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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建设范文1
1加强领导、创新机制,优化畜牧养殖业发展环境
推动新农村建设,养殖业发展已成为不可替代的产业之一。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领导班子应把握全局,制定畜牧养殖业的总体发展策略,明确发展思路,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推动畜牧养殖业形成良好的产业链条,促进其发展。同时,还应创新发展机制,在学习国外优秀发展案例的同时,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畜牧养殖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将传统的畜牧养殖业的粗放发展向集约化发展转变,努力做到节省空间,省时省力,优化畜牧养殖业的发展环境。
2努力实施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养殖业的发展质量
在建设新农村促进畜牧养殖业发展时,应及时向农民推广科学的养殖技术,以提高畜牧养殖业的发展质量。在推广科学的养殖技术时,可以通过统一辅导等方式对养殖户进行专门培训,同时,也可以请科研人员下乡指导,手把手引领养殖人员掌握先进技术。此外,还可以引领养殖人员到畜牧养殖业发展成果显著的地区进行参观学习,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的养殖经验。乡政府部门也应给予相应扶持,推动畜牧养殖业的产业化经营与发展。
3引进专门的技术人才与先进技术,提高畜牧养殖业的产业效益
先进的技术、高端的人才,是畜牧养殖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应聘用高端人才对畜牧养殖业的发展进行指导,根据当地的环境、设施等实际情况通过课程培训、实践指导等方式手把手将先进的技术教给农民,在教授过程中,应选用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以简单的形式努力将技术传授给每一位农民。引进先进的技术,实施专业化生产,促进畜牧养殖业的信息化与集约化发展。同时,也要加强畜禽良种体系建设,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4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可持续发展
畜牧养殖基地应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划区轮牧,做好冬季防灾、春季抗旱设施,虽花费一定资金,但会收到很好地效果,有利于产业的稳定发展。此外,还应进行可持续发展,对于畜牧业来说,引进优良草种,推广种植效益高的饲料资源。对实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进行鼓励,实施奖励政策等,将其推到实处,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环境,做到青山绿水、金山银山同时拥有。
5加强监管力度,保证质量安全
在畜牧养殖业发展过程中,虽成果让人欣慰,但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三聚氰胺牛奶、长江流域死猪、瘦肉精事件等等都让市民感到震惊与恐惧。畜牧养殖业产品的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畜牧养殖业的持续发展面临着信任危机。因此要加强监管,维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在法律上对相关产品生产与经营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及是否高效实施进行监督。畜牧养殖企业应制定相应规范,层层把关,对畜牧养殖产业进行定期考核、不定期抽查,在生产的各个部门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问题的出现,促进新农村畜牧养殖业的优质发展。
6建立、完善动物疫情控制体系
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并完善动物疫情控制体系。对检查部门进行分权制衡,明确各部门职责。应用先进的技术对动物疫情进行检测与防治,投入适量的人力物力,加强对动物疫情的研究,以前瞻性的眼光及时预防,一旦疫情发生,及时将患病动物进行处理,控制疫情范围与患病数量,及时请相应专家进行防控与治疗。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疫情防治体系。同时,加强向村民、居民宣传相应疾病的预防措施,做好疫情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工作,防患于未然,防止禽流感等疫情的发生,影响畜牧养殖业的声誉与经济利益。
总之,我国当前畜牧养殖业发展较快,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畜牧养殖业已经发展成为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为促进当地的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畜牧养殖业作为新农村农民收入的一大重要来源,应当在学习其他优秀产业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的发展特点,凸显区域特色,进行可持续发展。同时注意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及优秀的科研人员,以突出的效益,强大的市场竞争力使广大农民发家致富,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规定,以严格的法律法规保证畜牧养殖业的优质发展,从而让农民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作者:鲍鹏宇 单位:黑龙江省讷河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参考文献
农村养殖建设范文2
新形势带来新思考
“我们次营环保所管辖4个乡镇100余个行政村,监管300多家各类小型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养殖户,而环保所只有两个人,很难实现全时段的监管”。阳城县次营环保所长李向阳道出了农村环境监管的无奈。
环保工作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十一五”以来,随着阳城县一大批落后产能的淘汰、重点污染企业的治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及集中供热、供气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县城及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与此同时,使得原本并不显山露水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渐凸显。各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物随意排放;分布在各乡镇、家庭的小型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场等点源污染,是农村较为集中的污染现象。
“由于监管网络不健全,监管力量不到位,致使对农村环境监管存在盲区和空白,由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举报等也越来越多,”据阳城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马丰凯介绍,“去年,因农村环境污染引发的举报、就达37起”。
“新的问题、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迫切需要创新农村环境监管模式”。阳城县环保局局长茹卫斗道出了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急切需求。
新思考带来新探索
阳城县分管环保的副县长马阳光介绍,去年,县政府站在民生为本的高度,从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角度出发,着力改革创新环境监管新体制,通过“一规范两覆盖”,探索出了一条符合阳城实际、具有阳城特色的农村环境监管新路子。
一是条块结合,乡镇环保所实现规范化管理。该县环保局下设12个基层中队,原来实行的是垂直管理的体制,12个中队都在乡下,山高皇帝远,鞭长莫及,很难进行有效管理。为此,该县创新机制,改变基层环保所垂直管理的模式,建立了条块结合、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将12个基层环保所纳入环保部门和乡(镇)双重管理、双重考核范畴,基层环保干部职工全部到所在乡(镇)政府上班,签到、签退,接受乡(镇)政府管理和考核。
二是着眼长远,乡镇环保机构实现全覆盖。全县12个基层环保所,除去县直所、城镇所、凤城所、安阳园区所外,其他环保所平均要管辖两个乡镇,像次营环保所,要管辖次营、固隆、横河、董封四个乡镇,点多、线长、面广。这样大的管辖区域,仅靠环保局监察大队几个人,乡镇环保所两三个人去抓去管,很难实现全时段、全覆盖、有效的监管。为解决这一问题,阳城县将乡镇环保组织向空白乡镇延伸,在没有环保所的寺头乡、八甲口镇、西河乡、固隆乡、河北镇、驾岭乡、横河镇、董封乡、白桑乡等9个乡(镇)设立了环境保护工作站,实现了全县18个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同时,着力加强阵地建设,实现了“五有一专一保障一开展”。“五有”,就是有场地、有牌子、有办公设施、有制度、有工作职责;“一专”,就是乡镇配备了1到2名专职环保管理员;“一保障”,就是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得到了保障;“一开展”就是有效开展工作。
三是开拓创新,村级环保组织实现全覆盖。针对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眼睛不明、耳朵不灵等问题,阳城县政府把环境监管的触角向农村延伸,在467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了环保办公室,每个村配备一名农村环保监督员,并实现了“六有一保障一发挥”。“六有”,就是有场地、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设施、有制度、有工作职责;“一保障”,就是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有保障;“一发挥”就是能够发挥作用。今年阳城县还拨出专款,对全部环保监督员分批进行了集中培训。
目前,阳城县的环境监管基本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的全覆盖。
新探索带来新成效
“环保基层组织的建立,解决了农村环境监管中耳朵不灵、眼睛不明等问题,从一开始就凸显威力,”县环保局局长茹卫斗高兴地说道,“以前没有掌握、没力量监管的点多面广分布在乡镇、家庭的小型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等污染源,全部纳入了基层环保组织监管范围,实施了面对面监管,弥补了监管空白”。
润城镇党委书记邢海兵介绍,从去年8月份全镇29个行政村建立村级环保组织以来,全镇农村环保监督员共发现、上报并协助镇政府处理各类环境污染事件40多起,代办各类环保审批事项16件,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农村和谐,发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农村养殖建设范文3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必要性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保证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包含以下两层含义:第一,社会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判断是否“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的标准,则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否脱离,或者对劳动者而言,参加的生产活动是否属于其主要社会生活内容而定。另外,法定的年龄界限亦根据各国实际情况相应确定。第二,社会养老保险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因此,养老金在分配过程中不再遵循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原则,而是依据劳动者的社会贡献、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来确定额度[1]。
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③国家可测算出未来大概的养老金开支,并根据某些既定标准来确定养老保险待遇;④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二、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了50多年的发展,历经多次改革,目前,我国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水平、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但由于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国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不相同,农村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始试点,此后一段时期,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迅速开展,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有近2000个县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基金达300多亿元,已有200万名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尽管如此,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存在着覆盖面小、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少、保障水平低的特点,一个综合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形成,这样,在土地初级保障的基础上,绝大多数农民的养老缺乏保障,这不仅会加剧城乡差距,而且也会酿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在我国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在我国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需要
国际上,一般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0%的社会、或者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7%的社会叫做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而且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严重的是老龄化速度在未来的30年间将持续加速,根据预测,2030年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率将上升到17.93%,比城镇的比率高出4.8个百分点,因此,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解决好迅速增加、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口的老有所养。与发达国家“先富后老”不同,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一致,绝大部分地区处于“先老未富”,甚至是“先老还穷”状态,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人口总量较少,人口老龄化的负担相对较小,而中国农村基数大,老年人口数量很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了整个欧洲各国老年人口之总和。因此,为了迎接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使数量庞大的农村人口老有所养,就有必要适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使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却在不断扩大,1964年中国城乡居民收人比为2.2∶1,1978年为2.4∶1,到了1994年就达到2.87∶1,2001进一步上升到2.9∶1,2004年则为3.45∶1,目前仍有扩大的趋势,而我国二元化格局下的城乡养老保险差别也很大,以国家近年来社会保障费用支出为例,2001年,占人口7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保障费总支出的11%,而占总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人均占有方面,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455元,农民仅人均15元,相差近30倍;从覆盖面看,城市已达90%以上,而农村只有2.4%。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巨大差距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羁绊。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和谐,就必须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和不公平,使社会稳定发展,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三)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农民人均拥有的土地数量有限,根据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93hm2,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加之城市化过程中耕地消失的速度快于农业人口消失的速度,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显得更是脆弱。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还要面临世界低成本农产品的更大冲击,其价格还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相应地,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取的收益也就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单纯依靠有限的土地已经难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了,土地保障的作用正日益削弱。
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也正在弱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进行以及现代观念的冲击,我国农村过去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被父母和子女居住的现代小型核心家庭所取代,家庭结构不断简化,家庭规模渐趋缩小。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由1980年的5.54人下降到1994年的4.54人,每个劳动力负担人口(含本人)也由2.26人减少到1.57人,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受到巨大冲击。对于我国如此众多的农村老人依赖自己不稳定的老年劳动收入来养老,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确实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它不仅可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四)从西方历史经验看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
从一些欧洲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丹麦、瑞典、葡萄牙与西班牙分别于1891年、1913年、1919年与1947年开始通过立法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当时这四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相当于中国1999年可比值水平的79.3%、99.9%、46.6%与73.3%。欧盟15个成员国将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在时间上大致从20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末完成。与这些国家当时的农业产出、人均收入等指标比较,我国整体经济水平和农村经济水平都达到或超过这些国家当时的条件[2]。另外,比照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国家,一般有两个规律,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滞后城镇30-50年;二是农业占GDP的比重在3.1%-41%之间,平均为16.2%。而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951年,当时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暂行条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事实上已滞后城镇50多年。2003年,我国农业GDP比重为14%,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国际上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建立该制度时的比例。而目前我国政府财政收入保持年均高速增长,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后盾;同时,我国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中存在着社会保障支出不足的问题,这也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潜在的经济支持。因此,我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基本具备条件。
(五)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保证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确立的在农村实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结构的变革,以及小城镇的发展,农村已经初步构筑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体制框架。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是率先进入市场经济的群体。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优胜劣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农民不论亦工、亦农、亦商都必然要承担市场风险。逐步在农村建立发展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3]。
由此可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们国家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必要条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陈英.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的可行性[J].科技资讯,2006(1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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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林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析[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0(5):18-21.
[6]徐祖荣.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初探[J].实事求是,2006(4):34-36.
农村养殖建设范文4
目前我国农村面临着青壮年人口的大规模转移,再加上养老保障制度残缺不全,老年农民老无所养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要解决“三农”问题,要从农民的最基本的保障问题上下功夫,使农民老有所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首先是农村老龄化加快。虽然我国在城乡执行了不同的生育政策,但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农村的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农村的养老赡养系数明显提高。据统计,2000年我国农村8.33亿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7.36%,到2030年6.64亿农村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17.39%为1.29亿。
一、农村养老保障需求持续高涨
其次是农村传统养老功能弱化。主要体现在传统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土地保障功能“虚化”、家庭保障功能弱化上。随着农村的实行,农村集体经济大为削弱,资金缺失使五保制度名存实亡;同时土地收益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减少而农民生活保障实际能力逐步下降。由于农业生产率低,产品价格不合理,导致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越来越低,农村土地负担越来越重,单纯依靠土地已无法对农民提供保障作用,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也越来越低,甚至下降到绝对亏本状态。再者由于生育政策的实行,家庭小型化成为农村家庭的发展趋势,小型家庭也就意味着家庭成员面临的风险不易分散,在养老问题上表现为赡养系数大大提高,加上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也大大削弱了家庭保障的功能。
再次是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所面临的老年风险越来越突出,并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风险,如由于社会流动,城市化加快,青壮年农民群体大量进城务工,成为农村中的非农业群体或农民工,因此留居农村的农民因年
老无力经营承包土地,面临收入大幅减少,基本生活失去保障的风险;而最终未被城市吸纳的农民工,由于工作时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又无足够的个人储蓄,年老时也同样面临着这一风险。老年风险的增加使农民对未来特别是老年预期极低,从而加大边际储蓄倾向,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当前农村消费需求不旺的原因。从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农民权益方面考虑,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很是紧迫。
二、农村养老保障近期建设
我们构建农村养老保障,必须立足于当前中国的国情。目前,地区发展的极不平衡,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不能搞“一刀切”。由于地区发展极不平衡,人们对社会保险的需求和缴费能力也有不同,因而应针对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方案,先东部后中西部,逐步推进。
同时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群体也发生分化,他们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缴费能力各有不同,在现阶段应将其按不同的群体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群体设计有针对性的养老保险方案,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目前农村社会群体大致可分三类:一是农村中的非农业群体,如乡镇企业职工;二是外出务工经商群体,即我们所说的农民工;三是留居农村经营承包土地的农民,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
在近期制度建设中,应按分层分类原则,按不同的群体,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推进,逐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首先,针对农村中的非农业群体,即居住在农村,但从事的是非农业生产活动,如乡镇企业职工。他们已与城镇职工无异,对这一群体,应追求与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相统一。
其次,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应再行分类处理。对在城镇有稳定职业、住所的农民工,应将其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障系统;而从中分离出来的另一部分农民工,由于流动性大,无固定职业和住所,且部分人年老时仍会返回农村经营承包土地,对这部分群体应建立个人账户,将企业和职工按适当比例的缴费存人个人账户。由于这一群体的流动性较大,因而需统一的全国性的政策,以确保个人账户可根据个人的工作所在地流动。为防止企业逃避责任,应加大劳动监察,规范用工,加大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切切实实保障农民工的社会权益。
再次,针对留居农村经营土地的群体,即真正意义上的农民。由于他们缴费能力不足,若在时机成熟前强行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但会增加农民负担,而且会因该制度受到农民的抵制而无法有效执行。当前作为过渡措施,应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救助。
对于不同地域的发展水平有步骤地推进。可先在东部发达地区率先建立社保制度,然后向中西部逐步推进,同时加大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东部发达地区支持本部不发达地区,城镇支持农村,全国性的政策安排向中西部倾斜。
三、农村养老保障中长期建设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将全体农村人口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障公平要求任何社会成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论其社会地位、职业、贫富等,均被强制性地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社会保障社会化程度越高,这种机会公平性就表现得越充分;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以是否有城镇户口为划分依据,“以这种眼光看待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观点,显然违背一个基本常识,即中国政府是全民政府而不是市民政府”。因此中长期制度建设应追求城乡养老保障制度的整合。在此有必要改革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同时加快乡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并在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两大板块之间找到一个切合点,促使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最终整合。
城镇养老保障制度的调整。郑功成提出,在现有基础上,将统账结合中的社会统筹部分与个人财户部分分解并发展为普惠式的国民养老金与差别性的职业养老金(记人个人账户部份)。在这一制度框架中,国民养老金覆盖所在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劳动力,以国税为基础,采取现收现付制的财务机制,显著体现国家责任和社会公平属性。差别性的职业养老年金则由企业和个人缴费,完全记人个人账户,采用完全积累的财务模式。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将城镇的“国民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中的国民年金部份扩展到农村,成为全民共享的养老保障项目。农村居民只要达到规定的年龄即自动享受国民养老金,不同群体的社会养老保险在这一制度平台上趋于统一。
由于我国地域发展差别较大,国民养老金部分应按省直辖市级统筹,按统筹区内居民当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付。这体现了老年人口享受经济发展成果原则,由于各地财政力量、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的步伐不同,应建设省内调剂资金,其使用向中西部地区,老龄化地区倾斜。
建设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我国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包括:自我保障层次、政府负责层次、政府主导责任分担层次、单位负责层次、市场提供层次田。在农村这些保障层次被赋予了新的特色。
自我保障层次。主要包括家庭保障、个人储蓄保障、土地保障。家庭保障主要是家庭中的成年子女通过物质帮助、服务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情感需求,体现成年子女对老年人的反哺。在农村养老保障建设中,我们不能夸大家庭养老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其作用,家庭所发挥的成员之间的互助互济,情感慰藉是任何社会保障制度都无法替代的。在新时期应对养老家庭给予资助,对照顾无自理能力老人的家庭提供资助。对子女和老人同住或附近居住提供方便。个人储蓄保障指个人将其在青壮年时劳动的部分收入用来储蓄,以备年老时的不时之需,它体现了个人在追求终生收入平衡。个人储蓄可提高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提高老年生活质量,国家应尽早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储蓄养老。土地保障虽然在农村存在虚化的现象,但土地在保障老年人的日常开支需求上有重要作用,对正式的制度起了一个很好的补充作用。老年人经营小块土地不但可以满足其日常吃穿用度的小额开支,而且可满足其感情需要。在构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时还应发挥土地保障的有益补充作用。
政府负责层次。这包括普惠制国民养老保险金和政府老年社会救助。“养老保险金构成整个老年保障体系的第二层次,政府是这一层次的直接责任主体,制度的出发点是向所有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收入保障,普惠制源于税收,待遇与工资脱钩但与物价水平挂钩,并随着整个社会平均收入提高而提高,体现着老年人分享经济社会成果权益”mo政府的老年社会救助作为最后一道保障线,由公共财政资助。
企业(集体)保障层次。体现个人对自己的养老负责,资金与企业(集体)共担,完全记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与就业相关,具有差别性,体现效率原则。在农村养老保障体制建设中对不同的群体其个人账户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对于农村中非农业群体和在城镇具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农民工群体,表现为职业养老金,即个人账户的缴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而对于流动的农民工群体和留居在农村的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其个人账户表现为个人缴费,国家集体给予补助的形式。
市场保障层次。指商业人寿保险和从事力所能及的市场劳动。商业人寿保险的赢利性促使其更倾向于高收人群体,主要满足农村中高收人群体在保證基本生活的同时改善老年生活的愿望。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中也同样会不断涌现出高收入群体,可以预见,发达的商业保险会产生“福利挤出效应”,即一部分高收人群体因参加商业人寿保险,老年收入丰厚,便自愿放弃领取国发养老金,这会使国民养老金有限的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同时老年农民从事力所能及的市场劳动,如经营小块土地获取市场报酬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老年生活。
四、多管齐下破解资金难题
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归根结底是“钱”的问题,资金短缺成为农村养老保险的瓶颈,由于“三农问题”的复杂性,农村养老保障建设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应将其放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全局中,多管齐下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铺路。
城市化。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是实现城市化,大部分农民要从土地上游离出来,进入其他产业,变为城市居民,通过城市化将剩余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剩下的农民可以提高农业的经营规模,发展农业专业化经营。最终解决城乡差距,统一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还是要“投资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
征用土地农民的“土地换保障”。将失地农民的土地转让费用于充实个人养老账户,并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在城市化过程中,由于中小城市的急速扩大,政府的城市规划,必然要征用大量农村土地,根据国土资源部2001年第10号公告,征地农民应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随着土地被征用,部分农村人口也转变为城市居民,他们年轻时可参加各种就业,若未进行养老保障个人账户积累,年老时则会因缺乏保障而落入贫困。对此应将现行的土地征用一次性拨付给农民改为建立并充实个人养老账户,使他们老有所养。同时对进城已达一定年限的农村人口在家乡的承包地实行有偿转让制度,割断他们与土地的联系,并把土地转让所得用于填补他们的个人养老账户,同时将其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改“农业税”为“养老保险费”。2004年3月,国务院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从今年起,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这将在真正意义上减轻农民的负担,实现国家对农业的反哺,但仍未解决农民养老难问题,建议将“农业税”改为“养老保险费”。鉴于在农业税改革前农村乱收费现象突出,有必要为每个农民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财政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同时加大宣传,确保真正为农民办实事,避免农民的抵触情绪。
农村养殖建设范文5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人才;培养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育是根本。在这一时期,农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优秀人才。发展经济是核心,新农村建设关键是新农村经济的建设,就离不开大量了解农村、熟悉农村的高级应用型经济人才。因此,为农村培养高素质的经济人才,建立适合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经济人才培养机制,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要求和首要任务。
一、新农村建设对人才的要求
农村人力资源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是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因此,为农村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要求和首要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优秀人才,特别是能够带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用型经济人才。从人力资本的角度出发,可以将人力资本划分为经营型人力资本、研发型人力资本和技能型人力资本。从目前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还处于处级阶段,新农村建设急需大量的技能型人力资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村经济的建设和繁荣,而农村经济的发展就要依赖大量的了解农村、熟悉农村的高级应用型经济专门人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育是根本。在这一时期,农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高等教育为其输送大量的具备扎实的经济理论知识、过硬的实践业务技能、较强的计算机基础、熟悉农村和农村产业机构、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财务知识和企业经济管理知识的复合型经济应用型人才。而在我国农村现有的经济人才结构中,人员学历层次偏低,专业人员相对偏少,高层次应用型经济专业人才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
二、构建适合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经济人才培养机制
所谓人才培养机制,可以理解为人才培养过程中一种带规律性的运行方式,设计各教育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功能发挥。一定的人才培养机制,一定的人才培养模式,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体制决定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大形势下,高校已经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实体,学校的人才培养不再是政府的行为,而是社会的需要。高校办什么专业、招多少学生,由学校根据社会的需要自主决定,毕业生的就业也受着人才市场需求的制约。因此,高校的人才培养要依据社会主义农村的实际特征,注重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适应能力的塑造,注重培养贴近农村实际需要并能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专门人才。新农村建设经济人才的培养,既需要通过完整的学历教育,系统地培养大量的优秀农村经济人才,也需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各种方式,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为新农村建设培训现有的人才,提高现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培养加上培训,才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急需复合型人力资本的现实需求。
(一)针对农村的建设问题,高校要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机制导向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农业已远远超出了传统的“种菜种粮、养猪养鸡”的范畴,而是融合了社会学、经济学、发展学等多方面内容,需要把许多不同专业的知识结合起来才能解决。针对当前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和分布不合理,加之农村产业效益比较低,导致农村实用人才收入不高、农村实用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等现象,要从思想上正确引导人才服务农村的意识;当前不断崛起的现代化农村,其建设急需一大批拥有专业技术又懂现代经济管理、经营和贸易的人才,服务于农村的专门人才的社会地位也不断的攀升,这就要求高校顺应这一需要,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出新兴有用人才。而且,面对激烈而严峻的就业压力和形势,经济管理类人才将投身其中,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
(二)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高校要改变并确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机制
1、高校对人才的培养定位和模式。根据我国农村社会、经济、教育快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培养适合新农村建设的新型人才就要抢抓机遇,强化质量意识,创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有机结合,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位一体”,进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经济专业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积极调整专业结构,通过教学研究,确立适合新农村发展、具有时代特征的办学思路和定位,以持续发展带动教育资源的持续开发、更新和建设,不断强化学科特色和资源优势,为“三农”发展服务。根据新农村社会对经济发展的需求-提出教研课题-开展教学研究-调整培养目标-改革培养模式-修订教学计划-更新教学内容-加强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落实改革措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来培养为“三农”服务的专业性经济类人才。要树立“以教学为基础,以技能培训为推动环节,以科研为发展导向”的教育观,按照产、学、研、企一体化的思路,构建教学-实习-科研一体化的开放式、拓展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实行“乡镇、农村企业与院校”结合的管理运作模式,保证理论功底深厚、实践技能熟悉的经济类发展人才的来源与出路畅通。农村在发展,农村对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改变。在新形势下,为促进新农村的经济发展,高校要顺应时代的要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或服务。在培养人才工作中,高校可以与乡镇农村建立稳定的关系,通过基层实践基地的建立和运作,吸收实践部门和基层行业人士参与教学工作,以利于加强学校与基层实践部门的联系,让学生在第一线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完成一次全面“实训”,并且使需要人才的基层单位将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学校。将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教学与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出能够真正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三农”,能够学以致用的复合型经济类人才。另外,在学校专业发展过程中要随时根据基层农村发展建设的阶段性进展随时调整专业设置,确保专业设置的定向明确,专业建设的目标清楚,人才培养的特色鲜明,不断地丰富专业内涵,使高校的教育能够符合农村建设发展的需求,培养出的人才是急需的、能用的和好用的。
2、高校对人才的选拔培训。为了更好地面向“三农”,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发展,仅仅依靠校园内教育培养专业人才是远远不够的。高等学校在现有培养及管理模式上,要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加强非学历教育,完善成人教育培养层次,将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教育相结合,校内办学和校外培训相结合的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多渠道的培养方式。选拔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技术骨干到高校参观深造,通过对口的短期培训,帮助当地工作人员更新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层面,与时俱进地掌握先进的文化信息,以便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通过举办集中性的短期培训班方式,对有基础的在职工作人员和农民骨干进行学习培训;二是组织知识下乡活动,深入到基层,办讲座、发知识读本,解决实际问题;三是鼓励农村基层干部和骨干分子努力求学,勤奋钻研,从实践到理论都能够有所作为,全方位地提高自身的素质。
3、鼓励毕业生到新农村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的城乡二元机构使农村成为人才的“洼地”,人才似乎只有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面临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形势,在当前大学教育呈现大众化的大背景下,可以使大学生就业多一个渠道。鼓励大学毕业生扎根农村,到农村就业,正是搭建农村人才“高地”、促进城乡间人才双向流动、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举措。对大学生自身而言,在面临就业巨大压力、人才闲置和浪费的情况下,到广大的农村创业,积极地投身到新农村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大潮中去也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但是,如果没有一定的政策和思想指引,院校大学毕业生很难考虑到去农村工作和发展。因为毕竟农村在各方面的建设上都不及城市,生活条件及待遇上也与城市有一定的差距。要在受教育阶段,除了注重对学生操作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之外,在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经济理论知识的同时,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有针对性地掌握更多关于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方面的文化知识。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培养他们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感情;对积极主动到农村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给予政策上的奖励,实现以就业为导向,教育和号召学生到农村工作。加强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农村、热爱农村经济事业,认识到农村经济事业的发展也是个人事业发展的需要。让学生正确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为他们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舞台,能够从本质上认识到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参考文献:
1、倪金卫等.新农村建设中人才培养的任务和措施[J].农业教育研究,2008(2).
农村养殖建设范文6
关键词:新农保;政府责任;差异化
2009年12月23日河北省召开了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并于2009年年底前经省政府批准印发了试点具体办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参保登记和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全面展开。截至2010年2月l0日,全省l8个试点县(市)共有175.1万人登记参保,收缴养老保险费5.31亿元,适龄人员(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参保率5l,2%。l8个试点县(市)均已发放了首批基础养老金,58.8万农村老年人开始享受新农保待遇,发放率达到75.9%,共发放养老金5123.82万元。根据国务院的部署,2010年,试点将扩大到全国23%的县。为加快新农保制度在河北省的推进,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提出新农保制度的建设应结合我省实际,以差异化、多层次、复合式路径展开,加快制度重构,以保证这项关系我省4000万农民晚年幸福的惠民工程尽快在全省展开。
一、新农保试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推行试点的新农保与17年前开始实行的由个人负担的“旧农保”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明确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但是新农保在解决农村养老方面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其发展依然任重道远。从试点情况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压力大,财务可持续性差
旧农保之所以难以为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责任不到位。新农保注重强化政府责任,基础养老金部分由财政出资,中央和地方财政各分担~部分。这意味着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上的巨大投入。如何保证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充分安排资金对农民养老缴费进行补贴,将是需要解决的主要难题。当前,河北省张家口、承德等地,县、乡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入不敷出。如果仅简单地匡算新农保资金配套一项,或许短期财政农保支付压力不大,但是考虑到近年来出台的与民生相关的惠民政策,都要求地方政府给予“资金配套”,如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每人每月40元,新农保每人每月30元,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低保县里分担10%,看起来哪项都不高,但是加起来就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这对县级财政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如何保证县级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将是影响新农保持续发展的关键点。一些专家建议用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利润及增值减持等反哺农民,但在当前行政考核评价体系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短期内让地方官员转变急功近利的心态,克服GDP偏好、工程偏好而关注民生,是不太现实的。为此,应重构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及与县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省级、市级财政应按照各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对养老保险的保费补贴予以分担,以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二)保障水平过低,难以发挥养老保障的功能
新农保养老金账户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而2010年河北省农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58元,就是说目前的基础养老金比农村的低保还要低。个人账户储蓄额为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加上当地政府对每人每年30元的补助以及其他集体补助之和。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多缴多得。缴纳l5年并到60岁后,每人每月可以领到养老金。我们以最高档次个人缴费额进行计算:一位村民选择最高档次缴纳,500元×15年=7500元,加上各级政府补助30元×15年:450元,那么他个人账户至少有7950元,另外还加上一年期的利息。这位农民缴满15年新农保后,他个人账户金额8000元,而他60岁后每年每月可以按时领到的养老金只有:8000元÷139(系数)+55元(基础养老金)=112.6元。
如果将这一数字进一步与其他群体的养老金待遇相比,更显捉襟见肘。2010年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1320元,公务员的养老金待遇平均比企业职工高出1.1倍。这意味着,每月112元的农民养老金,仅仅是企业退休金的8%,更不到公务员退休金的7%。对于这些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贫病交加的老人而言,每月100元左右的生活很难想象,新农保的养老保障功能严重缺失。
(三)新旧农保制度衔接不到位
新农保、旧农保及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是新农保制度运行中的一大难题。一方面,新农保制度的顺利推行,必须高度重视与农村现有的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尤其是与旧农保在缴费及待遇发放方面的有效衔接。近年来一些东部试点地区做了大胆探索,有些地区采取的是区(市)、街(乡镇)、村(居)、个人四级负担机制,按照农民纯收入确认缴费基数和档次;有的地区是根据农民年龄段划分成不同的个人缴费基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补贴;有的是根据养老金的领取标准来设计补贴数字。这些模式都充分考虑了本地实际,在妥善处理历史旧账的同时,实现了制度的有效对接。新旧农保制度的衔接是一项政策性极强、操作较为复杂的工作,需要将对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这既有利于新农保制度的顺利推进,也有利于提高农民对这~制度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指导思想从城乡二元转向城乡统筹,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必将实现国民~体化。在推进中国养老保障制度一体化的进程中,农村与城市养老保险制度应该逐渐实现统筹,新农保制度要充分考虑与城保及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可衔接性,同时重视与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的配套与衔接: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与新农合的衔接: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与商业保险的衔接等。构建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为基础,个人储蓄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以更好地保障和提高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
二、分区域、多层次、复合式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重构
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必须建立分区域、多层次、复合式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才能使农民也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一)强化政府在新农保制度推进中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