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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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技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1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内容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20xx]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 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 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首席科学家审核同意。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97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项目概算。结合重大项目的综合评审和研究专项的复评,应当对项目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 项目确定立项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会同首席科学家组织课题承担单位编制前两年课题预算。

第十一条 课题预算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二条 课题预算由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

第十三条 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课题预算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四条 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五条 科技部提出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六条 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前两年项目(课题)预算书,作为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依据。其余年度的项目(课题)预算,结合中期评审评估的结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编制、评审评估、审核批复和签订预算书。

第十七条 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科技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八条 科技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九条 专项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项目专家组民主决策,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科技部核批。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核批。

第二十一条 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决算。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当年可以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中反映。课题决算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每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四条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首席科学家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973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科技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五条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课题承担单位,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以及不按照规定及时上缴结余经费的,科技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单位和个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8]508号)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国科发财字[1999]280号)同时废止。

科研经费的原则纵向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执行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范围和开支比例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实行合同管理,必须按照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经费使用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办法,合理、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科研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一般不作调整。

科技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 科研经费; 信息化管理; 校园网络平台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教兴国发展战略的实施和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呈现出大幅增长的趋势。高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出现了纵向多层次、横向多元化的新格局,科研经费已经成为高校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其规模也逐渐成为一个大学实力的象征,然而高校目前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科研经费的管理需要,迫切需要搭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高校科研经费的信息化管理。

一、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管理机制落后,信息共享难,造成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上的混乱

目前高等院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基本是由学校科研处、财务处和项目负责人分级管理的机制。科研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主要管理科研经费预算、大额支出审核、结题决算审核等,并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制定本校的具体管理办法。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财务管理和具体核算,为有科研经费的教师、科研人员建立科研项目经费账号,开设“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本”,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科研经费的课题负责人负责科研经费的申请和预算编制,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的到账资金,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的结题事宜。

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下,科研处只偏重于组织和争取项目并提取管理费,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收益关注不够;财务处只负责科研经费的入账、使用报销合法合规,并没有参与科研项目预算的编制;课题负责人也不向财务处提供完整的项目资料与信息,客观上存在“管项目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项目”“管预算的不管开支”“管决算的不管预算”等现象。由于科研经费涉及部门多,沟通协调难,细化管理更难,由此造成了科研经费管理的人为割裂,部门间缺乏系统的配合、协调和沟通,科研项目的预算信息、进展信息和财务开支信息在校内各部门之间未能做到及时、全面共享,容易造成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混乱。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高校对科研经费的认识在不同层面上存在误区,使得科研项目开支与预算背离

科研经费按经费的来源不同可分为学校内部科研经费与校外科研经费。高校内部科研经费是指学校财务预算安排的科研项目经费、科研启动费和科研配套费等;校外科研经费按取得的渠道不同可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主要是指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国家、省、市的科技部门、教育部门、政府决策咨询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等下拨的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是指高校承接校外企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的科研经费。与此相应,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划分为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和校级课题三类。核算经费支出时,横向课题和校级课题执行学校的管理办法,纵向课题同时遵循该类课题上级相关管理规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各项管理办法定性内容多,量化指标少,哪些费用能报,哪些费用不能报,哪些费用能报多少,都很难把握。

在这样的管理制度下,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课题负责人在预算中拟定的预算项目可能与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相应的经费统计口径不一致,致使科研项目开支与最初的科研项目预算相背离。

(三)缺乏有效的成本核算制度,科研经费挤占教育经费和其他经费

高校的科研与教学是很难分开的,大部分高校在科研经费到账后,只提取少量科研管理费,不提取资源使用费,科研活动占用学校资源所产生的房屋使用费、水电费、实验设备折旧费、科研人员工资福利等均未列入科研支出,挤占了本就捉襟见肘的教育事业费。部分高校在相关科研项目上给予科研配套费支持重点学科和课题的研究,但相关支出未进入该科研项目成本中;部分科研项目负责人同时还负责大量教育经费和其他经费支出审批权,致使科研成本转嫁到教育经费及其他经费中。

由于科研经费缺乏有效的成本核算制度,往往使得科研人员产生错误认识――学校已经就相关课题经费提取了管理费,那剩余的科研经费就是自己的了,课题负责人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而科研管理部门也认为提取的科研管理费是本部门的“创收”,并未用来弥补科研工作所挤占的学校教育事业费支出,这就进一步助长了“科研经费属于个人”的错误认识。财务人员在这种背景下,对于明知不是很合理但又合乎相关科研、财务管理制度的开支只能放行,否则将会背上“妨碍教学与科研事业发展”的罪名。

(四)缺乏有效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科研资源共享难,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落后

由于课题负责人对自己负责的课题拥有独立的经费使用审批权,但对其他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又不了解,往往个人认为需要购置什么资产,预算中有就去购置,有时该资产可能其他科研项目也曾购置且使用完毕,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不同课题之间资产无法调配使用,造成同样资产重复购置,浪费了可以共享的资源。

二、科研经费推行信息化管理的设想

针对科研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科研资产管理平台,确保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借助数字化校园网络平台的建设,大力推进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化

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管理需要,科研信息化管理必须借助数字化校园网络平台的建设,建立科研管理、财务、院系部门、课题负责人互联互通一体化的科研管理系统。通过共享的信息管理网络平台,连接财务、课题管理、审计和课题负责人等相关职能部门,将与科研有关的各项业务实现网络化管理,形成一个动态监督管理体系。首先由科研处将科研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完成期限、项目预算、项目组成员、项目协作单位、项目合同经费、项目所在院系等科研信息录入课题负责人名下。财务部门负责将收到的每笔收入、发生的每笔支出明细录入到每个课题中,对合同需要预算管理和控制的项目,财务部门通过预算信息进行额度控制,通过校园网络管理平台实现科研经费相关信息与财务的对接,对接后财务处能够实时获取每个项目的相关情况,从源头上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网络上看到自己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可及时快速获取准确的科研项目信息,实现科研管理由事后控制转变为事前和事中控制,由被动式管理转变为主动式管理。

(二)通过校园网络平台,大力宣传科研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

我国目前对科研经费管理没有一套统一的管理制度,高校在科研经费使用上各行其是,随意性极大。各高校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符合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同时科研管理部门应通过校园网络平台,做好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学校科研人员熟悉国家、学校相关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正确认识科研经费的性质,从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程序。同时在科研项目预算时就指定专业财务人员参与预算的制定,使得科研项目预算更加严谨,日后再根据科研项目预算严格控制开支标准,从而避免科研支出中出现随意性,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当然,在科研项目运行的全过程中,充分的信息沟通尤为重要。

(三)完善科研成本核算体系,对科研项目提取科研管理费之外的资源使用费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于2001年12月20日联合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课题研究费支出预算以课题及子课题为预算对象,预算内容包括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使用的可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及其他研究经费等。其中,人员费是指课题组成员的工资性费用。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课题组成员,并按规定在课题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国家资助的课题专项经费中重复列支,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间接费用是指为实施课题而发生的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一般包括:支付依托单位课题服务的人员费用和其他行政管理支出,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费或折旧费等。

高校应完善科研成本核算体系,对科研项目提取除科研管理费之外的资源使用费,同时借助网络平台,明确科研经费成本开支范围、标准,合理分摊课题使用学校资源发生的间接费用,让课题负责人了解资源使用费计提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转变以往的错误认识,进一步明确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绝非课题负责人个人所有,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四)相关课题结题后,通过校园网络平台,定期公布可调配使用的资产名录,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高校应尽可能地完善固定资产、低值资产等相关管理,特别是清算与移交制度。国家有关文件对此有明确规定,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私利,其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科研课题结题后,科研负责人应配合高校相关部门做好这些资产的管理、清算以及移交工作。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公布闲置资产名录,供其他科研项目及教育事业部门选择,从而实现科研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主要参考文献】

[1]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S].教财〔2005〕11号,2005.

[2] 刘勇,王茜,关于建立高校科研经费精细化管理体系的思考[J].中国科学基金,2008(6).

[3]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S].〔2002〕2号,2002.

[4]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执行国家科研经费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S].教财〔2011〕12号,2011.

[5] 吴春.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初探[J].会计之友,2009(17).

科技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科研经费 预算管理 预算执行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052-02

预算管理是现代财务管理的一种方式,它是指通过预先确定的一系列财务指标,通过对过程的控制,并以预算目标为依据对结果进行评价。我国预算法规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因此考核科研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就要从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方面考虑。

随着《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的颁布,国家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日趋可控化,对预算执行不力的沉淀资金要予以收回。国家每年的财政预算开支都是以财政收入为基础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安排,如果有部分资金不能按照进度执行下去,势必会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因此加强预算管理,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就成为重要课题。

一、科研机构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现状

科研机构项目经费按其来源分为横向科研经费和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是相对于纵向科研经费而言。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国家、省、部委等政府部门布置或受政府部门委托下达的项目,由上而下,承担项目研发的单位和课题的单位有着直接或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所以叫纵向。这部分资金一般都纳入国家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横向科研经费是指企业的课题,做课题的科研机构和企业是平等协商的合同关系,所以叫横向科研经费(已确认为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的项目除外)。

因此考核科研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以纵向科研经费为主。

如国家某研究机构下属单位2015年收到财政支付的科研经费共1.63亿元,结转上年度财政资金0.32亿元,当年可供使用财政额度1.95亿元,实际使用财政额度支出1.51亿元,当年财政拨款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率约77.44%,就是说要有0.44亿元的经费结转到下年度使用。虽然这些科研经费中有些项目执行周期在一年以上,但是财政科研经费拨款是指当年的预算,要求当年下达的预算当年完成。

另一方面,从该科研机构月度预算执行进度通报情况来看,2015年1―7月机构所属145个预算单位中,103个单位预算执行率高于50%,42个单位低于50%,其中13个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40%。与各单位2015年7月预算执行计划考核目标相比, 57个单位完成计划考核目标,88个单位未完成计划考核目标,其中60个单位实际执行率与考核目标相差5个百分点以上。而在2015年1―11月该科研机构下属各科研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统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看出,截止2015年11月底预算执行进度达90%-100%的只有47所,占比32.41%,预算执行进度在80%以下的有52所,占比35.86%,可见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并不是个别现象。

二、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带来的影响

科研项目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慢,意味着财政资金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利用,造成公共资源积压,财政资金的闲置、浪费。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出台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财政结转结余资金,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0〕7号)第十八条的要求,“中央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对当年执行进度缓慢、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较多结转或结余资金的项目,应及时提出调减当年预算或调整用于本部门执行中新增的重要支出的建议,报财政部审批。对经财政部审核调减的部门预算资金,全部收回中央总预算。”

《通知》第十九条指出“除特殊原因外,对当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较多,或常年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中央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财政部将视其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适当压缩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因此,必须充分挖掘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原因,找出良好的对策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三、科研项目经费执行缓慢的原因分析

(一)重视科学技术研究,轻视经费预算执行

一方面,在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重视科学技术研究忽视经费管理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就是科研项目负责人重视科学研究,轻视预算执行,在项目验收过程出现通过技术验收,而财务验收环节被卡住的现象。造成的后果就是项目负责人不但要费时费力重新梳理项目支出,而且还面临因项目支出混乱被取消争取后续项目资格的风险。

另一方面,很多科研单位为了鼓励科研人员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院所的研究水平和声誉,对于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定了相应宽松的政策,在项目预算经费使用上不规范,拖累预算的执行进度。

(二)预算编制不科学,刻意变更相关项目支出

过去编制的预算尽量加大材料费、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的支出,刻意减少劳务、管理费、出版文献费支出,借此增加项目申报成功的可能性,但在实际研发过程劳务费及日常管理费支出是不可避免的,并且还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目前我国现行的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亦逐渐摆脱了过去多年一成不变的预算编制模式,改为更加贴近实际和人性化。《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中指出,“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课题组和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

(三)项目申报周期长,市场行情的变化影响预算执行效率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项目立项申报期的经费概算阶段,另一个是项目立项后上报详细支出的预算阶段。无论哪个阶段的预算都应当以项目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为基础,符合相关的政策要求。

在项目立项概算阶段,项目预算申报时需提供所购设备的技术指标、价格,甚至供货商公司名称,但是等项目申报批复之后,市场行情很可能已经出现变化,而对于一些重大科研项目等到了预算申报阶段时,时间可能已经过去了1年多,甚至2年。部分设备尤其是电子设备会出现性能技术指标大幅度提高,价格也更高的情况,而原预算设备可能已找不到供货商,或不能满足科研要求,导致项目决算时要求所购买的设备名称与预算不一致。如此,使得项目预算难以执行。

(四)设备招标采购流程冗长,拖慢预算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价金额超过50万元的设备采购必须经过管理部门招投标统一采购,具体程序一般分成以下几个阶段:设备购置申请、部门审批、公开招标、签订协议、预付货款、设备验收、资产入账、质保期(通常1年以上)结束付清尾款等。从购置论证到付清款项结束整个流程共花了约12个月时间。如果是进口设备会因报关等原因所需时间更长,从申请到最后付款长达16个月之久,如果再出现质量问题,可能会有2~3年的支付期间,从时间上影响了预算的按期执行。

(五)拨付款机制亟待完善

实际拨付款过程随着科研经费管理日趋严格,相关主管经费的部门下达当年经费时并非一次下达,而是根据研究机构的科研需求及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分次核拨经费,而每年度的申请经费过程不亚于项目重新申报立项。

在科研经费处于“僧多粥少”局面的情况下,科研人员在做项目预算时有意识加大前期预算支出,而实际执行时却只能按照科研进度安排支出。如果完全按照预算执行,就会出现科研项目前期吃的胀肚子,项目后期则是饿成瘪肚子局面,而对于一些重大项目为保证科研的正常进行,不得不申请增加预算。

四、解决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对策

(一)强化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认识

项目申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取得相应经费以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但并不代表项目经费到账后,经费使用就失去了监管。财政部、科技部明确规定,对科研项目中不合理支出坚决予以退回,并影响到后续项目的申请。科研部门在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必须强调按预算进度完成项目支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地大力宣传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在新员工入职、新增项目负责人等的培训中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的邀请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专家开展有关经费管理规定的培训。

(二)加强对项目负责人预算编制的培训

规模大的科研机构其项目经费来源也比较复杂,完全靠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细化预算编制是不可能做好的。某些单位重大专项一般都配备专门的项目管理秘书,科研秘书的主要工作是对自己本部门各项目的研发进度、预算编制、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因此对本部门项目的支出情况有着比较全面的了解,所以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科研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项目秘书的培训,使他们不但精通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的流程,而且也要熟悉科研项目申报过程中的预算编制,在审查申报资料的同时充分预计经费预算的执行进度,从而保证预算进度的顺利执行。

(三)建立内部协调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执行效率

科研经费支出中涉及到的设备购置申请、部门审批、公开招标、签订协议、预付货款、设备验收、资产入账等各个环节,涉及财务、资产、科研等部门,这需要这些部门通力协作,建立工作流程化、制度标准化的高效审批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缩短科研经费支出时间。

(四)建立预算管理评价机制,启动预算执行警报制度

要把预算执行制度纳入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期末验收,以及对科研人员的日常绩效评价体系中。对预算执行不力的项目负责人,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其尽快执行。对预算执行得好的项目负责人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建立预算执行警报制度,警报可分为红色、橙色、黄色三种,具体情况如下:红色警报(预算执行率50%以下),橙色警报(预算执行率50%~69%之间),黄色警报(预算执行率70%~89%之间)等。

(五)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搭建综合性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随着网络科技水平的飞速发展,很多科研机构已经建立了融合科研、财务、人事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共享的信息平台(如中国科学院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ARP系统),实现对科研项目从立项、申报、批复、执行、监督、验收等的全过程管理。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些项目负责人并没有及时查询经费到账情况而是等待相关部门通知,或者亲自去财务部门查询。因此在搭建综合性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还要不断提高服务平台的使用效率,实现各个阶段全过程的管理与控制,由事后控制转为事前谋划、事中控制,充分发挥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有效性,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

[2]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0〕7号

[3] 崔炜,范毅.基于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的探讨.财经界(学术版),2014(11)

[4] 马红红,陈冬秀.加快高校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对策浅析.商业会计,2013(10)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 北京 100009)

科技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4

第一,科研经费存在各种不同的来源,在管理方面存在差异。高等院校的科研经费有各种来源,可能是国家拨款、可能是企事业单位的赞助、可能是学校自己凑集的资金,还可能是其他组织的捐赠等等。因为来源的不同,使用的管理手段也不可能一样,比如国家的划拨款,在管理方面是有专门的规定的,还要经过审计部门的审计,因此要求是很严格的。相反的,来自于上级单位的科研经费,可以不看成是部门预算,管理就比较宽松。现阶段,有关如何管理高校科研经费,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在现实当中,会出现各种管理方式。有关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问题,不同部门也出台各种不同的规定,比如科技部就连续颁布了三个管理办法,主要是规定不同来源的高校科研经费如何管理。国家社科规划办下发了有关社会科学基金的管理办法,同样的,自然科学基金委也下发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在地方,不同的省份和地区,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几个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制定了某些管理办法。因为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这使管理工作更加的困难,实际取得的效果也不是很好。第二,科研经费的内容并不完全符合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科目。高等院校在科研经费以及科研项目的管理方面,结合的不是很紧密,同时科研经费包含的内容也不完全符合会计科目设置,在对科研项目进行核算时,部分高等院校只是简单的管理经费总额,并没有细致的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在预算方面有明显的不足,执行起来也不是起到很好的效果。第三,没有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最主要的体现就是科研经费缺乏科学的支出结构,部分经费没有用于科研项目,或者是存在浪费现象。还有的利用科研项目的名义报销个人消费、将公款用于娱乐消遣、利用不真实的名单领取劳务费、利用不真实的合同转移资金等等。第四,在监管方面不是很健全。高校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的监督,也没有建立起科学的评价体系,造成科研经费的使用没有体现预算的价值,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通常来说,高校在管理科研项目方面,是由课题组来负责的,个人的裁量权是比较大的,这使管理缺乏权威性。第五,科研经费在预算方面存在不足之处。科研经费主要指的是人力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很多高校在编制预算时,都会采取统一核算的方式对教学经费以及科研经费进行核算,在审核某些特殊的指标时,并没有完全按照有关的文件进行,这样得出的预算结果不可能完全符合实际需要。

二、高校如何科学的对科研经费进行财务上的管理

第一,要创建一个通用的管理体系。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科研经费的实际情况,立足于推动高校科研的顺利发展,创建一个通用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这样才能更好的管理人力费用、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费用。此外,按照相关文件的精神,各所高校都应该编制通用的管理办法。政府相关部门要和高校联合起来,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更好的监督有关科经费的所有流程,比如如何拨转、财务的报销、经费的结余等等。要严格的审计科研经费,使科研经费真正的被使用在科研项目方面,对于这个领域存在的不良现象,要坚决的抵制。第二,要对财务项目进行细致的划分。高校在设置会计科目时,要做出一定的改变,财务科目必须是明晰的,以预算为基础正确的利用资金,对开支的情况进行控制。第三,在科研经费利用方面,高校应该建立评价体系。结合科研经费的实际情况,参考经费总额、社会效应、技术含量以及预期利益等,认真考核科研经费,采取奖励以及惩罚的手段,推动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获得科研成果。第四,对预算编制管理进行完善,也就是说由项目主要责任人牵头,联合管理部门以及财务部门一起进行预算的编制。在工作当中,要体现出财务人员的价值,可以为项目主要责任人提供有效信息,这样编制的预算才是符合实际情况的。第五,要加强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这个信息平台必须可以很好的连接多个职能部门,比如教育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等,可以随时的获得信息,将每一个环节都连接起来。要及时的更新财务软件,使管理方式更加的精密。

三、结语

科技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科研课题项目经费管理

高校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科研经费收入是指高校通过承接政府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项目取得的纵向科研收入和为企业、事业单位服务取得的横向科研经费的收入。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出大幅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科研经费收入占学校总经费收入比重的高低,也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

1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绝大部分高校能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委的要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但从近几年审计、检查的结果看,也有部分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1科研经费支出不规范。

高校科研经费普遍没有进行预算管理,不同渠道来得经费主要是设项目号,在代管科目使用,报销内容不明确,票据种类繁多,与科研活动无关的内容很多,但真正属科研项目使用的不多,如日用品、招待费、礼品等等居多,从事科研使用的房费、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工资等支出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1.2现有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支出的不合理限制

由于国家现有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的一些正常支出存在限制,使得本来合理的支出内容在现阶段无法据实列支,导致申报科研经费预算时该包含的内容不能列入,支出预算无法准确制定。如科研项目立项审批部门认为,高校从事科研人员的工资来源于国家给高校的财政拨款,不应计入科研项目成本。可实际情况是国家并没有单独给高校核拨科研人员经费,而是依据高校在校生人数和综合定额标准核拨经费,这样核拨的经费数额仅支付教学人员的工资及学校的水电暖等运行维持经费都不足,根本没有能力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

1.3资产管理不善

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入账,有的固定资产即使入账了,却公私不分。还有的科研负责人片面地认为科研经费购置的物品不是学校资产而是个人用品,与学校没有关系。高校对科研成果形成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版权、软件等自创的无形资产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科研管理部门只对部分专利进行记载,没有对全部的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学校没有将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账管理,其价值的确认没有规范处理,形成浪费和流失。

1.4无形资产管理管理意识淡薄

高校财务对无形资产基本没有账务处理,而由校科研部门掌握资料,主要有专利权、著作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这是一笔可观的财富。目前有些高校对这部分的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比较弱化,自我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无形资产在不知不觉中流失,给学校带来的是经济损失。

1.5成本效益意识淡薄,没有实行全成本核算

科研经费核算主要体现在科研课题的经费核算,科研人员从选题、定题、研究直到课题结束,大多数高校没有进行项目的成本核算,无人考虑科研成本的高低。科研人员成本效益意识淡漠,造成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高成本,丧失了市场竞争力。科研成本核算仅仅是科研课题发生的直接费用,其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如从事科研所用的房费、水费、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几乎没有在各课题中分摊。各科研课题的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只好从高校的事业经费中支出,从而造成各高校每年的事业经费全部花光或略有超支,而科研经费总有结存。这样,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本并没有得到真实的反映,并在某种意义上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2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科研经费是高校开展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如何科学地管理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成为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当前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文件和发改委、科技部、科学院、教育部、基金委以及一些相关部委,上级部门对高校科研拨款除给学校相关部门下发文件等,根据上述文件和有关精神,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2.1加强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

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是横向渠道还是纵向渠道,均是学校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学校综合预算编制中,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课题编号、专款专用。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因此,学校资产部门应有权调配仪器设备,在学校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避免重复购置,妥善安排实验时间,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达到资源共享,既满足科研需要又能满足教学需求。科研人员在进行科研过程中,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自行试制成新的设备或购买零配件完全自制设备,对这种自制设备要及时请专家评估,促使设备保值增值。从事科研使用的房费、水电费等支出应计入科研成本,而不应该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2.2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

结题不结账是高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针对此问题我认为: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和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先制定出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的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相关信息。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六个月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办理项目经费的财务决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有权按照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处置。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不得留归项目组成员所有、长期挂账,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性支出。

2.3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

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凡是运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学校用其他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一样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高校还应加强对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未经学校允许,泄露学校的技术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科技成果的,应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在科技成果转化成收入后,从中给予科研人员一定奖励,以此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和潜力,更好地为高校服务。

结论

综上所述,为解决高校科研经费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建立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制度,明确采用作业成本法计量科研项目成本,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同时,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根据国家的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这样,才可能达到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提高科技贡献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

[2]邓敏韩玉启“基于课题制对高等学校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的问题研究”

科技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6

1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绝大部分高校能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委的要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但从近几年审计、检查的结果看,也有部分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1科研经费支出不规范。

高校科研经费普遍没有进行预算管理,不同渠道来得经费主要是设项目号,在代管科目使用,报销内容不明确,票据种类繁多,与科研活动无关的内容很多,但真正属科研项目使用的不多,如日用品、招待费、礼品等等居多,从事科研使用的房费、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工资等支出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1.2现有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支出的不合理限制

由于国家现有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的一些正常支出存在限制,使得本来合理的支出内容在现阶段无法据实列支,导致申报科研经费预算时该包含的内容不能列入,支出预算无法准确制定。如科研项目立项审批部门认为,高校从事科研人员的工资来源于国家给高校的财政拨款,不应计入科研项目成本。可实际情况是国家并没有单独给高校核拨科研人员经费,而是依据高校在校生人数和综合定额标准核拨经费,这样核拨的经费数额仅支付教学人员的工资及学校的水电暖等运行维持经费都不足,根本没有能力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

1.3资产管理不善

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入账,有的固定资产即使入账了,却公私不分。还有的科研负责人片面地认为科研经费购置的物品不是学校资产而是个人用品,与学校没有关系。高校对科研成果形成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版权、软件等自创的无形资产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科研管理部门只对部分专利进行记载,没有对全部的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学校没有将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账管理,其价值的确认没有规范处理,形成浪费和流失。

1.4无形资产管理管理意识淡薄

高校财务对无形资产基本没有账务处理,而由校科研部门掌握资料,主要有专利权、著作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这是一笔可观的财富。目前有些高校对这部分的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比较弱化,自我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无形资产在不知不觉中流失,给学校带来的是经济损失。

1.5成本效益意识淡薄,没有实行全成本核算

科研经费核算主要体现在科研课题的经费核算,科研人员从选题、定题、研究直到课题结束,大多数高校没有进行项目的成本核算,无人考虑科研成本的高低。科研人员成本效益意识淡漠,造成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高成本,丧失了市场竞争力。科研成本核算仅仅是科研课题发生的直接费用,其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如从事科研所用的房费、水费、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几乎没有在各课题中分摊。各科研课题的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只好从高校的事业经费中支出,从而造成各高校每年的事业经费全部花光或略有超支,而科研经费总有结存。这样,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本并没有得到真实的反映,并在某种意义上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2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科研经费是高校开展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如何科学地管理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成为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当前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号文件和发改委、科技部、科学院、教育部、基金委以及一些相关部委,上级部门对高校科研拨款除给学校相关部门下发文件等,根据上述文件和有关精神,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2.1加强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

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是横向渠道还是纵向渠道,均是学校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学校综合预算编制中,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课题编号、专款专用。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因此,学校资产部门应有权调配仪器设备,在学校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避免重复购置,妥善安排实验时间,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达到资源共享,既满足科研需要又能满足教学需求。科研人员在进行科研过程中,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自行试制成新的设备或购买零配件完全自制设备,对这种自制设备要及时请专家评估,促使设备保值增值。从事科研使用的房费、水电费等支出应计入科研成本,而不应该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2.2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

结题不结账是高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针对此问题我认为: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和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先制定出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的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相关信息。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六个月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办理项目经费的财务决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有权按照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处置。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不得留归项目组成员所有、长期挂账,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性支出。

2.3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

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凡是运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学校用其他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一样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高校还应加强对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未经学校允许,泄露学校的技术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科技成果的,应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在科技成果转化成收入后,从中给予科研人员一定奖励,以此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和潜力,更好地为高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