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关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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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关系

金钱关系范文1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法律 不足 措施

金融危机,就是指金融资产、金融机构或者市场的危机,表现为,金融资产大幅度下跌、金融机构频频倒闭、金融市场暴跌等。金融危机可能是局域性的,如欧洲自由经济区的金融危机,也可能是系统性、国际性的,如美国金融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随着全球经济自由程度的加深,整个国际市场中,所有国家的经济都具有对外的交流,自然也会受他国金融状况的影响,因此,现在产生的金融危机多是全球化的系统化的、金融危机,其破坏力度也相对局域性的更大,而我国作为全球化推进的重要成员之一,自然就备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但是,也正是金融危机的存在,才能够让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承受巨大考验,促使我国金融监管部门能够重新自我审视,明确金融监管法律中存在的不足,并不断寻求解决措施。

一、金融危机下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暴露出的不足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在危机的冲击中,暴露出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的不足。

首先,从管理层面来分析,我国金融监管法律缺少必要的管理人才,对于金融监管法律的重视程度低于其他发达国家,从而致使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本身存在不完善,在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当中,监管层面平时的疏忽就让金融危机在我国的损害程度有所上升。

其次,从操作层面来说,我国金融监管法律的执行力度相对较低,就算我国实行了多元化的监管体系,看似与国际已经接轨,但是,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执行力,一些法律监管机构更是稳如泰山,毫无居安思危的意识,我国金融监管法律的低执行力,不仅仅让法律本身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还让金融市场的操盘手更是有机可乘,暗箱操作,致使金融市场表面风平浪静,实则暗涛澎湃,埋藏诸多危机。

二、金融危机下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存在不足的原因

金融危机下,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暴露出来的不足,集中于管理和操作两个层面,针对这两个层面的原因分析,则主要从内外两个角度来进行说明。

首先,从我国自身的角度来说明,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存在人员不足和意识欠缺,以及执行力度较低等问题,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起步相对较晚,发展程度相对较低。虽然近几年有很快的发展速度,但是金融监管的基础薄弱,独立性不强,协调性也不够,并不能支撑快速膨胀的金融市场,而我国金融监管法律的建设都是借用国外的监管法律来不断实现的,都还处于摸索之中。

其次,从外部环境来分析,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本身还不完善,分头监管与多方监管并存,监管效率较低。但是我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却空前加快,在全球化的金融市场中,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列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都直接对我国金融市场产生巨大影响,特别是近几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就直接对我国的金融市场造成损害,这就使得尚处于摸索中的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制备受到冲击。

但是,我们必须要明确一个问题,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所存在的问题,究其根源,是来自于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本身的问题。正是由于我国自身在金融监管方面有所欠缺,才能够让外部行为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中有机可乘,并引发巨大波澜,如果我国金融监管法律足够完善,整个金融机构对法律的执行力度也到位,不管金融危机的破坏力度有多大,最终,我们都能够以不变应万变,实现全身而退。因此,我国金融监管法律的完善,应该要从自身入手,提高自身的整体实力。

三、金融危机下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完善的原则

金融危机下,由于内外环境的影响,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暴露出一些不足,因此,很有必要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法律,让我国金融监管法律能够在未来的路途中,经受住各种金融危机的冲击,实现稳定金融市场的目标。但是,在具体完善的过程中,不管采取何种措施,都必然要遵循必要的基本原则,在原则的范围之内来进行整改和完善,从而才能够最终为国家服务、为人民谋福利,得到整个社会的支持,顺利推进。

首先,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金融监管法律的完善,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金融市场的运行是以客观市场规律为基础,以国家宏观调控为辅助的,并且,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也相对增加,国外的金融政策特别是欧美等国家的金融政策,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都比较大,因此,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之上,我国金融监管法律的完善,必须要建立在国际化的实际基础之上,不断借鉴国外的金融政策,结合自身国情来进行完善。

其次,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金融监管法律的完善,必须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任何法律法规的存在,都是为了规范社会,为人民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在金融市场当中,国家的政策引导始终都是辅助作用,最终要保障的是金融市场中广大操作者的利益,也只有他们的利益有了保障,才能够调动他们参与金融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更加稳定人心,稳定金融市场,因此,金融监管法律的完善,应该要符合金融市场操作人员的总体意志,或者要符合全民生活追求的总体意愿,而不能为了达到某个人或者某个集体的意志,而牺牲他人的利益。

四、金融危机下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完善的措施

要实现我国金融监管法律的完善,就要结合具体的原因,针对问题一一进行探讨,寻求有针对性的措施。

首先,针对在管理层上暴露出来的不足,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定和监督机构,要充分履行自身的职责,承担自身对社会对国民的责任,用认真负责的态度去进行思考;用战略性的眼光,从全球的角度去进行分析和探索,借鉴国外先进的金融监管经验,跟随国际发展趋势,走向国际化。努力引进金融监管全面性人才,或者通过自身努力,不断培养金融监管人员,弥补金融监管中人才缺失的漏洞。此外,针对人才的选择和岗位配备,有必要推崇民主投票选举的制度,让相关人士集聚一堂,民主投票,共同选举,杜绝依靠人际关系或者金钱关系而获得优质岗位的情况,从而让金融监管机构的运作能够更加公平公正,以这样的环境来吸引优质人才,积极为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制度和监督机构配备专业的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从而为金融监管输入新鲜血液,让这些新鲜的血液,不断为金融监管法律的完善带来创造性的思想,也让这些新鲜血液,不断突破传统束缚,用最新的法律思潮和法律执行方式,来解决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基础薄弱的问题,最终提高金融监管的创造力和独立自主能力。

其次,针对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在操作层面上,存在执行力低的问题,就需要发挥我国监管机构的职能,借鉴西方监管模式,形成银行联合监管,实现全面的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任何的违法违规行为,则严厉惩处,决不能让任何金融个人或者单位有心存侥幸的心理。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小漏洞从一开始就杜绝,从而让金融法律能够细化到每个细节之上,实现对任何个人或者集体的监管,从而规范金融市场,让整个金融市场形成一个公平、公正、合理、健康的市场环境。

与此同时,在高速信息时代,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融入到金融监管执行当中,引入互联网或者媒体以及电话系统等现代监督渠道,让金融监管能够渗透到金融市场的方方面面,并能够实现随时随地的自由监管。当然,要达到这样的监管效果,还要实现金融监管法律执行过程和进程的透明化,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并设定相应的投票或者举报渠道,从而让公众能够参与到法律执行的监督当中,用监管机构和民众监管权力双方面的压力,来使我国金融监管法律的执行力度逐步提高。

但是,在不断提高民众监督力度的同时,必须要做好民众的基本培训和宣导工作,因为,民众平时的生活和工作所关注的问题更是自己的问题,对于金融市场的了解并不高,更无法意识到自身对金融法律制度的监督行为,能够给自己带来何种好处。所以,必须要加大对民众的宣传、培训和引导力度,具体宣传内容包括,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详细内容、参与金融监管法律监督的途径和渠道以及通过参与监督能够给自己带来的益处。

金钱关系范文2

关键词:中小银行;金融监管;市场准入

Abstract:Lessons from different countries and regions to start up small and medium-sized bank show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banks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reasonable financial regulation. The financial authorities should strengthen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to small and medium-sized banks in market access,business operations and quit mechanism,so that they can have a positive effect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Key words: Small and Medium-sized Bank,FinancialRegulation,Market Access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2-0040-03

2008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由于受到国内外需求双双下降的不利影响,出现了普遍的经营困难,致使资金链一时间难以为继,融资难题再次凸现。基于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紧密的关联度,中小银行逐步成为理论界和决策层关注的焦点。中小银行作为当前金融体系的新生力量,其发展就像一柄“双刃剑”,如果没有到位的监管作为支撑,反而会造成金融市场的混乱和金融风险的加剧。所以,十分有必要加强对中小银行监管的研究。

一、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兴办中小银行之初的教训

中小银行的建立,意味着中国金融业对民间资本的开放。纵观世界各国或地区的历史,这种开放实际是一件充满风险的事情。以下仅举数例说明:

(一)俄罗斯教训:放任自流的混乱

中小银行在俄罗斯遍地开花是其著名的“休克疗法”的伴生物。1991年前后,俄罗斯全面放开了金融业,结果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出现了两万多家区域性的中小银行,许多不法分子借此机会大搞金融欺诈,严重损害了广大储户的利益,也造成了金融市场的极度混乱,致使黑市交易、以物易物成为主要的交易手段,国民经济的一半以上变成了地下经济,大量的资金外逃。

(二)韩国教训:企业办银行的脆弱性

韩国政府为了实现赶超战略,一向鼓励大企业和银行合作。韩国政府往往直接规定某些企业生产的特定目标和资金筹措计划。只要企业能够达到政府规定的出口目标就可以取得政策性融资、出口补贴、减免税赋。同时,韩国政府规定,所有银行的行长、经理都必须由政府任命。由于银行的财权和人事权都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官员和财阀在幕后决定了贷款去向。银行在实际上成为政府下属的一个财务机构,基本上没有独立审查贷款风险的权限。由于银行与大企业相互结合在一起,财团得到银行的大量信贷,低成本的资金使得韩国财阀迅速扩张。为了和西方先进国家竞争市场份额,它们不顾血本,低价销售,在短期内确实打开了市场,但是严重的亏损也使其负债累累。这些财阀不计成本的恶性扩张为韩国金融体系埋下了隐患。当金融风暴袭来之时,财阀集团的坏账迅速拖垮了整个金融体系,导致无法挽救的灾难。

(三)台湾教训:不当的市场准入

二十世纪80年代末,由于台湾当局缺乏经验,未按照合适的标准来审批中小银行。只是一味提高准入的门槛,对资本金的要求设定为100亿新台币,意图用高门槛来限制过多的申请者。但由于在长期金融压抑之后企业界进入金融行业的意愿非常高,过高的高门槛使得银行的筹建人频繁求助于大企业,导致从一开始就埋下了中小银行与企业集团相互勾结的隐患。当时正值社会资金泛滥、泡沫经济加温的时候,股市狂飙更加助长了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热度。结果,越来越多的中小银行涌现出来。由于数量泛滥,银行只能通过恶性竞争争夺有限的市场资源,结果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

历史教训充分说明,中小银行如果没有正确的指引,很容易误入歧途,因此,科学合理的金融监管对中小银行的良性发展而言是必不可少的。

二、中小银行的准入监管

(一)对中小银行设立的可行性审查

银行经营具有很强的规模效应,如果一国银行数量太多,将形成恶性竞争,不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如果只允许有限数量的银行进入,则极易造成垄断,不利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因此银监会可要求申请人对其服务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该地区银行市场结构、同业竞争状况、该地区对银行服务的需求状况等做出详细的说明。在此基础上,申请人还必须对设立中小银行的可行性做出量化的说明,如新银行主要服务的区域与目标人群,主要服务区能否贡献30%以上的存贷款,服务类别及其与其它银行间的距离,服务区内人口如何增长、收入及职业分布情况,然后可由当地的银监部门对上报的材料结合实地考察,最终做出是否允许开业的审批。

(二)对最低资本额的审查

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世界各国对其金融机构都有最低资本金的要求。按照中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为5000万元人民币。由于中小银行属于地方性银行,其发展限制在某一区域内(至少在成立的初期的若干年内是这样),因此对其最低资本金在1亿至10亿元人民币比较适合。

(三)对中高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

对中小银行主要负责人的资格审查是保障金融机构顺利运行的重要条件。我国在筹办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过程中,由于选择这些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时没有充分注意他们的业务素质,一些没有金融工作经验的政府官员被安排在城信社和农信社的关键岗位上,这是造成部分此类金融机构出现大量坏账、资不抵债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中小银行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必须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满足条件者决不允许开业。

(四)对内部自律监管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的审查

外部监管与银行内控相结合,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由对抗型向协作型转变是银行监管发展的一种趋势。内部控制不仅是银行自身经营的需要,同时也是确保监管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因此,银监会应对中小银行的内控制度作重点审查,可要求其按照有效性、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及独立性原则构建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五)对中小银行所有权结构的审查

由于中小银行的资本金主要来源于民间,对其股东、股东的声誉、股东的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审查,有助于避免出现中小银行主要股东吸收储户存款后潜逃事件的发生。对中小银行股权结构宜采取没有绝对控股权但有多个持股量近似的控制结构,不宜选择有绝对控股股东的股权集中型或者是股权高度分散型,避免中小银行成为某些大股东操纵的工具,避免关联性贷款的出现,保护其它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利益。

三、中小银行的业务运营监管

中小银行特有的民营股份制性质决定了其还包含着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没有的特殊性风险,如公众信任风险、资本不足带来的风险、吸收存款不足带来的风险等等。因此加强监管是促进中小银行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事先设计和制定规范的监管指标考核体系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个体系:首先是风险指标统计监测体系。以银监会省、市级分支机构的统计数据为基础,选择中小银行的贷款总量、贷款结构、贷款风险等级、资产流动性、备付水平等与风险评估相关的指标,按旬统计、按月监测、按季考核,形成风险指标统计系统。其次是风险分析评估体系。组建风险分析评估小组,研究制定科学、实用的分析评估方法,定期对风险指标数据及动态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定性结论。对中小银行的风险状况做出风险评估,将风险分为大、中、小三类;也可以在建立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模糊综合判别技术,建立风险评估统计模型,对中小银行的风险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在对中小银行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其风险的大小来确定监管工作的重点对象、监管的频率和相应的措施,为制定实施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提供依据。最后是全面反映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情况的监管报告体系,以综合反映中小银行资金流动性的月度报告、资产质量评价及风险评估季度报告、会计与审计年度报告及现场稽核报告为载体,形成衔接紧密、互为补充的监管报告系统,及时掌握监管对象的营运变化情况,反映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

(二)建立预警跟踪制度

由银监会设计出规范格式的报表和比率指标体系,无论业务工作是否完成,无论经营中是否出现问题,各中小银行必须按时向银监会报送固定格式的报表和比率指标,银监会一方面对这些报送材料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监督,限期纠正;另一方面可以以此作为银监会实施调控的信息基础,由众多的微观监督检查转化为宏观调控措施。

(三)借助外部审计机构的审查

中小银行外部审计是指外部审计机构接受银行所有者和金融监管当局的委托,根据会计原则和审计准则对中小银行经营和财务状况及风险控制等到的监督检查。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外部审计不仅有助于金融法律规范的实施,更能改善中小银行内部控制,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也能提高银监会的监管水平和质量。

(四)充分利用中小银行同业公会的自我监管

中小银行同业公会是构建新型监管模式不可缺少的部分,这是中小银行自我管量、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一种民间管理方式。同业公会可以通过行业内部的管理,有效地避免各成员银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规范其行为,促进彼此的合作,与银监会一起维护银行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当前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趋利”和“避险”的两难选择中,不少银行往往倾向于“趋利”,极易留下隐患。而通过自律的行业道德规范,行业会员的自觉约束,可触及法律和其它监管主体不能达到的死角,因而更为有效。可以说,中小银行同业公会是对银监会直接监督的补充与延伸。

四、中小银行的退出监管

(一)健全我国问题银行退出的法律制度

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对问题银行市场退出只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没有可供操作的实施细则。为依法实施问题银行市场退出,就需要建立专门的有关问题银行的按管、终止、并购、破产、清算、拍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包括《商业银行破产法》、《商业银行并购管理法》、《商业银行接管实施细则》等,从而使问题银行的市场退出有法可依。

(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消除存款者对中小银行的顾虑,有效地提高中小银行在吸收存款业务上的竞争力。存款保险制度也可以提高广大存款者对中小银行的信心,提高整个金融机构的信誉。更重要的是,它是实行市场化退出、防范社会风险的必要配套措施。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1. 组织结构:鉴于我国目前尚处于市场经济初建阶段,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可建立一个中央银行直接领导下的政策性存款保险机构,这样有利于防止政出多门,保证政令统一,也有利存款者对存款保险机构的信任。

2. 投保方式:应采取强制保险的原则。这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居民和银行保险意识比较差,有些银行可能不愿意参加保险,而在金融体系中占垄断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凭其所处的特殊地位也很可能不参加保险,如果这样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就失去了意义。

3. 赔付金额及监督职能:根据我国的情况,可借鉴美国限额保险额的方式,按每个存款人的一定比例给予保障,同时规定一个绝对数的最高限额,如保障金额是每个存款人存款账户额的80%,同时规定绝对数最高不超过50万。赋予存款保险机构必要的监督管理商业银行的职能。

(三)完善问题银行的并购市场

金融机构并购是推动金融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之一。虽然并购不一定是金融机构在陷入危机时才采取,但并购确实是金融机构处理处理的一种较好的方法。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和产权制度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迈进,可在加快金融企业的产权改革、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和法规配套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商业银行的并购机制,以尽可能减少强制性市场退出所引起的金融波动。

参考文献:

[1]牟惠萍:《构建有效的民营银行监管体系》,《经营与管理》2008年第9期。

[2]刘凤军、曲宜:《完善我国银行监管体系的思考》,《中国金融》2008年第22期。

[3]谢晶晶等:《中小银行呼唤“另类监管”》,《金融经济》2007年第18期。

金钱关系范文3

一、以筹资为重心的资金管理阶段

以筹资为重心的管理阶段大约起源于15、16世纪。当时,地中海沿岸的许多商业城市出现了群众入股的商业组织,入股的股东有商人、王公、大臣和市民等。商业股份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企业合理预测资金需要量,有效筹集资金。但由于这时企业对资金的需要量并不是很大,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比较单一,企业的筹资活动仅仅附属于商业经营管理,并没有形成独立的财务资金管理职业,这种情况持续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

19世纪末20世纪初,工业革命的成功促进了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技术的重大改进和工商活动的进一步发展,股份公司迅速发展起来,井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公司的发展不仅引起了资金需求量的扩大,而且也使筹资的渠道和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的筹资活动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如何筹集资金扩大生产经营,成为大多数企业关注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内部出现了一种新的管理职能,就是怎样筹集资金,怎样发行股票,企业有哪些资金来源,筹集到的资金如何有效使用,企业盈利如何分配等等。

这一阶段财务资金管理的主要特点是:(l)财务资金管理以筹集资金为重心,以资金成本最小化为目标;(2)注重筹资方式的比较选择,而对资金结构的安排缺乏应有的关注;(3)财务资金管理中也出现了公司合并、清算等特殊的财务问题。但由于资金市场不成熟、不规范,加之会计报表充满了捏造的数据,缺乏可靠的财务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的积极性。财务资金管理的重点在于如何筹集资金,对内部控制和资金运用问题涉及较少。

二、以内部控制为重心的资金管理阶段

1929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的爆发导致了经济的普遍不景气,许多公司倒闭,投资者严重受损。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各国政府加强了证券市场的监管。美国在1933年、1934年通过了《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要求公司编制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其他情况的说明书,并按规定的要求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定期报告。政府监管的加强客观上要求企业把财务资金管理的重心转向内部控制。同时,对企业而言,如何尽快走出经济危机的困境,内部控制也显得十分必要。在这种背景下,财务资金管理逐渐转向了以内部控制为重心的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财务资金管理的理念和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l)财务资金管理不仅筹措资金,而且要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管好用好资金;(2)人们普遍认为,企业财务资金活动是与供应、生产和销售相并列的一种必要的管理活动,它能够调节和促进企业的供、产、销活动;(3)对资金的控制需要借助于各种定量方法,因此,各种计量模型逐渐应用于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管理上,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的基本理论和方法逐渐形成,并在实践中得到了普遍应用;(4)如何根据政府的法律法规来制定公司的财务政策,成为公司财务资金管理的重要方面。

三、以投资为重心的资金管理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生产经营日趋复杂,市场竞争更加剧烈。企业管理当局为了在竟争中维持生存和发展,越来越关注投资决策问题。投资决策在企业财务资金管理中逐渐取得主导地位,而与资金筹集有关的问题则渐退居到第二位。

这一阶段的财务资金管理,形式更加灵活,内容更加广泛,方法也多种多样。表现在:(l)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如现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固定资产等引起了财务人员的重视;(2)财务资金管理强调决策程序的科学化,实践中建立了“投资项目提出一投资项目评价一投资项目决策一投资项目实施―投资项目再评价"的投资决策程序;(3)投资分析评价的指标从传统的投资回收期、投资报酬率向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贴现现金流量指标体系转变,净现值法、现值指数法、内部报酬率法得到了广泛采用;(4)建立了系统的风险投资理论和方法,为正确进行风险投资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以资金运作为重心的资金管理阶段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特别是资金市场的不断发展,财务资金管理开始朝着综合性管理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l)财务资金管理被视为企业管理的中心, 资金运作被视为财务资金管理的中心。财务资金管理是通过价值管理这个纽带,将企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有机地协调起来,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情况。(2)财务资金管理要广泛关注以资金运作为重心的资金筹集、资金运用和资金收益分配,追求资金收益的最大化。(3)财务资金管理的视野不断拓展,新的财务资金管理领域不断出现。通货膨胀引起了通货膨胀财务问题,跨国经营引起了国际财务资金管理问题,企业并购浪潮引起了并购财务问题,网络经济导致了网络财务问题,等等。(4)计量模型在财务资金管理中的运用变得越来越普遍。(5)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促进了财务资金管理手段的重大变革,大大提高了财务资金管理的效率。

金钱关系范文4

【关键词】 集团公司 资金管理 对策

一、加强企业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作用

1、可以充分发挥财务资源的聚合优势,获得广泛而通畅的融资、投资渠道和手段

集团企业集合各成员企业融资渠道,并通过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灵活分配,可以在成员企业需要资金时以较低的成本、更高的质量,及时融入资金。可以集合整体的市场空间,在发现有利的投资机会时,发挥整体资金优势,有效利用各种投资渠道,并取得理想的收益回报。

2、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整体资金成本

对集团内企业的资金进行适度的统一调配和集中管理,能够降低集团公司的现金资产存量,减少银行贷款总量,从而提高集团公司内部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3、有利于保证集团内部各级财务目标的协调一致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成员企业与母公司在法律上有着同等的法人地位,是彼此独立的利益主体,因此,各成员企业在理财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滋生谋求自身局部利益最大化的倾向。针对这种矛盾,总部在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上,必须从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出发,依据一体化战略,在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员企业相互间发生利益冲突时,对财务目标进行统一协调与规划,最终在确保集团整体财务目标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成员企业个体财务目标的最大化,在整体与个体财务目标间形成一种相互依存的互动机制。

4、有利于强化财务监控力度,规避财务风险

集团公司通过对资金流入、流出的总控制,可以获得成员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知情权;通过对成员企业收支行为的有效监督,在投资等重大事项上形成有效的决策约束机制,实现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动态控制,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二、集团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极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控过度分权

目前,不少集团公司在资金管理与使用上过度分权,下属单位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追求局部利益“最大化”,造成集团母公司驾驭乏力,难以从集团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统一安排投资和融资活动,损害了集团的整体利益。这些主要体现在:一是资金使用随意性,缺少计划性,资金处于集团监管之外,二是在投资上,整个集团的投资规模失控,投资结构欠佳,投资收益下降,经营风险加大;三是在筹资上,便是整个集团缺乏内部资金的融通,对外举债规模失控,资本结构欠合理,利息支出增大,资金风险加大。

2、银行账户分散开立,资金未实行一体化集中管理

集团公司是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也包括非法人的财务核算主体)的单位组成的企业群体,成分较为复杂,如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等。集团内部各单位在社会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分散了资金,不能形成资金合力;另外,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不能及时掌控,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对资金进行监管。这种缺乏一体化资金集中管理模式,阻滞了资金的合理配置和统筹安排,削弱了集团资金的整体优势和综合能力的发挥。

3、从资金流入到流出的全过程缺乏科学、系统、有效地管控措施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些集团的资金管理通常缺乏至关重要的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考核,以及在资金流转过程中重结算、轻管理;有的虽然实施了一些管控措施,但也存在预算脱离实际、监控缺少力度,考核流于形式等问题。

4、资金效益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有些集团尚未树立起诸如资金成本、时间价值、风险防范等科学管理的意识。存在许多不科学的做法,如:筹资计划不精确,未能把握好贷款规模和进款时间,造成筹资成本增加;筹资渠道单一,单纯依靠银行借贷;重大投资测算风险报酬和现金流量偏离实际;盲目乐观,未建立资金风险预警及防范体系等。

三、加强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措施

1、结算中心与资金管理

结算中心,是指在集团公司财务总部下设置的一个相对独立的职能机构,该机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参照银行业务的运作办法,给母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提供资金结算、资金存贷和外汇买卖等业务,同时进行必要的监控管理。根据一批企业结算中心的运行效果来看,其作用十分显著。内部结算中心因此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的认同和采纳。集团公司乐于采用的结算中心却没有合法的地位。因此,有能力的集团公司应该督促行业协会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合法化集团内部核算中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健全,结算中心这一货币资金管理模式将会在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中不断发展完善并发挥重要作用。

2、财务公司与资金管理

集团公司设立财务公司,是将一种完全市场化的企业与企业或银企关系引入到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中。在这种模式下,集团成员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财权,可以对资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财务公司对集团成员公司进行专门约束,而且这种约束是建立在各自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基础上的,因此,它是一种相对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财务公司通过在集团公司内部进行转账结算,加速了资金周转,同时,通过为集团成员公司提供担保、信息服务、资信调查、投资咨询等来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与结算中心相比较而言,集团公司设立财务公司是有相关依据的。2000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新颁布了《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作用进行了重新的界定,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为我们深入研究我国财务公司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指导。这为集团公司设立财务公司提供了有利的依据。

3、资金池与资金管理

企业集团和其成员企业均为独立法人时,双方均在商业银行开立实际账户,财务公司帐户作为结算业务主账户或称一级结算账户,成员企业开立的账户作为二级结算账户,资金在开立的两级结算账户之间由协作的商业银行根据需要约定进行上划和下拨。成员企业在集团结算中心为参加集中结算的成员企业建立对应的内部结算账户。成员企业从系统外收款时,资金从二级结算账户上划到一级结算账户,集团结算中心增加该二级结算账户所对应的内部结算账户余额;成员企业向系统外付款时,资金从一级结算账户下拨到二级结算账户,集团结算中心减少该二级结算账户所对应的内部结算账户余额;两个成员企业系统内部转账时,集团结算中心增减涉及交易的两个二级结算账户的余额,而资金始终在外部的一级结算账户中未进行任何移动。

由于收款付款须经过相应货币的总账户,集团结算中心的一级结算账户中形成了企业集团的不同货币的现金集合库,等于按货币统一了现金流,直接控制了各货币的头寸净额。成员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可以采用收支合一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收支分开的形式,其收款后的资金上划有逐笔自动上划的方式,也有每日定时上划的方式,有零余额上划的方式,也有定额上划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内部结算账户的建立和记账机制不变。结算中心集中管理资金,可以充分发挥资金集中优势,有利于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融资能力,盘活企业集团的内部资金等。

集团公司应该以相关理论为指导,设立结算中心、财务公司或者现金池开展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与控制活动。但这些都是集团公司就资金管理而提的资金的对策,集团公司必须加强内部审计,从资金管理的外部对资金管理进行控制。只有从资金管理的内外同时入手才能切实的提高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梁文英: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优化[J].通信与信息技术,2009(1).

金钱关系范文5

【关键字】金融风险;风险防范;经济全球化;对策

当前,国际间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势头迅猛,资本全球化已成为大趋势,但伴随而来的是更加巨大的金融风险,局部地区的金融危机可能波及全球金融市场,并从金融业蔓延到实体经济领域,深刻影响着各国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加强金融经济风险管理十分必要,笔者通过分析查找我国金融业的风险源,研究防范风险的对策,以降低金融风险带来的危害。

一、金融业新态势

“创新”二字是金融市场改革的关键,随着金融自由化改革在全球范围内兴起,金融领域内部新的制度、产品、技术、工具、业务、服务等被创造和更新,当前我国金融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监管趋于自由化。为了推进金融改革、促进业务创新,各国金融监管方面更加注重互助合作而放松对金融业的管制,国际金融监管趋于自由化使得风险程度不断增加。二是活动国际化。我国拥有着大量的外汇储备,为了寻找更多的投资机会我国大力发展境外理财业务,使金融活动逐步拓展到国际市场。三是业务多元化。不少的银行为适应市场需要积极探索多方面、多形式的跨行业经营,银证、银保等相关业务的交叉销售使全球金融业务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四是产品复杂化。我国许多商业银行为了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以及满足客户的投资、避险需要,创新推出形式多样的金融衍生产品,产品的多样化让产品结构变得复杂,风险也随之水涨船高。五是服务个性化。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经融服务的个性化需求程度也越来越高,许多商业银行为了满足客户需求推出私人定制的财务规划、投资分析等个性化服务,使金融创新不断深入。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借贷、金融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等新生的互联网金融在全球范围掀起一股热潮,各金融机构纷纷积极投身电子化经营改革,利用信息技术重构自身业务,既给客户群体带来更为便捷的体验,同时也为机构自身业务提供了新的增长点,有力的推进了金融业的电子化进程。互联网金融有效的提高了客户的识别能力,金融机构借助电商平台可以建立庞大的用户数据库,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有针对性的开发新客户群体和留住老顾客群体,由被动变为主动的去满足顾客需要。同时,互联网金融也有效的的解决了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筹资者利用网络平台公开资金需求的想法和项目,投资者借助网络平台可以对融资者的信用状况进行充分的掌握,通过直观的了解对方的身份和信用状况作出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例如网络贷款平台,借贷双方通过该平台直接签订借贷合同,借贷过程更加的直观透明,此外,该平台可以提供少量贷款,最大程度的分散了风险,低门槛、低渠道成本也是该信贷方式的特色优势。

二、金融风险表现形式

1.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中的风险主要成因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为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会计操作时因操作上的失误而引发财务风险问题,例如短款问题常常是因为从业人员在处理现金时没有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财务信息的失真容易导致虚假利润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财务会计监督的不到位,许多金融机构记账由会计师负责,而会计监督却在这之后,对财务会计操作中的违规行为很难发现。财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欠缺、风险意识淡薄和职业道德的缺失使得财会操作错误频发,引发会计核算风险。

2.金融创新风险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考虑为自己的储蓄存款寻找投资机会,金融机构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创新推出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产品种类的多样化和结构的复杂化使金融风险不断增加。一是信用风险。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金融机构为了扩大市场,采取降低客户信用要求的方式来吸引客户投资,这导致许多新兴的金融业务面临巨大的信用风险。二是利率风险,金融机构为了降低因客户群体扩大带来的机构负债,会采取降低利率的措施,导致利率风险。三是汇率风险。经济全球化使得我国金融机构的业务领域拓展到国际市场,各国汇率的波动情况深刻的影响着我国的金融市场。四是资产风险。金融机构保障资产安全的前提是严格遵循谨慎性原则,但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金融创新步伐不断加快,佣金业务、中间业务等快速发展,这导致资产风险不断增加。

3.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依赖于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因此其具有天生的系统风险。各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建立起共同的多边信用融资平台,双向互动中的每个节点关系到整个网络,任一部分的风险都有可能导致整个金融网络体系的瘫痪,高联动性也使感染风险大大增加。互联网模式下,用户数据库的信息安全问题受到了较大的威胁,且在交易过程中也较难保证交易的真实性,互联网金融欺诈行为极易发生。此外,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使抵御风险的能力变弱,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资金保障制度建设

完善资金保障相关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的有效措施,通过建设保证金制度和持仓限额制度来确保参与金融产品交易的投资者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交易活动有必要的资金支持。此外,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交易活动还可以通过提高或减少保证金存量来抵御交易风险,满足客户投资需要的同时也为防范金融风险做足了保障。

2.保障金融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金融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是保障金融决策正确性的前提条件,失真的信息会扰乱管理人员对经济形势的判断,从而导致决策的失误,严重时可能威胁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因此,必须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工作,通过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操作和强化责任监督,确保独立的监管权来保证统计信息的真实性。

3.完善信息中介服务

为消除投资各方因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金融风险,应当进一步完善信息中介服务,通过建立信息中介机构来加强投资各方的信息沟通。对于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明确其责任和义务,通过健全的制度规范其行为,确保中介机构的独立性,保证其提供的财务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对于信息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或取消其行业准入资格,以保障金融市场的公平公正。

4.行业标准与国际化接轨

随着国际金融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我国市场上的金融产品将受到国际上更多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的约束,要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大环境,我国的金融业的监管标准必须与国际接轨。各金融企业也应当积极转变管理理念,深化推进企业结构调整,按照国际化标准规范企业运营,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时刻掌握市场动态,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以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

5.探索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

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相关的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因此必须:一是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准入机制,确保进入该市场领域的金融机构具备足够的硬件和良好的技术,以保证金融交易活动的高效开展;二是实施互联网金融联合管制,互联网金融交易业务种类日渐增多,单一分业监管模式易出现职责不清、多头管理问题,实施多部门联合管制能够实现信息充分共享,增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三是加强互联网金融立法,通过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监管模式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网上金融交易行为,保障各交易参与主体的利益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对金融经济风险管理还处在摸索探究阶段,许多的应对机制还不够完善,需要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共同推进。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主体应当履行创新金融业务和防范、承担金融风险的责任;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规范金融市场行为,此外还应当广泛的向市场投资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投资人的风险意识,以便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或减少风险的发生。

参考资料:

[1]刘金全,隋建利,肖超.金融危机下我国经济周期波动态势与经济政策取向[J].中国工业经济,2014(2).

金钱关系范文6

关键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一、货币资金控制的重要性

1、货币资金的定义

货币资金是指货币形态表现的资金,是资产负债表的一个流动资产项目,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具有专门用途的货币资金不包括在内。货币资金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按其形态和用途不同可分为(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它是企业中最活跃的资金,流动性强,是企业的重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因而是流动资产的审点。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等。

2、货币资金控制的目标

(1)安全、合规性目标

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货币资金的需要,必须对所有的资金支出结合资金支出所发生的业务进行审批。资金控制活动存在于企业的各部门、各层面和各项作业中。通过建立货币资金控制制度,从总体上保证每项业务的正常安全运营,对于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业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防止一些非法行为的发生。

(2)保证货币资金的效益性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金中最具活动和最有弹性的部分,企业能否运用好它,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到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货币资金如同企业的血液,贯穿于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善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合理、高效地使用资金对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货币资金控制的管理内容

货币资金的管理内容:1、安全管理。主要指避免货币资金的侵占、偷盗、贪污等行为问题的发生。2、预算管理。指的是依据企业自身产品特点、营销规划以及其他一些有关的管理计划,制定合理有效的货币资金预算。3、效益管理。通过各种有效的方法手段,使得货币资金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已赢得企业最大的经济效益。4、风险管理。要时时准确的搜集项目的投资过程中的有关信息、相关财务现况等,分析有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避免风险的相关措施。

二、企业货币资金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问题

(1)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中常见的漏洞。一是企业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盘点不能全部由现金经办人员自行完成,不定期每月增加其他第三者参与盘点或监盘,不能保证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2)票据业务中常见的漏洞。一是对票据、银行预留印鉴、财务公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未专设登记簿记录。二是未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未设登记账簿进行记录。三是空白支票的保管未交给与出纳和有效签字人无关联的他人管理。

2、原因

(1)没有建立完善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了保证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各职能部门在分工负责的前提下,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控制系统的总称,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就是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一些企业对内控认识不足,控制环境薄弱,没有建立起规范化的操作程序,使许多内控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或形同虚设;一些企业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内部牵制制度,不相容职务没有采取分离原则,导致内部控制出现各种漏洞

(2)企业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的监督评审主要依靠内部审计来实现,而很多企业的内审机构设置缺乏独立性,内审的职能仅限于审核账目,而在稽查 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等方面,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3)忽视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点 货币资金的控制要点是现金收支业务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管理 从现金和银行存款内部控制现状来看,大多数单位没有注重岗位分工授权批准制度的建立,导致了现金、银行存款漏洞的发生。

三、加强货币资金控制,时刻保持健康的现金流。

这次世界金融危机再一次提醒我们现金流对一个企业的重要性,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1、建立资金的岗位责任制

企业应该从业务能力、职业道德、任职资格方面考察重要岗位人员,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例如会计、出纳必须分设;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要实行岗位轮换制度;保管支票簿的员工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核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的人员应与负责银行存款账、现金帐、应收款、应付款的人员分离。

2、建立授权审批制度

在企业中应该实现审批权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各级审批权之间的紧密衔接,对资金业务建立分层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董事会、经理人对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于重要的资金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3、把好货币资金支出关,保持健康的现金流。

(1)节流等于开源,控制非法和不合理的资金流出,等于为单位带来了等量资金流入。一个持续经营的企业在每天若干笔资金的支付中,如何判定哪笔支出合法、合理,而哪笔支出有问题呢?关键的一点是看支出程序是否合法、合理。具体来说,就是要搞清楚这笔钱为什么要出去,又是怎么出去的。为此要做到“四审四看”。即:一是审支付申请,看是否有理有据;二是审支付程序,看审批程序、权限是否正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三是审支付复核,看复核工作是否到位;四是审支付办理,看是否按审批意见和规定程序、途径办理,出纳人员是否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严格实行预算制度,按计划统筹资金使用。

(3)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充分使用金融工具,比如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4、实行内部报告制度

这种控制方法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在货币资金控制环节适时运用内部报告控制方法十分重要。其一,货币资金经办人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其二,单位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可能发现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不相符的情况。

参考文献:

[1]程新生.对企业会计组织监控的若干模式解析.会计研究,2002(6)

[2]胡响钟.宝钢股份的内部会计控制.财务与会计,2004(10)

[3]李荣梅,陈良民.企业内部控制与审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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