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字的定位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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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字的定位

公司名字的定位范文1

就是要求名字能让顾客“望文生义”,反映品牌所代表的品类或特性,给人以专家品牌印象或正面联想,例如我们投资的“周黑鸭”“汤城小厨”“饭扫光”等品牌,就很容易传递卤鸭、汤菜馆、下饭菜的专家型认知;而且也有助于减少传播过程中被问“那是啥?”的概率以提高沟通效率,例如“农夫山泉”“鲜橙多”“周黑鸭”。又比如Coca-Cola初进中国时译为“蝌蝌啃蜡”,乏人问津,后来悬赏征集到具有美味联想的“可口可乐”译名后才风行民国。

笔者生于重庆,对花椒油情有独钟,通常是亲手制作,但到深圳后一时没有自给自足的条件,只能去超市淘宝,但脑子里没有一个品牌,只好在货架上百度。众多初见品牌中,“川老汇”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感觉:这应该是一个四川老字号;于是便选择了它。这就是定位反应的力量。多年以后我们投资“饭扫光”,发现它与“川老汇”同为成都高福记公司拥有的品牌,其老板可谓起名高手。

名字定位反应需与品牌实际定位一致,错误的定位反应有不如无。例如“俏江南”,强烈的定位反应是江浙菜。我在某购物中心观察到:想吃江浙菜的顾客进了俏江南一问是川菜,立即退出走进旁边的江南厨子,而想吃川菜的顾客,除非是回头客,否则多半不会进店,直接去了巴蜀风。曾与俏江南一位副总交流,他毫无保留地支持我的观点,说十多年了,俏江南仍要不厌其烦地向潜在顾客解释自己是川菜,造成营销资源的极大浪费。

定位反应除了品类和特性,还包括基于文化背景而在顾客心智中激发的调性和忌讳。手机品牌“小米”“魅族”“荣耀”“锤子”所激发的调性和价值感是不一样的。我坐过“银建”出租,印象颇深(看官:你这是者见)。还好打车是没有行为剩余的纯服务,如果一件有形产品叫这么个品牌名,当众使用恐怕需要一点儿心理素质。Gold lion最早进入香港市场时直译“金狮”,在粤语中听起来像“金输”,销售不畅,改名“金利来”后方成一时名牌。

笔者曾和腾讯战略发展部的一位朋友交流,说假如当初米聊不叫“米聊”而叫“米信”,微信不叫“微信”而叫“微聊”,很可能就没有微信作为后来者的辉煌了。朋友深以为然,透露腾讯真的推过“微聊”但没有做起来。这便是“聊”字的定位反应妨碍了上班时间使用。我这算是成功地做了一次预言般的事后推断。

最后,追求定位反应要避免走极端,进入通用名误区,成了“去哪儿”,不加引号就会误读,而这种类型的名字在互联网企业中却是重灾区。这就引出起名的第二个要点:

【品牌反应】

就是说,哪怕顾客初次听到,也要一听就感觉是个品牌名而不是个通用词汇,才容易被当作品牌来记忆。如果有人谈论一个有品牌反应的名字,路人甲偶然听到那么一下,就可能产生品牌印象;以后见到该品牌时就可能冒出“噢~我好像听说过”的念头,其它条件相同时,熟悉感可导致优先选择。在惨烈的同质化竞争时代,这一丁点选择优势的马太效应说不定就让你的品牌最终取胜。

我卸任三泰电子董事的最后一次董事会上,听到三泰正在试点“小区智能快递柜”,品牌名叫“我来啦”,我一听就问“谁来啦?”,这显然是一个既无定位反应也无品牌反应的坏名字,当即强烈建议公司将品牌名改为“速递易”。现在,“速递易”已成为智能快递柜的品类代名词,进入的小区数超过所有竞争对手总和的十倍。互联网企业中类似“我来啦”的品牌反应微弱甚至缺失的名字如“去哪儿”“要出发”“去啊”“来往”“饿了么”“阿姨来了”“大姨妈”“今日头条”“喜马拉雅”等不胜枚举。

品牌反应依赖于现实状况和文化背景。比如“红牛”有品牌反应而“黄牛”就没有,因为现实中没见过红色的牛而“黄牛”则作为经常谈论的类名词。又比如“白象”在中国有品牌反应,因为中国大象不常见白象就更不常见,但在泰国的文化背景中“白象”就没有品牌反应而是另有其义。泰国历史上国王对臣下不满就会赐他一头白象,因为白象被时人视为神物,啥也不能干却供养费用巨大,被赐白象的大臣很快便要家道中落了。于是“白象”演变成了“昂贵而无用的东西”的代名词(白象方便面躺枪了)。

有的企业以为将品类名注册为品牌名,就可以独占品类封杀竞争对手,这是一个天大的误区。比如,普通消费者听到“金华火腿”多半会问“哪个牌子的金华火腿最好?”,即便看到“金华火腿”产品也可能困惑“这产品咋连个牌子都没有?”,恐怕这是让独占了“金华火腿”商标的金华火腿公司吐血的问题。而金华地区的其他火腿,品类名只好改为“金字火腿”,导致“金华火腿”品类缺乏跟进者而缺乏热度,难以做大。

我们投资的“德州扒鸡”也面临和“金华火腿”类似的问题,好在德州扒鸡是开连锁店的,名字的不利比起放在超市货架上卖的金华火腿要小。如果德州扒鸡不是硕果罕存的中华老字号,那就不如改名算了。

【利于传播】

这是品牌起名的第三个要点,就是要尽一切可能降低传播负荷,增加传播机会。

降低传播负荷的第一个考虑就是听音知名,即一听就明白是哪几个字,比如“农夫山泉”“周黑鸭”“淘宝”。听音能知名的品牌传播时无废话,因而更容易传播。如果听者问“哪几个字?”,就会干扰传播,本项得分就减半;如果面对此问不能用一个常用成语或俗语简洁回答而需逐字解释,那本项就得个鸭蛋。有人问“天图是哪两个字”时,我通常回答“天津图书馆”,对方没有不明白的。曾有人问我“甘其食”是哪几个字,我回答“甘甜的甘、其他的其、食品的食”,结果对方追问“丹田的丹?”,我气沉丹田运功三秒才说出“同甘共苦的甘”来。现在甘其食包子正在酝酿改名。

要听音知名,不仅应避免“甘其食”似的生僻典故,更要忌用生僻字。生僻字不仅难以听音知名,而且顾客可能因担心读错伤脸而不愿推荐你的品牌,如同老师不愿抽问名字难认的学生。我见过最奇葩的餐馆名字之一是“犇羴鱻”,在多个场合测试,三字认全的十不足一。这几年颇受关注的“西贝莜面村”也面临“莜”字困扰,不仅难以用常用词汇讲解它,用写法解说“上面一个草头,下面一个攸”时再次面对生僻字“攸”的问题。“哪个攸?”“许攸的攸”“什么许攸?”“三国曹操的谋士”“靠~你丫真有学问”,而这并非一个虚构的对话。西贝现在门店招牌上标注了“莜”的汉语拼音,可这只能解决怕读错的问题,而不能解决转述难的问题。组词困难、解说写法也困难的“莜”字可谓二阶生僻字。

降低传播负荷的第二个考虑是简短。品牌名最好是两个字或三个字。一个字在汉语中基本没有品牌反应,需附加“牌”字如“柒牌”“马牌”,其实浪费了一个字的表达机会。四个字并非不可以,但四字名的定位反应应当强到无需附加品类名,否则长名字再加上品类名就更长,传播负荷大增。比如,“农夫山泉”“汤城小厨”就是不错的四字名,无需说成“农夫山泉矿泉水”“汤城小厨餐馆”;而“我的美丽日记”就是个糟糕的长名字,顾客自动简约成“美丽日记”,但是定位反应错误品牌反应不足,不附加品类名就不知道“美丽日记”是啥。又比如众多法国红酒中唯Lafite在中国名气最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有一个利于中国人记忆和传播的简短译名“拉菲”。本起名法最初叫“品牌命名四大/法则”,改为“起名四要”既简短,也避免了像“五道口/交警”一般冒犯河蟹君。

除低传播负荷的第三个考虑是避免字母缩写、纯数字以及字母和数字、数字和汉字、汉字和字母混合的品牌名。这一类品牌名不仅容易缺乏定位反应和品牌反应(因而缺少记忆线索),而且不容易口头传播,因为口头传播时常常需要解释某个音节是数字、字母,甚至读法也可能不统一。比如《2小时品牌素养》一书,虽然作者邓德隆是国内有数的定位高手,但书名仍是白璧微瑕,口头传播时需要解释“是阿拉伯数字2而不是汉字二”,而且有人读“二”有人读“两”,因此该书若再版宜更名为《两小时品牌素养》。又比如HTC、TCL,字面毫无意义,初见之下还以为是某个科技名词的缩写,久而久之坊间便主动为其赋予汉字原型“火腿肠”“太差了”,恐非企业所乐见也。

降低传播负荷的第四个考虑其实不是关于品牌名本身的,而是关于品牌名和公司名之关系的。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最好是公司名和品牌名一致,因为有些场合只适合出现公司名,两者一致能让真正重要的品牌名得到更多传播。例如天图投资高福记一案被投中集团评为2014年度消费领域最佳创新投资案例,获得大量媒体传播,但消费者心中只有“饭扫光”而无“高福记”,因公司名和品牌名不一致,“饭扫光”失去了一次传播品牌、增加销售的机会。同样,如果“三泰电子”将股票(002312)改名为“速递易”,将会每天都得到股市的宣传,公司价值将会大增,“泰子党”们留意会否出现这个买入信号哈。

【避免混淆】

这是品牌起名的第四个要点,目的也是利于传播,但立足点不同。前面的“利于传播”立足于好名字的本身特征,而“避免混淆”则要求好名字不应与所处环境中众所周知的名字过于相似而造成混淆。

我曾经和某珠宝品牌的老板喝咖啡,问他为什么起了一个易混淆的名字,他回答说当年人穷志短,想沾点周大福的光。再问现在感觉如何,答曰现在无论怎么努力都被看作是山寨。不仅这家企业,整个珠宝行业都患了想象力贫乏症,周大福、周大生、周生生、金大生、金大福、金六福、周六福、六福、……,屈指难数。

有人著文把“黄太吉”“大黄疯”“牛炖”当作有互联网逼格的好名字,其实大谬不然。在“利于传播”的“听音知名”一关,听者很容易误以为自己听对了“皇太极”“大黄蜂”“牛顿”,于是追问“哪几个字?”让说者解释一下的机会都没有,但当听者将来真的见到“黄太吉”“大黄疯”“牛炖”时,恐怕只会疑惑,而不会认为自己听说过这些品牌,这就是玩弄谐音文字游戏而导致的混淆后果,这类品牌少有成大器者,是最容易掉入的起名误区之一。

玩弄文字游戏自找麻烦的一个例子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每次听人夸张地说出后一个“渔”字时,心里就想:“何不说人话?授人以鱼不如教人结网”。

公司名字的定位范文2

一,诸如日本的三洋、日立、东芝、索尼、德国的奔驰(Benz)都是短名响亮的典范。

第二,产品名称要读之上口,具有干脆利落的效果。如果名称念起来拗口,同样影响传播效果。

第三,意蕴要正道,没有不雅的谐意。

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创办人曾宪梓曾经专门谈及他的名牌产品“金利来”的定名经过。Goldlion英文本意和直译都应该叫“金狮”。金狮领带生产出来就投放市场,为推销先赠送领带,但却遭人们婉言相谢,拒不接受这种牌子领带。曾先生很迷惑,有一天曾先生拿了两条金狮领带给他的一个亲戚,没想到’亲戚满脸不高兴地说:“我才不带你的领带呢!净输,净输,什么都输掉了。”原来广东、香港方言,“金”与“净”,“狮”与“输”读音相似,而曾先生的这个亲戚又是个很在意的人。香港人很多,显然很忌讳“输”字,当天晚上曾先生一夜未睡,为改“金狮”这个名字绞尽脑汁。终于将Goldlion(金狮)改为意译和音译相结合的吉祥名字“金利来”,即Gold意译为“金”,Lion音译为“利来”。这个名字很快就被大家所接受,打领带的生意人很多,当然都希望“金利来”。

第四,名称要顺耳响亮,要求合乎语音学规则,音律优美,抑扬顿挫。如果名字全属平声则名字读起来相当平板,听起来也无节奏感。若全属去声字,则人们念起来颇费气力,听起来也单调。因此名字由平仄二声构成,则产生有节奏而又和谐的优美音律效果,悦耳动听。

第五,不要侵犯同类企业的产品名称专用权。

第六,产品信息辨别性。一个产品名称的读音和字义会影响到消费者先入为主的直觉或感受。对于新接触的名称,消费者一般来说会有一种直觉判断:其名称应是某一类商品。例如:“娃哈哈”“大大泡泡糖”的商品指向明显是针对儿童、青少年的食品。所以产品起名涉及到产品概念、产品的作用、产品的特殊性能、市场定位、使用方法、给消费者带来的满意程度、与竞争者产品的关系、媒体传播计划、产品与公司名称及现存商标的关系等。

第七,形象一致。企业的商品要与其企业有一致的形象,商品名与公司从事行业不能自相矛盾。NIS设计名字,更能达到形象统一的目的。

第八,专名专用,名符其实。

名称是事物的专有标志,只有名实相符,才能准确地反映事物的特征j才能让人8q着顺口,昕得顺耳,郎古人所说“名正言顺”的含义。因而“名符其实”是命名的重要原则。

台湾有个发明家王兴钦,他发明了一个两用刷:一面是刷子,一面是肥皂,还可接在水龙头上,使用很方便,他煞费苦心地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鸳鸯刷”,非常浪漫,经豪华包装后推向市场,可销路甚差。后经别人提示方发现,人们误将此刷当刷背的刷子。原来问题出在名字上,人们联想到“鸳鸯戏水”,用作刷背实在太硬,自然销路不好。可见名实相符是多么重要。

公司名字的定位范文3

CNNIC最新报告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逾5亿。秒针系统的数据显示,中国每天大约有1亿网民上网,所产生的网页流量日均超过100亿,而秒针系统所监测的网络展示广告日均流量在30亿左右,仅存储这些行为日志所需要的存储就有2T。这意味着中国网络展示广告10天产生的流量相当于整个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藏书量。

大数据不仅意味着数据量的海量规模,也意味着信息爆炸带来更大的未知和更多的不确定性。数字媒体时代瞬息万变,在这样的变革时代,数据如何在广告投放决策全流程中体现价值,从而持续不断提高ROI(投资回报率),广告主们无时不刻不在追问。中国领先的第三方广告技术公司秒针系统在大数据时代下利用云计算平台所作的广告数据挖掘实践,或许可以让营销者们在面临大数据时代的媒介投资更加从容。

众所周知,广告的边际效果是递减的,如果在电视媒体上投放100万能带来500万销售额的话,那么再追投100万,肯定不会再带来500的销售额。可是,如果把追投的100万分给其它媒介,如网络视频、搜索引擎、手机广告等,这100万投放就极有可能再带来500万的销售额。那么,企业如何才能保持ROI最大化?这就需要科学量化的广告优化机制。

寻找广告优化的数据价值

2月初,全球最大广告主宝洁公司宣布将裁员1600人,主要集中在营销、推广人员的职位。尽管这看似与广告优化无关,但是秒针系统CEO祝伟却道出了其中的原因,他说:“数字时代一切以数据为主,我们的最大客户就是宝洁。通过我们提供给它的数据,宝洁可以节省好多之前必须有的工作环节,不仅可以减少营销方面相关的工作流程,而且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广告的ROI。宝洁裁员肯定有很多原因,但是由于广告优化的效果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昨天你有没有看电视?有没有上网?在以前我们要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只能一个一个去问;可是在数字时代,人们的一切行为都有数据可查,因此数据就能直接揭示人们的行为。例如,百度的搜索量每天有多少?微博的覆盖率有多大?这些并不需要直接去调查,直接调个数据出来就可以一目了然。祝伟认为,在数字时代,广告优化主要可以帮助广告主解决三个问题:有没有、好不好和如何更好。第一、有没有:“广告我已经投了,可是这些广告到底有没有按照KPI标准全部投放呢?”这是不少企业的担心,因为企业不可能逐一检查。但是在网络数字时代,一切广告行为都有迹可循。一次上了多少广告?都是什么时间出现的?这些都是广告优化的首要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对这些数据进行实时跟踪,从而保证广告的投放效果;第二、好不好:企业投放广告是想促进自己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一次投放广告会拉动多少销售?哪种媒介广告投放带来了多少销售?这些都是企业非常关心的数据,之前企业只能大概估算一下,可是运用广告优化后,企业可以清楚的知道每笔广告费用ROI,自然也会清楚知道各种媒介的投放效果;第三、如何更好:随着媒介形态的日益发展,现在很难有一家媒体可以包打天下,企业在做广告预算时一般都会把广告费划分为几份,投在不同的媒体上,如电视、搜索引擎、网络视频、社交媒体、手机等。可是这种划分更多都是基于广告投放决策人的经验,精确、实时的数据为广告优化提供决策依据,企业可以根据这些数据更加合理、及时调整媒介投放策略,进而达到最优的ROI。

强大技术驱动数据应用

纵然广告优化对于广告主、媒介公司的吸引力很大,可是在广告优化中,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如何保证呢?这就需要独立的第三方的技术公司来支持,秒针系统就是这样一家第三方的技术公司。首先,它独立于第三方,本身并不采购或媒介资源,这就直接避免了数据存在水分的嫌疑;其次,秒针系统拥有强大的技术优势来支撑。祝伟介绍,目前秒针系统工程师团队超过150多人,占员工总数的七成。而秒针系统创始人、CTO吴明辉就是一个技术强人,拥有十余项国内外发明专利。连秒针系统公司名字中“秒针”也是由他通过技术手段提取的。一般公司成立时都会为起一个什么样的名字而发愁,因为现在已经注册的公司名字实在是太多,好不容易想到一个,结果一查注册信息才发现已经被人注册过了。可是,秒针系统当初在起名字时做法却不同,吴明辉运用技术手段直接从电脑上筛选出了2000多个没有注册过的两个字,再排除根本不能用和与公司定位明显不符的后就只剩下了20个左右;最后,因与“数据”、“精确”有非常紧密的联系,秒针成为其公司注册名称。

目前,秒针系统日均处理数据已经超过2TB,拥有中国4.5亿网民用户数据库,具备日均处理1000亿广告请求的数据处理能力,累计存储、处理数据超过2PB。祝伟强调,之所以会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是由于秒针系统强大的技术势力,尤其是在云计算应用、算法优化方面,秒针系统都达到了行业顶尖水平,并打造出了AdMonitor、MixReach、AdPlanner、SiteDNA等一系列以目标受众为核心的数字广告和媒体投资优化方案与工具。

除了自身技术势力外,2009年秒针系统还与全球领先的研究公司Millward Brown开展了深度合作,共同开拓中国市场。利用自身强大的技术优势,再加上Millward Brown先进的经验,秒针系统可以向客户提供互联网广告监测服务和数字营销解决方案,为广告主、媒介机构、网络媒体提供基于产品和品牌生命周期的数字广告监测、效果评估、媒介计划和优化、整合咨询服务。

公司名字的定位范文4

关键词:商号权;商标权;冲突;法律

0前言

所谓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就是指不同的商标权人与商号权人因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文字而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了混淆,使其误认为两者为同一人,或者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特定的关系,从而误购商品或接受服务,造成两者的权利冲突。但是实践中表现出来的这两种权利的冲突,却并非完全是那种由于权利相近而引起的偶然的冲突,而更具复杂化。

1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

实践中,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权利冲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商标的商号化权利冲突。

即将他人注册在先并且享用一定声誉的商品或服务商标中的文字在相关行业作为商号予以登记,并在使用中将商号突出使用而产生的商标权与商号权发生权利冲突。采用故意通过登记或注册程序,试图“合法”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

(2)商号的商标化权利冲突。

即将他人在先登记的商号注册为商标,在相同的产品或服务上使用。

(3)交叉权利冲突。

当他人登记在先的商号与其注册商标相分离时,即他人的商号与商标中的文字不一致时,将他人的商标登记为商号,而同时将他人的商号再注册为自己的商标。

(4)驰名商标引起的冲突。

即将他人的驰名商标登记在不同行业的商号上或者注册在不同的产品上。

(5)驰名商号引起的冲突。

将他人已经驰名的商号注册为商标在不同产品或服务中使用。在我国多表现为老字号引起的冲突。

(6)结合境外因素的冲突。

即在冲突手法中结合境外因素,如通过在境外注册一个公司,公司名称中包含他人知名商标的字样,而后在境内进行相同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或先在境外以他人的商标作为商号注册公司,而后以该公司名义注册引人混淆的商标。

2我国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当前对商标权和商号权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看,存在着以下问题:

2.1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号权保护不足

(1)没有将商号权作为与商标权并列的知识产权来保护。

我国法律仅将商号作为人身权中的企业名称来保护,显然没有看到商号权在知识产权中的地位以及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价值。

(2)有关商号的立法层次较低。

我国没有商法典,虽然《民法通则》中有关于企业名称权的规定,但极其笼统。而对于商号规定相对详尽一些的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但该规定只是条例,法律的权威性在实际执法中难免受到制约。

(3)没有对商号进行全方位保护的立法模式。

由于我国没有将商号进行准确定位,而仅定位为一种人身权,导致在涉及商号保护时,总是不能合理对待商号权,也就更谈不上全方位保护的立法理念。虽然我国《民法通则》、《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对商号的保护均加以提及,但一方面立法零星、分散,另一方面这些规定均是浅尝辄止,不能全方位对商号进行保护。

(4)商号保护的区域性太强。

商号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商号专用权的行使范围方面。对于企业名称实行的是分级登记管理,并只能在登记主管辖区内行使专用权。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对于登记机关的级别,并无自由选择权,可以说,商号只在特定区域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越这个区域很难认定侵权,商号保护深深打上了行政权力的烙印,与民商法中所主张的公平原则和平等原则等背道而驰,不利于经营主体的充分市场化。(5)未对驰名商号给予特殊保护。

由于驰名商号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容易产生大量其它经营者无偿利用这种商业信誉的‘搭便车’的行为。因此,驰名商标往往成为众矢之的。虽然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中提出了“驰名字号”概念,并赋予其全国唯一性效力,但其离真正意义上的驰名商号保护还有不少差距,表现在:首先,其限定了只有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驰名的字号,方为驰名字号,从而排除了在某一地区较为驰名的字号受法律特别保护的可能性,对这些字号的所有者来说,颇不公平;其次,三十年的起算不合实际情况,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发展状况,一些现代知名大集团公司都是近几年才广为人知的;再次,对于同区域但经营类别不同的企业,允许使用相同字号,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联想从而造成混淆,该规定却没有涉及;最后,行政与司法的不协调,导致驰名字号所有权人更得不到应有的司法保护。

2.2对商标与商号的法律规定协调不够

由于商标与商号的相似性,决定了两者极有可能混淆、冲突,因此对这两者予以协调规定,相互制约是各国立法的共性,而我国目前对企业名称登记和商标注册分别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商标法》的调整。对企业名称的保护不涉及商标,对商标权的保护也不涉及企业名称。

2.3现行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规范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案件是一类新类型案件,且有上述立法上的不足,使司法机关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又遇到许多问题。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法院又不能拒绝裁判,各地法院遇到案件只能摸索经验。由于我国各地法院地区差异较大,对于审判实践中一些具体问题,如“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如何认定,混淆标准如何确定等等问题,各地法院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认识就不一致,做法也就不统一,而不同的法院基于不同的认识,做出不同的处理结果,又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司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3关于解决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的建议

3.1赋予商标和商号合理的法律地位

商标和商号都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所承载的作用也是相似的,而彼此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也决定不能孤立看待这两种权利。而且也不应该有孰轻孰重的分别。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我们能够看到是倾向于对商标权的保护的。针对《民法通则》对商号权的定位不准,建议我国在《民法通则》中的知识产权一节中增加商号权保护的规定,并相应地从人身权一节中删去这一规定,以符合国际惯例和商业名称权的自身属性,完善我国的权利划分体系。

3.2完善商号与企业名称的定位,提高商号的立法层次

主体立法是法律的基础,如果主体立法不完善,其它法律均会黯然失色,只有提高商号的立法层次,方有利于加强企业以及全社会对商号专用权的重视,同时也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执法的力度。此外,我国当前对商号和企业名称概念的界定不清,必然会影响对商号权的有效保护。从各国对商号的立法来看,对商号的管理多作为企业名称看待,因此建议我国立法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做法,顺应国际上通常叫法,采用商号一词,并制订一部《商业登记法》,这部法律中可对于商号的取得、转让、评估、继承、侵权责任及其管理做出详细的规定,使商号的内容更加体系化。此外,对于那些经长期使用已上升为商品标识的商号,可在《商标法》专门加以保护或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规制。

3.3构建统一的商号法律保护体系

在商号法律保护中,应当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商号使用原则,同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赋予商号全国性的法律保护效力,彻底克服商号保护在地域上所呈现的差异性。即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商号与同行业经营主体的已登记注册的商号相同或相似,而不论经营主体的名称是否冠以行政区划名称。与此相适应,应建立全国性的商号备案制度、商号档案制度和商号公告制度,定期出版按行业划分的商号名录。在现代办公自动化时代,应用电脑设备和计算机软件系统,完全有条件做到这一点。只有改革现行商号管理和商号保护中的行政性和区域性,方能为经营主体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3.4改进立法技术,指导司法实践

(1)明确将商号权作为在先权利之一。

一方面应该明确界定在先权利的范围,在先权利应当包括他人或他人已经以民法或其他知识产权法享有的权利,如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另一方面对在先权利的构成应有严格的要求,在先权利须合法的存在,以违法的权利主张在先权利原则是不妥的;在先权利的主体应合法,非正当权利人不能主张在先权利。

(2)应将有混淆危险作为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条件。

在实践中所发生的商号权和商标权冲突的案件中是否混淆或有混淆的可能是处理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案件的评判标准。法律不能容忍任何人通过诸如混淆商品来源等行为,利用他人的竞争优势获取利益。

(3)在两权冲突中对商号的保护可设定以物的标识使用、有一定知名度等要求。

由于商标本身是物的标识,而商号本身仅是人的标识,只是在实际使用中才发生物的标识作用,也只有物的标识才会产生与商标的混淆,因此对商号设定这些要求,也是合理的。

(4)重视利益的平衡。

商标权与商号权之间冲突的解决除了保护在先权利原则外,还应注重公平和平等原则。在立法及司法中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均应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全盘考量,而不应顾此失彼。

参考文献

[1]许海峰.企业商标权保护法律实务[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2]南振兴,刘春霖.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M].中国书籍出版社,2005.

[3]杨和义.商标法选论[M].重庆出版社,2005.

[4]徐明华,包海波.知识产权强国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战略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公司名字的定位范文5

坊间早有传闻,一家音为“BaoLi”的企业获得商务部允许的直销批复,公司总部所在地为沈阳。但这个名字对于中国直销行业来说过于陌生,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两个字的确切写法。更为神秘的是,有业界人士转述沈阳某工商局人士的惊讶:“这个企业背景不俗,我们都还不知道它竟然就获牌了!”

《中国直销》记者通过多方调查,最终确认该公司名叫宝丽(中国)美容有限公司,英文简称为POLA。这是一家地道的日本企业,法人代表为日籍,资本也属日资。

通过内部消息,《中国直销》记者得知宝丽(中国)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在沈阳总部已经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2013年12月13日,国家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公布了宝丽的申牌声明,才让这家神秘企业正式浮出水面。随后,《中国直销》记者致电沈阳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处,该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事实上,宝丽已于2013年10月24日获牌。

虽然业界鲜有人知道这家公司的相关信息,但宝丽实际上是一家老牌直销巨头。在《中国直销》杂志2013年第六期的《2012全球直销100强》排行榜中,日本宝丽以12亿美元的业绩名列第15位,当年排名超过知名直销企业美乐家、嘉康利和优莎纳。

宝丽这家企业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直销企业都要老牌,它由铃木忍1929年创办于日本静冈。1940年,宝丽转身为工业株式会社;1946年,设立株式会社宝丽化妆品本铺;1958年,宝丽开始进军中国香港市场,正式开始全球化发展;1960年,东京银座POLA大厦完成,进军美国市场;1982年,宝丽开始进入健康食品领域;2004年,宝丽从上海进入中国大陆市场。

目前,宝丽已发展成为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全球企业集团,以BA(碧艾)为代表的宝丽高端护肤品深受广大女性的喜爱。

2004年1明9日,宝丽在上海市淮海中路755号新华联大厦东楼10楼A座设立中国公司总部;2007年9月17日,宝丽在上海久光百货举行了专柜开柜仪式。2011年7月,宝丽进驻沈阳并成立沈阳分公司。

宝丽化妆品定位中高端市场,针对消费者的肌肤特质进行分析,甚至量肤定制专属保养品,曾选择影星陈数代言。据传,当时为庆祝上海久光百货宝丽新柜开幕,宝丽公司还专门推出日本量肤定制计划:将幸运消费者的角质层皮肤细胞进行冷冻,送至日本为其定制专属化妆品。

从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宝丽在日本化妆品企业中排在资生堂(SHISEIDO)、花王(KAO)和高丝(KOSE)之后,是日本无店铺化妆品销售业态中的第一名。虽然是世界直销行业的一员,但其具体直销模式尚需确认。

《中国直销》记者致电宝丽总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至今尚未启动直销业务,主要还是在沈阳以专卖店销售产品为主。

公司名字的定位范文6

帝国起源

宝洁的创办者普洛斯是一家杂货店的售货员,他和杂货店老板盖姆脾气相投,两人经常互相串门,在一起喝咖啡、聊天。盛夏的一天,普洛斯特造访盖姆,两人一道在楼前喝咖啡闲聊,盖姆夫人在一旁洗衣服。普洛斯特突然发现,盖姆夫人手中用的是一块黑黝黝的粗糙肥皂,与她洁白细嫩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他不禁叫道:“这种肥皂真令人作呕。”普洛斯特和盖姆就此议论起该如何做出一种又白又香的肥皂来。那个年代,使用黑肥皂是一件平常事,但有心的普洛斯特却萌发出创业的念头。

他和盖姆决定开办一家专门制造肥皂的小公司,名称就用他俩名字的头一个字母P和G,于是公司的名字就叫P&G公司。普洛斯特聘请自己的哥哥威廉姆当技师,研制洁白美观的肥皂。经过一年的精心研制,一种洁白的椭圆肥皂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普洛斯特和盖姆欣喜若狂。

像面对刚刚诞生的婴儿一样,该给它起一个什么动听的名字呢?普洛斯特煞费苦心,日夜琢磨。星期天,普洛斯特来到教堂做礼拜,一面想着为新肥皂命名的事,一面听神甫朗读圣诗:“你来自象牙似的宫殿,你所有的衣物沾满了沁人心脾的芳香……”普洛斯特心头一热:“对,就叫‘象牙肥皂’。‘象牙肥皂’洁白如玉,名称又语出圣诗,能洗净心灵的污秽,更不用说外在的尘埃了。美好的产品,圣洁的名字,谁能不爱?宝洁公司为此申请了专利。为了把这种产品推向市场,普洛斯特和盖姆求助于广告。他们聘请名牌大学的著名化学家分析“象牙肥皂”的化学成分,从中选择最有说服力和诱惑力和数据,巧妙地穿插在广告中,让消费者对“象牙肥皂”的优良品质深信不疑。宝洁果然一炮打响,他们成功了。

宝洁中国

宝洁公司始创于1837年,是世界上最大的日用消费品公司之一。宝洁公司通过其旗下品牌服务全球大约四十六亿人。公司拥有众多深受信赖的优质、领先品牌,包括帮宝适、汰渍、碧浪、海飞丝、威娜、佳洁士、舒肤佳、玉兰油、SK-II等等。宝洁公司在全球大约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

1998年,宝洁公司在广州成立了在中国的第一家合资企业――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从此开始了其中国业务发展的历程。宝洁大中华区总部位于广州,目前在广州、北京、上海、成都、天津、东莞及南平等地设有多家分公司及工厂,员工总数超过9000人,在华投资总额将近19亿美元,年销售额超过70亿美元。

二十多年来,宝洁在中国的业务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首先,建立了领先的大品牌。宝洁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日用消费品公司。飘柔、舒肤佳、玉兰油、帮宝适、汰渍及吉列等品牌在各自的产品领域内都处于领先的市场地位。

还有,业务保持了强劲的增长。中国宝洁是宝洁全球业务增长速度最快的区域市场之一。目前,宝洁大中华区的销售量和销售额已位居宝洁全球区域市场中的第二位。

建立了出色的组织结构。伴随着公司的业务发展,宝洁的中国员工得到了迅速的成长。如今,在宝洁大中华区,越来越多的中国籍员工担任起重要的管理职位,中国籍的员工占员工总数的98%以上,宝洁大中华区已成为向宝洁其他市场的人才输出地。

更重要的是,承诺做模范企业公民。做模范企业公民,令宝洁的员工、股东以及生活和工作所处的社会共同繁荣是宝洁公司“宗旨、价值观和原则”的重要内容。

进入中国25年来,宝洁在这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截止目前,他们向中国的各项公益事业捐款的总额已超过三亿元人民币,用于教育、卫生及救灾等各个方面。

多品牌战略

单一品牌延伸策略便于企业形象的统一,资金、技术的集中,减少营销成本,易于被顾客接受,但单一品牌不利于产品的延伸和扩大,且单一品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多品牌虽营运成本高、风险大,但灵活,也利于市场细分。宝洁公司名称P&G没有成为任何一种产品和商标,而根据市场细分洗发、护肤、口腔等几大类,各以品牌为中心运作。在中国市场上,香皂用的是舒肤佳、牙膏用的是佳洁士,卫生巾用的是护舒宝,洗发精就有潘婷、海飞丝等3种品牌。洗衣粉有汰渍、碧浪等9种品牌。多品牌的频频出击,使公司在顾客心目中树立起实力雄厚的形象。

差异化营销:宝洁公司经营的多种品牌策略不是把一种产品简单地贴上几种商标,而是追求同类产品不同品牌之间的差异,包括功能、包装、宣传等诸方面,从而形成每个品牌的鲜明个性。这样,每个品牌有自己的发展空间,市场就不会重叠。不同的顾客希望从产品中获得不同的利益组合,有些人认为洗涤和漂洗能力最重要,有些人认为使织物柔软最重要,还有些人希望洗衣粉具有气味芬芳、碱性温和的特征。于是宝洁就利用洗衣粉的9个细分市场,设计了9种不同的品牌。利用一品多牌从功能、价格、包装等各方面划分出多个市场,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要的各类顾客的需求,从而培养消费者对该企业某个品牌的偏好,提高其忠诚度。由于边际收入递减,要将单一品牌市场占有率从30%提高到40%很难,但如重新另立品牌,获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则相对容易,这是单个品牌无法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