划免疫是国家强制性防病措施,接受预防接种是我国居民的法定义务,同时,这也决定了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实施预防接种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公众。对这种工作性质有可能给社会公众安全造成威胁的单位或部门,法律应该要求他们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有严格注意的义务和持有十分谨慎的态度,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和减少损害的发生。根据这一性质和特点,预防接种事故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藉此实现举证责任的倒置。只要受害人能证明损害事实存在以及损害后果与行为人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如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就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就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这就将因缺乏卫生防疫知识而难以举证故处于弱者地位的受害人从窘境中解救出来,而给在诉讼中对证据享有控制权处于有利的诉讼地位的行为人增加了举证责任,从而平衡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诉讼中趋于平等。本案中原告左坐骨神经损伤的损害事实确实存在,该损害出现在被告对其预防接种后不久,且经手术探查和法医鉴定系注射所致,至此原告的举证责任已告完成。被告如想排除自己的责任,必须举证证明损害并非注射所致而是与其无关的其他原因所致,或自己注射完全规范,损害是原告在该次预防接种之前或之后因其他注射所致。现被告对此均举证不能,故确认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要件已具备,法院据此已可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而原告为进一步证明其损害后果与被告注射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唯一性,又向法院提供了其出生后的病历。从该病历的记载情况看,原告在被告处注射的“百白破”三联针第一针是其出生后左臀部注射的第一针。病历的真实性已被原告出生至事故发生止为原告看病或预防接种的医生、儿保人员(包括事故直接责任人)所证实。该病历有力的证据力使法院对原告受损害系被告接种注射所致的确认更无可质疑。被告以其儿保护士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原告根本无法证明其注射过失作为抗辩理由,是由自己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归责原则,由此推出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企图藉此使自己借助职业优势而立于不败之地。法院选择了对双方当事人均公平的过错推定责任,充分体现了《民法通则》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和公平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