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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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

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范文1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小微企业

合同,是企业与市场联系的重要纽带,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微型企业,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都少不了这一重要的经济形式,而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将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的成败,小微企业由于先天不足,更加需要注意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预判与识别,加强控制与防范,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其组成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内容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就是合同从达成意向、协商一致、拟定内容、双方或多方确定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履行、变更、解除直到解决纠纷、救济权利的全过程的管理,其中合同管理全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二)合同法律风险的含义及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组成。合同法律风险,是指合同在签订前,生效后,履行中,以及合同变更,合同违约的全过程中产生的同企业所希望达到的经营目标不相符的情况,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严重打击的可能性。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主要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第一,合同文本的确定。合同文本的确定首先要确定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是否合法合规,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这关系着合同是否在法律上被认可有效,从而约束和保护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第二,合同的可控管理。合同的可控管理是指企业针对合同风险管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合同管理控制流程,通过对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的分析,将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在可控阶段,并加以改正,主要包括合同生效前和合同生效后的合同风险。

二、小微型企业合同管理基本现状及不足

国外对于合同管理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商业相对发达的国家,在经济活动初期就建立起来了相关的研究机构和部门,并以法律的形式将合同风险管理进行了明确,相比之下,我国企业,尤其是小微型企业对于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合同风险管理的应用推广力度也不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小微型企业管理团队对合同法律风险了解不足。小微型企业管理团队都是由技术作为创业基础,自身管理水平较低,很多小微型创业企业的管理团队更多的是靠日常经验和行为惯性进行管理,对于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尤其是合同法律风险认识比较浅薄,在合同风险管理上存在侥幸心理。

(二)小微型创业企业对合同风险管理的投入不足。由于创业初期的侧重点在维持企业运转上,以此确保企业能够生存下去,所以大多数小微企业没有更多的人力物力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只是在真正面临合同法律风险时才引起重视。

(三)小微型企业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缺乏监督。小微型创业企业的管理团队管理经验不足,一般情况下,只会有基本的合同控制流程,并不会建立合同履行监督体制,即使有相关体制的企业,也由于重视程度不足等原因无法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加以贯彻和执行。

三、小微型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预判与识别

合同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寻求法律保护、获取应有权利的重要依据,但由于受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合同会一直处于高风险状态,因此,作为管理水平相对薄弱的小微型企业,对于合同法律风险的预判与识别,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避免企业陷入经营风险的第一道防火墙。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预判与识别,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梳理法。所谓梳理法,一是要对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基本的问询,了解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人力物力安排;二是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理顺;三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解,全方面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四是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进行排查,确保制度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二)目视法。即将合同从最初的草拟,签订,履行等全过程用流程图的方式表现出来,使合同管理工作可视化,这样能够直观地将合同管理中的关键性节点表现出来,高效识别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目视法要求企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流程和专门的管理人员。

(三)总结法。通过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以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例的分析对比,针对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总结归纳出在合同管理中容易出现的管理漏洞和风险点,在日常的合同管理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控制。以上几种方法可以单独也可以交叉使用。

四、小微型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小微型企业在整个市场环境下,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与防范,可以避免合同法律风险带来的不必要消耗和损失,保证企业掘得创业初期的第一桶金,带来企业效益最大化,并获得进一步发展。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一是合同签订前,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合同实施主体的各项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签订的,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表达意思真实准确,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二是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的文本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所涉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不平等,不能真实表述合同签订方真实意思或表述不清容易引起歧义的条款。合同内容应包括完整的不存在歧义的合同标的,时间,金额等。同时,还应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者出现合同纠纷的具体解决方式。其中,关于约定的由仲裁机构解决问题的表述,必须写明仲裁地及仲裁机构。三是对合同签订方履行合同的能力,信用状况及签订合同的相对人身份进行调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防范因为上述原因而产生的合同法律风险。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的合同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做到严密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合同违约的情况并加以制止,及时处理各类有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完毕的不利因素。小微型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重视以下两点:一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确保变更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而且表达了双方或多方的真实意愿;二是合同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为今后预防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留下证据。

(三)合同解除之后法律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合同解除,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或者多方按照相关法律或者合同中已经约定的内容终止合同中约定义务及权利的关系。合同的解除,一种是经过合同签订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文本中有合同约定解除条件的表述,当达成表述内容时,解除合同,即约定解除;另一种是合同在符合法律条件时自动解除,即法定解除。在合同解除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1.在确定合同文本时,应当着重审核合同解除的条件。约定解除合同是一种合同的保险机制,目的在于合同的一方或者多方出现违背合同条款内容时,能够按照合同解除的条件使合同解除,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合同纠纷发生时做好保全,尤其是对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处于劣势地位的小微企业,更应该在确定合同文本内容时,仔细斟酌合同解除的条件,以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及时解除合同,最大限度减少损失。2.合理行使合同解除权,明确合同解除避免法律风险。在合同解除时,应该合理使用合同解除权,特别是在约定解除的状态下,主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当做好提前告知的工作,同时确保在行使合同解除权前,确认已经达到了双方或多方约定合同解除条件,避免出现合同解除无效,形成违约。同时,合同的解除应形成纸质解除协议,以作为日后发生纠纷时的依据。

五、小微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与维护

(一)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核和管理。一般情况下,小微型企业不会设立专业的法律部门,也不会聘请专业法律人才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评估,所以在建立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小微型企业都是聘请法律顾问,对公司的法律事务进行干预和协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聘用的法律顾问多为兼职,所以并不能全方面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来,因此无法为企业提供最切合实际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法律顾问的专业程度和主攻方向和企业经营方向有出入,也无法为企业提供最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所以,在当前阶段,小微型企业在聘请法律顾问时,应当注意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应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量身的法律服务。当然,成立专门的法律部门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二)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体制。小微企业在创始之初,就应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体制,并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成长和再完善,使合同风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体制应涵盖合同从签订前和履行完毕后整个合同管理过程,并由专人负责统一的跟踪管理,企业的管理团队也应该加大对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视,将合同风险管理纳入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来,这样才能将合同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三)建立合同履行监督体系。企业管理团队,应当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全局掌控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全面掌握合同履行的实时情况,从而能够在出现影响小微企业经营的情况发生时,及时采取规避措施,为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四)直面合同违约等法律纠纷。很多小微型企业的管理团队由于管理经验不足,对于由于合同违约引起的法律纠纷产生了抵触情绪,不愿声张或者诉诸法律,担心影响企业的声誉及日后的发展,这种行为是十分不可取的。当产生合同纠纷时,应该及时诉诸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错过合同追诉时效,因而丧失了主动权,损害企业的利益。

六、结语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下,小微型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打造中国自主品牌提供了澎湃的动力。随着中央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政策的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企终将覆盖到所有企业,小微型企业将会面临越来越多的法律方面的风险,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会成为重中之重,希望本文能够为小微型企业在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方面提供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席郁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与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4,4

[2]张远堂.合同管理操作指南与风险防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范文2

了解合同管理,必须先了解什么是合同和管理。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等。本文所指合同包括企业所有对外签署的协议书、契约性文件、备忘录、正式书面承诺以及前述修订与补充等。

管理是确立组织目标和有效地组织资源以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管理的要素可分为规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企业管理目标是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合同管理并非法律上的严格概念,是指企业为规范合同涉及的各项事务,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在企业运营中的作用,运用法律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企业的合同行为进行有计划的组织、领导与控制的活动。对企业经营来讲,合同管理是工具、是手段,服务于企业的业务运营,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是防范合同风险、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合法权益、力争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商业企业的特点与合同管理的模式

1.商业企业的特点

(1)主体众多。与其他企业相比,商业企业的经营中过程中的市场参与主体存在“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也就是说,商业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一头面对的是众多的商品供应商,为商业企业提供商品来源,另一头面对的是众多的消费者,是商业企业经营商品的最终去处。主体众多,就意味合同关系众多,同时也意味着商业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量巨大。

(2)涉及的商品种类繁多。其他企业、特别是生产性企业的经营产品一般单一,而商业企业的经营范围比较广,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商品种类繁多,有服装、鞋帽、针织、黄金、珠宝、化妆品、食品,甚至家具家电等等。商品涉及各种品类甚者不同的行业,每种商品都有每种商品的特点,管理过程中需要针对不同的商品特点,拿出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3)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多。因商业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商品众多,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特点、有不同的国家规范和标准,再加上众多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所以出现法律风险的比率就高,就进一步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难度。

2.商业企业的合同管理模式

鉴于商业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上述特点,可以看出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本着安全与效率并举的原则,合同管理可以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与归口管理制度并存并落实法务人员法律审核制度。

(1)分级管理制度。分级管理制度是指将合同标的按照一定的标准(比如合同金额、比如合同涉及品牌的知名度等)进行划分,再区别进行管理。以合同金额为例,商业企业可以将合同金额大小划分一定的标准,不同的标准由不同层级的人员负责审核、签署。这种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可对具体的业务人员适当放权,减少企业管理层的工作量,同时又能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2)业务归口管理制度。业务归口管理制度是企业根据不同的业务区分来划分具体的合同管理部门并由其实施管理的制度。比如涉及基建的合同,由基建部门负责审核签署、涉及设备的合同,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签署等等。业务归口合同管理制度的优势在于可实现企业合同文本的集中、统一管理,不致发生合同原件的散落、遗失;便于企业能迅速及时的查询不同业务部门的合同;也便于集中审查企业不同业务部门的业务进展情况。

(3)法务人员法律审核制度。法务人员法律审核制度是企业对外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非经法务人员法律审核不得签署的制度。法务人员的法律审核,有助于维护企业经营的合法性,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减少企业损失。

上述三项合同管理制度需要有机结合、缺一不可。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各层级人员的业务技能、提高企业效率,也能增强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心、从一定程度上降低法律风险。而法务人员的法律审核,跟能从根本上保障企业经营的合法性,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人员的法律审核,一定要服从企业的业务经营需要,即法务审核工作服务于企业的业务经营工作,企业的业务经营工作是企业的重中之重,是企业存在的根本,居于主导地位,而法务审核工作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具体手段和措施,居于附属地位。

三、商业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合同是双方交易的书面材料、是双方交易的证据材料、是双方交易的见证,从一定程度上讲,合同管理即是证据管理、是风险管理,所以,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一定要全过程树立风险意识、证据意识,做到“先小人后君子”。下面从合同的签订、内容、履行等几个方面简单予以介绍。

1.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对方主体资质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向对方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并让对方出具相关证照的原件,合同签署时留存对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或授权使用证明、专利证书或授权使用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上述证件能从形式上反映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适、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等问题,在签订合同前对上述证件予以审查,相当于把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2)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订立合同前,根据合同标的大小,甚至可以让对方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结合对方的上述证件和注册资本数额,可以对其基本履约能力做出一个综合判断。

(3)合同的形式与起草权。作为商业企业来讲,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书面合同文件签署后必须取得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对于重大合同,应争取合同的起草权,并尽量使用本单位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这样就可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并有利于本单位合同管理和审批的效率。

(4)合同的批准和授权。有些单位,本身可能没有签约权,比如单位内部的分支机构等,必须有一定的授权才能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在签订合同前,就需要让对方提供必要的授权证明文件,以防止合同签署后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从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5)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最后定稿版本。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避免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同时,对两页以上的合同文本,都应加盖骑缝章防止对方偷换内容。

2.合同内容的注意事项

合同条款在设计起草时,可以适当参考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各种示范文本,做到内容、条款完备,但是绝不能完全依赖示范文本,一定要根据企业自己的情况,对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作为商业企业来说,除具备合同的常规条款外(比如当事人条款、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各方权利义务等),一定要设计一些具备行业特色的条款,结合商业企业的特点,下面的一些内容必不可少:

(1)保证金条款。商业企业为众多的供应商提供交易场所,使供应商的商品顺利地销售到消费手中,但是商业企业与每一个供应商的合作关系,随着商场的升级、供应商自行撤柜等原因,有可能会随时终止,但对消费者来讲,他是从你商场购买的商品,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他不可能去找供应商维权,他只能找商场维权。假如这时供应商已经撤柜,对商场来讲,再向供应商即自己的前手追索就比较麻烦。所以在合同条款中设计保证金条款就很有必要。对保证金的数额及留存期限作出约定,出现质量问题,商场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广告宣传条款。现在的好多品牌,特别是一些大牌的知名品牌,都有自己的注册商标甚至知名代言人,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都具有很高的维权意识,因此,作为商业企业,一定要有这方面的风险防范意识,防止侵犯别人的肖像权、注册商标权等权利。因此,在合同中要设计一定的条款,对广告宣传方面做出约定,即商业企业有权使用供应商的注册商标、品牌代言人的肖像进行广告宣传,规避法律风险。

(3)装修安全条款。商场作为公共场所,日常经营中,不仅涉及到公共卫生安全,更是与公共消防安全密不可分,从商场的整个布局、消防通道、商场的装修,都会涉及消防安全。因此,在与供应商的合同中,一定要约定涉及装修、消防安全的条款,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避免消防事故发生时,无处追索。

(4)保密条款。商场在与供应商的合作过程中,双方可能都会接触到对方一定范围的商业秘密,在双方的合同中,要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事项作出约定,对哪些数据属于商业秘密、保密期限的长短、违反保密条款的罚则作出明确约定。

另外,合同内容的其他条款,特别是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内容一定要明确、具体;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一定要把对方当成不诚信之人来对待,做到先小人后君子,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法律风险。

3.合同履行中和履行完毕后的注意事项

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范文3

关键词:合同; 管理风险 ;形成原因; 控制措施

合同是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协商就有关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一致约定,是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以自身为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审查、控制等合同行为规范的总称。对企业来讲,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控制经营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合同管理风险形成原因

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源来自两方面:一是来自企业外部,如法律、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形成的风险;二是来自企业内部管理形成的风险。本文重点就后者的成因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合同管理主体责任不明晰。合同管理主体责任不明晰是形成内部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原因。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明确部门、岗位职责划分,才能做到责权利有机结合。企业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造成责任划分不清,出现问题无法追责的根源。2.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人出于自身或者他方利益需要,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签订合同,这些合同企业不能及时发现并作出处理,可能会对企业不利,导致经济利益受损。3.当事人对有关法律不熟悉或误读误解。由于合同签订当事人对《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导致合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形成无效合同,让企业错失良机,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损失;由于合同签订当事人对合同条款误读误解,造成合同条款遗漏或显失公平,带来履约违约风险。4.合同签订前未做资信评估调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没有对合同另一方进行了解、调查、评估,出现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法,资信状况差,履约能力弱。甚至出现不法分子利用客户信息,编制虚假证照,进行合同诈骗。5.履约过程监控不利。在合同履约阶段,企业未关注合同的履约进度,对履约阶段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调度、监控,导致标的物质量、收发货方式和时间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结算发票开具不规范,不符合税法规定,双方责任人沟通交流少,形成履约风险。6.履约纠纷未能有效处理。企业因自身资源或外部环境变化不能履约时,未能通过沟通取得对方谅解,化解企业不利因素,减少违约赔偿带来的经济损失。出现履约纠纷,未能通过有效法律手段追究违约方责任,赔偿企业经济损失。

二、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众所周知,如果企业对合同管理不善,会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受损,信誉下降,甚至有可能错失发展良机。严重者,还会影响企业生存。为强化合同管理,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制定严密的合同管理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应予以高度重视,制定严密的合同管理流程,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全过程动态监控,出现渎职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落实企业合同管理流程制度,实施事前预判、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全过程动态管理。2.1授权签约。企业授权合同签约部门、签约人,明确授权范围,便于授权责任人开展前期调研工作。授权签约人接受授权后,分析企业自身资源分布、需求、时限等因素,进行市场调研,形成市场调查报告,以供决策者参考。2.2确定合同对方当事人。确定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资质、信用状况,履约能力。具体包括:A审查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经营资质,委托人签订合同的,还需审查人的法定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明,及其他足以证明主体资格有效的文件;B必要时进入现场,查看对方企业规模、生产能力,分析评估对方所处该行业的水平,预判其履约能力;C获取对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也可以咨询对方的上下游客户,充分了解其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2.3合同签订。签订过程中,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是否有漏项。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原稿经过内部部门流转审核后,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和骑缝章。2.4合同履约。履约阶段,注重标的物质量及收发货情况,做到事中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一方违约,通过协商来追收合同权利,协商不成的,获取足够证据,通过法律手段追收。2.5总结分析。合同履行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以便更好地维护企业权益。3.健全企业内部激励机制,落实责任奖惩制度。建立内部考核责任制时,与合同管理流程制度对接,对企业合同管理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予以重奖;因责任人不当行为引发的企业损失,按一定比例同工资、奖酬挂钩,重大损失,还可通过法律程序追索偿付责任。4.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识别能力。

企业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促进对《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受自身培训资源限制,可适时参加一些外部培训。同时应加大内部宣教力度,必要时聘请专家到企业讲课,强责任、增素质、辨风险,争取以最小的风险控制成本获得最佳的风险防范效果。

作者:辛崇花 单位: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参考文献:

[1]刘宝发.浅谈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辽宁职工报,2012;11.

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范文4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分析;对策

煤机企业依托煤炭企业而生,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法律防范意识淡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合同管理中潜在风险存在几率。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订立合同大约40亿份,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中涉及合同纠纷的多达350万件。可见,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围绕近年来煤机企业合同管理进行深入分析,防范和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1.合同管理是企业信誉的保障

合同是企业对市场的承诺,其履行状况直接影响企业的信誉。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合同履约率,体现企业的诚信,从而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

2.合同管理是企业效益的基础

强化合同管理,一方面可以推动合同顺利履行,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增加企业直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降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潜在的经济效益。

二、煤机企业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数量少、标的额大。煤机企业的用户主要是大中型煤炭企业,煤矿设备的特性使得煤机制造合同数量不多、标的额大。

2.合同管理内容庞杂。一个煤机设备制造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包括机械设计、材料采购、部件外委加工、销售等类型,这些合同的内容各不相同。一个项目需要签订几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每种类型的合同往往又会签订数个合同,内容庞杂。

3.合同履行周期长,条款变更复杂。煤机设备制造周期一般有几个月,甚至更长,相应合同的履行也具有长期性、连续性的特征。在此期间,客户可能多次提出新的要求,不可避免涉及条款的变更,合同相对复杂。

三、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合同作为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法律风险的根源。一般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署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合同风险隐含在整个合同管理流程中,基于煤机企业合同的特性,尤其在合同履行阶段最为显现。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1.疏于对合同对方的全面尽职调查

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和合法资质、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的缺乏调查了解,对其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给予过高评价。

第一,欠缺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审核。与法人的职能部门以及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签订合同等不具有主体资格,并且没有明确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将造成对方在企业合同管理履行无必要或者纠纷发生后主张合同无效。第二,欠缺对合同对方合法资质的审核。忽视对方的工商执照及是否参加当年企业年检以及对方相关许可资质证件等。第三,欠缺对资信情况的动态审核。对对方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等缺乏动态跟踪了解,加大回款风险。

2.合同文本的内容和条款可能存在的不严密、不明确或表述不当

比较典型的表现在违约责任规定不清晰。绝大多数企业存在对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缺失或者无意义的问题,导致法律赋予任意性权利的丧失,等于放弃了争取可以明确数额,有效及时争取挽回损失的权利。

(二)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

1.对合同签字人的合法资格审查不清

合同签字人是委托人的,必须出具委托证明,证明其权限及期限。否则将造成对方在企业合同管理履行无必要或者纠纷发生后主张合同无效。

2.合同印章管理不当

主要表现在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或者携带印章外出订立合同。或者公司公章借出而且长期未予收回销毁,使其他人有机会利用公章对外签订合同。

3.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

对于多页合同,只在末页盖章,未盖骑缝章,存在合同文本篡改换页风险。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对于煤机企业来说,由于合同履行周期长,存在于此阶段的风险尤为突出。

1.合同变更风险

(1)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因对方是老客户而碍于人情关系或者盲目相信对方,只是口头协议,未按照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合同进行变更,结果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2)合同主体的变更。在合同对方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破产或其他重大变化时,合同主管部门应及时通过合同主体变更等方式确认新的合同主体,以免合同无法履行。

2.标的物验收风险

按合同属于接受标的物的,合同主管(承办)部门应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会同使用单位、合同管理、财务、技术、法律等部门(单位),进行数量、质量等全面验收或检验,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取得对方签字或盖章的依据,或通过其他可举证方式固定证据。属于交付标的物的,合同主管(承办)部门应在检验期内取得通过对方验收的书面依据。否则事后发生争议时易因查无所据而承担损失。

3.货款结算风险

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在履约过程中,未及时掌握对方情况,当对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等情形时,导致回款困难。

(四)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

此阶段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即对合同业务未建立合同档案;或对合同文本、业务往来的各种文件、原始记账凭证、单据等资料保存不全等。使得合同发生纠纷时因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债权灭失或举证不能。

四、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风险的主要原因

1.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受国有企业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淡薄,签约随意性较大。如时常发生不签订合同,或补签合同现象;人情合同、关系合同比重较大;法制观念淡薄,擅自搞人情担保,给企业造成损失;合同签订程序倒置,削弱了合同管理部门的把关作用,使其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在合同验收、履行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

2.对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认识

企业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一旦合同签订了,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

五、防范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对策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经营风险不可能完成避免,但法律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企业要以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内部法律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有效地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

1.加强培训,增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可以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其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整章建制,把好合同审查关

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包括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合同纠纷调处制度、合同归档制度等一整套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3.监督履行,做好合同结算管理

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在履约过程中,应及时掌握对方情况,有经营不善或破产、改制、兼并等主体变更嫌疑前,采取适当措施积极催收;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时,应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果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对欠款不还的,应适时提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4.降低风险,及时处理违约纠纷

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要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并特别注意诉讼时效问题,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5.强化管理,推动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合同管理的必然趋势。目前,一些企业集团已将合同管理系统软件广泛应用于合同管理工作中,并起到了显著的积极作用。该软件提供了格式文本,设置了清晰的合同审批流程,明确了合同审批过程的责任,落实了法律部门对合同的主管权限,使法律程序成为合同签订的必经程序和结束程序,守住了开始和结束这两个最为重要的责任关口,杜绝了许多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西方谚语说:“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现代企业要加大依法治企力度,重点突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经济运行,从源头上入手,降低各种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雷俊卿.合同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

[2]杜莹芬.企业风险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3]陈霞,陈琴.以内控建设为契机规范合同管理[J].中国总会计师,2006(10):45-47.

[4]陶志明.合同管理在会计事前监督中的运用[J].财会通讯,2008(6):64-65.

[5]杨积红.浅谈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与风险预防[J].煤炭经济研究,2007(6):55-56.

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范文5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相关含义分析

所谓合同管理是指对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在内的合同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节、诉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总称。企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存在着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也不例外,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维护施工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1]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同阶段所涉及到的法律风险分析

第一,在合同签订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在这个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建筑施工合同主体存在不恰当的问题。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合格的合同主体应当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以及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却经常出现签订合同的双方尽管有以上两种法律规定的能力,但却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存在合同当事人主体错位的现象,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很难厘定主体;二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经常出现合同文本行文不严谨的问题。这里所提到的不严谨,即文章不规范、不准确,极容易引起误解和歧义。三是在涉及到的合同条款上海存在不全面、不完整的问题,一旦发生违约事故,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此予以事先约束,那么就会产生重大的法律风险。四是往往对从合同的重视程度高于主合同的重视程度。五是双方主体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规定签订的合同,一旦合同发生纠纷,双方主体不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还会收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二,在合同履行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在这个阶段,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于实践中遇到需要变更的事项而没有及时在合同中予以变更。在建筑施工实践过程中,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出现变更是很经常出现的事情。但是对于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没有体现到合同中,未进行及时变更,由此很容易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加大风险损失。涉及到的合同变更主要包含合同内容变更以及合同主体的变更。对于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二是对合同欠缺必要的动态化管理。例如应当对合同办理签证确认的却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发出书函的,却没有发等等。在合同履行阶段实施动态化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自我有效保护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方式,但是这一点往往被忽视,造成相应的法律风险。三是合同当事人并没有对合同规定权利义务予以有效行驶。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是具有抗辩权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合同法赋予的这项权利却不知道如何行使,最后很容易使建筑施工企业单方面垫资施工,不利于发包方欠款问题的解决。

第三,在合同终止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是贯穿始终的,从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和合同终止阶段都是存在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往往认为合同风险在合同终止阶段就不复存在了,其实这种观点也是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即使再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终止之后,如果施工企业违反合同规定中的保密条约、保密协议以及相关通知等合同后期义务,那么施工企业依然是要负相应法律责任的。从这层意义上讲,尽管在合同终止阶段,合同风险依然是存在的。再比如,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之后,没有将事先合同规定中对各种资料予以有效的保管和存档,一旦发生纠纷,建筑施工企业若是拿不出相应的卷宗,就会在纠纷过程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三、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分析

第一,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一定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对合同管理风险的思想意识。从某种程度上讲,之所现实中有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面对诸多的法律风险,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平时没有对合同管理的风险予以高度的重视,从思想意识上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会对企业造成的重大损害。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平时高度重视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主动转变观念,不断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风险予以高度重视。从思想意识上重视,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在平时做好相关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组织企业管理层和企业领导者对该方面的学习,研究现实案例、开展经验交流等,以更好的提高企业所有人员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以及提高会对企业产生的重要负面影响的潜在法律风险。

第二,建筑施工企业要逐步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组织体系。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异常重要,只有建立健全了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对合同风险的防控、管理、应急等各个环节开展更加具有统一性的指挥负责体系,有助于在对合同风险防控管理中形成一种组织有力、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组织体系能够加强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加强调查和研究,在平时重点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析,提高应对合同管理风险的应急性和针对性,有效的减少因为合同管理风险而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建立由企业法人任主管,法律、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机制,明确各合同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合同管理职责,实现合同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可以为防控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一定的组织保障。

第三,建筑施工企业有必要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等进行深入的核查,以避免在后期合作中出现的合同管理风险。在进行合同谈判之前,建筑施工企业很有必要对当事人的资质进行全面的审核,对当事人在存在的合法性、法人的行为能力方面、合同签约资格、合同以后的履行能力等各个方面的资质都要予以审核。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进行的审核,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营业执照方面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二是对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状况进行审核,看看是否具有资质进行合作;三是对当事人的相关经验业绩和信誉、荣誉方面进行审核;四是对上级部门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书情况、金融机构颁发的信用证书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于建筑施工来讲,对当事人进行审核是非常有必要的,尽管在前期可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但是从长远来看,能够有效比避免因为当事人资质或信誉问题而为建筑施工企业造成相应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曹红程;许恩信;李丹,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J].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09/03.

[2]黄少彬;张旭;牟艳华,中小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研究[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2/03.

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范文6

一、科学认识三者的职能作用

(一)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

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服务活动,其目标在于增加价值并改进经营,定位于企业内部的管理过程,主要为管理层服务,突出服务的内向性特点。主要审查各项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会计及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对经营绩效以及经营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对企业治理、风险管理以及内部控制提供咨询服务。其作用突出表现为:保证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建立健全,企业的健康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为企业领导层提供决策依据。

(二)内部控制的职能作用

内部控制是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总称,是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内部控制通常包括职责分工控制、授权控制、审核批准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经济活动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信息技术控制等。主要作用有:保证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实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效的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维护财产和资源的安全完整;促进企业的有效经营。

(三)风险管理的职能作用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一个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企业之中,用于识别那些可能影响主体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促使其在该主体的风险偏好之内,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在协助组织管理风险从而实现目标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表现为:在董事会层面综合报告不同的风险;提高对主要风险及其广泛影响的认识;对重要事项集中管理;减少意外或危机;在组织内部更加关注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情;对将要采取的行动增加变更的可能性;具备为获取更高回报而承担更大风险的能力;更有依据的风险承受和决策。

二、正确处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内部控制中属于环境控制要素,执行监督评价活动,协助单位管理者监督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促成好的控制环境的建立,并为改进内部控制提供建设性意见。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没有内部审计的评价、监督,就不能形成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审计又是对内部控制的控制。内部审计在会计控制之外,代表管理层对整个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其遵循情况等进行评价,具有其他任何部门和控制所无法代替的重要作用。目前,内部审计范围已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扩展到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内部审计促进内部控制,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协助单位上层管理者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内部控制的健全,维护内部控制的建设。

(二)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内部审计定义中包含有风险管理的内容,风险管理赋予了内部审计在企业中新的地位和作用,两者目标都是消除风险、增加价值,逐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联动发展的紧密关系。大部分企业制定风险管理方案时,将内部审计列为风险管理的一道重要防线,由内部审计对整个风险管理流程进行评估和监控;有的企业还特意安排内部审计直接参与风险管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全过程,以发挥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突出作用。

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负责开展监督与评价,并出具监督评价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参与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是有前提条件的:应当明确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职责;审计人员职责的性质应当写入内部审计章程并由审计委员会审批通过;内部审计不应当代表管理层管理任何风险;内部审计应当提供建议并支持管理层作决定,而不是他们自行做出风险管理决定。内部审计不能同时为其所负责的风险管理框架的任何一部分提供客观确认。

(三)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是紧密相关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本质目标是一致的,其本质都是为了增加组织的价值而服务的。内部控制是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环节,内部控制的动力来自企业对风险的认识和管理。

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差异来讲,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的青少年期,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的成年版。全面风险管理则贯穿于管理过程的各个方面,而内部控制仅是管理的一项职能;全面风险管理的一系列具体活动并不都是内部控制要做的,例如企业目标设定;两者对风险的定义不一致,全面风险管理把风险明确定义为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内部控制没有区分风险和机会;内部控制中没有提及对风险的对策。

三、加强三者之间统筹结合与实施的措施

(一)树立“统筹融合思想”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必须紧密融合,统筹建设,形成了一个良性系统循环:风险管理为起点,内部控制做过程,内部审计评结果,结果再反馈给风险管理,才能真正发挥企业运营体系和监督体系的高效。建立三道防线:内部控制系统第一道控制防线在各业务运营部门,第二道防线在企业层面的风险管理部门,第三道防线是内部审计部门。

(二)建立健全企业“综合控制治理机制”,打造统筹结合平台

由企业董事会建立内控与全面风险管理专门委员会,统筹协调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之间权责划分明确、清晰,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方便、快捷,准确无误,运作高效,形成一个“综合控制治理机制”,切实发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三道防线”的作用,构筑起全方位、立体交叉的监督控制体系。

(三)严格执行“两个规定”、“两个评价”,确立统筹实施依据

一是严格按照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风险管理审计准则》的要求,在企业风险管理文件中规定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职责,审计部门每年对包括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内控与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二是严格按照国资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2〕68号)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要求,在企业内控制度文件中规定内部审计监督评价职责,审计部门做好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年度自我评价工作,加强对重点子企业、基层子企业和关键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检查评价。

(四)做好“两个传递”、“两个反馈”,打通实务结合路径

风险管理部门要定期将风险评估结果信息传递给审计部门,以供内部审计进行年度审计项目立项时参考使用,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事项的审计监督;也要将风险评估结果信息传递给内部控制管理部门,以供内控部门确定关键控制环节、风险点,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审计部门要将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情况及风险管理监督评价结果反馈给风险管理部门,以供其对风险清单重新进行确认、完善、更新;也要将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情况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反馈给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已便于继续改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