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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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文1

××年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版权所有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在食品安全、医疗市场整顿和学校卫生工作上搞突破,力争在全市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卫生法制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行依法行政。

⒈全面完成《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⒉组织半年和年终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

⒊做好人大、政协对全市卫生执法的评议、视察工作。

(二)法制建设工作

⒈完善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体系,配齐全市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法制工作信息反馈系统。

⒉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听证、错案追究、重大处罚备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⒊推行新版卫生执法文书使用,确保××年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全面使用新版卫生执法文书。

⒋完成全市卫生监督员证件换发工作。

(三)法制宣教工作

⒈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⒉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

⒊拟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培训班。

⒋文明单位和十佳监督员创建工作。评选文明执法单位标兵个;建立监督员考核挡案,对全市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评比,评选十佳监督员名。

⒌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行政执法知识大赛。

⒍开展全市执法文书书写评比活动。

⒎按照《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半年、年终考核。

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工作

(一)拟在今年月份前完成市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二)拟在年底前完成县(市、区)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三、卫生监督工作

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⒈《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⒉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⒊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卫生工作

⒈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⒉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

⒊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保健品广告的审批工作。

⒋开展集贸市场、小食品批发、超市的专项整治工作。

⒌开展肉及肉灌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⒍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

⒎开展桶装水的专项整治。

(三)职业卫生工作

⒈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⒉开展对放射卫生工作专项整治。

()对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档案。

()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版权所有

⒊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

()对全市范围内的有毒有害企业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

()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四)环境卫生工作

⒈按照《绥化市歌舞厅管理暂行办法》对歌吧、舞厅等进行重新审核发证。

⒉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⒊开展对游泳馆、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⒋开展大型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⒌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整治工作。

(五)学校卫生工作

⒈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

⒉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

⒊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六)消毒工作

⒈开展对生产一次性食品包装企业专项整治。

⒉对饮食业的消毒情况进行整治。

⒊加强对大型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

⒋对消毒药品进行清理整顿。

⒌加强对消毒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⒍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七)行业管理工作

⒈依法对全市新式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系统的建设及监督报告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文2

一、加强学习,科学管理,努力打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品牌”

为加强和提升我市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中心(所)于2011年初成立了职业病防治所。

中心(所)对职业病防治所业务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职防所成立后制定了《二0一一年管理工作意见》。所管理以中心(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则,紧紧围绕中心(所)的重点工作和经济创收目标开展工作,努力做好各项计划和制度的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将职防所按划分健康监护、检测评价和辐射防护三个专业,各专业有一名科长或副科长负责业务及创收工作,同时设立了预监专家组和监测室,建立了各单项工作专人负责管理制度。从而调整和理顺了各专业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了所内人员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主动性。全所形成了团结、实干、开拓、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所内实行了“周例会”和“季考核”制度,对所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及时布置,严格落实,认真分析总结,并及时督促检查。全所始终贯彻中心(所)的工作重点,把经济创收作为2011年工作的第一要务。

2011年,全所制定了政治和业务学习计划,注重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树立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全所人员的监督执法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能够适应职业卫生监督员和技术服务员的两种角色。按照中心(所)领导的的要求,职防所着眼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长远发展,在提高业务水平、培养人才、热情服务、开拓项目、扩大服务半径上下功夫,做到高起点,严要求,规范管理,依法收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把职防所打造成一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品牌”队伍。,

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按照全省部署积极开展和推进职业卫生“四个一”和“六进”工程,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周活动。按照省市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结合我市的实际状况开展健康监护、检测评价和辐射防护工作。

2011年,全所加强业务技术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员业务工作能力。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同志们结合实际工作,阅读有关专业期刊和杂志,浏览有关专业网页和网站。平常工作中遇到问题善于讨论,理论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水平得到了长足的进步。2011年,全所分八批派12人次参加省织的职业中毒、职业健康检查医师资格、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放射人员防护培训班等业务技术培训。部分培训结束后通过了有关考试,取得了相应的资质。

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健康监护工作

2011年,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依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从体检人员的登记、检查及体检报告的制作都严格把关,同时所里制定了各项体检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全年共体检8692人。

1、开展了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全年共完成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3481人,查出有职业禁忌症2人。

上半年,重点对接触刺激性气体及一氧化碳人员进行了集中体检。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职防所精心组织,多方协调。2011年5月4日我所印发了《关于开展接触刺激性气体及一氧化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通知》。5月10~28日对市辖8个大中型企业的829名刺激性气体及一氧化碳作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中末检出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相关慢性疾病率达55.4%,检查结束后及时写出了体检报告书。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开展了粉尘作业人员的体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印发了《关于开展粉尘作业人员体检的通知》于 2011年8月30日至9月5日对市辖企业粉尘作业人员进行了体检。本次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常规检查、五官及皮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部拍片。为保证体检质量委托省职防院协助拍片。共对6个大中型企业的1103名粉尘作业职工进行了体检。查出疑似病人32名,检出其他各种异常542人。对查出的疑似病人和异常情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并及时出具了体检报告。

3、开展了新就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共完成市辖企业新就业人员的健康休检2447人,查出上岗前职业禁忌症21人,查出率约为0.8%。新就业查体人员主要集中在乐华陶瓷、元济元茂、恒升公司等。

4、开展劳务输出人员健康体检:今年共完成劳务输出人员体检2764人。主要是天津一汽大众丰田招工体检366人、上海大众招工体检145人、苏州久保田招工体检51人。

5、加强了职业病报告及管理工作:2011年,我所严格按照省厅有关职业病统计报告的要求,认真开展职报工作,职报的质量、及时性和数字准确程度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本年度职业病统计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共网报18家检测企业,32家健康监护企业,基本避免了漏报、迟报、错报。

(二)检测评价工作

2011年,职防所不断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拓宽服务渠道,增加检测评价指标。努力扩大服务半径。在检测评价中规范采样、检测、评价和报告书的制作工作。

1、建设项目评价:完成了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顺利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报告书质量获得了省专家的高度评价。目前,山东龙力公司生物乙醇等3个项目正在检测评价实施过程中。

2、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完成21家企业作业场所的检测评价,及时出具了检测评价报告书。共检测粉尘208点次和有毒物质450点次;检测噪声337点次。在检测评价过程中,我们还指导企业就加强职业卫生防护条件,改善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

今年以来,我们充实增加职业卫生检测项目指标,完善服务技术与条件,在检测评价中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同时,我们加强检测评价技术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全所上下多方争取检测评价项目。除完成了市辖及各县市区的检测评价项目协议外,我们还在邻近河北省的故城县和景县完成了二个检测评价项目。

3、积极开展了2011年职业卫生“六进”及宣传周活动:继2011年全省成功开展了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后,今年省监督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活动的通知”。上半年,根据省的统一部署结合宣传周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活动。深入到企业、职业技术学校、社区、农村、劳务市场等区域重点人群对《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知识进行宣传,增强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开展广播报道1次,公益广告展出5天,发放宣传材料10000份,深入企业宣传3次,接受现场咨询1次,办培训班2次共培训796人,出动宣传工作人数5名,出去25宣传车次,张贴宣传画375张。

4:对华能电厂职业卫生省示范企业进行了验收:2011年4月15日,省市二级卫生、安监部门对华鲁德州电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进行了验收。在市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协助下,华鲁德州电厂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组织机构和制度,领导重视,作业场所及工人防护较好。顺利通过了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省级验收。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管理工作

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奠定我中心(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品牌基础。职业病防治所加强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基础建设和管理。

1、通过了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监督检查:省卫生厅于2011年3月30日组织专家对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乙级)”进行了评审。为迎接这次监督检查,职防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重新整理建立健全了健康监护、检测评价的管理制度及档案,对仪器性能状况及校对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并建立了各种档案。专家组对市疾控中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组织机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工作能力和质量体系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市疾控中心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技术、程序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职防所按照专家组的意见限期逐条逐项的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省监督所。

2、迎接计量认证评审验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计量认证评审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心(所)的统一部署,职防所做了充分的准备。建立健全了人员培训、仪器设备及使用等管理档案,多次进行职业卫生和放射防护现场模拟演示,对检测评价及体检报告书写及格式等进行了严格规范。

3、申报通过了职业健康监护续展:上半年,向省卫生厅上报了我中心职业健康监护续展申请,并对职业健康监护设备仪器设备使用、维修和管理进行了自查,建立健全了使用、维修和管理档案。进一步规范了体检表、体检项目和体检报告等。顺利通过了职业健康监护续展,并有力的促进了我中心职业健康监护业技术的开展。

4、通过了省安监局职业健康技术机构登记备案: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3号)和省安监局《山东省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通知要求,我中心向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登记备案。12月份一次通过了省安监局备案,为以后继续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对职业卫生监测仪器进行了检定并建立健全了档案:11月份,根据中心(所)质管科的统一安排,职防所对现有的职业卫生采样检测仪器进行了分类整理和检定校准。本次送省计量院检定校准的仪器包括各类采样仪器33台,微小气候监测仪器5台,噪声振动监测仪器2台,放射防护监测仪器3台,其他检测仪器3台,合计46台。检定完毕后,职防所根据检定结果,及时同药械科取得联系,安排5台需要维修的仪器返厂维修保养。

4月份,对职业卫生监测仪器建立健全了维修记录、使用登记和检定档案,建档50卷。特别是建立完善了日常使用记录和维修登记制度。

6、逐步规范了各项业务工作,整理健全了业务档案:规范了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评价、健康监护、职业(辐射防护)检测评价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评价报告书编号形式及内容。

4月份,全所集中力量用加班加点对业务档案进行了整理。按专业分门别类的进行了建档,编写了档案目录。共整理建档60多档200余卷。

(四)、辐射防护工作

今年辐射防护工作,一方面加强了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另一方面提高辐射防护技术服务。

1、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工作:三月初,市监督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的通知》。全市共有280名放射工作人员办理了个人剂量检测手续。对48家放射工作单位送检的个人剂量计进行了个人剂量检测,并出具个人剂量检测报告48份。

2、开展了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知识及法规培训:为提高我市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知识和法规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所印发了《关于对全市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的通知》于2011年10月18日~23日对全市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分三期,每期两天。培训班邀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专家进行了重点授课,同时我所三位放射防护专业人员也进行了讲课。培训内容包括放射防护基础知识,放射损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放射防护法规标准,外照射防护等。参加培训的有全市各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和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员,共200多人,培训率为60%。每期培训班结束时进行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

3、开展了放射防护检测:2011年,加大了放射防护的监督监测力度。共监测放射设备74台。其中x线机36台,放疗设备8台,工业探伤机8台,放射源22台。监测后均及时出具了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并提出了改进建设或措施。

(五)、其他业务工作

2011年,按照省监督所文件通知的要求及时上报了各专项工作总结及报表。9月份,按照省所《关于对2011年新发职业病病例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对新发职业病病例的企业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上报了专项总结.11月中旬,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包括职业卫生和放射对生部分)》要求,对重点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上报。11月下旬,按照省监督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进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的通知》要注,对我市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上报。12月份,通过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的卫生监督报告系统,对德州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市辖企业和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网络上报。

4月份,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建材局联合对宁津、陵县等10多个企业开展了环境污染及职业卫生情况调查。2011年11月,认真完成了《德州卫生志》中相关专业的续编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985年—2011年,职防所在放射卫生、劳动卫生监督及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

自10月份开始,按照中心(所)的统一布置迎接省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涉及到职业卫生专业7个指标,考核指标多所占份额比例重。为此,所里指定专人负责,全体人员共同参与,对2011~2011年考核指标的本底资料、支持材料、专项工作总结、数据资料全部进行了查漏补缺整理,12月中旬经过了省检查组的考核。

同时,我所按照中心(所)的要求完成了在卫生局帮忙等部分临时性工作。

三、加大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2011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对市管用人单位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了监督监测覆盖率。

(一)开展了预防性卫生监督:按照省卫生监督所下达的文件要求,职防所于上半年对部分省立项项目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向山东龙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下达了监督文书,督促企业尽快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工作。对个别因生产原因不能正常开展评价工作的企业,要求其向省卫生监督所作出书面说明。

(二)开展了健康监护监督检查:今年对市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部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体检率低等问题对5家企业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写了18份现场监督笔录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提出18条监督意见,有效的促进了市辖用人单位健康监护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对恒丰纺织有限公司职工刘展红投诉本企业不开具职业病史问题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

(三)加强了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对市直15家放射工作单位进行了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13家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未进行校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改正。

(四)开展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督检查:按照全省职业卫生工作安排,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2011年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我市有德州市疾控中心和德城、临邑、齐河、禹城四个县市区疾控中心取得了健康体检资质。市疾控中心取得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上半年,对县市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了各单位人员资质情况,检测评价项目,健康体检项目及报告书写等,提出了改进措施。

四、经济创收情况

2011年,职防所始终把经济创收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全所同志转变思想观念,在经济创收上想办法出主意,多方争取联系检测评价和体检单位。同时,职防所不断提高自身的各项业务技术水平,保证为客户提供客观真实、准确公正、优质高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无偿为客户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指导。克服了职业卫生职能调整等因素带来的各种困难。在经济创收中严格管理,依法收费。全年经济创收105万元,实现经济创收历史最高水平。

五、几点工作体会及明年的工作思路

2011年是职防所成立的第一年,在中心(所)的领导下,职防所以崭新的精神、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各项工作卓有成效。

1、领导重视,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基础建设:2011年初,为适应职业卫生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中心(所)审时度势成立了职业病防治所。一年来,中心(所)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工作上给予支持。相继分配了一名研究生、配备了交通工具、单独设置了仪器室和个人剂量监测室,添置了部分检测仪器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硬件建设上更加完善,使得我中心(所)顺利通过了省卫生厅健康监护资质续展和省安监局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这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转变思路,突出抓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由于我中心(所)体制的特殊性,肩负着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的双重重任。近年来,一方面面临着《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另一方面中编办又下文调整取消了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督职能。所以我们中心(所)要适应形势,研究对策,转变工作思路。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上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年来,我们逐步规范体检、检测评价、建设项目评价等业务工作,完善工作程序,制定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业务技术服务水平。全年体检人数、监测评价项目等均大幅提高。特别是实现了经济创收突破百万的目标,创历史最高。

3、立足长远,培养一支爱岗敬业有所作为的职业卫生后备人才队伍:近年来,职防所相继分配了解一批具有硕士、学士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济济。他们业务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思维敏捷,工作热情高涨。也可以说,是中心(所)一笔宝贵的财富和希望。这是一支有朝气的年青队伍,这支队伍的成长与进步关系到职防所乃至中心(所)的未来发展,如何带好这支队伍也是摆在职防所的重要课题和任务。

一年来,所里把重任直接交给他们承担完成,为他们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给他们提供锻炼机会和展示才华的舞台。同时所里以召开会议或个别交流的形式和青年人畅谈理想,规划人生,树立目标。要求他们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在思想上引导青年人正确面对现实,不受环境影响,养成一种良好的工作习惯,造就过硬的思想作风,树立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把事业当成人生的最高追求和境界。要求他们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完善自己的意志和品质,提高自己的修养和人格魅力。在业务中引导年青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承担的任务有始有终,面对困难勇于挑战,要尽快的能够独挡一面。努力把青年人锻炼成为业务精湛、事业心强、善于协调、胸怀坦荡、以身作则、勇于开拓具有综合能力的后备人才。实践证明,他们业务技术、工作能力方面进步明显,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

4、2011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年来,所里业务学习少,学术科研氛围不浓,没有和科研成果。上下班时间及执行工作制度方面不平衡,请假较随意且偏多,有时工作和私事处理不当,工作为私事让路,个别工作布置后看不到结果。有相当一部分业务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文3

、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环境准入,切实加强污染防治。

坚持环境、社会、经济效益三兼顾的原则,强化管理措施,完善管理手段,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帮助企业对建设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做到优化选址、合理布局。坚决杜绝审批“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的项目,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切实地做到“把关不设卡,服务不添乱”,在项目勘察、选址阶段就提早介入,积极从源头把住项目准入关。对会泽县大海靖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个项目进行了审批。同时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管理,把新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为我县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严格监管,强化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和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

(三)加强环境安全监管,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1、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确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

2、开展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3、开展采选企业尾矿库环境安全排查

对县域内的8家采选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尾矿库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逐一排查,要求企业积极做好防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会泽县铜矿采选厂和会泽县鑫和矿业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下达了停产通知和限期整改通知。针对会泽县鑫和矿业有限公司不执行整改要求一事,我局已向县政府上报了《关于会泽县鑫和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报告》(会环报[2011]10号),请求县政府责令企业停产治理。

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监督

为实施污

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强化对污染源的日常现场监督检查,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减少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发生,提高排污企业的环境意识,进一步深化环境监察工作,在往年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和工作力度。通过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大了对企业排污口的规范管理工作,同时也加强了企业本身对排污口的管理工作,避免了企业偷排乱

排的情况。

5、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强化对放射源的监管工作,共出动18人(次)对我县涉及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含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的三家水泥厂和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泽分公司采选厂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各用源单位都充分认识到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应对突发辐射事故的敏锐性和责任感,都建立建全了组织机构,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编制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种安全措施到位,设备运行正常、准确有效。

(四)积极筹措,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五)强化环境服务,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

1、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为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单位形象,我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环保窗口,派出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履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

四项制度”,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制意识,努力营造高效务实、服务周到的政务环境,安全舒畅、和谐稳定的行业环境。

2、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做好项目协调服务。

在建设项目严格审批的同时,注重对企业在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办理、项目选址、工艺选择等方面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一方面,对自身审批的项目,寓服务于审批当中。另一方面,对省、市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积极协助做好与省、市环保部门相关科室的对接和汇报工作,通过衔接促成了项目的推进。

3、积极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

一是严格服务程序,依法办理每一件人民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的问题。为了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焦点环境问题,按照我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对每一个来访者做到热情接待、言语文明。在处理中坚持“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共接待来信来访2件,登记来电举报10件,均已调查处理完成,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是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办复工作。近几年反映环境问题的议案、提案呈逐年增加态势,反映问题的面也越来越广。为切实做好答复工作,解决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采取了走出去一一调查,制定整改措施,走访代表委员征求意见,请进来一一座谈,看问题解决得是否满意,还有何意见等措施。今年共接受议提案1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实现了答复率100%,与代表、委员面商率100%。

4、落实责任,开展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工作。

一是考前在各考点及考生住宿点周围张贴下发《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高、中考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二是中、高考期间,成立巡逻应急小组,对环境敏感区和重点污染源实行24小时昼夜巡逻和监控,有效制止建筑施工工地,各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产生噪声;三是在每个考点设立环保监督岗,并24小时开通环保举报热线12369,安排专人接听,并及时处理;四是积极协调建设、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死看死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控制瞬间噪声污染,同时积极协调交警部门对考点部分区域采取临时通管制,禁止在周边路段鸣喇叭,为考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六)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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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六.五”环境宣传活动

将“六·五”活动及节能宣传周列为全年宣传工作的重点,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把举办“六·五”活动及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动员公众参与的一次有利机遇。通过精心组织,共投入宣传专项资金3万余元,使“六·五”宣传活动及节能宣传周在形式、内容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一是举行宣传活动,活动采取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等形式,给广大市民讲解有关环保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环保袋4000余个,环保围裙1000余件;

二是制作节能减排宣传展板、标语,并将宣传画及环保小常识张贴至人群密集的单位和社区,使环保理念深入社区、深入基层,营造创建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三是和县妇联、县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在县中心城区围绕宣传主题开展街头咨询活动,重点进行生态建设知识、节能减排的普及宣传,现场接受市民的咨询。

2、开展节能减排专题讲座

积极与会泽卷烟厂等企业衔接开展节能减排专题讲座,对企业职工进行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讲解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节能环保意识,增强节能减排自觉性。

通过各种新闻宣传报道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了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扩大了节能减排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七)循环发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1、强化项目环评审批

切实加强对水土、森林、植被等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和对自然景观、旅游开发、高速公路、梯级电站项目的监管,有效的保护了我县的生态环境。共办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家,环境影响报告表3家,进行现场踏勘25次。为进一步加强矿山秩序监督管理力度,根据《环境保护法》、《矿山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矿山开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加强农村污染治理

加强农村水源保护及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的治理,协同相关部门指导农民按标准使用农药及化肥,使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根本的改善。为切实加强对农村污染的治理,今年启动了大桥乡农村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预计投入资金95万元,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认真做好秸杆禁烧工作,实现良性循环,使秸杆转变为畜禽饲料及有机肥料,

利于大气环境保护。通过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今年我县做到了无秸杆焚烧情况。

(八)共同参与,深入开展绿色创建工作。

(九)加大监测力度,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环境管理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环境质量监测

一是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对牛栏江(江底大桥段)、硝厂河、牛栏江(黄梨树段)、水文站下游、大桥水库、长海子水库、金乐水库、小江、跃进水库9个地点的地表水采样分析,共分析铅、锌、铜、镉、砷、溶解氧、生化需氧量等19个项目,取得监测数据445个。通过监测结果表明,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当地水环境功能要求,在ⅰ~ⅲ类水标准之间,水质良好。

三是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完成县城环境空气监测2次,取得监测数据110个。监测结果显示,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四是开展降雨、降尘、硫酸盐化速率例行监测,共取得监测数据48个。在环境监测站楼顶设置降雨和硫酸盐化速率监测点各一个,降雨采用逢雨监测的方式,取得监测数据30个;硫酸盐化速率每月监测一次,取得监测数据6个;在环境监测站楼顶及县第一人民医院各设降尘监测点一个,每月监测一次,取得监测数据12个。监测结果显示,县城区域内未出现酸雨现象。

2、污染源监测

一是开展废气监测。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对会泽滇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鼓风炉生产线和会泽东兴实业有限公司回转窑生产线两个监测点每月监测一次,对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厂则采用随机抽测的方式,共取得监测数据近370个,获得了大量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为环境

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

二是开展废水监测。对污水处理厂废水进出口按月监测,监测项目为酸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共计5个。但由于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仅于3月份开展过一次监测,取得监测数据20个。此外,按照环境监察要求,对金钟镇温泉采选厂田水沟上游、下游水质进行监测,取得监测数据24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污染减排压力大。尽管近年来我县的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但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总量仍然偏大。2011年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开局之年,对“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至关重要,但污水处理厂至今管网不配套,运行不正常,必将影响到我县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是农村环境形势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普遍存在,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在一定程度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环保能力建设依旧不足。主要表现在人员编制、人员严重不足,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依然十分短缺、办公业务用房尚在建盖中。随着全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环保工作越来越多,本不宽裕的环保执法力量更为捉襟见肘,制约着环保工作的更好更快发展。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面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狠抓环境监测、信息报送及宣传教育等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基础环保知识,强化公众环保意识,形成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特别要抓好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环保法制培训,增强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倡导绿色文明,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

过创建“绿色学校”,把学校的环境教育引入家庭,引入社区,进而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创建一所绿色学校,带动一个社区,使绿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点,狠抓减排工程建设。

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分解减排目标,营造全县上下抓减排、社会各方促减排的良好氛围。切实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减排措施”,确保各项减排目标实现。

(四)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一是建设饮用水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植树造林,确保水源涵养;二是会同相关乡镇、部门加大农村水体特别是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重点防治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渔业污染;强化对水源积雨区内群众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积极力争沼气池建设计划,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三是继续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影响区范围内的农家乐进行清查,对不达标的制定整治方案,限期达标排放;四是加大对县乡饮用水源的监测力度,对水源水质有严重影响的达标项目进行跟踪监测;五是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五)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积极申报治理资金;二是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恢复,坚持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三是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营造优良人居环境;四是强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加强城乡油烟、煤烟、垃圾、污水、噪声为重点的污染防治,积极稳妥处理好群众投诉,构建和谐厂群关系、商(家)住(户)关系。

(六)严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严控新增污染源。

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消除环境隐患,推行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都必须符合节能减排的相关要求;二是加强工业园区及其建设项目的监管;三是严格执法,对所有违法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处理。

(七)加强环境监管,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重金属污染企业的专项治理为重点,强化对化工、建材等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的巡察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确保治污

设施正常运转。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对屡查屡犯、恶意排污行为严厉打击,顶格处罚。

(八)抓好核与辐射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加大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和监管力度,全面落实重点核技术应用单位的辐射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放射源遗失、被盗和人员受到误照射。

(九)加大环境监测频次,做好对外服务工作。

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开展对地表水、城市饮用水源地、城区环境空气的监测工作,按时完成对国控企业和减排项目的环境监测任务,并认真做好各类委托监测、污染纠纷监测及竣工验收监测等项临时性监测任务。

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 经济效益

1、 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特点及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

建筑行业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是高风险的行业,风险等级仅次于矿山采矿业。建筑行业产品固定、作业场所变动大、人员流动性大、产品规模大、生产周期长、机械设备来回搬运,有大量高空作业、野外作业、坑、槽、洞作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劳动强度大,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较多,临时设施多,作业环境条件差。特点是高空坠落、铁路营业线行车安全、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中毒等是建筑施工企业多发的危险因素。

针对建筑行业的高风险特点,国家、行业、企业等层面均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仍未从根本上彻底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重大安全事故、恶性工伤事故频频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职业病人数居高不下。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建筑施工发生各类事故2330起,死亡2760人,同比分别上升2.8%和2.1%。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坍塌、坠落事故78起,死亡344人,分别占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的76.5%和77.8%。每年因工伤事故直接损失数百亿人民币,职业病的损失也近百亿。2010年1至8月,铁路建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含火灾)13起、死亡63人,同比增加2起、40人。其中一般事故7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1起、4人;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1起、增加3人;重大事故4起、死亡41人,而去年同期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今年生产安全事故呈现三个特点:一是重大恶性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大幅上升,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涨18.2%和173.9%,呈现快速上升态势。

对于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部分是由于生产技术条件落后所致,但更多的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事故原本是可以通过实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得以避免。

2、 国家、行业、企业采取的安全生产对策分析

2.1 安全生产对策简述

由于建筑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国家对该行业的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十分重视,国务院、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设部和有关部委下发了大量的法规、规章制度。2002年11月颁布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近几年,国务院相继制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国家安监局以安监官办字(2002)22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通知》,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与机制,为企业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提供了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国务院以国发[2010]23号文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从明确理念与方针目标、严格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行业安全准入、政策引导、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九大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该通知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提高了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建筑施工行业的各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进行了多方位的监管,国家三令五申,多次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通知及文件,用行政的手段要求各级企业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经常性、定期、专业、节假日、季节性安全监督检查。铁路行业还积极推行了标准化管理,为施工企业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从技术层面加强了安全管理,如铁道部编制并不断修订了一整套《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为施工安全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标准。另外,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也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作行业准入的条件之一,以促进施工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在按照国家、行业要求开展生产安全管理各项活动的同时,也积极建立、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进行第三方认证。

2.2 对策分析

总体上,国家、行业、企业等在法律、行政、技术、管理、监督、体系等层面采取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对策,大致可以划分为二大类,即传统的安全管理方法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法。这两种方法有既有相同点,也有相应的差异,但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传统的安全管理方法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法都以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为安全管理的最基本的基础和标准,强调通过管理手段消除和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相对而言,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多的是强调通过行政的手段建立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控制和检查以保证安全责任目标的实现;另外,还强调展开一些运动式的活动来加强安全管理。这表明传统安全管理工作的着眼点主要放在系统运行阶段,一般是事故发生了,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调查结果修正系统,这种模式称为“事后处理”模式。由于存在许多弊端,致使事故不断发生。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应用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理论,通过建立、实施和改进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按照PDCA循环方法,围绕危险源及其风险进行持续的控制。相对于传统的安全管理,更注重系统管理和体系的作用,通过建立文件化的管理体系,使管理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强调全员参与,即注重各层次、各部门、各岗位互相协作,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强调主动管理体制和持续改进,通过主动识别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制定控制方案和措施,进行培训,实施控制措施,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改进执行,不断总结持续改进。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法的着眼点是预先对危险进行识别、分析和控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先控制”,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不同于传统的企业上级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事故的事后处理,而是一个事前的、动态循环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系统化的管理过程;是以持续改进的思想指导企业系统地实现其既定的管理目标。因此,从社会发展趋势来看,现代科学化安全管理取代传统管理已是势在必行,现代社会要求必须从传统安全管理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转变。

3当前建立和贯彻执行管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很多施工企业都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但部分企业领导没有高度重视,仅把取得认证证书作为投标加分的筹码,没有对传统的安全管理进行整合,造成认证一套资料,工作一套资料,“两张皮”现象严重。

(2)对现场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安全环境状况的改善关注不够,在企业层面,通常是在审核时才给予关注,而没有从体系的层面或角度对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标准的建立和完善进行“事先”管理。

(3)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没有列为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年度工作重点。企业进行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但仅作为资料保存,没有发挥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基础性作用,没有进行动态管理,没有对进入施工场所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培训。

(4)不重视职业健康工作。部分企业领导为了节约成本,在引进劳务工时,没有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后体检,没有对职业病的预防引起重视。

4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工作的几点建议:

4.1在建立、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要注意整合原有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原有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的实践经验总结,有很多是行之有效的做法,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不断完善的基础,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施工企业要注意分析标准要求,哪些内容和哪些原有的安全管理措施可以满足要求,哪些是需要新增的内容,要把原来的安全制度跟现在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整合,充分发挥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2高度重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⑴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是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预防为主”的关键因素。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的总体管理思路应当是公司一级通过初始评审建立自己公司体系范围内的危险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清单。体系范围应包括产品范围,组织范围场所,管理权限等,公司都有哪些产品,如“桥梁工程、路基工程、隧道工程”等,每一项产品都有自己的危险因素。公司所建立的清单应定期评审,特别在组织机构产品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价、修订。项目部由安质环保部、机电部、物资部、综合部组成风险辨识小组,依据清单结合自己的工程实际建立自己的危险因素清单,并根据现场变化及时调整,不能照搬照抄。辨识出的高中度风险应予以公布,并及时交底到作业人员。

⑵工程建设施工周期长,现场变化大。施工企业应特别注意施工现场的变化,应做到在现场变化之前识别危险源。部分项目部虽然是按工程的分项、分部施工过程识别了危险源,但未考虑现场的变化,如结构施工中作业面的变化和工序的交叉作业,高桥墩等。有的虽然识别了,但对进入施工的劳务分包队伍没有进行交底,仅作为资料保存。

4.3 建筑施工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的制定,要结合企业的责任目标,制定具体的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杜绝职业病发生等之类的安全目标是企业的安全责任目标,也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目标。根据这一目标,企业的不同层次要有相应的责任目标,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为了理解、落实、实现这些目标,需要把责任目标和管理目标加以区分,企业的责任目标应当继续保留并增加管理的目标、指标,用管理目标、指标来保证责任目标和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实现,责任目标也应当分解,责任目标的分解,各层的死亡率和重大事故均为零,才能保证企业责任目标实现。管理目标则可以通过措施实现率的指标来保证,例如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还应有其它的管理目标,如无触电事故,无机械伤害事故,无坍塌事故等,都可以制定具体的措施指标。

4.4 管理方案的制定应遵循先消除危险源,其次降低危险源,最后采用个人防护的原则。

有些单位在制定管理方案时,缺乏全面考虑,往往就事论事,采取措施,未遵循上述原则。要想把管理方案编制好,应从方案制定、安全防护材料、设施和设备等多方面考虑。首先应在方案上考虑消除危险源,例如在施工准备阶段的平面布置时要考虑危险品、易爆品、远离易燃物和火源;在施工中减少物料的二次搬运;减少施工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下,如高空作业、坑槽孔洞内施工、减少交叉作业,减少同一作业面上下同时施工。其次通过安全措施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⑴完善安全制度,制定现场的特殊规定,如禁止在无防护的作业区下方通行;⑵改进安全防护设施,例如使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工具化;增大安全防护保险系数,如卸料平台的搭设,有的地方安全管理部门已明令禁止使用钢管搭设,必须使用型钢来保证架子强度和稳定性;⑶改进设备的安全可靠性,使用功率大的、稳定性好的防护设施。可靠的塔吊、龙门架、卷扬机等。先进设备可以大大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但企业限于财力,不可能全都使用,可以逐步的配置。最后是采用个人防护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配戴率和正确使用率应是管理目标、指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个人防护用品应规定采购的要求及配置的范围及监督检查的要求。

4.5 进一步完善主动绩效测量和被动绩效测量的制度和机制。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施工企业各层次要开展主动绩效测量,被动的绩效测量,其测量内容分述如下:

主动绩效测量:⑴对遵守法规和有关合同、协议监测;⑵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监测;⑶运行控制中的关键特性包括作业制度、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和人员的定期体检 。

被动绩效测量:⑴对工伤、疾病与事件的监督;⑵其它损失如财产损失的监测;⑶其它不良绩效和体系运行失效;⑷员工康复及恢复计划。

目前,企业能够完全按上面要求做到的还不多,有的轻伤也没有统计,未遂事故、事件也无记载,对是否遵守了法规,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指标,缺少具体的统计数字,没有完全按标准要求做。我们应当按标准要求建立定期绩效测量的台帐,既要记录好的,也要记录不好的,以利于我们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进一步识别危险源。

例如有一个项目以往事故中有一起因防护用品上的安全绳断了造成了人员坠落受伤,这个事故的记录就给我们一个启示,要识别防护用品上的危险因素,对长期存放的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可靠性,对失效的要淘汰,对其它设施如对搭架子用的钢管、机件,也必须建立定期的监测制度。

4.6 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管理,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有些施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没有按照要求计提安全费用,没有制定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计划,对从事具有职业危害行业的员工未进行上岗前、岗中、离岗后的健康体检,未做好员工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等各项工作。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患职业病的员工,没有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作业范围内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四大类27种,即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性因素类,影响最大的是粉尘类。对于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遵循预防、控制、防护、监测与应急的原则进行控制,如采取新工艺、新设备,生产过程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减少劳动者与有害因素接触的机会;制订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体内;对接触生产性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就业前体格检查和定期体格检查,及早发现禁忌及职业病患者,及早进行处理;定期监测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组织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对于体检中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的,应按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7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对劳务分承包方和操作人员的控制,通过强化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随着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不断深化改革,运行机制的变化,管理层和劳务层两层分离,企业长期固定工越来越少,多数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和农民工。而这些工人往往素质不高、文化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因此对这些工人的管理是工程建设企业的体系运行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有统计资料表明工程建设企业发生伤亡事故的80%以上是这些工人,对这些工人的管理,是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一个风险。管理得好能够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的实现。管理不好有可能造成大的事故、事件发生。因此,我们一定要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强化培训。在上岗前,由专职安全员组织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这些人员提高风险意识。生产中,实行工序安全质量卡控,并把控制程序的要求告诉他们,向他们交底,对他们的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控制,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4.8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项目领导和班子成员要轮流到现场值班,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项目部出了事故后,要立即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原因分析到位,制定切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

4.9作好施工现场安全标识标牌和安全防护,必须对进入了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实施管理控制。对无关人员,要坚决制止进行施工现场。

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范文5

1.**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1

2.**区公共场所(活动)安全隐患排查表……………………………………………3

3.**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4

4.**区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6

5.**区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7

6.**区商贸(仓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12

7.**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14

8.**区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表…………………………………………………………16

9.**区剧使用企业隐患排查表……………………………………………………18

10.**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表………………………………………………………20

11.**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21

12.**区液化石油气站(门店)隐患排查表……………………………………………24

13.**区旅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25

14.**区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表………………………………………………………27

15.**区公共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表…………………………………………………31

16.**区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表………………………………………………32

17.**区水库(水厂)安全隐患排查表……………………………………………………34

18.**区渔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35

19.**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排查表………………………………………………………36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07〕16号)……………………………………………………………37

附件2、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深盐府[2007]24号)…42

**区安全隐患排查表适用单位说明:

表1:各隐患排查责任单位;

表2:各隐患排查责任单位;

表3:消防大队、街道办、社区工作站;

表4:出租屋管理办、街道办、社区工作站;

表5:安监局、街道办;

表6:贸工局、安监局、街道办;

表7:安监局、街道办;

表8:安监局、街道办

表9:安监局、公安分局、街道办;

表10:质监局、安监局、街道办;

表11:建设局、工务局、安监局、街道办;

表12:建设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街道办;

表13:旅游局、安监局、街道办;

表14:交通局、安监局、**港集团、**国际公司;

表15:供电分局、安监局、街道办(只限于公共设施);

表16:教育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街道办(只限于幼儿园);

表17:农林水务局、安监局;

表18:农林水务局、安监局;

表19:卫生局、安监局。

注:1、各隐患排查表适用单位为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各单位须适用相应表格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并按深盐府[2007]24号文要求定期上报排查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受排查的同时,可自行适用相应表格对照检查并向排查责任单位上报排查情况。

3、以上所列各街道办事处适用的排查表包含街道办所属的安监科、综合执法队、房屋租赁所等相关单位,具体责任单位由各街道办安委会予以明确。

表号:YT-01

**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建

火1.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分隔(包括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阀等)产品选用、耐火极限符合要求,防火封堵严密性和完整性未被破坏。防火门开启方向正确,闭门器好用,防火卷帘手动自动控制功能测试正常,防火阀能正常开启。

2.未搭违章建筑,构筑物没有占用防火间距。

3.消防车道净宽、净高、承压能力符合要求,未被占用。

4.消防登高面未设置影响消防员登高操作的障碍物。

5.锅炉房、变压器室、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等设备用房设置位置、防火分隔、应急照明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安全疏散楼梯及出口数量、宽度,通道疏散距离符合要求。

7.避难层(间)未被占用,内部设置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

8.建筑室内装修平面布局未影响消防设施(含自然排烟设施)正常使用,未影响安全疏散。

9.建筑室内装修材料(吊顶、地面、墙面、隔断、固定家具等)符合消防要求。

10.电源线路使用不燃或阻燃套管保护。

2消防栓系统1.室内消防栓配置数量,设置位置符合要求,水带、水枪齐备,标识清晰。

2.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压力符合要求,水枪充实水柱符合要求。

3.消火栓启动水泵按钮能远程启动消火栓泵,并信号反馈正常。

4.室外消火栓维护保养良好,能正常开启,水量充足。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末端放水测试水压正常,能直接启动喷淋泵,水流指示器信号反馈正常。

2.信号阀能正常反馈信号。

3.喷头选用(规格、型号、动作温度)及安装符合要求,报警阀后管网未设置其他用途支管。

4.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能报警,压力开关能正常动作起泵;周围无杂物。

4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灭火剂种类选择正常,储量充足;系统维护保养良好,各阀门能正常开启,水泵能正常启动。

5消防供水1.天面水箱及水池水位指示及供水正常。

2.消火栓泵、喷淋泵主、备泵手动启动正常,能自动切换;主、备电源切换正常。

3.水泵接合器维护保养良好,标志清晰,能正常开启。

4.消防水泵房设置位置、防火分隔符合规范要求,疏散门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应急照明能正常工作。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消防电话通话测试正常

2.防排烟、防火卷帘、应急广播等能正常联动。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设置火灾音像切换系统,并工作正常。

3.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选用(烟感、温感、红外)安装符合要求;吹烟测试及手动报警测试正常。

4.火灾报警控制器能正常显示各类信号,且操作正常;屏蔽点数不超过有关规定,有声光报警并打印

5.探测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能正常报警,控制器主备电源切换正常。

7气体灭火系统1.保护区防火分隔作独立防火分隔,并采用乙级防火门且能自动关闭

2.保护区及储瓶间排气和卸压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3.设置声光信号报警设备。

4.气体灭火系统信号(警、故障等信号)能传送至总控室

5.气体储存装置灭火器充装量(压力)符合要求。

8消防供电1.消防备用发电机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切换正常启动,燃料储备正常。消防主电源能确保两路正常供电。

2.火灾情况下对消防电梯、普通客梯控制正常;消防电梯轿厢内采用不燃材料装修;通讯设施正常。

3.消防用电设备未端切换功能正常。

4.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安装的数量、位置和照度符合防火要求。

9防排烟系统1.手动启动能启动排烟风机。

2.排烟口设置(数量、距离)符合要求,保养良好及未被遮挡。

3.正压送风系统能正常启动,且风向、风量符合要求。

10消防控制室1.值班人员24小时在位并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各系统操作,值班记录真实完整。

2.总控室装备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及救援器材

3.火灾报警控制器主备电切换正常

4.能控制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电梯、普通电梯、防排烟系统等的动作,并显示其运行状态。

5.消防控制室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或单独建筑,独立防火分隔,设有外线专用报警电话,无影响设备使用等管道穿越,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符合要求。

11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1.防爆区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2.泄压口的设置位置正确

3.防雷、防静电接地情况经过气象部门年度检测

4.其它防爆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12应急反应1.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能成功进行演练。

2.现场模拟火警,消防系统能正常运作,值班人员能熟练操作。

3.现场处警人员能迅速到位,明确自身职责,并携带必要装备开展灭火及救援行动。

13消

理1.主体及室内装修消防审批经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公众聚集场所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门向疏散方向开启;未采用转门、侧拉门、移门、卷帘门等;保持畅通,未被锁闭或被杂物封堵;无甲、乙类管道穿越疏散楼梯。

3.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或挪作他用

4.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定期更换维修保养

5.高层建筑不得使用瓶装气,地下室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

6.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7.对建筑消防设施应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对自动消防设施应由专业消防公司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14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2

**区公共场所(活动)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许可

批1.大型公共活动(1000人以上)举办单位须向公安部门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

1.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3.主办方进行了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安

责1.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2.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

3.配备了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保安等专业安全工作人员。

4.主办者和承办者之间签订了安全协议书。

5.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明确。

6.能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

7.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8.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9.接受公安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场

全1.能保证大型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并向主办者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2.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

3.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

4.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5.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

6.临时搭建、安装、悬挂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7.有场所租赁、借用协议书,大型活动现场平面图。

8.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已落实。

9.有车辆停放、疏导措施,不得挤占、挪用停车设施,并维护安全秩序。

10.有票证的印制、查验等措施。

4工

求1.有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2.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

3.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

4.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理解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

6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3

**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一)通用标准

1消防验收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室内装修经消防审核并验收合格。

2.在验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

2使用功能1.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将厂房,库房,等改作小门店,或将居民住宅楼等改为小作坊。

2.在场所内不准住人(须留守值班的不得超过1人,且不得在阁楼上住)。

3装饰材料内部装饰、分隔不能使用可燃材料,分隔墙要分隔到顶。

4消防通道1.在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内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2.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5通道宽度疏散通道最小净宽度达到1米,边走道不小于90厘米,太平门宽度不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没有设置台阶。

6安全出口1.80m2以上场所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

2.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出口处不能设置门槛,台阶。

3.疏散门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7灭火器配备按每75m2配备两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8电器设备1.电器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2.电线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质。

3.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增加用电负荷。

9电气线路场所的电气线路要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

10指示标志,照明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设置了蓄电式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

2.应安装火灾事故照明及电铃等报警装置。

11易燃易爆品1.不违规存放、经营易燃易爆品。

2.在营业期间不准进行装修施工,动火、维修设备等。

12防火责任制签订了防火责任制。

13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8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须配备1名注册安全主任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16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7安全培训新职工上岗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二)专用标准(小档口)

18住宿部位1.在同一建筑物,住宿部位采用了不燃楼板、实体墙或乙级防火门分隔。

2.设置有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设置逃生出口并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4.通向屋顶的门需锁闭的,并采用推闩式门锁。

19化工门店化工门店、厂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

(三)专用标准(小作坊)

20防火分隔1.防火间距不足的,建筑物之间要采用砖墙分隔。

2.开设窗口的要错开。车间、仓库与办公室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21住宿场所

设置不准在地下室和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设置住宿场所。

22集体宿舍

和家庭住宅

设置1.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家庭住宅。(已设宿舍并难以搬迁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只能设置在车间,仓库,办公以下的楼层(首层或二层)

②有疏散楼梯通向平屋面的,可设置在其他楼层

③疏散楼梯为封闭楼梯且能通向平屋面的,家庭住宅可设置在其他楼层。

2.宿舍之间以及与其他场所之间采用实体墙分隔,住宿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23楼梯设置1.楼梯设置,丙类生产性场所要设置通向平屋顶的封闭梯间或室外楼梯(外通廊式厂房除外)。

2.楼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三层及三层以上,且仅设置一条疏散楼梯的建筑物要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24金属栅栏,防盗网1.生产性场所的生产车间,员工宿舍外窗和阳台等部位不准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

2.员工宿舍外窗和阳台等部位已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的要拆除完毕。(生产车间已经设置的,应当拆除或者在每个楼层的不同方位开启两个高度不小于100厘米,宽度不小于80厘米的紧急逃生口,设置在二层(含二层)以上的还应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4逃生出口需锁闭的,应采用推闩式门锁)。

25消防设备要设置室内消火栓或消防卷盘,或在每个楼层配置不少于一台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并应按每75m2/台的标准配备或两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26机电设备

分隔在建筑内部或毗连设置各类发电机,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并有可燃油高压电容器或多油开关等设施的要采用砖墙分隔。

27楼梯分隔疏散楼梯在首层的,应采用实体墙与生产,储存场所分隔。

28阻燃分隔电梯井,管道井与住宿部位应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四)专用标准(小娱乐场所)

29防火分隔1.场所与建筑物其他部位(包括住宿部分)采取砖墙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2.厨房应采用砖墙与其他部位隔开。

30灭火系统3.应设置简易喷水灭火系统。

4.室内消防栓、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7米,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可同时到达任意点的要求设置。

33应急装备每个包房配备至少2个防烟防毒面具,1支手电筒和疏散指示图等。。

34报警系统卡拉OK及其他包房要设置自动声像切换报警系统。

35配电控制要分层设置配电控制箱,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6应急预案制定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从业人员演练。

37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4

**区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使用功能1.建、构筑物的改造应办理相关手续。

2.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

3.不得将厂房、库房改作小门店或将居民住宅楼等改做小作坊。

4.不准设置房中房,人均居住面积应大于3平方米。

5.留有足够的通道。

2厨房设置1.厨房独立设置,并使用不燃材料分隔,

2.厨房没有设在睡房内或通道上。

3.厨房内煤气罐不超过3瓶。

3装饰材料内部装饰分隔没有使用可燃材料。

4消防通道与疏散通道1.没有在消防通道上和防火间距内塔建违章建筑,

2.没有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3.设置有首层直通天面的楼梯(中间不准设闸门且楼梯宽度不少于90cm。)

4.每层设有安全出口,出口不能上锁。

5.配有灭火器材。

5电气设备1.电气设备、开关、插座没有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2.电线下方没有堆放可燃物资。

3.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增加用电负荷。

4.电气线路应加套管保护。

6易燃易爆品不准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安全责任制1.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出租屋业主与承租人签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书.

8管理制度1.建立了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9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5

**区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

1责任制1.企业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安全奖惩。

2.建立了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机构设置1.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并正常开展工作。

2.按规定配有专(兼职)安全主任。

3安全

教育1.对新职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对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安全教育。

4.对变换工种,复工等进行了安全教育。

4安全

管理1.建立了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2.建立了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3.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4.有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有防火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有临时电气线,动火审批制度,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等。

7.有厂内交通,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8.有安全防护等项管理制度。

9.实行了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与风险抵押金缴纳。

10.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

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5事故处理制订有事故管理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防范措施进行落实整改。

6设备

设施1.气瓶检验期外观颜色、安全附件、储存符合要求并安全使用。

2.危险化学品库要分类分区,电气设备防爆、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3.有应急预案,油库、油罐、车辆设施完好齐全,标志是否醒目。

5.乙炔发生器、锅炉、空压机完好,完备。

6.工业管道颜色、流向指示、资料完好,完备。

7.压力容器、锅炉定期检测,安全附件完好。

8.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完善。

7易燃物品材料场所1.料场堆放整齐稳定可靠,道路畅通。

2.在入口及重点位置设置了防火安全标志。

3.消防设施齐全完备,电气设备符合要求,防火间距达到要求。

8工厂建筑1.符合耐火等级要求,无危险建筑。

2.有疏散通道和指示标识。

9劳动保护1.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超过2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制订了作业规程和防范措施。

3.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0机械设备1.建立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制度,现场设备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指引。

2.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查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

3.对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进行班前检查。

4.操作者经培训合格(现场抽查和检查培训考核记录相结合)。

5.冲剪压、印刷、注塑、木工加工机械等危险设备,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其防护装置可靠有效。

6.机械设备其运动(转动)部件、传动(传输)装置安装有防护装置,或采取了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

11涂装作业场所1.电气设备须采取防爆措施。

2.涂料存放符合要求。

3.防火及防火标志符合要求。

4.喷粉作业场所有除尘装置。

5.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6.涂层烘干室的联锁报警装置完好。

7.涂层烘干室的通风装置完好。

8.涂层烘干室(电烤箱)泄爆面积符合要求。

9.制定有操作规程。

12锻造

机械1.上下砧没有松动现象,销、楔坚固。

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可靠。

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坚固件无松动。

4.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13铸造机械1.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并稳定、坚实。

2.所有管路密封良好,无泄漏。

3.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电气连锁有效。

4.控制系统清晰灵敏,作业点有紧停开关,PE正确可靠。

14

酸碱油槽1.槽体坚固,无渗漏。

2.镀槽与电解槽上导电装置与槽体有绝缘措施。

3.导电部位保持干净,导电良好,正负极不得短路。

4.地下槽在地面上设防护栏。

5.电加热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石英玻璃加热管加了保护。

15工业梯台1.梯宽,梯级间隔尺寸符合标准。

2.梯段高大于3米的设有护笼。

3.直梯与平台相连的扶手高度大于1050毫米。

4.结构件无松动、扭曲、腐蚀、凹陷、凸出等严重变形,或有裂纹的现象。

16工业炉窑1.炉门升降机构完好,炉车发、滑轮完好,炉体炉墙、炉衬严密无泄漏。

2.炉与各类管道无泄漏,阀门完好。

3.电气(含仪表)设备灵敏可靠、接地良好。

17厂内机动车辆1.车辆悬挂场内车牌号,出厂合格证、定期检验证齐全。

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3.灯光,仪表,照明信号及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4.制动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18运输(输送)机械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操作岗位和每隔20米设置相应的紧急开关,且灵敏可靠。

2.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可靠,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要求,接地(零)符合要求。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19变配电系统1.变配电站(室)环境具有足够的消防通道。

2.变配电间的门向外开启,高压室门向低压室开,相邻配电间应双向开,门窗孔小于10×10毫米。

3.变压器、发电机油标指示清晰,

4.变压器油有定期绝缘测试报告,绝缘、接地故障保护完好并有定期测试资料。

5.有警示标志和遮拦。

6.相线之间,电容器之间、控制装置等清洁,所有瓷瓶无裂纹。

7.所有母线相序标志明显,连接规范可靠。各种设备、器件符合制造、安装、使用的图标规范要求。

20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1.箱(柜、板)符合作业要求,内外整洁,无杂物,无积水。

2.有足够的操作空间,PE可靠。

3.各种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保护装置齐全,与负荷匹配合理,编号、标识齐全醒目。

21电网接地系统1.各接地装置电阻检测合格。

2.TN系统<4欧母,重复接地<10欧母。

3.TT系统工作接地<4欧母。

4.TN系统重复接地布置合理,接地装置电气连接可靠防腐蚀,有防损伤措施,接地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有效,资料完整。

22防雷接地装置1.防雷技术措施符合要求,保护范围有效。

2.防雷装置完好,接闪器无损坏,引下线焊接可靠,检测资料齐全。

23电焊机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焊机一侧电源线不超过3米,没有拖地使用。

3.焊机二次接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4.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24手持电动工具装有漏电保护装置,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并定期进行绝缘检测。

25用电安全1.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由专业施工队安装、敷设。

2.没有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

3.没有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4.电气装置没有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5.在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6.使用的电气线路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定期检查。

7.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装设了漏电保护器。

8.临时用电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

9.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10.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电线下放不得堆放可燃物资。

11.机床局部照明及使用行灯采用安全电压。

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等移动电气设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是金属外壳的,是否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26起重机械1.钢丝绳的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无断股,滑轮护罩完好,转动灵活。吊钩无裂纹、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现象。

2.制动器完整可靠,安装符合要求,行程限位联锁保护装置完好。

3.急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器等安全装置有效。

4.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符合规定,PE连接可靠,电器设备完好有效。

5.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符合要求,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齐,各类吊索管理有序,状态完好。

27金属切削机床1.防护罩、盖、栏完备可靠,各种夹、卡具完好,限位联锁操作灵敏,

2.PE可靠,照明符合要求,电气连接符合要求,

3.备有清屑专用工具。

28磨床砂轮旋转时无明显跳动,防护装置完善。

29插床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轮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

30电火花加工机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在70度以上,采用浸入式加工。

31锯床锯条外露部分采用防护罩或安全距离隔离。

32加工中心加工区域周边有固定可调式防护装置。

33冲、剪、压、机械1.离合器动作无连冲。

2.制动器可靠与离合器联锁。

3.急停按钮灵敏,醒目,安装符合要求。

4.传动外露部分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脚踏开关有防护且防滑。

6.机床PE连接可靠。

7.有防伤手的安全防护措施。

8.剪板机等危险位置有无可靠防护。

34木工机械1.限位及联锁灵敏可靠,旋转部分防护完好有效,夹紧或锁紧装置可靠。

2.PE连接可靠,控制电气符合安全要求。

3.锯车、带锯机设有防护栏,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平刨的开口度符合国家标准。

35砂轮机1.安装地点人员较少。

2.防护罩、档屑板良好。

3.砂轮无裂纹,托架牢固、运行平稳。

4.PE连接可靠。

5.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36风动工具1.防护罩完好无损。

2.防松脱锁卡完好可靠。

3.气阀、开关、气路无漏气,气管无老化腐蚀。

37电梯电梯年检符合要求。操作有资质。

38注塑机1.罩、盖、栏的安装牢固,无明显锈蚀变形,且与电气联锁。

2.操作平台结构。合理,无损坏。

3.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安全要求。

4.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路无漏油、开关可靠、模具各紧固螺栓齐全,无松动、裂纹、变形。

5.自动取料装置标识清楚、控制准确,机械手活动区有防护栏。

39装配线生产线1.机械的防护罩(网)完好,跨越通过或人员上方装设护板。

2.翻转机构的锁紧限位装置牢固可靠。

3.起重机械制动器动作平稳可靠。

4.吊具无扭转、压扁、弯拆、绳股断裂、脱出、裂纹等现象。

5.装配线上间隔适当距离设有醒目的急停开关,开停机、紧停等有明显指示信号。

6.风动工具定置定位,防护罩齐全,开关灵敏可靠。

7.电动工具使用带漏电保护的开关插座,采用良好绝缘的铜芯软电缆。

8.有接地保护。

9.运转小车定位准确,夹紧牢固。

10.料架(斗)结构合理,放置平稳。

11.过桥扶手稳固,踏脚高度合理,平台有护栏。

12.地沟入口盖板完好。

40厂区环境1.厂貌整洁,布局合理,

2.厂区通道照明,厂区消防、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41车间作业环境1.实行定置摆放。

2.车间通道、地面、通风、采光消防及疏散、设备布局合理。

42仓库1.仓库通道畅通。采光符合要求。

2.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有专人管理。

3.物品摆放符合要求。

4.仓库内除了固定照明外,没有使用其它电器;可燃物品库房,没有使用碘钨灯或超过60瓦的白炽灯,照明开关设在库外.

5.库存物品分类、分堆储存,每堆占地不大于100平方米,堆与堆间距不小于1米、堆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堆与顶(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灯的垂直下方与物品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6.普通物资仓库不准存入危化品。

43危险品使用现场1.储存、使用符合要求。

2.建立有事故预防预案。

3.设有应急救护设施。

44职业危害1.对危害因素监测建档、并采取了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具。

2.定期对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建有相关的管理制度。

3.对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45其他

备注:常用机械设备有冲剪压、注塑、木工加工机械、金属切削机床、砂轮机等。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6

**区商贸(仓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

职责1.企业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取得安全资格,持证上岗。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取得消防安全培训上岗证。

3.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有“三同时”内容。

4.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或组织安全生产活动。

2安全机构

设置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全。

2.有专(兼职)安全主任。

3.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措施。

3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3.有专项及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安全,用电安全,厂内交通安全,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器材维护保养,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物质、通道管理以及防雷、防台风、防洪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企业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权利,义务等。

2.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费。

3.对新进厂员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人员、仓库管理员、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储存、装卸、运输的工作人员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合格,并定期参加年审。

6.各岗位作业人员掌握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的操作。

5事故处理1.有事故管理制度,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2.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监控、登记建档并定期评估。

3.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6安全生产

投入1.有年度安全生产项目专项经费预算及购置、更新、改造、维修安全设施的开支计划。

2.保证对重大危险源评估和事故隐患整改的投入。

3.有购买劳保用品,职工体检和教育培训的投入。

7承包与租赁管理1.企业生产营项目、场所、设备没有发包(外包)或者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2.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

8安全技术

设施1.建筑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仓储设施符合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3.安全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

9机电设备

车辆安全1.特种设备经定期检验合格。

2.机械设备的选用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技术档案完整,安全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无缺陷。

3.电气设备的选用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部门规定。

4.建立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和档案;叉车等特种车辆定期检测。

10劳动保护1.作业场所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品与其他物品分隔存放。

3.对易产生粉尘、蒸气、腐蚀性气体的作业场所采取了防护措施。

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佩戴。

5.按规定对从事可能导致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了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6.经常进行装卸、搬运作业的场所,设有工人休息的处所和供应足够的饮料(水),并备有简单的医疗和急救设备。

7.装卸场地和堆场能保证装卸人员、装卸机械和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和必要的安全距离。

11生产场所1.作业场所的通风、光照度符合要求。

2.生产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堆放整齐,不堵塞过道、安全出口;

3.生产区域内地面平坦、整洁,功能区划分恰当。

12储存1.储存场所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2.普通物资仓库没有存入危化品

3.库存物品分类、分堆存放,灯具下方0.5米处没有堆放物品,主通道宽不小于2米。

13危险化学品管理1.建立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和运输及使用管理制度,许可证齐全,危化品有MSDS。

2.建立有危化品使用档案,使用和贮存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的安全规定

14其他

备注:仓储企业包括堆场。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7

**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安全许可生产(经营)企业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

3机构、人员、制度1.设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主任

2.建立健全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投入1.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2.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了“三同时”制度

5安全培训教育1.企业和单位建立健了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有培训、有考核。

3.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人员持证上岗。

6应急管理情况建立有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齐全;制订有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7事故处理有事故管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8现场管理1.企业周边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2.车间、仓库、员工宿舍设置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三合一”现象。

3.车间、仓库、员工宿舍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消防器材设施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有专人维护、管理

4.厂房建筑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的要求

5.生产场所的防雷装置完好,并定期检测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使用场所的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气防爆安全标准。

7.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

8.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经过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9.危险化学物品的灌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重复使用的进行了检测。

10.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有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

11.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没有同一库房内储存

12.是否超量储存,有无构成重大危险源

1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应检查提货单位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14.生产场所按规定设置了良好的通风、排毒设施。

15.对职业危害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

1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

17.危险性作业场所及设施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了通风、泄压、防爆、阻火、消除静电、自动报警等设施。

18.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了监控。

19.安全装置、厂房布局、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符合有关的安全标准

20.新、改、扩建设项目有“三同时”审查。

21.企业按规定进行了安全评价。

22.设备管线没有跑、冒、滴、漏

9一证两书危险化学品有出厂合格证书、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8

**区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安全

许可1.企业有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有消防验收意见书。

2安全

管理

制度1.有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

2.有健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卸油、加油等)。

3.有安全检修、临时动火、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4.制定有灭火方案、防跑、防冒、防漏油预案,年度灭火演习方案的演练不少于两次

3安全

组织1.有专职的安全主任

2.任命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3.成立了义务消防队,能熟练操作灭火器材。

4从业

人员1.站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了安全管理上岗资格证。

2.其他从业人员经过了专业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

置1.加油站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加油站站内没有设置员工宿舍。

3.加油站的停车场及道路设计符合: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的规定。

4.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罩棚采用了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小于2m。

5.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0.15-0.2m。

2)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3)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加油岛的端部,不应小于0.6m。

6.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极。

6

罐1.储油罐采用卧式钢制油罐;其壁厚不小于5mm。

2.汽油罐、柴油储罐没有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3.按规定对油罐的外表面起进行了防腐

4.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采取了防止上浮的措施

5.油罐的人孔,设在操作井上。

6.油罐的顶部复土厚度不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砂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小于0.3m。

7.油罐的各接合管,设在油罐的顶部。

8.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9.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设底阀。

7

7工艺

系统

统1.油罐车卸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汽油罐车卸油宜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2.加油机没有设在室内

3.采用了油罐装设潜油泵的一泵供多机(枪)的配套加油工艺。

4.固定工艺管道采用无缝钢管。

5.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要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

6.工艺管道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

7.油罐通气管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

1)管口应高出地面4m及以上。

2)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

3)当采用卸油油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2m。

4)通气管管口安装阻火器。

8消

施1.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末火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

2.地下储罐应设置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3.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4.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砂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砂子2m3。

9电

源1.加油站的供电电源,采用380/220V外接电源。

2.小型内燃发电机组的排烟管口要安装阻火器。

3.电力线路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

4.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照明灯具应防爆。

10防

地1.油罐进行了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2.站房和罩棚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避雷针,并定期检测。

3.加油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4Ω。

4.380/220V供配电系统采用TN-S系统。

11防

电1.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设有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2.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是否用金属线跨接。

12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9

**区剧使用企业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

证照文书1.工商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剧登记证明。

3.有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后,方可购买剧毒化学品。

2

安全管理制度1.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任)。

2.有各级各类人员(企业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仓储安全管理、防火、动火、用火和剧的“五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另应有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有完善的储藏、使用(包括采购、出入库登记、验收、发放等)管理制度。有查验准购证、运输证制度,应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出售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5.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

从业人员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应急能力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向当地公安和消防部门备案,并保证与其有畅通的通讯和报警联络。

6仓储建筑1.建筑物经防雷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检测合格期内。

2.库房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通道和防火间距,仓库布置及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符合安全要求。

3.剧毒化学品库房内没有设立办公室、休息室。

4.剧毒化学品的库房应有机械通风排毒设备;安装了防盗报警装置并单独存放

5.仓库远离居民区和水源。

6.剧仓库设置了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7.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使用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包装物、容器盛装剧毒化学品。

8.仓库内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备了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和急救药箱。

7消防与电气设施1.仓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有专人管理。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3.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设置了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4.仓库设置有醒目的防火、防毒、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等标志。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6.库房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可靠

8电镀工艺1.电镀生产线与精密加工车间、精密仪器间、成品库等有足够的的安全距离。

2.酸洗间、电镀间的地面应耐酸、耐碱、耐水、耐热,不渗透、宜清洗、防滑,并具有足够强度和抗冲击性

3.氰化镀槽与酸液槽不准相邻或背靠设置,氰化镀槽与酸液槽的镀后清洗槽不准合用

4.设备之间应有一定的距离,以保证安全操作和设备检修

5.含氰、含氯废水与酸性废水分流排放,并回收

6.电线和电源的布置有避免水或液体溅到的措施

7.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经过校验,动作灵敏

9劳动卫生管理1.设有更衣间、洗浴室等卫生设施。

2.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3.采用有效的劳动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4.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岗位,配置有现场急救用品。

5.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没有住人。

6.设置了有效的通风装置;对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有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7.按照规定对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

8.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进行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0

**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机构和

人员设置1.设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或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2.根据特种设备配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使用

登记证特种设备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3定期检验1.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2.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悬挂在设备醒目位置。

4持证上岗1.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按照国家规定每2年复审一次。

5安全管理制度1.有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

2.制定特种设备日常安全检查及维护保养制度。

3.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及应急救援制度。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1.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制度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完整)。

2.有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查记录。

3.日常维护保养有记录。

4.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场(厂)内机动

车辆1.场(厂)内机动车辆附有出厂合格证。

2.车身悬挂场内车牌号。

3.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同期为一年)。

8其他

备注: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1

**区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施工管理1.施工单位具备资质,手续合法齐全。

2.施工现场布置合理,危险作业有安全措施和负责人。

3.现场有安全值班人员。

2施工人员1.施工前,施工单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2.作业人员穿戴好安全保护用品,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没有高处抛掷材料、工具或其它物品。

4.在工作期间不准穿拖鞋、高跟鞋。

5.从事焊接、起重、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7.没有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标志。

8.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动火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9.禁止非施工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场地1.材料和设施堆放整齐、稳固,不乱堆乱放。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要求。

3.没有使用有腐蚀、机械损伤的木板或铁木混合板作为脚手板。

4.安全网立网与平网有永久性标志(产品标志、制造厂家、编号、许可证编号等)。使用安全网时要张挺,不留有缺口。

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准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

6.露天场地夏季设有防暑降温凉棚,冬季设有取暖棚。

7.尘毒作业有防护措施。

8.排水良好,场地有无积水。

9.照明采光充足。

4危险区域1.悬崖、深沟、边坡、临空面、临水面边缘有栏杆或明显警告标示。

2.孔、井口、等加盖或围拦,或有明显标志。

3.洞口、高边坡、危岩等处有专人检查,并采取固壁措施。

4.滑坡体、泥石流区域有定期专人监测。

5.多层作业有隔离防护设施和专人监护。

6.洞内作业有专人检查,并保持通风良好、支护可靠。

7.登高作业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工具、材料、零件等要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能持物。

5道路1.路基可靠、保持畅通。

2.通道、桥梁、平台、扶梯牢固、临空面有扶手拦杆。

3.横跨路面的电线、设施不影响施工、器材和人员通过。

4.倒料、出渣地段平坦、临空边缘有车挡。

5.危险地段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

6机电设备1.施工前须对设备、工具、器具进行检查,设备不准带病使用。

2.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技术指标清楚,制动装置可靠。

3.承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企业,要具备相应的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检验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5.的传动部位有防护装置。

6.机电设备基础可靠,大型机械四周和行走、升降、转动的构件有明显颜色标志。

7.作业空间与高压线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8.高压电缆绝缘可靠。

9.高压电缆与建筑物,施工设备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合理,没有乱拉乱接。

11.起重,挖掘机等作业空间内,没有高压线。

12.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应与带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3.不准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

14.变压器周围设有围栏,高度大于⒈7米并悬挂警告牌。

15.配电箱每个回路设有漏电开关,外壳设接地保护,有防雨措施。

16.施工现场夜间设置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时,其高度应高于2.5米。

17.在接近带电体条件下作业时,要落实防触电措施。

7易燃易爆场所1.施工区域不准设炸药库、油库。

2.氧气瓶、电石桶单独存放在安全地带,远离火源10m以上。

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的区域内,禁止烟火。

4.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8临时工棚1.基础稳定,房屋牢固。

2.没有建在泥石流,洪水,滑坡,滚石等施工危险区域内。

3.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9工程监理1.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2

**区液化石油气站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证照

文书1.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2.有消防验收意见书。

3.有防雷设施合格证。

2

安全管理制度1.有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

2.有各类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出入库制度、用电审批制度、三级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检制度、隐患整改制度)。

4.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3

安全管理组织1.明确企业、部门(班组)安全责任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2.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员工职责明确、能熟练操作灭火器材。

4从业人员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2、其他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对新职工、变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总平面布置1.分区是否符合储存介质危害性相近、功能相关的原则。

2.总平面宜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和灌装区)和辅助区。

3.对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作业场地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石油库设置了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

5.灌瓶间的气瓶装卸平台前,有较宽敞的汽车回车场地。

6.生产区设置有宽度不小于3.5m的环形消防通道。

7.在可能泄漏液化石油气的场所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

6液化石油气储罐区1.液化石油气储罐和罐区的布置符合下列要求:

①地上储罐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②储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m的非燃烧实体防护墙。

③防护墙内储罐超过4台时,至少应设置2个过梯。

2.液化石油气储罐和容器本体及附件的材料选择和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3.储罐与防护墙的净距:球形储罐不小于其半径,卧式储罐不小于其直径,操作侧不小于3m。

4.液化石油气储罐设置有安全阀。

5.液化石油气储罐仪表设置符合下列要求:①必须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和压力表。②宜设置就地指示液化石油气温的温度计。③容积为100m3和100m3以上的储罐,宜设置远传显示的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

7

泵、压缩机1.液化石油气泵没有露天放置,当设置泵房时,其外墙与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2.液化石油气泵的进出口安装了长度为0.5m左右的高压耐油铠装橡胶管或采取其它防止振动措施。

3.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管上段阀门及附件设置符合下列要求:

①泵进出口管应设置操作阀和放气阀。②泵进出口管应设置过滤器。③泵出口管应设置止回阀和液相安全回流阀。

4.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设置压力表。

5.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的设置符合下列要求:①进出口管道应设置阀门。②进口管应设置过滤器。③出口管道应设置止回阀和安全阀。④进出口管之间应设置旁通管道及旁通阀。

8钢瓶充装台1.充装站具备与其充装能力相适应的工艺、设备、公用设施、厂房库房、道路和场地条件。

2.充装站具备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环保设施及设施的维护、检修条件

3.充装后的钢瓶应进行重量检验及检漏,合格后应贴合格证方可出站。严禁钢瓶超装。

4.充装站设充装间,充装间与瓶库的钢瓶分实瓶区和空瓶区存放。

5.灌瓶站应设置残液倒空和回收装置。

9液化石油气输送管线1.管道应采用焊接(管道与储罐、容器、设备及阀门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

2.液化石油气管道上不应采用灰口铸铁阀门。

3.站区室外液化石油气管道采用单排低支架敷设,其管底与地面的净距离可取0.3m。

10电器设施1.变配电房建筑是否良好,耐火等级是否为二级,门是否向外开。

2.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没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3.变配电间标志清晰,有防雨、防鼠、鸟等进入设施并通风良好。

4.在爆炸危险区域场所,供配电设施设计、安装、维护符合相应的防爆要求。

11消防系统1.火灾报警和通讯联络设施完好、畅通、有效。

2.在储罐总容积超过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液化石油气罐区设置固定喷淋装置。

3.液化石油气站内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设置了小型干粉灭火器和其它简易消防器材。

12重大

危险源辨识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分级,有监控措施。

13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3

**区旅游企业(景点)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一、安全管理

1责任制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

2机构、人员、制度1.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主任,有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组织了义务消防队。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检查记录,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

投入1.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风险抵押金。

2.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4安全培训

教育1.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并保证经费落实:

2.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每年不少于一次。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5应急管理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明确的职责。制定灭火、疏散等应急预案和防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设备设施

7交通设施1.每天营运前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

2.建立驾驶员岗位技能与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3.日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为600公里)的旅游包车按规定配备两名驾驶员。

4.不存在“以包代管、个体挂靠”或“以融资租赁等方式搞变相个体挂靠”等现象。

5.建立车辆的维修保养制度。

6.车辆坚持每天清洁消毒。

8游乐设施1.车厢内醒目位置公布了交通局及市旅游局投诉电话。

2.每天营运前做好安全检查。

3.设施发生故障时,有应急、应变措施。

9水上游乐

设施1.建立维修保养制度。

2.水上游乐设施应设置避雷装置

3.水上游乐项目有足够的救生人员、救生设备和水上拉网。

4.安全使用化学药品。

5.疏散通道、出口畅通

10特种设备1.《安全使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有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3.进行定期设备维护管理。

11电器设备1.有明确的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2.电器设备建立了完整的档案与清单。

3.变配电系统有明确的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接地保护完好。

12餐饮设施1.设施完好,室内卫生整洁。

2.员工具备必备的资质和符合有关规定。

3.安全设施有定期检查制度。

4.员工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13住宿设施1.有明确的安全提示。

2.消防设施充足有效。

3.有逃生指示及途径。

4.安全设施定期检查。

14消防救援设备1.设置报警器材和火警电话标志。

2.防火分区合理。

3.消防通道符合规定。

4.消防设施布局合理。

5.消防设施有效。

6.消防设施有专人管理负责。

7.有齐全、有效的救援设施。

三、旅游环境

15文娱活动

场所1.各种文化娱乐设施、设备状况正常、性能良好。

2.场内通风良好。

3.有紧急疏散游客的安全通道并设置紧急安全标志。

16医疗急救

服务1.设立了医务室。

2.位置合理、标志醒目。

3.配置具有医士职称以上资格的医生和训练有素的护理人员。

4.备有常用的救护器材。

17安全警示

标志、标识1.在危险场所和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标志醒目、清晰易辩。

3.安全标志齐全、规范、合理。

4.室内项目有醒目的入、出口标志。

18安全宣传1.安全广播使用普通话和外语。在使用地方语言广播时要用普通话重播。

2.安全说明或须知等要求图形显示和中外文对照,并置于醒目位置。

19安全通道1.各游乐场所、公共区域设置安全通道,时刻保持通畅。

2.有残疾人安全通道。

2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4

**区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一)通用部分

1安全管理机构1.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

3.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机构。

4.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网络及配备专(兼)职人员。

2安全规章制度1.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隐患整改制度。3、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4、危险源点和职业危害监控制度。5、事故管理制度。6、安全生产工作考评。7、机驾等特种岗位工作人员培训制度。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0、消防管理制度。11、应急预案)。

3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1.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安全工作重点、不同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驾驶员安全教育。

2.开展对职工的日常安全技术培训。

3.单位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关资质。

4.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对新职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6.坚持机驾人员出车(航)前的安全教育。

7.开展了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安全监督与保障1.对企业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经营资质经过严格审批,执行严格的升降级制度。

2.对公路长途运输严格执行“两部一局”安全会签和检查,

3.执行了人员、车辆、监控及配班、装载、运行等规定。

4.安全生产的预控、监控、群控、互控和自控监督机制运转正常。

5.制订并实施各类事故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救援预案。

6.按规定提取必需的安措经费和安全专项基金。

7.加入车辆、第三责任、职工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

8.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事故管理1.建立事故档案、认真进行事故综合分析并按时上报。

2.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二)专用部分

6公路运输企业现场安全检查(含危化品运输)1.机动车驾驶员,有年审合格的驾驶证。

2.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3.从事危险货物和大型物件、特种物件搬运装卸作业,具备专用搬运装卸工具和防护设备,并持有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搬运装卸作业证。

4.从事危化品运输的车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且配备相应的防护器.

5.车辆按规定审验。

6.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车辆的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后视镜、刮水器等部件符合安全要求。

7.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或超载。

8.驾驶员在出车前对车辆例行检查。

9.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10.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等信号装置。

11.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7汽车修理厂(停车场)现场安全检查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2.没有用集装箱货柜做维修作业场所或居住。

3.没有私自改装车辆。

4.车辆检验、保养、故障维修有验收签字。

5.车辆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6.修理、停车场,地面平整清洁,留有安全通道,作业场地有安全防护设施或措施。

7.制订有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志明显。

8.电线排列整齐,无老化;电器开关、插座护罩符合安全要求。

9.设备机械防护装置齐全,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10.特种设备按规定检测。

11.作业人员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房屋(棚架)无危房;照明灯具(工作灯)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13.废油储存、放置符合安全要求。

14.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和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15.值班人员(夜间)定时对单位内部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8汽车站现场安全检查1.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含二级)配置了危险品检查设备。

2.对营运驾驶员、车辆安全和经营资质进行检查,没有车辆超员、人货混装。

3.旅客流向合理有序。

4.站区安全疏散出口、通道畅通,安全标识明显。

5.装卸工、铲车工按照规程安全操作,无旅客私自上车顶装卸行李。

6.进出站班车符合安全要求,进出站秩序井然。

7.车站大门处有限速标牌。

8.有专人对车站、车场的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定时对单位内部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9.消防器材数量、种类和设置部位符合规范要求,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0.按期组织消防、救生、疏散车辆等应急演练。

11.变、配电房的电器设备有保护装置,相序标识清晰,人员持证上岗。

12.电器线路无老化,无私拉乱接。

9公路养护安全检查1.施工养护单位资质齐全。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

3.公路养护的机械、车辆定期检查(验),

4.各类设备、器具良好,

5.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标志、警告,按要求设置。

10水上运输企业现场安全检查1.船舶、机械、助航设备等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消防设施、救生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齐全。

3.船舶系缆设备牢固、可靠。缆绳无断股、损伤。

4.船员配备不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

5.作业人员能熟练使用消防、救生设备。

6.严格执行“安全航行十项禁令“。

7.认真召开航次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8.认真填写航行日志、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

9.制定有危险物品装卸、水上交通事故,消防救护等应急救援预案。

10.客船、站埠、码头电气线路布置规范,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11.客船、站埠安全标识醒目。

12.按船舶核载售票,不超载。

13.按进出口港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对船舶进行检查。

14.对事故隐患及时消除或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并能限期整改。

11港口码头现场安全检查1.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年检。

2.无国家明令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或设备。

3.在作业危险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对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6.严禁为“三无船舶”配载。

7.制定有冬、夏特殊季节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8.按规定配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9.严格执行港口码头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0.各种机械、防护设备及报警装置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1.船舶助导航系统、信号灯系统、无线电通讯系统系泊、靠泊设备、锚固设备、水密装置完好;有专人负责维护。

12.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13.从业人员能熟练操作消防、救生设备。

14.港口码头安全通道平整畅通,安全标识明显。

15.堆场货物摆放稳固,有防倾到措施。

16.危险化学品的堆放、储存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1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坚守岗位。

18.船舶各类证书和法定文书齐全、有效。

19.船员职务适任证书齐全、有效且与实际相符。

20.按时收记天气预报,并有异情预警方案。

21.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并定期演习。

2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23.船舶台账资料记录齐全规范。

12货物装卸的现场指挥管理1.制定了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机械操作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制定了现场作业安全检查制度。

4.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开展了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5.制定有隐患检查整改监督制度。

6.现场施工采取了隔离警示措施。

7.车辆行驶遵守港区限速规定。

8.现场地勤人员遵守现场作业站位规定。

9.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和足够的劳保用品。

10.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11.驳船作业有防坠海措施。

12.闸口现场工作人员和车辆遵守闸口安全操作制度。

13.为危险货物配备专用堆场并建立巡查制度。

14.严禁人员从吊物、吊具下经过或停留。

13铁路运输现场安全检查1.企业和单位法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

2.设立了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3.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并执行。

4.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5.作业现场设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

6.有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安全监管措施。

7.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8.对位后的车辆紧好手闸或设置铁鞋,做好防溜措施。

9.装卸及清洗完后的车辆,按规定关好车门、搭扣。

10.铁路两旁堆放的货物,距离钢轨顶面外侧间距少于1.5米。

站台上堆放货物(包括装卸用具)距站台边缘小于1米。

11.跨越铁路架设电力线、通讯线、距离钢轨顶面间距不低于7米(架设高压线路按铁路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脚手架、天桥等不低于6米。

12.跨越铁路的道路桥梁防护设施完善。道路、铁路共用桥,有防止车辆货物超载措施。

13.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齐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14.做好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设备质量及维护。

15.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符合要求;道口看护人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

16.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符合要求;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清理排除。

14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5

**区公共电力企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责任制企业和单位法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

2机构、人员、制度1.设立有生产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

3.对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4.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指定专人负责。

5.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实施了有效的安全监督。

3安全生产投入1.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有财务计划。

2.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4安全培训教育1.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全员培训教育进行了年度考核。

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4.向社会宣传了安全用电知识。

5应急

处置1.建立了专(兼)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

2.建有供电故障、线路故障的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齐全完整。

6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

7特种

设备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检测。

8防雷防雷设施配备完整;定期检验。。

9供电管理1.变配电系统设备运行良好。

2.电网调度正常,通讯是否畅通。

3.架空线路与建筑、公共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4.无“三线”同杆交越的现象。

5.高压电杆、铁塔没有倾斜或倾倒的隐患,无被车辆碰撞的危险。

6.电缆沟盖扳完整,承重符合要求。

7.高压电气设备定期试验检测。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6

**区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组织领导1.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主要负责人、教师的安全责任制。

2.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落实。

3.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检查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4.学校制定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

5.对学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了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演练。

6.开展了“全国中小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2校园设施安全1.学校基建区与教学区采取了安全隔离。

2.按规定开展校舍安全检查,不存在危房。

3.电气线路、照明安装符合安全要求,防雷装置完整,并定时检测。

4.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了防范措施。

5.礼堂的安全通道畅通,有应急指示照明,出口数量符合要求,出口大门向外开放,舞台灯光、电气安装符合安全要求。

6.游泳池配备有救生设备。

3交通安全1.经常开展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2.学校制订有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制度。

3.接送学生车辆有责任保险、签订责任状或协议书。车辆、司机证照齐全,定期年检。

4消防安全1.学校消防工作做到组织、制度、管理、器材四落实。

2.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齐全,管理落实。

3.学生在宿舍内没有使用明火,没有安装带电插座。

4.学校应培训师生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防盗工作1.学校配备的微机、电视机、摄像机等高档设备进行了登记、编号、造册,落实保管责任人。

2.财务室、微机室、图书室等重点场所防盗设施配备齐全。

3.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夜间巡视制度。

6食堂安全1.学校食堂锅炉、压力管道、容器按规定定期检测。

2.食堂燃气使用无泄漏、煤气瓶的储存符合相关标准。

3.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上岗证、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4.食堂、小卖部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5.食堂配备消毒器具、通风设备,炊具、餐具清洁消毒。

6.食堂“三防”设施齐全。

7.食堂严禁采购过期、标签不明、腐烂变质的食品。

8.食堂配备有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

7课外

活动

安全1.开展了学生课内外活动的安全知识教育。

2.体育场地、体育器材设施等经常检查维护。

3.学校开展重大学生活动和到校外开展活动前,制订有应急预案,并报教育局批准。

8宿舍安全1.宿舍内有专职门卫,专人管理。

2.配备有消防器材、报警电话等安全设备,并培训学生学会使用。

3.有两个或以上的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配置有效,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9门卫管理1.学校设有专职门卫、专人管理。

2.门卫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3.配备有防卫器械、消防应急器材,报警电话。

10实验室安全管理1.建立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上墙。

3.对上实验课的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

4.危险品领用、贮存、回收符合要求。

5.门窗牢固,安装了防盗设施,并配备消防器材。

6.实验室安全通道畅通。

7.没有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的现象。

8.动力和照明电线无破损、无。

9.电源开关保险丝符合安全规格。

10.有无放射源,放射源防护措施符合安全要求。

11.电磁辐射的仪器有屏蔽。

12.实验室内仪器、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13.仪器设备的开关、旋钮灵活。

14.“三废”有处理措施

11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7

**区水库(水厂)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安全责任制和人员设置1.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责任制。

2.设有水库专职安全管理员,并持证上岗。

3.建立有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2大坝与水库1.水库大坝廊道、护坡无裂缝、渗水、渗桨和老化现象。坝体无不正常沉陷、塌陷;对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整改。

2.在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无爆破、采石、打井、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和污染水体的活动。

3.在水库集水区域内无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

4.无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和堆放杂物等现象。

5.在大坝管理、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经过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6.有白蚁防治措施。

3设备物资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资储备完善。

4输水和泄洪输水和泄洪建筑物无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现象。

5监测与通信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讯预报警设施是否完善。

6病险与水库除险1.有病险水库加固施工和渡汛方案。

2.对整改项目工程有组织验收。

7安全值班水库看护值守措施落实。

8应急预案建立了抢险应急预案。

9安全鉴定定期组织进行安全鉴定,查找病险。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8

**区渔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渔船渔船定期检修;投保了渔船财产险和船员人身险。

2资质1.渔业船舶检验证,渔船登记证,渔业捕捞许可证,以及渔船航行签证等证照齐全,内容与实际相符。

2.职务船员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普通船员持有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四小证”。

3.对无证人员从事渔业生产行为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3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了专(兼)职安全员。

2.有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管理制度。

3.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

4设备1.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齐全。

2.机械设备性能、运行良好。

3.渔业船舶灭火器、砂箱、太平斧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生产1.渔船编队生产确定了负责人。

2.对控制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采取了有效的安全措施。

3.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6事件反映1.渔船安全通信设备畅通,

2.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正常,

3.发生事故或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7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9

**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安全方针1.制定了文件化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包含有对持续改进、遵守法律和法规的承诺。

3.询问员工,是否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得到实施。

2安全

管理1.制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2.明确了责任人、是否明确了实现目标的措施、方法。

3.从组织、技术、经费上保证目标的实现

3安全培训1.制定了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意识、程序的培训计划。

2.对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包括可能具有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岗位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并进行了资格认定。

3.培训后进行了考核。

4运行控制1.所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识别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2.活动、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制定了管理规定。

3.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设备,有日常管理规定。

4.有原材料供应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程序。

5.化学品和设备入厂前进行了评了估。

6.运行控制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具有可操作性。

7.车间及厂界噪音符合标准,对主要噪声污染源采取了防治措施。

8.无社区居民投诉。

9.产生粉尘的采取了防尘措施。

10.按要求规定使用化学品。

5应急响应1.建立了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2.针对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规定了处置对策。

3.有明确的处置程序、方法、措施和组织领导。

4.有明确的职责和资源保证

5.有与相关部门联络的规定。

6.组织了应急演练。

6记录管理1.有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记录。

2.记录能做到对相关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

3.企业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有效。

4.员工在需要时能从记录/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7其他

注:参照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附件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明电〔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1-4月全国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一定幅度下降。但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危险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4月20日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以及本通知精神,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国土资源、国防科工、农业、水利、教育和国资委等部门要抓紧制订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指导意见,并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20日前统一下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于5月底前,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地方政府督促检查阶段:7月至8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地方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市(地)、县(市)、乡(镇)要在7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督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综合组主要督查各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查内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煤矿“两个攻坚战”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等行业领域以及中央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监察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地区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地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地区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07年5月12日

附件2:

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通知

(深盐府[2007]2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区直各企业,驻盐各单位:

今年春节前,我市宝安、龙岗两区分别发生重特大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从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在政府监管层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隐患未能及时消除,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教训惨痛。根据李鸿忠书记、市长的指示精神,市安委办专题下发了《关于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出了整体部署,提出了严格要求。为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区政府决定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范围,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全面实施“问题管理”工作模式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提出“各区、各部门要将安全隐患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将隐患排查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常抓不懈”的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区政府关于试行“问题管理”模式工作方案和《**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单位在区安委会原来确定的21家责任单位的基础上扩大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区安委会成员中的市属驻盐单位。同时,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含市属驻盐单位)要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全面实施“问题管理”工作模式,使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每个责任人、每个排查周期和每个查出的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此项制度主要落实排查责任主体,即“谁排查”的问题。

二、建立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工作格局,实现安全隐患排查职责的无缝链接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职责,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决定实行排查职责的无缝链接制度:

(一)职能范围项目化。

各部门、各单位依职能所承担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除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排查范围以外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违章建筑、无特种设备登记证的设备和出租屋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各辖区、部门和单位对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统计汇总、通报批评和跟踪落实工作;同时承担对区级重大危险源单位、重点防护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任务。

3.区建设局——负责对建筑施工、燃气经营和住宅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危险边坡和危险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

4.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区市政公共设施、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临时摆卖、文化娱乐场所及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无证照经营活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有毒有害物品废弃处理和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5.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全区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工程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水库、水源工程施工,地下水使用,水厂、供水管网内消防水源,农药、兽药,森林火灾,渔业船舶和农用机械,海产养殖活动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6.区经贸局——负责本区各类商业会展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7.区人力局——负责对用工单位超强度劳动(超时加班)、非法使用童工、劳动合同中未注明安全事项等安全违法行为的排查。

8.区旅游局——负责对旅游行业企业(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星级饭店、旅游度假村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9.区文化局——负责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文化公共服务场所、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所属单位及所管物业和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

10.区教育局——负责对区教育局所管辖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中心)安全隐患的排查;协助区安监部门对区内市管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11.区卫生局——负责对全区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的排查。

12.区体育局——负责对全区公共体育场所、危险体育设施及大型体育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13.区维稳及综治办——负责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督、协调。

14.区工务局——负责对本局实施的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在建项目安全隐患的排查。

15.区城改办(重建局)——负责对区政府旧城旧村改造和重建项目安全隐患的排查。

16.区机关事务局——负责对所管物业、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

17.区物管中心——负责对所经营管理的区政府及区直机关单位的物业及其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

18.**公安分局——负责对全区大型社会活动(300人以上)的安全秩序,民爆器材的专业储存、使用和爆破工程安全隐患,及剧毒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

19.**消防大队——负责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安全审核、验收;对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酒楼、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20.**交警大队——负责对本区范围内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的排查。

21.**工商分局——负责对农贸市场、肉菜市场、小商品市场、各类专业市场、超范围经营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22.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负责对交通(港口)工程施工项目,驻盐运输企业,特别是拥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和人员的企业,以及**后方陆域仓储装卸、汽车维修和汽车零配件店等安全隐患的检查。

23.**质监分局——负责对全区有特种设备登记证的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

24.深圳**供电局——负责对区内电力设施、用户受(送)电装置中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等电气设备及违法用电行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5.沙头角、**港保税区服务中心——负责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6.东部华侨城、**国际码头有限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封闭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7.市属驻区及区直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8.其他区直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组织大型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29.将经营项目、设备、场地(含物业)出租或发包的单位——负责对承租或承包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

(二)排查对象清单化。

各部门、各单位须对所负责排查安全隐患单位名册逐一列出清单,并报区安委办。清单共分三类:一是依职能承担的行业管理或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排查对象在50家以下的要逐一罗列;超过50家不便于逐一罗列的,各责任单位须规定本单位排查的内容及范围;二是负有人、财、物管理权的下属单位名单;三是承租或承包本单位项目、设备、场地(含物业)单位的名单。对所涉及种类的清单,各部门、各单位须于5月31日前报送区安委办。所须填报清单表格见附件1、2。

(三)辖区排查网格化。

按照条块结合的办法,区各职能部门列出各自所监管排查对象后,各街道办及社区工作站按管辖范围层层划分责任,实行辖区网格化监管,确保辖区隐患排查责任到组、到人。同时,各街道办除组织社区工作站实施网格化管理,承担属地监管责任外,还需参照区职能部门的做法,列出自身日常排查隐患单位名单,承担直接监管责任。

各部门、街道上报的排查单位清单,由区安委会发文确定后施行,今后根据实施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此项制度将把我区绘制成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立体网格图,实现责任的无缝链接,明确排查责任和对象,即“谁查谁”的问题。

三、编制安全隐患分类排查表格,实现隐患排查内容规范化

为克服目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数字、无内容”的不足,根据市里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实行分类排查的办法,对各类隐患排查的内容以表格形式表现,简单明了,方便使用。各责任部门须承担各自隐患排查规范表格的编制任务,非专业职能部门可主动会同区安监、消防、建设等专业部门共同编制。各编制责任单位如下:

消防火灾(含“六小”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大队

道路交通——**交警大队

工业企业安全——区安监局

危化品安全——区安监局

特种设备——**质监分局

建筑施工安全——区建设局

城镇燃气安全——区建设局

电力设施——**供电局

商贸企业安全——区安监局

旅游安全——区旅游局

运输(汽修)企业安全——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

学校安全——区教育局

职业健康安全——区安监局

违法建筑安全——区综合执法局

无证照经营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事故多发企业——区安监局

各主管部门可参照《**区XXX(类别)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规范表(参考样式)》(见附件3),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规范表的编制工作,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在7月5日前完成汇审认定工作,统一编印实施。在规范排查内容正式出台实施前,各部门、各单位的排查工作按原来办法进行。

安监、消防等部门应加强隐患排查规范业务的培训,使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同志都能熟练掌握相应类别隐患规范表格的使用。此项制度主要落实排查内容,即“查什么”和“怎么查”的问题。

四、明确“查”与“处”的权限,实现安全隐患处置的程序化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安监、建设、综合执法、卫生、人力、公安、消防、交警、工商、交通、质监、供电等部门是各有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定监管部门,负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各街道办事处负有行使安监和综合执法的行政执法权。其他各部门虽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但仍负有本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严格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填写《**区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件4)逐一建档,详细填写安全隐患的单位、排查时间、排查人、隐患地点和部位、隐患性质和种类、责令整改时限等内容,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填写《**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参考样式)》(见附件5)责令整改;要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办,并填写《**区安全隐患复查意见书(参考样式)》(见附件6)记载整改完成情况;到期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填写《**区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移送书(参考样式)》(见附件7),移送具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处理,同时填写《**区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见附件8)上报区安委办;被移送的部门或街道不得拒绝接收,有异议的须在接收后的5日内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区领导提出,区领导在5日内未作出变更意见的,被移送的部门或街道须在接收后的15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回复移送单位,同时抄送区安委办;否则,区安委办将在15日结束后的3日内发出督办函,督办函同时抄送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该部门的区领导。

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属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未经消防审批及违法建筑等,一律先送负责行政许可的部门或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封或取缔处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制度主要落实对查出隐患的处理,即“查了怎么办”的问题。

五、实行“隐患内容”和“排查清单”双报告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凡没有涉及上述安全管理职能、无下属单位和无承租承包单位的区直部门(即协助管理类单位),不实行定期排查报告制度,其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随时发现随时报告的办法处理。其他涉及安全管理职能、或有下属单位、或有承包承租单位的部门,将继续坚持原区安委会确立的定期排查和“隐患零报告”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定期报告“隐患内容”和“排查清单”的双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内容表格包括:《**区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区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和《**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4、8、9),即上报内容不仅要有“有无隐患”和“什么隐患”,还要有“排查了什么单位和内容”。所有须定期报告的部门和单位均可上报“零隐患”,但不能上报“零排查”,隐患可以没有,工作不能为零。

区安委办将以此次隐患排查规范制度为框架,参照区政府“问题管理”系统,开发出我区安全隐患排查应用系统。该系统不仅能反映出排查工作全过程,还能有效分析出隐患本身的状况,同时实现网上报告、转办、督办、预警、通报、考核、监察功能,方便互通信息,减少推诿扯皮,利于落实责任追究。在区安全隐患排查应用系统开发启用前,实行表格书面报告(适用表格见附表)。未按规定报告或督办未按期回复的,区安委办将在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进行通报或再次督办时抄送区监察局备案;两次未按规定报告和督办未按期回复的,区安委办将提请区监察局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此项制度主要落实排查责任,解决“不查不报怎么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