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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护理服务内容范文1
根据国家医改政策,2006年6月我院被定为济困医院试点单位,目的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济困医院成立后,我们收住了很多来自农村敬老院的孤寡老人。在临床治疗和护理这些老人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农村敬老院的卫生保健条件不尽人意,照护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为老人提供的服务基本上就是吃、住,很难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健康照护,缺乏保健和康复等专业性照护,一些疾病不能及时预防,老年人一旦疾病缠身,或者重病重伤不能治好,就很容易瘫痪,甚至是离世[1]。
为实现WHO提出的健康老龄化,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及有效地节约国家卫生资源,从2007年10月—2008年10月,我院对本市的10所乡镇敬老院的老人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一年来我们对农村敬老院老人护理的经验和体会总结如下。
1制定计划和措施
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服务计划和护理措施:成立社区服务小组,小组由医生、护士、检验士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服务时间一年(2007.10-2008.10。护理对象是本市10所敬老院的老人。小组定期轮流到这10所乡敬老院进行下乡服务。
2护理方法及内容
2.1健康状况调查摸底
为全面掌握敬老院老人的健康状况,我们对10所敬老院的258位老人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有:老人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病史、患病治疗情况等,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慢病管理档案,这有助于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高效性。在258位老人中65岁以上的有229人,男性占45%,女性占55%。
2.2护理内容。
2.2.1饮食保健指导包括饮食卫生、饮食习惯、饮食分类(如预防性饮食、适合基本健康老年人代谢特征的饮食、针对老年疾病的饮食[2]。
2.2.2睡眠保健如睡眠有规律,睡前泡热水脚等。
2.2.3优化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居室明亮、通风、清洁,居室环境的安全,防意外措施。
2.2.4老年人运动保健选择适合老年人的运动项目,注意运动时间,防运动时意外。
2.2.5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精神寂寞仍是老年人挥之不去的心病[1]。指导敬老院工作人员创造条件,积极努力组织老年人参加文体锻炼等各种活动,缓解老年人的悲观情绪,减轻老年人被社会边缘化和排斥的感觉,使生活充满乐趣。
2.2.6培训敬老院的照护人员,使他们掌握老年人的一般保健知识及老年照护技术,指导他们为老人提供服务。
3护理效果
为了解对敬老院老人实施社区护理一年来的效果,我们设计了《敬老院老人实施社区护理前后的健康状况及满意度调查表》,内容有被调查人基本情况;前后健康状况;患病情况;病后治疗情况;医疗费用的支付情况;对实施社区护理此项卫生保健满意度共6个项目内容,并就实施社区护理前后的健康状况、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比较。
从调查表发现老人身心健康状况大有改善,患病次数减少,特别一些老年慢性病如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冠心病复发及住院次数明显减少,医疗费用支出也比上一年降低25.8%。大大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4经验与体会
4.1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质量,有效地节约了国家卫生资源。危害老年人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是老年慢性病,慢性病是老年人残疾和死亡的主要原因[3],慢性病常常持续或反复发作数年,难以治愈,使患者正常生活受到严重限制,而吸烟、饮酒、缺乏锻炼、高盐饮食是老年慢性病危险因素[4]。通过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合理饮食、控制体重、鼓励体育锻炼以及定期健康检查等社区护理措施,提高了老年人预防保健知识,使敬老院的老人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降低了老年慢性病的发生率,从根本上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提高了生活质量。大部分老年人需要的是照顾,而不是单纯的治疗,对慢性病患者来说更是如此,开展此种服务方式既可以满足敬老院老人的健康保健的需要,又通过减少就医率和住院率降低了卫生资源耗费。
4.2老人的健康观念需要提高。我国80%的老年人处在身心健康的临界点或已处于亚健康状康[5],经济状况造成一部分孤寡老人就医难,而健康观念又使一部分老人不愿就医。没有平时保健、预防疾病的措施,小病积成重病或大病的情况经常性发生。如何提高老人的保健观念和健康水平是我们这次敬老院老人护理服务的工作内容之一,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3农村敬老院的照护水平有待提高。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多是在农村临时雇用的,人文化程度偏低,也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缺乏照护老年人的技能,在老人保健、常见病和慢性病预防等工作方面缺乏基本的经验和常识。所以,要提高敬老院老人的健康水平,敬老院工作的照护水平是关键,在敬老院护理中,我们现场给这10所敬老院的照护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他们的照护知识,提高了他们的技能。新晨:
参考文献
[1]杨团,李振刚,石远成.未来20年农村老人照护的政策建议.
[2]刘纯艳.社区护理学.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81-83.
[3]宋朝辉,罗惠芳,童苏宁,等.我国老年患者社区护理的现状与展望.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07,12(24):040.
老人护理服务内容范文2
一、老年人的健康问题
1.身体健康状况较差
老年人随着增龄引起一系列复杂的退行性变化,导致全身各系统的功能逐渐下降。据统计,60岁以上老年人大多患有一种或多种慢性病.
2.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由于计划生育使单位家庭子女数减少,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青壮年人员的流动和外出就业,进一步恶化老年人的照料来源,随之而来的将是更多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疾病护理依赖于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
3.社会因素导致老人心理障碍
老年人认知能力减退,使他们无法适应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产生无用感;生活事件如丧偶、退休、经济收入的减少、子女下岗等社会支持程度下降的老人易产生心理障碍。
二、老年社区护理现状
目前对于老人的社区护理,国内外都比较重视。国内外护理工作者对老人社区护理的研讨和实践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建立健康档案
建立健康登记卡,以引起社区住户的重视,同时便于医生了解管辖区人员健康情况,对曾患过疾病者,建立病历,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定期电话或登门随访。
2.开展社区护理知识理论教育
如我省就连续几年在全科护士培训时就专门开设有老年社区护理课程,以确保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到位,保证社区老年护理的发展。
3.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护理
第一,是一般护理向社区延伸(门诊及家庭病床的护理服务等);第二,是社区护士参与预防保健(周期性体检、消毒防疫、预防接种等);第三,是社区健康教育及家庭健康访视;第四,是以社区护士的身份担负某些力所能及的社区卫生管理工作(签订卫生服务合同、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等)。为老人提供了一个集医疗、护理、营养、康复为一体的整体社区护理服务。社区医院各种健康资源共享,以帮助老人了解某些慢性病防治方法及健康常识,保证老人不脱离家庭和社会,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全面提高生活质量。
4.深人社区加强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教育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举办专场讲座,内容简单易懂,讲解要形象生动;(2)随机性教育,护士在执行各项操作时,边实施边讲解,使病人易于接受和记忆;(3)示范性教育,针对老人对医学知识的认识不同,对某些技术的操作过程给予示范。
5.提供心理精神服务老年人
因为离开工作岗位,与社会各方面联系减少,心理变化较大,同时由于社会因素也会导致老人心理障碍。在长期的社区护理中,护士可能对服务的家庭知根知底,针对老年人的心理状态及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老年人的知识层次、性格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疏导,鼓励其积极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人格尊严和健康利益,改善和提高其生命质量与价值。
三、老年社区护理展望
1.健康老龄化观点随着老年科学的发展,人们对人类个体老化和群体老化的认识发生了改变。我国1993年提出了健康老龄化观点,在实现健康老龄化的目标后,老年人能无疾而终,至少也会把需要照料的时间缩得很短。现在发达国家老龄化的老年人所占比例很高,有人提出人生里的少年、青年、中年、老年几个阶段,很可能最长的一个阶段将是老年。
2.家庭临终关怀服务机构将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单位开展.临终关怀事业在我国的兴起与发展为老年临终病人和家属提供了全方位的社会卫生服务,对于为现代医学治愈无望的临终病人解除痛苦,提高生活质量,维护人的至死尊严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3.康复护理日益受重视随着医学领域的拓宽,康复护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未来将会出现老年病医院和养老机构,内设多种服务项目。老年人选择的范围很广,使用功能上突出多元化、标准化,老人一旦住进来即可根据专业人员评估和本人意愿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类型,享受全方位的护理。如老人特别养护:安排饮食起居,日间照顾,静养关怀,提供身体清洁;老年康复保健:除常规医疗、护理、养护服务外,提供预防性、治疗性和恢复性康复。
4.填补社区护理教育的空白,为填补我国社区护理教育的空白,可通过继续教育,对已取得中专、大专文凭的护士进行社区护理理论学习和在拟成立的社区护理中心经过实践能力的培养,使之既成为具有社区护理的理论知识,又具有社区护理工作能力的骨干力量。同时应有计划地在数年内培养出一批较高水平,具有专科、本科学历的社区护理专门人才,使我国的社区护理教育与国际接轨。
老人护理服务内容范文3
1入住老人现状
从入住老人的身体健康情况来看,能自理的老人占总数的26.7%,而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所占比例为73.3%,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人成了养老机构居住人群的大部分,这也加大了养老机构的工作困难,制约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调查发现,老人选择在养老机构养老,其主要原因是老人行动不便,不能自理,而子女需要工作养家,无暇照顾;或者是因子女身体条件不好,无力赡养;或者是因子女在外务工,无法长期照顾父母,这些主要入住原因虽有差异,但选择养老机构养老都是外界因素迫使,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养老机构的发展具有前瞻性。无奈之中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这种消极情绪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极不利,这就要求养老机构更多的关注老人的心理健康,提供亲情式服务。2.3护理人员现状调查发现,目前郑州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存在如下特征:首先,以40岁以上外地户口女性为主;其次,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但薪资待遇低,一个护理人员一般需要陪护8个以上的老人,几乎无自由时间,且多没有劳动合同,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再者,护理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且缺乏护理专业技能,有近50%的护理人员没有相应的护理证书,护理水平基本是简单的岗前培训后直接上岗。深度访谈发现,护理人员大多是家庭条件不是很好,闲在家,出来打工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如果条件允许,他们中的大多数希望换工作以获得更多收入,所以护理人员流动性较大,稳定性差,这直接影响到给入住老人提供的服务质量。
2郑州市养老机构发展障碍及对策
2.1郑州市养老机构发展障碍
第一,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和制约了养老福利机构发展,机构软硬件亟待改善。绝大部分养老福利机构规模小、功能少,便利设施不健全,如没有安置轮椅客的电梯按钮,没有无障碍通道等。社区老年运动场所缺乏,设备也多陈旧落后。大部分养老机构没有室内活动室,只设有简单的户外活动器械,而户外设备使用时对气候的要求比较高。第二,养老福利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不高,专业人才匮乏,队伍不稳定。当前,郑州市的养老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护理人员是农民工或城市下岗失业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缺乏专门的护理知识,导致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另外,由于养老福利机构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服务对象和家属不理解等原因,护理人员流动性强,队伍不稳定,行业整体缺乏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第三,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待拓展。实地走访发现,目前大部分郑州市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的内容还仅限于生活照料、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内容,难以提供康复、兴趣爱好、文化娱乐等其它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求。
2.2对策建议
2.2.1政府加强引导,提高政策扶持和监管力度首先,应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该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采用政府补贴、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采购、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其次,应加快制定和完善发展养老机构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尽快修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养老机构的性质编制,保证正常运转经费。第三,加快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通过院校培养、在职教育、岗位培训等多种途径,使为老服务人员都成为掌握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服务技能的专门人才。第四,引导广大民间资本注入养老机构,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注重政策扶持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人士关注养老机构的发展并给予投资或资助,鼓励社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2.2.2社会支持和责任媒体应注重发挥自身的舆论宣传优势,大力宣传新型养老观念,让人们逐渐接受机构养老,转变“进养老院就是没人养”的传统养老观念。只有广大社会民众的理解、关注和支持,养老机构的发展才能更加顺利的进行下去。广大民众有责任为养老事业的发展尽一点自己的力量,也是为国家的快速发展尽了力量。
老人护理服务内容范文4
在长期的临床护理实践中,护士群体中往往自然形成或出现这样一些人才,他们在某个临床护理领域具有广博的、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先进的专业知识和高超的临床技能,能向病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护理。[3]这种建立在经验、知识和技能基础上的非同一般的临床能力,使他们具有权威性。这种权威的地位是得到同行、其他医务工作者以及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同的。他们在做好病人的直接护理工作的同时,还常常承担起同行和病人的咨询者、指导者等角色。在习惯上,人们称这些人才为“护理临床专家”(nurseclinician)。[3]
传统概念上的这些“护理临床专家”,可以说是现代意义上的CNS的雏形。现在的CNS同样需要具有上述“护理临床专家”的特征,不同之处在于,CNS还需具备一定的执业资格,遵循相应的执业标准,可有其专门的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换言之,CNS已成为一种正式的职业称谓,如同开业护士(nursepractitioner)、护士助产士和护士麻醉师一样,CNS是在护理专门化(specializationinnursing)的进程中,形成的护理专业中的一种分工,一种专门化的角色。[1]
在香港地区,已将CNS翻译为“专科护士”。近年来,国内报道了一些“专科护士”的工作和活动,例如糖尿病护理专科护士。从其培训和工作内容来看,我国报道的这些“专科护士”也相当于西方国家的CNS。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专科护士”是CNS,是高级临床护理工作者,不可与“在某一专科工作的护士”等同起来或相混淆。
2CNS的基本执业标准
美国护士协会要求CNS必须是注册护士(reg-isterednurse,RN),并具备以下条件:①通过硕士、博士学位学习获得与某个护理领域相关的科学知识和高级临床实践训练,具有分析复杂的临床问题的能力,具有广博的理论知识并能恰当地应用,并能预见护理措施的短期和长期效果;②获得专业资格和证书;③以病人/顾客(client)/家庭为专业服务对象。[3]这3方面的条件分述如下。
2.1学历要求
在美国,培养CNS的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始于半个世纪之前。70年代初,美国护士协会提出CNS应具有硕士学位。至80年代中期,全美已有100多个经评审合格的CNS硕士学位课程。然而,对CNS的学历要求并未以立法形式规定,故并非现在所有的CNS都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现有的CNS训练课程均为RN的毕业后教育,时间从为期数个月的专科证书课程,到通常为2年(以全日制计)的硕士学位课程不等。[4]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是兼有学位课程和非学历教育的专科证书课程。在现实中,有不少CNS是先完成专科证书课程,取得执业资格,再攻读硕士学位。
2.2资格认定
CNS训练课程的办学资格,需获得有关专业机构或团体的评审和认定,学员毕业或结业时才能获得相应专科CNS的执业资格。例如,中山大学护理学院、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和香港造瘘治疗师学会联合开办了中国内地第一所造口治疗师学校,招收具有注册护士资格的、有相关专科实践经验的临床护士,课程内容包括造口护理、大小便失禁护理、伤口护理以及护理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护理技术。2001年4月,该校第一期学员已完成学业,结业时获得了世界造口治疗师协会认可的执业资格证书。这所学校的成立,对促进我国护理的专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3服务对象
既然CNS是护理临床专家,就必须以某个临床领域为其专业方向,以某个特定的人群为其服务对象。CNS工作的专业领域很多,例如儿科、新生儿、妇儿保健、老年科、肾病和肾移植、癌症、肠造口、大小便失禁问题、CCU、心肺疾病、糖尿病等。如果离开了对其服务群体的临床工作,就不再成其为CNS。
3CNS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CNS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不是标准划一的,既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参照或依循,亦无法简单界定其工作范畴。笔者曾就此话题与几位CNS交谈,她们各自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就毫无相似之处。
美国纽约市的1位老年科CNS受聘于一家大医院,服务对象为因患急症或慢性病病情加重而到该医院各科住院治疗的当地养老院的老人。她的工作职责一是从老人入院到出院,全面评估、掌握、随访老人的情况;二是运用她在老年护理方面的专业特长,例如对老人的压疮、造口及皮肤病患的护理,老年性痴呆、谵妄或精神错乱的处理,老年糖尿病的处理,营养和液体的摄入,吞咽能力的评估和吞咽问题的处理,疼痛的评估和处理,废用性损害的预防等,协助医院各科医务人员给老人提供全面的治疗护理;三是在老人、家属、养老院和医院之间起沟通、协调作用,减少因环境条件改变而影响对老人的照料,使老人得到连续性的护理。因老年人常常患有多种疾病或功能障碍,她对老人健康状况的全面评估,对老年科问题的独到见解,以及她在有关各方之间所做的协调工作,使医务人员不至于因老人急症住院,而中断或忽略了对老人其他慢性病症或功能障碍的全面处置。这位CNS说,她能以统计数字向院方证明,她的工作使医疗护理质量改进、效率提高,使老人住院时间缩短,从而为医院节省了开支。
纽约市另一家大医院有1位CCU的CNS,她每周部分时间参与CCU的日常护理工作(参加轮班),同时负责全院护士的心脏急症急救课程的组织和授课,还作为当地护理学院的兼职教师,为护理专业本科生讲授相应的课程。
澳大利亚巴腊德地区的1位大小便失禁问题的CNS在当地医院开设专科诊室已达10年之久,前来诊治的病人中,有不少人是由医生转诊而来的。除了门诊,她还到养老院、老人公寓和病人家中出诊,服务对象包括从儿童到各年龄段的成人。笔者观看了她为1位初诊病人诊治的全过程,评估内容之详尽,原因分析之透彻,治疗指导之具体,无不反映出她的专业水平。前来初诊的这位70多岁的女病人说,尿失禁问题已困扰她2年多,使她不敢出远门,白天每小时上厕所,夜间也得起床4次。这位CNS说,病人尿失禁的原因和程度不同,能为他们解除难言的痛苦,她感到自己的工作是很有意义的。
通过分析以上几位CNS的谈话,归纳出她们的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①CNS的工作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可以是独立于常规临床护理分工的工作者;②CNS提供专门化的护理服务,这些服务是常规的医护工作未能提供的,或未能全面地、系统地、连续地提供的,故CNS的工作弥补了常规医护工作的不足;③CNS的工作内容因岗位责任、工作机构的需要、服务对象的特征等各种影响因素而异,也与CNS本人的专长和工作经验有关;④CNS的工作范围可以是以医院中某个部门为主,可以是面向全医院,也可以是面向整个社区;⑤CNS的专长需要大量的临床实践加上专业教育才能形成;⑥CNS的成长和成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得到支持,才能达到充分发挥其潜在能力的目的。
由于CNS的工作方式、护理服务内容和岗位职责与传统的临床护理分工有如此大的区别,就不难理解在CNS这支队伍的发展过程中,有必要界定CNS的基本角色作用,也不难理解CNS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困难。
4CNS的角色作用
在临床护理专门化的分工中,与开业护士、护士助产士和护士麻醉师比较而言,CNS的工作内容、形式最为多样化。界定CNS的角色作用有利于在这一问题上形成基本共识。关于CNS的角色作用有各种观点和归类方法,根据Ryan-Merritt等人的分析可分为6个方面:①作为病人的直接护理者和护理的指导者,提供、管理、指导和评价护理;②作为协作者,为实现共同的目标与各学科专业的人员协调合作;③作为教师,帮助和促进他人学习;④作为顾问,向咨询者提供专家意见和建议;⑤作为研究者,通过科学研究获取新的知识以丰富护理知识体系和改进护理实践;⑥作为管理者,应用管理程序(计划、组织、指导、控制和评价)营建一个有利于护理实践的环境。[5]
以上6个方面,对CNS提出了相当高而且全面的要求。在实践中,不可能赋予这些要求以同等重要性,一个CNS的角色作用会因岗位职责的不同需要而有所侧重,或因本人工作经验的积累而循序渐进地扩展变化。如前所述,CNS的专长的形成需要大量的临床实践,其成长和成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5CNS角色存在的问题
Harrell等人列举了CNS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困难:①工作职责不明确;②学历要求未以立法形式规定;③工作不为普通护士理解和接受;④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缺乏权威性;⑤缺少支持特别是来自行政管理层的支持;⑥担任行政、教学职务的CNS过多地陷于行政事务或教学工作而失去了临床工作的角色作用。[4]
CNS是传统的护理分工中不存在的“新工种”,作为一种新事物,遇到一些问题或困难是很自然的。一个CNS必须接受挑战,因势利导地应对和处理好这些问题。Harrell等人曾建议数个CNS在同一个单位(例如一家医院)工作,以便形成一个群体,有利于同事之间的沟通、协调、支持,分享信息,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也共同面对和解决遇到的问题。[4]一般说来,这“数个CNS”指的是不同专业领域的CNS,因为CNS是有着特定工作职责的高级临床护理工作者,一家医院不大可能为同一专业领域聘用多个CNS。
在CNS遇到的问题或困难中,有些问题本身具有双重性,例如工作职责和范围不明确,对于有开拓精神的CNS来说,这可能是机遇,是给他们提供了开展创新性工作的空间;而在另一些人,则可能会感到无所适从。
6CNS在护理专业发展中的意义
纵观一些国家几十年来CNS的发展历程,可以肯定地说,CNS角色的形成和确立是护理专业化和专门化发展的一个标志。CNS的工作实践着护理工作的宗旨———促进健康、预防疾病、协助康复、减轻痛苦。CNS提供专门化的护理服务,这些服务弥补了常规医护工作的不足,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卫生保健的各种需求,也体现了护理专业在卫生保健服务中的独特价值和贡献。临床护理是护理专业发展的根基所在,CNS在各个专门领域的刻苦钻研和经验积累,丰富了护理学知识体系,对护理学科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CNS这一高级临床护理工作者的角色的形成和确立,给临床护士在专业上的发展展示了一个全新的领域。
7CNS在我国护理专业中的发展前景
老人护理服务内容范文5
一、韩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结构
(一)韩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对象
LTCI实施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实现韩国从残缺型福利到普遍型福利的转变,所以如何保障各个群体都能得到相应的护理服务安排是关键点。从图1可知,韩国LTCI参保人群采用跟从医疗保险的原则,享受该制度的人群可分为两类:一是超过65岁的老年人群;二是65岁以下患有老年性疾病的人群。但在符合第一个条件的群体中,患有较轻微症状的老人可享受到家庭和社区护理服务(HomeandCommunityCare:HACC),符合第二个条件的人群有很大一部分属于一等级的残障人士,他们通过残障人活动保障服务(PersonalAssistantService:PAS)来获得护理服务,上述两类可享受到其他服务的群体不包括在LTCI的覆盖对象之中。可见,虽然韩国的LTCI受益人群有限,但很注重其与其他制度的衔接。从图1可了解LTCI在相关制度中所处的位置。
(二)韩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程序
韩国LTCI由中央政府负责总策划、指导和监督;地方政府负责护理机构的设立、审评和监督;具体运营由保健福利部指导和监督的社会公益组织“国民健康保险工团”负责。通常来说,韩国LTCI的申请过程如下:1.参保人向当地的事务所提出申请。2.国民健康保险工团的工作人员会到申请人家中通过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家庭访问,并把调查结果输入电脑,通过检测将这一结果划分为1-3个等级。上述用做审核等级的调查问卷通常有两部分组成:基本测试(共52项),它注重日常生活能力测试,主要目的是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享有该服务的资格,具体包含五大部分,即身体技能、认知技能、行动变化、疾病处理和康复;二级自理能力(IADL:Instrumentalactivitiesofdailyliving)测试(共36项),其主要用于了解需为申请人提供哪些服务。1-3级划分如下:分数高于95分的为第一等级,该级人群是最重症老年人,一般为24小时卧床的瘫痪老年群体;分数从75到94分的为二等级,此级人群一般具有坐、卧的活动能力;分数为53到74分的为三等级,该级人群表现为通过拐杖等辅工具可在住处附近行走,属于较轻症状的老年群体。在推行之初,三等级人群的划分界定在55到74分,随后将下限从55分下调到53分的原因是为了提高政策覆盖面。3.长期护理等级判定委员会①进行第二次审定,即以调查所得分数为基准,同时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对受益人群数量和等级进行微调和再确认,并最终确定申请者是否获得服务资格。4.给付方式及服务费用分担。韩国LTCI的给付方式(具体内容见表1)分为三种:一是机构服务②;二是居家服务;三是特别资金给付。其中,前两种方式比较常见。韩国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的征收方式和缴纳比例,由长期护理委员会商议决定。这一委员会的长官由保健福利部的长官担任;委员的人数为17-21人,其由三类人组成:一是雇员、雇主、市民、老年团体、农渔民团体、个体团体的代表;二是护理或医疗界的代表;三是中央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或是长期护理研究人员等。依据法律规定,长期护理保险费的征收采取跟从医疗保险的原则,其标准为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制度的保险额乘以长期护理保险费率。两制度虽同时征收保险费,但是分账管理。依据2001年规定,国民健康保险征收的费用为月收入的5.8%,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征收的保险费率为健康保险额的6.55%③。这一额度从2008年4.05%开始分别有四次增幅。总体来看,护理服务费用的分担结构为:长期护理保险支付60%,政府财政支持20%,本人负担20%。可见,长期护理保险所提供的资金支持在其受益人服务费用的支付中处于主体地位。具体而言,个人承担机构服务和居家服务费用的标准不同,分别为总费用的20%和15%,这是因为韩国更加鼓励和提倡居家服务的方式。此外,为维护和保障各类收入困难群体的利益,在韩国,接受社会救助者个人不需付费,次上位阶层人群④仅需支付费用的一半(机构服务费用的10%、居家服务费用的7.5%),即可享受服务。
二、韩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政策过程
一项社会政策的产生往往是多因素导致的。制度的建构理念和关联机制的嬗变等政策环境(policyenvironment)是这些因素中的基础和关键所在。深入考察韩国的LTCI政策过程,需将社会保障理念和养老服务政策变化等政策环境纳入研究视域。
(一)韩国社会保障理念的嬗变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较短,其发展并不具备西方福利国家社会自治的传统,也非党派竞选制度的促进。可以说,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一致,韩国社会保障大厦一夜建成。总体来说,韩国社会保障政策的发展可分为以最低生活补助为中心的初级阶段(1948-1988年),以社会保险为中心的发展阶段(1988-1998年),社会安全网的基本形成与扩张时期(1998-2007年)三大阶段[1]。在最后一个阶段,韩国社会保障财政预算支出达到顶峰,四大社会保险(国民年金、健康保险、雇佣保险、工伤保险)与社会补助的覆盖面的扩展最为迅速。2006年以前,韩国社会服务虽有所发展,但其受重视程度和成就远远低于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其主要原因是,彼时刚刚致力于建立福利国家的韩国,各种基础设施严重缺乏,社会福利提供方式非常单一。从2007年开始,随着电子福利券(electronvoucher)的发行推广,韩国的社会服务发展步伐加快。上述变化主要基于以下理念的嬗变:一是完善社会福利发展结构理念。如果过分强调社会救助的发展,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尽管持续上涨,但是,社会的福利水平依旧难以提高,难以满足国民对社会保障质量的期待。韩国政府意识到社会服务本身同样具有公共品的属性,具有让大众受益的性质,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更易满足需求者的个性化要求,其给付方式为服务而非现金,更能够保证福利的有效供给⑤。二是积极社会保障理念。韩国担心过度强调消费利会给经济带来一定负面影响,而社会服务领域的发展对韩国改善其就业有积极作用,同时,与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相比,社会服务具有更强的社会资源利用和整合功能,可调动非营利组织等民间力量参与社会福利建设的积极性。在2007年李明博政府上台之后,韩国提出要发展“能动利”,其政策内涵为,在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变化的背景下,为市民提供预防型的社会投资,将韩国社会保障政策从残补型转为普遍型,为国民提供安全有保障的生活。
(二)养老服务的发展
养老服务属于老年福利的范畴。同社会保障发展脉络相同,韩国的老年福利随着时代的发展其侧重点也有所变化。韩国的老年福利建制于20世纪70年代,以解决老年人的贫困问题为切入点,到了20世纪80年代,其关注点逐渐转移为老年群体的健康、精神慰藉等问题。随着1981年5月《老年人福利法》的正式出台,韩国形成了以机构保护为中心的老年人服务模式[2]。该法是维护老年人权利的专门法,确定了政府构建老年人福利政策的基本方向,强调要本着加强老年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和早期发现为重点,通过适当的治疗和护理促成老年人身心健康和老后生活安定。具体如下:韩国的机构福利主要指需要护理的老年人入住福利机构而享受到的社会服务。在韩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建设的老年人福利机构以养老机构为主,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老年疗养机构(nursinghome)的规模逐渐扩大并开始独立于养老机构。随着老年人寿命的延长,独居老年人不断增加,老年人居家福利事业开始蓬勃发展起来。所谓居家福利主要指有特定需求的社会服务对象,选择在自己的家中居住享受特定的登门服务或是使用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上门服务。韩国的居家服务主要可分为三种形式,具体内容如表2所示。虽然机构福利和居家福利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两者在实践过程中都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居家福利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第一,受益人群的选定基准相当模糊。依据《老人福利法》规定,居家福利的保护对象为低收入人群,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群。但是,居家福利更应针对身体、精神等需要照料的独居老人群体来实施。第二,从服务内容来看,居家服务的重点放在了家务帮助方面,而非老年群体所需要的医疗服务。特别是面对失能老人的增多,居家服务专业性亟待提升。第三,服务供给体系不完备。具体状况为,服务的供给主体被分割成居家老人福利中心、地区社会福利机关的居家服务中心等,整个体系亟待统一整合规划。机构服务也面临着一定的问题:第一,机构数量不足。2002年,享受机构服务的老年人为2万5千名,仅占全体老年人数量的0.6%,仅满足了机构服务需求总量的31.0%。第二,机构服务对象选定标准不合理。当时规定,老人护理机构的服务对象为患老年性疾病需要护理的人群,老人专门护理机构的服务对象为患有痴呆等重症老年性疾病需要护理的老人。然而,因综合考核具体指标缺乏,老年人健康程度难被准确判定,这导致上述服务对象划分的模糊性。第三,因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为政府,缺乏民间资本的支持,其运营面临融资瓶颈。同时,机构福利的发展并未与社区紧密结合,这致使服务机构和社区资源整合状况差,不利于服务水平的提升[3]。面对上述问题,以有效整合居家、社区和机构福利资源为指向,LTCI制度应时而生。
(三)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出台
1.初具雏形。1999年10月,《老年人保健福利中短期发展计划促进报告》正式提出长期护理的相关政策议题。保健福利部在长官车洪峰的积极推动下,依据这份报告组建了“长期护理保护政策企划团”。从2000年初开始,该“企划团”着手研讨长期护理的现实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趋势。除了官员身份,在韩国学界,车洪峰还是长期护理保险问题研究的领军人物,对韩国实施LTCI的必要性和各国相关机制的发展模式有深刻认识,这对韩国LTCI的积极推进发挥了关键作用。“企划团”由15名专家学者组成,在一年内举办了5次企划团会议、15次委员会会议和14次的实务进展会议及1次听证会,并于2000年12月出台了《老人长期护理保护综合对策》。该《综合对策》主要探讨了长期护理服务的概念、需求量发展趋势、供给模型、人力和机构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支出规划方面的内容;确立了老年人长期护理政策的基本方向,即以居家服务和机构服务为基础,同时为应对机构不足的现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优先发展基础设施[4]。以上述《综合对策》为依据,在2001年8月15日的大总统祝词中,金大中第一次正式向全民公布了《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引入计划》。之后,由政府主导的少数精英团体开始将制度的实施方式具体化。2001年9月,国务总理室设置了“老人保健福利对策委员会”。同年,保健福利部长官牵头研讨的老年人护理方案交由政府并形成了政策议题。该方案于2002年7月出现在化解人口老龄化社会风险项目《老人保健福利综合对策》的子课题当中。《综合对策》提出了实现健康和充满活力老年生活的社会目标,并主张在2003年到2007年有步骤地发展老人保健福利的诸多领域,特别是强调了LTCI政策的共同筹资原则。可见,在韩国LTCI政策议题的形成过程中,权威性政治人物的推动作用重大,其所持有的社会保障理念是导致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2.系统建议。“参与政府”⑥上台之后,于2003年3月成立了保健福利部长官和学界代表共同参与的“公共老年人护理保障促进企划团”,其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对制度、审评和判准、给付、机构和人力等制度的细节进行研讨,最终确定了通过社会保险筹资模式来构建老人护理保障体系。“企划团”最后完成的《公共老年人护理保障体系开发研究》报告确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本政策理念、目标与框架。其具体内容为:(1)提倡老人生活自理和减少家庭负担的理念;(2)制度安排的基本方向为普惠型的、以使用者为中心的服务体系;(3)实行政府和社会等多方参与、促进社会的互帮互助、家庭护理优先的政策原则;(4)建立以居家护理为中心、机构护理最小化的服务供给结构,采取保险金与税收相结合的混合资金支持方式;(5)根据老人身体状况,有计划地、分步骤推进LTCI,到2013年实现政策全面覆盖。可以看出,“促进企划团”在充分调研和研讨的基础上,对韩国老年护理保险的制度设计提出了系统的政策建议,这为后面制度的具体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3.立法实施。为了将“促进企划团”所提出的政策建议运用到实践当中,2004年3月,以保健福利部社会福利政策室长为团长、健康保险相关人员和保健社会研究所研究员等为成员组成了“公共老年人护理保障制度事务企划团”,参与了制度具体实行计划和法律条文拟定以及试点模式的研讨。这为LTCI政策在2005年5月开始试点和同年10月《老年人护理保障法》进入立法预备阶段提供了很大的助力。可以看出,韩国LTCI历时两年零六个月便完成了从政策企划到立法预备案颁布。最终,韩国于2007年4月,颁布了《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法》。该法的具体实施非常符合韩国当时以社会服务为重心的社会保障发展理念和老年人护理服务从残补型向普惠型转变的趋势。
三、结论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老人护理服务内容范文6
一、社会服务概念的发展
今天,我们称之为社区健康照顾服务的概念最早在西方被称为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作为实践起源于19世纪。
最早使用社会服务这个词的是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社会管理系的教授:理查德•蒂特姆斯。在1951年,社会服务作为一个学术词汇被蒂特姆斯第一次提出。理查德•迪特姆斯在谈到社会服务的观念和方法时说,这可以追溯到19世纪:“在那个世纪之初的伟大的集体主义的进步以及随之而来的在社会立法上的积极成就,目的在于逐渐地超越济贫法。但是因为没有可以选择的观念来工作,没有新的眼界投入人类的需要和规范这些社会现象,济贫法的观念和方法被移植进入了新的社会服务。”
什么是社会服务?蒂特马斯以1911年的国民健康保险的例子说,国民健康保险以现金支付的形式提供给患病期间的病人,这不是社会服务。他归纳引用了1913年在英国出现的作为普遍实践的医疗护理照顾的例子,作为最早的对社会服务的介绍。蒂特姆斯指出,服务和以现金支付的保险是截然不同的。
1945年以后,社会服务在西方世界里已经变成了社会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上个世纪50年代以后的社会福利研究中,被多方变化使用的社会福利概念已经基本固定,被分为以下四部分:教育、住房、收入保障和国民健康服务(NHS)。但是,实际上,除了四种福利,还有一种服务独立地存在,这就是社会服务。社会关照服务作为为个人享用提供的社会服务,成为社会结构的新现象。1945年以后,社会服务在西方世界国家里已经成为社会政策构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服务在金融投入、组织管理、生产程序和控制过程的增长程度上都已经使其变成了公共事业中一个独立负责的部分。
西方学术界认为,给社会服务一个更加区别于其他福利项目的限定,就是在英国被称之为人身社会服务(PersonalSocialService)或者在北欧叫做社会关照服务(SocialCareService)。但是只讲提供给个人的服务还是不太明确的,有的学者认为应该加入重要的一个因素:即根据人类的不同的需求提供的服务。所以Sainsbury给社会服务的定性是:“人身社会服务是关心有需求和困难的人,因为困难阻止了他作为个体在社会上应能够发挥的最大的社会能量,阻止了他自由地发展他的个性和通过和外界的接触实现自己的渴望。这种需要在传统上被个人和家庭的功能来解决的;而目前改为社会服务来满足需求,并且社会提供了高水平的帮助过程,并不是提供单一化的帮助;服务资源适应个人和群体的不同需求并不是人与人之间都一样”。社会关照服务强调了行为,重点在关心照顾。它对全部的社会群体根据总的标准区别服务,例如,根据年龄和居住地点、特殊的问题和特定的人口群提供服务。为老人提供的服务,是社会服务重要组成部分。
现在强调一下关于社会服务的几个概念:
社会关照服务强调了行为,重点在关心照顾。
学术和研究范围内的社会服务,不可以与其他的社会福利服务项目混淆,它专指社会关照服务和人身社会服务。
社区服务:从医院回归社区。
非正式服务:家属邻里亲戚提供的服务照顾。
独立部分:私人和志愿组织提供的服务。
以上这些有关社会服务的概念将在以下部分涉及到.
二、北欧老人社会关照服务的理念与原则:
普遍主义——覆盖全体公民的综合服务
社会服务概念的使用反射了两种变化:意识形态和政治的领域的变化以及在统计数字上的显著的变化。最显著的成型发展是在北欧,它们比英国走得更快。斯堪的纳维亚的五个社会民主福利模式的国家里,社会服务的概念于上个世纪60年代出现在官方的文件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创造了世界著名的社会关心照顾服务,其特征是内容广泛并且覆盖全体公民。社会关心照顾服务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他们接受,接受服务者也没有羞辱的烙印。他们更多地接受了贝弗里奇而不是俾斯麦的思想,坚守了马歇尔的公民权的原则。
在北欧,公共部门提供为老人、儿童、肢体残疾人、智力障碍人、受虐待者、药物滥用者、贫困的人以及所有的人提供特殊的帮助和服务,包括照顾抚养服务,以帮助人们和他们的亲属处理应付日常生活。这些关心照顾服务在社区内被提供,由护理院、日托所、咨询中心等提供。这些服务包括:1),日常照顾:为老人和残疾人建立俱乐部、日常诊所、老年人弱智训练中心、残疾人日常护理学校和健康中心等。2),家庭护理服务:给老年人和肢残人、盲人、聋人提供家庭服务或教育。3),提供儿童家庭服务:接收儿童,收养儿童,抚养儿童,监督儿童父母对儿童的抚养,保护儿童不被冒犯。给儿童提供财力和物质帮助,提供送餐到家。4),咨询服务:建立咨询中心,提供家庭财产计划、年轻人医疗咨询等,还给健康家访员、家庭护士、接生员、心理工作者提供家庭护理知识和教育。
由于北欧把社会关照服务当作一种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这样一种理念来发展,所以,完好的和普遍建立的社会关照服务成了北欧福利社会的一个很大的特点。在北欧,关照服务体系有三个最大的特点,即老年之家、家庭帮助服务和儿童日托中心。这里重点介绍一下对老人的照顾。
老年之家
北欧的老年之家很发达,从1960年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到1993年的社会福利体制的完善时期,这30多年间,北欧五个国家除了爱尔兰,居住在福利院和养老院的老人的平均数字大概徘徊在5-7%之间。1993年,北欧五国,居住在老人之家的65岁以上的老人的比例,最高的是爱尔兰12%,最低的瑞典5%,平均达到7.2%(见下表)。
北欧五国居住在福利院和老人之家的老人1960-1993
居住在敬老院的全部65岁以上老人绝对数字和百分比
丹麦%芬兰%爱尔兰%挪威%瑞典%
1960------22,422634,7194
197040,731731,90771,338731,565659,8315
198150,230729,84551,891841,1397114,5535
199351,976646,10073,4821243,215676,4005
来源: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和北欧统计年鉴(Sipila:1997:190)
北欧五国比较西欧其他国家,因为其遵循普遍服务的原则,提供给予老人的社会关照服务为高比例。不仅北欧老人居住福利院的比例高,北欧提供的综合服务也好,因为社会服务支出占GDP的比例高。除了老人进老人院的比例较高之外,接受家庭帮助的老人的比例也普遍高于其他西欧国家。具体比例见如下表格。
欧洲的老年关心照顾现状1990
支出占GDP的%住进老人之家接受护理的占全部老龄人口的%提供家庭帮助的占老龄人口的%提供家庭护理的占老龄人口的%接收家庭帮助的比例接受轮椅餐饮的比例接受家庭护理的比例
比利时0.86.61.01.1---
丹麦2.310.63.80.718.56.35.9
(3.2)(6.5)(3.5)(14.2)
德国0.45.4-0.31.3ca2ca3
西班牙-2.0-----
法国0.55.10.50.16--
希腊-0.5-----
意大利2.32.8----1
爱尔兰-5.0-0.30.4--
荷兰1.612.32.10.48-15
英国-10.0-----
葡萄牙-2.0----0.8
芬兰1.65.61.8-14.4--
冰岛0.7-1.5-3.4--
挪威2.86.51.8-11.5--
瑞典2.85.0--26.6--
注:老龄人口至65岁以上的老人。
丹麦的第一行数据为研究人员JensAlbre给予的数据,第二行为北欧统计机构给予的数据。
来源:JormaSipilaEd.,(1997),SocialCareServices:ThetotheScandinavianWelfareModel,p.167,table9.8
家庭帮助服务
在北欧,提供家庭服务最初是指支持有孩子的家庭,不久这种服务就发展为老年人、慢性病人和残疾人的家庭照顾。北欧的家庭帮助服务有一个真挚的服务功能:提高了帮助需求的人的生活标准并让他们的亲属从照顾的负担下解脱出来。北欧接受家庭服务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服务自1960年以来有一个上升的曲线。从最初的个位数字上升到后来的23%,使用家庭服务帮助的老年人的家庭的平均数字为家庭总数的19%。
接受家庭服务帮助的老年人和家庭数字统计1960-1993
(高于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单位:家庭
年丹麦%芬兰%爱尔兰%挪威%瑞典%
1960--------82,2769
1970--25,0006472342,1588251,61723
1981135,75618107,77018--105,53517346,54325
1990171,74021144,227214,09715114,60717302,38520
1993187,04623153,578225,35319117,98416303,56413
来源: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和北欧统计年鉴
在北欧国家,公共部门是主要的社会服务的责任的承担者。以芬兰为例。在芬兰,大概有450个城市负责提供社会服务。这些地方政府机构提供70%的财政支出,提供社会福利和医疗保健服务的市政税收。中央政府转移给地方的大约覆盖五分之一的开支,其余不到百分之十的用于社会福利和医疗保健的资金来自客户收费。各市可以提供自己的服务,也可以从其他直辖市或者其他私人服务提供商购买。
北欧国家给我们展示了一个非常好的社会照顾服务的榜样。由于他们怀有普遍主义的理念,所以表现在社会关照服务事业的特点是提供给全体公民,人民接受社会服务的比例很高,而且涵括不同的服务类型,种类很健全。在分类上,体现了现代化与专业化的管理和专业人员的高质量的培训上岗。到了90年代,老年贫困已经降低,在挪威,老年贫困已经低于5%,芬兰是4%,在瑞典,老年生活在贫困中的比例则低0.5%。
三、英国人身社会服务的改革:
社区照顾、准市场与混合经济
英国人身社会服务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有以下几个转变或者特征:
1)人身社会服务任务的明确与统一管理
英国的地方社会服务部创建于1971年。在英国,在此以前的社会服务是不完整的,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作为对现存的服务的忧虑,英国政府建立希波姆(seebohm)委员会检查社会服务。希波姆报告于1968年,其中心是提倡建立一个统一的和以家庭为导向的服务。它的议题包括:建立一个新的政府部门,将要为全体人民提供一个全民所享有的以社区和为基础和以家庭为导向的服务。报告说,我们相信,这个新的部门所进行的探索将远远超越现有的对事故与灾难的解救,它将要为了全社区的福祉,让绝大多数的个人能够参与相互间置换的给予和获取服务的行为。希波姆委员会的建议在1970年被结合进地方政府的社会服务法。这个法律在1971年被实施。这个法律要求地方政府建立社会服务委员会。新的社会服务部门将负责社区内所有部门的福利。改革以后的人身社会服务的内容也有了拓展,包含了帮助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亲属、儿童和年轻人、智力残障的人以及他们的家庭。经过受过培训的福利之家和日托中心等主要服务组织提供不同种类的社会服务工作,来帮助那些行为不便的人享受家庭生活。
2)从健康照顾到社会照顾的转变
英国人身社会服务的另一个加强是1990年以后,从健康照顾到社会照顾的转变,即把国民卫生服务中住院护理的一部分转为社区照顾服务的内容。英国的国民健康法在1946年通过,在1948年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服务的原则思想是,把各个方面的健康照顾归纳到一个组织之下,健康照顾应该提供给所有的人,而不考虑个人支付能力。1989年政府了题为“社区照顾在下一个十年和十年后”的白皮书,它指出问题:提供给需要住院护理的虚弱的老人的医院已经不够了,需要住院的老人被推迟住院。所以,要把长期患病居住在医院护理的虚弱的老人和精神病人转移到社区实行照顾,由住院护理转为社区照顾服务,由原来的仅仅是医生的工作改为更多的社会工作者介入。照顾管理的意识改变为:把以前在医院长期居住的病人再次回归安顿在社区,在安顿人民进入社区,或者为他们提供支持服务上,确立社会工作的作用。
在英国社区照顾历史上两个主要的主题一个是去体制化,另一个是加强对社区内弱势群体的支持。此时有一系列的研究支持者这个改革,最显著的是肯特大学所从事的人身社会服务部门的研究报告,它探索了在接受这些最弱势群体的居住区内的照顾的支付,研究主要集中于在虚弱老年人口,也已经推及到其他的人口。1990年的国民健康服务和社区照顾法被认为是地方政府提供服务的改革一个分水岭。法律体现了以下原则:
提倡居家休养服务的发展,让人们能够住在他们自己的感觉方便舒适的家中。
确保服务提供者给家庭护理人员一个高度优先的实际支持。
和优秀质量的公共服务一起,促进发展多种多样的私营部分的繁荣。
划分职责范围使他们更容易地重视自己的行为。
依靠介绍新的社会照顾的资助结构,确保更好的纳税者的纳税价值。
3)社会照顾服务中的混合经济模式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英国人身社会服务出现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即混和经济型服务。在上个世纪70至80年代的西方,没有其他任何主要的工业产业能够像社会照顾关心服务一样飞速地发展膨胀。在英国,人身社会服务在1955年仅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GNP)的0.2%,到了1974年升到了1%。在1988年,达到3844百万英镑。这些社会服务支出按比例投放在不同的服务领域,其中老年人、身体残疾人以及盲人聋人的护理院被投入得最多,约占40%,提供家庭餐饮也约占40%,然后是护理院的培训和儿童寄托所,各约占1%,其他的部分投入到家庭护理、每日护理等项目上(详见下图)。
人身社会服务支出的费用百分比(英格兰)
服务领域1983/41984/51985/61986/7
儿童寄托所9.69.39.09.4
老年人、身体残疾人以及盲人聋人护理院36.235.641.739.5
其他的护理员,包括培训和管理10.410.411.311.1
家庭护理7.07.27.56.9
提供家庭餐饮36.138.538.138.3
每日护理5.44.94.84.6
其他1.61.31.36.6
来源:Barr,Nicholasandothers(1995),TheStateofWelfare,thewelfarestateinBritainsince1974,Oxford:Clarendon,p.224.
自上个世纪时期年代末期起,由于人身社会服务的投入增加,并且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导致了投入和产出的不平衡。于是,在80年代,一个新的概念,福利多元化(welfarepluralism)在英国被提了出来。多元化包括了除政府外的其它非官方的、志愿的和私有的部分的共同参与。这些意味着社会服务有更多的参与者,强调其分散化、非官办等特质。同时,有人也把多元化称为“福利的混合”(welfaremix),意味着混合提供福利利益。国家提倡社会服务的多元化是为了解决资金的问题,于是,出现了多元的混合了保险、收费服务、无偿服务等多类型的政策,还更多地体现了志愿者参与的服务(对这一模式,我在下面专门阐述)。
4)社区照顾服务中准市场模式的应用:
国家作为服务监察而不是直接地提供。这是一个基本的意识形态的改变,在社会服务中朝向市场的原则。所以,社会服务,地方政府从一个系列志愿者部门私有部门和市场提供购买服务来代替内部产生的服务像住院照顾或者日托护理。购买方与提供方的分离被处理为准市场的方式,体系被分为购买照顾服务和提供照顾服务。准,就意味着像,类似。它们是“准”,因为它们在关键的一系列方面与常规所认知的市场不同。在需求和供应两方面都不同。
他们是市场,因为它们用竞争的独立机构替代了垄断的国家提供。然而,他们又不是市场,对惯有的市场,所有这些组织不是必然的以产出最大的利润为原则也不是必然地为私人有所。在需求方,在准市场的条件下,消费购买力不是直接地表达在金钱的概念,而是最终体现为服务的使用。准市场经常不是基于自由竞争而是根据服务的标准和质量,选择居住区护理照顾。代替金钱,或者是以指定的预算费用,或者是以代金券的限定方式购买配置给使用者的专门的服务,或者集中起来到一个唯一的国家购买机构。并且,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许多情况下,直接的使用者不经历参与购买决定的选择,代替它们做出这些选择的经常是为第三方代表,比如像一个社会服务部门,或者是社会照顾的照顾护理管理者,一个GP或者是卫生护理方面的一个健康权威。
四、英国老人社会服务的混合模式
政府、私人和志愿者共同投入社会服务管理
在福利多元的思想指导下,西方社会服务领域开始一些新的尝试。最先和典型的尝试发生在英国。和北欧的老人院由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管理不同,英国由私人兴办的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特征的服务机构开始登台。在英国,护理院展现了包括地方政府、志愿者和私人创办的多元的趋势。到了2001年,英国地方政府创办的护理院下降,志愿者办的居中,而私人办的护理院占到了绝大多数。使用国家提供的老年人服务帮助的比例只有8%,低于北欧的19%的比例,但是它的私人提供的家庭服务几乎与政府提供的平分秋色。加上其它的种类的社会服务,总的使用社会服务比例的老人甚至高于全部65岁以上老人的四分之一。下图表介绍了英国护理院的多元化种类。
护理院的种类(2001年3月31日)百分比
百分比地方政府志愿者*其他**
英国17%21%63%
英格兰15%20%65%
威尔士26866
苏格兰314326
北爱尔兰372638
*包括双重登记的志愿者办的护理之家。**私人办的护理之家。
来源:英国国家统计
在英国,国民健康服务体系(NHS)由于国家的资助是全部免费的,但是个人社会服务体系(PPS)不完全如此。接受政府办的社会服务体系要经过家庭财产调查,而且接收人员的数目受控制,比较少,申请的人员多,要长时间的排队等候。所以,由以上图表看出,在2001年,英国的护理院,地方政府办的只占17%,民间志愿组织办的占21%,而私人建立和管理的护理院占全部总数的63%。下图是具体到老人之家在英格兰的多元混合管理的概况。
英格兰的老人(65岁以上的老人)之家和老人护理之家
英格兰千
199319941995199619971998
志愿者办的293131313031
私人办的140137136135132135
家庭的小型-23465
多方合办的老人院101213162226
多方合办的护理所*-2720304041
其他的护理所*-8396838499
以上全部-293299298314337
*护理院不是专为老人作为顾客的。这里的数字是仅仅为老人作为护理对象群的护理所,数字不包含智力疾病、弱智、身体残疾、酗酒和虐待的顾客群。
来源:英国国家统计
志愿者的服务
志愿者包括固定的慈善机构和分散的个人。在英国,护理照顾服务的绝大部分由非官方的机构组成。护理照顾服务作为最大的投入部分,如果仅仅由金钱定量行为的话,也是在资金上最难估算的部分。这部分也包括非正式的服务,即指家人、朋友、邻居和其他人和给年老的、患病的和残疾的人提供无偿的照顾。在2001年,英国有590万非官方的志愿护理者。这些护理人员主要的是女性(在250万到340万之间),其中大一部分是社区自愿组织承担的。在1998年超过1/4的18岁以上的成年人参加了社区活动,比如居民协会和家长——教师协会。
私立护理公司
英国有许多著名的私立的护理机构。如英国护理(CareUK)拥有90个护理照顾之家和8700个工作人员。再如,步柏(BUPA)公司,在全世界190个国家有400多万个护理之家。在英国步柏拥有49个医院,34个健康保护中心,245个护理照顾之家,45个退休之家,大约有4万个工作人员。它的245个护理之家住有1.5万个护理对象(平均每个护理之家有61人)。一般这种私立的护理机构需要高付费,但是比国家办的条件要好。
尽管服务的多元化解决了资金的问题,但是也出现了相应的问题。私人办的护理院不用等待,但是收费很高(每周需交纳600英镑,而国家给的养老金每周才60英镑)。尽管国家对护理院有规范的管理规则,而服务人员又经过培训,但是实际上,这些私立护理院水平不一,参差不齐。它们不仅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大量的低工资的护理人员,同顾客形成语言文化的障碍,而且严格控制工作人员的数量,把服务行业机械化作业,淡化了人道主义的色彩。所以,学者提出:社会照顾在混乱中;新闻界提出:40%的老人在护理院被虐待。
在英国的混合型福利的模式,国家、非营利机构,志愿组织和私人的服务之间构成了诸如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相互挑战,互为动力机制的关系模式。但是,我们也发现,政府在社会服务中依旧发挥其主要作用。英国服务的支出,实际上绝大部分来自政府的预算。小规模志愿组织活动时是不要报酬的,或者资金来源于义卖和其他途径。但是,当许多服务组织需要工资支付时,资助的方式就改变了,大多数的资助来源于地方和中央政府,也有许多被政府的免税所代替。在1999至2000年的缴税期间,在人身社会服务部门有112亿英镑的税务被免除。在英国,志愿组织服务获得的资金中,政府的资助占第一位,达到了志愿组织全部收入的54.4%,其次是个人缴费部分,占26%。
所以,私人和志愿组织的社会服务,实际依旧在政府的计划之内。只不过是政府不再具体操作办理,交给志愿组织和私人机构去操作和执行,政府是主要出资者、政策法规制订者与监督者。这样,腾出活动的空间给志愿组织和私人。同时也增加了社会服务内容的多样化和个性化,为社会服务注入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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