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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弱势群体;公共图书馆;特殊服务
中图分类号:G258.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812-2485(2013)09-040-03
十提出: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建立和谐社会,达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这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弱势群体是社会成员的一个层面,关注弱势群体,为弱势群体服务是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序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公共图书馆应履行的职责。
1弱势群体
1.1 弱势群体的概念与范围
弱势群体是指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生活的困难者群体。广义上的弱势群体是指社会中的弱者即需要人们给予特殊关怀和援助的人群;狭义上指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或是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权益维护、竞争能力等方面处于劣势的一部分劳动者所构成的相对落后于社会发展先进水平要求的人群共同体。
目前我国的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包括:下岗和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群体等;生理性弱势群体主要是孤寡老人和残疾人。
1.2 县级图书馆弱势群体的文化状况调查
弱势群体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也有着对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需求。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的发展与弱势群体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而基于资源合理配置的信息平等似乎越来越远,获取信息的机会不均衡问题日益凸现。这种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象宁蒗县属于西部偏远地区,位于滇西北高原川滇交界处,属典型的高寒冷凉地区、全县总人口25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87%,区位偏僻,交通闭塞,农村人口较多,经济生活处于贫困化,弱势群体的收入一般都处于社会平均线下,只能维持生存和生活需要,生活质量较低。生活来源是靠国家接济或家人抚养,生活十分困难。象这样贫困地区的弱势人群获得信息的机会是不确定的,甚至是困难的,更有不少人被排除在图书馆服务之外。因此,关注弱势群体的特性,研究其心理特点,了解、掌握其知识信息需求,为他们提供满意的服务,是各级公共图书馆必须承担的一项重要而光荣的任务。
1.3 图书馆应在服务和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图书馆的人文精神是在服务、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的关怀,体现人的价值。重塑自我形象,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人文精神,真正体现“一切为了读者,为了读者的一切,满足读者对图书馆的需求”,已被确认为现代图书馆的服务宗旨。
弱势读者与其他读者一样,享有读书学习的权力。知识援助并不是施舍,只是履行图书馆为读者服务的职责。关爱弱势读者,不是由于怜悯,而是人性自我完善的需要。图书馆的服务不仅要有板有眼,更要有情有义,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读者需要。
2县级图书馆对弱势群体的服务举措
2.1针对残疾人特点开展助残服务
本人觉得县级图书馆应该开辟“盲人读物中心”、“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等专门的服务窗口。还应该成立 “弱势群体服务部”,专门为残疾人、老年人、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特殊服务。县级公共图书馆在一个县内只有一座,图书馆门前应设轮椅专用坡道,馆内必须建设轮椅专用通道,一个县城只有一座图书馆向他们提供服务,没有适合轮椅通行的专用通道,图书馆几乎是把他们排斥在外啦。至于安装电梯目前绝大多数县级馆限于经费捉襟见肘可能基本上都没有建设打算,倘若能够开通筹措经费的渠道,特别是现在图书馆也是越建越高,加之人们的生活节奏普遍高频率,到图书馆一趟不容易,人人都渴望图书借阅的方便快捷,县级公共图书馆完全可以通过设计,在保证方便坐轮椅读者使用的同时,也为一般读者提供力所能及的便捷服务。还有残疾人座便器,一座图书馆至少要为男女读者各建一个蹲位,这也是既保证有最低限的设施配备,又不因设施数量超过实际需求,导致利用率低下而造成浪费。
2.2电子阅览室应为盲人设专座
作为县级图书馆,电脑应装配专门的盲文操作系统,座椅也要充分考虑盲人的生理习惯,尽可能选择没有突起和尖锐部件的软座,避免盲人在摸索的过程中受到伤害。还要考虑到儿童活泼好动的天性,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电脑桌应全部采购棱角经过磨圆的,电线也经过PVC塑料管包装,座椅为皮革软座,镀铬的弯曲钢管扶手光洁平滑,最大限度减小儿童和盲人受伤害的可能。图书馆的楼梯栏杆扶手不留突出部件,消防栓门也不采用玻璃门,避免盲人和小读者不注意挂住衣服,打碎玻璃而伤着自己。
2.3活跃残疾人的各种文化生活
弘扬独特的聋哑文化,活跃聋哑人的文化生活,提高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县级图书馆应联合残疾人联合会举办了针对聋哑人的“手语世界”活动。其目的在于消除聋哑人与正常人之间的交流障碍,促进互相了解和沟通。我个人觉得为了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还应该适时举办一些“残疾人电影展播”活动,免费为残疾人放映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生活的优秀影片。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情况,为残疾人提供专项服务;为听障者安排字幕电影,用手语做影片故事情节、任务关系介绍;为视障者安排中文对白影片,对无声场景、任务表情、动作、场景切换等进行现场解说。
3县级图书馆对弱势群体的服务方向
3.1 目前现状
国际图联已经成立了“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部”专门为有困难的人群服务。因此,公共图书馆作为各类型图书馆中与社会关系最为密切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必须确保那些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得到主流服务的少数群众也能够平等地享受各种服务。失业、贫困、残疾、行动不便等原因造成弱势群体获取知识障碍。为方便残疾读者获取信息,本人觉得县图书馆应该有针对性地为弱势群体举办各种专题讲座、报告会、培训班。
我觉得象我们县级图书馆还应常年设立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服务,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咨询辅导活动经常走进社区与学校,并在附近的中学设立一些心理辅导站点;让处于贫困地区的弱势群体享受同等的阅读快乐;应该组织馆员进行手语培训,邀请聋哑学校的专业老师讲解基本手语,通过学习以更好地帮助聋哑朋友,与他们进行零距离的交流;与老年大学合作举办各种展览活动,如2009年至今,宁蒗县图书馆与宁蒗县书法协会联合举办了4次书画作品展,展出作品均体现老同志老有所为的精神风貌和艺术追求,非常具有意义,得到了广大读者和群众的好评。
3.2 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县级图书馆和大城市的图书馆相比,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例如,如何更好地为盲人服务,为残疾读者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如何与有心理障碍的人流等等方面都还比较薄弱。
本人认为,基于县级图书馆的自身条件,作出如下建议供参考和探讨:为老年人在看书的同时配备舒适的桌椅;针对老年人视力差的特点,在阅览室备有不同度数的老花镜。为方便视障者利用图书馆,可以组织志愿者上门服务,对坚持来馆的视障者可以派专人接送;针对盲人读者,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盲人阅览室,在阅览桌面中间放置木雕水杯托,以避免盲人读者碰翻水杯烫伤,并设专门引导员,安排志愿者进行对面朗读服务等;引导残疾读者利用电子阅览室,让这些读者利用网络更好地获取信息资源。
另外,很多农民对政策法规知之甚少,不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规,在自身合法利益受侵犯时,不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还有很多人存在治病难的情况,享受不到公费医疗福利,得不到疾病防治、卫生保健、药品和医疗机构的信息。所以,可以利用图书馆丰富的信息资源,通过众多的检索途径在较短的时间内向弱势群体提供相关文献资料,供其参考;向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为失学者提供免费学习机会、为病者提供医疗咨询、为生活失足者指出正确生活之路,等等。
4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弱势群体服务既是图书馆的社会责任,也是其服务内容之一,在信息时代这个问题更是日趋重要。作为社会知识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图书馆应大力弘扬和坚持公共性、公益性、读者至上、服务社会的基本理念,为广大的青少年、老年人、农民和残疾人以及其他的弱势群体服务。关爱每位读者,不以社会地位、财富、权力划分读者,真正把人是社会发展目的的神圣原则落实到工作上,为每位读者提供人文意义上的帮助。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图书馆独特的职能,为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和长治久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参考文献
1程鹏. 弱势群体——中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2(4).
2余杏安.公共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云南省图书馆,2007(3).
3杨萍.构建和诣社会---公共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的思考.云南省图书馆,200(3)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2
关键词:弱势群体,家庭,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
中图分类号:C91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12-0044-0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分配政策上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打破铁饭碗,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个人收入差距逐渐拉开,社会上逐渐出现了个人收入悬殊的不同阶层。来自弱势群体家庭的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心理状况如何呢?他们是不是和其他弱势群体子女的心理有共同特征呢?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是很有意义的。
1.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及其子女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处于大学阶段的青年,精力充沛,思维敏捷,记忆力强,情感丰富,充满理想与幻想,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希望,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同样是未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应该享有和其他青年一样的权力,应该和其他青年一样健康地成长。然而,弱势群体家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据资料显示,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具有如下的共同心理特征:焦虑、自卑、孤僻、胆怯、自我封闭等。因此,对来自弱势群体家庭的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现状分析
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普遍都活泼好动,相互交友,结伴学习、玩耍。在学习的过程中,体育专业需要学生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帮助,有些项目还需要极大的热情,尤其是篮球、足球、排球等。常年的学习体育技术与训练改变了学生的性格,让他们勇敢地面对生活,直面人生。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体育学院弱势群体家庭的学生虽然有一定的学习压力,但他们对考试不再象小学生和初中、高中生那样普遍感到恐惧和害怕,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与体育专业学业难度相对不是很大有关,但也不能完全说明他们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好。有些弱势群体子女往往对人很冷淡,个别人在行为上常表现为办事独来独往,即便是与教师交往也显得生疏,对教师的关怀不易接受,甚至抱怀疑态度。
调查结果表明,体育学院的同学有相当一部分不愿主动地邀请同学到自己家里玩,天真活泼的天性被自卑取代,自己家庭和别人家庭的巨大差别阻隔了与人交往的渠道,贫富的巨大差距使他们回家后很少邀请同学一起玩耍,这似乎和他们在学校的表现有些矛盾。体育学院弱势群体家庭学生的学习情况不容乐观,相当多的学生明确表示“自己有过逃学、逃课的行为发生”,“上课玩手机、发短信”,有的认为“读书没有意思”, “不想吃苦,害怕艰苦的体育训练”,厌学的心理状态使部分同学表现出对学习毫无兴趣,缺乏上进心,对自己的前途感到渺茫,更有甚者影响其他学生学习或与教师作对。有些学生看到班上一些学习好、家庭条件又好的同学学习很努力,不是向他们学习,而是自暴自弃,对未来的期望值很低。当问到为什么不报考研究生时,许多同学这样写道:“学费太高,负担不起”,“考上研究生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好工作”,“时间太长,还要挣钱养家”。造成他们性格孤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经济条件差,缺少与他人交往的机会是很重要的原因。弱势群体家庭的青年人,由于自卑心理,害怕别人嘲笑,很多事情谁也不告诉。体育学院弱势群体家庭学生把内心想法告诉老师的人最少,绝大部分人有了心事还是选择告诉自己的好朋友,值得注意的是,有高达17.28%的同学选择了“谁也不告诉”。在学校及日常生活中,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选择责骂和还击的学生的比例也是比较高的。
3.共同心理特征
经调查研究发现,体育学院弱势群体家庭学生身上存在一些共同的心理特征:
2.1体育学院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学习压力较小。
体育教育专业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在当前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在就业难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在考研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多数学生在面临考试时还是处于较为适应的状态,和初中、高中的学生心态有着明显的不同。
3.2部分弱势群体家庭的同学存在冷漠、孤僻、自卑心理。
他们在这方面存在明显的矛盾心理,具体表现为虽然在学校和同学在一起时有快乐感,但很少主动邀请同学到家里作客,看到同学高消费时,还是感到心理失衡,在回家后家庭和别人的家庭出现巨大差别时,自惭形秽,觉得抬不起头,处处不如别人。
3.3有一部分弱势群体家庭的学生存在胆怯、羞怯的性格特点,封闭自己。
要改变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需要国家和社会力量给予帮助或支持,也就是说,他们是一些需要他人帮助、支持、甚至是救助的群体。外力的帮助和支持是改善、改变他们的状况的主要力量。当然,现代意义的社会支持不是一种被动的帮助或施予;它强调借助外力的支持,同时以通过与弱势群体成员自身的力量的结合,提升社会弱者的能力,增加他们社会参与的机会,从而达到改变他们弱势处境的目的。这便是现代社会工作所强调的“助人自助”的理念的具体体现。
4对策及建议
4.1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的出发点。能得到老师的关爱,是每个学生最基本的心理要求。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在这方面的要求更为强烈,这是因为他们缺少周围人群的关爱,他们迫切需要用师爱来弥补亲情的缺损。因此,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必须用真挚的爱对待他们,作为教师对待学生要亲切、和蔼,让学生有安全感和信赖感,争取做他们的朋友。
4.2教育是双边活动的过程,心理教育更不例外。在弱势群体家庭学生的心理教育过程提出个体原则是基于教育活动中学生的个体能动性发挥对教育效果的积极作用而言,也是要求教师在实施教育活动中必须以适应学生为前提,没有他们的主体选择,没有他们内在的对教育内容和方式的积极性,就谈不上教育活动,更变不上教育效果。大学时期的大学生,其内心世界的自我评价的意识迅速增强,独立意识强烈,这种现象本身是一种进步,应给予肯定。因此,教师在对他们进行心理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善于引导他们正确评价自我,从内心深处知晓自己的优、缺点,长、短处,从而有效地扬长避短。
4.3要充分改变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孤僻、压抑、自我封闭等不良心理状态,教师还应当注意营造一个和谐的班级环境,要想法让他们与同学们交朋友、做知己,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关爱,同学的友情。如建立互助小组,开展一帮一等,可以使他们从被动到主动参加集体活动,融入到大集体中来;其次,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对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可以有意识地把活动中最重要的任务交给他们,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对能力弱的学生,也可以有意识地让他们为同学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以增强他们与同学之间的亲和感。
参考文献:
[1] 吴增强.现代学校心理辅导[M].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8.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3
在法治不断完善的今天,打官司难,尤其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应如何得到切实保护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明确界定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种责任,司法部、财政部对《法律援助条例》的贯彻落实,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意见和通知。为弱势群体,特别是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解我区法律援助机构当前的现状以及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情况,我们从多方面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研,深深感到我区法律援助中心现有的援助力量与我区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量之间的比例,已经处于一种严重的失衡状态。
一、我区法律援助中心近年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
根据某某区司法局提供的材料反映,某某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__年8月,现有专职工作人员3人(无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具体的援助案件都由瑞盈、劲峰、金钰三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承办。由于政府投入的法律援助经费的不足,无法满足办案需求,应该支付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也一直都是在打欠条。自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256件,其中刑事案件216件,民事案件40件,免收诉讼费60余万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人次,解答法律咨询865人次,发放各种法律法规读本和宣传资料1万册,为老弱病残等社会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根据某某区法院提供的材料反映,自20__年以来,法院共受理并审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94件,涉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150件。法院除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94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依法发函给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以外,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这一块,当事人受到法律援助的状况,却成为一纸空白。而民事案件牵涉到的恰恰又是最贫弱的群体,包括妇女、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等。法院虽然在受理涉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的入门过程当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给予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但是,在整个诉讼过程当中,由于这些群体请不起律师,又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援助,根本不知道应该从哪些方面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也无法代替当事人去收集一切必要的的证据。由于诉讼技巧的欠缺和举证不力,严重影响了弱势群体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法院对弱势群体在诉讼费问题上提供的司法救助失去其应有的意义,不利于法院公正裁判,无法体现司法为民的精神实质。
我们到各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的情况是,律师事务所在20__年——20__年期间,都已经脱钩改制走向市场,成为一个自打鼓、自划船的社会中介机构,原来的国资律师事务所都不复存在。根据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走向市场的律师只是作为法律援助队伍的一支协助力量,倡导的是一种行业奉献。但由于某某区法律援助中心没有配备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所有的援助案件都由原某某区改制出来的三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承办。三家律师事务所现有的执业律师合计只有20来人,本身人力资源不足,又要面临激烈的社会竞争环境和生存的压力。而且在办理援助案件的过程当中,不仅拿不到法律援助的办案补贴,还要垫付大量的办案成本费用。因此,办案过程当中的积极性不高,大多流于形式,在开庭时应付了事,直接影响了援助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直接接触了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几个方面的弱势群体。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反映不知道政府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性质和目的,不知道应该如何去申请得到法律援助。小部分人虽然知道法律援助中心这么个机构,但是因为门槛过高,手续繁琐,而且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不高,而丧失寻求法律援助的信心。在这些弱势群体当中,因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迫切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以农民工为多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国务院在《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要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这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国务院第一次明确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不容分辩,农民工已经成为法律援助对象的特殊弱势群体。我区现有人口为56.5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17万人,占总人口的77.9。目前已进城务工的农民数量多达12万人,占我区农业总人口的27.16,这些农民工,都无奈地游离于城市社会正规组织和制度之外,面临着工资低、生活困苦的种种困境。据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全国72.5的农民工工资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拖欠,劳动合同平均签订率为57左右,私营企业签订率仅为30左右,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又得不到必要的法律援助,维权将极为困难。
二、影响某某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工作开展的原因
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因素很多,如政府的支持力度、社会各界的关心程度、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特殊群体的知晓率、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经费保障等等。经综合分析,我们认为
主要原因是以下三个方面:1、能够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力资源短缺,应援尽援难。
既然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已经将法律援助明确为政府的责任。那么政府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本意,也就是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够直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一个政府救助机构。因此政府有义务组织、配备高素质的法律队伍来为受援当事人提供最优的服务,以达到其所能达到的最佳援助效果。但是,从我区法律援助中心目前的人力资源现状来看,由于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配备不足,基层法律工作者能力又较弱,从而使作为协助力量的社会律师充当了法律援助服务者主力军的角色,法律援助中心事实上成为一个中转站的性质,这与政府设立该机构的本意相违背。
2、部门配合机制不健全,维权成本高、难度大。
当前在法律援助方面的政策、机制还不是很健全,相关部门不把法律援助案件当一回事。比如,工商、房产、国土、档案等部门对援助人员的调查、查询、复印资料等仍然坚持要收费,不收费就采取推诿、拖延等。这些情况明显违背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使本来就严重不足的法律援助经费雪上加霜。再比如,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要以劳动争议仲裁为前置条件,即一定要先仲裁才能诉讼,仲裁费、鉴定费等又无疑给弱势群体的维权设置了一道门槛。而且如此一来,光走程序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就大大增加。加上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不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不知道怎样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导致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因举证不力而承担败诉后果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无形之中增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难度。
3、法律援助经费的拨付不能够满足需求。
资金是援助事业发展的保障。因此,资金不足是影响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关键因素。有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队伍,有了广泛的法律援助对象,但缺少资金这一纽带,法律援助工作还是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我区财政虽然已经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列入到预算当中去,但预算额明显偏低,与法律援助的需求相差甚远。今年区财政拨付的援助经费,和普法、安置帮教、清明纠纷调处等费用一起打捆,总共才拨了5万元。省财政拨付的援助费用唯独零、冷两区的没有到位。因此,仅凭借现有的财政拨付经费,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工作的开展,也的确是举步维艰。
三、对某某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工作开展的几点建议
1、加强援助中心人力资源建设,整合法律援助的社会力量。
为援助中心配备必需的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是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单纯靠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承办援助案件,既不利于律师事务所事业的长远发展,也不符合政府设立法律救助机制的基本精神,不能够确保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的落实到位。
基于我区法律援助中心目前人力资源匮乏的现状,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给予缓解:第一、向社会公开招聘已经取得律师资格并且愿意从事援助事业的有志人士来充实援助队伍;第二、整合法律援助的社会资源,鼓励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组织,为本社团范围内特定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第三、由政府牵头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各界符合条件的人士自愿参与,为弱势群体提供与其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
2、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援助途径的畅通。
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现阶段援助经费本身紧张的情况下,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将有利于大大降低援助的成本,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加快援助案件的办理进程。
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我们认为:第一,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仅要让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和目的,还要让社会各界都认识到援助工作深远的社会意义;第二、由政府出面,以文件的形式直接协调援助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调集一切社会力量参与到援助工作中来,共同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
3、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图书馆 服务 视障人士
1.图书馆使命和责任
图书馆的基本宗旨是通过提供各种形式的资源与服务来满足个人和团体在教育、信息和个人发展的需求,让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4年《图书馆宣言》中宣告:“图书馆是教育、文化和信息的有生力量,是透过人们的心灵促进和平和精神幸福的基本力量。图书馆应该在人人享有平等利用权利的基础上,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向所有的人提供服务”。并特别强调“图书馆必须为那些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普通服务的用户,例如小语种民族、伤残人员、住院人员、或被监禁人员,提供特殊的服务和资料”。为此,国际图联成立了“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部”,倡导图书馆应为一个地区所有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利用正常服务的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英国早在1850年就敏锐地意识到图书馆在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在他们看来“图书馆法如能通过,等于配备了最便宜的警察。”日本的《图书馆之立法》中指出:“防范所需的国家开支,几乎等于照此法建立图书馆所需的费用。”美国2003年开始,每年发行高达1.78亿美元的债券,用于修缮图书馆和修建各分馆。
在我国图书馆是政府支持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图书馆的宗旨就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所有的人能够更好地生活。在图书馆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人人有权共享图书馆资源和服务。图书馆作为最具精神感染力和道德感染力的心灵圣地,是净化人们心灵的知识殿堂而成为读者的精神家园,读者身心可以在这里得到愉悦释放和减压,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很好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视障人士群体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重视,国家对这一群体实行了一系列政策性倾斜措施,社会各界对视障人士群体也伸出援手,形成了一个人人关心视障人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十年来,图书馆提倡对弱势群体赋予关心,给他们以特殊的扶持和帮助,为其提供文化知识服务、信息服务,使其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这不仅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赋予图书馆的光荣任务,也是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但勿用讳言,在当今信息社会,视障人士基本上仍属于弱势群体,尤其是信息获取方面的弱势群体。作为视障人士群体也十分渴望得到社会的关爱,实现向正常人的转化。作为为大众服务的图书馆,理应在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服务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现将信息弱势群体向信息强势群体的转换。
2.当前存在的问题
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国图书馆业已将为弱势群体的服务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如开展为残疾人送书上门服务、文化下乡、文化扶贫等,为弱势群体服务方面有了一些进展,但是总的来说进展缓慢,尤其在为视障人士提供服务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比如,有一些图书馆开虽然辟了盲人阅览室,但普遍存在有:
一是馆舍面积过于低小,造成服务空间不足或服务能力低下。并且有的图书室没有设立专门的提供视障人士的坐席。
二是图书馆经费拮据,往往造成视障人士阅读的专用书短缺,能享受到的数字信息资料则更是少之又少。
三是受功利思潮的影响以及自身经济状况的窘迫,有些图书馆越来越倾向于满足时尚,追求大众化,潮流化。忽视了为视障人士群体服务功能和能力,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少。
四是为视障人士群体服务未形成制度和规模,服务的资源严重不足,所服务的视障人士人数比较少。有些只是在有活动的时候做一些表面工作,或局限于老年活动室、少儿阅览室和送书上门等简单操作。
五是图书馆建筑设计、结构、布局等方面不合理,诸如为视障人士的无障碍设施不到位,造成视障人士不能像正常人一样方便使用图书馆。
3.为视障人士服务的思考
3.1图书馆是残障人士实现“中国梦”的有力平台
提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核心就是实现中华民族近百年以来最伟大梦想。“中国梦”是民族的梦,是人民的梦。在阐述“中国梦”时曾说:“每个中国人都可以共享人生出彩机会”。那么,人总是有自己的“梦想”的,视障人士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同样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成员之一,他们也有属于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学习。
大量事实表明,只要提供一定的条件,他们同样是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他们应该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但是现实中能为他们提供出彩机会的平台却并不多,图书馆作为一个纯公益性的大型机构,图书馆无疑是他们实现“中国梦”的最佳平台,图书馆可以为他们提最强有力的智力支持。视障人士群体在图书馆将体会到平等、自由带来的快乐同时,图书馆将为他们实现自己的“中国梦”插上有力的翅膀,让他们梦想成真。
3.2必须提高为视障人士群体服务的责任意识
关心视障人士群体不只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包括图书馆在内的全社会的责任。图书馆的一切工作都要以读者为中心,以读者的需要为工作的出发点。 关注障人士群体的文化需要、关心帮助障人士群体也是体现党和政府关爱民生的一项举措,有助于和谐的社会的形成,促进社会的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图书馆应大力弘扬和坚持公共性、公益性、读者至上、服务社会的基本理念,为包括视障人士在内的广大弱势群体服务。
作为在图书馆工作者,不仅应该勇于担负这个义不容辞的职责,而且要力求最大限度完成好这项十分光荣的服务。由于障人士群体在心里上比一般读者会更加脆弱、敏感,因此,图书馆工作人员在为其服务过程中要服务的意识,为他们投入一份深厚的感情和关怀,从人性层面去满足他们的需求,理解、尊重他们,努力营造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温馨的、平等的文化环境,让他们亲身体验到神圣的平等权利,没有歧视、没有等级、没有压抑、没有清规戒律,在自由平等的氛围中学习新知识、获取新信息。要让他们感受到馆员的温暖与人文关怀,使图书馆成为他们的精神家园。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了图书馆一切为读者的宗旨,和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和长治久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3完善为视障人士群体服务的制度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图书馆服务的领域会进一步扩大。因此图书馆要进一步完善为视障人士群体服务机制。
一是加大相关投入,配备视障人士群体专门阅读的盲人书籍和阅览室;帮助盲人学习知识,提高文化素质,用声音和爱心为视障者撑起一片多彩的天空。同时完善图书馆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是视障人士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方便视障人士群体读书的重要举措,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过去我国大部分图书馆在建筑设施、设备的设计上基本忽视了为视障人士群体服务的功能,随着视障人士群体到馆数量的增加,原有建筑和设备给他们带来的不便也逐渐暴露出来,图书馆要对原有设施进行改造以适应视障人士群体读者的需要,这就要求政府增加对图书馆文化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在建新的图书馆馆舍设计上,必须考虑到人性化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如:视障人士群体轮椅通道和专用电梯、洗手间;设立特别阅览室、添置特殊桌椅,阅览专座、方便按键、音响信号装置等。
二是规定按比例配置图书资料。如:对视障人士群体的有关扶贫解困、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文件法规;盲文版的有关文献;有关视障人士群体康复的指导性文献、盲人按摩技术、特种手工和经济作物栽培等致富资料、有声盲人儿童读物和老年盲人生活读物等等。有的放矢收集他们所需文献并及时地提供给他们。
三是全面实行免费服务制度。要定期开展免费培训等制度,并且随时调整服务方式和内容,应根据视障人士群体的特点,针对他们所关心的热点和疑难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培训班,让他们及时了解时势动态、知识信息。也可以根据视障人士群体的需要办一些免费的学习班,如计算机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还可根据视障人士群体读者信息数据库资料,突破传统的文本式信息服务的模式,为他们发放特别证件,提供免费上网等特殊服务。
四是为方便视障人士群体查找信息,能方便地获取和利用图书馆馆藏。图书馆可提供电话预约、电话代查、代译、电话咨询等服务,做到“一个电话,服务全程”。尽管图书馆不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但图书馆的优质、高效的服务至少可以告诉他们到什么地方解决问题,减少盲目性,使其充分感受到整个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
五是形成为视障人士群体宣传制度。由于过去图书馆为视障人士群体服务的项目少,视障人士群体利用图书馆服务的也少,所以图书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专项宣传制度,通过各种媒体及为视障人士群体服务的相关部门联系,让更多的弱势人群利用图书馆的服务。
3.4建立视障人士群体信息数据库
图书馆要加强与视障人士群体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不同层次视障人士群体对信息的需求,主动与当地的劳动部分、残疾人组织等建立联系,掌握本地区视障人士群体成员状况,将本地视障人士群体的基本情况建立读者信息数据库,掌握读者特性(如:姓名、年龄、性别等),调查读者现实的和潜在的需求并进行逐项登记,这样才能针对具休情况提供各种形式的辅助服务和延伸服务,并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图书馆要深入到视障人士群体中去,接受他们,了解他们,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需求,尤其是为他们提供盲人读物和有声读物,实现图书的电子化盲文阅读或语音阅读。整合适应弱势群体学习阅读的文献库的信息,建立和服务指南,收集他们对信息的需求和对图书馆服务的意见建议,确保重点服务范围,建立长期、有效、稳固的知识信息帮助系统。
3.5与相关部门建立强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
视障人士群体十分渴望改变他们的生存状况。但是他们当前面临的种种问题与他们所拥有的社会支持系统的缺陷有关。一直以来,基本停留在依靠物质和经济上的接济,他们的教育往往依赖非正式支持系统来解决,而政府有关部门、福利机构、各社会团休等正式组织虽然提供了一定的支撑,但由于视障人士群体基本上是一群贫困、病残、老迈、无权无势、比较悲观的社会边缘群体,他们中一些人对激烈变化的社会和大量社会现象不理解,困惑,埋怨,甚至嫉妒,处在极端焦虑的心理状态;心理素质表现为脆弱、敏感。为此,图书馆要利用自身优势,帮助他们树立知识可以改变命运信念,只要掌握了知识和信息,就有可能抓住更多摆脱困境的机遇,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有一门维持生计的技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弱势群体的信息服务和援助是使他们能够摆脱困境的一个重要的出路之一。因此,图书馆可以借助当地劳动部门、妇联、福利机构、工会组织、残联等资源,加强和支持网络建设,力求让各种优势资源、优势群体都来关注视障人士群体,解决视障人士群体教育问题,使他们借助图书馆来实现由信息弱势群体向信息强势群体的转化,自学成才,走出一条重获新生的光明之路。
参考文献:
[1]赵伯纯.论加强图书馆的为弱势群体服务[J].图书馆,2005(3)
[2]王新利.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的探索[J].图书馆杂志,2003 (10)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5
摘要:本文对现阶段农村留守儿童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建议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崛起为大量的农民朋友提供了很好的进城创业务工的机会,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我国约有2.42亿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队伍的不断扩大使国家和社会对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群体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农村留守儿童”这个伴随着农民工队伍一同壮大起来的、更值得我们去关注的弱势群体,却没有引起国家和社会足够的重视。作为一名农村教师我深刻的意识到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一、概括的讲,现阶段农村留守儿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留守儿童的生活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大多都是由爷爷奶奶抚养,普遍都存在隔代监护的现象。由于父母没在身边很好的照顾,部分留守儿童表现出了严重的营养不良,成长发育和身体健康受到很大影响。
(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父母都在外打工,一些留守儿童在家里要做农活、做家务,几乎成为了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在学校上课期间他们身心疲惫很难集中注意力,部分同学甚至精神萎靡。还有部分学生由于缺少监管,缺失父爱、母爱,缺少沟通、交流,他们长期性的不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差,任性、叛逆、沉迷于网络游戏、不健康网吧,这样长期以来便导致学习成绩下降。有些学生不但产生了严重的厌学心理而逃学辍学,还养成了吸烟,打架,酗酒,夜不归宿,生活无规律等生活恶习。
(三)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大部分留守儿童是每年与父母见一面相聚时间只有半个月左右。由于和父母的相处时间短,所以这些孩子大都缺乏来自父母的心理关怀,他们对父母也缺少情感。由于和父母都存在空间上的距离,留守儿童在生活中遇到问题后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长期以往便使得他们不愿意与外界接触或接触太少,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待人冷漠、行为孤僻、自卑心理严重或防备心强,缺乏自信,物质上相互攀比,乱花钱,贪吃贪玩等个性特征。许多留守儿童在表面上来看要比其他孩子更独立、更坚强,其实他们的心灵比其他孩子更脆弱、更不堪一击。他们心态极不平衡,情绪极易波动,对外界事物极为敏感。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很容易受伤,有着很强的逆反心理和仇恨心理,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
(四)留守儿童的道德行为问题。由于父母关爱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个别留守儿童出现了思想偏激,行为极端的思想及行为特点,面对老师的批评和教导表现出了很强的抵触情绪。留守儿童违法违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
(五)留守儿童安全问题。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是学校和老师最重视的一个问题。大部分的留守儿童与父母都是通过电话交流,这种间接的监护根本无法培养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行为意识。近年来在留守儿童中由于溺水、车祸、自残、喝农药、自缢等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事件不断发生。
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在全社会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环境下,留守儿童的出现其实是我国社会转型的一个必然产物,他们也必然是一个弱势群体。近年来国家加大了“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社会也在关注着留守儿童,留守儿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不只是一个教育方面的问题,它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创造和谐社会所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学校、老师,更需要家庭、社会及政府各方面共同努力,协调合作。
二、解决这一问题,我有以下建议
(一)老师需要更多的关爱与责任。作为老师我们需要给予留守儿童更加细微的关心尤其是心理和学习方面的。发现留守儿童有心理、性格、思想上的问题时我们要多与他们交流,打开他们的心门,培养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树立正确乐观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学习成绩不好的留守儿童,我们更要耐心的辅导,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让他们树立知识改变命运的意识。
(二)学校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例如在班级成立“留守儿童小组”,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委员会”,选用其中具有独立能力的孩子担当成员,让他们去帮助那些在生活,学习等方面有问题的孩子。在留守儿童中间创造一种在生活中互相关心,团结友善,学习上互相帮助,互相竞争的氛围。
(三)家长的责任。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上最需要付出的更多的就是留守儿童的父母。留守儿童大都在3-15岁,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正处于学龄前期至青春期早期,父母的关心和教导对孩子的身体成长,心理发育,习惯养成,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留守儿童的父母应该更多的关心自己的孩子,不仅要给孩子在生活上的物质保证,更需要关心孩子的心理。要抽出时间来多陪陪自己的孩子,多与孩子交流,多与老师学校交流,对自己的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上要有更多的了解、帮助、支持与关爱。
(四)政府和社会的责任。留守儿童的父母为了自己的家庭也为了我们国家的建设和发展闯荡城市,远离家乡和亲人,他们为我们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那一座座高楼林立的城市无一不凝结着他们的汗水。所以关心留守儿童也是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老师我深深的希望国家和社会能够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学条件,改善农村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例如修建寄宿制学校,给予家庭条件差的留守儿童生活补贴等。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而我国还是一个农村人口比重较大的国家,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它应该被提到和大学生就业问题,楼市问题等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城市里的孩子享受着优质教育的今天,在我们共同分享30年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硕果的今天,我们应该更多的关注那些生活在条件相对艰苦的农村,还不能和父母在一起的年幼的孩子们。所以我们更应该去关注农村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问题。我希望我们的老师和学校能付出更多的努力,也希望我们的家长和政府社会能够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我们一起来共同努力,让留守儿童不再是社会发展中的弱势群体。
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文6
――谢斌
对于《精神卫生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益组织“精神病与社会观察”及“衡平机构”等,代表着存疑和建议的一方。而也有一些专业人士持不同观点,认为《草案》“‘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立法宗旨,被劈头盖脸的防止公民被精神病的叫好声淹没了”。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谢斌,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常务副主任马弘,为此专门做出分析报告,论述了针对《草案》的“六个迷思”,“以此打破媒体对这部保护弱势群体法律的偏颇引导”。
CCN记者据谢斌、马弘的分析报告,对比做出整理,以供读者参阅。
关键点:精神医学
迷思一:罹患精神障碍――是医学原因还是道德品行原因?
社会同情、接纳、治疗精神障碍患者的历史,远远短于驱赶、囚禁、迫害他们的历史。但最近三十年来,精神医学已成为医学领域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各种精神障碍从病因探索到诊断工具和治疗预防,都已与百年前相去甚远,甚至与50年前也有天壤之别。
因此,可怕的不是患上这类疾病,而是内心的恐惧、排斥和否认。
关键点:社会耻辱
迷思二:精神障碍的诊断――是健康缺损还是耻辱烙印?
许多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属于慢性病,病程冗长迁延,患者生活劳动能力为此受损严重,一些患者甚至成为终身残疾。少数患者由于症状的困扰,还会表现出针对自身或他人的危险行为倾向。
精神障碍导致的社会负担也十分沉重,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16.07%。
其实科学发展到今天,绝大多数精神障碍只要能获得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是能够痊愈或至少带病生活的。因此被诊断患有某种精神障碍,只意味着生命的伤痛、健康的受损,而不是个人或家庭的耻辱。
关键点:国家父权
迷思三:精神障碍的非自愿医疗――是善良救助还是恶意惩处?
非自愿医疗制度的建立,本意是社会对病弱失能者行使“国家父权”的一种关爱,是为了维护患者自身(健康)利益而对其加以限制的措施。
美国自1960年代以来,将非自愿医疗标准逐步缩窄为“已经或马上将要发生对自身或他人的危险”,同时设置了完全司法化的实施程序。但多年以后调查却显示,该国只有不到40%的严重精神病患者获得了稳定的治疗;无家可归者中1/4以上是重性精神病患者,他们大多从未得到任何治疗。
因此,非自愿医疗的利弊,并不在制度本身,甚至某种程度上也不在患者及其亲属的评价,而是完全在于社会的态度。
关键点:精神卫生机构
迷思四:精神卫生机构――是救死扶伤的场所还是羁押迫害的场所?
中国的精神科医生是推动患者权益保护和精神卫生立法的中坚力量。26年前,刘协和教授等精神科专家用铅笔拟就了中国大陆最早的精神卫生法草案;16年前,张明园教授等精神科专家提交了中国第一份开展精神卫生地方立法的人大提案。在上海地方立法讨论过程中,曾有人大委员动情地说,这是我审议立法至今第一次见到完全没有部门利益的法规草案。
因此,精神卫生机构本身并不阴暗,阴暗的是那段阴暗的历史。
关键点:患者家属
迷思五: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是值得尊敬还是应受谴责?
调查显示,目前我国40岁以下的患者主要由父母、40岁以上的患者主要由配偶、成年子女或兄弟姐妹承担看护职责;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入院治疗的患者比例达40.3%-59.5%。
因此,中国社会没有出现大批精神病人流落街头或患者接二连三肇事肇祸的事件,广大重症精神病患者亲属功不可没。
关键点:弱势群体
迷思六:除了规范“被精神病”乱象,这部法律草案的最大看点?
由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症精神疾病免费治疗项目,自2004年开始实施,截至2011年4月,覆盖了中国的680个区县,自愿参加治疗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达27.7万例,其中9.4万例患者有肇事肇祸行为,获得免费住院的患者1.24万人次,国家财政为此投入了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