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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范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施工安全监管执法。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做到对责任企业、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到位、信用惩戒到位,及时发现纠正不按规定处理处罚事故的问题,强化违规必追责高压震慑。
2、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全覆盖,推动企业安全总监制、专职安全员委派制落地。严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控主体责任。严查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企业安全“三类人员”不培训上岗、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不在岗履职等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完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管理。推进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探索社会化咨询评估服务机制,加快达效扩面。
二、存在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生产经营单位法治观念淡薄,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违章蛮干,甚至违法违规生产。
2、末梢管控不到位。个别企业和项目责任制浮在表面,计划方案流于形式,违章作业屡见不鲜。
3、素质技能不达标。建设行业一线作业人员多为临时工和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安全知识缺乏,技能素质不高,往往致使他们既是事故的制造者,也是事故的受害者。
4、安全监管机构专业力量不足,工作保障薄弱,监管力度和效能有待提升。
三、下步工作措施
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范文2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evamn”为你整理了这篇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开展组织开展油品产品质量联合监督抽查行动
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法打击不合格油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油品质量联合监督抽查行动。共抽查陆丰市辖区内加油站40个,48批次油品,其中,汽油13批次,柴油35批次。经检验,有3批次柴油产品不合格,均已立案处理中。
此次行动,按照上级不低于80%的抽查比例,对我市油品经营单位开展了集中检查。同时兼顾随机抽查和问题导向的原则,将上一年度有过不合格油品经营记录和有群众反映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油品经营者设定为跟踪抽查对象,实施重点检查;对没有相关违法记录的经营者适用随机抽查,按比例实施随机抽查。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油品经营单位销售的油品,核查被抽查油品的进货票证、库存量以及供货商等产品信息。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油品质量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开展2020年度资质认定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通过全面排查和突击检查对全省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并开展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综合性能检验或尾气排放检验业务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高压态势,规范机动车检验行业秩序。
共监督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4家,发出《问题确认表》3份,要求机构按时完成整改,并提供整改资料。
三、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黑加油点专项整治联合行动
2020年10月31日,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甲子镇政府、南塘镇政府、铜锣湖农场开展蓝天保卫战黑加油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污染隐患。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5人次,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线索,先后对甲子镇、南塘镇、铜锣湖农场等地涉嫌非法销售成品油的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清理清查,发现存在非法销售成品油的黑加油点4家,现场共查获黑油罐车2辆,加油机2部,汽油700KG,柴油110KG,已由当地政府依法查扣、拆除非法加油设备、工具及黑油罐车,4家黑加油点均已被依法取缔。
此次活动,严厉打击了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有效整肃了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组织开展全市在用锅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范文3
一、总体要求
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领导、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为统领,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着力推进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推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现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深入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排查整改各类隐患,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全风险。推动交通系统将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每季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
(二)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方案,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有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平安交通”安全体系试点、风险管理、安全诚信、企业标准化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集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完成今年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宣传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按照省、市有关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三)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依法依规理清监管职责,形成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层级分明、互促互补的合力。坚持责任导向,把属地的党政领导责任、行业和业务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职工的岗位责任,依法落实到基层、每个职位、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建立领导责任清单、监管责任清单、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岗位责任清单,并向社会相关部门公布,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化隐患整改的督查、违法违规操作的查处。
(四)狠抓安全隐患整治。一是依托“网格化”,三级网格根据行业实际情况,筛选确定本级重点监管对象,实行跟踪监管。对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按照搬迁、取缔、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等4类隐患建立台账,逐个类别、逐个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严格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复查、直至销号所有环节的闭环管理。加大行业专项整治力度,落实预防措施,提高遏制力,带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向好。二是按照安全分级化、排查项目清单化、隐患查治常态化、制度规范标准化、现场管理可视化的要求,所有企业要建立隐患自查自报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坚持“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所有企业要建立生产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防管理。三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计划和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确定每季度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并通过暗查暗访、问题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形式,排查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季报告”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隐患问题。四是防止从源头上产生隐患。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严格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强化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围绕“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稳定以及汛期前应急救援物资和救援队伍准备工作情况,加强行业监管的力度,重点是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复工复产和春耕秋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应急装备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五个一”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及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六)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结合“两客一危”实施方案,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工程,落实营运客车安全告知制度,深化车辆安全整治成果,加强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的力度。做好道路水路运输、公路除雪防滑、公路施工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公路保通保畅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七)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在公路工程项目上全面推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桥梁、道路施工安全的现场管理,强化施工一线安全生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经检查发现有一项不符合考核细则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八)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对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事故死亡率纳入考核内容。实行巡查、约谈、述职评议,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考核结果向全系统通报,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九)提升基础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强化预防治本,加强政策研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安全监管部门的体制机制,提高专业人员的占比、装备和经费上予以保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交通系统安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凝聚力、战斗力,以优良的作风、崇高的职业责任感尽职尽责。
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范文4
一、工作要求
根据省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为抓手,以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省污整办工作督办单要求,对杭新景高速公路*段沿线铜冶炼企业进行全面整治,20*年11月底前小冶炼企业全部通过整治进入园区生产,从而使我县铜冶炼行业实行规模化、有序化、产业化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3月30日前):调查摸底。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9家小冶炼企业的土地、税收、环保等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存在的问题,找到整治突破口。经调查:我县共有铜冶炼企业9家,全部位于江南镇,企业均以外来铜泥球为原料,以焦炭为燃料,生产规模小,工艺简单,设备落后,技术含量低。除*飞龙炼铜厂由业主自己生产外,其余8家均为来料代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各企业都只有1-2只熔炼炉,炉床面积除一只为2.41平方米外,其余8只均在1.18平方米以下,属国家产业目录中的小冶炼企业,每只熔炼炉年产粗铜1000吨左右。有2家企业位于杭新景高速公路视野范围内,3家企业位于富春江边,其余企业分散在较偏僻的小山村。厂区内物料堆放零乱,厂容厂貌较差。(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第二阶段(4月1日-30日):制定整治方案。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9家小冶炼企业调查摸底的情况和省污整办督办单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整治方案。经专家论证、省市环保局确认后,由县政府行文报送市污整办。
(三)第三阶段(5月1日-31日):宣传发动。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9家小冶炼企业主进行政策、整治方案宣传及思想动员。
(四)第四阶段(6月1日-10月31日):组织实施。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依照整治方案,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和联合执法强制执行等措施,使企业进入园区生产或关停。
1、加强引导(6月1日-31日)。进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再宣传、再教育,对关停思想认识不到位的企业主,再进行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不愿关停或不愿进入园区的企业,再进行思想动员,同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做好依法关停准备。
2、联合执法(6月-8月)。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取缔,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断电、拆除违法建筑等措施,确保整治到位。
3、落实奖励资金(9月)。对按要求主动关停、搬迁的企业制定奖励方案,落实奖励资金。
4、督促入园(9月-10月)。对同意进入园区的冶炼企业,进行督促,提供相关政策、技术等指导,并督促其早日入园。
5、申请验收(11月)。拆除清理小冶炼企业原有生产设施,由县污整办向省市污整办提出验收申请。
三、部门职责
(一)县污整办
1、牵头协调小冶炼整治工作;
2、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的职责。
(二)江南镇政府
1、作为整治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整治方案实施;
2、召开动员会议,将整治方案贯彻到每个企业主,做好业主的思想沟通、宣传教育工作;
3、加快推进江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为环益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4、研究提出搬迁和关停企业的奖励方案;
5、负责做好搬迁、关停企业的厂区清理。
(三)环保局
1、牵头编制好整治方案,并报省、市环保局审定;
2、按照省环保局要求督促入园企业增加技术含量,提高脱硫除尘效率,确保污染物去除率达到95%以上;
3、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经贸局
1、加大督促资源综合利用园区建设推进力度,确保10月底前搬迁企业能入园生产;
2、与有关单位沟通,协商搬迁企业进入园区的条件和优惠措施;
3、对关停、搬迁企业,提出相关奖励方案。
(五)国土局:依法查处企业违法用地行为。
(六)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企业违法建筑。
(七)工商分局:依法查处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八)国税、地税局:依法查处企业违法纳税行为。
(九)财政局:核实奖励方案并落实奖励资金。
(十)供电局: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断电措施。
(十一)公安局:根据整治要求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范文5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安发【2020】X号)、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发【2020】X号)和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发【2020】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XX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全区医疗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全区医疗单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争创全区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明确全区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
逐步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区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
依照行业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卫发〔2017〕X号)、《关于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推进全区医责险实施和医调委建设。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各医疗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医疗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区政府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并积极协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
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范文6
按照“拆出声势,拆出形象,拆出社会平稳,拆出群众满意度”的总体思路,全街道“三改一拆”行动进一步向城乡全区域不断延伸,为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改善城乡环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深入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拆除违法建筑攻坚行动。为保障攻坚行动扎实有效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____市开展违法建筑处置四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____区“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小港街道开展“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为依据,以推进发展与改善民生为主线,按照“原则不变、标准不降、专项分类、部门联动、依法行政、合力推进”的总体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需求愿望,切实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品质。
通过开展违法建筑处置攻坚行动,将全街道拆违工作推向纵深,确保今年完成18.33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确保街道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
在巩固____年十四项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结合____市违法建筑处置四大攻坚行动和____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段、重点区域、交通干线等体量大、难度高的重点违建典型,通过开展违法建筑拆除攻坚行动,带动面上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进一步形成全街道拆违控违的良好氛围。
以建设“美丽小港”为目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拆除,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以全面提升城乡生态环境为重点,因地制宜确定整治违法建筑拆除目标任务,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区域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着力改善“四边”环境面貌,推进 “无违建街道”创建,为建设“生态街道”、“美丽乡村”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结合区《2015年____区“三改一拆”拆违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我街道确定了六大项十二小项的专项整治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扎实开展:
1、深入开展非法黑烟囱和小锅炉专项整治。对非法黑烟囱和小锅炉一律取缔拆除。
2、深入开展涉水拆违攻坚行动。结合“五水共治”及我街道“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通过边拆边治,集中力量拆除占用江河水域、影响水工程安全的违法建筑。
3、深入开展消安拆违攻坚行动。以影响消防安全及水源使用的违法建筑为整治对象,整治范围涉及影响消防车通行和操作、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水源使用等各类违法建筑。继续坚持“在各自然村打通一条影响消防安全的生命通道”的目标,坚决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健全消防设施,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4、深入开展占压管线违法建筑拆除攻坚行动。为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将建成区占压各类供水、电、气、热、油等地下管网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5、深入开展工业区拆违攻坚行动。工业园区和企业违法建筑是无违建创建的薄弱环节。为改善工业园区面貌,确保园区企业生产安全,集中开展工业企业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同时努力创建“无违建工业园区”,实现城市环境优美、公共秩序井然、社会治安稳定、生产生活和谐的目标。
6、深入开展核心区(城市道路两侧)拆违攻坚行动。结合 “无违建城市道路”创建工作,以打造生态型城市,建设美丽小港为目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面整治,着力拆除一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
7、深入开展住宅区拆违攻坚行动。结合老小区整治及我街道“无违建住宅区”创建工作,对于已列入老小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将违法建筑拆除列为小区改造前置条件;对暂未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对反映突出的违法建筑,通过前期排摸、阳光认定、依法公示、思想疏导和限期拆除等程序进行拆除。
8、深入开展道路两侧拆违攻坚行动。结合“四边三化”,及我街道“无违建交通道路”创建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进行违法认定并组织拆除,清理整治脏、乱、差和不符合行业管理要求的地块,形成长效管理。
9、深入开展影响重大项目工程建设违建拆除攻坚行动。梳理一批影响大、拆除难度大,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违法建筑,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违建最突出、最复杂的矛盾,加大处置力度。
10、深入开展历史遗留违建拆除攻坚行动。坚持“控新不漏旧”,通过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拆除原来有关部门已作出拆除决定而未执行的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未处置到位的违法建筑,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1、深入开展殡葬场所违建拆除攻坚行动。结合森林保护和生态街道建设,集中力量重点治理乱建坟墓现象。对多年来“老大难”问题进行解决,使违建坟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12、深入开展涉及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违法建筑拆除攻坚行动。按照省、市、区“三改一拆”涉及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违法建筑处置的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原则,结合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以净化城乡环境为目标,牢固树立“违必拆”的意识,切实加大拆违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违法建筑的整治和拆除工作任务。
本次攻坚行动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分三个阶段实施,到2015年11月30日前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6月底前)。一是抓动员部署。各责任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分项目、分阶段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二是抓调查摸底。要根据拆违攻坚行动的范围,切实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明确各类违建的性质,确保调查全、情况清、底数明。在排摸结束后,将汇总排查情况及时上报街道“三改一拆”办备案,同时落实整治方案,并根据街道“三改一拆”办要求做好各类相关台帐资料。三是抓
宣传造势。各责任部门要大力宣传拆违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既要曝光反面案例,又要树立正面典型,及时交流先进经验、有效办法,进一步把“三改一拆”氛围造浓、声势造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加快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的氛围。(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7月—10月底)。各责任部门要顶住各方压力,逐一梳理,强化攻坚,限时解决。要先行排查需拆除违法建筑,对于认定简便的,由街道“三改一拆”办初步认定;对于疑难的,由街道“三改一拆”办会同区法制办二级认定;经认定需拆除的对象,报街道“三改一拆”办后,由区通过任务书形式下达。由执法部门向违法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积极督促违建当事人自拆或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整改或拒绝拆除整改的,由“三改一拆”办组织人员依法进行拆除。违法建筑拆除后实行“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防止反弹。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11月)。街道“三改一拆”办及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落实不积极、行动开展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并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开展违法建筑拆除攻坚行动是全街道“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跨出的第一步。各责任部门要切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拆违攻坚行动是今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抓手。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联动推进、合力攻坚、注重实效”的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切实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