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理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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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理念

合同管理理念范文1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是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备受托管理资格的公司,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受托管理业务;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账户的管理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受益人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编号为_________号的《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 受托管理:指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支配的财产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年金基金财产的行为。

1.3 企业年金基金:指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初始受托财产:签订本受托合同时双方约定的信托财产金额。

1.5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或受托财产:指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财产和本受托管理期限内获得收益的总和。

1.6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和支付企业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

1.7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证券组合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专门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清算的托管专用账户。

1.8 受托当事人:指根据本受托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 受托的名称

本受托的名称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

第三章 受托的设立

3.1 受托当事人

3.1.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3.1.2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3.1.3 受益人:由甲方提供的《受益人名册》确定(详见附件1)

3.2 受托声明与承诺

甲方自愿按照本合同将其合法拥有的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给乙方,甲方对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本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财产的受托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乙方承诺:管理本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3 受托目的

依靠乙方的专业管理能力、优质服务以及透明化、规范化的操作,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行效率,降低综合管理成本,为受益人提供补充养老保障,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3.4 受托财产

3.4.1 初始受托资金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在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3.4.2 甲方在合同期内将按月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增加的受托财产金额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准,减少的财产以甲方确认的企业年金待遇支付金额为准。增加的财产与初始受托财产及其投资运营收益一并归属于受托财产。

3.4.3 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

3.4.4 乙方因受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属于受托财产。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

4.1.1 有权向乙方了解受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1.2 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受托财产有关的受托账目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其他文件。

4.1.3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受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项规定的申请权,自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4.1.4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甲方有权解任乙方。

4.1.5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 甲方的义务

4.2.1 甲方有义务承诺甲方建立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4.2.2 甲方有义务承诺交付的全部受托财产的来源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受托资金及合同期限内追加资金的义务。并承担由于未按时缴纳资金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2.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职工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单、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等相关资料及证明。甲方有义务确认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准确无误;并保证无故意隐瞒。

4.2.4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4.2.5 甲方有义务向受益人披露企业年金基金定期报告。

4.2.6 甲方有义务承担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流程填制表格、确认数据、加盖公章的职责。

4.2.7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人员变动信息,遇重大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4.2.8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2条的规定从受托财产中支付费用。

4.2.9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4.2.10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受托财产中收取受托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从受托财产中列支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约定通知甲方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5.1.2 依据本合同的约定通知甲方将企业年金月缴费划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5.1.3 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5.1.4 当甲方的指令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1.5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乙方的义务

5.2.1 乙方从事受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各方应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和调整。

5.2.2 乙方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乙方管理、处分不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2.3 应当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本着忠实于受益人最大利益的原则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2.4 不得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乙方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受托财产的原状;造成受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2.5 除经甲方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之外,乙方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受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受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5.2.6 为受托财产提供专门的财务管理,与乙方固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受托财产分别记账,在托管银行开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及时与托管人核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余额、企业的缴费到账情况和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信息。

5.2.7 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5.2.8 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基金待遇时,通知托管人将资金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专门用于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的法人存款账户中。

5.2.9 保存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完整记录,保存期限自本受托生效之日起至本受托终止后的15年。

5.2.10 本受托合同终止时,如甲方选任了新受托人,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本合同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

5.2.11 当出现甲方选任新受托人的情况时,乙方有义务妥善进行交接工作。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事项。

5.2.12 如果出现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的情况,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清算程序,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清算。

5.2.13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受益人的权利

6.1.1 受益人有权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查询,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6.1.2 如受益人死亡,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获取相应的受托利益。

6.2 受益人的义务

6.2.1 受益人不得转让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不得将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或设定担保。

6.2.2 受益人有义务提供本受托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6.2.3 对甲方、乙方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受托财产的管理

7.1 企业年金计划

7.1.1 《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是甲方制定的关于其企业年金具体操作的指导性内部文件。本合同中第7.2、7.3条中的有关规定,将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7.1.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尽快将经甲方盖章确认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交给乙方。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部分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发生变更,则甲方需要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连同书面通知送达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后,下一个月按新计划实施。

7.1.3 甲方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如涉及乙方受托管理内容,应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

7.2 受托管理职责

7.2.1 乙方应将受托财产与乙方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与其管理的其他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7.2.2 乙方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

7.2.3 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理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7.2.4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流程,负责定期核查受托财产的投资运营情况,并将运营结果及时通过账户管理反映。

7.2.5 在受益人达到支付条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则和流程,负责办理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事项。

7.2.6 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报告,接受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的查询。

7.2.7 根据本合同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办理企业年金缴费。

7.3 受托管理的方式

7.3.1 乙方在保证受托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等事务并予监督。

7.3.2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行使对其他机构的选择权。如甲方干预,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7.4 账户管理

乙方应委托专业账户管理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事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7.4.1 企业年金账户的建立

乙方需要委托账户管理人为甲方的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包括企业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记录企业和职工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分配、支付、未归属权益和余额等信息。

7.4.2 记录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内资产变化状况。

7.4.2.1 委托账户管理人记录每个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部分余额和个人缴费部分余额。

7.4.2.2 委托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应享有的企业年金受托利益,并记入其账户。

7.4.3 根据甲方提交或确认的相关文件,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的企业年金应支付的数额。

7.4.4 对甲方和受益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7.4.5 委托账户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账户信息的变化,提供阶段性报告;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账户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7.5 托管

乙方委托商业银行等托管机构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5.1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等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

7.5.2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为乙方管理的受托财产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并为受托财产的委托投资开立专门的银行账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7.5.3 乙方委托托管人对受托财产每日或每周进行估值,并及时接收托管人上传的交易数据、账务数据和估值数据。

7.5.4 托管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7.6 投资管理乙方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6.1 乙方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以控制投资风险为首要投资原则,制定相应的投资政策及战略资产配置;

7.6.2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

7.6.3 乙方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安排投资管理事项。

7.6.4 投资管理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

第八章 受托的财务管理

8.1 处理原则

8.1.1 乙方办理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应建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

8.1.2 乙方对不同的企业年金计划,应建立单独的会计账套分别核算,应在托管人开设单独的银行结算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开设与管理由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预留印鉴由托管人保管。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应与其他受托财产、乙方固有财产、托管人的其他资产分别管理、分别编制报表。

8.1.3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缴费、与托管账户相互划拨资金和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托管人每日根据乙方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拨和核算。每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资金相互独立,各结算账户资金不得相互占用。在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前,乙方应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在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时,乙方及时通知托管人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划入由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8.1.4 乙方负责审核并确认企业年金缴费、投资运用、收益分配、支付等环节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定期对账户管理信息进行账务核对,保证受益人权益记录正确;对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的记录进行核对,使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8.2 受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8.2.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报酬

8.2.1.1 受托费,收取金额按本合同第十二章有关约定。

8.2.1.2 托管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有关约定。

8.2.1.3 投资管理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有关约定。

8.2.2 处理受托管理业务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可在受托财产成本中列支:

8.2.2.1 可能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如审计费等。

8.2.2.2 受托终止时的受托财产清算费用。

8.2.2.3 受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佣金等。

8.3 账户管理费

账户管理费按季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给账户管理人,不在受托财产中列支,具体收取方法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的规定确定。

第九章 受托的监管

9.1 甲方可根据监督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账户查询、账务查询、投资管理情况查询。

9.2 甲方在对投资情况等有疑问时,可以要求进行外部专项审计,外部专项审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章 风险承担

10.1 风险承担

10.1.1 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乙方作为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最终负责人,承担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中所产生的违约风险。

10.1.2 乙方应通过风险声明书揭示风险,风险声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0.1.2.1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受托财产仍有可能受到损失。

10.1.2.2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受益人承担。

10.2 乙方的赔偿责任

10.2.1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0.2.2 乙方采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方式运用本受托项下的受托财产,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受托财产所有;由此给受托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10.2.3 由于其他当事人未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由乙方代为追索,同时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11.1 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间

11.1.1 定期报告: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并应在每年度结束后45日内向甲方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其中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1.2 临时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严重影响受托的执行,应在知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1.2 信息披露的方式

11.2.1 乙方依本合同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受托管理报告,受益人可向甲方查询。

11.2.2 乙方向甲方和受益人提供互联网等信息查询手段。

第十二章 受托人报酬

12.1 依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年率_________%从受托财产中提取受托费。

乙方应收取的受托费,由乙方指令托管人逐日计提,按季支付。托管人应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受托费清单报送乙方,并根据乙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12.2 日受托费按前一日该受托财产净值和本合同约定的受托财产年受托费率计提。其中:受托财产净值等于委托投资资产市值(银行间市场债券按市价)加上未委托投资财产净值,日受托费计算方法如下:

t=e×r×1/当年天数。

其中:t为每日应计提的受托费;

e为前一日受托财产净值;

r为本合同约定的年受托费率。

12.3 受托费应分别对委托投资资产和未委托投资财产进行计提和支取。

12.4 甲乙双方对受托费的计算与支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受托费率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将调整后的年受托费率通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第十三章 受托的生效、变更、终止和清算

13.1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 受托期限

13.2.1 本合同受托期限为:自初始受托资金汇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之日起________年。

13.2.2 受托期限到期日为________,若遇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3.2.3 在受托期限届满前壹个月,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是否续签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变更

13.3.1 当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受托期限、受托核算等条款发生变化时,视为受托变更。

13.3.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的终止

13.3.1 本受托因下列原因终止:

13.3.1.1 本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13.3.1.2 受托期限届满;

13.3.1.3 本合同的受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13.3.1.4 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终止;

13.3.1.5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依法被撤销;

13.3.1.6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被解除。

当发生以上任何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设定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即告终止。提前终止受托应以书面协议或书面文件为准。

13.3.2 本受托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乙方的报酬。

13.3.3 本受托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3.4 受托的清算

13.4.1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不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若甲方或乙方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受托财产不属于任何一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13.4.2 受托终止,乙方应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清理和确认账户余额等。

13.4.3 乙方应在受托终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受托财产清算报告,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3.4.4 甲方和受益人如对清算报告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核要求。当无法取得协商一致时,可以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审计,有关费用由受托财产承担。

13.4.5 甲方和受益人在收到受托清算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13.5 受托终止后受托财产的归属

13.5.1 受托终止时,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名册》中的全体受益人,每名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资格和比例根据甲方提供的受托终止前执行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确定。

13.5.2 本合同期满受托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履行其职责。

13.5.3 通常情况下,本受托财产不因甲方破产而终止。但因甲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其职责。

13.5.4 因乙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则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十四章 保密条款

14.1 保密义务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于本受托设立和管理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自己使用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但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当事人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或公众。

14.2 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第13.1条的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章 文件档案的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全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各项合同及重要协议。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若甲方或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声明、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约。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2 如因为乙方的过错,违背管理职责、管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或造成实际年收益率下降,乙方应给予赔偿。

16.3 如甲方违约(包括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等),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处理违约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16.4 如甲方的受托资金来源不合法致使本合同约定的受托关系无效,以及由此发生损失和费用或引起债务,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章 免责条款

17.1 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义务所产生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2 甲方和受益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乙方处理受托管理业务带来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对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7.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7.5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受托财产及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7.6 “不可抗力”为甲乙双方不可预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类似事件: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战争、自然灾害等。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18.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18.2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设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章 通知和送达

19.1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注册地址为受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乙方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或传真等有效方式,就处理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19.2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9.2.1 专人送达:被通知方签收单中所显示的日期;

19.2.2 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7日;

19.2.3 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19.3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受托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生变化,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9.4 如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章 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兼并或被收购,其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由兼并方或收购方承担。

20.3 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本合同条款将做相应调整。

20.5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而导致本合同需要审查或相关部门批准由乙方负责办理。如果乙方因此而丧失受托管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向新受托人交接。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合同管理理念范文2

阿森纳七年无冠是个谜――因为他们多个赛季起步神采飞扬却以悲剧方式收场,因为他们为打法华丽付出了巨大努力却得不偿失。踢得好看却屡屡受挫,被人追捧却不受幸运女神的眷顾,阿森纳自2005年后与大小锦标无缘,不可谓不悲壮。

只传不射风格偏执

每个赛季开始,阿森纳总是带着美好的憧憬,因为人们总以为温格手里的一群小孩在经过一个赛季的锤炼之后能够成熟起来。然而,现实总是那么残忍,在英超、欧冠、足总杯、联赛杯等各项锦标的争夺中,他们无一例外地先扬后抑,要么负于多年羞辱的对手,要么和劲敌相持不到最后。阿森纳半推半就接受了媒体奉上的“华丽”高帽,同时也留下了“气质柔弱”的标签。温格不止一次抱怨对手“以粗野方式希望将我们踢下场去”,但在和热刺、曼联、利物浦关乎生死的对抗中,阿森纳并不是被“踢下去”的,他们更多是输给了自己的偏执。

这几年的技术统计就可以反映出阿森纳打法的致命缺陷,他们的射门在联赛前四强里面是最少的,甚至比一些八强球队还要少。射门过少在前沿体现得尤其明显,阿森纳在这个区域一遇到射门还是传球的选择,十有八九采取后者。射门如此犹豫且拘泥于短传,曼妙的配合不能以进球或射门划上句号,那么为何需要传这么多。

最近几年,媒体非常欣赏阿森纳悦目的短传渗透,赞美他们复古了上世纪70年代的阿贾克斯。赞扬声中,阿森纳的场面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过分讲究进球过程的巧思和精致,忽视了现代足球得分至上的特点。虽然现在的巴塞罗那可以做到“把足球传进对手球门”,但很明显,阿森纳还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在和巴萨的直接对话中,兵工厂输得心服口服。

除了对阵巴萨等少数球队外,阿森纳控球总是优于对手,但打得太细,不仅受伤风险极高,体能消耗也更多。再精英的队伍也经不起群狼战术的折磨,当今足坛,只要有点家底的大户球会都斥资组建30多人的一线队,就是为了应付接踵而来的各项赛事。阿森纳本就阵容单薄,加上拉姆塞、罗西基等人经常因伤缺阵,赛程对他们体能的要求就更高,况且今年是非洲杯年,阿森纳在上个月还有三名球队被抽调。

表面的华丽掩盖了该队打法其实颇为单调的实质,场面悦目不仅来自精巧的短传配合和渗透,气势磅礴的长传高吊也是组成部分。中路人缝中的直塞固然绝妙,但高空作业也是另一种审美情趣。但阿森纳无需舍弃既成的风格,那不是他们折戟的原因,恰恰相反,他们需要丰富原有打法,让风格更具立体感,更具速度。足球在今天已不再是纯粹的竞技和娱乐,职业足球更需要成绩维持。因为成绩而舍弃愉悦,是本末倒置的功利行为,穆里尼奥在切尔西拿了两个联赛和三个杯赛冠军还是下课,温格在同期奉献了无数场精彩好球却没得到应有的回报,说明成绩和场面无法也不应相对独立。丰富打法,确保胜利,需要有不同类型的球员来协作完成。阿森纳阵容上缺乏真正的边锋,打法上忽视力量,都是他们未来需要改进的地方。

改变风格固不可取,但适当的变化则能让自己得益,阿森纳却不愿这么做,这份固执让人难以理解。毫无疑问,只有温格才能指挥球队如何进攻。

没钱不是借口 钱没花不在刀刃上

一直以来外界都认为阿森纳最近几年来的失败在于没钱买人,但事实真是如此吗?就以上个赛季为例,阿森纳出售法布雷加斯和纳斯里回收6000万英磅,但一转手买进了阿尔特塔、默特萨克、张伯伦等6名球员,花掉了将近6000万英磅,考虑到法布雷加斯实际上是分期付款,阿森纳2011年夏天在转会市场实际上投入超过2000万英磅,而球队实力却出现了下滑。对比其他豪门,曼联和米兰也是在卖掉C罗和卡卡之后进行了类似的重建,他们取得的成功有目共睹。

也许有人要说,如果再给温格2000万英磅,买一个顶级中卫呢,结果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阿森纳有钱,但温格不花。阿森纳是全欧洲主场门票价格最高的俱乐部,也是盈利能力最强的俱乐部之一,而温格在阿森纳的地位其实远比一般主教练要高,只要他想要,阿森纳的银行里随时都能腾出足够的现金供他使用。问题是温格不愿意花,因为他相信自己现有的球队能够夺得冠军。

阿森纳的防守臭名昭著已不是一天两天,但如此明显的问题这么多年过去了仍没有得到改善,这不得不怪罪于温格。温格刚入主时,阿森纳是英超防守最好的球队,但现在,阿森纳恐怕是英超防守最烂的球队之一。就拿最典型的定位球防守来说,任何英超球队在面对阿森纳时都会利用定位球大做文章,而且往往都会收到神效,这已经不是纯粹的高度和硬度问题。《太阳报》爆料称,连阿森纳球员自己都非常不满现在的防守体系,因为在训练中,主教练从来都没有给他们安排防守训练。这多少有点耸人听闻,但以小见到,从定位球上我们可以看出阿森纳在训练中的问题。

温格对于后防线问题的忽视,还体现在他的转会操作上。教授可以花1200万英镑签下18岁飞翼张伯伦,却不愿意为心仪的卡希尔报价1000万英磅,结果卡希尔800万英磅去了切尔西。2010年,阿森纳正值遭遇门将危机,富勒姆的施瓦泽有心来投,温格也已经心动,但为了200万的差价死活不肯出手。温格崇尚进攻,崇尚全攻全守,但长期忽视防守直接导致了球队在关键比赛当中的被动。

自负温格难辞其咎

一支成型球队如何面对逆境,往往反映主帅的气质和性格,温格要为阿森纳的失利负上主要责任。培养年轻球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就是让他们在成功中获取自信,让他们在逆境中学会生存。曼联在六年前的冠军杯出局后,处于前所未有的低潮,阵中许多年轻球员都出现自信不足的迹象,联赛杯是唯一能让年轻的曼联重拾信心的机会,弗格森在确保冠军杯席位的前提下,集中人力拿下了这个通常被他忽略的锦标。为何突然重视联赛杯?爵爷回答:我执教曼联时曾允诺,每年给球会一个锦标。没人会幼稚到相信弗格森会满足于国内二流杯赛,但在穷途末路时知道什么是自己的救命稻草,是他的最大生存秘笈。

穆里尼奥也是如此,不管什么锦标,只要能到手就来者不拒。贝尼特斯在执教利物浦的首赛季夺得冠军杯,并不是他蓄谋已久的结果,而是在联赛杯、足总杯先后失守,联赛又没有出路的前提下,非常幸运的收获。这3位主教练的风格华丽与否见仁见智,但他们明白,只有赢了才可能继续玩下去,否则只能卷铺盖走人。

温格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清高自负,才落得7年来一无所获。多亏一上任就夺得双料冠军,他才能继续自己在酋长球场开始的革命,没有锦标,温格不可能有现在名利双收的地位。威尔谢尔、拉姆塞等人的崛起,是温格第三次建设球队的标志,但这批天赋极高的孩子并无多少值得炫耀的成就。没有成就,在更高水平上成功所需的信心和经验也就无从谈起。

阿森纳过去几个赛季都有夺取联赛杯的机会,但温格拒绝让老队员带领新人问鼎金杯,坚持全上年轻队员的结果就是在决赛上功亏一篑,这对小球员的心理承受能力是个考验。前几年阿森纳在收官阶段的后劲不足,也和年轻球员渡过困境的能力不足有关。失败,会在一个人的成长中留下很深的创伤,屡战屡败,更可能让一个人天赋就此埋没。

合同管理理念范文3

【摘要】

目的 探讨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皮肤念珠菌感染患儿的治疗效果。方法 对49例临床确诊为皮肤念珠菌感染患儿用水杨酸软膏及甲紫溶液涂搽,同时配合口服中药汤剂。结果 痊愈31例,显效12例,好转5例,没有出现并发症和不适。结论 用水杨酸软膏及甲紫溶液配合中药治疗安全可靠,费用低,疗效显著。

【关键词】 儿童念珠菌感染 中西医结合 皮肤病

近年来,由于广谱抗生素及皮质类固醇激素的广泛使用,儿童皮肤念珠菌感染已成为儿童常见的浅表皮肤黏膜真菌病,其发病年龄以婴幼儿为主。现将本科从2007 年10 月~2008 年9月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49例临床确诊为皮肤念珠菌感染患儿的临床资料进行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49例,男性28例,女性21例,1~5岁32例, 6~10岁17例;平均4.3岁。均具有典型临床症状及体征, 真菌直接镜检及培养阳性。1 个月内无全身抗真菌药用药史,1 周内无局部用药史。 病程最短3 d, 最长38 d, 平均16 d。其中24例发病前有使用抗生素及激素病史。

1.2 临床表现 皮损初起为丘疹、红斑,上附鳞屑,逐渐形成肉芽增生性斑块或疣状结节,表面覆盖蛎壳状污褐色痂,粘着不易去除,周围有暗红色炎性浸润,掌跖损害呈弥漫性角质增厚。患儿颊黏膜、上腭、咽、齿龈、舌等黏膜部位出现凝乳状白色斑片,紧密附着于黏膜表面,不易剥除,用力剥离假膜后露出糜烂性潮红基底[1]。

1.3 治疗方法

1.3.1 西医治疗 用1%或2%的水杨酸软膏涂搽皮肤患处,每日三次。口腔黏膜部位可外用1%甲紫溶液(龙胆紫) 涂搽,每日两次,或用2%冰硼酸液, 症状较重时加服维生素B2和维生素C。

1.3.2 中医治疗

1.3.2.1 心脾积热 证见:口舌满布白屑,面赤唇红,烦躁不宁,叫扰啼哭,口干或渴,大便干结,小便短黄,舌质红,脉滑。治法:清泄心脾积热。(1)主方 清热泻脾散(吴谦《医宗金鉴》)加减:栀子8g,生石膏15g,黄连3g,黄芩6g,生地黄10g,赤茯苓10g,淡竹叶6g,灯心草3扎。水煎服,每日1剂。(2)中成药:小儿清热解毒口服液,口服,1~2岁每次4~5ml,3~6岁每次6~8ml,7~10岁每次10ml,每日3次。

1.3.2.2 虚火上浮 证见:口舌白屑稀散,周围红晕不著,面白颧红,精神疲倦,食欲不振,大便溏。舌嫩红,脉细数。治法:滋阴潜阳,引火归元。(1)主方:六味地黄丸(钱乙《小儿药证直诀》)加减。处方:熟地黄15g,山药10g,山茱萸10g,泽泻10g,牡丹皮8g,茯苓10g,肉桂3g(煽),水煎服,每日1剂。(2)中成药六味地黄丸(片),口服,大蜜丸每次1/2丸,每日2次,小蜜丸每次6g,每日2次,片剂口服每次3片,每日3次。

1.4 疗效判定标准 痊愈:皮疹消退, 自觉症状消失, 真菌镜检和培养阴性;显效: 皮疹消退>70%, 自觉症状消失, 真菌镜检和培养阴性;好转: 皮疹消退30%~70%。自觉症状减轻, 真菌镜检和培养阴性或阳性。无效: 皮疹消退

2 结果

治疗结束时痊愈31例( 63.3%), 显效12 例(24.5%), 好转5 例( 10.2%), 无效1 例( 2.0%) 。总有效率87.8%。且复发率低,随访3个月,仅1例复发,采用上述中西医结合治疗1周内获痊愈。

3 讨论

念珠菌是人类最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其中白色念珠菌是主要的致病菌。婴幼儿常因免疫功能缺陷,对念珠菌缺乏抑制因素[2]。大多是在全身或局部抵抗力降低时发病[3]。还有部分家长对婴儿滥用外用抗生素和皮质类固醇激素制剂,致使患儿产生大面积皮肤念珠菌感染。临床发现,泛发性皮肤念珠菌病以出生12个月内的婴儿多见,常发生于营养不良、长期腹泻、护理不当,以及流口涎刺激、卫生条件差、尿布长期封包,都会促使感染播散。另外,夏季出汗打爽身粉、衣裤没曝晒等,也易致病情反复或加重。本病祖国医学认为乃系火熏、蕴热湿毒所致。中医学认为本病的发生,多因肝经湿热,或饮食不节,偏嗜厚腻、辛辣、烟酒,使湿热内生、下注,或因感染邪毒病虫所致。婴儿皮肤娇嫩,治疗宜选用安全有效的药物。过去对成人皮肤念珠菌感染的传统治疗方法为外搽制霉菌素溶液或咪唑类抗真菌药膏,口服伊曲康唑。但制霉菌素混悬剂在室温中不稳定,往往影响其活性。很多患儿用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而老年人及儿童应慎用伊曲康唑。[4]儿童面部皮肤涂搽复方酮康唑软膏或曲安奈德益康唑软膏后,易留下色素沉着,影响日后生活。我们使用水杨酸软膏及甲紫溶液治疗,无一例留下色素沉着。中西药联合,疗效显著,既经济、方便、安全、有效,且无毒副作用,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张学军,何春涤,陆洪光等. 皮肤性病学[M].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87~88.

[2] 杨国亮.皮肤病学[M].第2版.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 1989.176~178.

[3] 赵 辨.临床皮肤病学[M].第4版.苏州:江苏科技出版社, 2006.429~431.

[4] 李学玲,秦红兵,邹浩军等. 常用药物新编[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39.

2 结果

治疗结束时痊愈31例( 63.3%), 显效12 例(24.5%), 好转5 例( 10.2%), 无效1 例( 2.0%) 。总有效率87.8%。且复发率低,随访3个月,仅1例复发,采用上述中西医结合治疗1周内获痊愈。

3 讨论

念珠菌是人类最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其中白色念珠菌是主要的致病菌。婴幼儿常因免疫功能缺陷,对念珠菌缺乏抑制因素[2]。大多是在全身或局部抵抗力降低时发病[3]。还有部分家长对婴儿滥用外用抗生素和皮质类固醇激素制剂,致使患儿产生大面积皮肤念珠菌感染。临床发现,泛发性皮肤念珠菌病以出生12个月内的婴儿多见,常发生于营养不良、长期腹泻、护理不当,以及流口涎刺激、卫生条件差、尿布长期封包,都会促使感染播散。另外,夏季出汗打爽身粉、衣裤没曝晒等,也易致病情反复或加重。本病祖国医学认为乃系火熏、蕴热湿毒所致。中医学认为本病的发生,多因肝经湿热,或饮食不节,偏嗜厚腻、辛辣、烟酒,使湿热内生、下注,或因感染邪毒病虫所致。婴儿皮肤娇嫩,治疗宜选用安全有效的药物。过去对成人皮肤念珠菌感染的传统治疗方法为外搽制霉菌素溶液或咪唑类抗真菌药膏,口服伊曲康唑。但制霉菌素混悬剂在室温中不稳定,往往影响其活性。很多患儿用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而老年人及儿童应慎用伊曲康唑。[4]儿童面部皮肤涂搽复方酮康唑软膏或曲安奈德益康唑软膏后,易留下色素沉着,影响日后生活。我们使用水杨酸软膏及甲紫溶液治疗,无一例留下色素沉着。中西药联合,疗效显著,既经济、方便、安全、有效,且无毒副作用,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张学军,何春涤,陆洪光等. 皮肤性病学[M].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87~88.

[2] 杨国亮.皮肤病学[M].第2版.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 1989.176~178.

合同管理理念范文4

关键词:通心络胶囊;不稳定心绞痛;急症;老年人;常规治疗

Clinical Evaluation on the Effects of Tongxinluo capsule with routine therapy in 72 Cases Aged with UAP

Wang Zhenguo Feng Weijie Pang Jingjing

Abstract:Objective: To observe the effect of Tongxinluo capsule on unstable angina pectoris(UAP)in 72cases aged.Methods: 144cases were randomized into two groups, each one was 72cases.In control group with routine therapy, including treated with medicines ; in treatment group with routine therapy and added Tongxinluo capsule for a course of eight weeks. Results: The effective was obviously superior in treatment group to that in control group for improvement of ECG and decreased attacks of angina pectoris (P

Key words:Tongxinluo capsule UAP; acute disease ; aged;routine therapy

【中图分类号】R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6-0192-02

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近年来发病率、致死率有增高趋势,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疾病,已成为人类三大死亡原因之一。冠心病中60%表现为老年不稳定心绞痛(UAP), 不稳定性心绞痛指介于稳定性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死之间的一组临床心绞痛综合征,是急性冠脉综合征的一种类型,是严重的,具有潜在危险的病症,随时有发展为心肌梗死的可能因此能否得到及时诊断,有效合理治疗是直接影响预后的重要因素。本研究应用随机对照的方法,应用通心络胶囊配合常规疗法治疗老年UAP,观察通心络胶囊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

1.1 病例选择:诊断参照WHO推荐的《缺血性心脏病的命名及诊断标准》以及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2000年颁布的《不稳定型心绞痛诊断和治疗建议》中的诊断标准。纳入标准:用药前平均每周有2次以上心绞痛发作,并符合上述西医诊断.所有病人排除标准: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合并重度心肺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脑血管疾病及肝、肾、造血系统严重原发性疾病患者;存着明显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恶性肿瘤者,正在服用免疫抑制剂者;其他心脏疾病患者及重度神经官能症、更年期症候群、颈椎病及胃、食道、胆囊疾病等所致胸痛者;入院时已在服用通心络胶囊者,禁用通心络者;依从性差,疗程不足,无法判定疗效或资料不全者。

1.2 一般资料:观察病例均为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确诊为UA的老年患者,共144例,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72例,男39例,女33例,平均年龄(67.6±10岁)(61岁-79岁);心绞痛病程0.6年-12年,平均(6.12±1.78)年;合并糖尿病的6例,高血压12例;心绞痛分级:Ⅰ级15例,Ⅱ级39例,Ⅲ级18例。通心络组72例,男41例,女31例,平均年龄(68.6±8)岁(61岁-80岁),心绞痛病程0.5年-15年;心绞痛分级;Ⅰ级17例,Ⅱ级39例,Ⅲ级16例。两组性别、年龄、心绞痛病程无统计学差异(P

2 治疗方法

2.1 对照组:常规治疗使用抗心绞痛药物治疗,包括硝酸酯类、调酯降脂药、β-受体阻滞剂、肠溶阿司匹林、钙通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受体抑制剂。

2. 2 治疗组: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加服通心络胶囊(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4粒/次,3次/日。

两组总观察时间均为8周,住院期间均给予吸氧、卧床休息、低分子肝素钙抗凝等治疗,两组均治疗2周出院,出院后继续口服上药6周,共治疗8周。

3 观察项目与统计学方法

3. 1 观察项目:记录8周内治疗前后心绞痛发作次数、持续时间、缓解程度,心电图改善情况及心血管事件发生情况,血尿常规、血脂、血糖、肝肾功能检查,观察用药期间的不良反应。

3. 2 统计学方法:组间疗效比较采用Ridit分析,计数资料用卡方检验,计数用t检验。

4 疗效判定标准与治疗结果

4. 1 疗效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1] 中有关心绞痛的疗效标准及《最新国内外疾病诊疗标准》[2]拟定。显效:同等劳累程度下引起心绞痛或心绞痛次数及硝酸甘油用量减少80%以上,静息心电图正常。有效:心绞痛发作次数及硝酸甘油用量减少50%-80%,静息心电图ST段回升≥0.5mm。无效:症状基本同治疗前,静息心电图无改善。加重:心绞痛发作次数、程度及持续时间加重,硝酸甘油用量增加。治疗后S-T段降低加重,T波加深或T波由平坦变倒置。 4. 2 两组心绞痛疗效比较:通心络胶囊组显效25例(34.72%),有效36例(54.16%),无效6例(8.33%),加重2例(2.79%),总有效率为88.88%;对照组72例,显效19例(26.38%),有效34例(47.22%),无效15例(20.83%),加重4例(5.57%),总有效率为73.60%,两组总有效率比较,通心络胶囊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0.05)。

4.3 两组治疗前后心电图的变化:治疗组显效21例(29.17%),有效36例(50%),无效15例(20.83%),总有效率为79.17%。对照组显效18例(25%),有效32例 (44.44)%,无效19例(26.38%),加重3例 (4.18%),最有效率为69.44%. 表明通心络胶囊组在改善心电图方面优于对照组(P

4. 4 两组心绞痛发作情况比较:治疗后两组心绞痛发作次数、心绞痛持续时间以及硝酸甘油用量均有改善,与治疗前相比,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

与治疗前相比较,①P

4. 5 不良反应:两组治疗前后血尿常规、血糖、血脂、肝肾功能无明显变化,均无严重不良反应。

5 讨论

不稳定型心绞痛是介于稳定型心绞痛与急性心肌梗死和猝死之间的临床综合征。不稳定性心绞痛(UAP)与有Q波及无Q波心梗合称为急性冠脉综合征,其病理基础为冠状动脉粥样斑块的不稳定与破裂,同时伴有血栓形成,凝血和血管收缩,造成冠状动脉官腔不完全闭塞或瞬间闭塞,导致局部心肌供血减少[3]。其中氧化应激、炎症、免疫反应等可促进这一病理进程的进展。由于其具有独特的病理生理机制及临床预后,如果不能恰当及时的治疗,患者可能发展为急性心肌梗死。

通心络胶囊是根据中医络病理论研制的现代中药,组方中含有人参、全蝎、蜈蚣、赤芍、冰片、土鳖虫、芍药等组成的复方中成药制剂。本品特点是合用重用虫类药,如水蛭、全蝎、蜈蚣等,均有破血逐瘀、熄风止痉功效;如水蛭经现代研究证实有强大抗凝作用,对血小板凝集有明显抑制作用,能降低全血比黏度和血浆比黏度,减少纤维蛋白的含量;而方中人参可大补元气,增加心输出量和冠脉血流量,抗心肌缺氧、缺血,并有抑制血小板凝集、降血脂、抗动脉粥样硬化作用。具有益气活血、通络止痛、保护内皮、调节血脂、抑制血小板、防止血栓形成等多种作用。它的药理作用具有缩小心肌梗死范围,改善急性心肌缺血程度,降低血清胆因醇和低密度脂蛋白含量,增加正常人的冠脉血流量,抑制血小板聚集,降低血液粘度,延长凝血时间等。 临床研究发现,其具有改善患者运动耐量、减少心绞痛发作等作用;能够抗炎、保护血管内皮功能、稳定斑块及抗氧化;可促进内皮损伤后的修复和抑制血管内皮的增生,提高一氧化氮的水平而达到保护内皮的作用;降低部分血细胞黏附分子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的水平[4]。可改善脂代谢紊乱[5],防止内膜增生,解除痉挛,维护血管正常功能。可见通心络胶囊对预防心肌缺血和保护微血管功能是十分有益的, 通心络胶囊具有对血液血管的双重作用,既能抑制血小板聚集,又可改善血管内皮功能,还可使血清中可溶性细胞间黏附分子和血管细胞黏附分子降低,从而减轻炎症反应,通过多种机制稳定斑块,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发展,达到治疗冠心病的目的[6]。表明通心络胶囊对UAP患者具有显著的抗心肌缺血作用。

因此,笔者认为对UAP患者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通心络胶囊治疗可增强其疗效。本临床观察结果表明,通心络胶囊配合常规治疗对老年不稳定心绞痛患者治疗后心绞痛发作次数,持续时间,缓解程度,心电图改善方面优于单纯用西医治疗的常规组,作用明确,明显提高了治疗效果,临床观察期间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远期疗效也较好,提示通心络胶囊配合常规疗法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安全有效,可显著提高不稳定心绞痛的疗效,是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有效方法,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68-73

[2] 陈贵廷,薛赛琴.最新国内外疾病治疗标准[M].北京:学苑出版社,1991:214-215

[3]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中华心血管杂志编辑委员会.全国心绞痛及心肌缺血学术会议纪要.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00,28(6):405-408

[4] 朱晓多,刘文娟,许超蕊,等.通心络对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血脂和血清C-反应蛋白的影响[J].黑龙江医学,2007,31(6):414-415

合同管理理念范文5

腰腿痛是临床常见病症之一,特别是中老年人较多见。临床上急性和慢性之分,特别是慢性腰腿痛较顽固。我科从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在针灸科门诊以针刺配合红外线治疗126例50岁以上腰腿痛患者,取得了较好疗效,现总结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治疗对象男性84例,女性42例,男女比例分别为67%、33%,年龄最大者82岁,年龄最小者50岁,病程最长16年,病程最短1天,发病及发病诱因以过劳和不适用为所致为多。

2 方法

2.1体针针刺治疗,取穴:腰部夹脊穴、肾俞、气海俞、大肠俞、关元俞、膀胱俞、次髎,阿是穴,环跳、承扶、委中、阳凌泉、足三里、悬钟、太溪、太冲、昆仑等穴交替使用,根据腰腿痛的部位不同,每次选取10-15穴,对于急性腰扭伤患者分别取远端某一腧穴,如人中、后溪、养老、曲池等,针刺1-3次即奏效。操作:用30号毫针,常规 毒,进行后施行捻转提插手法,平补平泻或用泻法。得气后留针30分钟,留针期间,每隔10分钟进行提插捻转1次,14天为1疗程,1疗程可休息1周,再进行下一疗程。

2.2红外线治疗,用红外线治疗仪照烤腰部,每次30分钟,腰腿痛严重者,增治疗腰或腿部20分钟,14天为1疗程。

3 结果

3.1疗效标准 痊愈:腰腿疼痛完全消失,恢复正常工作劳动生活。显效:腰腿疼痛基本消失,遇劳累仍有不适,但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好转:治疗后腰腿痛明显减轻,稍劳累即疼痛,但疼痛状仍轻于以前。无效:经治疗观察2个疗程后,症状无任何改善。

3.2治疗结果

结 果

痊愈

显效

好轻

无效

病例数

58

46

17

5

比例数

46%

25%

19%

10%

总有效率为

90% 转贴于

4 典型病例

4.1张××,男,82岁,退休工人,2008年11月7日前来就诊。主诉:腰及右侧骶部、下肢疼痛10余年,加重2天。该患有多年腰腿痛,多方治疗效果不佳,昨日因活动不慎将腰扭伤,腰腿痛加重,沿腰及右侧骶部向右下肢放射,走路困难,扶入诊室,上床翻身均困难,腰椎后弓,腰3,4 腰4,5棘突间及两侧压痛明显。腰部平片示腰2、3、4、5骨质增生,腰4.5有骨桥形成。腰部核磁示腰4.5椎间盆突出。采用针刺腰部夹脊穴,下腰部背腧穴,环跳、殷门、委中、昆仑等穴,红外线照数腰部,一次30分钟,加烤腿部20分钟,1疗程后病情明显好转,能自行行走,又一疗程痊愈。

4.2朱××,男,35岁,农民。2009年6月15日前来就诊。因搬重物,腰部 突然剧烈疼痛,痛如针刺,转动腰部及直立时疼痛加重,休息1宿不见缓解,即来针灸治疗。针双侧养老穴,强刺激,得气后,令病人活动腰部,疼痛即时明显减轻,30分钟后,再俯卧针腰部夹脊穴及下腰部脊腧穴,同时红外线照烤30分钟,2次痊愈。

5 体会

腰腿痛的病因病机多为寒湿,淤血、肾虚所致;足太阳膀胱经挟脊抵腰中,因此在取穴上偏重此二经穴,阿是穴的选取也很重要,这是尊从了古人的“以痛为俞”的观点,针对不同的腰腿痛治疗方法也不同,有时要参考患者的X光片,对于不同穴位选取相应的夹脊穴,对于疼痛甚者加大刺激量效果更好。韩氏[1]在研究针刺镇痛过程中指出针刺可引起神经细胞释放内腓肽,发挥与吗啡类似的止痛作用。强刺激可以选择性地引起强啡汰的释放,这正如我们临床针刺手法强弱一样。因此,要因人因病制宜,选取不同穴位和刺激手法,方能事半功倍。韩氏也提出有些人脑内鸦片肽少而胆囊收缩素(CCK)过多,由于CCK与鸦片肽对抗作用,且产力最强,这些人往往针刺效果不好,对于不同体质的病人应采取多种治疗方法方可取得理想疗效。我们主张对腰腿痛在明确诊断之后宜及早治疗。特别是急性腰扭伤病人,若发病3日内采用远端取穴针刺,配合腰部活动往往效果显著,在给予他们一定的治疗,同时嘱病人不可过劳及用力活动,应注意休息,配合适当的腰部功能锻炼为宜。

合同管理理念范文6

【关键词】 骨质疏松; 老年患者; 推拿; 中医; 疗效

随着老龄化速度的加快,骨质疏松症的发病人数逐年增多,对老年患者的生活质量以及身心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研究显示,传统中药配合推拿对骨质疏松症的治疗具有明显的疗效,毒副作用轻微[1]。本文通过对本院收治的43例老年骨质疏松症疼痛患者在传统中药内服外敷治疗基础上辅助推拿进行治疗,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1年7月-2013年7月收治的86例老年性骨质疏松症疼痛患者,其中男31例,女55例;年龄60~84岁,平均(71.5±5.3)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疼痛程度分为[2]:Ⅱ度11例,Ⅲ度43例,Ⅳ度32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所有患者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43例,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标准 根据《骨质疏松学》和《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对老年性骨质疏松症的诊断标准:(1)患者腰背部有明显疼痛感,尤以清晨或夜间显著;(2)患者轻微外伤容易导致骨折;(3)患者身长缩短,并伴有驼背;(4)患者骨密度检测,存在2个标准差级别以上减少的骨峰值;(5)患者X线显示骨小梁减少,骨质明显稀疏,少数患者椎体呈楔状改变;(6)患者年龄均在60岁以上,并知情同意[3-4]。

1.3 排除标准 (1)合并肝、心、肾等严重脏器疾病患者;(2)存在及合并其他对骨代谢产生影响的疾病患者,诸如骨软化症、甲状腺亢进、骨肿瘤等内分泌性疾病;(3)服用对骨代谢产生影响的药物致骨质疏松患者,诸如糖皮质激素等。

1.4 方法

1.4.1 对照组 对照组采用传统中药内服外敷的方法进行治疗。(1)内服中药以达到补益肝肾和填精益髓的功能,其中方药采用六味地黄丸作为主方,随证进行加减治疗:山药15 g、羊藿15 g、熟地15 g、茱萸肉12 g、杜仲15 g、茯苓12 g、补骨脂15 g、当归9 g、川牛膝12 g、丹皮10 g、延胡索10 g、甘草6 g。气虚者加黄芪、党参;偏阴虚者加龟板、女贞子、何首乌等;偏阳者加干姜或肉桂、熟附子等;便秘加郁李仁或火麻仁;腹胀加大腹皮,1剂/d。(2)湿热外敷中药:透骨草30 g、伸筋草30 g、鸡血藤30 g、宽筋藤30 g、防风20 g、当归20 g、路路通30 g、牛膝20 g、川芎10 g、红花10 g、艾叶10 g、桂枝20 g。将以上中药布包放置于水中进行浸泡若干小时,并于煮沸后采用文火煎30 min左右,采用毛巾浸药液外敷于患处。注:毛巾应稍微拧干,并折叠成方形为宜,还应以患者感觉适宜温度为度,热度达不到时应及时更换毛巾。1次/次,每次大约20~30 min。

1.4.2 观察组 观察组在对照组治疗基础上辅助推拿进行治疗。具体包括:(1)掌揉法:采用大、小鱼际部或掌根对患者疼痛部位或腰臀部进行按揉,每次大约3~5 min。(2)揉按穴位法:对患者的志室、大肠俞、肾俞、委中、环跳等穴位采用拇指指腹轻手法进行按揉,每个穴位持续按揉约1 min。(3)理筋解痉法:尤其适用于疼痛严重患者,其韧带或腰肌常表现为痉挛状态,感觉腰肌硬紧且往往能够触及索状物,存在明显的压胀痛[5]。可根据患者情况采用拇指指腹对患者受损韧带及腰肌部位,先进行左右弹拨分筋,然后顺着筋脉进行推按理筋,每次大约5~10 min。上述手法1次/d,约15~20 min/次。

1.5 观察指标 (1)对患者治疗前及治疗后3个疗程腰背疼痛情况进行记录及评分,0度和Ⅰ度为0分,Ⅱ度为1分,Ⅲ度为2分,Ⅳ为3分。(2)对患者治疗前后腰背疼痛和体征变化进行评价。

1.6 疗效判定标准 两组均治疗7 d为一疗程,治疗3个月后进行评价。(1)显效为患者的临床症状及体征显著改善,部分偶有隐痛;(2)有效为患者的临床症状及体征存在一定的好转;(3)无效为患者的疼痛情况基本没有改善或加重[6]。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7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8.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和秩和检验,计数资料采用 字2检验,以P

2 结果

2.1 两组疼痛评分比较 治疗后对照组和观察组的疼痛评分与治疗前比较均明显降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6.4943,P

2.2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字2=4.19512,P

3 讨论

骨质疏松症是骨科临床常见的全身性骨骼疾病,通常以骨组织微观结构退化及骨量降低为主要特征,由于患者骨硬度降低及骨脆性增加,极易导致骨折的发生。同时,骨质疏松症患者多伴有疼痛症状,尤以腰背痛最为常见,并可因日常劳作及活动而突发性加剧,严重者诱发全身性骨痛[7-8]。

骨质疏松症属于中医“骨枯、骨痿”范畴,兼有骨痛症状患者属于“骨痹”范畴。该疾病多为中年起病,老年成疾,肾虚为发病之本,随着年龄增加,肾精不足,精不生髓,导致骨失所养而致[9-10]。所以本病应将补肾作为根本。笔者在补益肝肾和填精益髓的治疗原则下,采用六味地黄丸作为主方,以达到滋阴补肾之功效,选用补肾强筋壮骨之品,诸如骨碎补、羊藿、川牛膝;同时,考虑到老年患者多为寒性、气虚体质,由于寒凝经脉、气虚血滞,不通而痛,笔者加用肉桂、黄芪、当归,以达到温经补气通络之止痛功效。外敷中药采用舒筋通络。温经散寒之品,通过热敷而有效地化瘀止痛、温经通络疏通腠理之作用。此外,根据筋遇热则舒缓、遇寒则收缩的特点,在温热作用下,腰肌紧张得到缓解而发挥止痛效果。此外,笔者采用轻手法推拿辅助治疗,针对受损的软组织,通过理筋、掌揉等手法,使软组织紧张痉挛状态解除或缓解而发挥止痛效果。

本组资料显示,观察组的临床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中药配合推拿治疗老年性骨质疏松症疼痛的疗效显著,缓解患者的疼痛状态,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秦子琈,徐有俊.老年骨质疏松症的危险因素研究[J].中国医学创新,2011,8(34):31-33.

[2]李东涛,王剑,姜洪洋,等.骨质疏松症常见中医定性证候轻重程度量化评价[J].中西医结合学报,2012,10(11):1254-1262.

[3]李梅,夏维波.骨质疏松症的诊疗-骨质疏松症的诊断与鉴别诊断[J].中国临床医生,2013,6(3):5-7.

[4]李寅,徐晶鸿,王新华,等.中西医结合治疗糖尿病肾病骨质疏松症108例临床观察[J].中医药信息,2013,3(2):102-103.

[5]陈卫.绝经后骨质疏松症综合治疗的临床疗效观察[J].广西医学,2009,31(1):43-44.

[6]陈宏慈,甘爱萍,邹连珍,等.中医治疗老年骨质疏松症20例疗效观察[J].云南中医中药杂志,2013,34(3):28-29.

[7]吴善栋,李纯志.福美加对骨质疏松症患者骨密度的影响[J].中国药业,2013,11(6):10-11.

[8]孟兆亮,孟宪昌,孟献盛,等.补肾活血方治疗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临床研究[J].中国医学创新,2013,10(1):22-24.

[9]高彦彬.中医治疗骨质疏松症102例临床观察[J].中国医药指南,2012,10(35):59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