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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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条例

传染病管理条例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对象

(一)医疗机构: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县直各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卫生局负责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等情况,详见表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详见表2。

表格使用:每个受检查的医疗机构填写附表1;受检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附表2。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09年4月—7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09年9月)为总结阶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卫生监督所要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09年9月15日前将附表3和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报卫生局疾基妇股备案。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张昌华

卫生局疾基妇股联系人:李国燕

六、为确保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监督工作组:

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

卫生监督工作组设在卫生监督所,由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配合,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纠正,依法严肃查处。

传染病管理条例范文2

一、培训学习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和技术要求》、《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规定的学习。

二、加强疫情报告规范化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执行。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疫情资料,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对辖区内各网络直报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疾控中心按照每季度对上季度存在连续3个月未报告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督导,督导覆盖率100%;按照《州2015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督查方案》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覆盖率达100%,并写出总结报县卫生计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凡有重大疫情发生,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将发病时间,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发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发病趋势等以最快方式上报,并及时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及时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①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及时审核;②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记录资料(传真记录,电话记录)。进程报告:①写出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及可能因素;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危险性评估;②落实控制措施情况;③资源使用情况。结案报告:①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因素;②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③评价措施效果;④事件处置成本效益分析;⑤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4.加强组织建设,巩固疫情报告网络,完善县对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疫情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疫情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疾病监测

1.每日监测。传染病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每日随时(至少四次)上网审核,监测辖区内疫情动态,发现新发,暴发疫情及时请示上级和预警,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检索,正确处理暴发疫情。

2.重点疾病的监测。凡有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炭疽病例报告的乡镇必须做个案调查和采样并送检。如有暴发疫情发生,需在当月的疫情分析中简要描述,内容包括:暴发疫情流行病学特征,发病原因,疫情发展及防治措施,控制情况等。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上报。

3.传染病自动预警。收到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完成异常卡片的填报工作,如是疑似病例应及时到现场进行防控处置。

4.流感的监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班佑乡卫生院)流感监测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州流感监测方案》(阿州疾发〔2016〕25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和标本采集(每周5-15份),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标本保存,运输工作,进一步提高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州疾控中心负责标本的检测工作。

各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流感病例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高度关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每一起暴发疫情应采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样)。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标本采集后应当在4摄氏度条件下,于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州疾控中心)。进行流感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实验室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按月完成辖区内流感病例月分析。

5.手足口病的监测。凡有重症手足口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的必须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标本,送样检工作,检验结果反馈及时订正。

四、编码维护

每年11月完成辖区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标准编码的维护工作。

五、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的上报

1.传染病月报表。每月3日前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上月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发病,死亡数(即月报表),全年共12期。年报及半年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分析。每月6日前报出上月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分析(共12期),7月15日前报出上半年疫情分析,疫情年终分析时间另行通知。分析内容包括:总体发病,死亡情况,重点疾病发病分述,防治对策及建议。

3.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完成夏秋季及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

传染病管理条例范文3

【关键词】从业人员;抗HAV-IgM;抗HEV-IgM;肺结核

【中图分类号】R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3-0610-02

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其健康状况会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全面了解我区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掌握我区从业人员甲肝、戊肝、肠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从事食品和公共卫生行业的疾病的人群发病率,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措施的制定提供有效的依据。现将我区2012年食品及公共卫生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分析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12年在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康检查的食品以及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21136人,其中男8874人,女12262人。

1.2 体检项目 内科(心,肝,脾,肺)检查,皮肤检查,胸部X光透视检查,抗HAV-IgM、抗HEV-IgM、血清谷丙转氨酶检测(ALT),肛拭子培养痢疾杆菌和沙门氏菌。

1.3 检查及检测方法 检查及体检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血清谷丙转氨酶检测按照速率法,沙门菌和痢疾杆菌检测采用国标方法。

1.4 不合格体检结果定义 从业人员经初检或复检谷丙转氨酶升高并且抗HAV-IgM、抗HEV-IgM阳性,肠道致病菌培养阳性,活动性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符合其中1项者定义为体检不合格,不予以发放健康证明。

1.5 采用Excel建立数据库,用SPSS 12.0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不同性别从业人员体检情况 21136名从业人员体检有5人不合格,合格率为99.98%。男性合格8873人,合格率为99.99%;女性合格12258人,合格率为99.97%。男性的合格率略高于女性。见表1。

2.2 不同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情况 食品类从业人员体检合格13627人,合格率为99.97%,公共场所类从业人员体检合格7504人,合格率为99.99%,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体检合格率略高于食品类从业人员。见表2,

2.3 传染病检出情况 传染病的检出率和构成比见表3。

传染病管理条例范文4

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加强科室管理

1、规范病历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住院病案的书写。按要求书写处方和各项检查报告单。

2、坚持首诊负责制,按照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做好分诊。不推诿病人,转变服务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3、按照《传染病管理法》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管理。及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上半年共报告传染病52例。

4、每月坚持业务学习一次,旨在提高医护人员自身素质。完善和更新各委员会活动记录,各项工作均有详细规范的文字记载。

5、通过每月行政查房和科室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提高传染病治愈率

1、应用阿德福韦酯抗病毒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使临床90%以上的乙肝患者达到持续抑制乙肝病毒复制,阻止或延缓肝脏病毒的进展,预防和降低了肝硬化、肝癌的发生率,从而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提高了乙肝患者的生命质量。

2、应用单磷酸阿糖腺苷抗病毒治疗水痘,疗效显著。缩短了患者的病程,减轻病人痛苦,使病人得到早日康复。

三、工作量及重危病人抢救情况上半年抢救重危病人5例。其中重症出血热病人2例、腮腺炎合并脑膜炎1例、腮腺炎合并炎1例、肝硬化腹水合并消化道出血、多脏器损伤1例。全科医护人员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精湛的医疗技术,团结一致,成功救治了以上5例重危患者,使病人转危为安。收到病人赠送锦旗一面。

四、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1、规范发热门诊及传染病房管理。常规配备消毒设备、消毒药品,完善消毒隔离技术,固定专人管理。按时做好病室消毒隔离,病人出院终末消毒,按传染病防控流程进行合理的布置安排。

传染病管理条例范文5

【关键词】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结果分析

【中图分类号】R19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3)10-014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就业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因为此类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只有体检合格领取健康证后,方可就业上岗。对这些人员进行严格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控制有关传染病传播,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有力措施之一。为全面了解宁江区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掌握宁江区从业人员相关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从事食品、公共卫生行业疾病的人群发病率,为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制定有力措施,提供有效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北工作组和宁江区卫生监督所体检科的2012年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共计4338人,其中食品3489人、公共场所849人;男性1864人、女性2474人。

1.2 检查对象 宁江区2012年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1.3 检查项目 包括询问既往病史,取静脉血查FIBsAg、沙门氏菌、痢疾杆菌、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等检查。

1.4 检查方法 检验及体检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乙肝表面抗原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沙门菌和痢疾杆菌检测采用国际方法。五种传染病中有一项不合格为体检不合格,不发给健康证。不能从事食品、公共场所对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有危害性的工作。

1.5 统计分析 采用描述性研究中的横断面研究分析方法和X2检验方法进行统计学分析。

2、结果

2.1 男、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2012年宁江区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共计4338人,其中男性1864人、男性合格率为94.53%;女性2474人,女性合格率为98.10%;男女性合格率经卡方检验,男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率差别有显著性,具有统计学意义(X2=27.03,P

2.2 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体检情况2012年宁江区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共计4338人,其中食品3489人,食品从业人员身体检查合格率为96.22%、公共场所849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身体检查合格率为99.00%,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身体检查合格率经卡方检验,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率差别有显著性,具有统计学意义(X2=23.03,P

2.3 5种传染病检出情况2012年宁江区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共计4338人,共检出传染病149人,其中HBsAg阳性141例,检出率为3.25%、活动性肺结核2例,检出率为0.046%、皮肤病1例,检出率为0.02%、痢疾5例,检出率为O.12%、伤寒或副伤寒0例,检出率为O,5种传染病阳性率经卡方检验,差别有显著性,具有统计学意义(X2=79.83,P

3、讨论

3.1 男、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女性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率显著高于男性,与有关资料报道一致,这可能与男性生活和工作压力较大有关,不注意生活习惯,不讲卫生,通过吸烟、喝酒、打麻将、玩游戏等途径减压,长期生活在不良环境下,使病原体在不知不觉中传染给了这些人群,所以也就使男性感染传染病的几率增大。

3.2 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体检情况食品类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率低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笔者认为一是从事食品生产服务的人员每天要接触很多人,而这些人中有的患有传染病或是病毒携带者,这些病毒可以通过密切接触、空气等方式传播给从业人员;二是从业人员自身患有传染病或是病毒携带者,在加工制做食物时,病毒通过手、鼻涕、眼泪或是身上的黏附物传播到食物上,其他人在食用食物时感染了病毒;三是食品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外来打工人员,多人共同租用房屋,居住空间拥挤,生活环境较差,也是造成传染病传播的有利条件,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大部分在宾馆、商店、候车室、博物馆等场所工作,人员密度不如食品场所人员密集,传染病传播的几率也就相应减少。

3.3 5种传染病检出情况HBsAg阳性率显著高于其它病种,一是因为乙型肝炎传播途径广泛,主要传播途径除经血液、生活密切接触外,口口传播途经仍被认为是乙型肝炎的传播方式之一;二是乙型肝炎不易彻底治愈,治愈率较低,多数只能达到临床治愈,不能根治,并且在机体免疫力低下时,外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复发。而肺结核疾病虽然较顽固,但是如果治疗及时,按疗程治疗,是可以治愈的,其它疾病只要治疗都是可以治愈的,所以HBsAg阳性率高于其它疾病。

综上所述:宁江区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身体检查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女性体检合格率高于男性;二是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高于食品类从业人员;三是乙型肝炎是从业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从总体上来讲,宁江区食品、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异常体检率为3.43%,低于广州天河区(11.70%),也低于深圳福田区(4.62%),HBsAg阳性率为3.25%,低于我国的平均水平(9.75%),说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对饮食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步提升,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从而为及时发现和治疗创造了机会,降低了从业人员传染病传播和蔓延,有效保护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

4、结论

乙型病毒性肝炎应作为宁江区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疾病预防工作的重点。

5、建议

5.1 口口途径传播仍被认为是乙肝的重要传播方式之一,在公共卫生问题上,唾液在口口途径传播上的作用不容忽视。

5.2 肺结核在公共场合中主要是空气传播,对活动性肺结核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发现、隔离、治疗,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服务行业工作。

5.3 肠道传染病病原菌、沙门菌则可引起腹泻和集体或散在的食物中毒及其它感染,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患有痢疾的从业人员经治疗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培养阴性,停药后两周大便培养三次阴性者,可恢复原工作;伤寒或副伤寒患者,经治疗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后,大便连续培养三次阴性者可从事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经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观察,第二年粪便检查连续进行两次培养阴性者,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5.4 加大传染病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进行考核。

传染病管理条例范文6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4月3日召开的关于全州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和“湘西州三湘农民健康行”动员会精神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今年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为搞好这次上下联动的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的安排及工作情况

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执法检查动员会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时听了情况汇报,召开主任会议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按照州执法检查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了县传染病防治法检查方案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的通知,成立了传染病防治法检查办公室和永顺县“三湘农民健康行”组委会,组建了执法检查组。二是广泛进行宣传发动。4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中其、曾尚华及部分委办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文明同志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传染病防治法检查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县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会上宣读和下发了执法检查的有关文件通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尚华就这次执法检查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文明就这次执法检查和搞好相关单位的自查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使大家明确了这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三是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县动员会后,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了这次会议精神,开展了自查。在4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全部进行了自查,将自查报告全部送达执法检查办公室。四是深入开展了执法检查。在政府及其相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4月21日至28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围绕传染病防治法一法四条例8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分别深入到勺哈、王村、松柏部分乡镇和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办、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12个单位进行了调查视察。通过听汇报、座谈查资料看现场、走访师生群众等方式,回顾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了建议意见。5月中旬,州执法检查组来县进行了检查,肯定了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

二、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法律法规的主要成绩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刚才又听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汇报,总体认为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成绩是突出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一法四条例”的贯彻执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县人民政府切实把加强卫生事业发展,搞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一项工作内容,在工作中具体实施。县专门成立了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县政府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按照医防剥离、权责一致的原则,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并率先在全州撤销县卫生防疫站、县食品卫生监督所、县健康教育所和县卫校、新组建了县卫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和疫病预防控制职能。在乡镇组建了9个中心防保组和38个乡防保组,核定了乡镇防保人员136人,妥善解决了防保专干工资。核定卫生监督机构编制35人,投入资金21万元,配备了车辆、调查取证工具和信息网络等卫生监督执法必备装备。建立了县疾控中心、县人民

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等4所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加大了艾滋病的综合防治能力。县卫生局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了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实行目标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经常检查和定期考核。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都依据各自的目标责任实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由于我县组织机构网络健全,层层目标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确保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开展。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狠抓落实。围绕加强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采取了各种措施,抓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一是先后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霍乱疫情处理运行预案》、《救灾防病工作预案》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性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传染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人力保证。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珍和隔离观察病房,并配备了床位、专业人才和先进设备,为各类传染病的规范和科学救治创造了条件。四是认真落实了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都安装了固定疫情报告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县直几家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疫情网络直报,县疾控中心对疫情报告质量定期调查评估。五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县卫生监督所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对我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县卫生局将消毒防护、预防院落内感染作为传染病防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的空气、器械、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消毒检查,并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院内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的危害,由于县委领导重视,县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预防传染病防治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效果明显,工作成效显著,20__年取得了抗击非典的胜利,20__年及时扑灭了勺哈、毛坝乡麻疹流行疫情,近几年,重点调查处理了永顺三中食物中毒和永茂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氧化碳中毒和今年4月王村二中甲肝疫情暴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县甲类和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下降,没有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实现了基本消灭丝虫病、疟疾、脊髓灰质炎的目标,有效控制了碘缺乏病,基本消灭了麻凤病,累计发现肺结核病人2498例,其中初治涂阳率达96,复治涂阴治愈率达83.6;累计发现HIV阳性/艾滋病人15例,四免一关怀政策得到落实,传染病的各项相关指标达到了国家和省的标准要求。

(三)注重农村,改善服务条件,加强了农村卫生工作。

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关系到全县80以上人口的健康和幸福,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在我县建设目标能否最终实现的大问题。过来,县人民政府及县卫生行政部门一直将农村卫生工作摆到全县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争取投入,全面管理,不断改善农村农民的医疗服务设施和服务条件,提高农村的健康水平。一是按照“一法四条例”的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全县乡镇卫生院实行“体制改革”、“抓大活小”、“医防剥离”等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不断增强了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整体功能不断加强。到20__年底一体化管理覆盖面达60以上,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已消灭了经营性亏损,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和社会各界对“一法四条例”的认识了解,结合“3.24”世界防治结核日、“4.25”预防接种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活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坚持将“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近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9.3万份,悬挂横幅120幅,刷写宣标语1000多条,接受咨询8万多人,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卫技人员2467人次。增强了广大卫技人员的素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此同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十五期间,积极开展了环境整治,改水改厕、防鼠灭鼠和卫生知识宣传的爱国卫生运动,其中王村镇改水20__户,入户率在90,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11个,州级文明卫生单位3个,投入资金16万元,完成农村改水工程21处,解决31.26万农村群众的饮水问题,投入资金15万元,完成卫生改厕1200个。儿童基础免疫“五苗”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稳定在85以上,20__年6月1日起,实行了一类疫苗免费接种。三是加强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累计投入348.67万元,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配置了X光机、B超、心电图、洗胃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监护仪等“新六件”,医疗卫生设备846件,新增各种救护车辆7台,价值120万元。建设了4个艾滋病初筛试验室和15个乡镇卫生院查痰点,肺结核、艾滋病的发现力度不断加大,全县共设立村卫生室327所,有45所村卫生室达到合格村卫生室和示范卫生室标准,为农民就近就医服务创造了基础条件。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逐步改善公共卫生配套设施。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在充分利用县有限财力给于卫生事业投入的情况下,还充分利用民族优惠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卫生事业的各项投入,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从20__年至20__年财政对卫生事业总投入达8389万元,分别为1154万元、1615万元、1467万元、1919万元和2234万元。分别占财政总支出的6.6、6.9、5.9、6.2和6.2,卫生经费增长率高于可用财力平均增长率0.9个百分点。其中县本级财政投入7643万元,分别是1042万元、1382万元、1311万元、1746万元、1861万元,分别占卫生事业费支出的90.3、85.6、89.4、90.9和83.3;争取上级财政投入1046万元,分别是112万元、232万元、156万元、173万元和373万元,分别占卫生事业费支出的9.7、14.4、10.6、9.1和16.7,在确保了卫生经费个人部分不留缺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了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酌情安排了非典防治、麻疹救治、结核病防治、卫生监督、红十字协会及大病救助和120急救等经费,基本确保了卫生机关的正常动转,并保障重大疫情防治经费优先安排预算,资金优先拨付。最近,为处理王村二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又解决了应急救治经费。为传染病防治和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提供了经费和物资条件。

(五)多方协调,共同参与,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与传染病防治相联系的一法四条例的贯彻执行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发挥相关 部门的作用十分重要。过来这些部门和单位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县农办把卫生事业的发展列入了县新农村建设规划,过来,实施了能源建设、改厕、改灶项目,达0.98万户,并与县畜牧局等单位突出抓好人畜共患疫情的知识宣传及疫情处理。发改局在考虑计划的同时积极为卫生事业争取项目,做到及时报及时批。“十五”期间共从计划口争医疗卫生资金1215万元、项目15个,进行了疾病控制中心、中医院设备配套、妇幼保健所和农村中心医院改造项目,新增医疗用房2.14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计划投资2800万元,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防保网络建设和防控体系建设。药品监督部门认真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最近出动宣传车两台,到辖区30个乡镇宣传,印发资料5000份,受咨询群众万余人,抓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查监督,确保药品生产、运输、销售及医疗器械的使用无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水利局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入水利设施建设规划。20__年1月-3月会同防疫站、疾控中心、环保、国土、卫生、统计、发改局等7个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完成了《永顺县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澄清了全县30个乡镇15.13万人的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组织编制完成了《永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一五”规划》,20__年度优先申报了氟污染区、肠道传染病高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7处,目前已完成工程初步设计14处。采取由施工单位先垫资办法实施了王村盘溪村、回龙新坝村两处饮水安全工程。县建设局、交通局、教育局等单位都以各种方式加强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和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加强疾病的防范,环境卫生的治理,环卫设施工程项目的申报,饮水安全管理等工作。营造了传染病防治执法、卫生事业齐抓共管的好局面。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执行“一法四条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待于解决。

(一)“一法四条例”的宣传欠经常。过来,对人畜禽共患的疾病和碰到的传染病有关知识重视了宣传,而对人患疾病或暂未碰到疾病时防治知识缺乏常规化和经常的学习和宣传,学校按规定的卫生常识课不太落实,以至于法律知识知之不多,疾病防疫常识缺乏,出现传染病疫情报告欠及时,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后果。全县中心完小以上学校69所,大小食堂73个,食堂硬件设施符合条件的14所,有礼堂可兼做食堂的26所,但加工、操作和保管功能不全,有7所学校食堂正在修建中,还有26所学校食堂是上世纪六七年代的教室或教室边达建的偏房,场地狭小,破烂不堪。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饮食卫生条件差,饮食从业人员无证经营的多,不符合卫生要求,加上自然条件差,管理不到位等因素,近几年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

(二)卫生事业费投入不足。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县乡镇卫生院还有15551平方米的危房,医疗设备简陋落后。由于财政困难等原因,“五苗”接种运输和冷链运转经费,结核病注射和防保业务等经费,没有列入预算。截止20__年6月共欠拨卫生事业费189.08万元,其中结核病人发现以奖肛补经费2.48万元,一类疫苗接种经费和乡村医生误工费一年共49.06万元,领导承诺由卫生局及医院垫付的48万元,财政累计欠帐和空转的89.54万元,其中含非典专项经费24.04万元。

(三)卫生医疗基础设施薄弱。近几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县政府多方采取措施争取资金项目,大大加强了我县卫生设施建设,改善了医疗卫生环境和条件,但按上级要求仍然存在很大差距。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关建设和配置标准,全县乡镇卫生院目前尚缺业务用房0.72万平方米,25个乡镇缺设备450台件,价值350万元。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1.15万平方米。卫生监督所尚无业务用房(租用卫生局老办公楼),执法装备缺乏,急需业务用房20__平方米。疾控机构配套建设不到位,基本建设累计欠帐152万元,检验检测设备落后,不适应工作需要。按常规开展工作装备应59台件,实际装备了27台件,应开展常规检测119项,实际能开展28项,占23.5,低于全州平均数16个百分点。冷链设备老化,达不到有关技术要求。

(四)人才匮乏。全县1007名卫技人员中高级职称15人,仅占卫技人员的1.49,低于全州平均水平1.11个百分点,大专以下学历964人,占95.7,高出全州水平7.8个百分点,县疾控中心人员老化,现44人中年龄在50岁以上占21人,近10年未进一个专业人才。特别是乡镇卫生院,529名卫技人员中,本科学历仅1人,占0.19,低于全州水平0.28个百分点,大专学历127人,占23.8,中专学历260人,占67.56,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296人,占卫技人员56。特别是村卫生室全县327所,达标45所,仅占3.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还未启动。

(五)传染病发病率居高不下。20__年全县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99.98/10万,高出了全省水平27.6,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痢疾等呼吸道、肠道传染病仍然是危害我县人民群众健康的主要传染病。艾滋病也呈增长趋势,疾病预防任务重。

(六)农民健康保障机制不健全。由于医疗基础和经济基础双重原因,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四、几点建议

(一)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一法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形成一套规范的学习宣传制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报刊等舆论阵地的作用,教育部门要抓好学校卫生常识课的常规教育,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学习和宣传贯彻,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人士对“一法四条例”的了解和支持,努力推进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依法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传染病防治提供物质保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预算传染病防治经费,落实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经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增加转移支付力度,采取封闭式运行,专款专用等措施,确保上级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并逐年消化卫生部门的合法欠费。多渠道争取资金,尽快启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抓好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推动卫生队伍建设。应给卫 生适当的进人指标,制定引进、培训进人计划,把好进人标准和条件,创造良好的进人用人机制,多渠道培养和选拔人才,优化卫生队伍的技术知识结构,加强卫生队伍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覆盖县、乡(镇)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三级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突出抓好县疾控中心、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农村乡镇防保组织,村卫生室建设。对传染病高发区应组织监测和调查,弄清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对农村学校食堂卫生等薄弱部位应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学校改善卫生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食堂建设和建校作好整体规划,与卫生部门共同审定把关,饮食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