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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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制度

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制度范文1

(1)调研企业基本情况分析。从企业类型来看,参加本次调研的农业科技企业中,有限责任企业有31家,股份有限企业4家,中外合资有限责任企业3家,中外合资股份有限企业1家,其他类型的4家。大部分企业(28家)经营年限在10年以上,有15家经营年限不到10年。从企业规模来看,有31家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达到被调查企业的72%,有6家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1000万元之间,占调查企业的14%,剩余6家都在500万元以下。这些企业在农业科技创业企业中规模都比较大。被调查企业的注册资本方式主要是现金(42家),还有一些企业的注册资本加入了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其他方式。在优惠政策方面,企业所获优惠主要集中在税收(25家)和资金(17家)两个方面,其他优惠政策企业享有的不多。

(2)调研农业创新企业资金来源情况。被调查企业的所需资金主要来自于内部积累(41家都涉及),其次是来自于银行或信用社的贷款(有24家涉及),来自其他形式的资金相对较少,如国家政策性贷款10家,民间借贷4家,资本市场2家等。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到,对于刚刚成长起来的农业科技企业来说,在它们过去的发展历程中主要是靠挖掘自身的能力去募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当企业自身的能力不足时,它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银行或信用社的贷款。除此之外从数据中看到,有些企业也从国家那里获得一些政策性贷款的支持,而民间借贷市场显然不是农业科技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市场,这也说明农业科技企业受金融波动的影响较小。(

3)对引入创业投资的意愿分析。有27家企业认为制约自身发展的首要因素是资金,17家认为是人才,有5家企业认为是经济运作环境,有2家认为是企业管理。29家企业认为创业投资基金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非常大的作用。当问及企业引入创业投资基金后,最希望创业投资机构能够提供什么帮助时,有32家企业选择了资金,有24家企业选择了推进企业上市,有19家选择了开拓市场,选择管理服务和推荐人才的各16家。被调研企业中,只有24家企业与创投机构有过洽谈或接触,但有些企业最终并没有达成合作意向,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与创业投资机构在企业发展理念、下步发展战略等方面意见不一致;二是与创业投资机构在某些协议条款上存在分歧;三是入股价格谈不拢。在问及企业觉得获得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是否容易这一问题时,35家企业认为有一定难度,认为很容易的只有2家企业,5家企业认为非常困难。其中最大的难度在于创业投资机构对企业的要求太高(19家企业),其次是引入创业投资的程序过于复杂(有17家企业选择了该项),最后认为成本太高(8家企业)。

2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科技企业内部管理及运行机制滞后

目前,大多数的农业科技企业是依托大学、科研机构所建立起来的中小企业,其管理团队主要还是个人、工作室和公司3种形式,在调研中,个人形式的团队所占比例为1%,工作室形式的团队所占比例为42%,公司形式的团队所占比例为57%。同时在调研中,管理层大多为在某一农业行业中具有较高学历的高层次人才。这些调查结果显示了部分的农业科技企业还未建立起有效、规范、产权明确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农业科技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分配制度等的滞后,容易偏重企业自身发展的思路,往往忽视了市场的变动,从而导致了风险投资机构在农业科技企业的发展理念、下步发展战略等方面意见不一致。

2.2风险投资运作机制的非市场化

目前,大部分风险投资机构是政府为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企业融资困难等一系列问题所提出的一项措施,与发达国家相比,国内的风险投资机构是以政府主导为主的运作模式,并多为各级政府所设立,带有明显的国有企业运行模式。其分为两种主要类型:一种为政府全额出资组建的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机构,如中创等;另一种是由政府与金融机构、企业等联合构建的风险投资机构,这部分风险投资机构起到了带动非政府资金的作用。由于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其并不能很好地利用股权多元化的特点。

2.3缺乏有效的中介机构

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机构是连接农业科技金融需求方和农业科技金融供给方的桥梁。中介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科技中介机构;另一类是金融中介机构。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技术市场虽然已经具有了科技中介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但在管理组织和服务上都具有明显的不足,导致了农业科技企业与风险投资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致使由于某些协议条款等存在分歧而导致了最后的投资没有成功的现象发生,不利于农业科技企业和风险投资之间的双向选择。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的等制度的不健全,双方也会由于对农科科技成果缺乏较为准确合理的评价而导致了合作的失败,同时,由于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会导致委托管理风险的发生。

2.险投资缺乏退出机制

在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中,退出是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环,甚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风险投资的最终成败。退出机制的不健全作为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发展的一个弱点,缺乏适合的投资撤回渠道和保障体系,使得风险资本很难得以正常运行,进行再投资。这样不仅无法实现循环发展,而且会打击投资者的积极性。一旦高收益无法实现而且风险资金难以撤出,失去流动性,风险投资业就很难维持下去,只能是昙花一现,无法长久发展。就目前主要的退出方式来看,公开上市具有较高的收益,所以成为了很多投资者的选择。

3完善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对策建议

3.1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建设

为了推动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需要加快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支持:一是关于企业制度,特别是股份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风险资本进入和退出的核心是风险企业股权的交换,企业股份的制度安排和确立这种安排的法律地位则是实现股权交换不可缺少的基础。二是关于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法律法规。农业科技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最重要载体,但由于其基础薄弱和发展困难,通常需要特别制定法律法规加以扶持,并且要强调建立长效机制。三是鼓励在农业科技领域投资的法律法规。制定这类法律的目的主要是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吸引投资,同时也有助于引导资金投向,规范政策的执行。四是规范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运作的法律法规,这是风险资本的操作依据和指南。

3.2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支持农业科技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进一步完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机制、简化发行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探索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融资。鼓励农业科技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与财务结构,鼓励中介机构加强对其辅导力度,以促进其直接债务融资。探索利用产权交易市场为小微农业科技型企业股权流转和融资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建立技术产权交易所联盟和统一信息披露系统,为科技成果流通和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非公开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提供服务。建立有利于技术产权流转的监管服务机制,利用产权交易所,依法合规开展产权交易,为股权转让、知识产权质押物流转、处置等提供服务。利用信托工具支持自主创新和农业科技企业发展。推动公益信托支持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充分利用信托贷款和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的组合,拓宽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3.3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引导多元主体参与

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重要作用。在对农业科技企业风险投资规模的扩大中,可以将投资保障、风险补助以及阶段性参股等方式混合使用,并引导处于初创时期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发展。地方政府在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建立和运作过程中应当规范合法,逐步建立起一种上下互动而有效的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从而吸引更多的其他资金进入农业科技风险投资领域,有效地保证了在政府引导之下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风投方式顺利发展。

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制度范文2

    人才是农业科技创业投资成功与否的关键。由于我国创业投资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发展不成熟,目前多层次、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少之又少。一方面,缺乏创业企业家,未形成创业企业家队伍。很多商业案例充分说明:一流管理与二流技术结合,可以获得成功;一流技术与二流管理结合,则极可能失败。另一方面,缺乏既懂高新技术又能开拓市场,敢冒风险寻求高额收益的综合型投资者。我国存在不少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但由于我国的市场开放时间不长,以往高等院校的专业分工过细以及现行的人事管理体制和教育体制等,不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所以目前能满足创业投资要求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很少。

    二、运作问题:科学管理运作制度不健全

    我国目前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运作机制不完善,随意性强。首先,风险投资管理未按照风险资本的办法管理,存在“首长贷“”人情贷”现象[3],未建立对投资对象系统的筛选和评估体系,资金利用率较低。其次,面对各种风险管理机制,创业投资家对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投资后不再关注企业经营管理,缺乏规范的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使得农业科技企业不能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不能满足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的需求。再次,公司治理机制不合理。农业科技企业国有投资比例一般在70%以上[4],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少数大股东掌握着实际权力,其他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这些系列问题严重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公司还存在管理体制陈旧、监管机制缺失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创业投资作用的发挥。

    三、中介机构问题:中介服务机构不完善

    近几年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迅速,但是有实力特色并与农业科技创业投资相匹配的中介机构还未真正形成。中介机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多数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独立公正性和科学权威性差,它们往往只是提供价值较小的参考信息,造成资源浪费。二是中介机构信用缺失。我国对创业投资管理方面的法律和准则较少,虽然2005年出台了《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暂行办法》,但是关于创业投资中介机构的管理未做规定。中介机构缺少统一规范的执业标准,致使中介机构缺乏信用认知度,增加了交易成本[5]。三是中介机构中涉及创业投资业务的较少,对农业科技的创业投资业务更少,大概只占2%~3%[6]。再加上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对创业投资的研究,阻碍创业投资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发展。

    四、我国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

    加大融资支持,建立农业科技企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银行资金。为鼓励银行资金进入农业科技领域的创业投资行业,我国政府可以借鉴美国SBA(小企业管理局)采用“杠杆融资”的模式来引导银行富余资金参与创业投资[7]。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民间投资,充分利用民间的闲置资金。培养我国居民的风险投资意识,减少对个人、企业、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参与风险投资的限制,让更多的民间资金融入到农业科技创业投资领域,扩大民间融资的渠道,丰富融资的多元化,实现了双赢。再次,健全资本市场,减少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OTC)与发达资本市场的差距,早日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降低农业科技企业融资门槛,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海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同时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积极引进国外资本从事风险投资业务,拓宽投资领域。

    (二)畅通资本退出渠道

    风险项目退出渠道不畅通是制约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障碍之一。有效的资本退出是创业投资成功的基础,成功退出意味着从一个项目退出后可以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去,循环推动高新科技成果不断转化,从而实现高额回报。根据先进发达国家经验,公开上市是资本退出的主要形式,在美国约有30%的风险资本采取公开上市的方式退出[8],因此我国要加快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尽快开设创业板、国外二板市场或香港创业板上市,设立和发展柜台交易和地区性股权转让市场,为规模较小的农业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转让和交易市场,并充分利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并购方式,积极培育投资银行,充分发挥其在资本市场中的中介作用。要完善法律制度,对私募市场进行规范,并放松对股权回购、清算退出、买卖上市等场外交易的限制。

    (三)培养复合型创业投资人才

    创业投资跨越科技与金融两大领域,涉及评估、投资、管理、审计和高科技专业知识等多学科,实践性、综合性强[9],需要具有相应科技知识、管理经验、金融投资知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具有国际视野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和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当下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复合型创业投资人才尤为重要。首先,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加快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对其提供优厚的薪资待遇,加强人才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拓视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其次,推动教育改革,加强与国外农业科技创业投资企业的合作,学习先进的知识和管理经验,培养在农业科技、管理、金融和法律等方面具有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再次,高薪聘请国内外优秀的专家来企业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国内外着名创业投资机构及专家到企业内部交流和座谈。

    (四)完善创业投资运作机制

    为了保障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的顺利进行,改革和完善创业投资运行机制是关键。要加强对农业科技创业投资的科学管理,建立一套严格的、适应我国国情的农业科技创业投资资金管理制度,构建农业科技风险项目的筛选、评估体系,提供系列化管理和增值服务,合理利用各方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要加强对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视,制定运营管理规章制度、产权保护制度和先进的信用体系,减少交易成本和投资风险,使创业投资在农业科技领域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农业科技企业健康发展。必须调整、改变农业科技企业的股权结构,降低国有股比重[10],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增加控制权在市场的竞争。要建立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规范农业科技企业行为,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农业科技;孵化器

企业孵化器诞生到现在已有50年的历史了。中国的企业孵化器发展于20世纪80年代末,目前,中国500多家企业孵化器,每年向社会输送2千家高新技术企业,贡献3千亿元工业总产值,1万项专利,1百万个就业机会。企业孵化器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技术组织形态,对于转化科技成果,扶植新创企业,吸引人才,培育企业家,创造就业机会,减少投资风险以及繁荣区域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应运而生,成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助推器。沈阳、武汉、北京等地也先后筹建农业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又称为农业科技企业创新中心或农业科技企业创业中心,是通过提供一系列科技创业发展所需的管理支持和资源网络,帮助和促进新创科技企业成长和发展,从而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目前,中国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尚处在起步、发育阶段。农业企业孵化器的发展作为一个刚出现的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比如,对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管理缺乏相应的制度、政策和资金保障,对农业企业孵化器的定位尚不准确,农业企业孵化器体制和机制创新的潜力还没有充分挖掘等等。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沈阳辉山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经验的分析,为我国各级政府建设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借鉴。

1 沈阳辉山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基本做法

1.1基本情况

沈阳辉山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坐落在沈阳蒲河新城的核心区内,成立于2004年3月,隶属于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孵化器由创业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展览展示中心三个单体建筑组成,总投资1.1亿元,占地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

为企业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中介咨询和专项培训服务;协助入孵企业申报国家及省、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各项基金支持;协助人孵企业完成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登记、科学技术交易等工作;协助孵化企业编撰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研究、各类融资文件;向投资机构申请风险投资,申报各项种子资金;协助投资者进行项目选拔、初评、行业调查分析;协助入孵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环境评价审批、消防设计、土地使用证、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股权转让、变更法人代表、变更经营期限、外汇登记等等。孵化器现已入住企业38家,虚拟在孵70家。

1.2主要做法

1.2.1创新孵化器的组织结构

辉山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由蒲河新城管委会的科学技术局直接领导并与科技局合署办公,其财务由管委会的国有资产办公室代管,其相关业务由管委会的其它部门(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等)归口管理。如图1所示。虽然是企业编制,但实质上孵化器相当于蒲河新城管委会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其经营目标是通过为新城提供成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而与蒲河新城整体目标联系在一起。

孵化器的运行机构为沈阳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4 000万元,是国有全资公司。公司在管委会的领导下,整合社会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为中小型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1.2.2创新管理制度

孵化器的直属管理机关是蒲河新城的科学技术局,按“一局多职、一职多能、人员精干、运转高效”的原则,科技局对孵化器的管理是参与式管理,各种业务资源共享。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孵化器的财务管理,并对其资产进行监督。

(1)人事管理

孵化器实行全员聘用制、绩效管理。职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凭实力定岗位,以能力定职务,实行末位淘汰制,能者上、庸者下。经理、副经理由新城管委会聘任,聘期一年,可连续聘用;其它人员由公司负责选聘,聘期一年,可连续聘用。

公司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为全年工资总额的30%,并根据全年绩效考核情况在年底一次性发放。公司经理薪资参照管委会副处级标准,公司副经理薪资参照管委会正科级标准,公司普通员工薪资参照社会同行业标准。

(2)财务、创业基金管理

管委会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监管,公司各项投融资业务的开展必须经管委会批准。

孵化器建立了“沈阳辉山高新区农业科技创业基金”。创业基金用于支持入孵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新产品开发。基金来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由管委会出资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另一部分由入孵企业交纳高新区税收的财政留成部分构成。基金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专利的高新技术项目,入孵企业发展奖励专项(奖励实体入孵企业及虚拟注册企业)、人孵企业个人奖励专项(奖励实体入孵企业及虚拟注册企业的创业者)。

(3)激励机制

新城管委会为激励孵化器实现其目标,根据其成员的个人需要,制定适当的行为规范和分配制度,激励员工从结果均等转移到机会均等,并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做到考核尺度相宜、公平、合理。以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达到组织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致。对孵化器的考核指标包括创业服务、业务收入、费用支出及财政创收。

实行绩效挂钩机制。即绩效工资挂钩,管委会依据考核结果核定公司全年绩效工资额度;绩效评定挂钩,管委会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公司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1.2.3打造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

孵化器拥有一支专业化、知识化的服务团队,建立良好的企业服务体系,能够为人孵企业提供系统化的基础孵化服务和专业化的中介增值服务。公司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的同时,更为关注员工的长期职业发展。公司全体员工为人正直、诚实,工作努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公司人员全部从社会招聘,高级管理人员都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其它工作人员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

1.2.4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

孵化器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制定了本年度工作目标和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在本年度内完成孵化科技创业企业10家,孵化市级或以上农业科技成果5项,申报市级或以上科技计划项目4项,为高新区增加财政收入100万元,实现业务收入131.1万元。

未来5年内,孵化器将实现建设成为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中心,孵化科技创业企业300家,毕业企业20家,引进省级或省级以上科研机构2

家,孵化市级或以上农业科技成果50项,申报市级或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0项,为高新区增加财政收入700万元,为高新区新增产值2亿元。

1.2.5构建咨询团队

孵化器建立了企业咨询服务系统,分别同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先后引进了沈阳商盛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沈阳公信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入驻创业中心,为入孵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2.6制定优惠政策

为了吸引高科技项目及成果的进入孵化器,加速入孵企业成长,制定了旨在扶持创业企业成长的优惠政策。内容包括:办公场所租金优惠政策、标准化厂房租金优惠政策、创业基金扶持政策等等。

1.2.7 引进入孵企业及虚拟注册企业

同时引进入孵企业及虚拟注册企业,为本级财政增加收入;申请省市各级政府财政支持,扩大孵化器建设规模。

1.3存在问题

一是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不健全。企业孵化器的经费投入渠道单一,完全为政府投入,使科技投入机制缺乏活力,导致由企业、政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不健全。

二是高质量的中介增值服务业务尚显不够。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全面的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还不够,包括企业战略规划、市场营销、组织设计、业务流程、人力资源、财务会计、法律事务等咨询服务。

三是协助企业申报政府扶持资金的力度还不够。孵化器应加大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业务沟通,为入孵企业积极争取相关政府资金支持。

2 对我国农业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建议

2.1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要以建在农业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为宜

这样可以增加要素集聚效应,使孵化器成为整个开发区发展的动力源。通过开发区建设与孵化器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相互间效益的升华。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体、金融为支撑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入体系。在优化政府科技资金配置结构的同时,加强科技与金融、科技与资本的结合,广泛引入风险投资机构和资本,并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逐步过渡到商业化制度运作。

2.2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初期和发展初期应以政府投入为主,按照事业单位制模式运行

其内部的管理机制应按照企业化的方式运作,建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机制,使服务工作制度化。孵化器通过对入驻企业提供有效和有偿的服务获取利润,以支付孵化器正常运行的各种开支,达到自收自支,使孵化器走上健康持续的发展道路。

2.3要建立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孵化器要进一步完善咨询中心、服务中心、展示中心,建设和引进一批体制新、机制活、服务广、作用好、具有国内一流水平、与国际接轨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重要的支撑服务。

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制度范文4

1政府部门型

政府部门型中介机构即政府部门设立的中介机构,多是公益性。这类中介机构的优点是掌握着众多有效信息资源,信誉状况良好,容易吸引客户,有利于协调高校、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等多方社会利益关系;而且具有一定的政策导向作用,起到了市场风向标的作用,利于引导投资和在市场的引导下及时给予优惠政策,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以贯彻国家政策,促进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缺点,如主要依靠政府出资,资金来源渠道过窄,资金短缺现象严重,缺乏利益激励机制的驱使,配置资源效率低,行政干预严重,易产生黑箱操作,管理模式僵化,技术经验不足,提供的服务有限等。

2非营利性民间机构型

非营利性民间机构在我国目前比较普遍,可以由业内组织如农民合作社、大学、科研机构等组建,为一定区域内农业经济的发展服务。这类机构多采用会员方式,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服务对象也主要针对会员。其优点主要表现在:这类组织多是区域性的,对区域内经济技术条件有足够的了解和较强洞察力,利于成功经验的传递和吸收,信息传播迅速;另外非营利性使得其利于吸引客户,利于区域内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缺点主要表现为:辐射范围小、信息资源有限、资金规模小、来源不稳定、不以盈利为目的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入,与其他经济部门、各组织成员间不易协调,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3营利性股份制公司

型营利性股份制公司可以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出资,置于中介机构的顶层,组织协调各机构以及整合经过初步筛选的资源,提供有用信息和平台。优点是利用现代化公司的管理模式及运作方式,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便于采用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机构的高效运作;用市场机制来对投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监督和激励,有利于市场规则的建立,配置资源的力度强,有利于吸引高素质管理人才。缺点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风险企业投资项目的开支。

二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设立模式的选择

比较上述三种最主要的设立形式,结合市场经济规律,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应越过政府的行政干预阶段,直接进入企业化管理阶段。实践证明,股份制公司形式是目前最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市场化运作的必然产物。股份制公司形式便于采用现代企业的管理机制,解决非营利性机构难以吸引高素质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困难,并且其逐利性有利于市场发挥作用。结合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发展政策依赖性强、发展不规范的特点,开始时政府可以占有较大的股份,充分依靠政府引导、完善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场环境。充分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协调风险投资企业、农业科技项目来源、经济管理行政部门的关系;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宏观调控,打破区域性限制,逐渐培育全国性的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体系。待该中介机构发展到一定阶段,要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政府要减少持股比例,只参股不控股,以董事身份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参与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决策,并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另外可以模仿引导基金的运行模式,政府无论参股还是控股,都选择让利于企业的方式,通过转赠股份的方式把资金返还给公司。企业、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参与一方面提供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经验;另一方面提供理论知识与技术指导和评价。这种官产学一体的组织形式既有政府支持,又能发挥民间机构的积极性,体现了辅以行政管理的企业管理,为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三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运行模式

1性质和宗旨

我国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是为农业科技项目与风险投资对接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可以是盈利性的,也可以是微利性的。一方面作为信息服务平台,需要全面搜集风险投资及农业科技项目的信息,并进行必要的研究筛选,建立信息数据库、人力资源库,为提供匹配服务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作为对接平台,在提供匹配信息的基础上,对可行项目进行培训,帮助农业科技企业完善企业管理,尽力实现其与风险投资的成功对接。对接完成后根据需要对企业进行培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人力资本水平,提供首次发行上市等方面的顾问培训服务。

2组织结构股份制

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客户经理、基层部门及专家顾问构成。设置客户经理使员工直接面对客户,对客户负责。实行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员工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并在公司内部实行有效的信息、知识、利润与报酬共享机制。同时对客户经理的激励与约束实行业绩记录,可将部分发展基金会员费作为对客户经理的激励。基层部门主要负责信息的收集和筛选。由业内权威人士担任专家顾问,匹配政策顾问、技术专家、经济学家、管理专家,提供全面的咨询顾问服务。

3客户来源

客户资源是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运作成功的关键。2011年首届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显示,社会上的优秀项目有很多,不仅存在于高校和科研单位,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产业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都存在很多优秀的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可以建立档案把这些优秀的项目集中起来,由县科技局负责对本地区的优秀农业项目进行筛选,把符合条件的有潜力的项目存入档案,并向市科技局备案,经过进一步筛选上报到省科技厅,再到科技部,最终把这些资源提供给公司。也可以由企业直接报名,由公司对农业科技项目进行评估,对有价值的项目备案入库。另一方面,要吸引业绩较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加入,了解风险投资公司对项目的要求,以便更好地为其提供合适的投资对象。

4收入来源

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性质,对农业科技企业提供服务应充分考虑到农业科技企业利润水平低的实际情况。对风险投资机构的收费也应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和法律的规定。基本费用包括:1)注册费,即客户登录、入库、信息、查看信息、出席相关活动所缴纳的费用。2)服务费,包括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特殊服务如定购出版物、电子期刊等费用。3)成功费,当客户的需求得到满足,风险投资公司成功选择了投资对象的情况下,要付出对接成功的成本或代价,可按项目的盈利能力制定等级收费标准。4)发展基金会员费,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成立发展基金,使其具备更多的经费,方便业务的开展,可以在双方的合作期内,将部分年收入额作为发展基金的会员费,享受优惠待遇。

5提供服务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服务

贯穿于从研究和筛选、匹配、谈判、签协议、风险企业运作到农业科技风险投资退出整个过程,主要提供信息和匹配服务以及咨询培训服务。

5.1提供信息、匹配服务

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基层部门负责对客户信息进行研究筛选,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按照需要进行供求匹配,避免了客户自己筛选信息的麻烦,降低了风险企业或农业科技项目的搜寻成本。根据客户需要,可以在先前政府提供的资源中进行筛选,如果能够筛选到合适的匹配对象则进行下一个环节。如果没有,可以定期出版刊物,刊载客户信息。举办大赛,进行客户集会,使得双方有机会共同探讨寻找合适项目对接。

5.2顾问培训服务

顾问培训服务可以在任何阶段展开,匹配前后都可以根据需要享受服务。单独的顾问培训服务有单独收费标准,对基础性的服务可以实行公益化,某些专业的服务对注册会员免费。匹配成功后的项目,要促成投资,使双方满意。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可以为农业科技企业提供管理经验、人才中介服务、再融资及贷款的匹配服务,规范企业管理,提供多方面的培训指导,有助于提高农业科技风险投资的专业水平。

6绩效评价

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制度范文5

一、以做大做强为目标,培育发展食品加工及存储产业

2012年,全市食品加工及存储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计划实现19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入1.5亿元,自主引进域外项目1个,规模以上企业达到61家,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企业33户,其中过5亿元的10户,过10亿元的3户。

1、抓好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努力增加产业投入,膨胀产业规模。2012年,重点抓好总投资1.1亿元的威龙酒堡建设项目、总投资1亿元的朗源果品深加工项目、总投资1亿元的张裕顶端葡萄庄园项目、总投资1200万美元的韩国GF休闲食品建设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的宏伟葡萄酒生产项目等5个新建续建项目,加快推进总投资6000万元的威龙气调库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的恒源医药食品中间体二期项目、投资6亿元的振龙燃料乙醇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元的威龙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等4个推进项目,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精心准备,加快建设,确保顺利完成2012年的3次产业项目观摩工作。

2、抓好招商引资。树立“招大引强、膨胀发展”理念,加大招商力度,努力引进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来龙投资,拉动产业发展。一是招引和培育果蔬深加工企业,建立高档果品出口、中低档果品深加工的产业模式,引导双合泰公司与日商合作开发冻干果品;二是大力引进畜禽深加工企业,建立规模养殖、集中屠宰、畜禽产品深加工的“一条龙”产业链条,加快推进阿波罗公司口服胰岛素项目和德国奥白曼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建设;三是立足海产品资源优势,积极引进海参、鲍鱼等高档海珍品深加工项目,重点支持百佳公司的海参深加工项目和东方冷藏公司的调制食品项目,实现海产品养殖、储藏向精深加工转变。

3、抓好龙头企业培育。推动龙头企业提档升级,构建主业突出、级次完整、示范拉动效应强的产业龙头企业梯队。一是鼓励源和、东宝、盛兴等19个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规模,拓展市场,切实发挥好龙头引领拉动作用;二是引导威龙股份、朗源股份做大做强,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努力争创国家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是把企业上市作为助力企业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适时引进战略投资基金,加快企业上市步伐。2012年,重点扶持威龙股份成功上市。

4、抓好品牌创建。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制定融产品研发、形象设计、产品营销、企业宣传为一体的综合品牌创建规划。鼓励企业争创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支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以“三品”认证为重点,鼓励企业进行GAP、HACCP等国际质量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开展产品推介、品牌推介和项目推介活动;引导企业创新营销模式,发展直供直销的配送体系,构筑终端连锁经营网络,树立企业品牌形象。2012年,继续加快企业直销店建设,力争威龙新增经销商1000个,朗源在全国主要城市开设直销店100家。

二、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以争创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引领,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化、生产标准化和产品优质化,提升农业产出总量、质量水平和整体效益。

(一)创新科技推广,提高农业科技化水平

按照农业部“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要求,不断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一是完善科技推广机制。抓好科技宣传、农民培训、科技入户工作,发挥好三电合一、科技直通车、民生快车道的推广平台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合作社等农业实体参与科技创新和推广,拓宽科技普及渠道,建立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机制。

二是提升科技装备水平。加快镇级农技推广机构硬件建设,对观等5个农业大镇农技站和14个镇级兽医站进行重点改造,重点配备农技推广、农产品检测、信息传输等方面的设施设备,提高基层农技部门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是加大农技推广力度。树立“以项目建设拉动科技推广”的理念,切实抓好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阳光工程等农技推广项目建设,在全市培育10名市级农业技术专家、100名镇级农业技术员、1000名村级科技示范户,构建自上而下、覆盖全市的金字塔形农技推广网络。年内,全市举办各类农业科技培训班150期,培训农民1万人次以上,推广良种20个、新技术18项。同时,依托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在畜禽养殖场和农业种植基地内,大力开展工程沼气建设,建立“畜-沼-果(菜)”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实现农村能源的循环利用,加快生态农业发展。2012年,新增沼气村9个,总量达到27个。

(二)建设示范基地,推进农业标准化发展

围绕种植、养殖两大产业,以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为依托,落实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

1、大力建设优质种植业基地。一是围绕高产创建,打造粮食示范基地。在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以种粮大户为依托,重点培育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实行统一良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收获的“四统一”管理模式,达到高产、优质、低耗的建设效果。2012年,重点建设诸由观镇西台村700亩粮食示范基地,力争实现“增产10%、降耗20%”的建设效果。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打造精品果业基地。采取7项新型果业实用技术,打造七甲镇长把梨和西洋梨传统优势品种基地等新奇特优果品基地,引领全市果业向优质、特色、高效方向发展。三是立足提质增效,打造设施蔬菜基地。分类制定标准化操作技术规程,按照逐步扩大蔬菜保护地栽培面积的发展思路,引导菜农从露天栽培向设施栽培发展、从传统粗放栽培向集约化科学栽培转变。同时,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和合作社投资建设自有蔬菜基地,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条。2012年,全市创建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其中:粮食基地2个,蔬菜基地1个,果品基地7个。

2、膨胀发展规模养殖业基地。围绕“保护和发展”两大主题,规范和完善基层兽医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动物强制免疫规定,加大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力度。2012年,重点抓好60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完成11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扶持六和养殖公司、荆志肉鸡场、姜月芳肉鸡场等3家企业争创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力争建成2处大规模、高标准的畜禽示范养殖场。年内,全市生猪、牛、羊和禽类存栏量分别达到33.5万头、2万头、9.1万只和800万只,出栏量分别达到48.5万头、1.43万头、10.2万只和2000万只,肉蛋奶总量达到23.5万吨。

3、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开展优质特色农业品牌创建,走以品牌创建拉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路子。一是规范完善现有品牌基地建设。稳步扩大绿色草莓、无公害韭菜、有机大姜大葱、有机苹果和无公害生猪基地建设规模,完善基地硬件设施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品牌宣传和产品推介力度,实现优质优价。二是积极创建农业新品牌。以黄瓜主产区为重点,开展无公害黄瓜基地建设,不断增加我市农业品牌数量。三是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步伐。以我市农业主导品种和传统优势品种为重点,大力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不断增加农产品认证数量,提高全市农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2012年,全市新增认证农产品4个,总量达到115个。

(三)强化质量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部门民生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全程监管。一是抓好农资监管。重点抓好种子、农药、肥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管,从购进、经营、使用等重要环节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在春秋两季各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农资打假扶优专项行动,确保农资质量安全。二是抓好农产品调运监管。重点抓好植物、动物的产地检疫工作,落实畜禽及其产品跨境调运管理制度,加大“瘦肉精”专项整治个力度,严格控制果蔬产品农药残留量,确保全市出入境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抓好市场准入监管。扎实开展农产品例行检测工作,严格执行上市农产品抽检速测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例行检测3次、抽检样品200个。

三、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1、严格“三资”管理。以保障村集体资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强化“三资”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大局。2012年,重点抓好经济合同履行兑现监管工作,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强化审计监督,改进民主监督形式,确保财务公开率和民主理财率达到100%。

2、落实农村土地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家庭承包关系,明晰土地权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和服务,规范土地承包监管机制,严格承包合同管理;二是引导和鼓励开展土地流转,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设生产基地,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三是进一步理顺农村家庭承包土地的权属关系,加快推进确权发证工作;四是深入开展“两田制”和机动地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承包法的规定,禁止发生利用农民承包地谋取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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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现状;问题;对策;云南红河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315-02

1 红河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现状

1.1 产地认定规模不断扩大

2003年,云南省红河州正式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州13个县市共认定“三品一标”产地面积18.96万hm2,其中绿色食品产地1.94万hm2,有机食品产地28.67 hm2,农产品地理标志面积2.57万hm2,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4.45万hm2,认定农产品产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26.4万hm2的71.82%,认定面积居云南省之首。

1.2 “三品一标”总量规模持续增加

红河州自2001年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来,“三品一标”工作呈现出持续发展势头。截至2013年底,红河州累计认证“三品一标”117家单位185个产品,159万只(头、羽、枚)畜禽养殖,总产量195.266万t,总产值630 120.12万元。其中:无公害认证企业76家,126个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企业32家,50个产品;有机产品认证企业2家,2个产品。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产品包括开远蜜桃、建水酸石榴、蒙自石榴、石屏大杨梅等7个产品。

1.3 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近年来,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的交叉抽查监测、年检、复查换证、专项整治产品抽检,认证产品合格率100%。2013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对红河五里冲茶场、元阳县茶树良种场等7家生产单位11个绿色食品茶叶进行专项抽检,合格率100%。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对红河州大米、番茄、香蕉等9个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检测,合格率达100%。

1.4 农业标准化生产有效发展

农业标准化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2013年红河州蒙自县和建水县被列入全省高原特色精品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有泸西县千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建水县红河天第绿色产业有限公司、蒙自市蒙生石榴产销专业合作社、卢西县阿庐旅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4家单位被列为全省高原特色精品农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建水标准化种植的葡萄、蒙自大枇杷、开远蜜桃、河口咖啡、红河红枫标准化养殖的生猪等标准化种植、养殖产品,通过省州农业、质检部门验收。截至2013年,全州共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46项,面积4.59万hm2,畜禽养殖154万只(羽、头、枚),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26项,面积1.94万hm2,执行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1项,面积28.67 hm2。通过实施标准化生产,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生产方式转变,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

1.5 “三品一标”认证后监管加强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红河州每年都要加强对无公害产品产地与产品的年检、无公害产品到期复查换证、绿色食品到期续展、有机食品保持认证的监管工作。仅2013年,全州完成17 家单位 22个产品的年检工作。完成11 家单位17个无公害农产品的复查换证;完成6家单位10个绿色食品的续展工作。出动人员60余人次对认证企业的生产状况进行实地检查及督促企业做好生产记录。确保年检率、复查换证率、续展率和保持认证率达100%。

1.6 品牌影响日益增加

红河州积极扩大“三品一标”的影响力,“三品一标”品牌已取得明显的效益。如:红河州和源商贸有限公司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农户加盟为后盾,以现代科技示范园向广大农户展示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魅力,带动全县广大农户自愿加盟,形成“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生产格局,带动全县6 700 hm2无公害优质脐橙、6 700 hm2无公害优质酸石榴的规模化生产。该公司的脱毒马铃薯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质量认证,洋葱等7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通过实施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认证,该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成为国家级龙头企业。

1.7 资金投入增加

1.8 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红河州“三品一标”通过抓标准、保质量、创品牌,绝大多数获证单位实现了管理规范、效益增加,从而带动农民增收[1-2]。“三品一标”产品与普通农产品相比,表现出明显的市场优势和价格优势。认证产品市场售价比同类未认证产品要高出30%左右。比如建水县红河天弟绿色产业有限公司的66.67 hm2洋葱,按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生产后,其产品出口新加坡、俄罗斯等地,年实现产值200万元,比无公害认证前增收30%;河口南溪农场的333.33 hm2香蕉,按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后,产品销往北京、上海、乌鲁木齐等地,年实现产值1 125万元,比认证前增收了25%。企业通过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大多数产品价格有了明显提高,平均增幅达到15%~30%。

2 红河州“三品一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认知程度不足

“三品一标”消费意识还未深入扎根于每个消费者头脑中,大多“三品一标”农产品未能体现优质优价,严重挫伤了生产者的积极性。首先是部分生产者缺乏安全责任感和社会公德,在选用农业投入品上主要追求效果和价格,不按标准规范操作。其次是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较少,全州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仅有43户,农业标准化示范覆盖面较小,辐射带动能力弱。

2.2 农产品安全体系不建全

红河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还不适应“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要求,现有检测能力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目前红河州只有1家检测机构,而且机构设备老化,能力严重不足,检测范围非常窄。县级机构仅有11台(套)农药残留速测仪,每个县平均1台都达不到,全州也只能开展最基本的农药残留速测。

2.3 发展不平衡

从全州各县市认证情况看,“三品一标”认证主要集中在北部农业产业化较好的内地县市,比如:建水县“三品一标”总数占全州总数的31%,蒙自、弥勒等县“三品一标”认证比例都占全州的18%以上,但金平、河口、屏边等南部6县认证产品较少,北多南少差异较大。从产品结构来看,红河州“三品一标”认证主要集中在蔬菜、水果和畜禽养殖上,而淡水鱼类、粮油类和一些地方特色农产品认证少,这种现象制约了消费者对“三品一标”的选择。

2.4 重认证,轻管理

一些认证后企业频繁更换内检员,对生产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生产不标准不规范,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

3 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对策

3.1 明确工作思路,把握发展方向

坚持以“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形成“重质量顾数量、认证与监管并重”的新思路,改变过去“重数量轻质量、重认证轻监管”的工作格局,做到认证“数量上从紧,质量上从严,服务上从优”,稳步调整“三品一标”产品结构,立足州情,充分挖掘红河州认证产品资源,增加名特优稀农产品发展比例,增加附加值高、未来市场竞争优势大的产品比例,在加快认证步伐的同时,切实加强企业现场检查力度[3]。

3.2 推行目标责任制

“三品一标”认证管理目标责任书,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4]。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全面系统的“三品一标”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实现责任可追溯,确保“三品一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3 稳步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

建立相应的标准化基地专家评审制度,积极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按照融入现有各类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思路,积极争取各级农业部门的广泛支持,同时加大对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以此进一步完善“三品一标”生产资料有关管理制度,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措施[5-6]。

3.4 强化宣传,提高服务水平,推动认证产品与市场对接

为树立“三品一标”品牌形象,一方面借助报纸、电台、明白纸、各种农民培训等传统渠道和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大对“三品一标“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三品一标”产品的正确认识,引导树立安全消费的理念,形成关心支持“三品一标”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极积组织各种宣传、推介和展示红河州“三品一标”农产品的市场开拓活动,提高“三品一标“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产品与市场对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运作、合作互利”的原则,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在各大超市、社区便民店设立“三品一标”经营专区,集中展销认证农产品。

3.5 加强监管,规范生产行为

要加强对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尤其要加强对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7]。对不按照“三品一标”要求生产的企业和单位坚决取消标志使用权。建立建全产地监督检查制度、产品质量抽检制度、标志使用检查制度、认证工作督导制度和证书撤销公告制。

3.6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改善工作推进条件,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队伍,按照履行职能要求,建立建全各级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人员行为[8]。加强对“三品一标”生产单位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认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的业务能力,完善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的资质考核、注册制度[9-11]。

4 参考文献

[1] 郭建华,何甜甜.南通农业“三品”发展观察[J].江苏农村经济,2011(10):68-69.

[2] 王丽波.推进红河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五项建议[J].云南农业,2011(11):8-9.

[3] 郭建华,何甜甜,郭亮.对江苏省南通市“三品”发展的思考[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2):25-26.

[4] 熊应传.云南省腾冲县“三品”认证经验与发展举措[J].农业质量标准,2009(6):15-17.

[5] 熊应传,柳树国.腾冲县农产品认证现状与发展对策[J].云南农业,2010(1):7-8.

[6] 娄云,王万群.滁州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现状及对策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08(15):351-352.

[7] 娄云,王万群.论滁州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现状及对策探讨[C]//全国农产品质量控制与溯源技术交流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协会,2010:3.

[8] 马惠玲,杨彩平.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后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J].北京农业,2013(9):256-257.

[9] 王丽,胥志文,周建宏,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及相应对策以宝鸡市为例[J].农业科技通讯,2014(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