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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范文1
一、以“法治质监”建设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局长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建设“法治质监”的具体工作方案纳入年度工作安排中,并对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切实加强建设“法治质监”的领导。此外,召开“法治质监”建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法治质监”建设,确保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的推进工作。
2、制定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法治质监”实施意见,以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为主要内容,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责任落实。
3、强化队伍建设。以“法治质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配强机构,配好人员,明确法制工作专兼职人员。切实履行法制机构在“法治质监”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职责,努力提高法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参加全市系统法制人员学习交流研讨会、法院庭审旁听、省局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法制人员的能力素质,夯实“法治质监”建设基础。
二、围绕“法治质监”建设,切实提高普法工作有效性
4、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要围绕中心,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要建立和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全面落实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要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与公务员考核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相结合,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5、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舆论宣传。精心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质量月”等普法宣传活动,使全社会支持法治质监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以各类生产企业、特别是特种设备、食品以及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努力营造企业和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法制信息。
三、以强化法制监督为手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6、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依据、明确职责、定岗定责、检查考核、落实奖惩”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针对行政许可事项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档案规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保障质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7、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和检验检测行为。以规范行政许可案卷为抓手,切实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使行政审批程序和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加强对技术机构的法制监督,开展对检验、检测、检定行为等技术活动的监督、规范和指导,重点加强对技术机构参与行政监管活动的监督制约,完善技术机构法制工作联系人制度,强化事中检查,加强对检验检测行为的监督制约,促进技术机构依法施检。
8、加强案件审理和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有效发挥初审职责,提高初审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9、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复议应诉案件中发现的共性的或者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措施。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更加重视实地调查、听证,探索建立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重视司法建议,和谐解决行政争议。
四、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普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范文2
一、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的意见
1.认真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地在实施“十二五”规划过程中,要把全省规划与地方规划结合起来,按照全省粮食流通发展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布局,完善规划,搞好衔接。
2.全面贯彻落实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的政策措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的意见》(皖政办[2011]57号)文件是“十二五”时期全省粮食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出台实施意见,落实政策措施,推进粮食产业发展。省局将继续加强督查调研,宣传推广各地好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
3.完善粮食产销和成本利润调查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粮食局部署,继续开展小麦、稻谷、油菜籽的成本利润调查。选择一些乡镇村及农户,实行定点调查,建立和完善粮食成本调查机制,发挥成本调查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建议作用。
4.广泛开展粮食调研活动。各地要紧紧围绕“6332”行动计划和2000亿跨越工程,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提出政策措施建议,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省局将继续组织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并向国家粮食局上报优秀调研报告和软科学研究报告。
二、深入开展粮食行业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
1.全面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学习材料,开展培训活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学习宣传与粮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如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深入开展“5•26”条例宣传日、“10•16”世界粮食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2.扎实推进粮食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提高粮食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3.开展粮食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省局将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继续举行全省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各级粮食行政机关领导要带头参加执法资格培训。
4.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重点是对2011年形成的粮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各地要按照省局统一要求,逐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
5.做好粮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各市粮食局要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三、着力推进粮食产业园区建设
1.重点支持打造30个多功能、现代化大型粮食产业园区。认真贯彻全省粮食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会精神,通过“三个一批”:完善一批、推进一批、开工一批,推进园区建设,力争基本建成的园区比上年增加10%,所有规划内园区全部开工兴建。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快建设;扩区扩容,完善功能;突出科技含量,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园区管理;发挥园区综合效应,提升园区质量效益。省局将加强对园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
普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范文3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活动
1、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各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学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把教育“当家法”作为学习重点,深入宣传。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水平。
2、着力做好教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教师上岗培训、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做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搞好教育法律普及,做好与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培训、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体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3、扎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发挥课堂教育在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设法律常识课、专题讲座和利用政治课、思品课、社会课等途径和渠道,落实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坚决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知识竞赛、学法征文、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手抄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开展“成人礼”宪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4、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法治副校长为学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提建议、多出主意。切实做到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教室、上讲堂,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为学校师生讲好法治课,通过典型案例,搞好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通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帮助青少年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每学期法治副校长给师生上法治课不少于2次。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努力转变行政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贯彻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快推进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置和疏导相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合法合理的处罚原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开通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加快依法治教步伐
1、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2、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教育,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转变观念,认真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3、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保障措施
1、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校要切实承担起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领导责任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创新方法与载体,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普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范文4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以落实职责、流程为牵引,推进工作秩序正规化。对职责、流程进行进一步修定和完善,严格按照职责和流程组织开展工作,实现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工作关系顺畅、工作互不到位、形成有条不紊、正规有序的长效机制。
在“明确职责,打造流程”的工作基础之上,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建立和完善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的各项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执法证件审查、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性。按照市政府和市局“行政执法重点评议考核目标”,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固强补弱,对目标任务、具体职责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实行追责制,对承担执法职能的单位按照《质监法制工作考核细则》和《行政执法考核实施意见》实行定期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切实执行大案要案备案制度、实行错案追究制和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撤销或改变一票否决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增强质监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是继续加强对行政许可的法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许可相关法制监督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应规定,按照市政府《行政许可案卷标准》和市政府法制办《评查评分细则》的要求,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文书案卷的制作,确保符合法定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经市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同意后方可。
二、认真开展“和谐执法,阳光办案”活动,增强法制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和谐执法,阳光办案”实践活动的意见》,积极开展研究性执法活动。
二是建立健全“案件回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制度,应用“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反馈表”、“行政执法意见调查表”、“行政执法监督卡”和“行政执法建议书”,加强对行政执法办案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和谐执法,阳光办案”正规化。
三、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要求,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高
一是深入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各执法单位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有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以纠正违法行为为目的,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严格按照《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对每一涉及自由裁量的处罚案件,都必须有适用裁量的描述;局案审委在案件审理时,将对自由裁量实施情况进行重点审理,并严格按照自由裁量基准有关要求作出处罚决定。
二是以市政府《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市法制办《评查评分细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案件审理管理办法》、市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为准则,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办理和文书案卷的制作,确保符合法定要求,确保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表述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案件调查、审理、结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四、认真做好普法和法制培训、宣传活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企业法人守法意识
一是加强全体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定期组织集中法律法规学习;要突出抓好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制定年度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与实施计划,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扎实抓好“五五普法”最后一年的普法工作,做好省、市组织的普法验收工作。
二是借“3.15”、“质量月”、“法制日”等时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宣传“一切为了质量”的质监品牌。特别是要紧紧围绕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强化其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建立执法证件岗位审查制度,杜绝利用执法证件从事违纪违规活动。
五、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案件移交、移送工作
一是严格遵守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凡经确认的事实、理由应予采纳,确保行政处罚听证的实效性。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办理行政案件要立足经得起上级检查和司法审查。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掌握行政复议、诉讼程序和规定,在办案的过程中就要做到保证行政复议不被撤销、变更,应诉不败诉;加强与法制部门和法院的联系沟通,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万无一失。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案件的移交、移送工作,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对不属于职权管辖范围的案件,要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理;对符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配合市局搞好执法证件年审,保证执法岗位、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相符,对调离执法岗位的持证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收回执法证件,杜绝利用执法证件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培训,除按省局、市局及政府法制部门的安排,组织搞好法律培训外,将结合“五五”普法和执法工作实际,有计划、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普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范文5
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年。区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三年上台阶这个中心任务,坚持以“四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着力服务和保证全区建设发展稳定工作大局,着力深化法治区创建工作,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水平,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建设中促协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队伍。坚持每周一次的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时提高每位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修养和业务知识水平。班子中建议同心同德的团队精神,每周一次局务会,做到大事多商量、事事多沟通,重大决策充分发扬民主。领导班子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从政,勤奋执政,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二)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依照区委布置要求,机关队伍中积极开展了执法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双诺、双述、双评”等一系列教育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体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5月份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法律服务队伍中继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制定下发了区关于开展树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理念的实施意见》引导他克服片面追求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狭隘观念,牢牢掌握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正确方向,切实维护了司法秩序。
二、创新中求突破。
(一)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通过更换宣传栏、发放法律知识读本等形式在全区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条例、公务员法、环境维护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校园周边平安稳定,提高青少年学生的防范意识,尤其加强了学校的法制教育,制作禁毒宣传展板,6月26日,配合区公安分局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全区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巩固和发扬老典型,努力挖掘和培养新亮点,将泺口服装市场作为区“法律进单位”突破口和亮点,泺口服装城打造普法主题市场,并制定了详细完整的实施方案,力争打造成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典型。
(三)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开好“五五”普法总结惩办大会。全面搜集整理全区“一五”普法以来的照片资料,与省电视台、日报合作拍摄我区“五五”普法效果电视纪实短片;制作了普法宣传画册。8月6日,市检查组对我区五五普法效果进行了检查验收,王区长进行了专题汇报,检查组对我区的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努力开展法治区创建工作。开展法治区创建活动是一项新的实践。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深入创新开展了法治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稳定中促和谐。
(一)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区司法局围绕全区工作中心,依照“做人民调解、助行政调解、通司法调解”工作思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拆迁是近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司法局围绕全区拆迁工作大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今年分别在官扎营、宝华、泺口、堤口等街道办事处召开人民调解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和整体素质,确保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健全组织、拓展领域。为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区司法局积极把人民调解向社区、村(居)企业、区域性、行业性组织延伸,年,区村(居)调委会共有242个,企业调解组织13个,泺口服装市场,中恒商城、国棉四厂等13家企业建立了3-7人的调委会。同时,积极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参与劳动争议、土地征用、物业管理、医患关系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努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今年8月份,区司法局分别在交警大队、检察院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共调解交通事故1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进一步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了社会矛盾激化。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建立健全了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专项排查、联合排查的四排查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系统”社会化管理信息系统”人民调解信息平台”三网共管和信息报送的网络化,进一步增强了工作效能。年,共调解纠纷2871起。胜利2814起,占98%以上。其中:婚姻纠纷470起,邻里纠纷522起,合同纠纷133起,赔偿纠纷91起,劳动纠纷144起,村务管理纠纷80起,土地承包纠纷44起,征地拆迁纠纷413起,施工扰民纠纷307起,房屋宅基地纠纷96起,物业纠纷97起,其他纠纷474起。三是密切配合、促进联动。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做好人民调解与基层综治工作、工作的紧密结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不时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效率。与诉讼调解衔接方面,全年有60份涉及债权债务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通过法院确认、执行,群众既无须缴纳诉讼费,又避免了诉累,深受群众欢迎;与工作结合方面,配合妥善处置了人造毛皮厂、社区、棚户区拆迁纠纷等多起突发事件;与综治工作结合方面,积极配合街镇综治工作中心,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
(二)着力加强两类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了一个流程、三项措施、四项基础”建立一个流程: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明确了工作职责。三项措施:完善组织,形成网络;规范接收,紧密衔接;严格管理,人性化矫治。四项基础:建立一套规范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组织一支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队伍,设立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的办公场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证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摸索建立了一系列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动态分析演讲制度、请求演讲制度等,下发了区社区矫正工作手册》细化量化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一表两书”制度,各街镇司法所装置全国安排帮教网络平台,使全区15个司法所与全国各大监狱实现无缝对接,目前区共录入刑释解教人员627人,共接受核实全国各监所籍两劳人员信息360余条。二是完善措施。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区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全区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了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树立“小社区、大社会”工作理念,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做到六个到位”即: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司法所长到位,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位,公安派出所民警到位,社区分管负责人到位,各关口衔接到位,形成共同推进工作的合力。目前,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5人,已胜利解除矫正129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86人,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继续推广实施分类帮教,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努力协助他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顺利融入社会。
普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范文6
一、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1、综治办作为平安建设的具体办事机构,要切实负起总责,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及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制定有关对策、办法、意见和制度,加强对平安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调度,促进平安建设工作整体上水平。
2、建设“平安”,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靠上抓,具体负责;其他同志要共同干,形成工作合力。综治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要把“七个零”、“七个较低”、“七个位居前列”建设目标列入各单位、各村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目标,纳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要把“平安”建设的各项目标计划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4、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与“系统抓、抓系统”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指导本系统开展工作,形成“板块效应”,以小平安营造大平安,确保本单位平安和谐稳定。
5、建立平安、平安单位、平安村居测评机制,通过人大代表视察,向企业职工、在校学生、人民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和评估平安建设的实效。
二、加强组织建设
1、切实加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办、调解中心的组织建设,配备精干人员,使调解中心达到10人以上,联防人员30人以上,乡党委政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要大力加强组织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对村书记、村主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测评。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使之成为“平安”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力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3、加强农村综治组织建设,必须做到要有“一室五队”,落实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领导小组人员并且发挥作用。对规模较大、情况复杂的村庄,必须驻治安员,并做好治安、调解、帮教小组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