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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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教育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范文1

一、加强宣教工作,开展职业、道德培训版权所有

(一)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素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抓好地区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参加《建筑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

(三)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以报刊、板报、横幅、讲座、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强化对现场、对本工种的的岗前培训工作,特种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二、严格管理,加大施工监管力度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外地务工人员居住区,深入开展“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切实加强外地民工生活保障及安全保障。单位针对“四防”工作的要开展自查,同时做到检查有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二)针对地区建筑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加大对工地的管理力度,实行责任制管理,今年继续和施工工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根据责任书完成情况,给予表彰或处罚。

(三)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云岗劳动保障监察组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工程中违法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规范地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一方平安。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范文2

关键词:消防安全 建筑工地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4(b)-0150-01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大量增加,建筑工地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也日益凸显,由此引发的火灾起数和规模也不断上升。尤其是2009年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火灾、2010年中铁十九局在建铁路隧道工地火灾和上海胶州路公寓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2011年上半年,全国建筑工地发生火灾845起,死亡5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538.8万元;与2010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45%,亡人数、伤人数分别上升4人、2人,直接财产损失下降19%。2011年全年施工工地共发生火灾1887起,同比去年上升6%。建筑工地火灾呈现多发势头。

1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

1.1 使用、储存可燃物和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建筑工地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建筑结构简易,大多数采用竹子、木材、油毡等可燃材料,同时施工的脚手架、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并且施工现场大量存放和使用油漆、木材、油毡、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一旦接触明火等火源,势必造成火灾迅速蔓延。

1.2 工人宿舍管理混乱,火灾隐患大

工人宿舍大多是搭建的简易临时用房,耐火等级低,宿舍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物多,而施工单位未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吸烟、乱扔烟头、宿舍内乱拉电线、用电炉子做饭、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和室内无人而长时间进行手机电池充电、电瓶车充电等行为,存在很大的火灾危险性。

1.3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较差

一些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甚者,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1.4 消防安全意识谈薄

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部分施工负责人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施工人员流动性大,未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1.5 消防设施不足

很多建筑工地都远离天然水源,基本上都未设计临时消防用水,在工地上除了配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在一些中、小型工地,甚至连消防器材都没有,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2 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2.1 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

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2.2 电焊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有的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比较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燃物品满地都是,遇到灼热电焊熔渣极易引起火灾。

2.3 火种管理不严引发火灾

工地上吸烟的工人相当普遍,这些人的防火意识大多不强,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而且燃着的烟蒂到处乱仍,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职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2.4 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2.5 照明用电混乱引发火灾

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3 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3.1 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

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制度,依法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各级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建设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对建筑工地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要安装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2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明确职责划分,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好责任制。

3.3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

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3.4 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动火应设置在相对固定的安全区域,焊接作业时要派监护人,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动火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没有问题后方可撤离。

3.5 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施工单位要确定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3.6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

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特殊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培训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经常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范文3

关键词:电子监控室、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室、安全员联络站

中图分类号:X924.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建立远程“安全电子监控室”管理建筑工地,旨在通过应用发达的网络系统和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防护管理,实时监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操作工作面上的各安全要素如塔吊、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物料提升机、安全网、外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防护、临边防护、作业面的防护以及施工人员安全帽配戴等实施有效监控,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一)建立“安全电子监控室”在建筑工地的实际作用

建筑工地的基坑支护安全,模板工程安全,“三宝”、“四口”防护,脚手架搭设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等是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管,承德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2009年开始建立了建筑工地远程安全监控系统,采用视频远程监控,通过计算机屏幕实时监管分布在全县各个工地施工现场,既减轻了监管人员的工作强度,又加强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监管机构的调控监管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建设局设置总的质量、安全电子监控室,要求在施工项目部必须设置质量、安全电子监控室进行实时监控。

1、地基基础阶段:随着城市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如何解决深基础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深基坑基槽的开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针对地基基础施工阶段的特点,采取电子监控对现场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监控,项目部在施工现场的电子监控室随时随地的对基坑进行实时的安全监控,了解危险源的情况,确保施工的顺利开展。

2、地面施工阶段:进入地面施工阶段,建筑物四周敞开,作业面宽,施工人员多,而且各分项工程往往交叉作业,各类安全防范措施都必须务求考虑周到。因此,远程安全监控系统相应可以设置了各监控重点,包括“三宝”、“四口”和模板支撑作业等。在主要工作面,如楼面作业时,远程安全监控系统自动检测识别施工人员安全帽配戴情况,并将各种安全信息及时反馈到施工项目部的电子监控显示器上,同时传输到建设局的监控系统中。

3. 高层作业:远程安全监控系统针对高层作业的特点,尤其是安全网、安全帽、脚手架、吊篮、吊盘进料口、楼层卸料平台、以及塔吊等等,有针对地加强高层施工的安全监控,防范于未然。

4. 文明施工检查:文明施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不仅影响作业环境,影响市容美观,也间接直接涉及到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为此,电子安全监控室也有针对性地工地文明施工的进行监控,目的均在于落实安全工作。

(二)施工现场建立“电子监控室”的意义

建立施工现场“电子监控室”,有利于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远程视频电子监控系统,真正实现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能进行监督管理。实现了建设工程监督方式的革命性、跨越性发展,是科技兴安的具体体现。从而极大的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水平和工作效率。08年以前,对于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情况,只能靠安监站亲临现场,对各工地安全的安全状况的掌控具一定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施工单位经常为了赶工期或降低成本而忽视了安全生产,实现远程电子监控后,相当于有了安全生产的“电子警察”,安全监督人员长了一双“千里眼”,安全监督部门可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事故苗头,监督施工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地应用远程电子监控室,实现安全监督信息的标准化、管理的规范化,使信息交流更快速、更准确。通过电子监控室的建立,实现安全监督工作的智能化。

(三)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室(充分利用职工活动室)

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月”的宣传和“三级教育”工作。农民工主要来自偏远的农村,大部分文化素质偏低。绝大部分的农民工未参加过安全技能培训,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不了解,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而用人单位则重使用,到了工地,就得跟随其他人员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很难落实,因此,对于这一部分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培训刻不容缓。综上所述:承德县建设局将采取创新的管理理念,要求各施工项目部建立“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室”,安监站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安全常识、安全技能送到一线。具体内容:

(1)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机械设备、高处作业、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文明施工、消防器材应用等安全基本知识。(2)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的教育。使每个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3)新进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新进场工人应每人建立一个档案,对接受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新进场工人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岗位;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安全培训教育的目标是使工人充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忙而不乱,最终达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的根本目的。

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的目的:(1)确保树立安全意识。只有通过学习安全文化,才能确保全员逐步形成施工安全的自觉意识。(2)确保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文化重在强调以人为本。(3)确保促进企业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既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好了,自然会促进整个企业文化的建设和提升,赢得社会公众更多更好的信誉。此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加强安全意识、安全管理和安全资源,减免了事故产生,降低了安全成本,保证了施工正常进行,履行了社会责任,最终无疑会提高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安全员联络站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在施工现场成立“安全员联络站”,具体工作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主要负责:1、认真分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收集、整理、传递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要信息;2、及时报告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情况,组织相关材料,配合项目经理组织相关材料、并将事故的实际情况如实上报安全监督站;3、提出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建议;4、向项目经理及时传达安全会议精神。

(五)对“电子监控室”的展望

市场总是在动荡中趋向理性,以前一直风风光光的视频终端产品目前已经逐渐进入了激烈的价格战阶段。而安防行业仍在高速发展,发展的动力和重心将很快理性回归到对平台产品的价值认可上。市场将很有可能重新对监控终端和平台产品的格局进行洗牌,相信各厂商对未来安防市场都会自有衡量。

参考文献:

[1] 王智.如何构建企业安全文化[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23)

[2] 王振斌.加强执行力文化建设 为“两先发展”添活力[J]. 科学之友. 2011(15)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探讨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在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建筑企业的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反思,为了更好地促进建筑企业的各方面工作的有效展开,就应对建筑企业的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影响因素有个基本的认识,这样才能针对性的提出相关措施予以预防和完善,最终才能促进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1 影响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的主要因素

1.1缺乏安全意识

首先建筑企业的领导高层缺乏安全意识,对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一味的重视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并不明白只有安全得到保障,建筑施工才能更好地开展。其他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同样缺乏安全意识,没有经过针对安全施工的教育培训,并且施工人员大多是文化程度低的农民工,缺乏高素质的安全技术人员,无法在施工中重视安全问题,而且当有事故发生,也缺乏应变能力、自我保护能力,也没有接触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的相关制度和法规。缺乏安全意识这一因素是造成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1.2安全基础因素

经济的发展不仅推动建筑企业的发展,而且对建筑企业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技术使得建筑企业需要更新换代,用高科技来武装自己,对建筑外观、质量等方面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欧美在这一领域有了较大的突破,而我国在这一领域由于没有强大的经济、技术支撑而发展缓慢,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另外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政府对建筑行业发展有很大的支持,但我国在这一方面支持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1.3环境因素

进行建筑施工时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因为每一栋建筑都有自己独特的结构规模,并且每一栋建筑所处的位置的情况都需要考虑,位置的地理地域情况、气候、土壤状况还有季节因素都是需要考虑进来的。同时因为不同的地域环境,对它们进行构造时需要不同的技术、施工方法、建筑原材料、施工人员,不同的建筑所处的地理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也是不同的。在建筑过程中,因为环境的限制使得建造时的难度有所升级,并且随着建造的进度加快,周边的环境也会跟着发生变化,这就意味着建筑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也有所变化,就必须利用高科技技术、逐渐完善的安全管理水平去应对这种变化带来的安全挑战。建筑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可避免的受施工现场的高强度工作量、建筑危险性、施工噪音、建筑垃圾、建筑产生的环境污染、甚至还有有毒气体的不良影响,还受到恶劣气候的摧残,则容易导致自己的身体出现不良反应,造成自己视力受损、精神失常甚至身体器官受损等问题,这样就不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容易在施工中造成人员伤亡现象[1]。例如在新华网中报道的苏州某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塌方事故,主要是因为施工现场的环境恶劣所导致。

2 加强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2.1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建筑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首先要对建筑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采取灵活新颖的培训方式,让重视建筑工地现场的安全问题,企业的培训部门应时常对各层领导干部、各部门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安全制度规范的培训,让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让从因安全管理疏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接着就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在上岗前,除开施工方面的培训,还要对安全意识、技能方面进行培训,使施工人员具有安全技术,能一定程度使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即使出现了安全隐患,也能防微杜渐,减少损失,施工人员经过培训之后通过考核才能上岗,上岗后也需要定期进行考核[2]。

2.2 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现场安全监督

让企业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重视建筑的现场安全检查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让明确安全的保障是经济效益获得的前提。可以以以往的一些建筑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为例,让各层各级的工作人员知道因为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有多大的损失,这样就可以使各层级人员、各部门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这样建筑现场的安全管理问题就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同时以此来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工作人员,让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尽可能的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日常工作中,要定时定期的对现场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考核,对称职的优秀人员进行表扬,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处罚和人事调动。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开展自我监督,相互监督,监督时应注意紧扣施工现场的每一环节,保障施工环节的有序进行。

2.3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建筑企业应紧跟科技进步的步伐,不断更新高科技施工设备,引进高科技技术和管理制度,提高建筑现场的施工安全系数。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和人员伤亡问题,采取防微杜渐的方法,施工之前就应该根据实地考察来进行分析,尽可能的降低环境污染,尽可能的避免人员的伤亡,以及职业病的出现。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实时监控,提前准备应急措施与设备,这样危险源才能得到控制,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高效性[3]。如下图为某企业在建筑施工现场的风险源管理中就对风险管理对象进行了明确,有效的确保了风险源得到控制。

3 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的顺利开展,必须从人员、环境、制度等方面出发去进行安全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现场的监督,控制不安全因素,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即使事故发生也要立即采取措施使企业的损失减少到最小。

参考文献

[1] 金淑荣,马立军.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探讨[J].四川水泥,2015,04:288.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范文5

*月*日,政务区一建筑工地食堂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导致*人中毒住院。目前,辖区仍有部分食堂负责人对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不强,未建立或不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筑工地食堂布局不合理,卫生设施简陋,食品容器使用不规范,非食品容器盛装食品、食品容器生熟不分现象屡禁不止,从业人员无证上岗,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餐具消毒流于形式等问题比较突出,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民工的饮食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保障民工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将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区卫生监督、疾控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监管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卫生监督机构对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负监督指导责任。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要全面推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涉及民工健康的食品、饮用水等工作实行卫生监督和监测。

二要督促工地食堂建立法人负责制,供餐单位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食堂主要负责人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对食堂进行管理,并认真落实各项集体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三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造成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管理,长效规范

一要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卫生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对食堂经营管理人员提出具体的条件和要求,提高食堂经营者的准入门槛,并按规定将食堂经营者的有关情况上报卫生部门备案;要进一步规范食堂经营行为,加强食堂采购环节的管理,建立食堂用米、面、油、肉、调味品等原辅料采购的索证验收制度,落实采购索证和使用登记制,确保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供餐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的质量和安全。

二要规范工地食堂周围食品商店的经营行为。要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许可准入条件,全面推行“放心店”,对不具备条件的食品商店予以取缔;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假劣食品、有毒有害和过期变质食品进入工地。

三要提高工地食堂饮用水安全监管水平。卫生监督部门要对全区工地食堂饮用水供应作出具体规定,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对进入食堂的桶装饮用水,要严格实行供货索证登记,自备供水食堂的水源要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要求。此外,加强对自备供水设施及环节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饮用水抽检,保证供水卫生安全。

四、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建立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可疑物品进行采样、检验,对周围环境进行消毒。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也是监管,监督和疾控机构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对工地食堂负责人和食品从业人员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要组织开展工地食品安全巡回宣传活动,保证食品安全知识进工地,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对民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民工自我防范的意识,营造安全消费氛围。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范文6

一、目前我市建筑业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1.农民工成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体。建筑业企业自去年按照新标准资质就位和进一步股分制化后,已逐渐转变成管理型企业,一线工人都由市场化的班组或劳务分包单位提供,大多数由农村剩余劳动力组成。据统计农民工约占建筑业从来人员的80%。我市约有农民工近3万人。

2.农民工受教育情况。我市建筑业农民工主要来自江西、四川、贵州、重庆等省市的农村及偏远山区,大多数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整体文化素质低,安全知识薄弱,基本上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放下锄头就拿起瓦刀,不具备建筑业应有的基本常识和相关技能。

3.农民工队伍的管理。农民工主要以劳务形式进入建筑工地,由班组长或包工头组织形成一个个流动队伍,以签订劳务分包进入工地施工,农民工无需任何有效证明均可被聘用直接从事施工作业,而这些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者安全观念淡薄,缺乏对所属民工的必要培训教育,管理无序,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安全教育基本上是空白,而承建商又未真正将这些农民工纳入其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因此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劳动部门对岗前的培训教育考核也无法得到落实,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主要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教育培训的对象也多是企业管理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监督的对象是企业的安全保证体系,对这些流动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涉及较少。

4.农民工与事故的关系。农民工已成为建筑施工的主力,建筑施工第一一的各工种绝大部分由农民工承担操作,他们的生产行为是否安全直接影响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形势。从全省2003年发生的41起四级以上的施工伤亡事故来看,死亡的42人中全是一线农民操作工。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大部分是由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岗前安全培训,没有掌握应有的安全操作技能,对大规模的工业化施工缺乏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认识,所以他们既是事故的肇事者,也是事故的直接受害者。

二、农民工队伍培训的现状。

国家和建设部对建筑业劳动者就业前的培训教育工作十分重视,在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均有相关条款规定,特别是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之一是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促进了农民工上岗前的劳动教育培训。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1.总承包施工企业已没有基本施工队伍,成为管理型企业,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缺乏责任感,认为是属于劳务分包队伍自己的事,安全生产只是挂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

2.目前我市仅有2家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其他的均是游兵散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游击队伍,因此各分包队伍自身的安全教育培训已成为盲区,这些工作将由总承包施工企业承担,大部分总承包施工企业不愿承担责任。

3.行业管理部门由于受到人员、资金等不足限制,只能针对行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对庞大的农民工无能为力,满足不了需求,基本工种如钢筋工、模板工、砼工、泥水工、架子工、电工、机械操作工,普通工等均缺乏系统培训教育,又由于管理部门权限的划分,造成一些特殊工种无法正常培训上岗,如建筑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井架操作工等。

4.有些企业对安全教育培训当作一种表面形式,被动的应付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弄虚作假,搞安全培训虚假内业,或培训教育走过场,花架子,没有得到应有的作用。

5.施工企业由于受自身的技术力量水平影响,培训水平不高,应该培训的内容无法讲授,培训形式单一,培训教育跟不上时代的科技发展,企业安全教育机制不健全,缺少系统的培训教育计划。

三、对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的构想。

对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消除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也是最有效的。对数量庞大的农民工进行完善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使之从一个农民转变为一个合格的建筑工人是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部分,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1.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在农民工输出地建立建筑劳务培训基地,使他们在进入建筑行业前接受基本的建筑技能和安全生产教育,并发给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作为进入建筑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通行证。在劳务输出地建立培训基地,有助于当地劳务输出的整体管理,也有利于农民工就近接受劳动安全培训教育。

2.建立建筑劳务市场。在农民工输入地建立建筑劳务市场,所有进城的农民工凭有效的技能证件和安全合格证进入市场寻找工作,施工企业均进入市场聘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施工企业可以聘用到合格的建筑工人,而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建筑市场,也寻找到法律的保护。建筑劳务市场的另一个作用是对那些未经培训的农民工开展岗前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合格证明,准许进入建筑行业。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按需引入农民工和按需培训缺乏的基本工种和特殊工种。这样使农民工在进入工地施工前已得到基本的安全教育培训。

3.积极联合社会办学。现在相关职业学校、中等专科学校数量不少,社会办学潜力较大,可以充分发挥其作用,对建筑基本工种开展就业能力培训,这将对建筑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带来极大的推进作用。

4.设立建筑劳务管理站。建筑劳务管理站综合执行劳动、建设、安监等部门的部分劳动安全执法职能,对建筑行业用工情况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查施工企业是否雇佣了无安全合格证明的农民工,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查工伤保险、计划生育执行情况,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等,对违规者实施重罚,一是规范了建筑行业用工状况和农民工安全教育状况,二是保护了农民工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