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培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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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培养

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培养范文1

摘要:当前,核心素养成为教育界热议的焦点话题。它的提出,给课程改革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彰显了“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理念。核心素养之于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具有引领性作用,聚焦于素养的培育,从知识走向素养,丰富了内涵。核心素养之于学生的发展,具有根源性作用,它是学生发展之根基。核心素养指导、引领、辐射学科课程教学,实现学科教学的育人价值。关键词:道德法治 核心素养

近年来,核心素养已成为教育界中探讨的焦点问题,引起学者与教师热烈深入的讨论与研究,并形成广泛的共识。核心素养,是指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更加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培育和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是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和必要途径,是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在教育领域的主要体现和具体要求。核心素养指导、引领、辐射学科课程教学,实现学科教学的育人价值。那么,应该如何培育与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呢?对于道德与法治学科来说,更是责无旁贷。笔者试就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与实践。

一、紧扣核心素养,贴近生活实际,引领学生关注社会,培育家国情怀。

新时代催生新教育,新理念引领新课堂。道德与法治,是在顺应时展需求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吸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认识,密切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科学融合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国情等内容,是新路径、新教材,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强化体验性与探究性,彰显人文性与实践性,引领学生思想与精神、人格与品质健康成长。但还有很多教师教学还是穿着新鞋走旧路,墨守成规,未能主动去引导学生关注学习生活这中的人和事。从根源上说,生活实践才是我们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的源头活水。因此,我们不能把学生限于课本困于课堂“两耳不闻窗外事”;还要将学生的目光引伸到课外广阔的空间,不仅关心学习生活的小事,还要主动关注国家与全球的大事,做到“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个体,都不可能独自存活,其与社会的融合度及参与公共社会的热情度,皆取决于其对时事的关注度。那么,道德与法治教学应怎样引导学生培育这种素养呢?笔者在教学中结合课程目标,以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为抓手,利用好每节课的开始1、2分钟,有机地引述一些时事头条、热点事件等;或者预先布置再让学生分享最近几天自己关注到哪些头条热点,接着让学生自由发言,交流看法,通过观点火花的碰撞与思辩,逐步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最后内化于心,指导自己的行动。另外,我们在对学生平时的考查和达标测试中都要体现这一点,处理好时事热点与教材考点之间的关联性。如:“华为事件”与国际视野、家国情怀、核心技术;港珠澳大桥通车与道路自信、综合国力、科技创新;四川坠江公交车事故与法治思维、规则意识;乐清“失踪”男孩反转事件与社会诚信、秩序正义……这些热辣辣、活生生的鲜活事例,一改道德与法治冷冰冰的晦涩感觉,更好拉近学生与文本的距离,走进生活,融入社会,体验亲情与关爱,让学生在交流、讨论中学会理性观察社会,明辨是非,也更好触发学生主动参与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的内驱力,形成理论与实践的有效联结,增强学生对法纪规则的敬畏感和培养学生对国家的认同感、自豪感,学会与祖国共命运,与世界同呼吸,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努力!

二、巧设情境,引领学生学会探究,培养学生自主发展的能力。

社会在前进,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教育的影响日趋广泛与深入。基于核心素养引领下的教学过程,是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与完善的过程,更是学生在课堂教学中主体作用凸显的过程。在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利用现代教学媒体,创设情境,营造氛围,激发学生的好奇心与求知欲,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与交流、主动探究,还要注意学生的学法指导,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探究性学习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学习方式。在教学《增强生命的韧性》这一课时,笔者通过多媒体出示:李某某同学在竞选班长时失利,从此放松自律,破罐子破摔,导致成绩急剧下降,还经常违反校规校纪。你如何看待,你会怎么劝导他呢?由于情境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一石激起千重浪,打开了话闸子,学生纷纷争先恐后发表自己的见解,畅所欲言,课堂气氛热烈,老师乘势而上,引领学生深入课本“引经据典”,通过交流与辩论、梳理与整合,互相取长补短,形成思想观点。老师针对他们的回答做了点评,重点还是落在解答问题的思路上:(1)生活中难免挫折,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迎难而上,增强自己的耐挫力;(2)冷静思考,沉下心去查找原因,科学应对;(3)学会用合理的方式调控好情绪,并以恰当的方式渲泄。这样,通过角色转换的方式进行呈现,学生自然会在老师的精心指引下,主动参与,合作学习。我们还应在教学中捕捉转瞬即逝的时机,善于抓住教学中动态生成的资源进行诱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选取能触发学生心泉共鸣的着力点因材施教,让孩子们的思维交流与智慧碰撞更为自然而深刻。这样,更好将核心素养的要求,落实于课堂教学中,让学生在乐于探究、勤于动脑中学会探究,敢于担当,勇于实践,增强自主发展的能力。

三、以活动促发展,引领学生学会合作,发展核心素养。

认知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根源在于主体与道德环境的积极的交互作用──活动或实践。新教材《道德与法治》更贴近生活与社会,选取具有时代特色、富含人生哲理的案例,更多采用调查访问、角色扮演、交流讨论、辨析鉴别等方式,以全体学生的参与为基础。课堂上学生们经过自主预习,提出问题,在课堂中通过交流讨论、小组合作探究,经历着知识的发现、验证,同时在探究过程中,与社会中的人、事、物进行对话,从而产生情感体验,获得了对自我、对生命、对世界的感悟,积累人生智慧,并在活动中进行分享,促进合作。如在执教《文化根中国心》一课时,我根据教学目标,紧紧结合市情,以参观阳江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为契机,创设出行情景。有目的地设计了《出行巧安排》的活动。首先,学生初步自主获取相关出行信息,结合已有的生活经验和认知,选择合适自己的交通方式;接着,巧妙地引导学生通过“头脑风暴”梳理补充容易忽略的出行因素,针对各种的意外情况,筛选出相关信息,再通过学习群,学生在交流和激辩中各抒己见,相互取长补短,最终选出最佳交通工具,制订最优出行方案。在指导学生进行小组合作活动时,还要做到三注意:一要注意明确小组合作的分工与职责,明白自己的任务和要求,每个成员既有独立自主,又有合作互助,师生之间积极互动,课堂才会呈现出了动态的生命活力,使小组合作更有成效,更好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与集体精神;二要注意动静“适度”,在设计体验活动时,可结合学生的差异性,设计形式丰富多彩的活动:既要有角色扮演、歌舞表演等活动,让学生动起来;又要有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的倾听、鉴赏等环节,让学生静下来。做到动时气氛活跃,静时落针可闻,动静切换和谐顺畅,收放自如。三是活动的设计更应有“梯度”,为了达成不同层次的目标,老师设计的体验活动,应该先易后难,前一个活动是打好基础,做好铺垫;后一个活动承前启后,螺旋上升,不断丰富了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内涵,引领学生在合作中学会尊重他人,换位思考,宽容待人,更好地融入集体,适应未来社会,达成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目标。

综上所述,就道德与法治学科而言,就是要紧扣“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聚集培育和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融合各种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领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于“润物细无声”中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更好地培养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参考文献

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培养范文2

关键词:职业高中;德育;教学目的;评判标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职业高中学校中践行和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习发展的必然要求,此外,还是职业高中德育课的教学目标,它是职业高中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现实选择。

一、职业高中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是德育必修课

职业高中生源多样,生活环境比较复杂,有单亲家庭,有贫困家庭。此外,他们大多数成绩不好,因此,多多少少存在一些自卑心理,而且还存在不少学生对当下的社会现象感到相对困惑和迷惘。另外,多数学生还存在一定的厌学情绪。当今,职业高中学生年龄在15~16岁左右,这一年龄阶段是行为习惯培养的最重要、最关键的阶段,而且还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最重要阶段。职业高中教育中,不仅需要重视职业技能的培养和教育,更需要对道德素养进行培养。在《职业道德与法律》中,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职业高中德育的教学目标。所以说,职业高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是德育必修课。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职业道德教育中,并且,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积极向上的价值追求,是职业教育光荣的使命和责任,可以说,职业高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是德育的必修课。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德育课教学目标中显现

价值观,顾名思义是一种价值评判标准,它具有一定的信念倾向、主张及态度,是判断事物是非曲直、真善美及假恶丑最重要的价值准则,并且对于价值观而言,它在一定程度上为合理行为的出现及发展提供更为充分的理由,并且渗透在整个人的人格发展中,一定程度上支配着人的信念、情感、态度及观点,是一种有效衡量内心的思想尺度。学生的情感态度是价值观中形成的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复杂心理。学生只有经过连续内化的过程,才有可能将它们转化为自己信奉的内在价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事实上,这24字真言一定程度上为职业高中学校践行德育教学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展提供了相应依据。在职业高中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德育教学中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应体现一定的计划性、目的性。可以说,创设各种教学情景能够有效提高价值观教育的功效,使得偶然性转变为必然性。这就要求职高教师创新德育教学内容,积极推动德育创新教学。基于德育课堂教学,教学目标应该明确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且需要被切实贯穿到课堂教学的始终,让学生在通对德育知识的学习中进行践行,进而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与《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目标一致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贯穿党的十精神教学指导纲要》以及《关于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得出,《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目标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是一致的,为此,《职业道德与法律》中需要对教材的内容及价值观进行更新。《职业道德与法律》注重对学生价值观及人生观的教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矫正学生不良的心理,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帮助学生塑造良好友善的个人形象和职业形象。此外,在《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中积极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习惯。最后,《职业道德与法律》中,有关于弘扬法治精神,当好国家公民的内容,这一教学内容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弘扬民主、法治、自由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可以说,通过对《职业道德与法律》内容的学习,学生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法律规范和法律道德去要求自己,并作为今后执法的依据。严格按照相应规范去要求自己。

在职业高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有助于培养职校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最终提高学生的德育素质。

参考文献:

[1]郭玉伟.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职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研究[J].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6).

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培养范文3

【关键词】政治教师;专业成长;回归生活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7)11-0078-01

【作者简介】周荣,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江苏盐城,224000)教研室教研员,正高级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

歌德有一句名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反思多年的教研生涯,我们许多初中教师的思品课教学,往往停留于道德认知层面,日复一日地进行着枯燥的道德灌输与说教,缺乏对人的生活的关注。道德素养、人文精神本是生活的结晶,但当我们单纯把它们作为知识传授,不在与生活的联系中去理解、习得、生成,或根本不顾及它们对生活和学生的意义时,只能是一堆僵化的、虚浮的东西。社会生活是思品课程的重要的教育资源,学生价值观的形成或转变,离不开具体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而且抽象、枯燥的道德观念、法律条文、经济理论、哲学道理,如果离开了鲜活的生活实际,既不易于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又不能从情感上吸引学生予以关注。更重要的是,教学脱离生活,易使学生的情感、态度甚至人格走向孤僻,冷漠、封闭,进而缺乏对生活、生命的热爱。学生在贴近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所获得的素养的提高、观念的转变甚至行为方式的转变,往往是其他途径所难以达到的。

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培养范文4

【关键词】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技能型人才

一、影响《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的因素

1.中职学生素质下降

随着中职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中职生源素质明显下降,他们中的大多数是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都比较差。

主要体现在:

(1)文化基础差、学习积极性不高;

(2)生活自理能力差、自信心不足;

(3)自制力差、不思进取;

(4)时间观念不强、法纪意识淡薄,迟到、早退、旷课现象严重;

(5)个别学生喜欢滋事闹事、抽烟、吸毒、沉迷网络;

(6)缺乏社会责任感,没有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缺乏敬业、乐业、精业的精神,没有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正确的工作态度。

2.教学内容单一

教材内容主要以纲要性知识为主,案例大多为学生不熟悉的人物,个别案例陈旧、缺乏时代感,缺少学生迫切需要了解的知识,如保险、劳动法、劳动合同样式等。

3.教学模式陈旧

教学方式比较单一,课堂教学采用“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和以课本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沿用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一言堂”的教学模式传授知识。习惯把教师和书本的思想灌输给学生,教师照书念,学生照书背,师生都围绕书本转。忽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忽视教学活动的双向性、互动性。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对职业道德的内容缺乏理解和内化,缺乏实践认知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致使不少学生感到有些事好坏难辨。

4.重专业轻道德

由于中职教育以就业教育为主,普遍存在重视专业课轻视德育课的现象。学校忽视学生思想教育课、职业道德课,大大压缩职业道德课时;学生也认为自己到中职学校就是来学习技能的,只要学好专业课,熟练掌握一门职业技能,毕业就可以找到工作,立足社会,所以对职业道德课在思想没有足够的重视,对上课内容不感兴趣,无心听课,不是睡觉就是玩手机。

5.评价方式简单

受中国传统考试制度的影响,对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测评采用理论考试,一考定夺。教育部门对中职学校还沿用普通高中的评价机制,严重制约着评价方式的变革。因此,现行评价方式缺乏科学性。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必须做到的几点

1.重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要求毕业生不但要有某一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更需掌握某一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职业道德,能够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培养的是一种理论够用、技术熟练、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必须把学生定位在即将走向第一线职业岗位的人,围绕课程内容,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符合“第一线”职业岗位要求的理论素质、道德素质、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

2.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

就业是中职的教育的核心问题。因此课程设置中,不能只立足于技能教学,考虑到就业市场的需求,还要瞄准某种职业道德,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并根据职业需要的知识、能力、态度来设置课程。满足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的需要和部分学生升学的需要增设一些职业道德选修课,兼顾就业需要的灵活性和学生职业发展需要的选择性。

3.教学内容要体现“精”和“新”

(1)职业道德教学内容要体现“精”

“精”就是要筛选出那些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需要提高和端正的重大认识问题和特别关注的问题。例如:人际关系、人生价值、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工作就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等。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化对“依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相结合的方针政策的理解,从而提高学生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而提高他们为祖国、为社会、为人民服务和奉献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教学内容要体现“新”

中职学生处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和个人生活转折时期,是一群思想活跃、思维敏捷、善于思考、精力充沛年轻群体。在渴求知识的同时面对新的环境、新的生活、新的变化,难免会遇到问题和困惑。《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理论性、科学性、知识性和时代性特点,可以有说服力的解释和回答,显得尤其必要和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4.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评价方法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重在“陶冶精神世界、关注灵魂塑造、培养健康人格”。要客观、真实地考察和评价一个人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价值趋向、内心信念、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必须建立一种多样性、全面性、综合性的考核机制,通过对学生多方面、多角度、多形式的考察,才可能是一个公正而客观的评价。可以把课堂学习考核、实践教学考核、平时言行考核、试卷基本理论知识考试结合起来。

总之,不断探索好的教学模式和有效的教学方法及评介机制,是《职业道德与法律》课重要性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具有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强的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

参考文献:

[1]赵丽娜.论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改革[J].新课程(中旬),2013,06.

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培养范文5

一、提高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法律素养

要提高教师尤其是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法律素养,这是有效实施法律教育的必备条件。很难想象一个自身对法律毫无感知的教师如何传授学生法律知识,更何至于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可通过组织教师开展法律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自学或参加法院旁听等形式来达到。

二、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

在教学中,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一是树立“学生是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二是使教师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而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即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第三、在教学过程中,“教书”和“育人”密切结合,相辅相成,避免教书和育人相割裂。

三、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法律课的实效

法律知识本身较为枯燥,法律概念具有抽象性,这就要求法律教师应在教学中,适当地引进案例进行教学,选用生动有趣,符合中学生特点的典型案例,给学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加深感性认识,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把抽象的法律知识变成了活生生的实例,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在教师假定的情景中,让学生接受法律知识并初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例如:在讲授“隐私权”内容时,可以列举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父母擅自翻阅子女日记和擅自折阅子女信件的事情,想一想:(1)父母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2)如何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3)你认为应该如何尊重别人的隐私?

教师在教学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来组织教学,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此外,教师要尽可能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等,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四、加强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中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人生追求目标,增强中学生的公德意识。

道德与法律的同质性和功能上的互补性以及两者界限的模糊性是道德与法律进行一体化运作可行性的基础。虽然道德与法律有很大差异,但在规范这终极意义上两者先天是兼容的。而且我国传统社会中的“礼”,这种伦理法律化低成本高效运作的历史为我国法制现代化提供了道德与法律一体化运作的历史实证的先河。寻找道德与法律的契合点,通过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

五、构建中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培养范文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4)08―098一03

党的十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高校作为大学生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发展历程来看,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发展经历了由普及法律常识到增进法律意识再到提升法律素质的奠基阶段、巩固阶段和发展阶段。作为高级阶段的发展目标,提升法律素质是一个不断延续的实践过程,是在制度化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生成途径中形成的,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指导,遵循基本认知规律对创新高校法制教育理论、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构主义是增强高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的理论基础

目前,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的教学和极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效果甚微,实效性不强,很难满足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渴望。现阶段,高校法制教育重在提高法律素质,培养法制观念,需从建构主义视角加强大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意义性和情境性,并以此理论观点为支撑,应用于高校法制教育实践的各个环节。

(一)建构主义创新高校法制教育认知方法,增强法制教育实效性

法律知识作为一般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都是大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组织部分,是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前提。我国高校目前的法制教育存在重知识不重理念,重课堂不重实践,教育内容宽泛,教育手段单一、教育环境缺乏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法律知识的获得,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薄弱,制约和影响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而建构主义尊重大学生的认知规律,注重大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主动性,提倡自身在原有经验基础上自主建构“法律体系”,优化法制教育内容、剖析案例实质、培养法制观念等,提出许多有效教学方法,对现实法制教育课堂教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从而有助于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二)建构主义促进道德规范向法律规范的正迁移,促进法律素质的提高

建构主义强调学习者在原有经验基础上的主动性、意义性、情境性建构。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大学生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原有经验基础,在法律素质培养中借鉴道德认知,在道德规范基础上主动建构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张会峰认为法律基础教育是“介于‘问题’(知识教育)与‘主义’(价值教育)之间的教育”,“主义”教育是法律基础教育的终点。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必须有效结合,因为二者在促进人的发展和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过程中,具有他律与自律、惩罚与激励、普遍性要求与层次性要求、现实性规范与理想性追求的功能互补性。加涅的智力技能层次理论认为知识的学习过程分为三步:辨别学习一概念学习一规则学习。在法制教育中,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就应该遵从此条规律:道德与法律的正迁移一法律基础的学习一法律素质的提高,只有遵循这样的规律,才能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建构主义理论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应用的最新成果

“六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高校法制教育要根据这一目标,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发展过程,推动法制教育活动朝着这一方向发展;要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的需要不断地更新具体的法制教育目标,以适应将来社会的发展需求。

二、建构主义发展和完善高校法制教育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学习者知识学习的主动建构性,它所倡导的知识观、学习观、学生观和教师观对高校法制教育实践具有指导作用,是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重要保障。建构主义视角下发展和完善高校法制教育理论,必须树立正确的知识观、学习观、学生观和教师观。

(一)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为目标的知识观

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是高校法制教育的最终目标,法律素质的提高源于法律知识的了解运用,要求大学生法律基础学习具有主动性,通过原有法律基础知识的内部建构,并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具体问题,将具体的法律基础知识内化为法治观念,进而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应侧重于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治理念的教育,只有这些才是把握法制教育的尺度,教育主体应该树立正确的知识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在现有道德水平的基础上加强道德与法理的学习,通过道德与法理原则的结合,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法律素养,进而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二)以增强法律运用能力为目标的学习观

高校法制教育中的知识观决定着法制教育的学习观,有什么样的知识观就有什么样的法制教育的学习观。建构主义视域下高校法制教育学习观与其他理论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不同,它更强调学习的主动建构性、意义性、情境性,以期在实践中增强法律运用能力。

1.法律基础学习的主动建构性

法律基础学习是对法律体系的主观系统建构,要求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主动探索、主动发现,不仅要接受客观知识,还要积极主动地建构对知识的理解,变知识的单向传输为双向活动转化过程。法律具有稳定性,法律基础学习无论是自我学习还是单向的灌输都要求学习者主动地记忆,学习者都是在一定的情境中,利用自己原有的认知结构去诠释、认同新知识,赋予其一种新的意义,将其内化为“原有的经验知识”。法律素质的提高不仅要求法律知识的增多,还需要在客观的“原有的经验知识”基础上主动建构对不同法律规范的理解,增强自身法律素质。

2.法治理念培养的意义性

意义学习的主动建构活动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法制观念、法律素质的培养不同于法律规范学习,学生应把握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复杂性,能从法的价值去分析、思考问题,并能在实践中维护自身及他人合法权益,真正理解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高校法制教育的对象大部分是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高校应该转变教育观念,让学生在原有经验知识的基础上理解法的精神,运用法律思维,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3.法律规范学习的情境性

法律规范存在于一定的假定条件中,法律条文的适用在不同的假定条件中有所不同,假定条件作为法律条文的要素之一,相当于现实情境,是大学生理解法律条文、诠释法律意义的重要因素。社会现象千变万化,具体的情境对大学生理解法律条文、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一条法律条文可能适用于多种情境中,一种情境也可以适用多条法律条文。高校案例教学是学习情境性的最好诠释,从最真实的案例中、从两难的情境中建构法治精神,增强法律意识,贴近实际、易于理解是大学生建构自身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最好途径。

(三)注重自身培养的学生观

认知主义者乔森纳认为,受日常生活经验和过去学习的影响,学习者的头脑中会形成一定的知识经验,即先前经验,每一位学习者在面对新的信息时总是在自己的先前经验的基础上以特殊的方式来建构对新信息、新问题的理解,从而形成个人的意义。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只有大学生个体主动地建构与理解法律知识,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他们接触道德观念总是先于法律知识,将社会道德具体化到个人身上就成了大学生独特的品德。因此,学生应该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教师的引导和帮助下通过意义建构和系统建构加强法制观念的培养,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四)以帮助和引导为职责的教师观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是法律基础学习的主体,通过法律基础知识主动地理解与运用提高法律素质,即借助教师和同学等“专家”的帮助,通过对必要的法律知识的意义建构获得。在建构主义的视野下,教师的作用已不在于给予真理,而是在确定的经验领域里,在概念建构上给予学生支持和控制。高校法制教育中教师应该树立正确的教师观,要成为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引导者和帮助者,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强化大学生“基础课”学习,成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过程中苏格拉底式的“助产士”。

三、建构主义视域下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要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尊重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意义性和和情境性,并重视学生的观点和经验,要求教师在“基础课”教学中应该遵循“少而精”的原则。针对以上原则,笔者结合建构主义相关理论主要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优化高校法制教育内容,提倡随机通达学习

高校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其主要途径是“基础课”教学。目前,高校“基础课”教学执行"05方案”,法律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分布在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两章中,内容庞杂,教学课时短,严重影响法律基础部分教学的效率和成效。因而,需要有效地利用时间,整合法制教育内容,将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分为不同层次、不同模块,实现模块化教学,以节约课时,提高实效性;需要探索和创新教学策略以适应“05方案”的要求和教学方式的改变。随机通达学习的教学方式以其鲜明的认知性、灵活性和多元性等特点有利于促进高校法制教育中大学生法律基础学习的正迁移。

(二)采用支架式教学法,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

建构主义者认为支架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起点知识应该高于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教师必须对学生的现有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有充分的了解,通过课堂教学设置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从支架的表现形式来看,常见的学习支架可以分为范例、问题、建议、工具、图标等,通过支架式教学可以对大学生法制素质培养提供有效帮助,使其能够顺利解决遇到的法律困惑,提高学习的兴趣,促进其主动学习,并能在学习过程中将外部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它为学习者提供了有效的学习方法,有利于提高自身学习能力,促进大学生的意义建构。

(三)提高教师自身法律素质,发挥认知学徒制教学方法的作用

教师是大学生法律素质提高的帮助者和引导者,教师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制观念等对学生具有示范作用,能通过示范、指导、清晰表达、反思、探究等方法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学习。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记忆,教师只能通过灌输的方法传授僵化的法律知识,但对法制观念的提高,学生跟随教师从多个角度观察、模仿“专家”在解决问题时所外化出来的认知过程,从而获得可认知的法律知识和解决问题的法律思维,从而逐步提高法律素质。

(四)强化实例教学,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高校法制教育强调实例教学旨在增强大学生法律知识认知的真实性、具体性和实效性,使学生在一个完整的、真实的问题情境中,通过主动学习和合作学习,促进学生反思,提高知识迁移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高校法制教育过程中创设具体的问题情节,基于问题的分析方法,对具有感染力的真实事件或问题进行学习,即创设问题、确定问题、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效果学习。要求学生完成对所学法律知识的意义建构,即让学生掌握对具体案例所反映的法律知识的要点、本质、精神的深刻理解,在真实的环境中去感受、领会,通过聆听或讲解所获得法律知识的适用原则、规则和法的精神实质,培养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