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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会议纪要范文1
一、继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精简压缩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项目。对目前所有县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项目,严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确认、规范除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目录之外的其他行政职权,杜绝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变相实施审批。
(二)做好下放和取消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对省厅、市局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衔接方案,明确承接主体和法律责任并做好相关后续监管工作,防止工作脱节和监管真空,确保行政审批项目“放的下、管的住”。
二、进一步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
进一步推进、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与公路、运管等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理顺各门类执法机构的条块管理关系,指导、督促综合执法大队一步落实机构编制、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相关措施的到位。加快交通执法形象建设,扎实推进和深化“四统一”形象建设进度,做好交通运输部验收迎检准备。积极配合省厅、市局推进执法租赁车辆配置,力争年内初步完成首批执法车辆配置工作。继续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全省交通执法案件处理系统。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落实《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按照上级“两年一清理”的规定,对近年来我局及局属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汇编成册,公布清理结果。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中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实行地方或行业保护、违规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检查组织开展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组织开展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明确各阶段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从教育、监督、制度、经费、装备入手,积极抓好专项整改工作落实。探索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好、业务精的执法监督员队伍,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
五、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
(一)持续开展“雷霆”治超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两厅联合治理行动工作经验,继续按照“五个一批”工作目标,不断增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工作力度,加大非法超限运输打击力度,确保2014年底将超限率控制在4%以内。
(二)保持超限运输路面监控力度。坚持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治超站24小时全天候检测,加大对易出现驳载、绕行及无检测站等路段的巡查力度,始终保持治超执法高压态势。
(三)加大屡次违法超限惩治力度。充分应用现有的执法系统及部门信息抄告机制,切实做好超限运输登记备案工作。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依法予以吊销车辆营运证。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号),督促、指导地方政府积极落实“省级政府主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治超工作机制。
六、持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做好新增执法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性培训考试工作,确保新进交通综合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均持证上岗。组织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三基三化”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履行好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按照省政府与省高院联席会议以及会议纪要的精神,推动良性互动机制,落实具体要求,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道路安全会议纪要范文2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好事前控制
依据国务院 第393号令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安全部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署意见,这也是签署开工报告的一个条件。
1.2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总监理工程师还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主要包括:
1.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2.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方案;
1.2.3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1.2.4脚手架安装、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1.2.5模板安装、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1.2.6起重吊装设备安装、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1.2.7拆除、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1.2.8高空作业施工方案;
1.2.9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
1.2.10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要有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方案;
1.2.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1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施工方案。
1.3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承建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要求,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还要检查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专业队伍的施工资质。
1.4审查施工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明确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同时,项目要设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有安全员上岗证),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安全措施落实。项目经理部还要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1.5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6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备的合格证或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文件。设备使用前,要检查安装单位出具的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及办理的验收签字手续及安装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作好事中控制
依据国务院 第393号令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1组织及参与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发出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跟踪整改情况。
2.2检查项目的安全教育情况,特别是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的岗前三级教育及变换工种前进行的安全教育情况(检查记录)。
2.3检查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发生。
2.4检查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情况是否与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放置各种警示牌。
2.5检查施工项目各相施工操作前的安全交底情况,有必要的、特殊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以参加安全交底会,其它情况下只需检查安全交底记录。
2.6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检查施工用电线路架设是否符合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是否符合要求;临时用电是否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两级保护(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是否做到了“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有门、有锁,有防雨、防尘设施等。
2.7检查施工用脚手架的搭设情况,检查立杆基础、水平扫地杆的设置、连墙件的设置、杆件的间距和剪刀撑的设置、杆件的搭接、水平网和立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安全通道的搭设等,并检查搭设前向操作人员的交底和搭设完毕后的检查验收记录,签字要齐全。
2.8检查基坑的开挖与支护情况,检查是否按施工方案放坡或支护、坑边物料、土方堆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边坡滑落的危险等。
2.9检查模板支拆情况,检查是否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安装和拆除模板、立杆要稳定和牢固(钢管立杆下必须加上底座和垫板)、模板等施工荷载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模板安装和拆除前要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等。
2.10检查“三宝”使用和“四口”的防护,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建筑工程外侧要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楼板、屋面等要按规定进行防护。
2.11工地例会要对可预见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和整改意见,要警钟长鸣,会会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有必要的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3.事后控制
3.1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有组织地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工作。
3.2工程完工后,整理好安全档案,对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
4.做好监理工作的内业,监理工作内业是检查监理工作的内容之一,也是监理工作的记载。
4.1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用以指导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工作,要有安全监理责任制。
4.2做好监理日记,监理日记上要有安全专栏,安全专栏内要记录真实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方面的内容。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各种会议及各方面安全检查情况,发生安全事故的详细记录。监理日记要有总监或总监代表的签字。
4.3监理月报要有安全方面的内容,要汇报所在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4.4各种会议(工地例会、临时安全会议等)要有会议纪要,工地理会要讲安全生产的内容,要有记录。
4.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以书面的形式(监理工程师通知书)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施工单位申请书,即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回执)将隐患的整改情况报给监理部。
4.6大型施工项目要设立安全管理台帐。
参考文献:
1.黄金枝,刘永新 工程监理/安全监理/项目管理规范操作手册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7
道路安全会议纪要范文3
一、2013年城乡规划主要工作
年初,市人大把城乡规划工作纳入人大专项评议单位,我局根据规划工作发展的需要,结合学习创先争优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扎实有效的推进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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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编制,不断完善规划体系。一是总体规划编制稳步推进。2010年底,根据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省厅要求我市启动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2013年根据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的决定,围绕建设“大城市”的目标,按照“功能齐全、分区集聚、配套完备、宜居宜游、宜工宜商”原则,近期“双60”、远期“双80”的规模,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30年,城市定性为全国山水园林城市、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2月份成立了由市长挂帅的总规编制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设立了办事机构,安排了专门人员和经费。3月份向全国公开招标,5月份确定了编制主体单位,并与湖南省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签订合同,6月份召开了编制工作动员大会,11月份向相关专家及市级领导提交了总规编制方案,目前正在收集资料修正完善。二是规划引领作用显著增强。2013年,我局将基础设施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作为重点工作安排。目前编制完成了庞统路、和平路、拥军路、群英北路等道路规划,湖南绿海产业园、市惠民生态农业科技园、太阳能非晶硅光电薄膜模块工业园等项目规划,白沙矿物局、新生煤矿等棚户区改造规划,蔡伦竹海游客中心滨河景观设计以及东二路杨武咀片区2平方公里控规编制,办理了武广新城汽车配件城等130个项目的土地出让红线图以及选址用地手续30宗。三是村镇规划编制有序开展。2013年,按照“规划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环境整洁”的要求,以“乡镇政府编制为主、财政适当补贴”的原则,启动了新市镇、小水镇、肥田乡、南阳镇、泗门洲镇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新市镇、大市乡循环工业产业园的地形图测绘以及余庆乡、坛下乡总体规划初审报批工作,完成了夏塘镇夏新路、小水镇农贸市场、新市农产市场、永济皮蛋市场提质改造等项目的详细规划。
(二)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规划效能。一是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修改了“大规委”议事工作规则、起草了《关于调整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送审稿),已报请市政府审定;会同市法制办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就《关于市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决定》进行探讨、修改,已上报政府审定;邀请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到长沙、株洲等考察旧城改造以及农民安置等工作,现正在起草“市关于旧城改造和农民安置用地等工作”的文件,逐步规范了管理程序,确保了依法行政。二是决策机制不断完善。按照“政府决策、规委审查、部门把关、专家咨询、社会监督”的决策机制,成立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制。同时,我局不断拓宽渠道,聘请省、衡阳市有关专家加入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智囊作用。严格执行耒发[2010]6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决定》,对市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规划设计,认真审查,层层把关,切实提高了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今年来共评审会20例次,专家评审会14例次,城乡规委会3例次。三是许可程序不断完善。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依法修改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办事程序,建立了市重点招商项目、工业园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了城乡统一审批、统一管理,强化了规划服务窗口建设,梳理了项目报建、规划审批、规划验收、规划执法等各项程序,对规划手续办理程序实行内部流转。对可以受理的,受理后由窗口全程转办,办结后窗付;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条件;对不能办理的,依法出具不予受理回复单。报建环节实行一个标准计费、一个窗口收费、一站式集中办结,杜绝“人难找、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压缩了经办人员与项目业主单独接触的空间,实现了源头防腐。今年共受理项目200项,审批建设项目178项、面积53.7万m2,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0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6个。
(三)严格执法,不断规范建设秩序。一是批后管理日常化。严格按照“一城四区”的空间分布,实施片区责任制管理,建立了定期巡查和办结制,实施周报、月评、年考的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批后管理和巡查信息报送。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跟踪书》的要求,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加强股室之间的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今年摸底清查2008年至今6月份的两违建筑面积约117.83万m2。二是执法模式科学化。今年5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组建了“市城乡规划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作为城乡规划执法工作的主体。采取“分片管理、属地负责、堵疏结合、部门联动”的规划执法管理新模式,规划执法工作实施重心下移,先后在五个办事处设立规划执法中队,执法中队与村镇规划管理站实施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执法人员的工资、编制、人事、业务由我局管理,行政执法、考勤考核、福利、奖金、办公经费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执法人员接受双重领导。三是行政处罚规范化。参照衡阳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了执法处罚表格,规范了行政处罚程序,公开了违章处罚标准,向市图信频道公示了处罚结果,确保行政处罚的阳光、透明和公正,杜绝暗箱操作。今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3份,整改通知书170份,处罚违章建筑面积23万m2。四是执法成效刚性化。按照衡阳市“控违拆违”实施意见,结合实际,起草了《市关于加强“打违、控违”工作的意见》,明确各办事处和职能部门的执法责任,对违法建设查处实行重罚强拆,逐步形成规划定性,城区办事处治违的工作格局。注重执法维稳预防工作,把和执法合署办公,在接待人性化的同时,重点突出规划执法的刚性化。城乡规划执法大队组建以来,各相关部门配合更密切,措施更强硬,采取扣压施工设备、拆除违章建筑等方式,进一步打击了两违建设行为,今年集中组织大型拆违活动26余次,立案查处两违建筑154宗,结案154宗,结案率达到100%。其中拆除两违建筑55处、面积约1.51万m2,接待举报案件160余次、办理来信来访90次,收到了“打击一点、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实际效果,城乡建设秩序进一步规范。
(四)强化监督,不断实施阳光规划。一是人大监督力度更大。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对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评议。6月份,我局采取汇报、座谈等方式,主动配合人大对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行调查。8月份,我局将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行政许可、违法项目查处、政务公开和廉政勤政等工作向人大常委汇报,最后通过举手表决,顺利通过人大专项评议。二是社会监督范围更广。全面实施“阳光规划”,及时将规划编制成果在党政门户网、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布,并向社会公开了监督方式,畅通了公众参与渠道。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做到批前公示、批后公布、案件查处公开。特别是对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下发《关于制作规划工程公示牌的通知》,将规划许可的依据、拟许可内容、意见反映途径和期限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利用听证、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积极维护公众利益。今年来共公示规划方案14个,发放公示牌17个,公布规划评审会议纪要20份,组织召开听证、论证会5余次。三是内部监督程序更严。今年通过建立健全制度,特别是窗口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了对各股室及工作人员的监督,规划许可手续和批后管理手续,实施窗口内部流转,把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限制在最小程度,初步形成了股室、执法大队和办事窗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权力运行机制,实现运动员与裁判员分开,管理与监督分离,内部监督不断加强。
(五)发挥优势,加大招商服务力度
2013年,我局按照市政府部署和要求,把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规划职能优势,以服务促项目,以项目争资金,提高项目落实率,实现招商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的劲头。一是招商引资成绩斐然。今年完成5.4亿元。其中,铜锣洲小区项目已正式启动,该项目概算总投资8亿元,已完成前期投资约2.4亿元,11月28日到位资金2亿元;中星时代广场后续投资8000万元,建筑面积约4.88万平方米,主体工程已完成竣工,该项目集宾馆、酒店、商场、休闲会所为一体,预计可解决劳动就业3000人,年纳税达到4000万元;金桥华天大酒店2013年元旦将开业,累积完成投资2.6亿元。二是跟踪服务重点引资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我局按照从快从简的原则,跟程服务市重点项目,先后完成了电子工业园、福鑫机械、兴农生物农药、糊酒保健酒等10个重点工业项目规划报建手续。
(六)强化素质,不断推进“五型”机关。今年来,我局以提升队伍素质为保障,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一是学习方式不断创新。今年,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并举的方针,制定了知识培训和技能竞赛方案,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印制了《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知识培训大纲》,发放了《规划专业知识篇》、《法律法规篇》、《技术准则篇》,做到人手一套。通过创新学习方式,在全局掀起了“比学习、比技能、比奉献”的热潮,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今年我局在人大民生、党政门户网等刊物报道文字信息30余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1件。二是服务意识逐步强化。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通过学习、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等途径,采用佩戴党徽、服务卡和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方式,主动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增强了干部职工服务全局、顾全大局的意识,并推出一系列整改措施,有效地治理了官僚习气、衙门作风等不良风气。三是廉政建设深入推进。认真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股室每年签定责任状,实行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制度,完善《党员干部十不准》和“十禁止”制度,拓宽举报渠道,公开举报方式,清查、徇私枉法及“提篮子”等违纪问题,严查在规划审批、执法中索、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努力塑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形象。四是队伍管理力度加大。严格实施规划责任制,加大对各股室工作的考评力度,落实奖惩兑现。按照我局《2013年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连续两次考评不称职的股室负责人实行免职处理;对一般干部职工考评不称职的,实行待岗培训。同时,我局制定了《2013年干部职工竞聘上岗方案》,按照“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实施了竞聘上岗,启动了工资人事制度改革,安置退伍军人等23人,外借执法人员11人,下乡挂职乡长助理2人。五是机关建设加速推进。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2013年市政府常务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今年我局正式启动了规划展览中心建设,完成规划展览中心选址、征地、用地报批,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土地出让等手续,即将启动土建工程。同时,加强了局机关建设,亮化、美化、优化了服务环境,强化了机关人身财产的管理,规范了车辆管理秩序,组织了丰富多彩活动,树立了良好的规划服务形象,尤其是参加了“南方水泥杯”男子篮球超级联赛,最后以第二名的好成绩刷新了记录。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还在绿化造林、社会综治、计划生育、团工联妇、档案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全市人民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局工作人员艰辛努力。但还存在很多不足,按“大城市”建设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2013年,我局将统筹城乡规划,延伸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覆盖面,切实加快编制步伐,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监管效能,为我市实施“大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水平亟待提升。一是城市规划定位不够准。我市早已迈入中等城市行列,正向大城市的目标迈进。但规划人员及大部分市民规划理念相对滞后,规划设计及实施准则仍然停留在小县城的水平。如有碍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私人建房已被所有大中城市严格限制,但我市城区仍然盛行。二是规划设计理念不够优。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缺乏前瞻性,如道路较窄,造成交通拥挤;排水设施不全,造成积水严重;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缺乏全局性,如学校、医院、公园、公厕、停车场、垃圾站等公共设施严重不足,造成市民生活不便;房屋建筑的规划设计缺乏严谨性,如旧城区改造,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过高,房屋退界太少,城市空间拥挤。三是规划管理不够严。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应当严格予以实施。如确需修改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但大部分业主对规划管理认识不高,认为可以任意修改规划,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要求施工的项目不多,随意修改规划的现象比较严重,规划管理缺乏好办法、好措施,规划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规划编制亟待加强。一是总体规划编制滞后。我市于1994年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是2015年,用地规模为30km2,但到2002年就已经突破。如今我市城区面积已达42km2,并有迅猛发展之势,原规划已无实际指导意义,新的总规今年才启动编制,处于一种无规可依、无章可循的状况。二是村镇规划编制滞后。到目前只有13个建制镇、12个乡集镇及33个村庄作过规划,全市尚有6个乡集镇、637个村庄从未启动规划编制,且其中11个建制镇及12个乡集镇规划已超过期限,急需重新编制。三是控制性详规编制滞后。按照法律以及相关要求,城市控制性详规要实现全城覆盖,而目前我市仅有部分区域编制了控规,其中大部分尚未通过审批,致使城市建设缺乏基本依据。现有已审批的项目局部指标过高,旧城改造和郊区农民建房缺乏详细的指标控制,目前已建成的项目效果不佳。四是专项规划编制滞后。由于缺乏总体规划的指导,环卫、市场、电力通讯、地下管线等专项规划不能及时启动编制,很大程度制约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
(三)规划执法亟待强化。一是执法环境不优。规划执法是一项刚性强、矛盾多、难度大的工作,但由于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市的违章建筑屡禁不止,数量较大,尤其是城中村改造和郊区农民建房,违章违法建设已习以为常,规划执法遇到极大的阻力,暴力抗法现象屡见不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例如在水东江东麓村2组,就发生了违章业主浇汽油烧人的恶性抗法事件。二是执法保障不足。我局规划执法大队于今年5月份组建成立,市政府首次明确了规划执法大队为规划执法主体,原有法规股19人,今年退伍安置16人,另从相关职能部门借调了17人,共52人,执法人员不够整齐,力量单薄。用于执法的车辆开支、拆违设备购置等费用全部是自筹,经费比较紧张。
(四)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工作效率不高,服务质量欠佳,业务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懂技术懂专业的不多,能独当一面的更少。另外,机关制度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不够大,部分同志事业进取心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影响了规划工作的开展。
三、2013年工作计划
2013年,是我市实施“大城市”战略关键之年,必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高标准、高起点做好规划编制,提高审批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抓好批后管理,全面推进和谐建设。
(一)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规划意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高度,将《城乡规划法》列入普法宣教重要内容之一,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城乡规划意识,加强规划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邀请上级领导、专家来我市授课,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重视村级主要干部的培训,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的规划意识,提高村级组织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全民的规划意识,利用《城乡规划法》颁布日、法制宣传日等,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法》咨询等活动,扩展城乡规划宣传面,切实增强市民的城乡规划意识,使城乡规划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
(二)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规划队伍素质。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关注行业动态,深入开展规划理论调研,更好地发挥规划的参谋作用。加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和勤政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履职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实行干部职工竞聘上岗制度,依据“以岗定员、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级级实行上岗聘用制,激活干部职工竞争意识。
(三)加快编制,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围绕建设“大城市”的目标,按照近期“双60”、远期“双80”的规模,加快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30年,力争年底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评估报告、总体规划编制纲要报批、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资料调查和文本等资料,加快交通、教育、燃气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力争完成南阳镇、小水镇5万人口规模的总规报批。同时,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出台《关于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决定》,理顺乡镇规划管理体制,明确各乡镇政府责任主体,分清各相关部门的责权利关系,加速推进村镇规划编制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