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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范文1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丁方:
住址:
戊方:
住址:
己方:
住址: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本着“真诚、平等、互利、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戊方、己方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发起设立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2.乙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3.丙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4.丁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5.戊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6.己方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权。
7.标的公司: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第二条 审批与认可
此次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对戊方、己方投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投资各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三条 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戊方将人民币_________元以现金的方式投入;己方将人民币_________元以现金的方式投入。
第四条 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与股本设置
在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_________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甲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乙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丙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丁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戊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己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权。
第五条 有关手续
为保证_________正常经营,投资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履行后,投资各方即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向戊方、己方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戊方、己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是_________之合法股东,各方同意戊方、己方作为_________的新股东对_________增资扩股;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戊方、己方各方入股_________的情况或事实;
(3)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2.戊方方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戊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对此次增资扩股所投入的财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及其它合法权利;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戊方方向_________投资的情况或事实;
(3)戊方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戊方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戊方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戊方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3.己方方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己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对此次增资扩股所投入的财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及其它合法权利;
(2)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己方方向_________投资的情况或事实;
(3)己方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己方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己方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己方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方有权在通知戊方、己方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戊方、己方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戊方、己方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戊方、己方各方有权在通知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此次增资扩股的投资。
(1)如果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任一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协议后,除本协议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第八条 保密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 免责补偿及违约赔偿
1.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本协议他方或其董事、职员、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过错方同意向受到损失的协议他方或其董事、职员、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本协议他方自己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2.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之纠纷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第九、十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戊方、己方各方应自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将投资款汇入_________的帐户。企业名称: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方各执_________份,报_________一份,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丁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戊方(签章):_________ 己方(签章):_________
增资扩股范文2
在增资的保险公司中,中英人寿已是经连续第二年增资,两次增资高达9亿元。在今年10月第二次增资中,中英人寿中外方股东――中国中粮集团和英国英杰华集团共同注资5亿元人民币,将注册资本金从9亿元增加到14亿元,股东双方股权比例保持不变。这是中英人寿继2006年底增资4亿元后的第二次增资,增资后的总资产名列合资保险公司第三位。
中英人寿总裁张文伟介绍:股东双方对于中英现状及未来发展计划很满意,所以同步注资。扩充的资金主要用于包括新机构的设立、新渠道的建立和新产品的开发。
跑马圈地
根据保监会《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寿险公司在最低资本金人民币2亿元的基础上,未来每申请新增一家分公司,资本金需要增加人民币2000万元;但当资本金增加到5亿元后,只要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的要求,开设分公司不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中英人寿于200 年1月1日在广州正式开业,当时注册资本已达5亿元人民币。中英在成立之初提出了在业内颇有名气的“10×10×10”发展战略,即到2010年底,在选定的10个省或直辖市设立分公司,在分公司及其所辖分支机构所在地区,新业务保费平均达到市场份额的10%。开业同年,中英人寿就递交了在北京和成都设立分公司的申请。
2005年12月,中英人寿将总部办公地点变更到北京,扩张“悄悄”开始。2006年,中英人寿新业绩保费突破10亿元。2007年1-8月,中英人寿保费突破17.6亿,同比增长17%。至今,中英人寿已在广东、北京、四川、福建、山东、湖南、河北等全国多个省市和地区开展业务,第八家分公司江苏分公司也已获批筹建,分支机构数量名列合资保险公司之首。
看好中国市场
五年八家分公司,中英人寿跑马圈地的雄心展露无疑。但即便如此,连续两年增资9亿元也显得有些“大手笔”。
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股东增资一般有战略市场和现实市场两种考虑。“战略上是指股东对市场的预期,现实方面指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外资公司刚进入中国时,更多是把中国当成实验品,犹犹豫豫。从2005年开始,外资似乎已从前些年立足未稳的观望中走出,开始进入扩张阶段。特别是近两年,一些外资公司的‘亚洲概念’,尤其是‘中国概念’逐渐形成。”
据统计,过去5年里,中国保险业年增长率达5%,超过了金融业15.8%的年增长率和中国经济8.8%的年增长率。中国的保险业正进入高速增长期。麦肯锡咨询公司甚至预测,到2008年中国内地寿险市场将成为全球第四大市场。
增资扩股范文3
关键词:跨国公司;增资扩股;知识获取;谈判力量变迁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594(2007)10-0054-04收稿日期:2007-08-17
一、引言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表现在股权安排上有一个明显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合资或合作企业在华经营数年后,通过增资扩股转变为母公司控股型合资企业甚至是独资企业。股权安排是涉及子公司风险分担、资源配置、知识承诺以及组织控制的关键问题,是跨国公司建立海外子公司的重要决策。因此,可以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股权安排决策行为视为一个连续的过程,增资扩股本身是跨国公司在进入东道国后进行再投资的过程。因此,跨国公司增资扩股行为可以视为跨国公司连续的对外直接投资中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其对内外部环境变化作出的战略反应。但需要进一步考察的问题是,跨国公司在华增资扩股行为能够得以实现的原因是什么?也就是说,跨国公司在什么条件下会进行增资扩股甚至将一个合资企业转化成一个全资子公司,影响跨国公司作出这一决策的因素是什么?当然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如外方合资伙伴、东道国投资法规或政治制度的变迁是不容忽视的,但由于它是合资企业的管理人员无法控制的,因此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我们探讨的是构成合资企业外方增资扩股行为的一个基本的、也是能够被合资企业所控制的因素,即合伙人谈判力量变迁的影响。这种变迁源于合资的一方获取了可以消除对其合资伙伴依赖的知识。同时,为进一步分析合伙人谈判力量变迁的深层原因,本文建立了一个分析模型来深入探讨影响外方合伙人知识获取以致合伙人谈判力量变迁的主要因素,通过对这些影响因素的分析,来清楚认识跨国公司在华增资扩股的实现机制。
二、文献回顾与概念界定
增资扩股是合资企业不稳定性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对外方增资扩股行为还没有直接系统的分析,因此可以借鉴国外学者对国际合资企业不稳定性的研究。
以股权投资为基础的国际合资企业存在着与生俱来的潜在的不稳定性。
Gomes-Casseres(1987)认为造成合资企业不稳定的原因有:(1)过渡性的股权结构。跨国公司以合资形态为过渡性质的权宜之计,当其完成过渡期任务时,自当进行股权形态的改变;(2)股权形态的修正。如果跨国公司选错了进入时的股权结构,则在其后会作修正,尤其在全球整合战略日益重要的今天,合资造成的高成本更使跨国公司不得不对股权形态进行转换。(3)适应性的股权改变。特定股权结构是依据特定的内外部环境条件作出的选择,如果环境条件发生变化,股权结构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以求与环境相一致。
Inkpen和Beamish(1997)将合资企业不稳定性归因于合伙人谈判力量的变迁,而且正是外方合伙人对当地知识和技能的获取,改变了合伙人的谈判力量。虽然当地合伙人也可以获取外方合伙人的技能,而后使其谈判力量增加,然而,Yan和Gray的研究表明,中方合伙人通过知识的学习很难使谈判力量发生重大的改变,因为外方会保护他们的技术,并且,外方能够通过不断地增加他们技术方面的贡献来维持他们在企业中的谈判能力。因此,他们认为,外方合伙人较当地合伙人更容易和更快地获取到对方所拥有的知识。
合伙人知识贡献对正在运营中的合资企业非常重要,因为公司贡献的参与程度和对利润的企望将会不断地调整合伙人之间的相对谈判力量(Robinson,1969)。基于这一视角,我们将建立跨国公司在华增资扩股实现机制的分析模型,以下我们首先对研究中涉及的一些主要概念进行界定和分析。
(一)合伙人国际合资企业被普遍认为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本文研究的合资企业是指合伙人来自不同国家的并在合伙人之一的国家建立起来的合资企业,其中双方的合伙人分别被称为“当地合伙人”和“外方合伙人”。而针对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合资企业情况,双方的合伙人分别被称为“中方合伙人”和“外方合伙人”。
(二)知识贡献在国际合资企业中,当地合伙人贡献的往往是当地的知识,当地合伙人对当地环境的了解是其关键性的资源(Yan和Gray,1994)。外方合伙人的贡献通常包括技术、管理和国际化的支持等方面。虽然寻求技术和分散风险也是外方合伙人的重要目标,但相对于当地合伙人来讲,获得当地知识还是最重要的。即一般来说,在跨国公司投资于中国的合资企业中,中方合伙人贡献的是当地知识,而外方合伙人贡献的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三)谈判力量Yah和Gray(1994)关于合资企业谈判力量这一概念的研究,是迄今为止最具有系统性的。他们认为,合资企业的谈判力量包括以资源为基础的要素和以联系能力为基础的要素。以联系能力为基础的要素虽然重要,但相对于合资关系的机制来讲,比较间接。由于本文的研究集中于合资伙伴谈判力量应对当地知识的获取而发生的改变,以资源为基础的要素,就显得更加重要。掌握资源和控制资源的能力是形成谈判力量的主要来源。
三、跨国公司在华增资扩股的实现机制:―个分析模型
基于以上对合资企业不稳定性的文献回顾以及相关概念的界定,我们提出下列两个基本的前提假设,作为本研究模型的基础:
前提假设1:在合资企业中,外方合伙人贡献的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中方合伙人贡献的是当地知识。
前提假设2:外方合伙人较中方合伙人更容易和更快地获取到对方所拥有的知识。
图1给出了跨国公司在华增资扩股实现机制的一个分析模型。这个分析模型包括了三个层面的关系。第一是合伙人谈判力量变迁与外方增资扩股的关系;第二是知识获取与合伙人谈判力量变迁的关系;第三是影响外方合伙人知识获取以致合伙人谈判力量变迁的主要因素。以下分别针对每一层面的关系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推论。
(一)谈判力量变迁与外方增资扩股在合作关系中,对控制着关键资源的企业来讲,被合作伙伴依赖是一种实力的反映。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双方公司都可以增加或撤回对对方有吸引力的资源(Bacharach和LaMer,1980)。当一方控制了在合资企业中一种不可替代的资源时,就会创造出一种被依赖的状况(Hamel,1991)。尽管当企业选择合资这种企业形式时,依赖合资伙伴是一种自愿的行为,一旦合资企业运作起来,这种依赖性就会必然地形
成。这种情况下,有权增加或撤回重要资源的一方,就可以把这种选择权当作与其合资伙伴权衡利益的砝码。
所有合资企业的合伙人之间都会存在双方实力的较量。一般情况下,这种谈判力量是基于双方对合作需求的紧迫性、可利用资源的多少、相互的承诺和其他可选择的机会,以及合资双方的优势和劣势的比较。对于在一方合伙人本国建立的合资企业,Harrigan和Newman(1990)认为,合资企业合伙人的相对谈判力量,主要取决于双方能够为合资企业作出的贡献。这种贡献往往是不对称的,因为各方合伙人对于合作的潜在成本与收益的看法是不同的。当合资伙伴的战略性任务、期望、对合作关系的忠诚度以及所掌握的资源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时,双方原有谈判力量的平衡也会随之发生变化。Lecraw(1984)证实两方相对实力的变化将会导致股权结构的调整。Harrigan和Newraan(1990)认为当双方实力发生不可避免的变化时,合伙人之间的合作需求也会减弱或消失。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可能决定自己去完成原来由合资企业完成的各种行为,这时就有可能发生外方的增资扩股行为。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得到如下推论:
推论1:谈判力量变迁是外方合伙人增资扩股得以实现的原因。
(二)知识获取对谈判力量变迁的作用一方合伙人对知识的获取,对谈判力量变迁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学术研究(Kogut,1988;Parkhe,1991;Pucik,1991;Westneu,1988)涉及合资企业或联盟获取合伙人的知识和技巧的机制。通过建立合资企业,合资伙伴可以接触深藏在其他企业组织内的知识,进而可以接触新的组织技能及获得相关能力。通过参与合资企业的运作,一方企业可以向他们的合伙人学习,Huber(1991)称此为“嫁接”,即通过这一过程,企业得到了过去无法得到的知识,并将其内部化了。对企业组织具有潜在利益的知识,既可以被单个的经理人员获取,也可以被像合资企业这样的机构获取。
Hamel(1991)认为,学习是相对谈判力量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当合资企业成立之时,双方合伙人都会依赖对方的关键性投入要素。这时,企业间只有合作才能保证这种关键的投入要素为一个经营实体所利用。经过一段时间,一方合伙人对大量知识的掌握,可以使对方合伙人所掌握知识的价值受到侵蚀,甚至导致合资企业的破裂。Inkpen和Beamish(1997)认为,跨国公司对当地知识的获取使它可以将一个合资企业转变为一个全资子公司。
在中国,尽管外方合伙人设立合资企业的目的不是刻意为获取当地知识,而接触当地知识也是外方合伙人选取合资形式而不设立独资企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外方合伙人的当地知识不断增加,这种知识的获取改变了合伙人之间的依赖关系,最终导致了合伙人之间谈判力量的变迁。
因此,我们有如下推论:
推论2:外方合伙人获取了可以消除对中方合伙人依赖性的知识,从而使双方的谈判力量发生变迁。
(三)外方合伙人对当地知识的评价外方合伙人对当地知识的评价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合资企业成立之前。外方主要考虑的是能够接触中方合伙人的当地知识。如果这种接触能够满足他们对这方面资源的需求,那么合资企业就会形成。第二个阶段是在合资企业形成之后。此时外方合伙人已经接触了当地知识。问题在于:这种接触是否是充分的?这种知识是否应该获取?这关键在于外方合伙人的战略考虑。外方经常把合资企业作为一个进人模式,以实现开拓国际市场或市场多元化的目的。获取当地知识还有其他的战略考虑,比如,合资企业的战略重要性发生了改变(Harrigan和Newman,1990)或是外方合伙人认为东道国市场重要性增加了,或者外方合伙人可能害怕关键技术被泄露。
影响外方合伙人作出获取当地知识决策的另一因素是获取成本。如获取当地知识的成本非常昂贵,外方合伙人付出的代价和风险较大,这可能会影响外方通过学习而获得的积极性。
此外,当地合伙人是否对合资企业有持续的贡献,也影响到外方合伙人是否会积极获取当地知识以及是否会结束合作关系。一旦外方合伙人掌握了当地知识,除非当地合伙人还能提供其他有价值的或不可模仿的知识,合资双方合作的理由就会消失。也就是说当外方合伙人认为当地合伙人对企业的持续发展已经没有用了,就会考虑结束原有的合作关系。
因此,我们有如下推论:
推论3:外方合伙人对当地知识的评价对其是否作出获取当地知识的决策有重要影响。
推论3a:当地知识是否具有战略价值对外方合伙人是否作出获取当地知识的决策有重要影响。
推论3b:获取成本对外方合伙人是否作出获取当地知识的决策有重要影响。
推论3c:中方合伙人对合资企业是否有持续贡献对外方合伙人是否作出获取当地知识的决策有重要影响。
(四)外方合伙人获取当地知识的速度当外方合伙人设立了获取当地知识的战略目标后,其获取当地知识的速度受到两个关键要素的制约:一是外方合伙人获取当地知识的有效性,二是双方合伙人最初的资源贡献(Inkpen和Beamish,1997)。
首先,在合资企业中,由外方指派的经理会接触当地知识的不同侧面。这些经理们也会创造出在当地环境下进行运作的新思想。然而,为了使得当地知识传播到母公司的层面,就必须在各个不同的组织层面之间存在一种知识的连接机制,从而使个人的观察和经验可以被分享(Von Krogh,Roos和Slocum。1994)。这种知识的连接机制构成了把个人知识转化成组织知识的基础。组织中内部管理的关系促进了新知识的分享和沟通。也就是说存在影响企业获取知识能力的因素,这些因素影响着企业获取知识的有效性。外方合伙人获取当地知识的有效性会对谈判力量的改变产生影响。
其次,成立一个合资企业,双方合伙人要分担不同的决策责任。责任的分配是决定双方合伙人对合资企业资源贡献的基础。双方对合资企业的资源贡献是合伙人谈判的结果,也是决定最初谈判力量的重要因素。合伙人之间最初战略性责任的分配和最初资源的贡献会影响外方合伙人获取当地知识的复杂性。合资企业成立之后,如果中方合伙人放手让外方合伙人去承担当地的一些责任,就会提供外方合伙人获取当地知识的动机。如果外方合伙人认为这一任务很复杂,它可能不会去获取更多的当地知识。如果外方合伙人认为这一任务相对容易,它就很可能谋求更多的当地知识,此时双方谈判力量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因此,我们有如下推论:
推论4:外方合伙人获取当地知识的速度对合伙人的谈判力量变迁有重要影响。
推论4a:外方合伙人获取当地知识的有效性对合伙人的谈判力量变迁有重要影响。
推论4b:合资企业最初的资源责任对合伙人的谈判力量变迁有重要影响。
四、结语
本文对跨国公司增资扩股实现机制的研究是建立在对合资企业合伙人之间知识获取与谈判力量变迁分析的基础上的。外方与中方的合资是基于双方对合资企业均有着不同程度的贡献。正是存在着被对方依赖的知识使双方寻求建立合资企业。中方合伙人对当地环境的了解是其关键性的资源,也是其谈判力量的根本所在。在合资企业首创之时,当地知识可以服务于多种用途。相对于中方而言,外方由于本身处于中国的环境中经营企业,外方获得了原来由中方所有的当地知识,而中方获取外方先进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可能性较小,最终使其在合资企业的运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经过一段时间,曾经是中方合伙人独有资源的当地知识,对于外方合伙人来讲会从不可缺少转变成不再需要。也就是说,随着外方合伙人当地知识的增加,外方合伙人对中方合伙人的依赖性将会减少,从而使中、外双方的谈判力量变迁,最终导致了即使在中方不情愿的情况下,外方仍能实现其增资扩股的目的。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提出了影响外方知识获取进而影响中、外方谈判力量变迁的具体因素,他们是:外方合伙人对当地知识的评价、外方合伙人获取当地知识的速度。
增资扩股范文4
【摘要】
为了探讨胚胎骨髓基质细胞(FBMSC)联合细胞因子对脐血单个核细胞(MNC)中CD133+细胞的体外扩增作用,将新鲜脐血(CB)中分离出来的MNC接种于无血清培养体系中培养14天。实验分为4组:C组为空白对照组,不含基质细胞和细胞因子;S组为单用基质细胞组;F组为单用细胞因子组;SF组为联合使用基质细胞和细胞因子组。在第0,6,10及14天检测有核细胞总数、CD133+细胞数及集落形成单位(CFU)数。结果表明:各时间点SF组有核细胞总数的扩增倍数均高于其它组;除了第14天外,SF组在第6、10天时CD133+细胞数、CFU数的扩增倍数均高于其它组。结论: 胚胎骨髓基质细胞对延缓造血细胞的分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基质细胞联合细胞因子可以有效的扩增脐血单个核细胞及其中的CD133+细胞,这是一种比较接近于临床移植要求的造血细胞体外扩增方法。
【关键词】 骨髓基质细胞; 造血干细胞; 细胞扩增; CD133+细胞; 脐血; 细胞因子
In Vitro Expansion of Cord Blood CD133+ Cells Supported by Bone Marrow Stromal Cells and Cytokines
Abstract
The aim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s of human fetal bone marrow stromal cells (FBMSC) in combination with exogenous cytokines on supporting in vitro expansion of CD133+cells in cord blood mononuclear cells (MNC). MNCs separated from cord blood (CB) were cultured for up to 14 days in a serumfree system with FBMSC or exogenous cytokines or both of them. On day 0,6,10 and 14, total nucleated cells (TNC) were counted;CD133+ cells were quantified by FACS, and hematopoietic progenitor cells were assessed by semisolid culture assay.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number of TNC was remarkably increased in FBMSC and cytokine group, the expansion of CD133+ cells and CFU were increased in FBMSC and cytokine group except that on day 14. It is concluded that FBMSC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delaying the differentiation of hematopoietic cells. FBMSC in combination with exogenous cytokines can promote the effective expansion of CB MNC and CD133+ cells, this expanding system may meet the needs for clinical application of expanded CD133+cells.
Key words
bone marrow stromal cell; hematopoietic stem cell; cell expansion; CD133+ cell; cord blood; cytokine
CD34是目前造血干细胞(HSC)最常用的表面抗原标志。随着对HSC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存在CD34抗原尚未表达的造血干细胞[1],又发现部分AC133可能是比CD34更早表达的表面抗原[2,3],在第七届人类白细胞分化抗原大会上AC133正式命名为CD133,CD133+细胞比CD34+细胞具有更高的增殖和自我更新能力[4]。我们利用本实验室已经建立的人胚胎骨髓基质细胞联合细胞因子的造血细胞体外培养体系[5],以脐血MNC为起始细胞,研究脐血CD133+细胞的体外扩增潜能。
材料和方法
主要试剂和仪器
羟乙基淀粉液(HES)购自美国B.Braun公司。人淋巴细胞分离液(FicollHypaque,密度1.077)购自天津灏洋公司。25 ml一次性塑料培养瓶购自美国Becton Dickinson公司。DMEMLG培养液及胎牛血清(FBS)购自Gibco公司。青霉素和链霉素购自HyClone公司。无血清培养液使用Stem spanTM SFEM,造血祖细胞半固体培养基使用MethocultTMGF H4434,圴购自加拿大Stem Cell Technologies公司。干细胞因子(SCF)、酪氨酸激酶3类配基(FL)、血小板生成素(TPO)均购自英国PeproTech公司。CD133PE购自德国Miltenyi Biotech公司。流式细胞仪为美国Becton Dickinson公司FACS Vantage产品。
中国实验血液学杂志 J Exp Hematol 2007; 15(2)骨髓基质细胞联合细胞因子对脐血CD133+细胞体外扩增作用的研究胚胎骨髓基质细胞滋养层的建立
经家属知情同意后,取自然流产的胚胎(4-5月)3个。无菌条件下冲出骨髓液,经Ficoll离心后获得MNC,以1×106/cm2接种于5 ml的DMEMLG培养液中(含有20% FBS, 100 U/ml青霉素,100 μg/ml链霉素)。48小时后全量换液弃去悬浮细胞为原代细胞(F0),以后每隔5天进行半量换液。贴壁细胞融合达到80%时以0.05%胰酶消化传代后为F1,F3 至F5代的基质细胞,经15Gy γ射线照射,用于共培养,使用之前用PBS洗涤3次。
脐血MNC的制备
足月妊娠的健康产妇脐血,经病人及家属知情同意后取自本院,共10份,ACDA抗凝。所采脐血在4小时内按4∶1体积比与HES混匀之后静置30-45分钟沉淀红细胞,吸取上清经Ficoll密度梯度离心分离出单个核细胞(MNC),用PBS洗涤3次后备用。
脐血MNC的液体培养体系及实验分组
采用Stem SpanTM无血清培养体系,SCF、FL、TPO的终浓度均为50 ng/ml。实验分为4组:①C组:空白对照组,仅有培养基+MNC;②S组:基质细胞+MNC;③F组SCF+FL+TPO+MNC; ④SF组:基质细胞+SCF+FL+TPO+MNC。脐血MNC的接种密度为1×106/ml,置37℃、5% CO2、饱和湿度培养箱中培养。分别在第6、10、14天进行半量换液,检测细胞总数和CFU数,用流式细胞术检测CD133表达的情况。所得数值与第0天数值为1.00的相应数值作比较。
造血祖细胞集落培养
将细胞按2×105/ml接种到24孔板MethocultTMGF H4434半固体培养液中,内含1%甲基纤维素、30% FBS、 1% BSA、 10-4mol/L 2ME、 50 ng/ml rhSCF、 50 ng/ml GMCSF、 10 ng/ml rhIL3、 3 U/ml rhEPO。造血祖细胞集落培养第14天时在倒置显微镜下计算CFU集落数。
细胞表面标志的流式细胞术检测
流式细胞试剂有CD133PE单克隆抗体.。流式细胞仪检测每个样品收1×104个细胞。使用CellQuest软件系统进行分析。
统计处理
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结果以±SD表示,差异显著性采用方差分析。
结
果
胚胎骨髓基质细胞滋养层的建立
胚胎骨髓细胞经全量换液后,贴壁细胞经7-9天培养后即达到80%融合,主要为长梭形的成纤维细胞,原代细胞尚可见少量圆形贴壁细胞及黏附于贴壁细胞表面的造血细胞。经2次传代以后成纤维细胞得以纯化,呈平行或旋涡状生长。经γ射线照射后,基质细胞能在Stem spanTM SFEM无血清培养液中继续培养18-20天而不发生脱落,台盼蓝染色显示活力>95%。
脐血、MNC、CD133+细胞数
所采集脐血的容量平均为65.7 ml (52-92 ml),收集的MNC数为(1.2±1.3)×108个,新鲜脐血MNC中CD133+细胞的所占比例为(0.92±0.31)%。
培养过程中有核细胞总数的变化
C组、F组在培养过程中有核细胞总数一直呈下降趋势,尤其C组下降迅速,第6天的有核细胞总数为第0天的0.55±0.20,至第14天仅剩0.14±0.07。F组有核细胞数的下降速度较平缓,分别为0.92±0.30、0.88±0.29和0.66±0.36,但组内不同时间点比较均无差异(P>0.05)。S组在第6天有所下降,为第0天值的0.87±0.32,之后则一直增加,但增幅小,虽然第6天和第14天差异明显(P0.05。SF组在第6天、第10天细胞总数明显扩增,第10天达到组内最高值,为第0天值的2.29±0.73,第14天略有下降,为第0天值的2.19±0.66,但跟第6天比较并不明显(P>0.05)。
在相同的时间点里,SF组有核细胞总数的扩增倍数均比其它组要高(P
CD133+细胞数变化
C组、F组CD133+细胞数虽然在第6天都有所增加,但之后即第10天和第14天均已低于初始水平,C组在第14天CD133+细胞基本已经消耗殆尽。S组和SF组在第6天,第10天都保持着增长的趋势,S组在第6天、第10天分别为第0天值的(4.06±1.44)倍和(4.51±1.87)倍,两个时间点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第14天回落至第0天的(1.60±0.85)倍,比第6天和第10天都要低(P0.05),SF组在第6天、第10天的扩增倍数均比其它各组在相同时间点要高出许多(P
各组培养后CFU数的变化
各组在第6天、第10天CFU数都有所增加,但C组在第14天已观察不到CFU。F组在第14天回落至大致第6天水平(P>0.05)。S组在培养过程中CFU数一直在增加,第14天达到组内最高值,为第0天值的17.46±3.42倍,组内各时间点比较P值均
讨
论
过去几十年,最广泛应用的HSC表面抗原标志是CD34。但随着对HSC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发现CD34-细胞也具有自我更新和造血重建的能力[1]。1997年,两个独立的研究小组[2,3]分别报道了HSC新的一种表面抗原标志即AC133。2003年召开的第七届人类白细胞分化抗原大会上AC133正式命名为CD133。CD133不仅在HSC中表达,而且在内皮祖细胞、神经干细胞等早期阶段的细胞中亦有所表达[6,7]。CD133+ 造血细胞能在胎羊模型中成功地实现了一次、二次移植[2]。 CD133+CD34+细胞在NOD/SCID小鼠移植模型中,不仅能够重建髓系造血,还表现出T淋巴细胞、B淋巴细胞和NK细胞的表型[8,9]。临床实践也表明,CD133+ HSC的移植是安全的、可行的[10,11,12]。
目前许多研究者对HSC扩增的研究都是使用分离纯化的CD34+细胞或者CD133+ 细胞。对细胞分选之后进行培养,虽然能够获得较大的扩增倍数,而且扩增效果也较稳定[13],但CD34+细胞能由CD133+ CD34-细胞体外培养产生[14],而CD133+细胞也可能经由CD133-细胞产生[15]。因此分选细胞不可避免地造成CD34+细胞或者CD133+细胞的丢失,同时也可能丢失比它们更加早期的造血细胞。而用于移植的脐血主要是以单个核细胞或全血的方式来储存的,脐血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植入速度也主要和整个有核细胞数有关[16]。所以,本实验选用脐血MNC作为培养的起始细胞。
我们的研究发现,单用SCF+TPO+FL细胞因子组合培养脐血MNC时,虽然CD133+细胞能得到一定量的扩增,但有核细胞总数都一直呈下降的趋势。其原因可能是我们所用的细胞因子都是一些早期作用因子,在扩增早期HSC的同时,较晚期阶段的造血细胞很快就衰老死亡。CFU和CD133+细胞检测的数据也表明,单用细胞因子也造成了早期HSC的迅速耗竭。
在单用基质细胞的实验组中,有核细胞总数和CD133+细胞都有一定的扩增,但增幅较小。初期6天有核细胞总数有所下降,但同时期CD133+细胞则是有所扩增。推测是因为CD133+早期造血细胞主要是处于G0/G1期[17],细胞进入增殖周期需要一定的时间,而这一时期的晚期阶段造血细胞衰老死亡较快。经过14天的培养后,单用基质细胞组的CFU计数一直上升为第0天值的17.46±3.42倍,体现出基质细胞对延缓造血细胞的分化的重要作用。
联合使用基质细胞和细胞因子时,有核细胞总数得到有效扩增的同时,CD133+细胞也得到了显著的扩增,比单用基质细胞或者单用造血因子都有明显的优势。在有核细胞总数的扩增方面,单用基质细胞总的趋势是扩增,单用细胞因子时是一直在下降,联合使用基质细胞和细胞因子组合时,则呈增加的趋势,这说明两者合用具有协同促进造血细胞增殖的效果。在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时,我们需要的不仅是能长期造血的早期的造血干细胞,而且需要有助于短期内迅速恢复造血的处于较晚期阶段的造血祖细胞[18]。所以,基质细胞联合细胞因子可能是比较接近临床使用要求的扩增脐血的方法。
单份脐血的容量及所含的HSC有限,不能够满足体重较大的儿童和成人患者的移植需要,对造血细胞进行体外扩增是有望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Jaroscak等[19]用封闭的持续灌注的细胞培养系统扩增脐血造血细胞后进行Ⅰ期临床试验,虽然移植体外扩增后的细胞并不改变红系、粒系和血小板的植入时间,但观察期间输注的扩增后的脐血细胞对患者是安全、无毒性的。因此深入研究造血细胞增殖和分化的调控因素,改进细胞扩增的体系和方法,对脐血HSC移植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Osawa M, Hanada K, Hamada H, et al. Longterm lymphohematopoietic reconstitution by a single CD34low/negative hematopoietic stem cell. Science, 1996; 273(5272):242-245
2Yin AH, Miraglia S, Zanjani ED, et al. AC133, a novel marker for human hematopoietic stem and progenitor cells. Blood, 1997; 90:5002-5012
3Weigmann A, Corbeil D, Hellwig A, et al. Prominin, a novel microvillispecific polytopic membrane protein of the apical surface of epithelial cells, is targeted to plasmalemmal protrusions of nonepithelial cells. Proc Natl Acad Sci USA, 1997; 94:12425-12430
4Gallacher L, Murdoch B, Wu DM, et al. Isolation and characterization of human CD34(-) Lin(-) and CD34(+) Lin(-) hematopoietic stem cells using cell surface markers AC133 and CD7. Blood, 2000; 95:2813-2820
5毛平, 王彩霞, 林秀梅等. 胎儿骨髓基质细胞与细胞因子支持人脐血单个核细胞体外扩增的研究. 中国实验血液学杂志, 2005; 13: 422-428
6Marzesco AM, Janich P, WilschBrauninger M, et al. Release of extracellular membrane particles carrying the stem cell marker prominin1 (CD133) from neural progenitors and other epithelial cells. J Cell Sci, 2005; 118(Pt 13):2849-2858
7Salven P, Mustjoki S, Alitalo R, et al. VEGFR3 and CD133 identify a population of CD34+ lymphatic/vascular endothelial precursor cells. Blood, 2003; 101:168-172
8deWynter EA, Buck D, Hart C, et al. CD34+AC133+ cells isolated from cord blood are highly enriched in longterm cultureinitiating cells, NOD/SCIDrepopulating cells and dendritic cell progenitors. Stem Cells, 1998; 16:387-396
9Kuci S, Wessels JT, Buhring HJ, et al. Identification of a novel class of human adherent CD34- stem cells that give rise to SCIDrepopulating cells. Blood, 2003; 101: 869-876
10Koehl U, Zimmermann S, Esser R, et al. Autologous transplantation of CD133 selected hematopoietic progenitor cells in a pediatric patient with relapsed leukemia. Bone Marrow Transplant, 2002; 29: 927-930
11Lang P, Bader P, Schumm M, et al. Transplantation of a combination of CD133+ and CD34+ selected progenitor cells from alternative donors. Br J Haematol, 2004; 124:72-79
12Bitan M, Shapira MY, Resnick IB, et al. Successful transplantation of haploidentically mismatched peripheral blood stem cells using CD133+purified stem cells. Exp Hematol, 2005; 33: 713-718
13Fietz T, Berdel WE, Rieder H, et al. Culturing human umbilical cord blood: a comparison of mononuclear vs CD34+ selected cells. Bone Marrow Transplant, 1999; 23:1109-1115
14Summers YJ, Heyworth CM, deWynter EA, et al. AC133+ G0 cells from cord blood show a high incidence of longterm cultureinitiating cells and a capacity for more than 100 millionfold amplification of colonyforming cells in vitro. Stem Cells, 2004; 22:704-715
15Suuronen EJ, Wong S, Kapila V,et al. Generation of CD133+ cells from CD133- peripheral blood mononuclear cells and their properties. Cardiovasc Res, 2006; 70:126-135
16Gluckman E. Current status of umbilical cord blood hematopoietic stem cell transplantation. Exp Hematol, 2000; 28:1197-1205
17Grskovic B, Ruzicka K, Karimi A, et al. Cell cycle analysis of the CD133+ and CD133- cells isolated from umbilical cord blood. Clin Chim Acta, 2004; 343:173-178
18McNiece I, Briddell R. Ex vivo expansion of hematopoietic progenitor cells and mature cells. Exp Hematol, 2001; 29:3-11
增资扩股范文5
日前,有消息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入主金港信托。如果传闻属实,金港信托今后将是背靠大树好乘凉,而业界将又有一例“傍大户”的戏码上演。
其实,信托公司“傍大户”在业界并不算是一件新鲜事。2008年7月,首钢控股亦承诺参与爱建股份旗下爱建信托的重组,以现金形式认购爱建信托部分股本,成为爱建信托第二大股东,爱建信托傍上首钢这个“大户”。此前还有国家电网控股英大信托、中铁集团入主衡平信托、摩根斯坦利参股杭州工商信托等。
对于信托公司积极“傍大户”的现象,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赵扬表示。这样能达到双赢的结果。首先,对信托公司来说,开展业务需要有强大的金融平台支持,傍大户就能引入高素质的投资者,能获得强大的金融实力支持。而对“大户”们来说,一方而,入主信托公司后,能通过很低的成本进行资本运作。另一方面,信托牌照资源十分稀缺加上申请困难,是战略投资者正想瞄准的目标。
金港信托增资扩股由来已久
据了解,金港信托是宁波市唯一一家信托公司,2008年年底,经银监会批准该公司名称变更为金港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已在宁波银监局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据统计,2008年金港信托累计管理资产1400亿元,创利8000万元,并在业内率先将业务划分成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机构融资和证券投资四大业务板块,形成成熟的业务发展模式,逐渐转型为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
金港信托增资扩股的想法由来已久。早在2007年上半年,在宁波市金融发展座谈会上,宁波银监局局长袁亚敏就透露,金港信托资产质量大幅改善,正酝酿股权改造和增资扩股。之后,在金港信托披露的2007年年报一位负责人明确表示,该公司将积极进行增资扩股,增强抗风险能力。另据一位信托业内人士透露,金港信托近期一直在就增资扩股寻找合适的投资人。不过之前业界盛传的是国开行将八股金港信托,当时说的投资金额大概是1亿元人民币左右,没想到现在又说可能是花落中石油。
对于金港信托的增资扩股,资深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不论花落谁家,对金港信托来说,都是一次强筋壮骨,向行业内一线信托公司挺进的契机。
信托引资“傍大户”两大动因
很显然,引进高素质的投资者已经成为信托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战略性选择。如果引进的投资者具有强大的金融实力,能够很好的支持信托公司开展业务,而且信托新牌照的稀缺性也决定信托公司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赵扬表示,信托公司引进高素质投资者主要有两方面好处,首先,可以很好的利用股东的资源进行资产管理业务,其次,小的信托公司可以借住股东的品牌效应很好的打开市场。
增资扩股范文6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现实难题
Abstract:“muststrongandhealthybodyfirst,achievestheabsoluterequirement,obtainstheinvitationalmeetqualifications,aftercompetitioncanattainanamountconsiderabletrainingfund,thenmaymarchtheOlympicGameswhole-heartedly,couldattackthemedaltolookatownrealoriginalstory!”Anagriculturallettersocietydirectorborrowed“theOlympicGamesafterheat”tomakethevividimageanalogyforreporter,comparedwiththeathleteallparticipationreform''''sagriculturallettersociety,buthesaid“strongedandhealthybody”isaninitialtoughbattle--increasesfundingexpandsthestock.
keyword:Ruralcreditcooperative;Increasesfundingexpandsthestock;Realisticdifficultproblem
引言
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使得这项看似并不复杂的工作也意义重大。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经营陷入困境的农信社为扩股难而发愁,经营业绩好的农信社也同样有着难言的苦衷。
一折:顽固的堡垒
“我们的压力太大了,只能硬着头皮去做工作,每股降到了30元,农户入股积极性还是不高。”李主任是罗庄区农信社的主任,在向记者介绍他们的增资扩股工作进展时,他眉头紧锁,脸上写满了愁容。用他自己的话说,“这真是一块顽固的堡垒。”
像李主任遇到的难题,大多存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信社。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认为:经济基础落后严重制约了农信社股金的增长和业务的发展,这是影响信用社股金增长最基本的原因。贫困县中这样的问题更是突出,农民取得收入的路子不宽,生活水平大部分维持在温饱线上下,部分高山地区的农民还要靠国家救济才能解决温饱,使得与当地经济水平相依存的农信社的发展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而与此同时,历史包袱重、民主管理未能体现、信用环境差、宣传工作不到位、信用社人员素质较低等因素也加剧了矛盾的产生。
记者了解到,在试点省市,一些农信社将增资扩股任务层层化解、分配到人,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从理事长、主任到临时工都有任务,无一例外,这些都是必须达到的硬指标,基层员工对此怨声载道。员工不满意,而一位下达任务的农信社主任同样是一肚子苦水,他无奈地告诉记者:“我自己的身上也背着任务,主要是包袱太重了,我们的不良贷款率达到了85%,要想达到申请扶持资金的条件,只能这么做。”
除了加大职工的募股任务外,一些农信社还使用了许多扩股“绝招”。山东省菏泽银监分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贷求股”,即主要突击法人股,对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出,要取得贷款就先在联社入股。这个半强制性的要求颇为见效,不少企业按照不超过贷款总额的6%入了股,即贷1万元入股600元。
另一种办法是“以存入股”,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存款化股金。不少员工在拉股金的时候跟入股者商量,先以存款入股,利息按股息计算。万一碰到客户用钱,只能是员工自己掏钱分批买下这部分股权。但“以存入股”的方式使股金的风险很高。比如,遇到客户有转让要求,股金就会大量集中于员工手中,倘若员工不能及时吃下转让股,由此导致的股权纠纷将异常难以处理。
问题的棘手程度可见一斑。针对这一问题,菏泽银监分局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农信社应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让农户都关注、关心、参与信用社改革;二是将强制吸收员工股金变为“规定底限”与“引导增加”相结合的方式;三是出台全面细致的募股说明书,让农户确实感到入股带来的诸多方便,并落实承诺兑现的保障措施。
荷兰合作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戴蕙的一番见解也可以为我们打开思路。她认为,增资扩股时,应准确地向其潜在投资者和社员传达其使命,即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不能误导投资者对分红产生过高期望。因为最大程度满足社员的金融服务需求,才是合作制的精髓,成为信用社社员的初衷,是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而不是享受股金分红。
二折:甜蜜的苦恼
“几家欢喜几家愁!”这是业内对增资扩股中两极分化现象的描述,相对于经营困难的农信社,那些业绩好、实力强的农信社成了受人追捧的“香饽饽”。不但不用为吸引股金发愁,还要想办法严格控制股金规模。而他们的烦恼也正是缘于股金的巨大吸引力。如何使募股过程公平、公开、公正,让客户满意、放心,成了摆在管理者面前最迫切的问题。
浙江义乌农村信用联社就曾遭遇过这样的“募股压力”。该联社近年来经营业绩呈现出较好的态势,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对改制后的农村合作银行有较好的预期。增资扩股公告见报后,报名申请者大大超出预计人数。符合条件的想多入点股金,不符合条件的千方百计找后门、托关系入股。
对此,义乌市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领导决定对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股金募集的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即:公开增资扩股方案和增资扩股指标,公开符合条件要求申请入股的法人、自然人名单,在《小商品世界报》上进行公告,并由银监办事处、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组成入股资格审查监督组,负责对整个资格审查过程、结果进行全程监督。
为防止个别信用社利用入股机会做人情,他们先根据各信用社的存款规模分解股金募集指标,并将信用社客户按照存款交易量分成重点客户和非重点客户两个层次,重点客户名额根据信用社存贷款规模分成50名、100名、150名三个档次,最后按存款交易量清单确定入股对象,杜绝了暗箱操作。
虽然上级文件对乡镇、机关干部入股没有作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募股压力大、供求严重失衡,为避免权力因素给募股带来不公,引起群众不满,义乌市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做出决定:由市纪检部门发出通知,要求乡镇、机关部门干部支持农信社增资扩股工作,一律不得入股,在第一次报名中如有上述人员,一律在规定时间内退出,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而保证募股的公平还只是工作的一部分,有些问题的发生常常是防不胜防。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筹备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对入股者目的、身份、资格的审查格外小心,慎防三种现象:严查信用差的商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人员、个别腐败犯罪分子借农信社增资扩股“洗钱”;谨防“大户”入股中小农信社,有可能干预农信社经营管理,左右农信社理事会人选;避免宗族势力大范围入股农信社,防止他们操纵农信社势头的增长,忽视“小姓”农户,进而影响支农。
三折:爱你在心口难开
入股之后的“预期高回报”不但吸引着普通的老百姓,那些对资金有着强烈渴求的民营企业更是跃跃欲试。江西安义信用联社在筹建农村合作银行中,接到一家北京民营企业的电话,对方一张口就要入股1000万。
“民企会控股农村合作银行吗?”面对媒体的追问,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朱范予坦言:“产权结构是一个要害问题,在民营经济活跃的浙江,这一问题很突出。控制得好,就容易有作为;控制不好,就容易出现问题。”
事实上,相当一部分民企考虑要介入农信社的改革,而且有些民企不动声色地想控股农村合作银行。据了解,金华市某县信用联社原要募集1300万元股本金,但没想到一下子涌进1.33亿元资金。当地有几个实力强的民营企业,让家在农村的员工拿老板的钱去入股,然后再收购到自己手中,以架空县联社理事会。
贾建华认为,民企进入农村合作银行是好事,但股权结构设计不好就容易被集中,支持“三农”的经营方向就会被改变,中央确定的由省政府管理农信社的方针就会落空。股权结构是命脉,股权结构决定了法人治理结构,否则,失去的就再也拿不回来,所以政府一定要牢牢抓住股权结构。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限度,对于倡导这种“平均化、分散化的股本结构”,有专家提醒说,“往往会导致谁也没有绝对的发言权和控制权,形成了社员对农信社的所有权难以体现,信用社产权主体地位被人为虚置,产权关系模糊,甚至可能使农信社还属于依靠政府隐形担保的准国有银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