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时间管理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合同时间管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合同时间管理

合同时间管理范文1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 引言

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项目,它涉及众多复杂的风险。合同作为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在整个工程的建设中,合同的风险又成了各种风险中的重中之重。在当前我国建设工程企业中对合同的管理和风险的防控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合同管理的不完善将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成本和工期。笔者结合了近年来在实际工程中对合同纠纷处理的经验,分别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阶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阐述了对合同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

2 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控

2.1 对工程发包方的资质审查

施工企业对工程发包发的资质审查是合同签订前一项重要的工作,避免与资质不合格,行业信用度不高的发包方在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产生纠纷。同时,招标的项目必须是合法项目,非法项目的合同签订是无效合同。因此在合同订立前应对建设投资方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该单位的行业声誉等进行审查,从源头上来降低风险。

2.2 认真进行图纸会审,做好投标书

在投标书的编制阶段,企业应首先对施工图进行会审,认真的研究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目标是否符合业主要求,各项任务指标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等,在实际的工程中经常出现因图纸会审不到位,仓促投标而导致了施工单位的利益受损。同时对建设方的招标文件一定要认真研究,根据招标书的各项要求来拟定合适的投标文件,并综合之前类似工程的合同管理经验,做好各个细节的工作,明确好施工阶段的权责、索赔条件和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对预期风险进行整体把握。

2.3 选择恰当的计价方式

在建筑工程中常用的计价方式有以下三种:单价包干方式、总价包干方式,成本加酬金方式。这三种计价方式都有着各自的特点是使用范围。如总价包干方式对工期短,资金少,且技术不复杂,设计图纸稳定的工程比较的适用。单价包干则适用于施工周期长,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多的工程。但对于发包方来说,不论工程大小或技术复杂与否,都希望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而施工方则希望采用可调总价合同。因此在选择计价方式的时候,若选择总价包干则施工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若采用可调总价合同,则需对合同中价款调整的范围、计算依据以及调整的程序、设计变更、物料价格幅度、现场签证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生索赔时,则可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进行处理。

2.4 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条件

工程款地支付主要是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在合同中应对工程进度款拨付条件及数额作出明确规定,竣工验收阶段,应明确规定参加验收的人员,单位,验收质量标准、验收的程序,以及质量争议的处理方法,具体的竣工结算程序等。

2.5 对监理和双方管理人员的权责约定

工程中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的技术管理人员众多,合同方各自的人员往往权责不清,因此必须对其进行约定,尤其是涉及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生效条件等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合同规定以外的人随意签字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6 预防工程定金或预付款的陷阱

为防止个别发包方恶意骗取承包商的工程定金或预付款的行为,在签订合同的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1)核实发包方的资信情况;2)落实工程是否办理了合法报建手续;3)发包方的工程后续资金是否落实;4)对支付给发包方的定金或工程预付款进行公证。

2.7 约定违约条件和责任

施工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应,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若合同一方发生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实际工程中,很多承包合同对此制定的不全面致使实际操作困难,是整个合同的修订失去了约束的效果,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的条件、方式、赔偿支付等进行详细说明,约束双方在合同上的责任与义务,以便履行。

3 合同履行中常见的纠纷及防范措施

在履行工程合同的时候,影响合同最主要的三点是:质量、工期和价款。这三点涉及了整个施工的全过程,是合同履行过程中最为复杂,也是纠纷最多的方面。

3.1 质量方面

合同管理中,一般都对质量目标和引起质量问题的权责进行了声明,在施工的工程中,引起质量问题的因素众多,从合同管理方面来讲有以下几点:

3.1.1 本身设计缺陷引起的质量问题。施工图设计是建设方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再转交给施工方执行,责任承担方的问题随之产生。施工方作为执行人应仔细审图,应从安全性和合理性指出设计缺陷。

3.1.2 隐蔽工程的问题,是施工方作业时经常性的问题,作为施工方应及时的将已完成的隐蔽工程交付验收,以便下道工序的施工,不能未经质检直接隐蔽,造成质量问题。因此在施工前应做好施工组织方案,对隐蔽工程应有专门的施工方案。

3.1.3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是对重点、公共工程而建立的对材料送检、工程验收、工地规范管理的规定性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起着监督管理作用。

3.2 工期方面

引起工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前期勘察不详导致基础处理困难、工地交付时不合格、设计变更频繁、工程款不到位导致的停工、大型工程中各施工企业之间协调不顺畅。工期问题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若项目是商业住宅楼,工期的滞后会影响向购房者地交付时间,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索赔;施工中的停工引起材料品质变化,物料的保管费,机械台班闲置费,窝工费等。若是施工方以外的原因而造成的,施工方应采取各种措施来提醒或建议责任方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

3.3 价款问题

价款问题主要是结算纠纷,在施工中经常会发生技术变更和洽商,变更和洽商在工地现场主要是现场签证的问题,因此在签证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3.3.1 由设计产生的变更,必须由发包方书面告知施工方后才能组织实施。施工方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发包方可不承认,并同时追究违约责任。

3.3.2 施工方必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并要求签收。若因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导致停工,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3.3 所有的工期顺延的具体要求和天数都必须由施工方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并应在发生工期顺延情形后的14天内提出,逾期无效。

3.3.4 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形发生后,施工方应在调整事件发生后的14天内向发包方发出书面信函,并说明调整的原因及金额。

3.3.5 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要求发包方签收。施工方应注意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载明的竣工时间应与实际竣工时间保持一致,以免在日后的诉讼中发生竣工时间约定不明的问题而对施工方不利。

3.3.6 注重法律文件的有效送达,法律文件的管理中的文件送达管理是合同双方纠纷处理中的重要问题,在实际工程中,施工方的很多工程量报告,停工通知等都没做备份,在纠纷发生时对企业非常不利,因此在法律文件的管理中应采取以下措施:(1)所有提交给发包方的法律文件一式两份,一份备份。(2)重要文件可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进行。

4 结束语

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认真做好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控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将对企业在项目中目标的实现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温长煌. 建设工程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西南政法大学, 2002,(02) .

合同时间管理范文2

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并和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人通过履行施工合同来实现业主的投资意图。正确的合同管理在工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三大控制(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尤其是对投资控制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工程施工合同本身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不少项目签订的承包合同非常简单,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使得不少合同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对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签约双方可能还有分歧,但在外界的压力下草率签订合同,为日后产生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其二,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有的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赔措施,也不敢擅自停工,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

其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时,合同双方首先采用的解决方式不是按照国际惯例请监理工程师对争议做出公正的决定并执行这个决定,而是想方设法用行政手段解决,往往致使合同争议复杂化;

其四,业主对某些专业工程指定分包单位,在管理和拨付进度款等方面均按指定分包商对待,但要求总包单位和这些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在法律上,这些分包单位是普通分包商,对这些分包商出现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总包单位难以约束。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完善和规范,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必须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笔者经过多年实践,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应采用规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具有金额大、履约时间长、涉及面广等特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文本内容全面、依据充分、定义严谨、格式合理,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适用性。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有利于双方减少合同纠纷,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单位和企业应尽快熟悉并适应国际工程管理的需要,按国际惯例规范工程管理行为,采用规范合同文本,这对建筑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有积极的作用。应注意的是,订立合同时应对专用条款的签订,根据建设条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斟酌,这是订立合同的核心。

(2)要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收集齐全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信息,深入市场了解和具体项目相关的技术,及时掌握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情况。这些工作是长期性的,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扎实的基础工作,施工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

(3)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在建设领域内要进一步引入法制机制,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管他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从而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3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做法

(1)合理进行分包。在签订主承包合同时,要通盘考虑,用分包方式把非自己专长的工程或风险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使自己能集中精力做好总承包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完成自己承担的主体工程部分的施工,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地建成,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2)在施工“三控制”中首先要抓进度。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人们都熟知要抓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成本管理。在这三控制中,承包商在施工中尤应特别注意进度控制,使施工进程严格地按计划进度进行,防止工期延误。施工进度的管理,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项目按计划日期建成投产,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实践经验证明,严重的工期延误往往会带来一系列的被动,会导致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工程成本大量增加,甚至失控。

(3)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

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对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其报价列入总承包商的报价书,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

由上述特点看,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无论是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业主均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

在施工现场,总包商感到最难以管理的就是“指定承包商”,所以总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对某些合同条文要参照国际惯例进行斟酌和签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要向业主要求更换,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

合同时间管理范文3

[论文关键词]留学生 间性文化观 趋同管理 教育管理  

 

当今世界强国的高等教育模式有两大特征,即开放式和国际化。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开放式、国际化办学的水平不断提升,并逐渐实现了我国高等教育由大向强的重大转变。据2009年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留学生工作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我国已累计接受来华留学生146万余人次。在过去五年中,留学生人数平均增长速度超过18%,平均每年净增人数超过3万人,且拟在2020年来华留学人数将提高到50万人。目前,来华留学生中以来自南亚的居多,其次为非欧、北美、大洋洲等全球各地。随着招生人数的逐年增加,留学生的生源背景越来越多样化,文化差异逐渐凸显,这必将为留学生教育管理者带来极大的挑战,很多专家学者开始探索留学生教育管理的思路和途径,这也逐渐成为当今许多高校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中存在的根本性问题 

1.高校对留学生教育管理的认识不足。由于受传统教育理念的束缚,我们习惯于从知识体系的完整性来审视教育的科学性,而忽视从素质培养的视角来反观教育的得失,它要求我们关注学生的需求及全面发展的需要。教育是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社会活动,个性和多样性是教学活动的生命所在。大多数来华留学生来华继续深造的专业方向主要集中在医学和中文等我国的优势和特色学科上。因此,我们要根据教育的本质和来华留学生的内在需求重新定位当前留学生的教育管理模式。 

2.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存在“特殊照顾”的现象。在我国,不少教师认为外国留学生与中国学生不一样,文化差异大,因此降低了对留学生的培养要求。这是对留学生不负责任的表现,也与国际上通行的留学生培养方式有一定的差距。 

3.偏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忽视综合能力的培养。从教学管理的角度来看,由于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高校往往采取从“教”的角度为留学生设计知识本位的教育模式,对留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和健康人格的塑造重视不足。同时,缺乏对留学生文化背景的研究,没有开设跨文化人文教育的课程。 

4.教学方法和教育形式单一化。留学生的政治观点、思想意识、宗教信仰、文化程度、家庭背景等存在差异,每个学生接受教育的起点不同,因此不能用同一个标准去衡量和要求留学生,而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大多数高校很难针对留学生的个体差异设置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 

二、留学生教育管理的基准点——间性文化观和趋同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应将间性文化观和趋同管理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基准点。留学生教育必须要有一种文化交融的眼界,即间性的文化观。间性文化观,指的是文化的非唯我性和非中心性,即文化和文化主体之间的平等性、相互渗透和相互融合。这种文化观消除了“我”文化的绝对优越性和文化的中心主义,“把‘异文化’当做与本土文化具有同等地位和价值的实体加以考察”,使“我”文化和“他”文化具有平等的地位。国外对留学生采取的是趋同管理,即留学生教育和本国高等教育处于同一个教学体系和教学标准之下,基本排除为留学生而设的特殊标准,排除留学生和本国学生在教育方面的双重标准,这也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基本要求。留学生教育管理必须重视文化的作用,以间性文化观为基础,以实现文化的融合。同时,还应围绕趋同管理,以积极引导取代特殊照顾,帮助来华留学生克服困难。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 

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的具体内容是由高等教育改革的要求和外国留学生的身份特点决定的,既要遵循我国高校教学改革中加强素质教育的指导方针,又要认识到留学生身份的特殊性。 

1.道德品质教育。“德为才之先”是教育的普遍准则。道德品质教育决定着留学生教育的正确方向。然而,对留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绝不能照搬中国学生的德育内容,而是应该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着重强调以下德育内容:一是勤奋学习教育。外国留学生在华的首要身份是学生,学习是他们的首要任务。作为教育者,我们有责任帮助他们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二是团结友好教育。由于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会存在着矛盾和冲突,留学生在交往中难免会产生矛盾或纠纷。对此我们不能采取偏激的态度,而应耐心地说服教育,促使他们树立互相尊重、、团结友好的观念。三是中国国情教育。互相了解是增进友谊的前提。我们应该本着适时、适量、适度的原则,采取正面介绍和潜移默化相结合的方法来加深他们对中国的了解,尤其要介绍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对外政策等,改变他们对中国的偏见和不良印象。 

2.遵纪守法教育。我们有责任向留学生讲解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工作制度,让他们逐步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从而使他们能够“入乡随俗”,学会正确处理各种文化冲突和纠纷。 

3.中国文化教育。提高留学生的中国文化修养水平是留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这里所说的文化水平是指留学生对中国文化的熟悉程度。外国人要想学好中文,就必须加深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强调中国文化教育是帮助留学生提高中文水平的需要。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我们要把这些介绍给他们,使他们对中国的了解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通过中国文化教育,他们对中国会从冷漠、好奇到感兴趣,最后到产生亲近感。 

4.语言交际能力训练。汉语交际能力是留学生来华接受教育的最直接体现,克服语言障碍是留学生进行交流的基础。汉语交际能力的提高表现为语汇的丰富性、语法的准确性和语用的得体性。语汇的丰富性是指能用较复杂的词汇表达较复杂的意思。语法的准确性是指说话、写文章合乎文法。 

四、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的途径与实践 

1.严格执行教学质量标准,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学校应该将来华留学生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这样可以保证学生培养计划的统一性和人才培养质量。教师必须根据不同的课程内容以及留学生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师要不断创新教育方法,将知识性和体验性相结合,引导留学生自己去欣赏、去品味、去感悟,引起他们的情感共鸣,从而实现对知识的内化。 

2.注重跨文化知识的学习,加强综合素质的培养。学校要为留学生开设文化交流课程,学习中国的历史、哲学知识,了解中国文化习俗,此外,还要增设一些跨文化交流的选修课,帮助他们掌握跨文化交流的技巧。 

3.开展留学生特色活动,构建和谐校园文化。留学生为校园注入了新鲜的活力,学校要充分激发留学生的热情,通过举办留学生文化节、组织有留学生特点的文体竞技活动、组建中外学生搭档班级等,使中外文化相互融合,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 

合同时间管理范文4

在企业的内部我们试图建立这样的一种秩序:能够对市场的需求与竞争做出比竞争对手快速的反应;能够更有效地利用公司的所有资源(包括:资金、人员、信息与设备);能够及时做出自我评价与反省;能够更好地推动一线市场工作运行;能够使公司员工有持续的工作热情。我们将立足于这五个方面建立并运作内部管理系统。

二. 内部管理系统框架

1. 从外部的角度看待内部管理系统

1.1从供应商的角度

供应商将对企业有这样的要求:销售量、销售增长、对所供品牌的地方性贡献。为了确保这些商业目标的长期实现,供应商将会对企业的内部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

·市场增长的长期及阶段性预测与评估;

·提货数预测及渠道内库存管理;

·市场渠道增长性开拓与维护;

·区域内品牌发展与维护;

·建立完善的内部市场信息管理体系。

1.2从销售商的角度

销售商将更多地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与帮助:

·销售信息的及时反馈;

·现场冲突的及时解决;

·提供销售增长及库存预测方面的帮助;

·提供市场推动方面的帮助;

·提供订单、开票、提货的便利。

2.从内部角度看待内部管理系统

2.1从企业内部员工的角度

企业的员工将希望从公司的内部管理体系得到如下好处:

·从事合适的工作并得相应的报酬;

·获得责任与尊重;

·简单的工作汇报流程提高个人时间效率

·个人发展;

·简单的人际关系。

2.2从投资者的角度

实现短期及长期的商业目标是投资者希望从内部管理系统中得到的:

·资金周转率的提高;

·每次周转的赢利水平提高;

·维持企业合适的负债水平;

·创造企业长期商业声望;

·获得更多商业机会。

3. 内部管理系统组织框架

3.1内部管理系统基本设计思路

企业管理制度的立法、执法、监督三权分立。每一个中心独立完成一类与市场相关的工作,市场中的某类活动或变化必将在内部系统的某个环节得到快速充分的反应。

以责任为中心的授权体系。在明确市场岗位责任的前提下,进行充分授权与利益回报。使所有员工明白,只有(只要)做好市场工作,服务好市场才能获得个人更大的满足与发展。

3.2企业策略管理委员会

作为企业所有制度的唯一立法机构,企业策略管理委员会的功能如下:

·发起并起草企业所有制度及主要对外交易合作文件;

·委托内务中心对制度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

·根据内务中心的制度执行评估建议,对制度进行必要的解释与修正;

·不定期监察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具有最高解释权;

·有执行机构人事建议权与任免权,是人事任免文告的唯一机构

企业策略管理委员会无具体行政权。由总经理与副总经理组成。

3.3渠道管理中心

公司唯一客户关系、客户业务运行状况管理责任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整车及配件)采用中心总监及员工责任制,具有各项客户制度执行权。责任及功能如下:

·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框架内开展工作;

·根据企业商业目标制定渠道策略;

·维护现有客户的稳定运作;

·开发潜在客户;

·具体执行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交易;

·对公司的销售量有直接责任;

·对公司的销售费用有直接责任;

·中心总监及销售主管对销售业绩负首要责任。

·中心总监及销售主管对应收款、库存负首要责任。

·具有与责任相应的客户选择权。

·客户信息中心

3.4市场促进中心

市场信息、预测、推广策划与管理责任机构。采用中心总监及员工责任制,具有各项市场制度执行权。责任及功能如下:

·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框架内开展工作;

·根据企业商业目标制定市场产品推广策略;

·市场研究与增长分析;

·销售渠道适应性、可增长性分析;

·推广策划与绩效自评

·对产品盈利状况负直接责任。

·市场信息中心

3.5内务中心

管理会计、销售结算、物流控制、内部考评、人力资源管理责任机构。采用中心总监及员工责任制,具有各项制度监督考评权。责任及功能如下:

·各项企业经营指标信息中心

·各项非财务会计信息管理督导

·与销售相关的各类票证的开据、核销及登录;

·外部物流调度;

·内外库存管理;

·各项销售及市场计划及费用审核;

·订单管理;

·应收款管理;

·人事管理;

·内部人员考评;

·客户综合考评;

·中心总监及相关人员即时性、准确性、专业性直接责任。

·内务中心对资金周转率负直接责任。

3.6市场服务中心

客户及消费者各类服务的唯一专业机构。不拥有产品销售权。采用中心总监及员工责任制,具有各项服务活动执行与管理权。责任及功能如下:

·顾客使用情况信息中心;

·销售服务网点技术培训与支持;

·协助市场部进行服务网点的开发建设与维护;

·协助市场部进行服务网点的二次销售工作;

·中心总监与员工将对提供服务的时间、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市场服务机构对客户重复购买及客户忠诚度有直接责任;

·对企业服务绩效负直接责任。

3.7财务中心

财务会计及财务分析唯一机构。采用中心总监及员工责任制,具有各项财务执行与管理权。责任及功能如下:

从财务角度审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并提出建议;

·完成财务会计的各项基本工作;

·做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

·中心总监及相关人员即时性、准确性、专业性直接责任。

·对公司的盈亏平衡及资产负债情况负责。

3.8物流中心

储运及配送执行与管理的唯一机构。采用中心总监及员工责任制,具有各项储运理权。责任及功能如下:

·按时、按量、按单执行储运工作;

·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仓储管理工作;

·对货物在途负直接责任;

·对库存周转情况负库存管理责任;

·对公司资金周转绩效负库存方面的间接责任。

三. 内部管理系统将如何运作

这个系统的关键在于两个方面:

1. 将投资者的经营目标与每个功能模块的工作目标直接连接

企业员工无论级别多高,通常都会认为经营企业是投资者的事,他们只是听令而已,充其量不过“经营”自己的一小块收入罢了。而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把个人或团队的工作与企业某一方面的经营绩效挂钩,可以让员工更直观地把握企业与个人的关系。另外,公司目标与个人及团队目标直接挂钩,将从根本杜绝行政权的泛滥,迫使员工从市场要利润。

2. 明确责任之后的授权与利益获得。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从根本上杜绝为了行使权力而行使权力。获得权力的目的是为了承担责任,为了承担得了责任而获得个人收益必须获得更多人的帮助,所以必须做好服务。这样把服务于别人、服务于客户、服务于市场在公司管理思想上得到制度的保障。

这个系统在执行的过程中将会呈现如此的景象:

1. 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将来自与市场一线的信息独自享用。

例如:来自于客户的信息将合并到内务中心的系统中;关于物流的信息也会很快反馈到渠道中心;服务中心因为没有了实体产品的交易权,也就丧失了笼络与压制客户的机会,客户对服务的意见也会很快反应到其他中心……

2. 企业内部的争论将围绕为客户做好工作而展开

合同时间管理范文5

关键词: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erson should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improve enterprise management level, to enhance the strength and competitiveness, can be in an invincible position in fierce market competition.Key words: building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推进,施工企业面临着各种机遇和挑战。因此,施工方要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实力与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施工方要认识到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内容庞杂的工程,需要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真正履行合同上所规定的义务,牢牢抓住合同管理的中心环节,确保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才能为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

一、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的特点建筑企业的特点是,项目工程的固定性和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其次是,建筑物的形态千差万别、功能特定、种类繁多,形成产品的个体性和生产的单件性;三是,建设项目的体积庞大、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多,一次性投资额大。合同“标的物”的这些特点必然会体现在合同中,决定了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其特点包括:(一)施工合同的条款多,由于建设项目本身的特殊性和施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施工合同涉及的方面多,条款也多。(二)施工合同的变更多,当主观和客观情况变化时,有可能造成施工合同的变化,施工合同争议和纠纷也比较多。(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影响因素多,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大,合同的风险高。(四)施工合同履行时间长,由于建筑产品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施工周期都较长,工期少则几个月,一般是几年甚至十几年。(五)施工合同涉及面广

1、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章;

2、涉及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货商、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单位、保险公司、担保单位等多方。

3、施工合同还会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合同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负责拨付工程款的银行监督管理。

4、遇到合同纠纷时还要与合同的调解机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打交道。此外,还要涉及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合同公证机关或鉴证机关等机构和部门。(六)采用清单计价方法的建设项目合同是单价合同,它强调“量价分离”,即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单价分开。清单中的工程量是预计量,工程竣工后要据实盘点结算;清单项目的每一项报价是固定的,除依据合同调价条款规定可以调整外,是不能改变的。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途径(一)增强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建立与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因此施工方要增强法制观念与意识,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各级合同管理的相关机构,同时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另外,施工企业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定期举办多层次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加大合同管理的宣传工作,使得企业员工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与合同管理意识。(二)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与评审要严格把关进入合同的签约谈判阶段,施工方要组织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严格地评审,对发包方所提出的要求逐条地进行详细而认真地研究。施工方应认识到合同签订之前评审工作的重要性,避免在合同条款中出现疏漏与差错事,坚决杜绝签订一些无履约能力与违法的施工合同。通过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于评审的严格把关,才可以使合同双方平等地履行权力与义务,避免合同中苛刻条款的出现,尽可能地运用法律法规来规避风险。(三)实行合同交底制度施工企业要实行合同交底制度,使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充分地了解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为确保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工程开工之前,施工方的合同管理部门要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与合同条款对各部门的经理进行交底工作,时其明确合同中所规定的承包范围、合同的经济指标以及合同双方的权力与义务。与此同时各部门经理要对施工合同的目标进行分解,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人员的合同意识,为日后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四)加强合同履约的管理工作,提高索赔意识作为施工方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工程实施所有环节,因此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施工方要不定期的检查施工项目,对工程的工期、安全、质量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地了解,对履约中存在的重大隐患与问题及时地发现和处理。另外,施工方还可以通过追踪和检查履约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并对此进行搜集和整理,将其反映出的实际状况与施工合同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对比与分析,调整偏差,从中找出属于发包方的责任,提高索赔意识,以此来降低自身的损失。三、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保障。在施工企业内部应当建立施工合同的协调管理制度、审查制度、批准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以及备案制度。(一)合同的协调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整个公司的集体利益,合同的执行需要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协调运作,合同的签订不单是合同管理部门的事,因此,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签订的协调管理制度,调动企业各部门的积极性,明确他们为了达到合同的目标应当完成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计划,安排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预案,实现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及合同的正确履行。(二)合同的审查制度

为了确保企业通过建设项目的施工获得利润,降低合同风险,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的推敲、严格的审查,避免合同条款的遗漏和错误。应着重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经营风险、技术风险是否考虑充分等,在严格的审查制度保证下,可使合同的签订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日后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三)合同的批准制度

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要建立合同批准的程序,合同在签订前腰经过企业内部的会签,法律顾问应当签署对合同条款审查的意见,经项目的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企业的主管或企业法人签字批准。在合同的批准制度中应当明确企业合同印章的使用、登记、保管等规定,做到“专章专用”严格管理,合同印章必须有专人管理不得滥用,不得为省事在空白合同上盖章,签约时合同印章的专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一同前往办理。(四)监督制度

应当制定对合同的签约程序、履行过程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通过有效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企业内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正确履行合同,做好备案工作。(五)考核制度

在制定考核制度中应当明确有关考核的规定,建立相应的统计报表方法,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合同履行的效果做考核评价。此外,还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和备案制度等,通过制度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程序化保证正确地签订和履行合同。

四、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合同的实施过程就是合同的义务人的履约过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实施过程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遵守合同约定

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要根据合同规定的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完成合同约定标的、数量、质量、造价,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并取得相应的权利。(二)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合同

合同时间管理范文6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比分析;规范化建议

1 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近年来,合同管理已受到我国引起丁程管理人员的重视。在监理工程师、建造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考试中都含有合同管理的考试内容,合同管理已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并逐步推广开来。无论业主、承包商还是从事咨询、监理工作的工程师,不熟悉合同,不会运用合同是绝对管不好项目的。而工样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艰巨性,我国建设市场发育需进一步完善,建设交易行为需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1,2]。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诚信方面存在的缺陷

造成诚信缺失的成冈主要有外部环境和自身内部的原因。外部环境原因主要包括经济体制转型、道德秩序火衡、政府行为不规范、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冈素;自身内部的原因包括经营者有不诚信的动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薄弱、重视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等因素,具体体现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下面几点。

2.1 信用管理体系先天不足

一些企业(投资方、承包方)高级管理和财务主管人员信用意识仍然薄弱,对现代企业必须具备的信用管理(特别是如何防止合同难于履行和纠纷)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出现授信不当和对合同履行计划缺乏管理工作等现象,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埋下了一定的信用风险。

2.2 合同管理跟不上时代步伐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和改制的推进,加之投资体系的市场化,工程项目竞争日趋激烈。网络和电子时代的到来,对仍停留在传统管理模式上的企业而言,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人,都将无法生存下去。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表面看已经完全市场化而且公平、公开和公正,如专家库的建立,公开招标信息,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专家们对工程的了解、对企业的了解、评标时间的影响以及专家责任心都会对选择的中标单位造成影响;施工企业中标后,若由于资金问题(当然是应得部分)导致其无法正常运转,业主的责任如何落实?施工企业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某企业在某项目上每月直接人工费高达40%还自认为正常,管理的不到位导致其难以正常运转又如何追究其责任?客观而言,诚信自然谈不上,合同管理基本上就是没有管理。

3 诚信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诚实信用,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企业、现代人创业经营不可或缺的理念。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行为主体,能否以诚信的态度开展经营活动关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成败。市场经济首先是信用经济,如果企业行为都不诚信,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建成真正的市场经济。我国市场经济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转型过来的,其发展处于初始阶段,整体水平较低,资本不发达,市场运作不规范,信用观念和信用基础相对薄弱。而企业的竞争优势,不仅在于产品的技术含量,而且来自企业的信用水平。在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是否具有先进的信用管理制度、良好的信用形象和完备的信用风险控制能力,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在合同管理中,项目法人对项目筹划、筹资立项、建设实施、生产经营、还债、资产保值增值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投资风险。而工程建设订立的勘测设计合同、施上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或EPC总包合同,其中的约定必须建立在合同信用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强化承、发包双方的合同意识,保证依法全面履行订立的合同。在国际丁程中,中国企业由于合同管理水平低下而导致经济损失的不在少数,国人无奈称之为“缴学费”、“花钱买教训”,而外国的反映是“中国人技术水平一流,管理水平三流”。实践证明,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营管理者对合同意识淡薄;二是合同管理不善。订立合同的人同执行的人根本没有关系,合同订立就没有想剑如何去履行,因而通过合同管理降低成本、减少费用,保证质量和工程进度,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效益就成了一句空话,将“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理解或变成不诚信履约。

总之,在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是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曾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诚信是得胜的最终资本”。首先诚实信用是理性经营的明智选择。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组契约。“在市场经济中之所以会有企业的存在,是因为企业内部组织的交易比通过市场进行同样的交易的费用要低”,循着这样的思路,我们可以认为,企业是市场交易费用节约的产物,从而交易费用的节约也就成为了企业决策的一个核心(然而也往往是隐含的)依据,所以企业之间的相互信任能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如企业之间的谈判费用、执行合同的费用、监督费用等。其次,诚实信用对企业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诚信经营是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方法、诚信经营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诚信经营是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信经营是打造企业品牌,扩大商誉的重要途径等方面。

4 可采取的诚信措施

诚实信用是企业成长的基础,是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只有诚信经营,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作为经营者,不能仅从客观寻找原因,在自身内部引导企业确立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并使诚实信用的经营方式渗透到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其策略主要有:经营者要以身作则,坚持诚信经营、营造诚信文化,培养诚信员工、建立自律机制,加强信用管理等方式。具体体现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面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4.1 使用信用证

企业在充分利用合同法和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下,如条件允许可在结算方式中尝试使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信用危机。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常用工具,是一种由银行根据买方的请求和指示向卖方开出的一定金额的、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由于开户银行对该方的现金流和资信状况更为清楚,该方能从其开户银行开出信用证,说明其对合同中主要义务的履行没有障碍,合同能够得到更加顺利地履行。

4.2 正当地索赔

在目前施工企业逐渐由弱势群体向强势群体转换的过程中,发包人同承包人之间的平衡将被打破,只有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的日子终将过去。在索赔中,无论哪方都不能脱离合同,如某施工企业在已签订合同中明确约定,开挖j二程中的超挖、超填均已进入单价,但在执行中却提出了强硬的索赔要求,并由此直接导致仅100m的引水隧洞开挖上期滞后10个月,其索赔额也只有5万元,而其每月现场固定支出约14万元,致使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损失严重,最后双方都认为得不偿失。综观国内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引发的工期拖延、清理队伍出场、工程款长期拖欠以至导致企业无法运转,使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如入泥潭,年年都在建设,月月都有纠纷,真正的是没有一个健全的合同管理信用体系。总之,招投标制及承包合同制是把建筑业推向市场的体现,加强合同管理,最大限度赢得经济效益则是承、发包双方所追求的目标。严格履行有效合同中承、发包双方约定的的条款,承、发包双方都必须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有理、有据、合理、合法的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否则对合同双方都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