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建设指导意见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农贸市场建设指导意见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农贸市场建设指导意见

农贸市场建设指导意见范文1

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健全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1.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根据市局2015年红盾护农工作方案要求,对重要农资商品销售集散地、农资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乡镇农资经营门店进行集中整治。

2.规范农资抽检程序。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处理要及时、查办要到位,对制售假劣农资大要案件建立督查督办制度。

3.加强农资经营自律体系建设。指导农资经营者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农资经营示范店”培育工作,发展壮大农资连锁经营,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4.继续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根据省局要求加强信息录入、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提升农资市场规范管理效能。

二、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

1.继续强化农贸市场监管工作。根据市政府和省局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农贸市场专项巡查和监管执法工作。一是深化落实市场巡查、属地监管责任,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做好商品交易市场日常性监管工作,同时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二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统筹兼顾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及其他相关市场监管工作,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严厉打击出售、收购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2.深化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开展好2014—2015年度省级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加大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力度,完善诚信市场、文明集市的公示和撤销机制,提升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同时,对获评2013-2014年度市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主动强化联系和监管,维护良好的诚信市场形象,并充分发挥典型作用,在全市形成崇尚诚信、守信光荣的良好氛围。

3.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切实规范商品交易市场交易行为。

三、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维护汽车市场秩序

深入贯彻工商总局《关于加强汽车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依法落实好品牌汽车销售备案工作停止后对汽车市场的监管职责,并组织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汽车销售及服务企业主体资格检查、合同格式条款检查、信用评价、日常巡查、违法行为查处等五项监管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维护稳定的汽车市场秩序。

四、继续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

继续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掺杂使假、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并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巡查,坚持规范经营,把住源头,跟踪流向的原则,监督企业加强成品油内部质量监测。同时,做好车用柴油升级相关后续工作。市局市场规范管理局按照要求继续开展市区成品油抽检,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开展本地成品油抽检,严把油品质量关,并对抽检结果积极公示,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农贸市场建设指导意见范文2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一是按照《市工商局2012红盾护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全年要以肥料、种子、农药为重点,选择在春耕、夏播、秋种等关键时节,开展2次以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二是按照《市流通领域农资经营监管责任规范》要求,加强农资市场巡查,根据农资市场季节性的特点,合理调整农资市场巡查频率,农忙季节每周一次,平时每月一次,通过巡查,指导建立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农资经营户经营行为;三是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工作,今年市、县局必须各完成2次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并抓好对抽检结果的运用;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农资案件查处任务的单位,要努力完成案件查处任务,并保证质量,为下半年参加省局农资案件互审会做好准备;五是积极鼓励引导和推广农资商品统一配送、销售与农资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资连锁经营,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六是抓好“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培育工作。

二、积极稳妥地做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按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十二项制度、五项记录和四个档案”进行市场日常管理,积极推进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进程;二是按照发展A类、提高B类、促进C类、转化D类的原则,组织人员深入商品交易市场开展行政指导,通过通报情况,指出问题,听取意见,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市场管理,进行重点帮扶,推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发展;三是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市场数据库,完善数据的采集和认定,全面完成全市45个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录入和信用认定工作。

三、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方法,落实监管措施

按照“两促进、两维护”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1)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对内要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内部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对外要做好宣传工作,对网商、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加强宣传和调研,促进行业自律,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完善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将懂网络技术的人才调整充实到网络监管工作岗位,并发挥他们的长处,积极建立和完善辖区内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对尚未采集的企业网站要尽快采集形成数据,对已采集的要进行清理筛选确认,确保数据库真实、准确。(3)加强行政指导,规范网站经营行为。各单位要采取“规范经营主体工商登记及亮照经营行为,引导网络广告宣传规范用语,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督促网站自律和履行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规范、网站自律、社会评价“四位一体相结合”的监管体系。(4)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和手段,实现“以网管网”。省局将建立网络监管平台,此平台建成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建立网上巡查制度,加强巡查和实地核查力度,主动实施监管。(5)加大对网络案件的查处。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尝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完成市局下达的网络案件查处任务。(6)认真受理网络交易投诉,做到“投诉有门,追债有主”。

四、扎实开展农贸市场双创和肉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扎实开展农贸市场双创工作。按照“工商牵头、属地管理、联合执法、业主负责”的管理原则,今年的农贸市场双创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召开“市场双创经验交流会暨再动员大会”,总结创卫经验,通报创卫情况,部署新一轮市场双创任务,推进市场双创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继续按照《市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对农贸市场双创督查考核力度,改进“五个一”督查考核方式,将平时对农贸市场的督查考核奖惩与属地工商分局、工商所挂钩,以调动工商干部参与创建的热情;三是争取尽快出台“农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市场主办单位和各相关单位、部门职责,以强化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同时,将继续采取1:1以奖代补的方式,督促各有条件的市场配足或配齐蔬菜周转箱和酱菜销售柜,促进市场升级达标;四是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认真落实“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对尚未建立市场创建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市场,各分局、工商所要督促其尽快建立,对已建立但不够健全的,要组织人员帮助完善,全力推进卫生自治;五是认真抓好2012年度“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和“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命名工作。

(二)扎实开展肉类市场监管工作。一要认真贯彻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肉食品准入、猪肉经营挂牌公示、不合格猪肉退市、消费者投诉受理等四项制度。加强对猪肉经营者主体的监管,根据省局规定,今后,凡从事猪肉经营的,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固定摊位,并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持照经营。县局和市局的郊区、狮子山区分局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但也不能忽视对城区猪肉经营者主体资格的监管;二要加强对猪肉市场索证索票工作的检查落实,重点抓好对零散猪肉经营户(特别是农村猪肉经营户)索证索票的检查,督促其建立台账,坚决杜绝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进入流通环节销售;三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猪肉经营户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含“瘦肉精”猪肉等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四要加强行政指导、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和组织领导,确保监管到位、执法到位,认真落实猪肉监管四项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9月份,市局将对猪肉经营户持照经营、四项制度落实和案件等情况组织一次督查,并进行通报。

五、切实加强汽车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主体,认真做好品牌汽车销售企业的核查工作;二是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一证多处开店、未经备案擅自销售品牌汽车等违法行为;三是要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指导企业建立自律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实现监管到位,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逐步确立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理念,使汽车销售行业的消费维权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四是要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规定,继续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对已成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不符合场地、布局条件的,要加强行政指导,逐步规范;四是要积极开展“4S示范店”评选活动。

六、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解决目前网格化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拓展网格化监管功能,逐步实现网格化监管市场巡查信息录入全覆盖。第二,要积极运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开展市场监管,及时录入市场巡查等监管信息。网格责任人对自己网格责任区的市场主体进行巡查,并及时录入信息,确保市场巡查的及时性、真实性。第三,完善市场巡查工作督查与考评制度,以明晰职责,责任到人为重点,推进网格化市场监管督查机制,解决巡而不查、查而不纠等问题。第四,充分发挥工商移动监管系统作用,逐步实现市场巡查电子录入代替纸质录入,有效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效能。

七、培育和发展各类经纪人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经纪人注册登记制度,积极引导经纪人注册登记。各单位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完成经纪人发展指标,特别是农村经纪人发展任务;二是建立经纪人培训机制。各单位要根据需要积极组织开展经纪人培训,力争使今年新发展的经纪人持证持照率达到90%以上;三是建立和完善经纪执业人员备案工作。对经纪执业人员的备案行为、明示行为、经营行为、服务行为等加强巡查,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备案;四是建立健全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档案。积极引导经纪人实现经营资格合法化、人员队伍组织化、经纪执业规范化、经纪活动经常化。

农贸市场建设指导意见范文3

今天,商务部召开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座谈会,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常晓村同志对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8个试点省份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本省试点工作的思路和建议,讲得都非常好,很受启发。会后,我们将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会同财政部进行研究。近年来,中农办和财政部对商务工作的支持力度很大。中农办连续5年把农产品流通内容写进中央1号文件,财政部不断加大对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支持力度。刚才,中农办赵阳局长深刻阐述了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意义,财政部陈春平处长也强调了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在工作中贯彻执行。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意义

今年,经过认真研究,财政部和商务部决定在8个省份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希望试点省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充分认识肩负的使命,充分认识试点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集中精力创造性地做好试点工作,为下一步扩大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打好基础、积累经验。

(一)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对解决农产品卖难买难、探索建立农产品产销平衡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农产品市场波动不仅在我国、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比工业品市场波动大。工业品一旦出现缺口,可以及时组织生产,但农产品有生产周期,自然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对农产品的供求平衡影响非常大。除个别品种外,我国大部分农产品市场波动比美国、日本和欧盟要大很多。这与我们千家万户生产、千家万户批发和零售、现代化水平低,以及信息不对称有直接关系。一些地方既存在农产品卖难现象,又有买难问题。主要原因是我国各个地区农产品流通模式差别很大,有的农产品是局部生产、局部消费,有的是全国生产、全国消费。但无论哪种模式,流通平衡都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比如受韩国泡菜事件和日本大白菜短缺影响,吉林、辽宁、黑龙江的大白菜出口增加,需要其他地区的白菜向东北流通。今年小宗农产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被老百姓戏称为“豆你玩”、“蒜你狠”、“辣翻天”、“姜你军”和“糖高宗”等。解决这些问题应当依靠不断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形成大市场、大流通和大贸易,建立起解决买难、卖难的长效机制和符合中国特色的农产品现代流通模式,这是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对保障食品安全、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以前简单的白菜、萝卜、土豆几个品种已经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同时,随着人口流动性提高,个性化需求增大。尽管我国农产品质量已有很大改善,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还是经常困扰着广大群众,影响正常生活。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来解决。绝大部分农产品通过市场销售,把好市场关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非常重要,对改善民生、落实执政为民宗旨意义重大。

(三)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价格有很大差距,不仅消费者负担加大,农民收益也并未增加,流通企业也未获得更大利益,主要原因是流通成本过高。如果建立起现代流通体系,就会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损耗,农民就能增加收入,消费者也能多受益,流通企业也能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对实现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试点省份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决不能将试点搞成简单的项目建设,要与财政等部门互相配合,共同把工作做好。

二、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思路和重点

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既是以往“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工作的发展和深化,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商务部与财政部已联合下发指导意见,对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试点省份在开展综合试点工作时,要加强研究,实现四个转变,把握好四个重点。

(一)工作思路要实现四个转变。一要实现从单纯流通节点建设向流通链条和流通网络建设转变。以往我们开展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大型流通企业建设,只是节点的建设。这次试点不能仅体现在点上,要体现在线上和面上,体现流通链条怎么建立以及市场和企业如何布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因素设计试点方案,要统筹规划、统筹布局,不能简单停留在单一的项目建设上。

二要实现由改造提升流通设施向推进现代流通模式转变。应当从以往重点关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硬件升级改造,转向推广现代流通模式。要改变以往农产品流通盲目性大的状况,推行订单农业,建立稳定的供求关系。不仅要改造流通设施,采用冷链物流等现代流通手段,更要减少流通环节,继续推广农超对接、产销衔接等现代流通模式。

三要实现由分步设计、分步实施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转变。以往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只涉及农贸市场,缺少通盘和总体框架的考虑。此次综合试点不同,试点县、市和省份都要有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在此基础上分步实施。

四要实现由完全的市场化运作向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相结合转变。以往开展农超对接和批发市场改造,企业或市场建成项目,政府只负责拨付补贴资金,项目运行完全是市场化运作。此次试点要充分发挥商务、财政等部门的作用,引导和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连锁企业等试点承办单位推进现代流通模式,既要实现农产品流通公益功能,又要坚持市场规律,保持项目生命力。

(二)把握好四个工作重点。一是统筹制定和实施规划,构建布局合理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没有规划和蓝图,现代流通网络就难以形成。做好规划的前提条件,是充分了解当地的现状。试点地区要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的实际出发,树立大市场、大流通的观念,着力做好试点城市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改造,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列入试点的市县要制定试点方案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试点省份应在市县方案和规划的基础上,结合专家指导意见,完善省级试点方案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

二是加快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现代化流通节点。流通节点有三种,第一种是收购节点,包括农产品集配中心、农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经纪人等。目前农产品经纪人是主要形式,然而经纪人收购关系较为脆弱,要采取措施向合作社、集配中心、大企业建基地发展。第二种是批发节点,包括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集散地批发市场。有的批发市场兼具产地、销地和集散地特征。批发市场既要加强加工配送、冷藏仓储、预选、分级、包装、配送等设施建设,也要改进交易模式,引入会员制、拍卖模式。究竟该选取哪种模式,试点省份应组织批发市场认真研究。第三种是零售节点。目前标准化菜市场和连锁超市在城市社区有所发展,但农贸市场依然是农产品零售主要形式。试点省份应结合当地特点和社会发展需要,研究探索建设改造农产品零售网点。在节点建设过程中,既要加强冷藏保鲜和物流建设,也要充分发挥电子信息平台作用,为复杂的多式联运找到好的解决方案。

三是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形成完整的农产品供应链。农产品具有特殊性,供应链建设是一个难点。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产品产地建设采购基地、加工中心、配送中心、冷藏仓储设施,推进“订单农业”;在农产品重要集散地或消费地开设农产品专卖店或销售专柜,与学校、餐饮、酒店、食堂建立直接供货关系;通过提供市场信息、销售渠道或生产服务等多种方式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带动农民加入合作社或由大企业统一组织生产,扩大生产规模。综合试点应该采取多种模式减少流通环节,由原来的随机卖,变成一种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政府应该引导各方通过经济关系和利益协调机制形成供应链,产地投资建设销地专卖店,销地投资建设产地集配中心。出现卖难的时候,销地优先销售产地投资方的蔬菜;出现买难的时候,产地优先将蔬菜供给销地投资方。农超对接项目原则上应同时包含大型连锁超市承建的子项目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建的子项目。试点区域内如无符合资质条件的大型连锁超市,应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如无合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周边地区选择。

四是加快制订实施标准,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品牌化和包装化。目前我国大部分农产品都没有包装,没有品牌,直接影响食品安全。实现农产品标准化、包装化、品牌化,建立追溯体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强有力保障。陈德铭部长十分重视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工作,商务部正在组织制订洋葱、土豆、青椒、黄瓜、西红柿、豇豆和冬瓜等7个农产品流通标准,将对这些产品的分级、包装、标签、贮运和购销等作出规范性要求。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试点省份选择项目承办单位时应优先选择积极贯彻标准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引导试点项目承办单位,参与农产品流通标准制修订工作,并认真实施已出台或即将出台的有关标准。推动农产品流通主体将管理流程标准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农产品流通效率。

三、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工作要求

(一)抓紧工作进度,细化实施方案。各试点省份要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确保切实可行。方案既要反映总体要求,又要发挥大家的创造性;既符合标准化、规范化的总体工作要求,又能充分反映地方特色。只有这样的方案在实施时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二)明确目标责任,加强动态监管。此次农产品流通综合试点的第一责任人是试点省份商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责任人是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要有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对项目实施状况进行动态监管,保证项目工程进度。制定详细的项目验收标准及操作办法,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专业审计人员组成验收组,确保项目质量。严格信息报送制度,要求试点承办企业及时准确填报工程进度和市场经营信息,把信息填报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新晨

(三)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试点工作责任重大,要保障实施效果和资金安全。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审计工作,拨付和使用补贴资金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将补助资金切实用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上。任何单位不得骗取、挪用或者截留财政专项资金,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商务部、财政部不仅要全额收回资金,而且将取消其以后年度申请资格,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地方配套政策。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试点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规划、用地、用水、用电、资金等方面出台配套优惠政策,按工业用地政策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采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支持力度虽然比历年都大,但与实际需要相比仍然有很大缺口,希望地方财政也相应加大配套支持力度,引导试点单位加大投入,形成中央、省、市、县和企业共同加大投入的局面,为试点提供强大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五)深入调研,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试点工作是一项新工作,大家一定要重视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完善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总结经验。商务部将对8个省份的试点进度和质量进行比较,宣传好的经验,整改出现的问题,逐步探索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并在全国范围推广。

农贸市场建设指导意见范文4

一、基本情况

*市供销社原有9个公司,25个核算单位,1169名职工。改制前资产总额4682.2万元,负债总额66*.1万元,累计亏损4934.1万元。中发[1995]5号,特别是国发[1999]5号文件下发后,社党委、理事会根据文件精神和市委、政府的意见,将少量资产和社机关23名干部职工移交市财政,由市财政按照“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办法核拨经费;将原9个公司合并改制为6个公司,14个核算单位,现有职工323人(下岗17人,内退144人),离退休干部职工7*人(离休9人,退休650人)。市社党委现有总支3个,支部5个,党员166名(其中离退休党员18名、下岗内退党员54名),市社机关在职干部职工15名,离退休人员29名(其中离休干部4名)。

*市供销社作为全市供销系统的联合社,有成员社4个,即*县供销社、*县供销社、*市供销社、*区供销社,这4个成员社共有乡镇基层供销社22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58个,分别占全市乡(镇)、村个数的81.5%和58.1%。县(市)区供销社在册干部职工602人。有各类公司18个,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商店154个、日用品经营商店107个、综合经营商店127个,农贸市场2个、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场所44个。经营总面积186.7万平方米,仓储总面积3.6万平方米、院落等空闲地面积13万平方米。

二、在探索中找出路,在发展中求生存

随着社属企业改革转制工作的完成,供销社直属企业和基层网点基本上没有了,供销社机关失去了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的职能,网络服务功能几近丧失,供销合作社发展举步维艰。为此,20*年以来,我们克服各种困难,自找工作,自加压力,积极探索发展之路。首先,从农资供应入手,与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对全市农资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经销假冒伪劣农资网点。在全系统推行服务承诺、诚信经营制度,引导企业创新服务方式,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农资使用技术、科技推广等服务,提高农民对供销社这块牌子的信赖度,为企业的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通过努力,2*年以来,全市供销系统化肥等重要农资的销售量逐步占到全市销售量的一半以上。其次,我社于20*年和20*年先后成立了*市农民经纪人协会和*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通过这两个平台,帮助农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联系师资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向外省区推介销售农副产品、引导农民经纪人组建专业合作社等,使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合作组织数量迅速增长。截止2*年底,全市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197个,入会会员33747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5.98%,辐射带动78*7户农民。但由于供销社传统为农服务职能逐渐丧失,同时又缺少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尽管我们在为“三农”服务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往往得不到理解、支持和重视。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项目多年来一直由农牧部门实施,供销社几乎插不上手,我们的许多工作大都靠感情推动,对农民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吸引力不强、推动力不大,引导合作组织发展工作总体措施不力、成效不显。痛定思痛,我们认为最大的原因在于企业改制时供销社没有参股,导致供销社在“三农”工作中资金不厚,实力不强,抓手不显,许多工作显得很被动。

三、抓住机遇,整合资源,切实推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农贸市场建设指导意见范文5

一、突出“量”的增加,大力发展市场主体

在法定的范围内,对符合安全、环保、节能规定的,全面放开市场准入。以更大的力度,有效落实服务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的51条、促进全民创业的26条意见和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的18条措施。实行“九放宽三允许”,促进全民创业。放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和使用限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选择、放宽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限制,放宽主体资格条件、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放宽中小企业出资期限、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出资期限限制、放宽股东出资方式限制;允许出资人以其在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或对其他公司增资、入股;允许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出资人可以以科技成果、经合法取得的荒山、滩涂、私域使用权、采矿权、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等非货币方式出资;允许股东以债权作为出资。全力支持姚家港工业园、白洋装备工业园规划和建设,对拟入驻工业园区的各类企业,实行“项目筹建登记”和“分期缴资”等优惠措施,促进其快速落户。对重点扶持创业对象实行试营业制。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回乡农民工、残疾人员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六个月。结合我市市场主体登记情况,每年向市政府报送市场主体发展等数据情况及分析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突出“质”的提升,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工业立市、开放强市战略,立足职能,大胆创新,全力配合支持政府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优强企业倍增工程”,重点扶持酒业、三宁、华润、迅达、省化、中冶重工、奥美、今贝等企业快速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在继续支持“两酒”扩规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引进油脂、水产、畜禽和果蔬加工项目;支持拓宽创业融资渠道,指导、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进行融资,支持有限公司以股权出质方式融资。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以资产为纽带,吸纳关联企业为成员,组建企业集团;对重点龙头企业、高科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允许其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所从事的行业;投资高新技术新兴行业的,其名称中可使用“高新技术”、“科技”等字样。

三、突出“牌”的培育,推进商标品牌战略

大力支持和引导具有地方特色的涉农企业和产业,发展农产品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在全市扶持培育一批“名、优、特”农产品商标品牌,扶持“百里洲”申报地理标志。促进提升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引导扶持“三宁”品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力争年内完成申报工作。做好省著名商标申报和宜昌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引导企业使用著名商标标志,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和占有率。推进商标质押贷款,加强与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开展商标品牌无形资产评估,引导企业以商标质押形式获得贷款、作价出资或投资入股办理企业登记,促进企业盘活资金,加快融资。推动闲置商标转让,盘活商标资源,提高使用效率,支持鼓励定牌加工企业在出口商品上使用自有商标,指导重点出口型企业进行商标境外注册。以保护涉农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为重点,继续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犯食品、农产品、药品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等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四、突出“靓”的特色,服务城市形象建设

围绕发展××支柱产业,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支持相关产业广告投放,在打造名优品牌的同时壮大广告创意产业。支持广告从业人员培训和人才引进,提升我市广告企业创意、设计水平,美化、亮化城市。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大力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加快发展港口物流业、仓储物流业、工业物流业及综合类物流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规范建设商业特色街区、专业市场,规范完善机动车销售、五金、金属加工等专业市场,配合五柳树农贸市场改造工程、公园路装饰建材市场、团结路电脑一条街、雅畈木材市场改造等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年”建设,大力整治小街小巷、流动摊点及无照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

五、突出“实”的举措,真情扶持三农发展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个体工商户、各类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进一步综合运用法规、登记注册、商标、广告、合同、市场规范等多种职能作用,促进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促进和规范农产品流通和农资流通,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化“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注重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村企共赢。突出优势农业资源和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争取涉农商标申请和注册量上个新台阶。加大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和参考文本推广应用力度,切实增大“订单农业”的成果,帮助农民规避风险,稳定增效。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进一步探索农资经营主体发展和监管的新路子,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加强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推进农资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农资长效监管机制。

农贸市场建设指导意见范文6

一、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的质量观,层层落实质量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目标,通过持续加大宣传教育、政策扶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力度,“诚信、创新、品牌”质量精神深入人心,专利、品牌、商标、标准“四大战略”取得明显成效,发展、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五大质量”水平大幅提升,全市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经济增长方式加速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一)发展质量: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争创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8家;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完成新产品开发230项,申报省级技术创新项目50项。

(二)产品质量: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90万亩,全市主要农产品基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6%。重点食品、制造业产品市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1%。力争培育省名牌产品3件、市名牌产品7件;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50件以上,总数达到200件以上;新增注册商标150件,新认定著名商标10件、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

(三)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100%,质量通病得到有效防治,质量投诉进一步降低,工程质量继续保持市前列。争创“泰山杯”2项、“泉城杯”6项、省级“优质结构工程”2项、市级“优质结构工程”10项。

(四)服务质量:重要服务行业和关键服务领域的标准化覆盖率有较大提高。生产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

(五)环境质量: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逐步提高,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完成市下达的下降指标。机动车环保检验率达到8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质监部门牵头,其他质量主管单位配合,按照《市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行)》,制定完善任职培训、工作职责、激励措施等相关制度,在30家企业率先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逐步向全市企业推广普及。

2、落实企业质量关键岗位责任制。质监、经信、住建等部门负责,督促企业建立并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考核等相关制度,对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质量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实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年内帮助100家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3、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质量主管部门负责,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质量承诺、自我声明、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主体责任,在食品、特种设备领域率先推行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并逐步扩大履责范围。推动企业落实产品“三包”责任,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指导行业龙头企业及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1、推进标准化生产。农业局负责,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总数达到14个以上。经信、科技等部门负责,组织优势企业采标和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引导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修订活动,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商务、旅游等部门负责,编制重点培育服务业企业名录,制定培育规划,在重要服务行业和关键服务领域强力推行服务标准化。年内对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场馆会所、广场街道等重要公共场所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进行全面规范。质监部门负责,年内新建液体定量灌装机、酸度计、分光光度计、电导率仪、焦度计、验光机检定装置等6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并投入运行。

2、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经信、科技等部门负责,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推进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建设一批创新载体,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储备一批人才队伍,开展工业专家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引导优势企业超前研究、主动探索转方式调结构的新途径。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专利项目参加国家、省和市级各类奖项评选。启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优化专利结构,努力培育中国专利明星企业。

3、推广先进管理模式。质监、经信等部门负责,在行业龙头企业中逐步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认真落实省质监局《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12家重点企业实施专项技术帮扶,创建省和市能源计量标杆企业各1家;食药局负责,在药品领域广泛推行GMP、GSP认证;环保局负责,加快实施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减排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项重点工程,削减增量,压缩存量,改善水和大气环境质量。住建委负责,强化建筑节能监督,重点加强外墙保温施工工程的监督。民营办牵头,发挥锻压铸造协会作用,指导行业内企业分批完成窑炉改造。

4、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住建委负责,根据各级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做好质量失信“黑名单”、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的建立制工作。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药、环保等部门负责,逐步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年内创建省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家、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2家,组织评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0家、消费者满意单位50家、文明诚信企业100家,打造10条餐饮安全示范街、200家示范店。

(三)保障重点领域质量安全。

1、加强重点工程、设备监理监管。住建委负责,深化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严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关、工程招标关、建筑市场准入关,对基础、主体等涉及结构安全部位实施多层面监督,对防水、节能等关键环节强化过程控制。质监局负责,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农业、食药、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把好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关口,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防止违禁投入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全面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重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抓住农贸市场内和农贸市场外两个重点区域,规范食品流通领域市场秩序。着力做好餐饮领域和各类食堂的管理,做好食品摊贩、前店后厂(坊)和学生“小饭桌”的监管。

3、加强产品、环境监测。各有关部门负责,及时收集、统计、分析与产品相关的伤害信息,评估产品安全的潜在风险,及时产品伤害预警。环保局负责,对具备条件的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完善运行重点监管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河流断面、城市环境空气、重点区域视频五大监控系统。

(四)大力实施品牌带动。

1、全面启动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质监局牵头,依据《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完善评审细则、实施指南、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文件,编制年度市长质量奖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奖励一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创建,继续组织开展争创“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

2、深入开展商标战略。工商局负责,围绕高端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特色农业,在三次产业领域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创建一批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积极开展商标战略示范市创建活动,加大驰名、著名商标申报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单位。

3、努力培育区域品牌。依托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积极开展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活动,大力推进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创建。推荐园区、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着力做好绣源河、朱家峪、龙山文化遗址公园等景区建设,围绕重点城市建设和旅游项目,加大招商力度,打造文化旅游、精品旅游品牌。指导符合创建要求的镇街开展省级旅游强镇创建工作。加快“全聚德大葱”直供基地建设,努力提升大葱、龙山小米等基地、园区建设水平,整体融入我市3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建设框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督导考核。各镇街、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继续开展“构建质量诚信”、“生产线上讲文明”等主题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质量强市战略进行广泛宣传,树立一批质量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日”、“专利周”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重点质量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要充分发挥“83312345”、“12365”、“12315”、“12330”等平台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