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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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范文1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动量交易;市场状态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2016002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作为市场的中坚力量是否是“追涨杀跌”的动量交易者?是否在上升的市场条件下推波助澜,而在下跌的情况下又惯性杀跌呢?这些问题是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也是市场人士的关注焦点。本文首先研究证券投资基金总体的动量交易行为,然后在此基础上把市场分为上涨和下跌两个状态,对比研究不同市场条件下的交易特点。

1 文献综述

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1995)研究发现,美国共同基金大多是采用动量策略的动量交易者,而且倾向于购买过去的赢家组合股票,不倾向于卖出过去的输家组合。Badrinath和Wahal (2002)研究表明美国共同基金总体表现为动量交易者,且建仓时表现为动量交易者,清仓以及持仓调整时表现为反转交易者。国内的研究结论则不够一致,黄静和高飞(2006)与谢赤、禹湘和周晖(2006)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基金在交易策略上整体采用动量交易,但倾向于买过去表现好的股票,不倾向于卖出过去表现差的股票,徐捷和肖峻(2006)研究发现则与之相反,基金总体并不表现为动量交易者,基金在买人股票时表现为动量交易者,而卖出股票时表现为反转交易者。

2 研究样本及方法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范文2

论文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产品多元化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人才素质是决定基金业发展的根本,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加人到基金行业是监管层和基金管理公司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认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完善从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建立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督促从业人员格守职业道德。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范文3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稳定发展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与投资者投资意识的不断提升,证券投资基金成为如今证券市场的核心构成环节。因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筹措方式具有较为独有的特征,在资金方面也有明显的优势。与此同时,基金管理人员大多都拥有较为丰富的投资与资金管控能力和经验。这诸多正向化因素的共同影响,有力证明了证券投资基金借助证券市场可以获得一定的效益。

一、证券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稳定的关系解析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介绍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形成独立的基金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投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专家进行专业化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管理,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一般都受过高等教育和专业训练,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实践经验,提高资产的运作效率。2.投资费用低投资者是通过购买基金而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由基金管理人来具体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进行证券买卖活动。3.组合投资,风险分散投资人只要买了一份基金,就等于买了几十种或几百种股票和债券,分散了风险。4.流动性强封闭式基金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柜台市场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可以直接进行赎现。5.收益稳定基金的投资者按照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分享基金的增值效益,收益比较稳定。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目前我国的基金主要投资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国债、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等。经过数十年的全面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已逐步演变成为核心的投资模块,其迅速扩张的势头甚至已经展现出欲取代以中小型投资为核心的投资市场模式,所以能否在相关规定允许的范畴内开展行之有效的投资,对证券专业市场的长期发展无疑有着非常关键的影响。

(二)证券投资基金与证券专业市场的平稳性关系解析

在国内的专业证券市场之中,证券投资基金便是最为核心的机构投资者,对于证券专业市场稳定的影响核心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效应与证券专业市场平稳性的关系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将相关投资方的非集中资金进行有效的聚合,因此自身的运作能力非常可观。因为基金所运作资金的体量通常较大,在运作阶段需要极为谨慎,并且由于基金更为关注价值与长期投资,因此通常对上市公司开展专项的解析,全面吸收一定程度上被低估的股票,将高估的股票进行卖出操作,以有效控制证券市场产生比较大的波动性。不过由于基金的运作规模较为可观,因此无法排除其会产生操控市场的违规行为,从而造成证券市场波动的进一步加剧。2.证券投资基金专业分工优势与证券专业市场平稳性的关系证券投资基金本质上是金融市场专业化发展的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配备有专业化的资产管理人员,此类人员都具有着较为丰富的投资经验,对于资本市场的专业化探究也较为深刻。倘若公司基础面产生改变,相关的信息可能会导致证券市场的股价产生剧烈波动,而证券投资基金因自身信息运作开发成本和技术把控难度相对较低的显著特征,从而可以更为精准化地把控信息优势。所以在专业证券市场当中,基金一般处于优势地位,因其可进行高抛低吸的操作,这也有效推动了证券专业市场的平稳运作。不过证券专业市场自身的不确定性,还会让套利活动存在着显著的风险性特征,基金成本和风险也相对较大。这需要借助自有的技术方面优势,来预判投资者今后的买与卖的普遍行为,造成股票价格尽管很高,但仍然会持续购进股票,以进一步提升股票的价格,从而出现高估股票的情况。3.证券投资基金的委托关系与证券专业市场平稳性之间的关系首先,证券投资基金属于间接投资,有别于直接投资,存在着委托的关联性。证券投资基金的拥有者将资产交付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员进行规范化投资,此种委托关系可能会产生道德风险,因此需要借助基金有关的内外部管控机制对风险进行有针对的防控。有效的管控机制可以保证基金管理人依据委托人的利益开展相关的投资决策,同时其行为对于其他投资人员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这对于推动证券专业市场的稳定性也具有很重要的价值。4.证券投资基金的组合投资模式与证券专业市场平稳性之间的关系投资组合是证券投资基金经常运用的投资方式,其借助创建有针对性的投资组合来达到收益与风险互为平衡的效果。此种投资方式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性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果证券市场有效性、股票投资价值等环节出现负面影响,则势必会导致此种投资方式的作用力大幅度下降。

二、证券投资基金对证券专业市场平稳发展的作用解析

(一)基本分析法推动证券专业市场的平稳发展

在探究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阶段中,基本分析方创建行之有效的分析结构,以保障分析机制与解析框架体系有关新型的关联性都可以得到全面落实。在证券投资基金分析法的体系之中,公司价值是最为基础的探究基础,相关的探究工作人员需要全面统筹经济学、财务管理学等专业内容,同时落实投资学的相应要求,整体化解析公司现阶段的运作情况与发展前景,对公司内部的价值开展科学评估,从而融合影响股票价格的全局经济趋势,立足于相关解析,以期对被探究的上市公司安全范围等进行全面的估算与评定。与此同时,在证券投资的基金体系之中,可以规范化筹措体量可观的资金,以更好支持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可以让融资或资产重组中具有否决权,让公司的治理情况与公司所有权结构之间可以形成较为有效的互动关系。换而言之,公司内部的有关所有权结构对公司日常化治理的运作机制与运作目标皆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上市公司只有持续提升其运作水准,才可以形成有效的公司运作机制与基金收益体系之间的有效循环。例如,运用较为普遍的方式包括有指数型基金、价值型基金等。立足于此,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解析方式便是为投资者在挑选具体投资项目后创建长效性投资行为的根本,作为机构投资类体系。证券投资基金不但展现了机构投资的多样化运作目标,也可为公司内外部管理构架非常重要的平台,形成正向的互补与融合模式,为证券专业市场的平稳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技术分析法推动证券专业市场的平稳发展

技术分析法相比基本分析法而言,最为显著的区别是探究的目标不同,在证券投资基金技术分析法体系中,会将股票的具体价格作为探究的基础,融合相关的基础证券专业学内容,依据股票市场的波动图像等基础类数据作为参考,对市场今后的走势做行之有效的预测,同时科学化评定存在的价格波动趋势。需要尤为关注的是,在技术解析具体运用的阶段,市场的最终交易价格、市场内部的成交体量变化等都是非常关键的探究数据。有关的投资专业人士需要对其开展系统化的解析与探究,从而针对指定问题创建相应的专业化技术解析理论。现阶段,在相对成熟化的技术理论当中,比如技术指标理论、切线理论等都成为涉及面较为广泛的理论模型。在技术解析机制创建之后,有关的专业工作人员便会对市场行为开展评定,也就是市场行为可预判,具体的走势便可以依据定量解析形成有效的预测。在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过程之中,机构投资队伍持续扩张,且投资结构也发生显著的变化,这也切实改变了散户占据相对较多盘口的投资运作现状。也因为证券投资基金的技术解析方式极为专业,同时展现出专家模式,可以在充分保障信息资料数据相对完善的基础之上,运用合理化的投资方式来有效指导具体的投资行为。所以,证券投资基金不仅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进行专业化的投资服务,同时也可以有效引导证券投资基金机构树立较为正向的投资理念,以顺应不断变化的投资市场,全面落实证券投资运作的可管控性与平稳性目标,在具体的发展历程中推动证券专业市场达到较为均衡的状态,以更好发挥调控功能价值。

(三)演化分析法推动证券专业市场平稳化发展

在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运作中,运用演化分析法可以全面探究股市的具体波动情况,它的基础理论依托便是演化证券学,将波动与生命运动特征进行有机融合,并且充分考究股票市场的变异性等,全面解析规律性要求,从而维护探究的实际价值与优势。需尤为关注的是在证券投资基金运用演化分析法开展判定的阶段中,需要全面依据数理模型与信息终端数值模拟体系,有效运用市场数据实时化追踪多样化类型的基金空间,以切实保障直观解析的有效性,并且,将基础性信息与投资者投资信息进行第一时间的公布,基础性投资之中需要设计证券的估值、运作并创建有针对性的举措等,可以创建基础性数据解析结构与对应的解析模型,从而显著提升数据融合信息的完善性。值得深入关注的是,在信息化演化分析的基础之上,便可以有效为投资人给予更为合理化的认知角度与观察解析指导。举例而言,在证券投资基金的专项管理项目之中,开放式基金便可以在每日对净值变化开展有效的披露,同时在所有季度中,都需要集中公开持仓的基础化结构与实际的投资数据解析项目等。证券投资基金的演化分析法,创建更为合理且完善的观察视角,这也为证券投资基金赋予了较为清晰的逻辑解析架构,同时更为相关投资者创建了优异的空间判定依据,显著提升了投资解析阶段的完善性与实效性,以切实保障信息的可靠性且具有很强的运用价值。在专业证券市场当中,演化分析法为投资行为资源调配给予了关键的保证,可以为证券投资基金机构同时提供全面提升合理化投资效率与资源调配效率的改进建议,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证券专业市场的长期良性化发展。融合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特点与相应的发展需求,其的关键价值便显得尤为突出,其作为核心的机构投资者是保障市场平稳化运作的基础支持,也可以为其和谐进一步带来积极的影响作用。不管是基本分析法、技术分析法亦或者是演化分析法,都是互为贯通的,依据交叉化运用互为验证,以实现全面的推进。正是因为投资金额本身的份额相对有限,所以,运用多样化投资结构与管控模式,以全面提升其富集水平,切实维护好证券专业市场管控运作的实效性,全面落实整合较大规模资金的相关方针与政策,健全了利益共享与风险共同承担的集合性投资规划。伴随着如今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持续扩张,倘若想要切实从本质上健全机构投资者的整体市场价值,便需要对市场运行趋势开展明晰的把控,融合资源新型与运作维护管理举措。专业市场中的有关投资机构在证券专业市场中开展激烈博弈,在多项市场因素的共同影响之下,市场之中的相关问题便会陆续出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阶段也会面对投资市场内的不对称情况等,倘若实现整体化有效发展,则需要对价格差异化等问题进行第一时间的调整。依据市场运作的具体发展需求,证券投资基金有效展现出其应有的价值,在融合资金结构与投资框架体系的基础之上,为证券专业市场的平稳化发展方面给以关键保障,以更好实现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并全面推动证券专业市场的繁荣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专业市场持续发展的过程中,证券投资基金需要进一步展现出其独有的价值,在充分融合管理流程的同时,展现出自身的具体机制,转变以往的投资运作理念,对投资取向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指导,创建更为多样化的市场投资类型。与此同时,相关维护管控工作的全面落实,也可以有效为证券专业市场赋予正确的走向,健全其机制化与结构化功能,推动证券市场平稳化发展的同时,也可有效为我国经济长期良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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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范文4

证券投资基金交易行为市场影响

0引言

经济体制的改革对我国的股票交易市场的发展也会产生影响,在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的行为是对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在投资者的机构化现象的发展也是各国证券市场的普遍发展规律。机构投资者的高度同质性比较突出,其对市场信息的关注通过相似经济模型以及组合策略进行实现,在从理论上对证券投资基金交易行为的研究分析,对市场的发展应对就能起到促进作用。

1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行为发展分析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主要是散户市场,根据相应的资料能够看出,我国当前的证券市场投资者在开户的数量方面逐年上升,其中多数都是资金在五十万以下的中小散户。在这一部分群体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这就比较容易出现非理性的投机,从而造成证券市场的价格大幅波动,在市场的价格方面也会比较容易失真。我国当前的证券市场在发展中正处在转折点,从计划经济向着市场经济迈进,在这一转折发展中就存在着一些矛盾问题。其中较为常见的就是市场结构不完善以及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这就会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很大影响,对证券市场的真正作用发挥会产生很大影响。

从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层面来看,注重从两个部分进行阐述,在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以及速度方面来看,都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进步。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得到发展,并在规模上也有着很大的进步。在我国的基金产业迅速发展背景下,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上的影响力也在逐步的提高,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对股票市场投资者结构方面也有着改变作用,开始向着机构投资者为主的结构进行发展,这就使得证券市场机构化的程度有着提高。

2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对市场的影响和发展策略分析

2.1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对市场的影响分析

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在对市场方面的影响比较突出,从理论层面来看,在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基础上来看,标准金融学有着其自身缺陷,在理论的公理化基础上没有完善,以及在期望效用理论方面的先天不足等。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对市场产生的影响中,基金要素是对证券市场波动产生影响的重要内容。证券投资基金主要就是投资在股票市场,尤其是对股票的价格波动产生的影响比较突出。股票市场的波动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在基金因素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在大量基金流动以及运作下,就必然会对股票市场带来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羊群效应的影响是相关个股的影响。在羊群效应的内涵上就是投资者信息环境不明确下,行为受到其它投资者影响,由于效仿他人而造成的失策。这是一种非理性的投资行为,其自身的趋同性特征比较突出,对市场基本因素的价格走势有着削弱作用,在股价对信息吸收速度就有着促进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在市场透明度方面的影响也比较突出,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是集合证券投资的方式,在市场的透明度方面就有着很高的要求。证券投资基金作为市场透明度的重要作用因素,在对基金的操作行为方面就体现的比较突出。在证券投资基金获得超额利润以及减少风险作为目的的时候,通过对资金以及信息的优势利用,就会造成市场假象,这样就会对股票市场差生影响,会诱导投资者在没有对股票市场的真正情况了解下进行投资,从而就回带来很大的投资风险。在这一问题的呈现后,就会对市场价格信号造成扭曲,从而造成市场的混乱。同时其能够对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的作用得以发挥。

证券投资基金在对股票市场的流动性方面的影响也比较突出。由于在证券投资基金的家族竞争下,就会对市场的流动性带来影响的影响。在被风险容忍度大的基金经理持有情况下,流动性就会相应较低,而在被基金的规模比较大的情况下,投资者风险的容忍度大的基金持有情况下,流动性就相对比较高。在进行对证券投资基金组合投资管理中,在对投资证券的详细研究下,对信息的利用效率提高以及信息的传播等都有着积极促进作用,对市场有效性的提高比较有利。

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过程中,由于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就比较容易出现羊群行为,笔者有必要对羊群行为的原因进行加以分析。在造成羊群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在自身专业素质外,比较突出的就是制度上的问题以及结构上的失调等,这就使得投资的基金在实际的运作中,就和外部的环境发生了矛盾。在对基金的运作模式和公司的行为特征之间的矛盾因素,会造成羊群行为的出现。还有就是基金的理性投资的理念和市场中的短线投资理念的矛盾。在当前的新兴市场稳定发展下,股市的高投机性以及换手率等,使得市场上的短线投资观念盛行,在和理性的投资理念碰撞下,就比较容易出现羊群行为,从而会对股票市场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2.2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对市场影响的应对策略

保障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市场的良好发展,就要能充分注重相应策略的科学实施,在对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完善化制定就要能加强,对信息的透明度要不断加强,从而将信息的不确定性能有效降低。还要能注重对交易成本和交易制度上的限制降低,只有从信息上能完整真实性的保障,对交易市场的良好发展才能起到保障作用。

再者,要能充分注重对私募基金多类型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当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是通过公开募集方式实施的,也是在国家控股基金管理公司实施的管理。在每年的基金管理人方面,不管是盈亏都要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在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和基金表现相关性并不是太大,所以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就表现的比较突出,在对私募基金考核指标下主要是对于基金盈亏而言的,在报酬方面也并非是管理费提成这一项,还会来自基金利润方面。在对多类型机构投资者的制度应用下,就能对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得以充分发挥,以及在对自身的专业判断能力上有效提高,这样就可有助市场效率的提高以及降低等。

注重从投资者理性投资理念上加强培养,以及注重对理性投资教育积极的开展,将信息处理能力得以有效提高。要注重对理性投资者作为主要力量群体加强培养,还要能充分重视对市场结构的有效调整以及优化,注重对市场机制的完善化。在证券投资者的基础性力量方面能够加强培养。通过相应的理论研究来看,在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增加下,羊群行为就会随之而减弱,并在指标上向着海外城市发展靠近。在对机构投资者的发展过程中,对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中比重正确方向也会加大。只有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理性投资理念的培养,才能有助于对市场的良好发展得以保障。

要能加强做空机制按照实际发展适时的推出,将做空机制有效推出,对衍生交易品的发展等,就能有助于市场下跌中投资者进行做空获利,这就能对提分厌恶亏损倾向有效抵消,这能有助于对熊市中的正反馈交易行为程度有效降低。还要能充分重视增加证券市场当中具备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以及要减少管理部门的市场行政干预,要充分重视对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这样就能对市场效率得以有效提高。在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方面注重从多方面方法措施上实施,就能有助于促进市场的良好发展,在以上的方法措施上就要能充分重视。

3结语

总之,对于当前的股票市场的发展,就要能充分注重和具体的情况相结合,从而找出针对性应对风险问题的策略。通过从法律层面对相关的制度建设得以完善化实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化,这就能有助于保障交易市场的整体环境健康化,对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的良好发展就能起到保障作用。除此之外,要能注重对基金产品的创新等。只有从多方面加强重视,才能真正有助于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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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范文5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风险评估

[DOI]10.13939/ki.zgsc.2016.03.06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经济环境也实现稳定进步,国内的证券投资基金也成为众多投资者所关注的金融工具之一。但是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缺乏对风险的分析和评估,进而不能准确地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应对风险的对策,从而影响到证券行业的稳定发展。对此,笔者可观分析了证券市场投资基金存在的风险,在对风险进行评估后提出行之有效的应对风险的策略,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对市场的影响。

1 证券投资基金的内涵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方式,可以实现投资者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在基金的运营过程中,主要是由发行方进行投资者资金的募集,之后由专业托管方(通常为商业银行)进行托管,并由基金的管理方进行运用与管理,主要面对的是债券、股票和期货等金融工具的投资。

2 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2.1 宏观环境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的宏观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市场风险,即整个市场的波动不定使投资基金的不确定性增加而造成市场风险的原因大多来自于国家的政治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变化。具体来说,宏观环境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国家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对投资对象以及组合的有规定说:证券基金投资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发型的股票和国债,而且投资的组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这样在遇到风险时,减持股票、国债的比例不能过大,这样基金抗风险水平也会进一步降低。第二,我国的证券市场环境十分封闭,这使整个市场面临的风险进一步扩大。与西方证券市场可以进行自由的证券基金投资相比,我国的证券投资市场则是封闭型的,投资人持有的基金种类较少而且也只能投资于本国市场,这时一旦市场发生较大变动或者是步入熊市,那么基金风险也难以规避。第三,在我国用于应对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的金融工具较少,进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

2.2 微观运作风险

除了宏观市场环境会造成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之外,微观运作风险同样不可忽视。一方面,进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投资人数量较多,在进行基金运作和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会委托给法人治理结构将基金资产进行运作,但是这些组织结构往往将对基金的保管和管理统一起来,缺乏独立性,这样的不规范结构会让基金管理者在进行投资时按照大股东或者是主管的意见投资,那么投资人的风险也会变得更加不可控制;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工作不到位,信息的质量和实效性差,不能让投资者及时的接收到准确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信息,这样投资人在运作基金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判断失误的情况,从而造成投资风险和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

2.3 管理人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中的管理人风险主要是由管理人管理水平不高、选用的投资策略不当以及管理人的职业道德素养不高等造成的。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也属于新兴市场,市场中的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只是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但是却没有接受过良好的培训,专业素质能力不高,不能准确的应用专业知识高效的管理基金,这就使投资者的风险大大增加;管理人在对基金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运用良好的投资策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合理选用投资策略,以便获取更大的收益。例如,稳健型基金投资于蓝筹股会降低风险,成长型基金投资于潜力股会确保投资回报等。但是目前管理人不能对基金类型有一个准确的判断进而不能选测一个合适的投资策略,从而造成风险;由于管理人的择业道德素质低,他们会利用违规操作的方式对投资人的基金收益进行侵害,为投资者带来风险和巨额损失。

3 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3.1 风险评估

在明确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之后,为了更好地提出风险控制的策略,首先需要对不同的风险进行评估,明确其危害程度和特点,进而提出针对性对策。在风险评估工作中,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井陉县进行评估后得出的只是一个参考值,虽然能够测算到影响基金投资收益的程度和造成风险的不定因素但是不能够评估出一个确定的数字。第二,证券投资基金风险评估获得的结果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在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时必须根据外部环境变化进行动态评估和校对,使得到的结果更为准确和稳定。第三,每一种股票基金都具有自身特点,因此采用的风险评估手段必须具有差异性,需要掌握风险变化的规律,避免经验主义错误。对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进行评估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第一,特尔斐法,即采用信息调查的手段收集权威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从而对市场风险进行评估。第二,统计计量法,即运用计量学原理评估风险,并测算出基金的市场与非市场风险。第三,财务指标评估法,即从财务报表和市场价格情况的分析中获取信息,制定出一定的指标体系,接下来再利用参考值的比较对风险进行确定。第四,价格指标评估法,即选用多样性的技术分析指标进行组合分析,推断基金投资的现实变动,但是这种方法是忽略市场风险的,只是会指示介入市场的时机选择。

3.2 风险控制

3.2.1 完善投资组合

合理的投资组合和投资工具的选择是控制证券基金风险的有效手段,因此为了更好的防控风险和保障投资收益的稳定获得,必须完善投资组合,并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恰当的投资工具,调控资产比例。我国目前有三类投资工具分别是期货、债券和股票,基金管理者可以根据投资需要和期望收益选用恰当的投资工具,基金管理者为了获取较为平稳的投资收益可以选择股票以及债券,债券在二者的组合中的比例控制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之间是比较恰当的,当然管理者可以从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分析调控债券持有的比例。就安全和流通情况而言,上市企业尤其是国有上市大型企业的债券以及国库券没有风险,可以在顾及债券流通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短期、中期和长期的比例,这样不仅能够维护基金的安全,减少风险,还能够让投资者获得稳定收益。在债券和股票的投资组合中,股票的持有比例控制在50%~80%较为恰当,按照投资策略来分析的话,投资选用上市股票能够确保证券投资基金收益,还能够防范和控制风险。基金管理者为了保证投资组合的合理性需要选用恰当的投资策略和组合,那么在确定投资策略及组合的时候必须征求和考虑到投资者的需求。投资者对于证券基金风险更多考虑的是收益回报、通胀风险以及投资风险,因此基金管理人员需要对以上几种风险进行考量,在确定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务必考虑到投资的安全、稳定的收益回报、分散投资和投资套现。

3.2.2 加强利益协调

在控制证券投资基金风险过程中,基金监管需要承担起重要责任,采用有效的投资基金监管手段对基金的运作管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和控制,加强利益协调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证券投资基金监管需要提高对利益协调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投资者利益的获得作为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方式,可以实现投资者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其优势在于通过基金管理者对基金的合理投资与管理来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在这一过程中基金管理者具有运作资产的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基金管理机构需要保证自身利益,再加上基金受益者和管理者是有利益上的冲突和碰撞的,因而利益协调和合理控制基金管理者的权利显得十分重要。当投资者将基金委托给证券投资基金机构后对基金管理者的监控力度就会大大降低,那么当二者出现信息不对称情况后,基金监管机构需要将保护投资者的收益作为工作原则,运用法律手段保证受托人能够履行职责,使基金收益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另外,证券投资基金在将大量的公众储蓄聚集起来后对其进行集中管理,这些巨额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证券市场的发展,管子到整个金融秩序的稳定,那么更大程度的突出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显得更加重要。因而,我国需要不遗余力的完善和优化基金监管体系,进一步确保利益协调,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3.2.3 加强法制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制建设是控制风险的有力保障,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的基金管理法律法规能够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进行约束,为相关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从而降低风险。加强法制管理控制投资基金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借鉴国外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和法律建设经验,建立起一套完善带有中国特色的基金法律系统,除了对原有的法律发挥进行补充和完善之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证券投资基金法。在对投资基金法律体系进行设计时要强调建立相互制约平衡的机制,将基金管理和托管分离开来,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消除非法挪用基金的风险。第二,建立基金评估考核制度,对基金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督,将风险和回报作为基金评估考核的标准,使基金风险评估更为准确。第三,完善和优化基金治理机制,合理地进行内部控制,解决利益冲突问题,进一步减少基金管理者的成本支出,使投资者的权益得到保护。第四,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实时资料分析的方式对基金的运作和管理进行有效把控,并且要严格执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基金运作的健康发展,有效防范政权投资基金风险。

4 结 论

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市场上投资人用来投资和获取收益的金融产品,其收益会受到宏观和微观环境的影响,只有全面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做出正确的风险评估和提出风险应对策略才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投资者的风险,确保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维护我国的经济环境安全。本文通过研究分析提出完善投资组合、加强利益协调和法治管理等措施能够降低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确保我国经济建设的全面推进。

参考文献:

[1]王力.浅谈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的构建措施[J].财贸研究,2012,23(11):92-95.

[2]王文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及其防范研究[J].证券市场研究,2013,5(18):20-24.

[3]田良辉.中国证券市场风险特征的实证研究经济科学[J].证券投资实务,2014,44(9):54-58.

[4]魏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风险的评价和规避策略[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3,25(36):82-86.

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范文6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治理机制;改进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4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3-0061-03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是依据《证券投资法》建立的契约型基金,其治理机制中包含了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三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由信托契约确立。这在理论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基于信托法律关系而建立起来的基金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制衡治理机制。但从目前中国基金业的发展状况来看,由于基金内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加之中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不高,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体系不健全等外部市场原因,致使中国投资基金的治理机制不能达到相互制衡的预想效果,不利于保障投资者权益,同时也影响了基金业的发展。本文对目前存在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治理机制方面的缺陷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有效引导证券投资基金健康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治理机制缺陷

(一)证券投资基金内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形成制度性风险源

1.基金管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第一,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普遍存在“一股独大”问题,基金管理公司决策高层和管理高层来源于或受聘于公司股东,其股东背景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倾向,在基金投资者成为弱势群体和基金持有人的约束严重软化情况下,实际上基金管理公司行为的利益考虑当然地将公司股东利益置于最优先地位,偏离了证券投资基金兼顾基金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股东二元利益平行的设计初衷[1]。

第二,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和监事由大股东和高管提名选任,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其独立性难以保证。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很难发挥。

2.基金持有人利益代表缺位

第一,在基金日常实际操作中,代表基金主体的权利机构缺位。目前,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正进一步的被人们混同为证券基金管理公司。但是实质上,基金管理公司仅是向投资基金提供一项或者多项服务的机构。基金持有人大会是投资基金的权力机构,能够对外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但其并不是基金的常设机构,只会在发生某些重大问题的时候才召开。因而,在基金日常实际操作中,缺乏一个常设机构来处理基金的日常事务,对基金的运行进行监督。

第二,基金持有人大会功能虚设,缺乏可操作性。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持有人大会行使。但是目前基金持有人大会缺乏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措施保障,造成“基金持有人大会虚置”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基金持有人大多缺乏参加基金管理的热情,且人数高度分散,意见难以统一;监督上“搭便车”现象严重;而且基金持有人大会不定期,容易被忽视。

3.基金托管人职责缺失

在现行法规以及基金契约中,基金托管人除了保管基金资产外,还负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法律之所以创设基金托管人这样一种角色,就是为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制衡关系。但是由于托管人职责缺失,监督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破坏了其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制衡关系。原因如下:第一,托管人地位缺乏独立性,必然导致其监督的软弱性。基金发起人往往最终成为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托管人的选聘,经过证监会和人民银行的批准,还有权撤换基金托管人,从而导致托管人监督的软弱性。第二,监督能力有限。现行基金运作中,基金管理人直接通过席位到交易所进行交易,基金买卖交易指令下达之前不经过托管人监督,托管人只有在交易所闭市后进行数据分析后才能得知当日投资行为是否违规。并且管理人在重大交易前没有义务向基金托管人报告义务,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难以对管理人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督,只能是事后监督[2]。

(二)基金外部治理环境不佳制约了投资基金的发展

1.证券市场相对落后

第一,中国证券市场缺乏有效的避险手段。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单一,基金的投资组合品种选择范围狭窄,通过构建多元化资产组合分散非系统风险存在困难。加之中国金融衍生市场发展相对落后,使证券投资基金难以找到合适的对冲工具,这降低了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加剧了股市的波动。

第二,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差,可投资的优质企业有限。中国证券市场上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缺乏盈利能力,不具有投资价值,且国有企业比重很大,其多是抱着脱困的目的上市的,公司的质量不高。这种情况的直接后果是,拥有巨额资金的基金只能选择数量有限的少数有投资价值的股票,从而导致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组合雷同,多元化投资无法形成,加剧了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风险。另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资本利得而不是红利,这就促使基金管理人在选择股票时集中于能获得资本利得的股票,这类股票通常价格波动幅度大,风险高于取得股利为主的股票,无形中加大了基金的风险。

2.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体系不健全

第一,基金业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配套性。从法律法规体系的架构上看,中国目前调整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还比较单一、不完备,对一些投资基金中的棘手问题缺乏规定;同时现有法律法规之间衔接性差缺乏配套性,如《会计法》、《证券法》、《刑法》之间协调性有待深化;另外,政府监管手段偏于“政策化”,过多地干涉证券市场,因而容易因政策改变而大起大落,极不利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基金监管体系不健全,效能不高。基金监管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外部监管,主要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组织监管;二是指基金内部监管,包括基金管理机构、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的监管。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成熟,政府监管力度日显不足,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要求;而作为基金监管体制中必不可少一环的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监管缺失,组织建设和自律手段运用还存在许多不足,难以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至于基金的内部监管由于存在制度性缺陷,监督不力。因而目前中国基金业监管效能不高,导致基金组织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和问题,影响了基金业的发展。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治理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证券投资基金内部体制

1.优化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在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审批时,要关注其股东出资结构状况,严格审核股东诚信记录等,以均衡股东权利和增加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使基金管理机构高管层不仅代表股东利益,更要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实现基金管理公司二元利益平衡格局的设计初衷[3]。

为了避免内部人控制,还可以建立基金管理公司员工持股制度。这既有利于实现股东多元化和分散化,而且化解了员工尤其是经理人员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冲突,使得基金经理、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利益达到最终统一。

2.增强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制衡机制

监管层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基金持有人依法启动持有人大会机制,切实发挥持有人大会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制约作用。并应出台相关法规进一步扩大持有人的权力以事前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如减少持有人召集会议的所持基金份额等;为了增强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实质话语权,建议对基金持有人适当的诉讼地位和追偿作出安排。

3.建立信托人制度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治理中最大的缺陷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混乱,基金持有人代表缺位,无法实现有效监督和制衡。因此,最好的方法是设置一个直接代表持有人利益的常设机构以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可以借鉴美国契约型基金的经验,在中国基金治理结构中引入信托人制度,即建立独立的信托委员会。信托委员会作为基金持有人的常设机构和代言人,监督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运作行为。为了确保信托委员会的独立性,该委员会应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组成人员中必须有2/3的外部独立人士,其与管理人、托管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职责除了日常监督外,主要在于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监控。另外,信托委员会负责组建审计和监察委员会,建设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制度,监管基金内控体系。基金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最终将在信托委员会的监督和协调中,取得较为理想的权利制衡。

4.完善竞争性的基金托管人市场

设立基金托管人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和监督基金资产运作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形成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持有人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基金托管人除了保管基金资产外,更重要的一个职能应是会计监督。基金托管人的选择要有一个公正的程序,同时,基金的会计应由托管人负责,会计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应为基金托管人,这样可增强基金托管人监管的主动性,同时加大托管人的监督责任,加大对托管人的约束性[4]。

5.建立基金管理者最优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一,建立基金保证金制度。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职责给基金持有人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为保护投资人的利益,防止基金管理人违反信托时无法赔偿信托财产损失,应当规定建立保证金制度。同时,参与决策的董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责任[5]。

第二,改革基金管理公司收费制度。改变目前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做法,建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最大的共同利益目标函数。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只能来源和体现在其运营带来基金净值不断增长中[6]。这样就形成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的一致性,从而能够强化基金管理公司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内在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优化投资基金发展的外部治理环境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执法监督

基金业监管法律包括立法和法律的实施两个方面。立法应该覆盖基金业的内部监控、外部监控和信息披露等各方面。目前中国基金业适用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一些部门制定的规范和指引,不够完备。还需要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激励、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组合形式、投资比例限制等方面进一步立法和规范,进而提高基金立法的延续性和可操作性;在法律的实施方面,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高效、公正和严格处理,硬化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和严肃性。通过规范市场秩序,消除投机的制度根源。

2.加强证券市场的建设和完善

第一,提高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质量,增加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同时降低上市公司的上市门槛,允许优秀的民营企业挂牌上市,以优化证券市场的结构,增加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组合选择范围。

第二,大力发展金融衍生市场,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有效的风险规避手段。加大证券市场上金融产品的开发,尤其是进行反向对冲操作所必需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从而改善证券基金的投资环境,保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运行。

3.构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

借鉴国外基金监管先进经验,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基金监管模式: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原则,在基金法律法规完备的基础上,通过基金市场主管机关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完善基金行业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和基金内部监管体系。

第一,大力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现阶段政府行政监管的作用还必不可少。政府要通过行政立法、执法、运用行政职能,在立法和实践中逐步完善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政府行政监管。当前应着力提高证监会的监管效率,引导基金市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建立基金行业自律组织。借鉴香港经验,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在组织形式上实行会员制。正式会员由各地基金管理公司自愿参加。自律组织的任务是制定中国投资基金执业守则、推广基金业务、监督基金的日常动作、仲裁有关基金方面的纠纷等。

第三,成立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估机构。建立全国统一的基金评估机构对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非常重要。资产评估有利于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合理补偿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维护投资基金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唐波,陈德棉.如何完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J].商业时代,2006,(23):64.

[2]张国清.投资基金治理结构之法律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姜明生,唐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对策研究[J].特区经济,2005,(5):103.

[4]刘雪梅.构建有效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J].现代商贸工业,2007,(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