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评审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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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评审意见

单位评审意见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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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会讲话致辞1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上午好

为了更科学合理的制定我们x镇长期发展规划,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今天我们x镇在这里召开我镇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首先我代表x镇党委、政府向在百忙当中抽出时间参加我们这次评审会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的评审会我们特别邀请了市发改委、市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委、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交通局、文旅广新局、城管局、市供电公司共11个单位的领导。再次对以上单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以下几项议程,介绍规划编制情况;规划编制单位汇报规划方案,宣读通过规划评审委员会名单,各位评委发表意见,主任委员宣读评审意见,编制规划单位表态发言。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介绍规划编制情况,

下面请规划编制单位安徽x公司汇报规划方案。。。。。。

下面由我宣读评审委员会名单,请大家鼓掌通过。。。。。。

下面请各位评委依次发表意见。。。。。。。

以上各位评委都从各自角度对我镇规划编制提出了中肯且宝贵的意见,我们将认真结合这些意见对我镇总规编制做进一步的修改。对这些意见我们将在会后整理。

最后请规划编制单位表态发言。

今天的会议就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对x镇工作的支持。

评审会讲话致辞2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市上要求,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x—2020年)于20x年5月启动,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20x年6月,根据内江市规划修编比选方案,与成都科地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签订了规划修编合同,开始了规划修编工作。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x—2020年)工作前后共完成六版专题研究修改稿、两版大纲修改稿。由于2008年汶川地震,规划修编工作推迟了两年。20x年,在灾后重建基本完成后,我县积极抓好规划修编工作,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指导下,完成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上报省政府。省政府于20x年2月批准了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县级规划完成后,我县积极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已编制完成。按照相关要求,要提交专家组评审后才能报市政府审批。因此,县政府确定今天专题召开全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审会,提交专家组评审。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参加今天评审会的各位专家。他们是:内江师范学院地理与资源环境科学学院院长袁天凤;内江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规划科科长、土地高级咨询师陈利;内江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咨询师葛春叶;威远县城乡规划办总规划师朱彬。

今天我们也邀请到了县x常委会副主任唐克友,县政协副主席甘建国两位领导到会指导。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镇分管领导,五大集团企业负责人以及规划编制单位科地公司的规划编制人员。

让我们对各位专家、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天的会议一共有五项议程。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规划编制单位科地公司介绍规划编制情况。

……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参会县级部门和五大集团负责人发表意见。

……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各镇分管领导发表意见。

……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请各位专家发表评审意见。

……

下面进行第五项议程,请县x、县政协领导讲话。

……

刚才各位专家、领导、同志们对我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下来后,还有需要补充的,请在本周五下午5:00以前,与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联系。

最后,我根据各位专家和领导的意见,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认真完善规划。刚才,各位专家和领导按高标准的要求,从不同角度对规划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规划编制单位充分采纳,进一步完善规划,确保规划具有较高的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严格执行规划。规划通过评审后,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报批。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充分维护规划的x性,确保规划的延续性。同时,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参谋指导作用,做好规划实施的后期相关服务工作。

三是积极配合实施规划。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相关部门要从全县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规划的实施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形成发展合力,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评审会讲话致辞3各位领导、专家、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专题召开丹凤县城排水专项规划评审会。参加评审会的领导有……

参加规划评审的专家有:……,商洛市规划局科长李少亮、商洛市规划局工程师刘坤。

参加评审会的部门有市对县发改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务局、扶贫局、环保局、财政局、住建局、统计局、龙驹寨镇的有关领导,以及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柯长青教授、以及寇程、章睿两位硕士研究生。

借此机会,我代表丹凤县住建局,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柯长青教授和同志们的辛勤努力,各相关部门、龙驹寨镇的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各修建了污水厂的市县,今年都必须编制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因此,在市城建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局聘请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丹凤县城排水专项规划。经过县级各有关部门和龙驹寨镇的积极配合,以及规划编制单位的辛勤工作,现已顺利完成了规划编制任务。按照省上文件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对丹凤县城排水专项规划进行评审。

评审会的议程主要有四项:

一是成立并通过规划评审专家组名单。

二是由专家组主持规划评审会议,内容包括编制单位汇报规划方案,与会专家、领导、部门和单位发表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三是通过会议纪要。

四是请领导讲话。

首先,通过规划评审专家组名单,我提议由……等5人组成规划评审专家组,并提议……同志任专家组组长,请大家发表意见,如无意见,请举手表决通过。

………………………………………

下面,请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会。

………………………………………

通过评审,形成了会议纪要。……组长宣读评审纪要,请鼓掌通过。

………………………………………

最后,请领导讲话。

………………………………………

各位领导、专家、同志们:

经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我们顺利完成了丹凤县城排水专项规划评审工作。在此,我代表丹凤县住建局对规划通过评审表示祝贺!

在规划评审过程中,各有关部门、龙驹寨镇都根据各自实际,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会议通过了专家组形成的评审纪要。借此机会,我讲以下三点意见:

丹凤县城排水专项规划,是依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城区条件和经济水平,对其排水基础设施的总体部署,对于指导我县城区排水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为今后10年丹凤县城的道路和排水设施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们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搞好县城排水规划的管理和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请规划编制单位尽快根据评审纪要,对规划文本和图纸进行修改和补充,使之更完善、更合理、更科学,同时报送省住建厅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省上的技术审查意见,再修改、再完善,并尽快形成正式规划成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由县住建局负责按程序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以便早日指导城区排水工程建设。

该规划一经批准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各部门和龙驹寨镇都要严格遵守该规划,带头维护规划,县住建局将切实规划管理工作,按照规划逐步实施。

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散会。

评审会讲话致辞4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今天,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国内规划方面的知名专家和市、区领导前来参加x区x概念性城市设计中期评审会。首先,对各位领导、专家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对各位放弃休息时间,与我们共同探讨x的规划设计,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请允许我向大家分别介绍参加会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市、区领导。

出席今天评审会的专家学者有:

……

出席此次会议的领导有:

……

应邀出席评审会的还有市、区相关单位的领导和同志,让我们以热烈地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下面请x致辞。

下面请评审委员会专家推选评审委员会主任:

我建议推荐x专家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有意见请发表,无意见鼓掌通过。

经过评审委员会的推选,大家一致同意由x专家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下面请x专家主持评审会议。

(请设计单位介绍规划情况;

请专家依次发表意见;

请领导发表意见;

请主任评委专家发表意见;

形成会议纪要;

请x专家公布评审意见;)

结束语:

谢谢x专家、谢谢各位专家!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会议安排的比较紧张,各位辛苦了!刚才,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对x的三个规划设计方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与建议,这对设计单位接下来的规划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会后,我方会认真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形成书面文件发给各家设计单位,希望设计单位充分吸收专家和领导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规划内容,使规划更具x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再一次感谢各位专家、领导对x项目的大力支持。也希望各位专家能参加本项目的最终成果评审,我们期待再次与各位专家的合作。

中期评审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评审会讲话致辞5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x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首先,我代表x向与会的领导、专家致以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在百忙之中莅临本次评审会。

下面,我介绍一下参加本次评审会的专家组成员,他们是:x局副局长x、x高级工程师、x,我是本次评审会的主持人——x。

本次评审会共有六个方面议程:一是评审专家组成员推荐组长;二是项目单位介绍项目情况;三是专家组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提问、项目单位(项目科研编制单位)答疑;四是市相关部门发言;五是专家发表意见;六是评审组组长宣读评审意见。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一项议程,请评审组成员推荐专家组组长。

………

下面,根据议程安排,请评审组组长主持会议。大家欢迎。

(二至六条内容交评审组组长主持)

(评审会即将结束时)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今天的评审会时间虽然较短,但内容丰富,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项目单位系统地介绍了x项目的基本情况,评审组专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内容和方案符合实际,同意通过。希望项目单位认真研究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单位评审意见范文2

一、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各业务处室按照目前的预算管理权限行使对相关项目的管理职责,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论证,确认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及建设项目的主要功能,并根据财政投资评审意见安排项目资金、下达(调整)项目预算和批复项目决算。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负责建设项目的概、预、决算的审查,对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竣工决算签署评审意见;参与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论证,对项目资金的安排签署评审意见;参与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采购的有关工作;负责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效益后评价工作。

二、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范围

项目分为建设项目和非建设类项目。近期,重点对列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对非建设类项目仅限于受局相关业务处室的委托进行专项评审。具体范围如下:

(一)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全额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

1.项目概(预)算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项目预算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项目,对其招标标底和工程价款结算进行编审和评审。

对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实事工程的政府投资项目,除对项目的招标标底和工程价款结算进行编审和评审外,还对工程项目的概算、工程变更预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等进行全过程评审。

上述项目的评审,采用一般评审程序。

2.项目概(预)算在200万元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项目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项目,只对工程价款结算进行评审,采用简易评审程序。

(二)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与其他资金拼盘的建设工程项目

市级项目资金投资额大于2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补助用于县(市)区管理的建设工程的项目除外),只对工程项目的招标标底和工程价款结算进行编审和评审,采用一般评审程序。

三、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计划

由各业务处室向评审中心提出本处室政府投资项目的年度评审计划,评审中心汇总形成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评审总计划。

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各业务处室在部门预算“一下、二上”(“一下”指预算内安排的项目,“二上”指预算外安排资金的项目)时向评审中心提出年度评审计划。对于列入城建资金计划和水务重点工程计划的项目,为便于评审中心安排年度工作,相关处室在建设计划初步确定后,即将建设计划草案报评审中心。经市政府批准后,向评审中心提出正式年度评审计划。

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操作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操作程序分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对项目概(预)算在200万元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项目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结算的评审实行简易程序;其他建设项目的评审都实行一般程序。

(一)一般评审程序

流程一:适用于对建设工程项目概算、工程变更预算、竣工财务决算等环节的评审

1.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向市财政局业务处室提出项目评审申请,填写《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或由市财政局业务处室根据工作安排,直接填写《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签署评审告知意见后,送评审中心综合科;

2.评审中心接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后,通知建设单位报送评审所需资料;

3.评审中心对项目实施评审,提出评审初步结论,送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征求意见后,出具评审报告,报送市财政局相关处室。

流程二:适用于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标底的编审

1.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前,向市财政局业务处室提出项目招标标底编审申请,填写《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市财政局业务处室签署评审告知意见后,送评审中心综合科;

2.评审中心接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后,通知建设单位报送招标编审所需资料;

3.评审中心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编制标底的造价咨询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标底编制报告报送评审中心。

4.评审中心对标底实施审查,审定标底。

流程三:适用于对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的评审,即在全部工程或单位(项)工程完工后,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已完工程建设费用结算资料(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的审查。审查确认的已完工程款,作为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1.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向市财政局业务处室提出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评审申请,填写《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市财政局业务处室签署评审告知意见后,送评审中心综合科;

2.评审中心接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后,通知建设单位报送评审所需资料;

3.评审中心对项目实施评审,提出评审初步结论,送建设单位征求书面意见,同时抄送市财政局业务处室;

4.评审中心、评审中心协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市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审定表》上签章确认;

5.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报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同时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6.市财政局业务处室根据评审报告,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二)简易评审程序

1.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向市财政局提出项目评审申请,填写《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市财政局业务处室签署评审告知意见后,送评审中心综合科;

2.评审中心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实施评审;

3.造价咨询机构出具造价咨询报告经评审中心审核后,送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和建设单位;

4.市财政局业务处室根据经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造价咨询报告,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五、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初步结论出具时限

评审中心在以下时限内出具评审初步结论,起始时间从建设单位完整、齐全送达评审资料之日算起:

1.单项工程概算(包括工程变更预算)、单项工程标底编审

送审金额5000万元以内的:30个工作日;

送审金额5000~10000万元的:40个工作日;

送审金额10000万元以上的:50个工作日。

2.单项工程决(结)算评审

送审金额5000万元以内的:40个工作日;

送审金额5000~10000万元的:60个工作日;

送审金额10000万元以上的:80个工作日。

3.特大型项目或情况特殊项目的概(预)算、招标标底、决(结)算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评审时间。

六、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报告

评审中心在实施规定的评审程序后,综合分析,形成评审结论,出具评审报告。在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评审报告的正文由下列内容组成:

1.项目概况。项目批复情况,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情况,投资总额及来源,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情况,在项目概况中作详细说明。

2.评审依据。列明所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所采用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有关市场价格信息,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批准文件,以及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及施工管理等文件。

3.范围及程序。对项目评审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程序作说明。

4.评审结论。项目预算评审对预算投资额与报审投资和批复概算或调整概算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审减(增)原因;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对概(预)算执行、核减(增)原因等情况作说明、分析。

5.重要事项说明。对项目评审中发现或有异议的重要事项,作重点说明。

6.问题及建议。对项目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作客观说明并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7.签章。评审报告签署评审中心全称、并加盖评审中心公章。

单位评审意见范文3

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方案)》已由**地质队编制完成。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方案》审查会,对该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参加今天评审会的专家有

…………

参加此次会议的各有关单位领导和代表有

…………

今天的会议议程分为三项:第一、成立专家评审组,并推荐专家组组长;第二,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专家评审,第三会议小结;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并推荐专家评审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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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审由方玉树专家主持专家评审工作

一、请勘测或设计单位**地质队介绍勘测或设计情况

二、请业主单位XXX街道政府发言。

单位评审意见范文4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

企业根据承建工程的特点、科研开发规划和市场需求开发、编写的工法,经企业组织审定,为企业级工法。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负责审定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建设部负责审定和公布。

第六条国家级工法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20项。

国家级工法具体评审工作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承担。

第七条国家级工法的申报条件:

(一)已公布为省(部)级的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已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三)工法经过工程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的整体技术立足于国内,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

(五)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第八条建设部负责建立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须从专家库中选取。工法评审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满足多专业、多学科的需要。评审专家应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院士、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的专家优先选任。专家库专家每四年进行部分更换。

第九条国家级工法的评审应严格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材料,评审专家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开展工作,所有评审专家都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保证工法评审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同时要注意工法技术的保密性。

第十条国家级工法的评审程序:

(一)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国家级工法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三名,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内设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的评审组,各由一名委员兼任组长;每个评审组的评审专家不少于7人。

(二)国家级工法的评审实行主、副审制。由评审组组长指定每项工法的主审一人,副审两人。每项工法在评审会召开前由主、副审详细审阅材料,并由主、副审提出基本评审意见。

(三)评审组审查材料,观看项目施工录像,听取主、副审对工法的基本评审意见;在项目主、副审基本评审意见基础上提出专业评审组初审意见;在评审中,评审组内少数持不同意见的专家,可保留意见报评审委员会备案。评审组初审通过的工法项目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

(四)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听取评审组初审意见,进行问题答辩。采取无记名投票,有效票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通过,形成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五)评审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经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后,报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经评审的国家级工法及工法评审的主、副审专家在相关媒体及建设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经公示无不同意见,由建设部将工法予以公布。

对获得国家级工法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

第十二条已批准的国家级工法有效期为六年。

第十三条已批准的国家级工法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重大问题,经查实后,撤消其国家级工法称号,五年内不再受理其单位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十四条工法编制企业应注意技术跟踪,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及时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以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十五条工法所有权企业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偿转让工法。工法中的关键技术,凡符合国家专利法、国家发明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的,应积极申请专利、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六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发和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应给予表彰。

企业应对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推动企业将技术领先、应用广泛、效益显著的工法纳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技术和地方标准。

单位评审意见范文5

第二条审计人员实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审计员、助理审计师)资格、中级(审计师)资格、高级(高级审计师)资格。

第三条审计人员的初级、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后获得。

第四条审计人员的初级、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内容、报名条件等,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国家及地方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的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通用)考务工作要求,组织好考务管理工作。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应当积极配合考试管理机构做好工作。

第六条审计人员的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通过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评审获得。

高级审计师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职发〔1995〕84号)办理。

第七条国务院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和《关于重新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组建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承办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审计师评审工作。

第八条国务院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机关在组建或充实、调整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等项工作中,应当积极提出意见,并经人事部门批准。

第九条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应当由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专家组成,中青年专家一般应占三分之一。

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不得少于17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2人,负责主持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增补,或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十条推荐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根据年度或任期考核结果进行推荐,对推荐对象的学历、资历、外语水平、成果业绩、著作(译著)、论文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二)被推荐人应提交两名以上财经、审计专家的推荐意见,提交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业务报告,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三)所在单位对被推荐人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推荐人的学历、资历、成果业绩、实际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独立行使评审权,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验收,合格者送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和有效评审结果的产生,应按《关于重新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职发〔1991〕8号)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评审委员会委员对所负责评议的被评审人写出评审意见,明确其是否具备高级审计师资格条件,评审意见应当措辞严谨、评价适当、内容具体、文字简明;

(四)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盖章)、评审委员会盖章(或按照人事〈职改〉部门有关规定完善评审手续)后,正式通知各推荐(委托)单位。

第十二条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应当坚持平等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目前尚不具备组建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审计师评审工作,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评审权的地区、部门或单位的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高级审计师委托评审,须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单位之间或个人委托评审无效。

第十四条对弄虚作假、谎报学历、资历和成果业绩,或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高级审计师资格者,评审委员会或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有权予以撤销。

单位评审意见范文6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董事长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车间主任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董事长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