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协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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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协议

对外投资协议范文1

【关键词】事业单位 对外投资投资基金

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背景下,我国大多数事业单位都面临着深刻的改革,对外投资在事业单位资产核算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作出了规定,随着改革的不算深化,经济环境与制度制定时时相比有了较大的改变,在现在看来对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尤其是事业单位材料对外投资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一、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

现行《事业单位制度》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使用说明中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走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针对以上规定,笔者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二、关于一般纳税人以材料对外投资的核算

一是应明确“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是含税价还是非含税价。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据此,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时在对外投资的计价中应包含增值税。因此,上述/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中若已含增值税,则可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若上述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为不含税价值,则应以此价值与应交增值税之,借记“对外投资”科目。

二是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应为不含税的合同协议价,而不是材料的账面价值或含税的合同协议价。对外投出材料视同销售行为,应按销售的一般会计处理计算增值税。

三是“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金额应与“对外投资”金额相等。按材料账面价值调整事业基金明细账是不合适的。在事业单位以材料对外投资时,增值税也就形成了单位的实际支出,成为事业单位在投资业务上所占用的资金,应同材料的账面价值一起调整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中去。这样也就使“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金额应与“对外投资”金额相等。

针对一般纳税人以材料对外投资的核算中的相关问题,笔者认为在核算中应明确合同协议价的内容,以不含税的合同协议价为基础来计算相关增值税,并将此增值税调整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中去。

三、关于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核算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惜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对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核算却没有设置与“固定基金“相对应的”无形资产基金“科目。投出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与投出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差别太大,不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另外,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规定无形资产提取折旧的问题,账面价值始终是原值,因此对该资产的实际现值无法估计。这样对企业的资产估计不利,会高估资产价值。在意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视同销售,计算相关税费。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事业单位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对外投资(协议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协议价值)

应交税金(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借:无形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净值)

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贷: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入账价值)

下面以例子来进行具体说明。

例1:甲事业单位(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将一项专利权投资于某股份有限公司。专利账面余额为80 000元,已摊销20 000元,该专利经双方确定的价值为100 000元。

借:对外投资105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5 000

借:无形资产基金60 000

无形资产摊销20 000

贷:无形资产80 000

随着近几年事业单位利用资金形式的多样化,对外投资成为了事业单位的重大财务活动,必须加强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现行的1996年《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1997年《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此作出了一些规定。但十几年来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环境和对外投资的意识与规则、制度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现行的制度逐渐显示出其弊端,因而十分有必要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现行规定进行深入研究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并提出更加适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准则改良建议,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反映真实的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给信息使用者以有价值的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对外投资协议范文2

一、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核算存在的弊端

(一)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外投资时的会计处理弊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利用货币、实物、或者无形资产等对外投资时,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对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即按投资额将事业基金内的一般基金转为投资基金(作投资核算时,固定资产除外,下同),只有当一般基金有结余时,才能进行对外投资,这并不合理。因为“事业基金——一般基金”是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结余,其不是事业单位资产的完整反映,很多资产如有价证券、材料、无形资产等甚至负债(债转股),应付账款等都可以投资,其金额远大于一般基金结余数。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投资基金”的金额应小于“一般基金”,否则,“事业基金”不够结转或者出现负数。因此,事业单位“投资基金”的核算限制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规模,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限额并未做出具体规定。

(二)一般纳税人单位用库存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弊端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用库存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时,按合同协议确认价或评估确认价值借记“对外投资”,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按其相应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材料(产成品)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由此产生“对外投资”借方余额与“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的贷方余额不相等的结果。其原因是按现行制度规定材料(产成品)投资时需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不计入“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这与对应账户余额应该相等的对应关系相矛盾。

(三)小规模纳税人单位用库存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弊端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事业单位用库存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时,按合同协议确定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增值税法规定对外投资行为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缴纳增值税,但现行制度中未对应缴增值税进行核算,使得会计核算的结果难以完整反映单位资金活动的全貌。

(四)对外投资科目设置的弊端

对外投资只规定了成本法核算,而没有规定权益法核算内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仅单设置“对外投资”、“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两个科目,无法提供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的相互关系、投资损益等信息,难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许多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已占到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资本或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权,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对投资单位财务状况有很大影响。

(五)收回投资的会计处理弊端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只对事业单位投出资产的会计处理做出详细的规定,并没有对投资期满收回投资的会计处理做相关规定。

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核算的改进

(一)取消净资产类“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因为“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的核算不仅限制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规模,且该科目设置出现了对应账户之间金额的不相等情况。从资产属性来看,“对外投资”和“无形资产”一样,只是表现形式不同,从资产的运动过程来看,“无形资产”或“材料”的增减不一定同单位的净资产产生联系,更无法做到一一对应。

(二)增加净资产类“投资收益”科目

对于对外投资项目,核算收益与亏损是财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普遍存在的情况是事业单位都不愿主动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由于其会计核算均是按成本计价,所以对外投资项目的亏损大多数不反映在账表中,账表上仍然是原始的投资价值,由于不提减值准备,事业单位的投资状况无法真实地体现在账面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核算办法严重影响了会计决算报告质量,所以建议用“投资收益”来评价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盈亏。新晨

(三)改进对外投资核算

对于事业单位用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的情况,不管是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用本单位库存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时,按增值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行为,计算并缴纳增值税。按合同协议确认价值或评估确认价值借记“对外投资”,按库存成本贷记“库存材料(产成品)”,按计算的增值税额贷记“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按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或评估确认的价值与材料(产成品)的库存成本及应缴增值税之差,借或贷记“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时,按双方确定价值,借记“对外投资”,按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

(四)借鉴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外投资核算方法

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中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产生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按成本法核算,或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其他按权益法核算。

对外投资协议范文3

关键字: 对外投资 事业基金 投资收益 对策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颁布以来,随着社会投资意识的进步,事业单位投资规模和形式扩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经济环境和人们对对外投资的认识都比事业单位规则、制度制定时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有必要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现行规定进行评述并寻求改革措施。

一、现行制度中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会计核算处理

(一)事业单位购入债券的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第117号科目 对外投资中规定了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末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若当年售出此类债券则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记入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材料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无形资产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二、现行制度的问题及建议处理方法

(一)事业单位购入债券对外投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事业单位进行债券投资应属于经营活动,本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就上述提及的规定将购买债券的收益(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在转让债券或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记入“其他收入”科目,这就意味着如果债券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话,那么若干年的利息所得就全部计人了债券转让或还本付息当年的收入当中。这种处理方法明显还采取的收付实现制。

因此,对持有期限超过一年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事业单位应将利息收入分别记人持有债券期间各年的收入当中。为此,应在设“应收债券投资收益”账户,将每年应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在年终结账之前借记该账户,贷记“其他收入”账户。待债券到期兑付本息或将所持有的债券予以转让时,再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金额贷记“应收债券投资收益”科目。按借贷双方的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以上建议仅适用于平价发行的债券。

例1、某事业单位2001年1月1日购入123公司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10%,债券面值1000元,公司按1060元的价格购入50张。

该事业单位购入债券时:

借:对外投资——债券投资 53000 贷:银行存款 53000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53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3000

若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则该事业单位在前4年中每年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其他收入 5000

最后一年收到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55000 贷:对外投资——债券投资 53000 其他收入 2000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3000 贷:事业基金——般基金 53000

(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材料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1、企业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

原因是企业以材料对外投资入账价值包含协议价和税金。

例:某一般纳税人事业单位以一批材料对外投资,该批材料的账面价值10000元,负担的增值税1700元,双方确认的价值为12000元。其账务处理为:

借:对外投资12000

贷:材料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17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300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11700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1700

企业会计中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的,投资方视同销售处理,即投资的价值中应包括该投资货物的增值税。而作为一般纳税人事业单位)

用购买的货物进行进行投资,投资额也应包括此部分增值税。

例:账务改做如下处理更为合理:

借:对外投资13700

贷:材料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7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000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117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1700

从两者处理方法比较中可知前者对外投资额比后者少增值税额,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也相应减少一个差额使资产相应减少,而后者会计处理方法与企业做法一致,正常体现了资产增减情况。

2、与增值税税制相矛盾

税制规定企业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生产领用、非正常损失等原因而不能从销项税额抵扣、转出应由企业负担的增值税。用材料对外投资,材料减少不应看作销售货物增加销项税额处理。因为此时应届非生产领用,不属于销售行为,所以不能把这部分税金计入销项税中相反,在企业会计中用材料对外投资,其账务处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则充分体现了材料的去向,反映了资金流向,符合会计的职能作用。因此,一般事业单位用材料对外投资,在务处理中税金记入“进项税额转出栏,更为准确。

对外投资协议范文4

企业清算时,应增设“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清算费用和形成的清算损益。“清算费用”账户属于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咨询费、利息净支出.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等。当发生各项清理费用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当清算结束,结转清算费用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清算损益”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发生的各项清算损失和清算收益。清算损失包括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亏、财产重估损失、财产变现损失以及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等。当发生清算损失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贷记“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账户。清算收益是指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以及无法归还的债务等。当发生的清算收益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固定资产”等账户。

清算终了,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清算净损益:

清算净损益=清算收益一清算费用一清算损失

当计算的清算净损益为正数时,表明清算后有净收益:当计算的清算净损益为负数时,表明清算后有净损失。企业清算结束,用净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如果还有剩余,应视同利润依法缴纳所得税,经批准,按照企业的权益状况加以分配,结平企业全部账目。

二、承包、租赁

企业需要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进行资产评估后,应将评估结果报产权管理部门加以确认.核准账务调整事项。被承租企业按确认结果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倘若固定资产评估后升值.则借记“固定资产”账户(重置全价与原价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账户(重置净值与原净值的差额)和“累计折旧”账户(全价与净价两个增加额之差)。如果固定资产评估后减值,则作相反的会计处理,下同。流动资产评估后的升值,借记“原材料”“产成品”等账户,贷记“资本公积”账户。无形资产评估后的升值,借记“无形资产”账户,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三、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时资产评估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实现原则,按协议价进行。

1.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投出方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以双方协议价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以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以其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以双方协议净价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2.以存货对外投资。投出方以存货对外投资时,应按协议价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以其账面原值贷记“原材料”、“产成品”等账户,以协议价与实际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账户。存货按计划成本核算的还必须通过“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分配投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3.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倘若投出方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等)对外投资.则应按资产评估后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贷记“资本公积”账户。如果企业以已入账的非专利技术、专利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那么,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贷记“无形资产”账户,按评估价与账面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四、接受投资

1.接受固定资产投资时,如果该项固定资产的评估价一大于其原账面原值,则按评估价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如果一该项固定资产评估价小于其原账面原值,则按其账面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账户,按评估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按两者差额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2.在接受存货投资时,应以评估确认价或双方协议价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倘若存货核算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则应以存货评估确认价或双方协议价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

3.接受无形资产投资时,应以评估确认价或双方协议价,借记“无形资产”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

五、收购兼并

1.被兼并企业评估确认的会计处理。被兼并企业在资产评估后出现的备类资产升值或减值.均依据已确认的评估报告,不必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而是直接对有关账户进行调整。其调整方法与前述企业承包、租赁评估时的会计处理方法相同(采用差额登记法)。

企业兼并评估时,还应对企业的商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可增加企业的净资产(无形资产)和资本公积。在签订转让协议时,企业产权转让价格高于企业净资产的部分,被兼并企业也作为商誉列入“无形资产”账户。

2.被兼并企业结束兼并的会计处理。当采用“差额购买法”即由购买方继承出售全部债务。仅支付出售方的资产总额扣除负债总额的差额时,应按确认评估调账后的负债账户余额,借记各负债账户,按调账后资产类账户和负债类账户余额合计的差额(即净资产).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产权转让收入”账户;按照调账后的资产类账户余额,贷记各资产类账户。当采用“全额购买法”即购买方不继承出售方债务,因而支付出售方全部资产总额时,要根据评估确认调账后所有资产账户余额合计数,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产权转让收入”账户,贷记各资产类账户。待收回转让收入偿还债务时,再核销所有负债类账户。

3.受让企业的会计处理。受让企业根据兼并后会计要素的变动内容,应首先建立有关总账和明细账,分如下两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被兼并企业失去法人资格的,若双方商定采用差额购买法,受让企业则应按调账后被兼并企业各资产账户的余额,借记各资产账户;按被兼并企业各负债账户的余额,贷记各负债账户,应付现的产权转让价格,按其转让价与净资产的差额,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兼并产权转让款”账户。倘若转让价与净资产的差额为正数,则应作为商誉入账。进“无形资产”账户;负数作减少资本公积处理入账。双方商定采用全额购买法时,就不需贷记各负债账户。当转让款由受让企业支付时,则按银行付款通知,借记“其他应付款——应付兼并产权转让款”,贷记“银行存款”。

(2)被兼并企业没有丧失法人资格的,如果双方商定采’用差额购买法,被兼并企业则应重立新账,按原已注销的各资产负债账户的余额,借记各资产账户,贷记各负债账户;转让价与净资产的差额作为商誉列入“无形资产”账户,差额为负数则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被兼并企业的转让价作为受让企业的投资处理,列入“实收资本”账户。受让企业则将转让价款作为对外投资处理,借记“长期投资”,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兼并产权转让款”、“银行存款”等账户。如双方商定采用全额购买法进行产权转让时,其会计处理比照以上方法进行。

六、股份制改造

对外投资协议范文5

关键词:海外投资发展策略外商直接投资

一、江苏经济发展概况

一国经济发达程度越高,其具备海外投资能力的企业就越多,规模也越大。根据英国经济学家邓宁的投资发展周期理论,当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之后,对外投资会出现迅速增长的态势。

表1江苏省近18年的进出口、外商直接投资、GDP、人均GDP比较表年份出口(亿元)实际外商直接投资GDP总额(亿元)人均GDP(元)进口(亿元)净出口(亿元)1990 29.44 1.41 1416.50 2109 11.95 17.481995 97.82 47.80 5155.25 7319 64.96 32.852000 257.70 64.23 8582.7 11773 198.68 59.012004 874.97 121.37 15512.4 20000 833.59 41.362008 2380.36 251.20 30312.61 39622 1542.32 838.04从上表可以看出,江苏省近几年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人均GDP和FDI都向前跨了一大步,根据邓宁的理论江苏对外直接投资也应该迅速发展。

二、江苏企业海外投资现状

(一)对外直接投资逐年增长,但总体规模较小

自2000年中央正式提出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尤其是2001年我国加入了WTO以来,江苏境外投资开始加快增长。2005年境外协议投资额突破两亿美元。2007年“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全年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增长22.2%;新批境外投资项目增长14.9%,中方协议投资增长41.1%。然而,无论是从整体还是从单个企业来看,江苏企业境外投资的绝对数额仍较小。截至2007年,江苏累计批准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13.6亿美元,仅占全国对外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一,是广州、上海的14%和30%。

图1 2000-2008年当年新批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万美元)数据来源:江苏省统计年鉴

(二)行业分布

以加工制造业为主,行业范围更加广泛江苏境外投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时间特征,从最初的餐饮、纺织服装加工业、批发零售,逐步拓展到电子、机械、化工以及资源开发、工程承包、商务服务等行业,行业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全省境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仍以加工制造业为主,2008年制造业境外投资占全部境外投资总额的34.78%,新批第三产业境外投资项目143个,中方协议投资3亿美元,占中方协议投资总额的46.75%。酒店、有线电视、软件业等服务业成为境外投资的新兴领域。

(三)地区投向以发达国家为主,投资区域日益多元化

90年代江苏境外投资的区域主要在东南亚、中东、南非等发展中国家,2000年以来,投资区域日趋多元化。目前江苏境外投资分布98个国家和地区(见图2)。

图2 2008年江苏境外投资的目的地及金额(万美元)数据来源:江苏省统计年鉴(四)民营企业成为对外投资的中坚力量江苏省境外投资中,国有经济仍占较大比重,但股份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所占比重日趋上升。2008年我省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达138个,占全省总数的59.5%,中方协议投资4.38亿美元,占全省总数的68.96%,分别比2005年提高了32.69和20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正在成为江苏对外投资的中坚力量。

(五)投资方式以新建为主,逐渐尝试兼并收购

江苏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形式是新建独资或合资企业。

对国际通行的兼并、收购等方式运用较少。近年来,一些企业开始积极尝试,通过兼并收购、股权交换、技术入股等方式加快跨国经营的步伐。如南汽集团收购英国MG罗孚、无锡尚德收购日本太阳能电池制造商MSK;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境外4家高新技术企业等。

三、江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对外投资企业规模小,数量也少大多数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没有独立作战抵抗风险的能力。目前,吸收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比例,发达国家是1∶1.14,发展中国家平均为1∶0.13,而江苏仅仅为1∶0.02。

这表明江苏省境外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经常因为资金、技术、规模小而失去投资的机会和竞争能力。

2.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

多年来,江苏在制造业领域引进大量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技术水平逐渐提高,但关键技术依靠国外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一方面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不够;另一方面自主开发能力薄弱。即使是目前相对有竞争力的家电和通讯设备行业,大部分产品的核心部件仍然是从国外进口或依靠国外技术生产,各类进出口企业中有自主商标的企业仅占20%左右。 3.信息不灵通、投资项目缺乏可行性研究

目前江苏对外投资企业的收集信息能力不高,渠道少,对投资国缺少了解,不熟悉国际间投资运行规则与法律制度,没有办法充分利用国内外资金、技术和市场,海外投资的企业投资回报率低。如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虽然聘请了国外著名的咨询机构,但是因为没有做好前期投资区域选择分析和前景预测,使企业生产、销售一度受到了严重的影响,遭受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4.管理体制落后,缺乏海外经商人才

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缺乏训练有素、熟悉市场、精通国际化经营的人才。例如,2002年TCL集团公司在巴伐利亚州成立了施耐德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建立的欧洲分公司,都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国际经营管理人才,使企业一度陷入低谷。这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对外进程中的新问题,不仅影响公司发展,也阻碍了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整体推进。

(二)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策和体系不完善

国际经验表明,在企业海外投资经营初期,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合理引导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江苏对外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之匹配的政策和支持体系尚不完善,使大部分民营企业感到很难得到政府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支持,进而去海外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

2.缺少有效的监管

政府对对外投资事后的监管极为薄弱。与项目前期繁杂的审批相比,对事后的监管基本处于放任的状态,年审流于形式。再加上企业本身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公司治理存在问题,往往导致企业对海外分支机构缺乏有效监管。

四、发展建议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江苏企业必须与时俱进,向产业链高端及高附加值方向迈进,更加主动地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一)对外投资须正确选择投资区域企业应根据各自的投资方式和战略目的寻找合适的投资地点。如技术型的选择发达国家;境外加工型的在亚、非、拉等环境较好的国家等等。同时综合考虑目标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潜力、自然资源状况及国家政治、经济风险等因素。

(二)推进技术战略和品牌战略

江苏企业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取胜,必须拥有东道国企业所不具备的某种优势。从长远的角度看,企业只有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实施品牌经营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三)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江苏企业可以运用强强联合形成产业整体优势,也可以采取集群式的投资方式。借鉴台湾企业在江苏昆山、福建厦门和广州东莞集群投资的发展经验,走集群化成片联合开发的道路,形成专业化网络分工和配套服务,获取规模经济效应。

(四)建立并完善促进体系

政府促进、制度促进和人力资源开发促进相结合,不仅要使企业了解国内外的相关信息,而且大力推广对外投资成功企业的经验和模式。为我国企业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铺好路。

参考文献

[1]胡建华.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国际经济合作.2004(1).

对外投资协议范文6

关键词:海外投资发展策略外商直接投资

一、江苏经济发展概况

一国经济发达程度越高,其具备海外投资能力的企业就越多,规模也越大。根据英国经济学家邓宁的投资发展周期理论,当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之后,对外投资会出现迅速增长的态势。

表1江苏省近18年的进出口、外商直接投资、GDP、人均GDP比较表年份出口(亿元)实际外商直接投资GDP总额(亿元)人均GDP(元)进口(亿元)净出口(亿元)199029.441.411416.50210911.9517.48199597.8247.805155.25731964.9632.852000257.7064.238582.711773198.6859.012004874.97121.3715512.420000833.5941.3620082380.36251.2030312.61396221542.32838.04从上表可以看出,江苏省近几年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人均GDP和FDI都向前跨了一大步,根据邓宁的理论江苏对外直接投资也应该迅速发展。

二、江苏企业海外投资现状

(一)对外直接投资逐年增长,但总体规模较小

自2000年中央正式提出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尤其是2001年我国加入了WTO以来,江苏境外投资开始加快增长。2005年境外协议投资额突破两亿美元。2007年“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全年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增长22.2%;新批境外投资项目增长14.9%,中方协议投资增长41.1%。然而,无论是从整体还是从单个企业来看,江苏企业境外投资的绝对数额仍较小。截至2007年,江苏累计批准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13.6亿美元,仅占全国对外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一,是广州、上海的14%和30%。

(二)行业分布

以加工制造业为主,行业范围更加广泛江苏境外投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时间特征,从最初的餐饮、纺织服装加工业、批发零售,逐步拓展到电子、机械、化工以及资源开发、工程承包、商务服务等行业,行业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全省境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仍以加工制造业为主,2008年制造业境外投资占全部境外投资总额的34.78%,新批第三产业境外投资项目143个,中方协议投资3亿美元,占中方协议投资总额的46.75%。酒店、有线电视、软件业等服务业成为境外投资的新兴领域。

(三)地区投向以发达国家为主,投资区域日益多元化

90年代江苏境外投资的区域主要在东南亚、中东、南非等发展中国家,2000年以来,投资区域日趋多元化。目前江苏境外投资分布98个国家和地区。

图22008年江苏境外投资的目的地及金额(万美元)数据来源:江苏省统计年鉴(四)民营企业成为对外投资的中坚力量江苏省境外投资中,国有经济仍占较大比重,但股份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所占比重日趋上升。2008年我省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达138个,占全省总数的59.5%,中方协议投资4.38亿美元,占全省总数的68.96%,分别比2005年提高了32.69和20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正在成为江苏对外投资的中坚力量。

(五)投资方式以新建为主,逐渐尝试兼并收购

江苏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形式是新建独资或合资企业。

对国际通行的兼并、收购等方式运用较少。近年来,一些企业开始积极尝试,通过兼并收购、股权交换、技术入股等方式加快跨国经营的步伐。如南汽集团收购英国MG罗孚、无锡尚德收购日本太阳能电池制造商MSK;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境外4家高新技术企业等。

三、江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对外投资企业规模小,数量也少大多数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没有独立作战抵抗风险的能力。目前,吸收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比例,发达国家是1∶1.14,发展中国家平均为1∶0.13,而江苏仅仅为1∶0.02。

这表明江苏省境外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经常因为资金、技术、规模小而失去投资的机会和竞争能力。

2.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

多年来,江苏在制造业领域引进大量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技术水平逐渐提高,但关键技术依靠国外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一方面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不够;另一方面自主开发能力薄弱。即使是目前相对有竞争力的家电和通讯设备行业,大部分产品的核心部件仍然是从国外进口或依靠国外技术生产,各类进出口企业中有自主商标的企业仅占20%左右。

3.信息不灵通、投资项目缺乏可行性研究

目前江苏对外投资企业的收集信息能力不高,渠道少,对投资国缺少了解,不熟悉国际间投资运行规则与法律制度,没有办法充分利用国内外资金、技术和市场,海外投资的企业投资回报率低。如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虽然聘请了国外著名的咨询机构,但是因为没有做好前期投资区域选择分析和前景预测,使企业生产、销售一度受到了严重的影响,遭受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4.管理体制落后,缺乏海外经商人才

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缺乏训练有素、熟悉市场、精通国际化经营的人才。例如,2002年TCL集团公司在巴伐利亚州成立了施耐德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建立的欧洲分公司,都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国际经营管理人才,使企业一度陷入低谷。这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对外进程中的新问题,不仅影响公司发展,也阻碍了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整体推进。

(二)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策和体系不完善

国际经验表明,在企业海外投资经营初期,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合理引导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江苏对外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之匹配的政策和支持体系尚不完善,使大部分民营企业感到很难得到政府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支持,进而去海外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

2.缺少有效的监管

政府对对外投资事后的监管极为薄弱。与项目前期繁杂的审批相比,对事后的监管基本处于放任的状态,年审流于形式。再加上企业本身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公司治理存在问题,往往导致企业对海外分支机构缺乏有效监管。

四、发展建议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江苏企业必须与时俱进,向产业链高端及高附加值方向迈进,更加主动地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一)对外投资须正确选择投资区域企业应根据各自的投资方式和战略目的寻找合适的投资地点。如技术型的选择发达国家;境外加工型的在亚、非、拉等环境较好的国家等等。同时综合考虑目标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潜力、自然资源状况及国家政治、经济风险等因素。

(二)推进技术战略和品牌战略

江苏企业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取胜,必须拥有东道国企业所不具备的某种优势。从长远的角度看,企业只有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实施品牌经营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三)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江苏企业可以运用强强联合形成产业整体优势,也可以采取集群式的投资方式。借鉴台湾企业在江苏昆山、福建厦门和广州东莞集群投资的发展经验,走集群化成片联合开发的道路,形成专业化网络分工和配套服务,获取规模经济效应。

(四)建立并完善促进体系

政府促进、制度促进和人力资源开发促进相结合,不仅要使企业了解国内外的相关信息,而且大力推广对外投资成功企业的经验和模式。为我国企业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铺好路。

参考文献:

[1]胡建华.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国际经济合作.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