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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
根据《2018年xx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更好地促进全区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今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总结如下:
一、全年整治目标
扎实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着力管控和严防起重伤害、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着力抓好预防高处坠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提高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势头,为实现高质量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范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内容: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分阶段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复工和扬尘整治
复工整治。复工整治内容以“安全教育,严格排查,落实责任”为主题,全面开展建筑安全“2018春风行动”。整治重点是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于2018年3月12至4月2日组织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节后复工专项督查。共督查在建工程74项,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0份,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366条。
第二季度:深基坑施工安全整治
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整治。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从5月起开展了对全区在建深基坑施工项目的专项整治,将基坑检查与日常巡检相结合,逐个进行隐患排查,期间还由建管中心主要领导带队,邀请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督查。共检查我区在建工程深基坑10个次 ,下发《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发现安全隐患15条。
第三季度:高支模和脚手架整治
高支模和脚手架整治。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吊篮使用等。由建管中心领导带队,安全监督科全体人员参加对在建的高支模和脚手架施工项目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抽查,共督查在建项目11个,出具局部停工通知书 1 份,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排查安全隐患80条。
第四季度: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整治。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对全区65项在建工程开展了施工现场扬尘防控、火灾防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共发出整改通知书60份、停工通知书4份。
四、重点专项整治
1、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每季度一次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重点是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共计检查项目61个,抽查各类起重机械133台,开出整改通知书61份,停工通知书3份,发现安全隐患157条,诫勉谈话4次。
2、装配式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随着我区装配式建筑的大力推进,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尤其是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问题就成为了新的课题。为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发生,确保xx区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于11月12日至11月19日,对我区部分在建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了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抽查了路劲城4A期、常州恒大御景项目等6个在建工程的21台大型起重机械,检查共开出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整改通知书4份,共提出安全隐患12条。
建筑工程安全整治方案范文2
为加强在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按照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着力解决全市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各类高处作业中存在的专项方案不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突出问题,有效预防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整治内容
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以及我市相关文件要求,突出以下内容的整治:
(一)抓实抓全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认真做好入场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入场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把入场教育关, 做到不漏一支队伍、不漏一名工人。通过管理人员授课、播放安全教育视频、安全体验等方式,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让作业人员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要突出做好临时招用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工作,未经安全教育或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2.严抓班前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要作为一项不可或缺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有效性,教育要“讲清楚”、“听明白”、“做到位”。上班前,班组长要告知当天作业部位、作业内容的风险点和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检查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并对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确认。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班前安全教育活动的监督,每天将班前教育情况拍视频上传至微信工作群。
3.扎实做好经常性安全教育。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安全教育责任,扎实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一是有效张贴安全知识宣传挂图。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两侧、宿舍区、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张贴安全知识宣传挂图,有条件的工地要在适当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安全事故警示片。二是有效落实职工夜校制度。各项目部要坚持好职工夜校创办活动,制定授课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讲授、安全知识竞赛或网络视频培训等教育活动。三是有效开展企业安全巡讲活动。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组建由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教育宣讲队,精心制作安全教育课件,对本单位所属项目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巡回宣讲,提升安全教育质量。
4.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将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积极推广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建筑施工安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基地的作用,鼓励企业组织人员到基地开展安全体验、培训考核、体检体测等全方位体验活动,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有条件的工地,施工单位可在施工现场建立本项目安全教育体验区,组织作业人员参与体验式教育,让作业人员体验到施工现场危险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后果,并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对策,达到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二)抓严抓牢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管理。
1.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配发。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一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2.全员参与管理。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应担负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全员参与对工人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和督促,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纠正工人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的行为。
3.满足特种作业需求。各单位要给塔机等特种设备的攀爬人员配备满足防坠需求的防护用品。塔机爬梯顶部要设置速差防坠器,钩锁固定于塔机底部,塔机司机、检查维护等人员攀登塔机时应将安全带固定于速差防坠器钩锁上,满足安全需求。
(三)抓紧抓细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管控。
近年来,我市高处坠落事故主要发生于电梯井、简易作业平台、临边施工作业、钢结构施工等主要部位和环节,各单位各项目部要按照“有边必有栏、有洞必有盖、有栏无盖必有网、施工电梯必有门”的要求,在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基础上,突出做好对上述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严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1.强化电梯井安全管理。一是编制专项方案,各项目部要编制电梯井防护专项施工方案,对防护形式、防护重点、设施维护、防护责任人等内容进行明确,并按方案组织实施。二是明确责任,电梯井防护设施的搭设、拆除和日常检查、监护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在电梯井口部位张贴监护人姓名、电话等信息。三是开展巡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对电梯井防护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要留存备查。四是严防拆除,井内防护设施拆除作业时,应严格控制由高至低逐层进行,不得违规作业。
2.强化简易作业平台安全管理。一是严格使用前验收,简易作业平台应具备基础牢、架体稳、板满铺、安全带挂设方便等条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二是专门防护教育,对平台作业工人进行专门安全教育,突出强调安全帽系紧帽带,安全带全程挂设等防护细节,确保防护用品在意外发生时起到关键作用。
3.强化临边洞口处作业安全管理。一是明确安全带挂设位置,在临边洞口处砌筑抹灰、外窗安装、防腐保温等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带的挂设位置,并查验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二是设置警示标志,在临边洞口处作业时,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请勿靠近。
4.强化钢结构施工安全管理。一是钢结构施工前,施工、监理、分包等单位相关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二是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详细告知作业人员登高、悬空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仔细查验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三是高处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护,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不间断地巡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四是六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登高与悬空高处作业。
三、整治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1日-10日)。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施工单位要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和本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建筑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11日-2021年1月31日)。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要按照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和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方案和管理措施,并对照专项整治内容,组织建设、监理、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单位对工程现场每个单体、每个楼层、每个重要部位、每个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填写《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自查表》(见附件1),一份在办公区公示、一份留存、一份报送工程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要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所属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对自查及整改情况要在单位内部通报,接受本单位从业人员监督。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所属建筑工程相关单位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的要采取罚款、扣分或停工等有效措施,依规追究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2月1日-2021年9月30日)。
在企业和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区域内建筑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11月1日-20日,青岛市安监站对各区市建筑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检查过程中,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做到检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督导相关单位制定完善各项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施工安全。检查情况要在本区市内范围内进行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0月1日-10月20日)。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区域内建筑项目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系统总结整治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10月10日前,请各区市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将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通过金宏网报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联系人:王超, 电话:85062911)。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进场单位安全监督告知制度。各分包单位正式进场一周内,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将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单位审核情况报送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安监人员应到现场查验各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并对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告知相关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励机制。施工单位应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筹集专项奖励资金,在现场作业人员主要活动区域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公布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现场安全隐患的,视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一定的资金奖励。要参考学习中建八局“行为安全之星”、“平安班组”等经验做法,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评选“行为安全之星”、“平安班组”活动,对遵章守纪的作业人员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质奖励,逐步引导作业人员变“被动安全”为“主动安全”,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减少或杜绝“三违”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日志的通知》,认真落实职责,开展安全检查,每天对操作层、地下室、各种临边洞口、各种作业平台等重点部位的高处作业情况,以及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等开展日常检查,认真填写《安全管理日志》、《每日安全安全旁站》、《每日安全检查》。每日安全检查和每日安全旁站情况,监理单位应于每天18点前通过微信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
(四)大力推广高处作业新技术。
1.大力推动智慧化工地建设。坚持科技兴安的思想,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鼓励施工单位建立企业和项目部两级信息化安全监控中心,将重大隐患源监控、施工人员定位、场区无线智能广播、BIM+VR体验、临近危险源智能报警、卸料平台监测报警灯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到施工现场,提升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水平和信息化监管水平。
2.加大整体提升式脚手架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施工单位加大使用整体升降脚手架的范围,提升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水平。主体施工时,电梯内施工时,提倡使用整体提升式操作平台。
3.积极推广应用新设备。曲臂车、升降车等高处作业机械设备具有移动灵活,升降平稳,载重量大,操作方便等特点,能够实现物料举升、起重吊装和载人高空作业。在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广使用曲臂车、升降车进行悬空作业。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任的态度,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安监站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分管站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区片负责人为组员的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范围内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其它区市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市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指导本区域内各企业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企业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真实事故案例为典型,利用安全教育、职工业校、张贴标语等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到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指导。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监管责任,通过召开示范工地观摩会、举办专家专题讲座、安全监管交底等多种方式,指导施工、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认真学习掌握行业规范、标准、规程,准确掌握高处作业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搭设方法,切实将各项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高处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立即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情况的,要依据《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问题处理细则》(见附件2)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厉处罚;在专项整治期间,一个建筑工程累计受到两次及以上严肃处理的,取消该工程安全生产评优评奖的申报资格,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力争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实现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行为标准化,建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附件: 1.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自查表
2.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问题处理细则
附件1
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自查表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1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到岗履职情况
2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情况
3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教育等开展情况
4
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等设施搭设、验收情况
“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情况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绳的质量、配备、佩戴或设置情况,悬空作业是否设置牢固、可靠的安全平网
高处作业时,监护人员到位、履职情况
悬空作业、攀登作业防护情况
塔机、施工升降机管理情况
各类脚手架、吊篮管理情况
注:检查情况、现场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照片应附于本表格后并作相应的文字说明。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附件2
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问题处理细则
序号
类别
违反标准认定条件
处理规定(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扣分)
建设单位(分)
施工单位(分)
监理单位
(分)
劳务单位
(分)
1
安全帽
(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的;
(2)安全帽2顶以上不符合要求。
5
3
3
5
2
安全网
(1)在建工程外脚手架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2)安全平网未设置或设置不规范的;
(3)安全网质量不符合要求。
5
5
3
5
3
安全带
(1)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2)安全带质量不符合要求。
5
3
3
5
4
临边防护
(1)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2)作业面边沿无临边防护。
5
3
3
5
5
洞口防护
(1)有2处以上孔、洞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2)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或每层搭设硬防护的。
5
3
3
5
6
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通道口防护
(1)楼层通道两侧未进行封闭;
(2)防护门未关闭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5
3
3
5
7
攀登作业
(1)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垫高使用;
(2)折梯未使用可靠拉撑装置;
(3)梯子的材质或制作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5
3
3
5
8
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5
3
3
5
9
塔机
(1)塔机爬梯未设置速差防坠器;
(2)塔机底部未设置防护围栏;
(3)塔机未设置防攀爬装置。
5
3
3
5
其他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或需论证的未组织专家论证。
5
5
3
5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的。
5
5
3
5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5
5
3
5
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类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未进行有效整改的。
5
5
5
5
未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5
3
3
5
卸料平台等设施搭设不符合要求的。
5
3
3
5
未定期组织高处作业设施验收。
5
3
3
5
未组织高处作业培训教育、未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动。
2
5
建筑工程安全整治方案范文3
一、2021年的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1年全州共有建筑施工现场300项,全年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6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XX条,所有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到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6月组织开展昌吉州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开展38家次执法检查,参与210人次,查处安全隐患163条,已整改152条,下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11月印发《进一步做好住建行业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XX州住建行业贯彻落实州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XX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实施方案》等。
(三)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相关要求,6月印发了《XX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XX州住建局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其中建筑施工:成立检查组1个,共计排查治理质量安全隐患2671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6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84份,并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截止目前我科室受理消防验收27项、办结25项、办结率92.59%,受理备案抽查2项、办结2项、办结率100%。消防专项整治:昌吉州经过三轮共梳理问题建筑项目1483栋,手续办结1483栋,整改率100%。州领导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4次,我局召开推进会6次,深入县市(园区)实地指导工作21次。
(四)做好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元旦、春节、“五一”、“两会”和国庆等重大时间节点,按照区、州党委政府的要求,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共检查建筑施工现场。
(五)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宣传。3月组织各县市(园区)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参加质量及安全生产培训班;6月制定下发了《XX州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的宣传活动,撰写并上报防灾减灾周工作总结,共张贴宣传标语241条,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培训学习宣传16次,培训1500余人。
(六)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重新明确各单位职责,指导各县市(园区)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指导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应急演练工作,全州住建系统共开展应急演练35次。
(七)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自治区住建厅及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9月印发《XX州开展建筑行业开复工质量安全“百日攻坚”服务指导工作方案》,12月印发《XX州住建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XX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州住建系统共检查建筑工地及市政公用行业1061家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4789条,整改隐患4766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061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223份,对9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共计46.3万元,其中州级处罚2家企业,罚款26.3万元,县市处罚7家企业,罚款20万元。
(八)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根据山西房屋倒塌事件,6月制定《X州既有公共建筑房屋结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1月《XX州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共排查79栋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建筑。
(九)扎实开展消防验收工作。2021年共计受理消防验收27项、办结25项、办结率92.59%,受理备案抽查2项、办结2项、办结率100%,前往建筑施工现场开展100余次验收工作,其中邀请自治区级专家开展15次消防验收。为更好的完成昌吉州消防验收工作,根据XX州实际情况制定了《X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意见》、《消防验收评审会会议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
(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六个标准化”(安全设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示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建设,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督促企业积极争创国家和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6月下发《关于表彰2019年度自治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通知》,对9家达到州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地进行表彰。
(十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筹备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会议2次,下发安全生产提示单、督办函2篇。为落实12月6日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陈全国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名义下发《自治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联合水利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继续落实《XX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县市(园区)对专项方案论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专家论证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目前全州已组织专家对52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进行了论证。
(十三)质量监管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2018年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XX建质字【2018】03号)文件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二是按时报送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报表;三是处理三起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均得到满意答复;四是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紧紧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的主题,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安排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具体责任。针对建筑施工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施工班组,现场开展实地教学,对施工规范以及最新技术标准进行讲解,参与实地教育的有各企业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工人等共计500余人次,切实将理论结合实际,提高了质量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二)其余工作。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初评审核工作。全年共完成13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审核工作。共发文16件。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及消防考核、住建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州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十三)廉洁自律工作。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始终做到自尊、自爱、自省、自警和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抵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认认真真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加强对科室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强化科室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在安全生产和消防验收方面,严格按制度、程序和法规、纪律要求办事,重要问题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汇报,自觉做到政治上坚定,经济上干净,工作上实干。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领域开展反“三违”工作不到位,对开展反“三违”工作没有具体措施,且企业在反“三违”工作上也未学习借鉴自台州推广的反“三违”接力棒经验做法,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施工现场仍发现有“三违”现象。
(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定期分析研判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梳理出具体到区域、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点,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三)对县市(园区)住建部门安全生产业务指导、督促以及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到位,县市住建部门存在工作落实打折扣,监管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未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
(五)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缺少专业人员,消防验收人员均为兼职,缺少消防专业知识的培训。
三、2022年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防止一般事故发生;
建筑工程安全整治方案范文4
一、领导重视
(一)动员部署
组织召开了2014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传达了省、市、区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结合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部署了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作。召开了建筑工地项目经理、燃气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部署了春节、元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健全组织
严格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今年初,我局调整充实了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设置了局安全督查办公室,确定了三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协调、隐患整改复查和安全生产各种资料的汇总和上报等项工作。
(三)强化责任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工作,局领导分工明确,局主要领导与局分管领导、局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区市政、各建筑企业都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制度,并建立了建筑工地安全、工程质量安全记分考评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二、制定措施
制定了《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计划》、《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燃气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输油气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公路隧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4年综治工作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安全法规宣传
(一)学习贯彻安全法规
局分管领导经常将国家、省、市、区重要安全文件精神,在全局例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传达和部署,同时,我局也切实做到把各级文件精神及时转发传达到所属各科室和部门,加大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从本局实际出发,从每个干部职工抓起,提高安全意识,同时,也在住建系统内的各个企业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把安全精神传达落实到位。
(二)加大力度开展安全宣传
1、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及“打非治违”活动宣传力度。局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了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大会,传达了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部署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
2、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开展期间,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文件精神,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为主题,突出重点安排区内各建筑工地按通知执行要求购买安全宣传标语,征订“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资料,并用宣传、教育、出简报等形式和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和多形式的安全生产演练。在安全生产日活动现场采取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栏、粘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放燃气安全用气常识300份,安全宣传单、小礼品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多人次。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广大用户对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安全。
四、打非治违,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施开展该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法,督促房建企业和燃气企业全面开展此项活动。
(二)、做好日常检查:今年上半年在建项目共68项(包括市政工程),上半年度备案登记使用重大危险源塔式起重机共35台,施工升降机49台,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69份,查出事故隐患341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在限定时间内经复查基本整改到位。确保了半年度全区在建工程无发生安全事故。市政管理处上半年组织安全督查共出动23次、106人次,建筑工地10处,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召开安全专题会议7次。在燃气日常安全管理方面,加大我区“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并逐个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完毕。
建筑工程安全整治方案范文5
一、高度重视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建设效益深圳、和谐深圳的重要途径。我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由梁小群副局长任组长,各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及局办公室、质安处、建管处、科教处、法规处等单位为成员的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建设局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构建了两级创建领导机构,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部署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
1、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并下发了《深圳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分阶段落实工作任务:200*年2月至6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200*年7月至8月,为巩固阶段,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建筑工地达到创建的各项要求;200*年9月以后,为迎检阶段,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配合做好“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考核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年”、“基层基础年”的统一部署,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市容专项整治、清洁深圳月等活动,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宿舍、场容场貌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深入落实。
三、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根据《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创建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扬尘控制。建筑工地施工生产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建筑工程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减少粉尘影响;在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以及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2、防治噪声污染。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再进行夜间施工。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定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融入到对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告知性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日常每一次的监督工作中贯彻落实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密闭管理、工地出入口硬地化、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等措施。今年前三个季度,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共检查工地8916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97份,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建筑工地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在我局组织开展的200*年上半年全市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政府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中,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共检查工程项目153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7份,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
五、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建筑工程安全整治方案范文6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危和身心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市社会发展和稳定工作的大局。开展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整治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坚实基础,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建设高质量高水平连云港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确保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立即组织开展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全面了解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情况,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治,确保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月*日前)。
各地各校要制订周密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是: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并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对学校所处自然地理环境进行风险勘察。各单位要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报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第二阶段: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月**日至*月*日)。
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各责任主体要抓紧进行梳理分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并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属于一般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于重大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各级各类学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等建筑,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加固方案,限期完成改造。对学校重点部位和设施,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改造,确保安全达标。对易发生危险的校内水井、水池、楼梯等,要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加盖、加装防护栏等措施。重点加固学校围墙尤其是毗邻公路的学校围墙,改建学校厕所,更新校舍老化电路,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设逃生通道,防患于未然。不得将学校场地出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校园内场地开放用于停放社会机动车辆。学校及周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保障在校师生安全的要求,提高隐患治理标准,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工程建设等活动,应事先向附近学校通报,并告知有关安全防范知识。要根据学校师生活动范围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指示标志等,引导师生避让危险。学校周边有关企业在师生上下班(课)、举办活动等时段,以及建筑施工活动不能保证学生(幼儿)在校(园)期间安全的,要停止有关生产活动。学校也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安全情况,采取暂时调整课时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第三阶段:对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月*日至*月*日)。
各地要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方案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立即督促整改治理,通过下达整改指令、现场监督整改、严格整改验收等措施,确保整改效果。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对整改治理中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暂时停工停产措施;安全隐患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整改不合格,不得复产复工;对非法违规建设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指导监督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及师生安全;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限期搬迁。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验收等工作,要充分听取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市政府将在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