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邀请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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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邀请书

协商邀请书范文1

第二条科技攻关任务招标投标系指为执行“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招标方以其拟订的科技攻关任务内容及其他条件和要求等作为“标的”,吸引愿意承担任务的单位进行投标,择优选定承担单位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负责对国家“九五”科技攻关任务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并监督实施,协调、处理招标投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四条承担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具体研制、开发任务的单位可通过招标确定,由任务的上一级管理单位(项目组织部门、课题主持单位、专题承担单位)作为招标方;凡符合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条件的单位均可作为投标方,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国家“九五”科技攻关任务招标的一般程序为选择招标方式,拟定招标文件,发出招标通知,接受投标方递交投标书,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招标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竞争性招标、有限竞争性招标和协议招标三种方式。

(一)竞争性招标:符合承担国家“九五”科技攻关任务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竞争。按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有限竞争性招标:招标方邀请经过预选的三家以上(含三家)的具备投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按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协议招标:招标方直接邀请一个或多个具备条件的单位投标,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参考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采用有限竞争性招标或协议招标方式,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者可供选择的;

(二)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

(三)招标费用与任务经费不成比例的;

(四)涉及专利权保护或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五)服务、管理性质的;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八条招标方应按任务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任务名称

(二)任务主要内容要求

(三)目标及考核指标构成及技术要求

(四)成果形式、数量要求

(五)进度、时间要求

(六)投标报价的构成细目及制订原则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八)投标方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九)提供投标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

(十)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地点及方式

(十一)评标、定标原则

(十二)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

(十三)参加投标所需收职的费用

(十四)其他

第九条竞争性招标应发出招标通告,通告应在全国性报刊上刊登或由国家科委以文件转发。有限竞争性招标或协议招标,由招标方直接向被邀请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方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任务的性质

(三)招标任务主要目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地点及时间要求

(五)招标方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第十条采用有限竞争性招标或协议招标方式时,攻关计划实施管理单位(项目组织部门或课题主持单位)应对招标方选择的邀请投标方进行审核,并负责协调处理其他潜在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产生重大分歧时,报国家科委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投标者,并给已投标者留有修改和补充标书的时间。

第十二条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招标方在招标通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

第三章投标

第十三条收到招标文件后,有意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方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方案及说明(含方案的先进性,技术、经济指标及可行性分析,前期工作基础等)

(三)成果提供方式及规模

(四)计划进度

(五)投标报价及构成细目

(六)承担任务能力说明

1与招标任务相关的科研成果或产品开况

2相关专业的科研队伍情况及管理水平

3所具备的设施、仪器情况

(七)近两年的财务状况资料

(八)为完成任务所筹措的资金情况及证明

(九)招标文件要具备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投标方可委托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第十五条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密封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第十六条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第四章开标

第十七条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由招标方主持,并邀请评委、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第十八条投标方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并宣读投标方名称、投标任务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有价值的内容。唱标应记录备查。

第十九条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地方,允许投标人作简要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

第二十条采用协议招标方式不进行开标。

第五章评标、定标

第二十一条招标方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代表及受聘的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投标方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采用协议招标方式,招标方可以直接与投标方进行议标协商。

第二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有权决定其无效。

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四条评价中标方的主要依据是:投标方案先进、可行、技术风险小、报价合理、能保证攻关任务的完成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评价委员会应综合各种因素确定综合评价标准,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方推荐最大满足综合评价标准的中标优选方案,并提出评价报告。

第二十五条评价报告为定标提供重要依据,一般应包括:

(一)投标书评价;

(二)对投标方的技术评价,技术、经济风险分析;

(三)对投标方技术力量、设施条件评价;

(四)推荐意见;

(五)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指标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招标方根据优选方案与优选投标方就评价报告提出的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指标和要求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确定中标方。

采用协议招标方式,招标方式应按协议谈判的最后结果确定中标方。

第二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方有权废标(拒绝全部投标):

(一)最低评定标价远超过标底;

协商邀请书范文2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甲方的“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的赞助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__________设计大赛;

2.赞助内容:系列活动期间活动经费支出;

3.活动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活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全程赞助甲方本次的_______________大赛,合计¥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圆整人民币);

2.协议签订后,三天内乙方先一次性付赞助总额的_____%给甲方,即¥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圆整人民币),同时,甲方出具有效收据;

3.待整个活动结束前五天即_____月_____日,经双方确认无误,乙方再在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另外的_____%余款,即¥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圆整人民币)。

(三)乙方享有的回报

1.乙方享有本次活动的冠名权(详见补充协议);

2.甲方为乙方提供本次_______________设计大赛活动的相应宣传形式。主要包括:条幅宣传、展板宣传、邀请书宣传、通告宣传、传单宣传、车队宣传(需乙方提供自行车车队)[详细操作过程见下“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四)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活动冠名:_______________设计大赛;

2.条幅宣传:条幅内容大致为_______________新设计大赛圆满成功”

条幅规格如下:_____米×_____条;

悬挂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悬挂时间:_______________。

3.展板宣传 应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甲方承诺以乙方认可的宣传画报作背景;

展板规格:_____厘米×_____厘米×_____块、_____厘米×_____厘米×_____块

展板安置地点:_______________(以上皆为人口最密集区);

展板宣传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邀请函 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甲方承诺在邀请函后附带乙方信息(包括店名、店址、品牌以及相关资讯)。

本邀请函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邀请函将在活动期间发放到各班班长手中并由班长召开班会通知同学参赛

5.通告宣传 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本通告以行政方式张贴于各寝室楼公告栏上;

本通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告张贴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传单(书签) 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宣传单的发放在_____月_____日

7.车队宣传 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同时需乙方提供自行车)宣传时间为_____月_____日。

(五)约束机制

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将追究相应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此甲方所受的一切损失;

如果甲方违约,如未按承诺提供条幅、展板等宣传,或宣传上未按承诺提供乙方的信息,乙方有权利减少(情节严重时可拒绝)支付剩余款额。

(六)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双方可协商解决。

3.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

4.未尽事宜,如期间活动学校次序如有变动,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作相应协商;协商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共二页,签字时协议为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盖章(或手印)后生效;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活动结束止;

(七)补充协议

1.乙方对本次活动冠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大赛;

2.在活动进行时,因人流量较大,学校活动、通知极多,各寝室楼下通告栏上的通告,以及室外展板难免会遗失,甲方有责任定期检查条幅、展板、通告是否就位;同时,乙方在抽查过程中需基以一定基数,以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不愉快;当乙方抽查到甲方的一些宣传有失误时要及时通告甲方,甲方会根据条约马上整改,履行条约内容。情节轻时不算违反合同。

3.甲乙双方需保持经常联系,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也应避免因一些小的失误而刻意刁难对方,签约双方应友好合作。

4.乙方在活动进行时对甲方的宣传有监督的权利。

5.甲方保留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

协商邀请书范文3

当今社会,信息技术学科作为一门新兴的应用性学科,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在当前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它更是担当了领头羊的角色,成为课程整合的必要工具与合作学习课程统整的多元环境。本文主要强调在信息学科课程中,培育学生的信息意识与计算机应用能力。

关键词:

信息技术;合作学习;课程统整;研究

2011版《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就明确指出信息技术课程的重要任务和目标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课程统整的手段,为适应信息技术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这也是我们国家第一次在指导纲要中明确提出“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既然将学习信息技术作为“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那么我们又将如何在课堂教学中逐步渗透并达到这一目标呢?我们在学校“学会参与一自主发展”课题的指引下,结合学校实际,利用网络环境开展了一系列的课程统整实践研究。

一、信息技术教学“合作发展”课程统整教学模式

“参与一发展”理论指导下的信息技术“合作发展”课程统整教学模式以普通课堂教学环境为依托,以网络同、异步协作为主途径,以合作小组为组织形式,各成员根据相应的内容主题,细化学习任务,分工合作,通过各种途径查阅相关资料,批判地学习各种理论、观点,进行协商和辩论,从而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的自主参与。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能动性、合作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人格,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发展。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具体的应用模式:

1.学习内容主题化任务型。

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由教师将学习内容转化为各种形式的主题,并通过教师指导和分析讨论形成较小的任务单元,依托网络等媒体呈现,为学生在课内外的研究性学习设置逻辑起点。

2.教学过程探究化合作型。

学生主动参与,积极获取放置在相关媒介上的准备材料以及其他的网络资料。在获得基本知识之后,学生将积极参与其中,围绕着相关的主题进行自我探究或集体讨论,教师以平等的姿态参与和引导学生的讨论,使教学过程由传统的传承型转变为探究型,学生学习形式由原先的孤立型转变为合作型。

二、剖析任务,协商设计,制定合作课程统整方案

重点:在于让学生参与到主题的研究中来,通过老师的引导和小组组员的共同商议,制定出可行的任务方案。说明:学生对于问题的研究可能充满了好奇心,也敢于完成各式任务,但往往是光有热情,缺乏深入思考。往往是拿到主题不知从何人手,这是我们所要培养的,也是在教学中必须考虑到的实际因素。教师要及时处理好这种情况下学生面临的困惑,提示他们可以从小组其他组员中获得帮助与支持,并按照一定的条理制定可行的方案,而老师应该及时加以点拨和引导。操作要求:结合内容,细化任务,协商设计,制订方案。操作方法:想一想,议一议,分一分,引一引。例如:设计“一份邀请书”要求学生在前几节课的学习的基础上,对文字进行格式设置,最终完成邀请书的制作。我引导各组学生结合内容将这个主题分解为“标题格式设置、正文格式设置、页面大小设置”三块子任务,小组讨论,由每组的组长指定本组组员分工解决各个子任务。

三、分解任务,讨论探索,展开合作课程统整活动

重点:让学生展开思维与实践活动,指导他们明确自己的分工和职责,引导他们适时开展交流合作。分享智慧。说明:在学生依托网络环境展开实践活动时,教师要时刻以技术上的指导与方向性的掌控,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注意将学生的思维层面集中于解决任务与完成主题,避免环境与设备因素造成的负面影响。操作要求:根据方案,分工合作,教师指引,讨论探索。操作方法:导一导,说一说,动一动,乐一乐。例如:风车制作,主要是学会文字的剪切、复制、移动和删除。四个小组分别负责这四个子任务,在小组制定可行主题方案后,让各小组分别尝试,先组内讨论,小结后在主题论坛中提出自己的清晰操作步骤,也可利用多媒体教室系统录制下单个功能的操作步骤,以待展示交流。四、实现任务,认同感染,取得合作课程统整成果重点:在初步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加强组与组的竞争和交流。学会客观评价自我与他人,改善作品,最终以求整体与个体的和谐发展。说明:要学生善始善终保持良好的学习兴趣。学会比较、批判与吸收。引导学生客观评价结果与过程。操作要求:相互支持,小组交流,改进完善,获得成果。操作方法:显一显,评一评,帮一帮,改一改。例如:设计“科普小报”,最终是以小组的形式在主题论坛(共享目录)上提交自己的科普知识小报(word格式),若干小组完成后,我就引导学生浏览其他小组的作品,并通过实时短信交流,选择较好的作品进行集中点评,学生可以通过聊天室与设计者进行直接交流与询问。然后打散组的界限。发挥个人所长,帮助完善各个组的作品。最后将完整作品放置于主题论坛,接受全校师生的点评。

协商邀请书范文4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省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和管理,维护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市场正常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参加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省重点工程,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计划委员会下达的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工程。

第三条省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办)负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省的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工作。

第四条省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省重点工程的建设施工(包括土建、安装和装修)均应依照本规定实行招标,但经省重点办确认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宜实行招标的特殊工程除外。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工程招标应当主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和概算已批准;

(二)已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并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三)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第七条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招标,下同)或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招标,下同)的方式。经省重点办审查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议标方式。

参加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人;参加议标的投标人不得少于2人。

第八条采用议标方式招标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可供选择的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预计费用与工程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二)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下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具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

(二)具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三)具有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的能力。

第十条项目法人招标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组织招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人组织招标;

(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要求投标人提供与投标有关的资料;

(五)会同评标委员会制定评标标准和办法;

(六)组织编制标底;

(七)依据确定的评标原则和办法,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招标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确定的招标程序组织招标;

(二)对评标情况和其他有关数据、资料保密;

(三)不得侵犯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五)接受省重点办和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人招标。

招标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招标人招标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项目法人的委托组织和参与招标活动;

(二)按规定或约定收取招标费;

(三)项目法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招标人招标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招标协议并完成协议中规定的事项;

(二)对的招标工程各项数据和资料予以保密;

(三)不得侵犯项目法人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

(五)接受省重点办和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招标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法人向省重点办办理招标登记;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三)招标通告;

(四)接受投标人投标申请;

(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六)通告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七)向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九)编制标底(参考价,下同);

(十)成立评标委员会;

(十一)接受投标书;

(十二)确定评标标准和办法;

(十三)开标;

(十四)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

(十五)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

(十六)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公开招标应在规定的报刊上刊登招标通告。

邀请招标或议标,必须向有资格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法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工程的地点、内容、工程量和工期要求;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费用、地点和时间。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招标人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招标文件只发送给有足够能力履行合同的投标人,但参与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或资格审查的当事人不得参与投标。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二)是否具有本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资质;

(三)现有人员、设备和施工方法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的要求;

(四)最近3年是否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

(五)最近3年的资信状况。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提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必需的资料。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

(二)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要求开、竣工的时间等);

(三)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四)工程款和预付款的支付方式;

(五)项目法人提供相应投入的作价及其价差处理声明;

(六)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其送达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七)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

(八)评标的原则;

(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的数额和方式;

(十)中标后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的数额和方式;

(十一)合同书及主要合同条款;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招标文件不得有针对或排斥某一投标人的内容;不得有限制提交投标、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其中一种形式的内容。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招标人应按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回。

招标文件的收费标准应以招标文件的编印实际成本为依据。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招标人应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在招标文件售出后如需补充、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补充、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招标人撤回招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项目法人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招标工程的标底。标底必须绝对保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干预项目法人对招标工程标底的确定。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平等参与投标;

(二)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报价;

(三)要求项目法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答疑,并可踏勘现场;

(四)控告、检举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引诱项目法人、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采用或不采用某种程序、作出或不作出某一决定;

(三)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四)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五)根据项目法人、招标人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六)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七)中标后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八)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项目法人签订并履行合同,非经项目法人审查同意,不得将合同分包。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申请投标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二)现有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和业绩;

(三)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和业绩;

(四)自有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五)最近3年资信和履约状况;

(六)最近3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安全情况;

(七)现有主要施工工程(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的工程)情况。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综合说明;

(二)施工方案及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

(三)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的主要技术措施;

(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工程总进度表;

(五)投标报价;

(六)对合同及合同主要条款的确认;

(七)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的印鉴;

(八)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项目法人、招标人应对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投标文件予以签收备案;对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项目法人、招标人应不予开启并退回。

投标人提出修改设计、合同条件等建议方案,并作出相应报价的,可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供项目法人、招标人参考。

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应当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第二十八条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送达的投标文件以正式函件进行补充、澄清或修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撤回通知。

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第三十条建设工程的开标由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主持,邀请投资方、投标人、项目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采用议标方式招标的,可以不公开进行。

第三十一条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项目法人、招标人应当在接受投标书前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报省重点办审核备案。

评标委员会由项目法人、招标人、主要投资方、项目主管部门、省重点办、省财政厅等单位的代表以及受聘的经济、技术和法律方面的专家组成,其总人数应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数据、资料和其他情况。

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格式和印鉴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无效:

(一)未密封的;

(二)无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的印鉴的;

(三)填写未按规定的格式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

(四)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的;

(五)内容违法的。

第三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人的报价及单价进行复核分析,并对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拟投入的机械设备、工期、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审比较,按排序向项目法人推荐1至2个中标候选人,同时作出书面评标报告。投标的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投标人的必要澄清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实质性修改。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文件均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或出现其他情况可能影响招标投标的公正性的,可以建议项目法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本身或二者同时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不是招标文件或工程本身原因造成的,项目法人报省重点办批准后,可以拒绝所有投标。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因正当理由拒绝所有投标的或投标人都撤回的,项目法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第三十六条项目法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及时将结果书面报省重点办和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重点办有权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一)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程序的;

(二)中标结果显失公正的。

第三十八条项目法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为办理施工前有关手续的依据,同时退回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

《中标通知书》由省重点办统一印制。

第三十九条项目法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合同规范文本签订书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送省重点办备案。

合同签订后,项目法人应当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项目法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重点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宣布招标无效:

(一)工程应进行招标而不招标的;

(二)隐瞒工程真实情况的;

(三)不按规定程序招标的;

(四)接受贿赂的;

(五)与投标人串通以排斥其他投标人的;

(六)泄露评标情况和其他有关数据、资料的;

(七)无正当理由拒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

(八)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重点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投标无效或者取消其一年内参加省重点工程投标的资格:

(一)隐瞒投标真实情况的;

(二)行贿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的;

(四)工程转包或擅自分包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投标人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人和招标人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三条省重点办、项目主管部门、投资方、项目法人、招标人、投标人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行贿受贿或者违反保密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项目法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撤回招标文件的,应退回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双倍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退回招标文件。

第四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定标之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四十六条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法人无故拒签合同的,双倍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无故拒签合同的,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协商邀请书范文5

摘要:政府采购在我国已试行了多年,在取得了许多可贵经验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缺陷,尤其在我们加入WTO以后,越来越多地要受到国际惯例的制约,对规范性、法治性、“三公”性以及透明性的要求更高。因此,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经验,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目前政府采购试行的一些特点与问题,找出今后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的最佳途径,是我国财政改革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政府采购;程序;方式;国际比较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方式就是指政府在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应采取什么方式和形式来实现。政府采购按招标范围分为公开招标采购、选择性指标采购和限制性招标采购;按是否具备招标性质分为招标性采购方式和非招标性采购方式;按采购规模分为小额采购、批量采购和大额采购;按采购手段分为传统采购方式和现代化采购方式;按招标阶段分为单阶段招标采购和两阶段招标采购;按政府采购途径分为政府采购机构直接购买、委托中介机构采购、租赁和雇佣。下面主要以英国和美国为例,在介绍其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础上提炼出我们可以借鉴和完善之处。

一、国外的政府采购制度

(一)英国的政府采购制度

当前国际上通行的政府采购制度起源于欧洲,而英国又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政府采购的国家,英国政府采购的基本特征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分散决策、预算控制、个人责任、议会监控。一般经过以下几个过程: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需求――执行采购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合同――采购评估。成功的采购定位为:通过适当的渠道,以适当的价格获得适当数量、适当质量的商品或服务,并在适当的时间送到适当的地点。

1制定采购计划。预算支出部门一般制定三年的采购计划,由财务计划和业务计划两部分组成,编制的计划递交到财政部备案和汇总。财政部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备案支出,对三年计划每年进行一次评估。主要是评估当年的采购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并对当年各部门支出作出总额控制的分配建议。

2确定采购需求。各预算支出部门完全可以根据本部门的需要进行采购。采购部门在确定采购需求上,承担有一定的咨询义务。一些历史长、规模大的采购部门或采购机构,对于一些经常性、固定的物品还制定标准,进行标准化采购。

3执行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可以概括为:一是竞争性投标。根据欧盟政府采购指令等规定,公共采购超过一定数量的必须在欧盟官方杂志上公告,实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在英国,货物或服务超过10万英镑、工程超过350万英镑。对于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相对容易的合同,各部门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让任何对合同感兴趣的供应商都参加投标竞争。二是对于较复杂的合同,如私有经济项目,则应采取协商和竞争投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对于少数极为复杂的合同,采取竞争性的协商谈判方式。四,对于极廉价的采购,采用单方投标的方式,以及投标后再协商的方式,有利于改进合同细节。

4签订采购合同。欧盟采购指南或者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指南,以及一些采购行业协会的有关文件里,都有合同范本可以参照。短期的、一次性的采购行为,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长期的采购行为,需要可变价格合同。合同期限没有特别的规定。但不同采购金额的合同必须由不同授权权限的采购官员负责签订,以明确采购职责和权限。

5履行合同。合同签订后一般不可改变,并随即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实行即期付款。一般在收到发票及收据30日内,要将货款支付给供应商。对于提前付款,可享受早期付款折扣。从支付人看,实行自行采购的或委托采购的,由预算支出单位或用户支付;实行集中采购,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6采购的评估。为了对采购进行监督,以及分析和评估采购人员的能力,采购结束后要进行评估。不同的采购机构或采购机构,评估的方式往往不同。较为严格的采购评估是聘请独立的财务分析公司和专家进行抽查,被抽到的采购项目从计划制定到合同履行的全过程都要进行非常严格和仔细的审查。

(二)美国的政府采购制度

作为典型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美国也是世界上较早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之一。美国政府采购制度有如下一些特点:法规完备、充分竞争和申诉监督。美国政府采购的主要程序有:

1.政府采购方式

A、密封投标。密封投标制是美国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

在密封投标方式下,政府一个一揽子招标文件,其中说明招标的项目、项目的规格标准和特殊要求,(如果项目涉及建筑或者特殊设备的设计和生产,允许报价包括工程技术或者建筑图纸的费用)。邀请潜在的投标人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政府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后,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然后进行公开开标。按照规定,合同项目应该授予给价格最低的可靠负责的投标单位。这种采购方式曾经被誉为保证政府采购高效、公正和减少腐败现象的最佳选择。

B.竞争性建议。在两次世界大战的军事采购中,对密封招标方式的严格要求有所降低,竞争性建议(选择性招标)的采购普遍被采用。就是采购主体在了解了供应商的建议、报价和如何履行合同的基础上,选择其中几家进行招标。这种采购方式有一定的适应性,但因它赋予合同官员采购的决策权而使政府对之持谨慎态度。在原则上采用密封招标方式的前提下,立法对选择性招标的例外适用条件采用列举式予以规定。

C.竞争性谈判。目前,美国政府经常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法采购商品和服务。它适用于征求建议书,和评标标准包括价格因素和非价格因素的采购项目。这种方法的具体步骤是,政府报价邀请书,要求潜在的供应商提出竞争性报价以满足政府提出的要求。然后政府在可接受的报价范围内,单独与每一个供应商进行谈判,以评估报价中存在的区别之处,最后确定出最优惠、最能满足政府要求的报价。这种方式灵活、质量有保证,甚至采购成本低于密封投标,所以被认为是政府采购在市场经济中得到最佳利益的最好途径。

D,其它方式。政府采购方式也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具体程序越来越趋于合理简洁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要。美国政府采购还采用其它方式,如采购卡、定点协议等,适用于10万美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如果政府机关可以证明所需产品或服务是一般公司不能提供的,在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采用独家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的电子化是今后的改革方向。

2.供应商资格评审程序

A、回应性和负责任性。供应商资格评审首先要确定供应商的回应性和负责任性。“回应性”是指有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者说报价符合并且达到了某一政府投标书的要求。衡量回应性是通过对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或者说报价是否完全符合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进行评价。“负责任性”是指供应商按照项目要求履行合同的能力。即供应商不仅要有一个符合政府招标文件的一个回应性投标文件,而且必须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履行能力包括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或许可证、利用自身实力履行合同的意愿和决心,以及不折不扣执行合同的诚意。

B、阻止和终止程序。供应商评审制度中还包括这两个程序。所谓阻止就是政府决定在某一期限内禁止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订合同。而中止是指政府决定无限期地禁止某一供应商与政府签订合同,通常是因为阻止决定没有结论或其它原因。

3.投标申诉程序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或者合同签订后,没有得到项目合同的投标人或者认为在实施招评标过程中政府没有严

格执行或者违反政府采购规则和原则,或者认为在政府邀请和投标过程中经济上受到损失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美国国会下属机构――美国会计总署进行投诉。投诉人也可以就其投诉内容和理由向有关政府机关提出申诉,以解决纠纷。投诉书应写明:被申诉人名称、地址、合同项目和邀请书号码、申诉依据、处理请求等。有关政府机关应在接到申诉后25日内向审计总署提交处理决定的报告。由审计总署具体解决政府采购争议在美国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这不仅因为它隶属于美国国会,更因为它是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的独立机构。

4.合同的修改与中止程序

合同的修改与中止是美国政府采购合同实施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严格规范。

A、合同的修改。按照美国政府采购规则要求,合同的修改必须以官方正式书面的形式进行。通常合同应当包含一个标准的“修改”条款,用于说明合同修改的程序。政府需要依据这些程序进行修改以保证供应商执行修改的条款,而承包商也必须遵守这些程序,以保证他在执行修改条款时得到赔偿。

B、合同的中止。原因有两个,一是违约,二是政府利益考虑。前者是供应商违约,如承包商在履行中拖延或者违反合同要求,政府有关向承包商提出中止合同,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延期是由于政府引起或政府原因,导致承包商履行合同成本提高,则政府应当承担承包商对损失的索赔要求,并采行其它减轻损失的方法。政府还有权力在任何时候为了政府利益而中止合同。政府决定“为政府利益而中止合同”时无需对为什么中止合同进行说明,但必须出于善意。

5.纠纷解决程序

在政府采购中发生合同纠纷,一般不告不理,即要由承包商先向合同官员书面提交赔偿请求,包括具体的赔偿数额及其索赔理由、有关信息和文件、法律依据等。合同官员应当对承包商的索赔请求作出决定。只有在提出索赔请求、提交索赔证明并由合同官员作出决定的基础上,承包商才能在不服从合同官员决定的情况下,就其索赔请求进一步要求行政复议或者司法审查。

二各国政府采购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从各国家的政府采购实践来看,除了各自不同的国情所导致的具体措施不同以外,有许多共同的特点可供我们借鉴。

1具有明确的政府采购原则,主要遵循三条原则:一是竞争原则。二是透明原则。三是效率原则。

2具有广泛的采购范围和多样的采购方式。在西方国家,凡政府所需、自身又不能生产或提供的商品和劳务均可向社会采购。

3具有完备的政府采购管理程序。西方国家政府采购过程一般包括三个阶段:第一确定采购需求。第二,签订采购合同。第三,管理、执行采购合同。

4具备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制度的组成部分,其政策一由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在财政部门内部设立专门机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有关事宜。

5比较健全的政府采购法律和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实现政府采购的目标,一些国家制定了比较完整的政府采购法律及制度。各国除了基本法规以外,还规定了大量的配套法规、补充条例和实施细则等。

(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西;桂林;541006)

参考文献:

[1] 王雍君.公共财政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2] 孟春.政府采购理论与实践[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3] 宋新颖,王满仓.政府采购[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4] 万玉勤.政府采购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全国商情,2008

[5] 陈创.中西方政府采购制度比较研究[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第23卷第5期

[6] 王淑玲.政府采购方式的国际比较[J]对外开放

协商邀请书范文6

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人)就 (工程名称)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项目批准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6、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二、委托范围

1、委托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具体内容: 设计,具体包括: 监理,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重要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设备,具体包括:

其他,具体包括:

2、委托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招标方案

建设工程报建

办理交易入场登记

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和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资格预审报告

编制和招标文件

公布最高限价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公示评标结果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移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档案

与招标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成果;

2、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3、委托人有权要求人及时提供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理建议;

4、委托人有权要求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5、审查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6、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人在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并依法向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委托人有权要求人提交招标业务工作报告;

8、依法选择中标人。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人开展招标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工程招标所需的项目批准文件资金证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资料,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其时间约定在: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2、委托人应当向人无偿提供完成本工程的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其时间约定在: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3、对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5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姓名: ,职务:职称:/ , 电话:)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人工作;

5、委托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3 日通知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人在履行招标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7、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向人报销应由委托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10、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五、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报酬;

2、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4、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5、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6、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人有权提出建议;

7、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8、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六、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活动;

2、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项目负责人,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班子成员。其项目配备班子如下 :

3、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