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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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化工厂 工程项目 分包管理 发展趋势

近年来,化工工程项目管理出现了很大的改变,专业化分包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很多总承包方主要承担整体的管理职责,然后由分包商来完成具体的施工任务,而且分包商也越来越朝着精细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化工厂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果无法很好解决这些问题,会给总承包方带来很多风险、也给业主将来投产埋下祸根,造成生产停车而造成损失。同时也不利于分包市场的发展。下面笔者主要针对化工厂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及主要的发展趋势。

1 当前化工厂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并没有形成有效的专业化市场,分包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当前很多化工厂的分包专业化市场并未完全建立,选择分包单位的时候,由于专业分包的工程技术复杂,只重视资质满足要求,往往工程工期紧张,而具体施工能力考察不细致。同时分包工程一些单位搞资质挂靠,导致总包管理比较混乱,这样会大大增加经营风险,同时工程施工质量难以控制。

1.2 分包商采用的材料质量不过关,施工工期延迟

很多分包商为了尽可能减少施工成本,常常会在材料上动手脚,采用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想要以次充好,这样会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水平,使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无法达到相应的规范标准,最终会使总承包方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名誉上也会有很大的损失。同时,有的分包商因为资金、自身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原因。

1.3 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导致合同管理较为混乱

化工厂工程项目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特别是一些大规模的工程项目会有很多单位工程,这样也就很难准确的划分专业工程分包过程的范围,导致分包合同工程内容和分包结算工程内容存在很大出入。同时,在签订分包合同的过程中,随意定价,主要的经济条款非常不准确,而且分包合同的计价标准和计价依据并没有和总包合同保持一致。其次,化工厂既没有安排专人负责分包工程合同,也没有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常常会出现超拨款以及重复计价等问题。

2 进一步完善化工厂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对策

2.1 建立健全的分包管理机制

化工厂应该建立一套长效的分包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管理的规范性,这样有利于降低化工厂的经营风险以及项目工程的分包成本。首先应该对化工厂工程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进行市场化处理,建立科学的公开招标运作机制。同时,应该制定规范、标准、科学的分包工程招标方法以及完善的操作流程,以防选择分包单位的过程中会出现漏洞,也可以避免其他人为因素的干扰。其次,应该制定严格的分包工程管理办法,并且制定科学、完善的分包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为了避免出现分包结算漏洞,有必要制定规范、科学、完善的工作效能考核机制,并且进一步完善对外分包结算审计制度。

2.2 把好材料质量关卡,做好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

分包合同中应该具体规定分包商采购的设备、材料等技术参数、规格、品牌及质量等要求,尽可能使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和相应的设计规定保持一致,如果设备、材料没有达到相应的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就严禁进场。实施工程项目的过程中,总承包方质检人员一定要严格控制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如果施工工序没有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拒绝签收,并且督促分包商进行整改。如果分包商屡教不改,总承包商有权利将合同终止,而且可以在总承包方的备选名单中永远剔除。为了有效解决分包商工期延迟的问题,总承包方应该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并且对各分包商的计划工期进行严格控制,而且应该在合同中提出明确的要求。各分包商应该合理预测可能会对工程项目工期有所影响的相关因素,并且提前制定好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实际施工进度和事先预测的计划进度保持一致。

2.3 完善分包合同条款内容,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首先应该规范化工厂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条款及格式,分包合同中不仅要统一制式,也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还应该明确具体的承包方式,以及分包方的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其次,应该明确规定分包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施工工期、施工质量等各方面管理目标,制定具体的资金拨付以及材料验收等要求。同时,应该统一分包项目的计价原则以及计量依据,使分包合同以及总包合同的计价标准以及计价依据保持相同,这样也有利于项目计价控制以及成本控制。其次,应该制定严格的分包结算审核审批程序,根据每项分包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以防重复计价或者漏项。另外,应该严格根据分包合同中提出的工程结算办法验收、计价分包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只有完成签字审批手续后才可以拨款,不可以补办手续。

3 化工厂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发展趋势

未来化工厂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应该朝着专业化更高的方向发展,具体而言总包方应该朝着管理方向发展,而分包商应该朝着专业施工方向发展。总承包方会将更多的施工任务交给分包商完成,分包商也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核心竞争力,而分包商会外包一些重要性不是很强的辅工作,让专业性更高的分包商完成。同时,未来化工厂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组织的灵活性会越来越高,组织界限也会越来越模糊,总分包更多的会根据具体的任务组建临时性团队小组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分包商会越来越多的参与到总承包项目团队中。其次,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会越来越高,合同管理的地位也会越来越突出,分包商的授权度也会逐渐提高,相应的也会赋予分包商更大的权力,总承包商的服务也会越来越周到、细致。

4 结语

综上所述,化工厂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应该高度重视分包管理工作,合理利用分包方式充分利用有效的资源,使总承包方以及分包方实现双赢,促进分包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石化工程;分包;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国家加大能源和基础设施投资,国内化工能源建设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机会,这给了石化工程承包商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随着分包工程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立良好的分包工程运行机制,规范化的施工分包合同管理体系,将成为我国石化工程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选择高质量分包队伍

在分包队伍的选择上,首先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分包商的资质审查,坚持有章有序,规范操作,不感情用事,不降低审查标准,择优选择分包商。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优先选用长期合作的单位,并具备相应资质和资金垫付能力、信誉好、综合能力强等条件,逐步发展成战略分包商。其次是扎口管理,有序引进,在选择分包商之前,充分考虑到分包商的实际施工能力,对其管理人员、作业骨干具体数量有一定的掌握,并参考其正在施工的工程进展情况、劳动力使用情况,评价其有没有能力再承接工程,确保其能用最优的资源做好分包工程。

严格分包合同控制

为规范分包行为,降低工程成本,要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使分包工程管理做到有办法可依。细化工程分包项目确立、审批流程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一整套申请、初审、复核、审批制度流程,规范工程分包行为,降低分包风险。主要突出分包计划、分包招标及分包合同管理,着重对分包过程控制、分包商监督、考核及履约能力评价等方面进行规范。

施工分包合同总体分析在不同的时期是为了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内容。如承包商重点分析的内容包括:承包商的主要合同责任及权利、工程范围,业主的主要责任和权利,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和价格补偿条件,工期要求和顺延条件,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方式、程序,工程验收方法,索赔规定及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争执的解决等。

分包合同文件是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工程分包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文件。在分包合同的制定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1)分包前认真策划:分包策划工作包括分包合同的范围、计量方式、施工方案、预估工程量、审核计量、分包中注意的事项以及与其他项目的干扰等,需提前做好分包施工评估和风险评估。(2)慎重选择分包商:对分包单位要进行认真审查,特别是公司的法人、安全资质、质量体系、技术能力、施工能力、合作关系、已完工项目、人员数量、设备状况等都进行认真的评审和调查,保证分包施工单位有能力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3)分包合同交底:分包合同签订后要对相关施工管理责任部门进行认真的合同交底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能够熟悉分包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责任范围。

三、加强对分包商施工过程的控制,严禁以包代管

1、强化分包工程进度管理

总包单位的项目部要定期召开会议向分包商下达月计划和周计划,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分包商根据下达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部对分包商工程进度进行严格监督,保证工程进度按计划执行。

2、加强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在质量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各施工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发现不符合项立即要求分包商限期整改,杜绝出现质量隐患。严格检查特种操作人员证件,无证和无效证件上岗人员一律不准进场。对进场分包商的资质进行严格排查,杜绝出现再分包和转包现象。在安全管理方面,要求分包商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要求分包商施工人员劳保佩戴齐全,胸卡统一,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操作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杜绝出现安全隐患。逐渐将分包商纳人到项目部日常管理、服务范畴,要利用各种形式把企业理念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向分包商延伸。

3、强化总包单位对分包商的服务和管理意识

为保证分包工程进度,总包单位对分包商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提供帮助和支持。为保证分包商有足够的施工资源,根据分包商的施工进度,及时拨付进度款,保证资金使用到位。同时,和分包商实行资源有偿共享,互相支持、协作,共同保证项目顺利施工。

4、加强对分包商的考核评价

项目部每个月要对各分包队伍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对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组织管理、队伍稳定等多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要定期对分包商进行考核评价,对出现的不合格项,依据分包合同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考核记录,及时通报分包考核结果。

5、保障分包商的合法权益,维持队伍稳定

总承包单位要践行与分包商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理念,维护分包商的合法利益,赢得分包商的真心支持。不在分包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不无故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对分包商合理的赔偿和索赔诉求,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商一样,也都是舍家撇业,虽分工不同,但性质是一样的。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资金困难、材料供应、设备维修等问题;组织他们参加总承包商的业余文体活动;在夏季给分包商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既有利于拉近双方之间的距离,又能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与沟通,进而达到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之目的。

现行分包商的综合实力均不强,垫资能力很弱,一旦资金链断裂,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延缓或克扣农民工工资,以维持企业的持续运转。所以总包商在给分包商的资金拨付上一定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及时给与拨付分包工程款。

四、重点注意事项

1、分包计量方式:在工程分包前,需要对分包的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并与现场施工管理部门进行协商,找出各项目的合理计量方式。

2、主材损耗:为保证工程质量,大型工程的主要材料由主承包商或业主指定供应,如钢筋、混凝土等材料费用较高,对工程施工成本影响较大,如何在分包施工中降低材料损耗率特别重要。因此在做分包合同中须明确主要材料的损耗指标范围,对超出损耗指标最大值部分由分包商承担材料费用,对分包施工管理恰当,主材损耗位于区间最小值的,适当给予成本控制奖励,以此提高分包商的施工管理积极性,节约整个工程的施工成本。

3、周转材料的管理:原则上由分包商自行提供,如模板、脚手架钢管及扣件等,但因特殊周转材料如大型定型模板等,只能由主承包商提供。前期我们免费将该部分材料提供给分包商使用,结果发现分包商在使用的过程中损耗及浪费较大。针对这种不合理现象,最后我们采取了租赁供应的方式,即分包商如果需要模板,则从主承包商处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租赁,使用后如分包商不及时进行退库,将会增加其租赁费用,该方式能督促分包商及时进行清理、退库,提高了周转材料的使用效率,降低了施工成本。

4、建立分包台账:对分包工程建立完整的分包台账,包括分包商名单库、分包工程量统计、分包单价统计、分包资金统计、分包材料消耗统计等各项台账,并与对上结算台账进行对比,特别是工程量台账和材料消耗台账,通过每月进行统计分析比对,检查分包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结束语

总之,做好石化工程分包与分包商管理工作,对于提升总承包商核心竞争力,提升总承包管理能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只有把分包与分包商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从而才能更好的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吴方圆.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分包管理体系构建[J].现代商业,2012,(17).

[2]韩春景.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控制与管理[J].四川建材,2009,(06).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范文3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系列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签订施工系列合同应当使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合同文本,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第五条签订施工系列合同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施工系列合同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施工系列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不得扰乱建筑市场秩序,不得非法干预施工系列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八条签订施工系列合同的,人应当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第九条施工系列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合同双方应当一起将合同文本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施工系列合同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最终依据。

第十条经双方同意补充、变更、中止、解除施工系列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照第九条的规定备案。

第十一条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开工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实质性内容包括建设规模、承包范围及方式、工期、质量、价款等。

第十三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需分包,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或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人不得转包或再行分包(劳务作业除外)

第十四条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二)不招标的工程,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发包方的相应证件;

(三)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四)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第十五条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二)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三)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

(四)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五)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六)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十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双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施工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

第十七条施工系列合同备案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其中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合同双方(见“合同备案意见书”,各市(行署)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合同备案意见书”),责令其改正。

(一)施工合同

1.建设单位是否将工程肢解发包;

2.合同价款与中标价是否一致;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

4.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是否符合《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

5.预付工程款的比例(或数额)、支付时限和抵扣方式(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施工进度或投资计划逐年预付);

6.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总额、预付金额(开工前预付不低于总额的50%)、支付办法、抵扣方式等;

7.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工程价款的60~90%)和时限;

8.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和支付方式;

9.采用固定价格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同价款不应超过200万元,并明确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系数(或风险金额)以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0.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明确约定可以调整综合单价的情况;

11.采用定额计价的,各项费率、各专业费率(土建、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绿化、修缮等)是否约定清楚,并符合相关规定;

12.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时限应符合国家和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明确约定支付方式、数额、时限;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惩约定;

14.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保险、担保事项;

15.采用可调价格,应明确约定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以及各种可调因素;

16.对于双方同意的分包工程应在合同中约定;

17.合同中对工期、质量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18.争议的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只能选择一种;

19.附件中对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金的数额、返还时限的约定应符合规定;

20.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21.应当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是否招标;

22.备案资料是否齐全;

23.是否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24合同实质内容与招投标文件是否一致;

2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或有潜在争议的条款。

(二)专业分包合同

1、参照施工合同;

2.分包工程在施工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建设单位是否同意(书面同意材料)

(三)劳务分包合同

1.劳务分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2.劳务报酬的结算、支付方式、数额、时限;

3.违约责任的约定;

4.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在施工系列合同备案时,应当提示合同双方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的风险因素,明确约定风险范围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第十九条合同中对涉及合同价款的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合同工程因故暂停施工或重新开工的,合同双方应当向合同备案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一条备案的合同,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

第二十二条备案的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应当由合同双方盖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备案的合同,应当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并签署备案意见和备案时间,盖备案机关公章,加盖骑缝印。

第二十四条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二十五条施工系列合同未按本办法规定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未补办的,按照《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应条款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施工系列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对于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不按规定完成竣工结算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1.未使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合同文本;

2.未按规定时限将施工系列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经双方同意补充、变更、中止、解除施工系列合同,订立的书面协议未备案;

4.未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纠正合同中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条款;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范文4

2017年在公司和项目领导的支持以及同事的关心帮助下,计划合同部齐心协力,认真负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和项目交付的各项工作。在此,请允许我对计划合同部2017年的工作情况做以总结汇报,汇报如下:

一、劳务队伍选用情况

2017年根据公司相关劳务队伍选用管理办法计划合同部成功组织了6次劳务招标、8次劳务议标,共计选用劳务队伍15家,劳务招标主要涉及项目主体结构及重要措施项目劳务分包工程,劳务议标主要涉及项目非主体工程及小金额劳务分包工程。6次劳务招标合计中标金额比标底价减少199.59万元,8次劳务议标合计中标金额比标底价减少66.23万元,达到了项目劳务成本源头控制的管理目的。

二、合同签订情况

2017年计划合同部办理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手续25份,办理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签订手续4份,涉及劳务分包单位18家,其中2家队伍签订3份合同,3家队伍签订2份合同,4家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劳务分包合同金额合计19241.7万元;办理其他合同签订手续26份,办理其他合同补充协议签订手续2份。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其他合同、其他合同补充协议均已经项目领导和公司审批完成,符合公司相关合同管理规定。

三、对下计价情况

2017年计划合同部按公司相关规定共对24家单位进行了劳务计量,2017年对下计量金额为5494.56万元,开累对下计量金额为5500.18万元,根据2017年年度经济活动分析显示开累对劳务队已完未计金额为1025.35万元,已完未计部分主要涉及路基工程831万元,需验收合格对上计量完成后予以计量,剩余部分为各工班待验收工程金额。

四、劳务结算情况

2017年计划合同部为2家单位办理劳务结算手续,分别为洛阳方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海中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洛阳方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结算金额3356893.41元,上海中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结算金额40万元,结算手续均已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完成。

五、对上计价情况

2017年计划合同部完成了对上第2∽10期的计量工作,对上计量已计至2017年12月份,开累共完成10期计量,项目开累对上计量共计185549326元,其中100∽400章实体工程计量136177551元、价格调整2607466元、动员预付款56984609.5元、材料设备垫付款16426978元、扣回材料设备垫付款12768776元、扣留保留金13878503元。已完工未计量金额15792290元,产值计价率为89.6%,未计价部分为计价周期限制所致。

六、项目经济运行情况

2017年项目整体经济运行情况良好,2017年2月底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责任成本预算,责任成本预算本项目综合收益率为-13.5%。2017年年度经济活动分析报告显示开累营业收入151969841元,开累责任预算成本162277809元,开累项目实际成本159738137元;开累项目综合收益额为-7768296元,开累项目综合收益率为-5.11%;开累责任预算成本节超额为2539672元,开累责任预算成本节超率为+1.57%。

七、部门管理情况

2017年计划合同部整体运行良好,工作有序进行。在公司和项目领导的支持以及同事的配合帮助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包括多种项目日常报表,对上计量,月度、季度、年度经济活动分析,项目经济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对下计量,月度施工计划及考核报告,合同起草签订,建立对上计量台账,组织劳务招议标等工作。

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虽然整体工作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致使在工作中走了不少弯路,主要涉及工作程序繁杂、数据统计准确度偏低、部门间数据统一性不好,从而导致工作效率降低,数据统计结果失真,返工工作量增加。这些问题的存在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也非一人能解决的,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坚持不懈的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自身的每一项工作,才能更好、更快、更准确、更轻松的完成自身工作事项,从而推动项目整体运行效率,提高项目收益。

九、来年工作计划与总结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范文5

主题词:铁路 ,施工 ,分包管理

Abstract: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mode of most is a construction contract price, but as a railway industry department has not yet issued the railway engineering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subcontract, can only reference construction ministry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the base of 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method" to refer to. As the construction unit, how to effectively manage of the subcontract works, is the construction unit are currently facing the biggest challenge. The author's own practice, how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and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mode is proposed as feasible measures.

Keywords: railway, construction and th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53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分包及分包模式

我国在建筑领域将分包行为共分为三种,分别是专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和转包。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补充文本》中合同专用条款第4.3.2规定:“一般分包应在投标时提出,纳入合同,特殊情况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其它需要分包的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得活动。转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它单位承包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实施施工分包的基本原则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专业分包工程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发包人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2.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必须实施合同管理。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分包工程

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报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动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分包工程发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

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必须健全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4.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禁止转让、出租企业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三、施工分包责任、违法施工分包的界定

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并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将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分包工程发包人备案,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分包工程承包人就施工现场安全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并应当服从分包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违法分包包括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业主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违反分包管理办法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包人对分包商资格的审批

承包单位选定分包商后,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审批分包商的报告。申请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关于分包工程的基本情况,说明拟分包工程的范围、内容及本次分包工程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关于分包商的基本情况,包括该分包商的企业简介,生产技术实力,企业过去的工程经验与业绩,企业的财务资本状况等;分包协议草案;说明主承包商工艺、分包商设备和到场时间以及材料供应情况等。

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申请审批分包商的报告。审查时,主要是审查分包商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审查后,如果认为该分包商不具备分包条件,则不予批准。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分包商基本具备分包条件,则应将意见报送至发包人,征地发包人同意后,批准分包。主承包商收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通知后,应尽快予分包商签订分包协议,并将协议副本报送监理工程师备案。

五、发包人对分包商的管理

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是我国建筑市场管理改革的重大举措。保证分包商的质量,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前提。因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商资质进行严格控制和有效的管理。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商的管理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并要求分包商严格遵照执行,若发现分包商在执行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监理程序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指令要求总承包商及时停止分包商的施工工作。

2.鼓励分包商业参加工地会议。分包商是否参加工地会议,通常是由总承包商决定的。但在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向总承包商提出分包商参加工地会议的建议,加强分包商对工程情况的了解,提高其实施工程计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检查分包商的现场工作情况。监理工程师一方面要督促总承包商严格监督分包商履行合同和认真实施分包工程,保证分包工程质量。另一方面也应对分包商的现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分包商的设备使用情况,即根据分包协议中规定的设备种类、数量及可用程度等进行核实;分包商的施工人员情况,要根据分包协议中有关配备人员的规定,检查其人员资质及质量保证与控制系统的情况;实施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标准。4.对分包商的制约与控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避免或减少由于分包商不规范的施工行为所带来的损失,监理工程师可通过采取一定手段和指令,对分包商进行有效的制约于控制。

5.停止施工。当分包商违反合同、规范及监理程序,而且不积极接受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意见予以改进时,监理工程师有权书面指令主承包商暂停其施工,直到工作得到改进,获得满意结果。

6.拒绝签署付款凭证。分包商的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保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总承包商拒绝签署与之有关的支付证明。

7.取消分包资格。若监理工程师发现分包商由于技术能力差,无法按合同要求保证分包工程质量;或分包商无视监理工程师警告,忽视分包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书面建议或要求主承包商取消分包资格。

六、结束语

尽管铁路一直没有出台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但是我们可以充分借鉴原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置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确切把握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转包的内涵,合理界定分包与违法分包及转包的界限,依法合规建设,全面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笔者以自身实践提出分包管理的要点,以此引起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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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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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法律适用全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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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朱树英.政府应严格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N].建筑时报,2009,(5).

Abstract: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ing mode is the construction price contract, but as the railway industry competent department Ministry of Railways has not yet issued railway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approach, but refer to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approach". As an construction owner, how to effectively sub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owner, is faced with the biggest challenge. The author combines oneself practice, on how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contract model and how to strengthen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puts forward some feasible measures

Keywords: Railway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 Management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 项目管理 问题分析

Abstract: the project management as the main lin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s a complicated process.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only give full play to its advantages, to capture market, to survive, to development. Based on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problems,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and strengthen project manage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s discussed.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problem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分析

建设工程项目是数量最多、最典型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是项目管理理论的重要渊源之一,融合了项目管理实践经验的系统的项目管理理论又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理论工具,使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日益系统化、科学化。

项目管理之所以成为一种现代社会解决“一次性问题”的有效工具以至于一种职业资格,在社会事务、经济过程中广泛应用并且迅速发展,就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现代社会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趋势日益增强,发展速度加快,过程复杂,新的行业、领域不断出现,产品开发周期缩短,导致越来越多的“一次性”、无先例可循的任务的出现,尤其是企业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政府,更面临着日趋复杂的来自市场和国内外事务的各种问题,涉及到的因素、利益主体越来越多,这些问题常规的管理办法难以解决或圆满解决,而来自建设工程项目及军事、空间探索等领域的项目管理方法经提升为项目管理理论和思想,提供了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非常规问题的手段。可以认为,项目管理的发展与应用在于它的方法。项目管理在中国广泛推广普及是近几年的事,方兴未艾,而我们引进、普及的重点,不应是繁琐的理论、概念、程序,而应该是简明、适用、有效的方法。

项目管理的理论至今已可以说是很完备的,这不仅表现在丰富多样的理论成果如各种项目管理书籍(包括翻译)的面世,更表现在这个领域有了自己的“知识体系”,不论经济结构如何变化,工程项目建设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在我国目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发西北、振兴东北的背景下,项目建设成为许多地区经济振兴的重要手段。有的城市甚至提出“项目兴市”的口号。在经济进步主要依靠新科技成果应用、依靠内涵式扩展、依靠知识创新的形势下,靠粗放式项目建设并不是合适的振兴经济的手段,我国也一直在为投资决策的失误付出巨大代价,所以利用科学方法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包括评估论证,将是项目建设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的重要条件。

2 抓好建筑工程项目的几个管理

2.1合同管理

工程承包合同是承发包双方用以明确工程承包的内容和范围、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准则的契约,是双方协商一致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是完成项目建设的依据,也是项目经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任何超越合同条款范围的内容,均要通过重新谈判,签订补充协议后执行。所以项目经理必须加强项目的合同管理,领导项目组人员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合同管理包括总承包合同管理和分包合同管理。总承包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首先项目经理要组织学习合同文件,熟悉合同内容,以便全面掌握合同情况,认真地贯彻执行;其次根据总承包合同的内容,研究确定项目管理的内容和方式。对争端和违约的处理,首先双方要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规定的机构仲裁,要及时进行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分包合同要保证总包合同的完成,对分包合同的管理,项目经理首先要督促做好对分包合同的准备工作,然后组织研究与审定重大的分包合同,并做好争端和违约的处理,及时进行分包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2.2项目协调程序管理

项目协调程序是指在承发包合同的基础上,为完成建设任务,双方在工作上需要协商联系、审查确认的程序和内容。为了做好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经理经常要与业主及分包单位协调和配合,在正确处理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抓好项目协调程序管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矛盾,为创造良好的合作气氛打下基础。

2.3项目重大变更管理

在工程建设周期中,业主方的变更及内部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好,既要为业主服务,让其满意,同时还要使合同的执行不受大的影响,以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首先,要在合同或协调程序中明确规定处理各种变更的程序,使其有章可循,减少或避免矛盾和争议。同时,项目经理要控制尽量减少重大变更,对必须要变更的情况认真计算其对项目进度、费用、质量等综合影响,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控制,尽量避免打乱项目的正常工作秩序。另外,对于因业主方变更所需要的合理延长工期的费用补偿应及时核算出来,以书面报告业主代表请求批准。要使业主知道,变更是要花时间和费用的。

2.4计划管理

项目的建设周期是项目合同的主要目标之一,对此,项目经理要努力实现,并消除误期赔偿风险。项目的进度计划一般分为五级,第一级是项目总进度计划;第二级是装置总进度计划、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第三级是组码进度计划;第四级是记账码进度计划;第五级是工作包计划。计划管理是重要管理目标之一,要注意计划的层层约束,下级计划一般应绝对保证上级计划的实现并略留有余地。要使各类计划密切配合、互相衔接、合理交叉形成完整的计划系统。

2.5信息管理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有大量的信息和数据产生,需要收集、传输和处理。项目的基础资料、设计数据、设计输入输出、文件图纸、各种记录统计都是信息。在项目管理中如果信息不准确,必然给项目实施效果带来损失,信息的准确、及时和统一,对于控制和决策是很重要的。所以信息管理是项目经理要抓好的五大管理之一。利用计算机进行综合信息处理,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各种信息输入到处理中心,计算机就系统地高速地输出处理过的信息,并作出各种报告供项目经理及时作出准确的决策和命令,从而使项目建设实现现代化管理。

3 强化项目管理信息技术建设实施

3.1强化项目管理相关人员的信息化意识。提高信息化意识是做好信息化工作的保证。对信息化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加大对实施建筑业信息化意义与作用的宣传教育。用事实证明信息化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减少失误和浪费,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管理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存储工程文档,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积极推动信息化,让各参与方尤其是业主感受并认可信息化的重要性。

3.2加强项目管理信息技术的应用研究,特别是关键技术的研究。只有在关键技术的研究上取得突破,才能真正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3.3加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基础设施的投资主要取决于各参建单位的盈利情况,在成本核算时,应考虑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费用。同时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入,扩大第三方(如信息化建设服务商)的投资力量。

3.4大力培养跨专业信息技术人才。通过建立培训基地,举办培训班,增加大学教育相应内容,通过网上培训、知识普及等多种形式,加快专业人才建设。

3.5自上而下为项目管理信息化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健康的外部环境对推动项目管理信息化至关重要。应加大因特网的普及率,提高网速,政府及部门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化规程,并立法加以保障,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发展项目管理信息化的平台。

4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