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范文1

发票存根联是指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或未开具的空白发票,与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组合成为四联发票。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用;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存根联及结算联给财政、税收、审计等部门,以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对此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是15年,先可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一年后编制移交清册给本公司的档案管理部门,保管期限到期后,应由该部门进行销毁。

(来源:文章屋网 )

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范文2

【中图分类号】C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08—0279-02

应税事务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银行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内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的应税制度建设、税务风险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收安排及其他涉税管理活动。应税事务管理贯穿商业银行前中后台各业务条线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各项税金也是影响银行成本和利润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在创新金融产品、开展各项业务时,要充分考虑税收成本对收益的影响和涉税风险对声誉的影响,确保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纳税安排,合理控制税收成本,规范应税事务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税务风险,实现应税事务管理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

一、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

应税事务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风险防范、成本控制、权责明晰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全行参与”的管理体制。各级行应在上级行的管理和指导下,负责辖内机构的应税事务管理,应税事务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制。商业银行内部,各涉税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为统筹管理部门和其他涉税部门,财务会计部门是本行应税事务管理的统筹管理部门,各级行除财务会计部门之外的部门为其他涉税部门,各部门分工负责,分别对全辖和本部门的涉税事项进行管理。

二、税务风险管理

税务风险管理主要包括对税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理解不到位,经营管理架构和业务流程不能满足纳税要求,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应税事务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欠缺或操作不当等内外部因素形成的风险。它广泛存在于交易、核算、操作等环节。如重要交易缺乏适当的程序评估和监控交易过程中的纳税影响而导致交易环节风险;未准确会计核算或未正确处理会计规定和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而导致核算环节风险;因为人员、流程、系统的原因或执行的缺陷而导致操作环节风险等。

建立税务风险长效管理机制主要包括:

(一)识别和评估: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识别和评估特定事项或非特定事项税务风险。税务风险评估根植于应税事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对新税法规定的分析,对具体事项是否涉税的判定,以及对涉税金额的计算等。税务风险评估可由财务会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二)应对和控制:应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合理设计应税事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采取人工或自动化控制机制,全面控制和规避税务风险。

(三)信息与沟通:应建立税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及时更新相关涉税信息,及时对重要涉税事项进行分析和风险提示,确保各机构、部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并有顺畅沟通和反馈渠道,创建防范税务风险的良好环境。其他涉税部门应关注了解掌握涉及本专业的税收政策变化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各项税务风险。

(四)监督和改进:商业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应税事务管理的统筹管理部门组织或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对所辖机构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其他涉税部门应予以配合和支持。发现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和优化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三、申报管理

商业银行作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的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其他附加税费等。申报管理的重点一是要根据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申报期限、程序及内容,及时、准确完成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代扣代缴等工作。二是要准确把握本行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法规的差异。在纳税申报时要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并做好登记工作。

四、核算管理

涉税事项核算对银行的经营业绩有着重要影响,财会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和行内相关规定,精确计算,认真复核,确保涉税事项核算的准确无误。要规范税款支付流程,加强对各环节风险的控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核算。开立自动扣缴税款专户的行,要加强账户管理,定期对账,确保本行资金安全。

具体税种方面,企业所得税核算要坚持“统一管理、就地列支、分级监测”的管理原则,各级机构要按国家税收政策法规与行内管理要求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成本,并将企业所得税管理与规范财务行为相结合。营业税金及附加实行按月计提,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和行内制度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足额提取和缴纳各项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代扣代缴税款管理

商业银行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主要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业务归口部门要在税法规定的扣缴期限内收集整理代扣代缴涉税资料,准确计算代扣代缴税款,填写纳税申报表、及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账务处理,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缴纳义务,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代扣代缴有关涉税资料进行妥善保管。账务处理部门在进行涉及代扣代缴业务的账务处理时,要审核业务归口部门提供的代扣代缴业务凭证,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六、涉税事项信息披露

涉税事项信息披露是指将本行相关涉税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媒体及外界有关人员的过程。涉税事项信息包括涉及税款计算缴纳的所有数据、图表、文字及本行的相关制度规定等。

涉税事项信息披露是银行应税事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坚持谨慎性、客观性、准确性原则,确保对外提供的各项涉税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对本行经营管理无负面影响。

涉税事项信息披露要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对外披露。相关涉税部门对所提供涉税事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七、税务登记、发票及涉税资料管理

商业银行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等相关事宜,防止因税务登记不及时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在行内应确定税务登记主办部门,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向税务登记主办部门提供办理税务登记所需的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应纳入银行重要资质(权属)证件,其管理职责、日常保管和借阅使用要按照重要资质(权属)证件档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印制、领购、保管、开具和缴销发票,在涉及对外付款的经济活动时,应及时索取真实、合规的发票等有效凭证。行内应明确各类发票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对发票领购、保管、开具和缴销的管理。发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对于按规定应缴销的发票,由各发票使用机构或部门整理、核对后,交相应发票归口管理部门缴回税务机关。

对在依法纳税、接受税务机关检查以及其他涉税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涉税资料,主要包括各类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税务登记及变更材料、纳税申报表、税务处理意见书、各类报送税务机关文书或申请、税务机关批复文件、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材料、对外开具的涉税发票存根等,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行内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涉税资料的管理,防止涉税资料丢失和泄密。

参考文献

[1]陶能虹。浅谈银行应税事务管理与相关业务流程的协调。《金融会计》,2008年11期

[2]谢建兵。浅谈在企业税务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及其规避措施。《中国经贸》,2011年18期

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范文3

一、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做好以税资政

虽然在办公室全体人员的努力和协调配合下,近两年来信息宣传工作有明显进步,但距市局任务要求还有很大差距。2015年,办公室结合绩效考核工作各项指标下决心要认真学习十精神,紧紧围绕县局组织收入中心工作,结合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各项活动,在2014年此项工作的基础上,力促使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档升位。下大力度挖掘题材,寻找亮点,将局内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措施树起来、推出去,不断树立国税良好形象。

另外,在2015年初重新修改对各税务分局和局内各单位的考核方案,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量化信息报送任务,并将调研文章也列入考核任务,明确调研范围、上报期限及数量,确保调研文章真正起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为不断推进税收工作发展作出贡献,为市局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加强内外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办公室作为机关的协调综合部门,重点做好局领导之间重要活动的协调、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系统上下和系统内外的协调。一要强化责任,主动协调。增强主动性,多补台、多服务。二要讲究方法,善于协调。一般事项要多沟通、多商量,争取各科室的理解、支持、配合;重要事项要多请示、多汇报,通过领导部署、会议决定等去推动。三要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加强与上级部门、下级部门的联系,相互沟通,取得上级的支持,并有效指导下级的工作。加强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通报情况,融洽关系。做好政务接待工作。

三、搞好税收宣传工作,树立良好国税形象

加强日常税收宣传,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积极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税收工作各项成绩,并与当地主要媒体的税收宣传,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合力,搞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探索和创新宣传形式,展示国税良好形象。

四、严格公文审核把关,提高公文质量

今年办公室将结合2014年市局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规范,力争在2015年的年终考核中不出现任何丢分事项。认真落实《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全面推行电子公文处理。切实加强收文管理,规范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承办、督查催办等流程,做到公文即收即办,高效运转。严格发文审核把关,大力精简文件;把好公文的政策法规关、文字关、格式程序关,确保规范、合法、统一。加强印章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使用审批。并引导各部门利用公文处理系统中简报编发功能,实现在系统中完成编写、报送全过程,进一步为县局节约纸张,推进无纸化办公进程。

五、围绕全局工作要求抓好各项日常工作

(一)加强会议组织管理

严格按照会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着精简会议、厉行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会议规模,控制会议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并严格按照会议标准安排食宿,核定会议经费,杜绝铺张浪费。

(二)加强机要保密

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保密知识,对领导干部、档案管理员和其他重点岗位的人员定期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强化全员保密意识,确保人人知道保密工作、懂得保密工作、会做保密工作。完善各项保密制度,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尤其加强计算机管理和网络保密,严格执行市局安全摆渡工具,消除一切泄密隐患。

(三)档案管理逐步向现代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2015年,办公室将尝试起用新公文处理系统中的档案管理功能,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分类进行归档保存。并逐渐通过扫描仪将纸质文件扫入电脑进行电子存档,促使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向现代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四)加强工作

严格落实《条例》和《全省国税工作规则》。着力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将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抓早抓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格按照《省国税系统事项办理程序》依法办理事项、办理时限,按时答复人。并加大对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妥善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 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范文5

一、当前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确保国家税收,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国家在税收征管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在税收征管方面,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管理监督不到位。取消税务专管员后,由于把实行专管员管户向管事制度转变简单的理解为取消专管员,形成了管理环节的空位和断层,使税务机关失去了对纳税人的管理和监控;二是注重了集中征收,优化服务,片面强调以查代管,形成了管不细、查不全、征不足、处罚难、效率低的状况;三是征管格局中的四个系列以及各职能部门间协调不好,各自为政,多头指挥,不通信息,相互扯皮,互相推诿,导致税收征管全过程运转不正常。

第二,管理手段应用不到位。目前管理手段主要是运用计算机管理,但其监控作用不明显,主要表现为:征管软件本身还不成熟,使用中存在一些缺陷,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满足征管要求,信息传递不通畅,影响收入的完整性,加之有少数微机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能按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有关信息,因而计算机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征纳情况;部分工作人员不熟悉征管业务规程,无法对征管信息进行微机处理。

第三,管理职责明确不到位。由于对新的征管模式认识不足,征管实践中削弱了管理,淡化了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底数不清,税源不明,监控不力,漏征漏管。造成征管质量不高的原因,一是少数单位在认识上没有弄清分类管理的含义,片面理解为对一般纳税人的ABC管理;二是各单位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分类管理操作办法和措施,因而职责不明确,管理程序、方法不规范,管理效果不好;三是大多数单位职责虽分解到人、落实到户,但没有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没有配套的考核办法和措施,使管理工作不能落到实处;四是普遍把分类管理和十率考核、征管软件运用、征管档案管理工作割裂开来,没有利用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理顺工作思路,使该四项工作不能环环相扣顺利开展,而这些原因造成征管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一是登记率不完全真实。二是申报率不准,这有计算机软件本身的问题,也有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还有没有按征管规程对非常户进行处理的问题。三是申报准确率难以掌握。由于管理未落实到位,管理人员无法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能对其纳税的准确性作出大致判断,偷逃税款不同程度存在。另外在双定户的定额核定上,由于管理的问题使核定的定额与实际销售相差甚远,造成税款流失。在对大中型企业和一般纳税人的征管中,同样存在监控不力,税款流失现象。四是在缓交税款审核上存在调查核实不严的情况,客观上让一些企业感到贷款不还不行,费不缴不行,而税款可缓,能缓就缓。五是依法治税难,在征管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难的问题,一些税务机关正常的税收保全措施难以实行,或是相关部门不配合,或是存在来自各方的干预。

由于上述征管不利,最终影响税源,不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当前加强我国税收征管的建议

第一,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纳税人的经济类型、经营方式、组织方式日趋复杂,能否有效地对纳税户和税源变化情况进行监控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只有打牢这个基础,才能真正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分类管理就是针对纳税人方方面面的复杂性和纳税申报方式多样化的实际设立的一种能使税收征管建立在及时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和税源变化基础的一种管理形式和管理方法。由于分类管理是从管好源头开始,所以应从各个方面加强管理,包括将所有纳税户纳入税务登记的范围内,对纳税户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发票领用存表等相关资料进行案头审计,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日常检查和税源调查工作,切实掌握纳税户的税务登记增减变化情况、发票使用情况、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减免缓退情况、违章处罚等全部纳税事宜的全过程,并能通过管理及时而准确地收集整理、传递各种涉税信息、资料,建立健全纳税户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税源明,所以应该把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作为加强征管的突破口。落实分类管理应做到:(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和广大税务干部要把推行分类管理看作是加强征管的基础和关键,是创收的保证。要正确认识分类管理的含义及其内容。(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分类管理,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把职责明确到人,落实到户。(3)把分类管理、征管质量(十率)考核,征管软件的运用、征管档案的管理四项工作有机结合进行,分类管理中包含了后三项工作的大部分,分类管理搞好了,其他三项基本就能水到渠成了。

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 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