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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范文1
省体改委、劳动厅、总工会、社会保险公司《关于解决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解决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省政府: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尽快把企业推向市场,保障出售、解散、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现就解决出售、解散、破产的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决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应本着“集体自救、系统内调、自谋职业、市场就业”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鼓励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的职工自愿组织就业、自谋职业和从事第三产业。由同级劳动部门审查确认,税务部门核准后,给予二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工商部门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安排摊位;符合产业政策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原则给予贷款支持。
三、国有企业出售、解散、破产时,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与所属企业应协商制定职工(包括离休人员)安置方案。首先在本系统内调剂安置,需要跨地区、跨系统调剂的,由劳动、人事部门协助解决。确实安置不了的,无论原企业是否参加待业保险,均由社会保险公司按待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待业保险。
四、出售国有企业的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原则上由买方全部接收。在企业公开出售的过程中,应把买方接纳职工作为出售企业的条件。
五、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的待业职工,在新建、扩建企业招工时,劳务市场应优先推荐,企业应优先予以招收。
六、出售、破产的国有企业中,非因工病休六个月以上的职工,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本人无自救能力,又无法安排其重新就业的,可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介绍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定期社会救济金。
七、出售、破产的国有企业中,因工伤长期休息的职工,经劳动鉴证委员会确认,按工伤保险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八、对出售、解散、破产国有企业的特困职工,企业主客部门和劳动部门应优先安排其重新就业,并鼓励其自谋职业;资金有困难的,可从待业保险基金的生产自救费中借贷一定数额进行扶持;税务、工商、城建等部门应给予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
九、出售、破产国有企业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得到安置的,到接收单位后,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手续;没有得到安置的,按待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后仍未就业的,由社会保险公司按养老保险金发放标准发给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十、国有企业出售、破产后,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从出售企业所得收入和破产企业资产清算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交给社会保险公司,作为职工待业保险金和离、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的补充。
十一、国有企业出售、破产后,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从出售企业所得收入和破产企业资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离、退休人员退休时的工资总额,按国家规定的在职职工医疗费用提取比例(计算到省当年统计的平均寿命止)一次性提取原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交由社会保险公司支付,不足部分由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公司共同研究解决。
十二、利用解散国有企业的技术、设备、人员组建新企业,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原企业还贷无能力的,银行可给予“停息挂贷”的优惠政策;对新企业,税务、工商部门给予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企业法律风险;成因;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 C29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壮大,那些一同发展起来的企业均具有着不同量的法律风险,而那些取得了成功的企业恰恰是具备着强烈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以及对法律风险进行解决的有效手段。一个企业在发展前与发展中,其存在着相当的法律风险并不可怕,甚至可以说一定的法律风险可以让该企业走向成熟,走向成功。
1 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
一是整体结构性法律风险,主要是指企业设立、法人代表结构建设和管理组织安排以及经营战略目标和业务拓展等过程中,是否进行充分的合法合规筛查,是否取得相应的法律资格并完全履行了企业义务,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面临的整体法律政策环境基础。
二是合同合约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企业作为当事人利益损害的可能性。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契约经济,合同法律风险在企业法律风险中最常见也最重要。
三是企业并购法律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兼并重组,由于涉及环境的复杂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往往此类法律风险隐蔽性高,且存续与企业并购整个过程甚至未来经营过程中。
四是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一般来讲此类法律风险更多的存在于以技术专利、文化版权等技术型或文化类企业中,但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类企业面临此类风险的可能性正在逐步上升。
五是人力资源法律风险,任何企业都需要员工,不可避免的涉及人力资源管理,往往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发生法律风险的概率较高,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还可能与社会问题叠加更加尖锐和复杂。
六是税收法律风险,主要是企业涉税行为违反税收法律规定而导致的风险。
2 企业法律风险成因分析
根据现代企业六大职能,即“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从一般企业普遍情况出发,企业在实际运行当中的法律风险成因主要包含决策违规、经营违法、民事违约、外部侵害等。而对于国有上市公司来讲,由于企业自身特殊性,在法律风险成因上具有特殊性:
一是国有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性,股权过于集中,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局面,决策执行缺乏科学可行性甚至违规违法,过分追求短期效益或超速发展,导致风险无法控制。同时国有企业改革残留“政企不分、企业办社会”等也是公司治理层面频现违规违法现象的重要原因。
二是制衡机制失效,一股独大情况下独立董事、监事形同虚设,定位不清晰缺乏独立性,且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层级较多,监管链条过长,致使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衡机制无法有效发挥其应由作用。三是国有企业管理层普遍法律风险意识淡薄,对于企业法制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依法办企、合法经营意识不强,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漏洞。
3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3.1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大力支持法律事务
只有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风险意识,使其注意管理法律风险,才能使企业真正做到预防法律风险的发生。企业的管理层和决策层是整个企业的核心所在,必须加强法律风险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转变认为法律事务无关紧要且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错误观点,大力支持法律事务,在建设企业文化的过程中融入法律风险意识,使企业所有员工都能认识到法律风险的重要性。尤其是企业高层管理者,不只本人要对法律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也就是拥有法律意识,还要求其能够主动寻求法律部门的帮助,也就是要拥有管理意识。企业高层管理者可以通过强化法务控制的方法加强对中间管理层和具体业务的控制,同时,企业要给予必要的法律成本投入,并且制定合理、明确的财务预算,确保法律控制环节能够正常运作。
3.2加强建设内部规章制度和权力制约
企业内部是产生法律风险的关键所在,所以,要从企业自身做起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企业的内控机制,包括监督体系、业务经营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预警体系,重视监督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建设,时刻关注新出台的法律政策和监管措施,组织并监督各部门和各机构加强建设内部规章制度,并注意加强监督企业管理层,防止其滥用权力,最终实现企业内部自我约束和监督。同时,企业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能够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市场竞争的内外环境和企业自身特点,用企业规章制度对涉及法律风险的事项进行预防和控制,明确相关规定,同时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适当的调整和修改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其合理合法性,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
3.3加强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很多大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和公司治理,公司管理者严重缺乏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不能认真贯彻实行规章制度,同时不能重视对法律人才的培养。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就要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首先设立专门管理合同的部门,主要承担指导、检查、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其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对合同采用划块、分级的管理方法。通过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能够使管理层次更加清楚,使各部门各司其职,最终能够有效控制合同的签订、实行、考核以及纠纷处理等过程。
3.4加强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
首先,企业应该通过加强内部规章制度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侵害,例如:与技术人员签订知识产权协议和保密协议、制定保密制度,或采用其他的保密措施对知识产权加以保护。采取这些措施能够有效防止人才流动导致的企业损失。除此之外,企业要积极应对外部的侵权行为,可以向有关单位、部门举报违法行为,或提讼,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企业也应该遵纪守法,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通过学习知识产权法,避免对他人知识产权发生侵犯行为,最终避免法律风险。
3.5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目前,主要有企业与职工间不签订劳动合同、所签劳动合同存在问题、签订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企业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保密制度不完善等企业劳动制度的相关问题。还有一些案件是由于劳动者不满用人单位所做处理而引发的。因此,企业应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保证切实履行劳动合同,根据法律法规,建立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劳动合同制度顺利运行,并注意日常的管理工作,通过审查和修改当前规章制度,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法律风险。
3.6确保企业法务人员履行职责
有些企业不能严格按照《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事务机构,但是要有专业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人员,同时要确保其切实履行职责,例如提供参考意见和法律咨询,提供相关调查报告,经济、民事纠纷并进行和解、调解,办理各类公证等。企业要确保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都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达到降低企业法律风险的目的。
4 总结
近年来,企业越来越重视法律风险问题,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同时越来越重视防范和控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法律风险关键是在企业的管理层,只有管理者给予大力支持和正确的引导全体职工参与才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除此之外,企业要关注自身内外资源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企业内部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使企业能够满足和适应新的形势。
参考文献:
[1]常玉霞.论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J].生产力研究,2009(24).
[2]马清彪.企业法律风险问题探析[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11(05).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范文3
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予以支持,是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重要保障。但是,就目前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分析,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效力缺失等情况十分严重,经费流量难以确认,一旦出现经费问题无法找到相关的责任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分配项目经费,对经费进行随意地支配与挥霍,使得项目经费的使用价值降低。以上种种问题的发生,其主要归咎于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缺乏,为改善以上状况,强化经费管理制度建设是重要工作。
2.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
通过对现阶段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情况的有效分析,了解到其在经费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方面相对缺失,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还保持着传统的经费管理模式,管理效率大大下降,是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尽管国有企业科研项目中含有会计电算化部门,但是其财务管理工作开展相对滞后,缺乏足够的信息化管理人才,无法对科研经费开展高效、快速的管理。此外,国有企业科研项目与财务管理部门未同时设定在同一网络环境中,二者缺乏衔接性,产生部门与工作上的脱节现象,是当前面临现的重要问题。同时,国有企业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经费认知上缺失,独自管理项目经费,科研经费处理不透明,导致国有企业经费管理质量下降。
3.结题后资产未及时进行清理
在国有企业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经常会发生国有企业和高校或者其他企业开展的项目课题结束后,将工作重心放在项目工程方面,却没有给予相应的资产清理,使得剩余的科研经费被滞留在相关人员的手中,未做到经费的及时上交或处理,导致科研经费流失现象非常严重。此外,国有企业一些工作人员私自将科研经费运用到其他科研建设方面,使得项目无法监督与管理,导致科研项目经费大大降低,国有企业的资金被占用,是当前国有企业科研经费管理中所存在的突出性问题。
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问题的控制策略
1.建立完善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新时期,为了增强国有企业科研经费的高效管理,应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着手,增强经费管理制度的约束性与规范性,针对以往国有企业经费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来设定相应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保证经费管理工作可以有章可循,增强经费管理的制度性。在管理制度中,其一,应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内容、工作流程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其二,应制定严格的经费开支范围,对科研项目所要花费的金额予以评估,设定足够的经费审批权限,建立更为严格的审批制度与管理机制,禁止出现科研经费处理的盲目性与随意性;其三,应严格规范经费的去向,对项目经费的分配情况、结题时间以及经费开支情况予以确认,设定严格的审批权限,禁止出现长期挂账的现象,一旦发现对项目经费有违规、违法操作的行为,应予以严格的监管与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予以惩处,增强制度的威严性。
2.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科研经费的管理质量,应注重经费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实现会计核算的电算化,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到会计核算工作中,制定切实有效的会计核算方案,建立更为稳定、安全、严谨的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系统。在会计信息化系统中,应对科研项目进行的流程予以记录,并针对其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跟踪式调查,将各项经费支出罗列到财务信息化平台中,制定完善、全面的经费统计表,可为后续的检查与核对工作带来辅助。国有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应严格遵循会计所提出的相关政策与制度,做好财务方面的明细账划分,提升账目制作的规范性。此外,经费信息化管理平台应与科研项目相关的各个部分建立联系,信息化系统与科技、财务、课题、资产管理以及审计部门等都存在着联系,可通过部门的监督来提升经费的管理水平,以避免发生经费落入私人手中的情况。
3.结题完成后开展资金清理工作
为了保证科研资金的完整性,提高其管理水平,应加强对结题工作的认识,待到结题完成后应及时开展资金清理工作,增强结题的正式性,将相关的资金、费用一同处理,以避免资金残留在私人手中,发生资金流失的情况。科研项目一旦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开展结题处理,必须要办理相应的结题手续,办理时必须要出示科研项目各项支出预览表,将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支出都要予以记录,然后计算出剩余的经费,以做好最终的资金清理工作,提高经费管理水平。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适当授权;重点环节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往往涉及金额较大、或是解决企业当前运行瓶颈问题、或是为了技术创新、企业未来发展所需,所以既关乎企业的当前利益,又决定了企业的长远战略发展,是企业非常重要的投资行为。公司是新成立的公司,正是奠定产能基础、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阶段,非常重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最近几年的投资项目非常多。现结合在项目的专业管理与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形成一些总结及想法,浅谈如下。
1目前管理模式
航天系统一直以来由于承担着国防安全重任,各项军品型号任务采用了项目管理方式,经费由上级单位按照承担的型号任务按进度拨付,项目立项后,国家另行组织各型号项目的保障条件建设,各单位按批复实施型号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并按进度要求获得技改经费,严格来说,这基本是一种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受军品管理基础的影响,公司虽是民品单位,但现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参照了这样的管理模式,实施项目需经过一整套复杂的管理程序,在决策及实施效率、效益等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近些年来,随着航天民品技术应用产业的不断发展,与市场的充分对接,航天内部也在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办法,逐步摸索适合发展航天民用产业投资的管理方式。
2实际实施当中的问题
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工作当中,存在以下问题:①因企业多数为化工装置的原因,公司进行的技改项目较多且杂、投资金额不等,不像机械加工企业或者产品生产线,如果要购置设备、进行技改往往是较大投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按照投资项目实施,每个项目都执行报批程序不现实;如果都费用化了,从性质上及增加企业当期费用角度考虑也不现实。②公司所属新能源光伏产业是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技术更新换代较快,先进的技改项目能够尽快实施、投用、带来效益尤为重要,目前阶段,企业的竞争集中在技术与成本方面。2007年,公司在启动首期产能项目建设的时候,国外的先进技术还在向国内封锁,而七年后的今天,无论是生产工艺还是生产装备方面都发生了质的飞跃。抢占国际能源发展的话语权、加快推动光伏产业发展不仅是国家战略层面的考虑,也是每个光伏企业发展的目标,国有企业在这个行业中更是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按照目前投资项目管理要求,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到初步设计,从各级逐项程序办理下来,至少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同时,还要办理地方各项报批报建手续,能评、环评、安评、职业健康、质监备案、消防等各项手续办理完成,又需几个月时间。内蒙的气候影响,也无法全年有效施工。整个项目建设是一项耗时、繁杂的管理程序。③行政式的审批管理,往往忽视了投资的主体责任及项目的经济效益,对投资失败的责任追究也流于形式。面对行业这样的大环境,公司深刻感受到了市场经济下的竞争之激烈,感受到时不我待,时间、效率、效益的重要性,感受到这样的市场要求对我们系统内目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部就班、层层管理要求的隐隐冲击。
3项目管理制度改进建议
2004年,国务院做出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建立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改为区分不同项目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对于航天系统来说,民品投资项目更多的是以市场为导向,不同于军品项目更多倾向于计划管理思路,因此建议各级系统内各级管理单位参照国家的做法,抓大放小、适当的授予企业一定额度的自主投资决策权利,强化“谁投资、谁负责”的意识,使企业能够更快的启动项目、尽快见效;同时为了强化投资行为的有效性、成功性,上级单位可以加大过程监管及项目建成后的效益评价、后评价方面管理力度。这样,从总体上控制企业的投资额度、从效益上控制企业的投资有效性,再借助考核手段,实现宏观管控企业投资行为。
4企业在项目实施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是一项需要从上到下共同努力的工作,不仅需要外部提供相对宽松的投资环境,企业内部更要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投资行为的有效性、严肃性。在近几年的项目建设实践中,我们也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一个有效的投资项目内部需要在几个环节重点关注、管控,具体如下。
4.1高度关注投资决策环节
项目调研、论证、可行性分析,这是决定项目方向的关键、决定项目成败的基础,特别是在当前所处的情况下,资金有限、时间紧迫,业内技术更新快,更需要慎重决策。目前,公司对投资项目采用集体决策形式,涉及生产、技术、安环、财务、土建、采购、审监、法务等各条线均要参与决策;对项目的必要性论证时,公司不仅关注技术角度,更强调经济必要性,注重投入与产出的比较,不断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公司整体投资决策能力。
4.2高度关注项目组织实施环节
每个项目从立项阶段开始,就要设立明晰的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组内成员及各自职责、权利、分工,并要确保组内成员的稳定性。公司目前的投资项目均是执行的项目组负责制,从论证、设计、采购、施工到试车全程管理,并制定了专门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定期召开项目组例会,使项目组充分发挥管理作用、团队作用,确保了项目顺利地、有效地推进工作。
4.3重点关注计划跟进及考核环节
计划是牵引项目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项目的实施路径。在大计划中还会划分小计划,比如设计、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每一个都自成体系,要设置明确的节点,并安排好时间,做到各项工作的紧密衔接,保证整体计划的有效性、合理性、连贯性。在计划当中要设立一些重要的时间节点,这样一来,就可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利用这些重要的时间点来对项目的进程进行检查和控制。同时,对这个计划要实时跟踪、监督,并要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纠偏及科学的调整。最后,要配合专门的考核办法进行监督实施。4.4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总包还是分包实施方式如果是企业自行比较熟悉的项目、且具有这方面的专业人员,一般选用分包实施,这样可以提高项目控制力、更好的控制质量、进度、经费;如果是缺少这方面经验的项目,一般选用总包实施,借用他人经验,但过程当中要加强控制及监督。公司成立初期阶段,没有项目实施经验、也缺少各方面人员,所以多数总包实施项目;随着企业的逐步发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到位、公司管理职能逐步确立、各项制度不断健全,较多采用分包实施项目。
4.5加强招标管理和合同管理
做好招标与合同管理,不仅是合法合规的要求,充分利用招标与合同管理,还是企业降低投资费用、控制项目质量、进度的有效手段。在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或者设备加工企业资质,选择相对实力较强的单位,可对项目未来质量、进度形成保障。当然,资质好的单位价格往往较高;一味追求低价,又可能对工程质量造成隐患。所以,在招标过程中,要运用科学的评标方案,对价格标、商务标、技术标设定合理的比重,来确保招到满意的合作单位。合同是明确双方工作的法律依据,好的招标仅仅是为签订合同奠定了基础,因此,合同谈判仍然不可大意,特别是其中结算条款、质量条款、进度条款、违约条款,直接关乎企业利益,要明确详实、且有可行的制约手段,并经过法务人员把关确认。
4.6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把工程质量关
充分认识到细节决定成败的含义,各方质量管理人员要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工作,真正贯彻到整个过程中。在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全面跟进,实时监督项目设计、设备到货、安装质量及土建施工质量,并且在即将进入调试阶段时,需抽调专业人员进入现场,跟踪整个调试工程。即便是对交钥匙项目,业主方也一定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更要深入现场,不能只依赖监理单位。
4.7重视安全管理
项目管理中除要做好进度、成本、质量管理工作以外,还要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考虑,要牢牢确立工程施工安全是根本、进度控制为主线、成本是目标、质量是中心的观念,推动工程现场施工的各项管理工作稳步向前。公司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并制定了多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对作业人员的上岗、培训要求,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各项作业票,确保了施工过程安全、项目投用安全。
4.8做好项目内部总结、考核及后评价
项目竣工后,除了航天系统、国家要求的各项验收外,公司内部先要做一次完整的专业验收、总结。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外部验收的成功率;另一方面也可以起一个内部监督的效果;还可以促进公司项目管理的不断改进,为以后实施其他的项目提供经验与借鉴。同时,要建立相应的项目考核机制,利用计划考核仅仅是对进度的保障,为了全面考核项目实施的效果,公司设定了一套项目考核办法,包括项目自评与年度综合对比考评,根据评定结果奖优罚劣。后评价也是对项目的考核,是对项目投用一段时间后效果的考核,同样不容忽视。
5结束语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范文5
第一,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中专门从事制定规章、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等法律事务具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不仅需要掌握法律知识、熟悉司法流程,而且还需要为企业的合法经营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保障,这使得企业法律顾问还需要具有经济学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甚至是企业相关的生产技术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为企业领导层的决策提出综合性的审查意见。因此,企业的法律顾问必须是知识全面的综合型法律人才。
第二,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强烈的专一性。他们作为企业的职工,其工作内容都是围绕本企业内部以及和本企业有关的法律事务,而不能独立处理其他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三,企业法律顾问会直接参与到企业运行活动的绝大部分环节中,是企业的内部法律服务专门人员。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1.为企业建立规章和领导层的决策进行参谋
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是企业领导层的智囊团成员之一,在企业发展经营过程中在法律方面甚至其他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其工作任务首先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公司法律顾问一般参与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审核、贯彻执行和宣传教育工作,并指导监督部门的工作,以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以帮助企业领导者通过制度管理企业各层面的工作人员。其次是为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法律“把关”,为决策层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以保障企业依法经营。
2.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最主要的工作。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绩效考核机制,而企业的业务人员往往十分看重经营业绩,甚至一味地盲目追求经营业绩,导致忽视了经营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而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企业法律顾问的监督审核,既能够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最小化,又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法律顾问应该遵循事前积极防范、事中强化监督控制、事后努力补救的原则,为企业正常运行服务,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一旦发生纠纷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律顾问需立即处理本公司与他人的经济纠纷和权利争议,力求使经济损失最小化。
3.全面处理企业法律纠纷事务
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除了上述内容以外,还有与法律有关的工作,每天都会发生。有时合同纠纷、劳动用工争议、知识产权维护、产权纠纷处理等诸多问题均可以以法律事务的形式反映出来。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涵盖所有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当然也包括企业纠纷处理。另外,法律顾问需要作为人参与企业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合同管
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需要增强与外部的联系,就必然需要扩大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前期管理工作的自。如果合同处理得很好会给企业带来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如果处理不好或者监管不力就会导致不必要的经济纠纷。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订立之初就做好各方面的前期审查工作,重点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信用情况严格审查,对其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合理判断,将合同可能对公司造成的风险减小到最低程度,这是预防性法务的关键。除了预防性法务工作,企业法律顾问还必须针对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而这一管理过程的每个环节上都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因此,作为法律顾问,为企业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依此执行是十分必要的。
1.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确定由企业法律顾问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签订和履行等工作。
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此做出了相关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并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该方面大部分企业已经做到,设立了相应的企业法律顾问岗位。
2.由法律顾问制定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尤其是某些国有企业,在市场上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导致企业的管理人员并没有树立正确的合同风险意识,签订合同时不注意,签订合同后也没有进行妥善的保管,使得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增加了企业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顾问的工作难度。因此,把合同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确保企业合同管理落实到实处,才可以做好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3.企业法律顾问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任何企业签订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的获得更需要合同及时、有效地履行。这就要求法律顾问对企业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以及反馈。企业法律顾问人员通过监督可以了解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各合同履行部门反馈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问题、弥补错误,促使合同高效履行,并能够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
4.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违约纠纷发生之后要做好补救措施。
不论是企业方违约还是合同相对方违约,企业的法律顾问都要积极采取措施,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名誉及经济利益。
四、结语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办法范文6
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日益复杂化,计划经济的内在弊端逐步暴露出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基本建设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建筑业改革很多次,但从多次改革来看,对建筑市场的灵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都涉及不深,还缺乏从根本上来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问题。
一、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1、工程造价未完全遵循市场价格
建筑业的招投标制虽然在建立市场价格机制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在计划价格的基础上实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施工单位的自主报价,所以目前的市场价格机制不能算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价格机制。
由于政府尚未能彻底转变职能,存在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另外,由于招标信息不充分等原因,造成建筑市场透明度差、缺乏公平竞争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造价形成过程的合理性。
2、工程价格机制不完善
我国建筑市场供给能力总量多年来一直大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对建设的需求,指导价格水平理应呈下调趋势,但由于建筑产品的价格历史欠账过多,人工费、机械费等远低于消耗,所以形成价格经常上调的局面。这种上调的结果,实际上使价格信号失真,导致刺激建筑业供给能力总量进一步膨胀。
我国目前的工程价格机制是通过定额配价(及价格信息、指数调整等),价格长期固化在定额之中。这种“量价合一”形式的定额概预算制度,是对工程实施“半管制”。这种工程价格管理机制不可能达到价值规律自发调节建设市场供求关系的目标。另外,定额水平相对较高(符合一般国有企业的水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但由于工程价格存在较大的获利空间,从而使新的供给不断扩大,再加上配套措施不健全,这种办法实际上鼓励投资企业优先选择低价的乡镇企业,加剧了建筑市场的膨胀和无序竞争。
3、工程造价信息不充分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能否及时、准确地捕捉到市场价格信息是业主和承包商占有竞争优势和取得盈利的关键。在国外,政府定期工程造价信息,以供各类估算师对政府工程的估算作参考。同时,社会咨询公司也价格指数、成本指数等造价信息来指导工程项目的估价。
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
为了改变上述的不利局面,更好地对工程造价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须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以切实有效地改善和提高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
(一)建立一套健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1、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强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健全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加快法规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理顺各种工程造价管理主管部门的关系,建立各部门定期的协调联系制度,使工程造价管理的标准和指标能够更好地衔接、配套。从政府组织管理逐渐过渡到行业协会管理,鼓励设立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国家部门对政府和非政府投资分开管理,放开建材和人工的价格,由直接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工作重点放到制定有关法规、政策,搞好协调,理顺关系,提供信息服务上。
(二)改革传统的工程计价方式,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由业主和招标单位根据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企业水平填报综合单价,它体现了企业的整体实力,满足了平等竞争的需要,有利于获得最合理的工程造价,有利于控制投资。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共同的竞争性投标的基础(也是评标的基础),同时也是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另外,当发生工程变更时,工程量清单计价也是合同价格调整或索赔的重要参考标准。
在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本身的认识。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定额计价法相并列的一种计价模式,其核心是为了配合工程价格的管理制度改革。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需要新的观念和新的造价管理模式,适应这项改革工作。
2、加强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实施关键在于企业的自主报价。这就要求大多数施工企业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在制定综合单价时,不再沿用了定额计价模式去处理,而是应该建立企业定额体系。
3、建立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配套有详细明确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应该就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中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