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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邀请书范文1
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函范文一
**同学:
您好!我是201***世界园艺博览会**(世园),让我们走在一起两岸学生使者交流活动组委会的工作人员,周为老师推荐说贵校学生才华横溢,积极优秀,因此组委会衷心邀请您和贵校学生参与此次两岸学生使者交流活动,让贵校的学生们能够代表贵校及贵地区同来自全国和世界各地的青年学子们进行交流,传播两岸情谊。
本活动是2011年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简称世园会)为传递世园会天人长安,创意自然、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核心理念,将绿色引领时尚精神推广至青年学子,将绿色、低碳、环保理念进一步推广给学生们而组织开展的。
参与形式非常简单,同学们只要登录活动官网 xxxx上传作品,即有机会成为两岸交流使者,世园会将提供交流的全额经费支持,让大学生能利用此平台去台湾、访西安,与全国及国际留学生们交流。活动不限制参与学生背景,并鼓励所有学生能通过网站参与活动。
网站针对学生,分为时尚好玩个性化的三个板块:花语祝福,花与生活,花于潮流,任选一种参与即可。参与方式活动快速简单,三分钟内便能完成。这是一个发挥创意,展示当代大学生才华的平台。参加活动不仅有机会获得两岸交流,其作品还有机会收录入科学松鼠会与头脑风暴主持人袁岳先生明年将出版的《身边的植物》一书,优秀T-shirt作品更将成为两岸交流使者的统一服装。
非常希望您能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来,同时也希望能帮忙在贵社团及学校对本次活动给予支持,在学生中对是缘(世园)让我们走到一起两岸学生使者交流活动进行宣传,鼓励更多学生参与。本次活动介绍请见附件,如需要宣传海报或纪念品,欢迎随时联系活动组委会。
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函范文二
尊敬的先生/女士:
过往的一年,用心搭建平台,您是关注和支持的财富主角。新年即将来临,倾情网商大家庭的快乐相聚。感谢您一年来对阿里巴巴的支持,特于2006年1月10日14:00在青岛丽晶大酒店一楼丽晶殿举办2005年度阿里巴巴客户答谢会,届时将有精彩的节目和丰厚的奖品等待着您,期待您的光临!
让同叙友谊,共话未来,迎接来年更多的财富,更多的快乐!
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函范文三
亲爱的何雨教授:
活动邀请书范文2
1、招标管理:招标投标工作原则上由县级负责组织,大宗物资可由市级组织,各级项目办要临时成立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或发放招标邀请书,发放或出售招标文件,收集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负责或监督签订合同。
2、招标人:招标人是依照招标办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活动的法人或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和投资计划已经批复;(2)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3)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4)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5)具备项目管理要求的其它条件。
3、招标形式:招标可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向3家以上(含3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发出招标邀请书。
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须知;(2)招标项目名称;(3)招标项目主要内容要求;(4)评标方法和标准;(5)投标人应提供的有关资格或资信证明文件;(6)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7)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8)合同的主要条款。
5、招标邀请书:邀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名称;(3)招标项目情况介绍;(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6)其它说明等项。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设有标底的必须保密,发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0天。
6、投标人:投标人是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可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绩证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概况;(3)应提供投标报价、报价细目及与报价有关的技术文件;(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内容;(5)加盖公章和法人或代表签字或印章。
8、开标: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公开进行,开标过程记录在案,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代表共同在记录上签字。
9、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高职专家占2/3,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性评价比较,采用合理最低投标价法,提交书面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应包括:(1)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评价、技术经济分析;(2)对投标人承担能力与工作基础评价;(3)推荐满足招标项目条件的中标侯选人;(4)对招标文件的书面修改意见;(5)对投标人进行综合排名。
活动邀请书范文3
【关键词】招标;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1、引言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制定的本次招标活动的游戏规则,正式以后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参与投标之后就成为招标人、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进程中的共同游戏规则,这是从法律意义上讲的,从招标进程上讲,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的总纲和剧本。每项招标工作如何开始,如何发出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有什么要求,对招标标的有什么要求,如何评标,如何决标,招标程序是什么,都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规定,所以编制招标文件的人员首先要对本次招标工作有一个全局性的认识,把本次招标的要求和安排反映到招标文件当中,在编制当中也会遇到事先没有想到的问题,那就在编制当中逐一解决,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也是制定招标方案的过程。
2、招标公告的意义及形式
招标公告是指招标单位或招标人在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建设、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选择承包单位或承包人的一种文书。根据审查方式不同,招标公告分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招标公告和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
2.1资格预审
2.1.1资格预审的目的及意义
资格预审是为招投标工作的开展把好重要的第一关。对施工企业来说,通过招标项目的信息,了解工程项目情况,不够资质的企业不必浪费时间与精力,可以节约投标费用。招标投标制将建筑企业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给予建筑企业压力和动力。促使建设工程按经济规律办事,促进优化建筑业结构,实现优胜劣汰。通过资格预审体现择优原则,达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业主来说,首先可以了解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状况及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经验。可选择在财务、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优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其次,可以淘汰不合格或资质不符的投标人。减少评审阶段的工作时间,减少评审费用;第三,还能排除将合同授予没有经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风险,为业主选择一个优秀的投标人中标打下良好的基础,使建设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各方面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1.2资格预审的程序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人员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也可委托设计单位、咨询公司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有:1)工程项目简介;2)对投标人的要求;3)各种附表。资格预审文件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核。
2、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政府指定的报刊、网络工程招标信息,刊登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资金、工程规模、工程量、工程分包情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日期、地点和价格,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3、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报送资格预审文件。
4、评审资格预审文件。由业主负责组织评审小组,包括财务、技术方面的专门人员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1)财务方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将根据其提交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来判断,其别需要考虑的是承担新工程所需要的财务资源能力,进行中工程合同的数量及目前的进度,投标人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新的工程。其财务状况必须是良好的,对承诺的工程量不应超出本人的能力。不具备充足的资金执行新的工程合同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特别要求的施工项日;近年来施工的工程数量、规模。投标入要提供近几年中令业主满意的完成过相似类型和规模及复杂程度相当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同时还要考虑投标人过去的履约情况,包括过去的项目委托人的调查书。过去承担的工程中如有因投标人的责任而导致工程没有完成,将构成取消其资格的充分理由。3)人员: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应认真填报拟选派的主要工地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及有关资料供审查,应选派在工程项目施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人员,特别是派往作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验、资历非常重要。投标人不能派出有足够经验的人员将导致被取消资格。4)设备:投标人所拥有的施工设备是否能满足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应清楚的填报拟投人该项目的主要设备,包括设备的类型、制造厂家、型号,设备是自有的还是租赁的,设备的类型要与工程项目的需要相适合,数量和能力要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经过上述四方面的评审,对每一个投标人统一打分,得出评审结果。投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和说明要负全部责任。如提供的情况有虚假或不能提供令业主满意的解释,业主将保留取消其资格的权力。
2.2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进行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3、投标邀请书的要求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及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它的基本内容与招标公告是一致的,所以特别规定了向至少3个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目的是保持邀请招标有一定的竞争性,防止以邀请招标为名,搞假招标,形式招标,而不起招标的作用。投标邀请书的内容符合招标公告的内容,同时,根据资格审查方式不同,投标邀请书分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邀请书和资格后审的投标邀请书。
4、结语
目前,招标机构正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逐步走向成熟。尤其是国家及省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健全,因此,招标可以更好地体现招投标活动的组织性、规范性、公开性。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已成为完整的“有机体”,其每套骨节环环相扣。招标的性质、地位和职能决定了其招投标活动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在组织招标的过程中,招标不仅要接受委托人和投标人的监督,还要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也受到执业资质考核和职业道德的约束,这是实现招投标活动经济性和时效性的根本保证。因此,鉴于招标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其应成为国家实施强制招标的最佳选择。
参考文献:
[1]何红峰.工程建设的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2]雷胜强.简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3]扈纪华.招标投标法条文释义[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5]张国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活动邀请书范文4
您们好!
根据《XXXX美食文化节嘉宾邀请工作的通知》精神,谨定于XXX年XX月XX日在XXX举办XXX美食文化节。敬请省XXX局正厅、副厅级领导参加。
请贵局在XX月XX日前将前来参加的领导名单告知XXXXX,待上报活动组委会后再由XXXX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发出邀请书。联系电话:XXXX--XXXXXXX,手机号:XXXXXXXXXXX。
单位及签章
活动邀请书范文5
为了加强本市租赁车额度招标投标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租赁车额度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是本市租赁车额度招标投标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输管理处)依照本规定负责具体的招投标工作。
第四条(招标的方式)
对于本市汽车租赁行业外的企业需要进入汽车租赁市场的,由市交通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汽车租赁行业外的不特定企业参加投标,中标企业可以获得汽车租赁企业的经营资格及租赁车额度。市交通局应当根据《**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实际市场状况,确定相关招标条件。
本市汽车租赁行业增加运力的,市运输管理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汽车租赁行业内的企业参加投标,中标企业获得相应的租赁车额度。
第五条(招标程序)
租赁车额度招标应当符合下列程序:
(一)市运输管理处编制招标文件报市交通局批准后,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二)潜在投标者填报投标申请表,市运输管理处对潜在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市运输管理处组织潜在投标者解释招标项目,解答招标文件中的疑点问题;
(四)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者密封报送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的同时由市运输管理处主持开标,并通知投标者到场;
(六)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进行评标;
(七)市交通局和市运输管理处根据专家评标的情况确定中标者,由市运输管理处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六条(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内容应当包括租赁车招标额度、招标规模、标段设置、上牌期限等。
市运输管理处可以依据企业规模实力设置不同招标规模和标段。招标规模、标段设置、上牌期限等应当符合市场需求及企业的实际需要,防止出现企业囤积额度的现象。
第七条(评标标准)
邀请招标的评标标准可以包括企业经营状况、额度使用、生产设施、企业管理、守法经营、企业诚信和社会贡献等方面。
邀请招标中不同标段的评标标准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做到有所区别,分类评标。
公开招标的评标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包括投标人资信情况、经营能力等方面。
第八条(投标者的资格审查)
潜在投标者应当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投标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投标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开户银行帐号;
(二)营业执照副本,已取得经营许可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投标者企业管理、守法经营、企业诚信、社会贡献等情况说明;
(四)租赁车额度上牌率、租赁车带车牌转让情况、资信证明;
(五)招标书要求的其他材料。
公开招标的,需要提供的资料由招标公告另行规定。
市运输管理处在申请投标截止期后5天完成对潜在投标者的资格审查并及时书面告知潜在投标者。
第九条(投标文件和要求)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者报送的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拟定,做到格式规范、简洁明了。
投标文件应当加盖潜在投标者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十条(投标文件的无效条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二)未加盖潜在投标者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拟定的;
(四)提交日期超过规定的截止时间的;
(五)其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条件。
第十一条(开标)
开标应当邀请所有投标者参加,在投标者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市交通局和市运输管理处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5人以上组成,并由1人担任组长。专家小组成员构成应当尽可能地来自行业协会等不同方面,其中政府代表应当占一定的比例,但与投标者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评标专家应当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者进行公正客观的打分,其中企业诚信、社会贡献方面的分值应当留出一定的比例由政府代表进行打分说明后,再经全体专家评议通过。
评标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宜,评审工作设若干名监督员,监督员负责监理评审过程。
第十三条(评标)
开标后即由评标委员会评标,具体打分方式根据评标标准确定。
第十四条(决标)
市交通局和市运输管理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者,由市运输管理处向中标者发中标通知书。
第十五条(保证制度)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者提供一定的投标保证措施,保证措施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潜在投标者未中标的,保证措施也相应不产生效力;
(二)潜在投标者中标的,投标保证措施转为履约保证措施;
(三)中标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投标书中的承诺,按履约保证措施处理。
第十六条(其他行为的处理)
未经许可部门同意,汽车租赁企业不得通过带车牌转让等方式擅自转让租赁车额度。经主管部门查实的,五年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活动邀请书范文6
第一条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设单位。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
第八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免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的,也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物业管理招标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简介,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基本情况、物业管理用房的配备情况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三)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等;
(四)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五)招标活动方案,包括招标组织机构、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七)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格文件、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经资格预审后,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五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的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隐蔽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应当予以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七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八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第十九条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物业管理企业。
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
(三)物业管理方案;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由招标人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以外的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评标的专家名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专家数量少的城市的专家名册予以合并或者实行专家名册计算机联网。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专家名册的专家进行有关法律和业务培训,对其评标能力、廉洁公正等进行综合考评,及时取消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人员的评标专家资格。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不得再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第三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十二条在评标过程中召开现场答辩会的,应当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注明所占的评分比重。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要求,根据标书评分、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
除了现场答辩部分外,评标应当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三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应当返还其投标书。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委托合同。
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十九条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四十一条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的,必须有一种是中文;如对不同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其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