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券商投资收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1
《财经》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电子信息系统获得了全国131家证券公司中的38家的2002年年报或年报摘要(其中3家报表未经审计)。在专家的指导下,我们着重考察了以下三组指标。需要说明的是,以下的考察均依据于这38家证券公司所公布的财务报表,因此,其可靠程度亦不高于这些财务报表所披露数据的可靠程度。
使用客户债券用于回购
券商的自有可回购债券包括自营国债、企业债和长期债券投资,其中企业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回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不能用于回购。券商通常使用自有债券进行回购交易,以融入短期资金。如果自有可回购债券与卖出回购证券款项的差为负数,说明券商使用了客户债券用于回购。
因为这一统计需要证券公司自营证券中国债和企业债以及长期债券投资的数据,需要详细的会计报表及附注,故我们统计的范畴为35家证券公司。
我们发现,申银万国证券使用了客户高达11.2亿元的债券,宏源证券使用了客户1.38亿元的债券,国元证券使用了客户888.6万元的债券。
《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今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券商峰会上,证监会主席助理、机构部主任李小雪也强调,券商不得挪用客户保证金、委托资产和托管债券。
受托资产投资收益
如果这一指标为负数,说明券商在进行受托资产管理时与客户签订的是保底协议。这一统计需要证券公司利润表,统计范畴为38家证券公司。
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11月曾经发出《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明确要求受托投资管理合同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收益或者分担损失。
如果证券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这一规定运作,在其利润表中的受托资产投资收益中不可能出现负数,即使市场行情不好,受托资产出现的亏损也不应该由证券公司承担,证券公司在受托资产投资收益项下的最低值应为零,也就是说证券公司没有得到管理受托资产的佣金或者投资收益。当这一科目出现负数时,唯一的可能就是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保底协议。当然,签订保底协议的券商的实际数目肯定远远超过这一指标为负的证券公司数。
专业人士分析,证券公司与客户签保底协议在2000年及2001年时非常常见,到2002年,市场上仍然存在证券公司与客户私下签订保底合同的情况,一般是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在桌面上,符合证监会的规定,不保底,也不承担收益,另一份则属于私下的合同,或者叫附件,条件就完全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公司的受托资产投资收益则很可能出现负数。
我们发现,长城证券受托资产投资收益为-1.07亿元,华泰证券受托资产投资收益为-5647万元,平安证券受托资产投资收益为-3241万元,招商证券受托资产投资收益为-4907万元。
难以确定的是这几家证券公司在受托资产投资收益中出现的负数到底是因为历史遗留的问题,还是于2002年度新签的违规合同?不过,一位证监会官员告诉记者,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资产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绝少有一签就三、五年的。
应收账款净额/净资产
作为金融机构,券商业务的权责发生和现金收付在时间上往往相差无几,应收账款净额不应过多,但部分券商在实业上的广泛投资并非秘密,相当多的应收账款是实业投资项目下的:这一未变现(或不能变现)的资产会如何影响券商的流动性?这一统计需要证券公司资产负债表,统计范畴为38家证券公司。
虽然没有任何规定对这一数据有所限制,但是据专业人士介绍,一旦应收账款过大,占到了净资产的15%以上,证券公司就需要小心提防。为谨慎起见,我们采用了提取准备后的应收账款净额与净资产的比率作为统计基础。
统计显示,在38家证券公司中,这一比率超过15%的证券公司共有16家。其中南方证券达到326.67%,大鹏证券达到215.61%、河北证券达到95.92%,中关村证券达到94.09%。
南方证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其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相关报道详见本刊2003年11月5日号文章《南方证券的实业包袱》)。
河北证券和中关村证券的大部分应收账款都在合同期内,但具体情况年报中没有显示。
大鹏证券公司2002年年报显示,大鹏证券将自营证券26.19亿元和受托资产11.47亿元全部按照账面值转让给了大鹏证券的关联公司―大鹏资产管理公司,为此,大鹏证券冲回自营证券已计的跌价准备8573万元,而当年大鹏证券的净利润只有1325万元,为此,大鹏证券形成了36.5亿元的应收账款,其应收账款净额占净资产的比率达到了215%。
【资料】
券商净资本新旧计算方法对比
自营证券
旧法:自营证券按90%比例折扣计入净资本。
新法:自营证券中属于上海180指数和深圳100指数成分股的,折扣比例为90%;
对于集中度过高的自营股票,超过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折扣为60%;
单只股票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总市值超过上市公司已流通股15%的,折扣为60%;
ST股票、*ST股票、已退市且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已退市且未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风险较大,折扣比例分别为60%、50%、30%、20%。
对于集中度过高的自营股票,即超过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总市值超过该上市公司已流通股总市值15%的,折扣比例调整为50%。
应收款项
旧法:分为一年以内,一年至两年,两年至三年及三年以上,折扣比例分别为90%、70%、50%和0。
新法:增加了应收关联公司款项(不含三年以上的)的折扣比例为50%。
长期投资
旧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折扣比例为70%,长期国债投资的折扣比例为90%,中央企业债券地方企业债券和其他长期债券的折扣比例分别为80%、50%、50%。
新法:长期股权投资中,股票投资的折扣比例为50%;基金投资的折扣比例为95%;上市公司法人股投资,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的折扣比例为70%;其他股权投资(包括风险投资)的折扣比例为20%。
长期债权投资中,国债投资的折扣比例从原方法的90%调整为95%,其他债权投资的折扣比例统一为90%。
无形资产
旧法:无形资产的折扣比例为40%。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2
亏钱模式
现有的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主流模式,基本是一种亏钱的模式:即对客户委托资产不受损失及年投资固定回报率作出最低承诺,使客户在不承担投资风险的情况下,能享受固定收益。这就要求券商,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同时,也必须获得超出对客户保底承诺之上的投资收益。
这种做法的盈利模式是:
投资收益-客户固定收益=券商收益。
实际上这就是“借钱炒股”,与客户的“透支炒股”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也只适用于大牛市这样特定的市场环境,而在大部分的市场条件下则必败无疑。
败的道理很简单:从纯投资管理的角度看,这种模式使券商在投资盈利时必须分利于客户(固定回报);而在投资亏损时则须承担双重损失:一是跌价损失,二是付给客户的资金成本。
其实,这样做已经违背了“收益与风险对等”的市场游戏规则。因此,从常规的意义上说,这实际上是一种“赔钱赚吆喝”的“亏钱”模式。“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是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本质。其业务模式是,券商接受客户资产委托而代其投资,券商负责选择证券投资品种,决定投向以及何时买卖。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客户作为委托方,是资产的所有者。他们在享受资产投资增值收益的同时,也承担市场风险。而券商作为受托方,是资产的管理者,他们仅按受托资产的管理规模和绩效来收取管理佣金和绩效费,并不应该承担投资风险。其盈利模式与基金管理公司类似。
此外,根据统计,全国现有的17家基金公司、67只基金,2002年实现的净亏损达36亿元,浮动亏损更是高达100亿元以上。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基金公司的盈利模式与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盈利模式一样的话,假设每家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亿元人民币,那么即使不用像券商那样计算资金成本,仅36亿元的投资净亏,也已经够让中国的基金业破产两次了。
纵观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历程,所有被市场“消灭”的投资人,大多是“透支炒股”一族。这些在券商身边发生的“前车之鉴”难道还少吗?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券商们一边在教育和禁止客户的“透支”行为,一边却仍在“一如既往”地“重蹈覆辙”,将自己一步步地逼向了“透支炒股”的经营险境。
七重尴尬
券商的资产管理走到如今这步境地,既有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也有混沌理念交织成的体制羁绊,主要表现在以下7个方面:
先天畸形,缺乏规范
早期,券商为了保障经纪业务的发展和拓宽融资渠道,开展了最初的资产管理业务。当时,尚无任何法律法规加以指导、规范。为了能够更多地掌握客户资源,取得客户的信赖,券商也只能用承诺固定收益的方式来吸引客户。但这却“惯坏了”客户,使他们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时,不仅毫无风险意识,还有着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水平的收益预期。结果,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一开始就走上了岐路。
观念错位,性质蜕变
从法律意义上看,券商是资产管理业务的受托方,它与委托方的关系,纯粹是一种委托关系。对此,中国证监会在《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中已做出明确规定。这是非常清楚的一种委托关系,与基金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信托关系(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有着本质区别。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当客户资金被要求转进券商指定的账户,“保底收益”也几乎被明里暗里地写进每一份受托投资管理的合同时,契约双方原本的委托和被委托关系发生了实质变化,转变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资产管理业务也就蜕变成了融资业务。
急功近利,放大风险
1996年到1997年,长达两年的大牛市产生了“赚钱效应”;而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的“集中资金申购新股”,又产生了市场安全且高收益的“比较效应”。这些都从客观上强化了市场资金充裕者对证券市场投资收益的高期望值。这种水涨船高的心态,对券商进行承诺高收益的代客理财业务,自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当牛市未散时,券商也愿意不计成本地大量融进资金,以赚取更多的利润。借着此势,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开始大规模发展;而伴随着大量的“保底收益”受托投资管理合同的不断诞生,券商在放大收益的同时,实际上也放大了风险。这种在牛市里发展壮大的资产管理业务,注定了后来资产管理业务要陷入经营困境的命运。
恶性循环,招架乏力
1998年底《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以及2001年底颁发的《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理业务的通知》,宣告券商资产管理业务有了一些运作的法律依据。但谁也不曾想,2001年6月开始了漫长的熊市调整,委托人也就理所当然地把市场风险转嫁给了券商。紧接着,在证券投资的公募、私募基金、信托公司以及券商之间,开始了拼死争抢资产管理市场份额。于是,以“保底收益”维护住不断的资金链,就更成了券商欲罢不能的无奈选择。
生于自营,难脱干系
在《证券法》颁布之前,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是混合操作的,很多证券公司都将客户的委托资产作为自营业务的补充资金。然而,从1999年开始,特别是《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理业务的通知》实施后,资产管理业务才真正有了专设部门、专项资金,在人员、账务、账户上也严格独立运作。但是,在投资运作及管理理念上,操作管理人员的思想仍停滞于原有的自营思维上,基本还不具备管理客户资产的风险意识。而且,不但其投资管理模式与自营雷同,甚至在公司考核机制的设计上,也基本与自营部门一致。或者可以将其称作是“相对自营”。
同是私募,差一层纸
据称,私募基金采取的多是保底合约的方式,即在出资人账户资金的基础上,管理人再打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风险金。而当委托人账户资金亏损时,管理人要从自己的保证金中划入资金弥补亏损。从契约方式、收益风险、补偿承诺等方面考察,券商资产管理与私募基金本质上是如出一辙; 只是一个在台面上受到认可,一个仅在台面下涌动而已。
忽视整合,运作乏效
目前,我国私募基金多为合伙制,而许多基金合伙者同时兼为管理人。由于与本身利益捆绑在一起,使私募基金在决策灵活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收益分配机制方面独具优势。而券商的资产管理部门,在组织模式上、决策机制上、信息资源服务等方面,都还未进行有效的整合。加上缺乏投资管理系统的有效支持,特别是券商对资产管理部门的考核激励机制都是采取“月薪 + 年终奖”方式,当“年终奖无望”时,操作者极易消极反抗。
将券商目前的资产管理业务与私募基金相比,其唯一的优势是:现行体制赋予了券商以超强的承受风险能力,而不是投资理财能力。
无法匹配的矛盾
当前,券商资产管理不仅没有摆脱既有的尴尬,还面临着难以匹配的矛盾:
受托规模与投资实力无法和谐
自从2002年5月份暂停一级市场新股申购以来,由于市场缺少了稳定的、无风险的投资增值品种与获利机会,资产管理市场的竞争立刻进入了白热化。于是,券商在遭遇“佣金大战”的同时,还要挡驾受托资产的“价格大战”。而伴随着受托规模及资金成本的急剧上升,券商自身的投资实力问题也已经浮出水面,尤其是投资规模与投资实力之间的差距,已使券商愈发力不从心。
无法实现的固定收益投资渠道
由于国内交易所固定收益债券市场的年投资回报率仅3%左右,且债券市场容量有限,券商们所承诺的高启的收益率,几乎无法在债券市场找到能够与之投资收益相匹配的产品。选择高风险的股票市场作为主要投资渠道,就成了无奈的选择,这无形中也更增添了业务风险。
投资套利避险工具尚不具备
由于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被限定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基金及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上,而目前市场上又尚缺乏指数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产品及做空避险工具,因此,面对单边操作所固有的市场风险,券商们还只能“束手就擒”。
风险投资准备制度尚待建立
市场投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必须建立一整套风险准备制度,使之对风险加以有效的事后损失补救。然而,由于国内券商资产管理尚未进行公司建制,风险投资准备金制度的缺失,就更夸大了投资运作风险。
客户风险承受意识有待提高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3
总体而言,上市券商的净利润因业务量的回升而出现了正增长。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114家证券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85.26亿元,实现净利润244.70亿元。
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340.47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65.54亿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17.27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11.46亿元,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8.80亿元,证券投资收益209.44亿元,融资融券业务利息净收入66.87亿元。
在这114家证券公司中,上半年有99家公司实现盈利,占证券公司总数的86.84%。据《经济》记者调查,114家证券公司总资产约为1.87万亿元,净资产为7172.46亿元,净资本为5009.14亿元。
记者发现,其中有19家上市券商净利润高达134亿元,与2012年同期的121亿元相比,增长达11%。其中,国金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的业务增长幅度排在前三,分别为48.33%、37.76%、37.19%。
券商自营业务收入两极分化严重,但平均增幅超过20%。东北证券、西部证券、海通证券以及东吴证券增长较快,增幅分别为349%、84%、51%、32%。
不过,还是有11家券商收入同比下滑。记者了解到,券商在自营盘的操作中普遍使用了对冲工具,多家券商都引进了各类的对冲交易策略,对冲了券商在权益类市场中的亏损。因创新产品迭出,多数券商资管部门收入乐观。
得益于自营业务收入的增加,东北证券的利润涨幅激进,达到150%。其上半年加大了债券投资,抓住了二季度阶段性的投资机会,投资大胜,业绩同比增长3.5倍。西部证券、东吴证券的利润弹性也很高,同比净利润增长分别为71%和39%,位列第二、三名。西部证券的增长也是由于自营突进,收入增长了84%。东吴证券自营表现也不错,但其主要贡献来源是资管收入,同比增长4.8倍。
虽然整体净利润处于增长的状态,但仍有7家公司净利润发生了降幅。降幅最高的是太平洋证券,同比降幅71%。国金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国元证券、光大证券等净利润也有所下降。
融券业务成为利好上市券商收入的新亮点。根据华泰证券半年报数据,上半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为7.4亿元,同比增幅达162.63%,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12年同期的8.33%提高至20.41%,成为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
保险公司 开打差异化经营牌
四大保险公司逆势狂赚281亿。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四家公司的净资产占我国保险公司总净资产的71.32%,可称之为保险业的“四大家族”。
从平安集团2013年半年报可以看出,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2.79%,与2012年年末相比下降12.34%。平安产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9.50%,与2012年末相比上升0.62%,而平安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6.10%,与2012年年末相比下降了7.61%。太保集团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82%,尽管与2012年年末相比下降了9.62%,但仍然是四家上市保险公司中充足率最高的企业。
新华保险是我国上市保险公司中偿付能力充足率最低的企业,其充足率为174.19%,与2012年年末相比下降9.54%。可见,除中国人寿偿付能力有微量的增长外,其余三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在半年内均下降10%左右,中国平安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最为明显。
但是,受益于加大大额存款等固息类投资,四家公司实现净投资收益仍超过800亿元,且净利润达281亿元。
中国平安净利润达139.6亿元,成为四家险企中当之无愧的利润王。内部人士向《经济》记者透露,中国平安未来则会抓紧弥补其投资收益不足的短板,并有意联合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半年报显示,中国平安更偏好权益类资产,其在保险创新方面要领先于其余三家公司,尽管中国的保险业在保险回归保障功能的大潮中发展,但是平安显然更加注重保险产品的理财功能。不可否认,注重收益是平安偿付能力相对较低的主要原因。
据记者调查发现,中国人寿计划进入实体经济领域。半年报数据展示了人寿稳健的发展路线,从资产到产品,中国人寿的表现都十分保守。短期内,中国人寿的资产结构与产品结构不太会发生巨大调整,因此,未来的中国人寿的偿付能力仍将十分充足,且中国人寿未来较长一段时间也都将保持其偿付能力充足的状态。但是,其资产结构反映出中国人寿比其余三家公司对现今股票市场持有相对悲观的态度,为了避免潜在风险,中国人寿有意进军实体经济领域。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4
自营资管后继乏力
宏源证券前三季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增加41%,维持了高增长态势,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自营业务、定向资产管理和经纪业务。不过,如果细分业绩数据,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单季实现净利润2.97亿元,环比下降14%,主要由于定向资管和自营收益的下滑。
截至三季度末,宏源证券实现自营投资收益12.41亿元,同比增加50%,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37%,超过经纪业务,考虑到自营部门的管理费用远小于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无疑是公司最大的利润增长点。
但美中不足的是,从宏源证券前三季度的投资收益率变化看,或难持续维持高位。数据显示,其投资收益率从2013年一季度的4.5%连续下降至三季度的2%,当然这与市场的系统性波动密切相关。
宏源证券2013年最大的亮点即为资产管理收入的快速增长。前三季度,宏源证券资管收入为2.91亿元,同比增加4.6倍,二季度为1.46亿元,占前三季度收入的一半。而在资管业务中,贡献最为突出的是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截至6月末,宏源证券定向资管规模达到2344亿元,2012年同期为零元,且较第三位的光大证券高出近1000亿元。
虽然资管收入贡献突出,但由于依赖定向资管的路径不具持续性,使其资管业务未来发展充满不确定性。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未来在于主动性管理和价值创造性业务,而非单一通道类业务。银监会通过的银行资产管理计划、债券投资计划试点将使信托、证券公司的通道类业务面临政策性风险,未来规模难以维系极高增速。
业绩人事双重隐忧
宏源证券前三季度投行业务收入为2.84亿元,虽然第三季度环比上涨71%,但同比下降39%。在IPO已暂停一年的大环境下,各证券公司的投行业务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同比下降,而宏源证券已完成的股票增发配股、债券发行规模居同类前列,其中债券发行228.23亿元,超过光大、兴业等券商。
宏源证券投行业务的隐忧是其IPO储备资源略显不足。公司目前过会项目2例,预计募集金额为5.1亿元,IPO排队项目共7例,略少于西南等同类券商。
在宏源证券前三季度实现的11.3亿元净利润中,自营投资收益、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同比增长均在40%以上,表明公司在优化自有资产投资结构同时,积极布局信用融资等创新型业务,以此取得靓丽业绩。
但这同样存在一定风险点,自营投资收益率在一季度达到4.5%的高点后,逐季下降,而自营收益对利润的贡献过大;而资管收入的高增长依赖于定向资管业务的迅猛扩张,但在银行逐步开展资管计划的背景下,通道业务的高增速或难以为继。
有机构认为,业绩高增长背后,过度依赖自营和定向类资管业务是宏源证券的软肋,这两项业务收入空间提升有限。公司未来能否持续高增长,还需观察信用融资等新业务是否弥补自营收入下降后带来的损失。
宏源证券还陷入了高增长之后因严重违规被查的漩涡之中。9月27日,宏源证券副董事长、总经理胡强,副总经理周栋因个人问题接受公安机关调查,这与此前宏源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陈智军涉案被查息息相关。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5
2007年1季度末,共有10家中资银行和7家外资银行获批QDII资格,它们共计获得外管局批准的代客境外理财投资购汇额度134亿美元,折合近1000亿元人民币,显示出各银行对境外代客理财业务的极大兴趣。获准资格的金融机构纷纷推出自己的产品,如工商银行推出的首款QDII产品“珠联璧合”代客境外个人理财产品,交通银行的“得利宝”代客境外个人理财产品,中国银行的“中银美元增强型现金管理”。
然而,相比银行的热忱与积极行动,市场对QDII产品的追捧热度并非很高,销售情况不尽理想。截至2007年1季度末,全部产品实际募集资金仅9亿多美元。其中,工行的QDII理财产品实际发售额为5亿美元,居各家银行首位,但也仅达到其计划额度的50%。银行QDII理财的投资范围受限,从目前情况来看,QDII更多地投资于票据和债券类产品,即便按照银监会最新规定,它也不能直接投资于商品类衍生产品、对冲基金等各类衍生产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收益率。而目前国内股市火爆,与中国股市挂钩的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也水涨船高,如工商银行“稳得利”人民币理财第11期的最高预期收益率达10%、民生银行最新发行的“非凡理财”新股申购产品最高预期收益率达15%;而银行QDII理财的投资范围属于偏债型的品种,收益率难有大的突破,受到投资者的冷落就在情理之中。
QDII业务发展缓慢,多数个人投资者对QDII产品持观望态度,与近一年多以来的外部经济与金融环境有很大关系。
尽管目前大部分QDII产品的投资环节收益率高过国内存款3%~8%的收益率,然而自汇改以来,人民币汇率屡创新高,累计升值幅度已经突破了7%。如果人民币汇率仍呈现明显的单边升值走势,大部分以美元计价的QDII产品的预期收益将不足以弥补预期的汇兑损失,导致QDII产品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不足以弥补汇兑损失,影响投资者的热情。
除上述环境与市场因素外,投资过程中产品的复杂程度和收益状况是投资者考虑的主要因素。作为一种全新的投资渠道,相对于目前国内市场的投资品种而言,投资者对QDII产品比较陌生。QDII产品投资的是境外市场。长期以来国内投资者无法投资境外,对境外市场和产品的认知度不够,短时间内难以判断境外市场的收益和风险状况,因此对QDII产品持谨慎态度;QDII产品强调代客理财,即通过管理人的主动管理为投资人带来收益,但管理人在理财过程中不承担风险,也不对投资人进行收益承诺,一般不能给投资人一个确定的收益指标,使投资者衡量收益和风险存在困难。
券商投资收益范文6
我国股市去年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年,大量股东涌入,从牛市到了疯牛的程度,市场结构难以控制。股灾爆发后,股市大跌,导致投资者的利益损失,占中国消费能力最为突出的中产阶级几乎全军覆没,折戟股市,资金套在股市。再到监管当局出手救市后又遭人民币贬值预期打压,政府不得不安抚,其间却不难发现保险股受股市大跌影响后又较快的崛起。
1 股市大跌的原因
去年下半年A股市呈现过山车趋势,6月12日之后,出现三跌,其出现的原因有:
第一,大股东减持,增加市场抛压。重要的大股东减持手法也不尽相同,有的是利用题材概念炒作,也有的是利用高送转预期出货。在大股东完成高位减持之后,很容易对市场产生直接的抛压,因而公司股价会大概率走低,这样无疑会损害部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央行不续作MLF,重启逆回购,导致市场产生货币政策转向质疑。
第三,IPO申购冻结大量资金,其中中国核电,国泰君安的两轮巨量IPO两虚到来,冻结资金约11万亿。
第四,在上述基础上,证监会严查场外配资,使得股票市场的资金方面压力进一步加大。
并且从宏观来看,人们对经济转型、改革有高预期,这主要是由于我国新一轮的转型、改革以及一带一路等政策赋予我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内在动力,这给投资者美好的预期。2015年上半年股市的暴涨,使投资者对股市充满希望。
2 股灾发生对保险股的影响
2015年上半年,股市暴涨,2015年下半年的远超市场预期的A股风险突然而至,即使监管当局出台大规模、密集出台各种利好,依然不能阻止A股市场的惯性下跌。
市场大幅回调,金融股充当资金避风港;国际市场数据显示,股灾反弹后金融股的表现往往优于大盘。美国股灾后金融股大幅跑赢大盘42个百分点,香港股灾后金融股跑赢大盘30个百分点,台湾股灾后金融股跑赢大盘14个百分点。
尽管中国A股的发展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但无论从估值、题材以及盈利来看,金融股仍然会是大盘反弹的龙头股。银行板块地方债务置换带来估值修复,保险板块“保费+投资”双轮驱动依旧强劲,券商板块全年净利润高速增长仍在预期之中。
另外,资产端的收益保持稳定。受益于前期市场向上的走势,一季度投资收益迅速增长,虽然此次市场大幅度回调会对险企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是保险企业权益仓位重银行等蓝筹股占比较大,在2015年下半年险企投资收益人较为出色。
保监会《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机构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提高员工对公司、行业的认可度,保险公司未来市场发展的动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动。
3 股灾后保险股出现反弹的原因
中国太保公告显示,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6.9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03.7%,每股收益达0.22元。
保险三股净利润回升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保险股受益于三大利好
个税递延政策落实,保费长期增长空间打开;保费规模持续增长、非标固收类投资比重增加、投资收益率水平回升与市场的良好表现,保险公司净利润稳定提高。在资金成本下降的大背景下,基本面向好的保险股有望出现趋势性机会。
3.1.1 利好一:递延税
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将于2015年内启动。全国推广后,税延保费收入有望从2015年的252亿元增至2024年的1718亿元,这无疑将打破寿险保费增长的瓶颈。
3.1.2 利好二:利率市场化
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保险产品定价市场化势在必行,2015年是比较合适的窗口期,万能险、分红险的政策将会尽快落定。从传统保险利率市场化的情况看,利率市场化改革并未对行业产生冲击,反而增加了产品活力,提高了保费增量。
3.1.3 利好三:投资收益翻身
2015年保险资金在固收投资占比将继续维持稳定比例,首先表现在公司债/企业债投资占比将继续提升;其次是利率债占比较高。保险行业本身运营成本不高,保险资金入市比例也比过去大大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也会水涨船高。
3.2 保险业绩走势向好,助保险股迅速回升
新华保险、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太保四只保险股在一季度季报中表现优异、业绩走势向好,其中新华保险同比增幅达到了132.31%净利润创出历史新高。
这一波利润的高增长主要来源于保费收入和投资收益的双向驱动。而未来行业投资收益依托固收和股市,兼具弹性和稳定性;另外,保费摆脱单纯投资依赖走向产品和渠道依托,更具主动性。在低息环境下,保险产品更具有吸引力,保单销售额大幅度增加,个险新单保费和新业务价值增速仍较高。
3.2.1 保费呈现高增长
日前,上市险企已公布1月保费收入数据。新华、太保、平安和人寿分别实现保费收入216.7亿元、258.64亿元、894亿元和123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5.04%、增长37.96%、增长32.31%、增长44.12%。2016年1月份全行业保费呈现整体增长态势。
在业务规模上,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2015年个险新单保费分别增长40%、55%、60%和45%,银保新单分别增长12%、-8%、-36%和10%。数据显示,小险企银保新单同比增长超450%,个险新单同比增长超过150%。在低利率背景下,保险产品兼具收益、稳定、安全优势,尤其是在经历股灾之后,保险股的优势更能够显现出来。
3.2.2 投资收益率上升
2015年保险投资环境持续改善。沪深300指数全年小幅上涨,但四季度单季大幅上涨16.49%。受多次降息影响,2015年以来债券市场表现良好,中债指数全年累计上涨3.97%,其中四季度上涨2.15%。由于2015年险企投资收益向好,保险公司的净资产季度环比增速大幅提升,较年初增长15%~20%。
3.3 保险股投资价值凸显
保险板块基本面强劲,“低估值+高增长+政策催化”,投资价值显现。按照最新经营数据调整之后的估值水平看,保险板块P/EV倍数普遍在1.5倍以下,估值位于历史底部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