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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论文范文1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是指农村等欠发达地区的人员为了满足某种需求,以上学、工作为目的,形成人员流动。城市化进程对比其他的人员流动方式有以下优点:准确性和连续性强;流动速度比较快;流动量比较大;被动流动成本较低;流动过程安全可靠、风险小。城市化的成本计算主要依据《国际货协统一过境规程》和《人员流动运价规则》。其主要原则是:1)人员在城市化进程的过程中,是主动流动的,对房地产的需求随着流动目的的不同而不同;2)人员流动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计算过程极其复杂,不同人员的成本也不同,因此可以得出基本的流动成本:基本流动花额=人员货物运费率×计费重量运费总额=基本运费额×加成率;3)人员流动运费一般应按最短路径确定,并需将国境站至国境线的里程计算在内,国内段运费按价计算公式为:运费=运价率×计费重量。
2城市化对建筑投资的促进分析模型
2.1构建模型
根据以往的研究数据分析,城市化进程与我国的房地产业务投资量之间是指数形态的线性关系,因此选择以线性回归模型为基础进行建模。线性回归分析,是描述一个因变量与一个或者多个自变量之间的线性依存关系[5]。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对房地产行业的促进效果分析中,设房地产的业务投资增长量为因变量y,影响房地产业务投资量变化的外部因素设为自变量x1,x2,...,xk,自变量有多个,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存在线性关系。
2.2促进变量的选取
促进效果模型被解释为房地产业务量。在城市化促进变量的选取上,影响促进效果的因素很多,不可能也没必要全部纳入到模型方程中,只能是针对性地选取关键的少数因素进行考虑。因此,对来自2012年的我国城市化进程数据进行分析,以房地产业务总收入和国有、民营、外资房地产企业在2012年的房地产业务量、业务收入、收入比重等作为研究数据,选取以下促进投资变量:1)价格x1:1表示房地产费用降低,0表示没有降低。2)房地产业务量x2:1表示房地产业务量增加,0表示没有增加。3)业务收入x3:1表示房地产业务收入增加,0表示没有增加。4)销售网点x4:1表示营业网点增加,0表示没有增加。5)交通工具x5:1表示房地产派送工具增加,0表示没有增加。6)硬件设备x6:1表示房地产的硬件设备增加,0表示没有增加。7)客户满意度x7:1表示客户满意,0表示不满意。8)其它因素x8:1表示对业务量有促进,0表示没有促进。2.3模型检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检验方法主要有三种:R检验、T检验、F检验。主要检验内容为:判定系数、回归系数的显著性、回归方程的显著性。(1)检验判定系数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系数判定方法与一元线性回归方程相近。而系数判定R的计算准则为:R接近于1时表示因变量y与自变量x1,x2,...,xk之间的线性关系程度密切;R接近于0则表示因变量y与自变量x1,x2,...,xk之间的线性关系成本不太密切。(2)检验回归系数显著性回归系数的显著性检验是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中检验所有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是否显著的方法。其主要通过计算各回归系数的t检验值进行显著性检验。④其中,sb1是回归系数bj的标准差。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计算过程中,如果某个自变量的回归系数t显著性检验没有通过,则说明该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线性相关不存在显著性关系,在回归分析时就应将该自变量略去,或做适当的调整,然后用剩余的自变量再进行回归分析。
3仿真实例分析
城市化论文范文2
从城市化的战略需求看,城市规划必须注重统筹发展
城市规划是继承过去、创造今天、预测未来的一门科学。搞好城市规划,必须从城市发展的战略需求出发,统筹考虑局部与全局、近期与远期、条条与块块的关系,站得高、看得远、想得宽。
在区域发展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谋划城市发展。当前的城市竞争已经不是单一城市间的竞争,而是城市区域或城市集团的竞争。目前我国城镇体系规划中,仍然沿用传统的等级结构和职能结构划分标准,这与经济全球化、区域发展一体化的结构体系极不相称,导致区域内部发展不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各自独立,造成区域内部产业结构低层次重复和区域资源的极大浪费。比如,长三角地区城市定位趋同,城市间缺乏应有的产业分工,16个中心城市中,选择汽车产业的有11个,选择石化产业的有8个,选择通信产业的有12个。因此城市规划必须跳出城市自身,将城市融入所处的城市群分工体系,培育一体化的消费品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产权市场和旅游市场等。
从城市统筹发展的大战略上谋划城市发展。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十分突出,城乡差距呈扩大趋势,延缓了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制约了城市发展的进程。因此,我们在城市规划中,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合理谋划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安排城乡的工业、交通、道路、商业、文化、医疗、卫生、体育以及各项设施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到农业与工业、城市与农村、城乡生产要素布局的统筹发展,城乡互动、以城带乡、城乡一体,促进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三位一体,同步发展。
从城市化的客观选择看,城市规划必须注重个性特征
城市个性是一个城市的特色,是独特的魅力所在,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千城一面、似曾相识的城市越来越多,城市的个性特色已湮没在程式化的钢筋混凝土之中,失去了城市的特色和魅力。当前,城市形象成为热门话题,城市发展呈现出由共性突出到突出个性的转变,城市个性化成为现代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突出特点。
打好“文化牌”,彰显文化特征。美国城市建筑学家刘易斯·芒福德说:“城市是文化的容器”。每个时代都在城市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的痕迹,许多建筑遮蔽着朝代的更替、历史的兴衰,但如今却被大型商场和高耸的塔楼逐步代替,越来越多的城市“失去”了自己的“记忆”,“失去”了自己的历史。西方很多城市政府在处理旧城更新和古建筑保护上的成功做法非常值得借鉴。无论是历史文化名城罗马、威尼斯,还是现代国际大都市巴黎、纽约、芝加哥,座座堪称文化艺术宫殿、建筑博物馆,处处折射出城市的文化,走进这些城市,就仿佛走进了他们的历史。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必须处理好建设与继承的关系,在发展中传承历史文化。否则,城市一旦失去历史陈迹,犹如人失去鲜明的个性,得到的利益是暂时的,而遗憾却是永远的。
打好“环境牌”,彰显空间特征。由于城市所处的空间地理位置、地形条件、气象条件和自然环境的不同,构成了不同的城市环境空间形态,提供了每个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环境空间特性。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充分认识该城市的山、水、林和风景名胜等自然景观要素,发掘、保护、利用、开发、改造自然环境空间特色,在共性中找出个性,围绕个性建设特色城市。处于苏北平原的宿迁市,发挥华东净水、净土、净空的生态优势,大力实施“生态宿迁”的发展战略,以“西楚雄风、酒都花乡,河清湖秀、生态乐园”为区域生态定位,全力打造生态品牌,建设“烟波水世界,绿色梦家园”,城市环境特色十分突出。
打好“品位牌”,彰显艺术特征。城市应当成为开放式建筑工艺品博物馆,绝大多数城市建筑物都应当按照有艺术观赏价值的标准来打造。市政府、车站、学校、艺术馆等重要的公共建筑物,要按照建筑工艺品的标准来设计和建设;临街建筑物应当讲究优美的造型、漂亮的外观、柔和的色调。整个城市和每一条街道都要对建筑物的风格、造型、色调、高度等因素有明确的要求,反对出现建筑造型的克隆和雷同,赋予城市建筑物文化艺术生命,努力建造中西合壁、富于特色和个性的现代化城市。
从城市化的内在要求看,城市规划必须注重生产力布局
城市发展的核心,在于生产力的发展;城市竞争力的提升,必须有强有力的产业作为支撑。城市规划应当深入研究城市发展定位,为城市经济结构调整服务,为提高城市竞争力提供根本保障。
合理布局专业园。园区经济是城市经济的重要载体。在城市化进程中,各种类型的工业园区正成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一股强大力量。这些园区以一种制度化的安排为纽带,以创新型的政策为保证,能在较短时期内形成具有鲜明产业特色及企业、产品特色的园区经济。政府工作的着力点,要着眼于园区经济发展方向,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加快园区规模化、集约化开发与建设。在专业园区布点上,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框架内,与城市功能定位、资源环境、产业基础相协调;在园区企业布局上,要做到各具特色、适度集中、疏密相间、错落有致。
城市化论文范文3
关键词:城市化城市群对策
城市化的含意及其指标众说纷纭,角度不同,见地也不同。我们认为城市化的本质是指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从农村生活向城市生活的升级转化过程。从市场经济的供求角度看,可把城市生活视为一种特殊商品,城市化就是城市生活这种特殊商品的普及化。实施城市化战略对于我国未来20年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指导的意义。
一、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决定因素及可能性
今后20年是我国工业化中期发展时期,经济还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趋势。其标志是我国工业化初期产业,如纺织、普通食品、普通建材等,已处于严重的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状态。难以再带动我国经济继续增长。目前,工业化的主导产业已转向以机械电子为主的装备制造业和以建材、建筑业为主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来。这些产业的未来需求量大、投资量多、资本技术密集,它们的发展无疑会使我国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这就决定了我国未来20年城市化必然是一个加速发展的过程。另外据估计,今后20年至少有3亿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
人们普遍认为,未来20年我国经济仍将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城市化是我国未来20年经济高速发展的动力和目的,在此对实现这一目的的可能性和条件作一分析。从国内形势看,国内有效需求后劲不足,居民消费呈现疲软状态,传统的消费观念根深蒂固,如何发挥少存款多投资拉动需求,刺激消费传统的第一、二产业趋于成熟并走多从次化、纵深化、一体化发展,而第三产业未改变产业布局,进出口结构,解决就业问题,带动消费。城市化战略为其提供了环境,并且逐步改变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关系。从国际形势看,经济一体化、全球一体化,中国要增强竞争实力为其向规模发展,而小城市小乡镇不能发挥规模经济]经济战略优势、品牌战略,建立综合型、政治型、经济型、交通型、文化型、旅游型等特点的城市。随着世界制造中心的转移,小作坊,小工厂,小企业已不适应当代要求,走城市化战略是国际形势的要求。中国沿海的环渤海湾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正在发展成主导中国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三大城市群,表明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方向、趋势。
二、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的趋势预测
在我国工业化中期经济高速发展的带动下,未来20年我国城市化将进入加速发展时期。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为30%(1997年)左右,今后将进入从30%发展到70%的国际公认的加速发展时期。从世界城市化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及我国城市化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我们认为,未来我国城市化发展将出现以下几个基本趋势。
(一)大城市将比中小城市的发展速度更快
大城市发展速度快于中小城市是世界城市化发展的潮流。究其原因,一是大城市经济效益高、居民收入水平高,虽然建设成本也相对高一些,但最终收益(收入减成本)还是比中小城市好。二是大城市功能全,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大城市生活的需求也逐步提高。三是大城市具有中小城市不可替代的更强有力的带动腹地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而且,在城市间的联系日益增多和重要的时候,在城市群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大城市的作用更加明显,原来独立发展起来的中小城市现在越来越受到大城市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四是随着技术进步、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使人们能够有效地解决所谓“大城市病”现象,从而为大城市的发展扫清了障碍。例如,城市交通拥挤可以采取有轨交通、路口立交、路口停车线前移和路口四角扩宽等方法和手段加以解决。大城市环境问题随着环保产业的发展以及城市环保设施的建设已能够有效的控制。
因此,未来我国的城市化应当注意大城市的作用,在不放慢中小城市的发展速度的前提下,鼓励大城市适当超前发展。当然也还要注意不要超一定的“度”,我们认为以大城市人口增长保持在整个城市人口增长速度的1倍以内为宜。同时,发展大城市也要注意环境保护和城市容量问题。因此,在考虑加快发展大城市时,一定要注意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要综合考虑经济效益与资源和环境等条件的容量问题,做到大中小规模城市合理的协调发展。
(二)以国际化大都市为代表城市群将在城市化进程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北京、上海、广州、大连、武汉等特大城市根据其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与国际交往作用的事实,在新的一轮对外开放纷纷制定了建立国际大都市的战略设想,为我国城市化进程又增加了新的积极因素。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所谓中央商务中心区(CBD)的建设。CBD是国内外大公司总部的聚集分布区,它负责组织和指挥分布在全球各地的企业、工厂以及商业机构有效运行。由于各路大公司聚集在一起,它们能就近从事各种那些位于繁华的闹市区的大百货商店、大商场所无法比拟的大笔交易。
城市群(带)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从经济活动在空间的扩展演变规律来看,其顺序是由“点”到“线”到“面”,当城市发展向“线”两边集中到一定的程度时城市带就出现了。中国沿海的环渤海湾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正在发展成主导中国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三大城市群,今后中国经济将越来越向这三个大城市群集聚。城市化的高级形式,大城市群目前在中国已经开始出现,以此为中心,中国还应考虑规划一系列的城市经济带,并发展一批有特色的中心城市,如综合型、政治型、经济型、交通型、文化型、旅游型等特点的城市。中国未来城市发展的核心面、线、点形成后,将有一半的人口、GDP的80%、全国工业产值的90%以及全国进出口总额的95%在这些地域产生。
关于未来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预测,1996年我国政府向联合国第二次人类住区大会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住区发展报告》预测:到2000年,全国城镇人口将达4.5亿左右,城市化水平将达35%;2010年,全国城镇人口将达6.3亿左右,城市化水平将达45%。
三、加速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对策与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工业化中期的快速发展阶段,我国城市化的起飞也已到来。为保证我国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措施。
(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服务价格的开放,将会有力地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但由于城市化进入起飞阶段后,城建规模巨大,估计每年约需投资总额高达5000亿元左右,如此惊人的投资单靠财政投资和价格开放后的收入是绝对不够的。目前国家财政总收入也只有8000亿元左右,因此,必须进一步开拓城建筹资渠道。根据国外经验,可选择的筹资渠道有政府专项城建债券、以BOT方式吸收社会资金和外资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是城市入户电网线路的改造、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城市交通枢纽、城市水源设施、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
(二)必须逐步开放城市生活基础设施的服务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促进城市化按市场规律健康、快速地发展
“城市生活”的巨大供需差额,根本原因就在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的低价限制政策。它使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处于供应严重不足的状态。低价政策往往使城市基础设施连成本都收不回来,必然要靠政府大量的财政补贴维持正常运转。城市基础设施管理部门一般都很少有资金用于更新和建设,形成了城市基础建设越多,财政负担越重的恶性循环。为改变这一状况,建立起城市化发展的良好的微观运行机制是关键。首先,使大多数城市基础设施管理部门企业化,摆脱行政干预,走向市场,成为市场的主体。其次,在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分期分批地、有步骤地放开大多数城市基础设施的价格,并把原来的财政上的“暗补”变为进入居民收入的“明补”。最后,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价格,建立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主管部门和居民共同参加的价格协调机制,按“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共同制定大家能够接受的合理的价格。
只有通过上述改革,才能一方面有效地增加城市基础设施的供应,另一方面适当抑止现有城市居民对城市基础设施过度的需求。从而使“城市生活”在市场的调节下达到供求平衡,以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的合理配置。城市基础设施价格放开后,开始是会有一个价格上涨的时期,但随着“城市生活”供应量在较高的价格的引导下迅速提高,在供求关系的共同作用下,将使城市基础设施的服务价格逐步下降到正常的水平。从而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按市场经济规律健康快速地发展。
(三)逐步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
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要求其消费者有相适的选择权利。否则市场的分割势必还会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因此,有必要逐步取消不合理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在此,有人担心户籍制度的取消会引起人口向城市的大量涌入,使城市人满为患。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这种现象不可能发生,城市基础设施服务价格的放开,使“城市生活”的价值得以真正体现出来,户口放开的城市只可能吸引那些符合这一收入水平的人进入,低于这一收入水平的人群在市场价格的调节下会自动离开,以寻求符合其收入水平的地方。这一点实际上被我国目前在许多方面已不起作用的户籍制度本身所证实。当然,在一些特殊的大城市里会暂时出现一些“贫民窟”现象,但只要对此加以特殊的行政干预,这一问题是不难解决的。在此还必须指出的是,目前我国城乡差别还很大,户籍制度在调整人口的合理分布、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等方面还起着一定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户籍制度的取消是一项长期的目标,不能操之过急,要有步骤分阶段逐步地去实现。
城市化论文范文4
解决中国“三农”这个老大难问题,“三分农民”将是可行路径。以江汉平原为例,这个路径的基本构想是:将一“分”农民离土脱农,加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成为彻底的城市人即非农人口;将一“分”农民从传统的大田农业中分离出来,从事不依赖或少依赖于土地的高科技农业,进行高投入、高附加值即高产出的工厂化、科技化、集约化农业;将一“分”农民从事依赖于大面积土地的机械化、规模化、自动化、少人化的农业。同时,伴随着农村金融、科技、农产品流通等体制的改革与完善,最终实现农业人口的分流、农民数量的减少、农民收入的提高,即“三农”问题的解决。“三分农民”的新构想虽然是以江汉平原为例设计的,但这一新构想所指出的路径对湖北省以及全国其他地区,也可以因地制宜地加以推广。
关键词:“三农”问题;江汉平原;三分农民
一、引言
“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而言,“三农”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途与命运。温总理曾经在记者会上表示,没有农村的小康,就不会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全国的现代化。由此可见,“三农”问题对中国的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也一直是中国希望解决而又难以解决的老问题、大问题,因此也就是中国要努力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如何解决“三农”这个“老大难”问题,中国的不少学者认为,城市化与工业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因为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最终会减少农民的数量,从而通过农民数量的减少进而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农民的数量也是很少的,如美国农民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2%左右,但是其农业科技十分发达、生产效率高,因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也非常高。那么,如何减少中国农民的数量,将中国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都很高的农民分离出去,既能找到消化中国农民的渠道,解决分离出来的农民的就业、生活乃至致富问题;又使中国的农产品产量不减少甚至平稳的增加,以使解决中国广大人口的吃饭问题牢固地建立在依靠中国自己的自给自足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依靠国外、看外国人脸色行事的基础之上,这是迄今学者们研究颇多的问题,但是还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那么怎么才能够找到可行的路径,提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方案呢?我们通过研究,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得出了一条新构想。该新构想认为:“三分农民”将是解决中国这一老大难问题的可行路径和有效办法。即:通过一系列合理的制度安排,从不同的路径将江汉平原地区乃至湖北省及全国其他地区的大量农民,一部分引导到其他非农产业,加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到城市就业,既脱农也离土,成为彻底的、真正的、完全的城市人口;一部分农民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科技化农业升级,从传统的人畜结合型农业中分离出来,从事不依赖或少依赖于土地的高科技农业,进行高投入、高附加值即高产出的工厂化、科技化、集约化农业;一部分农民从现在的地少地小、人畜耕作、精耕细作、广种薄收的传统农业中走出来,从事依赖于土地多、面积大的机械化、规模化、自动化、少人化农业。这样把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农业人口的减少即农民数量的减少、农业方式的转变、农业人均生产效率的提高、农产品总数量的稳定甚至增加,有机地联系、统一、结合起来。我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三农”这个“老大难”问题。
为使研究有针对性、说服力和可操作性,我们以江汉平原作为研究的范本。通过针对江汉平原这块有代表性的区域,把“三分农民”构想的路径设计出来,并建构好相关的制度安排,进而再将这个构想的路径及制度安排推广到湖北及全国有类似条件的地区。下面我们先以江汉平原为例论述“三分农民”构想和制度安排,然后再将这一构想和制度安排推广到湖北及全国有类似条件的地区。
二、“三分农民”的基本构想
(一)一“分”农民离土脱农
让江汉平原的一部分农民离开他们长久赖以生存的土地是推进江汉平原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江汉平原“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随着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江汉平原农民离土脱农的趋势也将持续推进。
目前,让江汉平原农民离土脱农主要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一些农民自己开办或加入当地的乡镇企业,自主创业或成为工人,比如,江汉平原的仙桃市彭场镇的一些农民兴办了大量无纺布企业,初步形成了无纺布产业集群,不但自己离开了土地而且还吸纳了本地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第二种是江汉平原地区的农民前往大中城市或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务工,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
我们认为,未来这部分离开土地的农民,特别是进入大中城市或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务工的农民,应该彻底地脱离农村,摆脱目前这部分农民“候鸟式”的四季来回迁移的模式,成为城市的真正定居者,加入到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分享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好处,也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城市化进程中必然要有城市人工作及生活方式的分工,这就为农民进入城市生存、生活提供了空间,也需要农民进入城市来成为这一分工中的一个部分)。
(二)一“分”农民从事不依赖于土地的高科技农业
随着江汉平原农村经营体制的转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走高科技发展之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这种高科技农业的最大特点是它很少需要甚至几乎不需要土地,科技含量非常高,可以用厂房进行生产、作业,即成为工厂化的农业。这种农业生产的虽然是农产品,但是生产的方式、场地,对“老天”的依赖等等,几乎看不到农业的模样,仿佛如工厂一般。
在这方面,世界各国(地区)已经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和模式,值得我们很好地学习、借鉴、推广。如地处西亚沙漠边缘的以色列,因严重缺水、土地贫瘠,但以色列发明了先进的农业高科技,这种高科技农业主要是通过滴灌技术,将农作物生长在恒温、恒湿的房间里,用很少的水和土地,就可以在荒漠上生产出大量的优质、稳定、高产的农产品,被誉为欧洲的“菜篮子”。又如,东亚的日本大力运用高科技,通过发展无土栽培,在恒温、恒湿温室里,通过无土的营养液生产出了蔬菜、水果等高品质的农产品,创造了无土栽培农业。
我们认为,让江汉平原一部分农民通过学习、借鉴、模仿、实施类似于上述世界某些国家的高科技农业,加速高科技农业的产业化进程,从事于高投入、高产出的现代化农业,就可以极大地减少江汉平原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克服人均可耕地面积少的制约,走出江汉平原地区少依赖甚至几乎不依赖土地的现代化农业,农产业升级换代、不断超越的又一路径。
(三)江汉平原的土地流转
通过前面的“二分”,即江汉平原一部分农民前往外地或本地乡镇务工,甚至自己开办乡镇企业,开始脱离赖以生存的土地;一部分农民发展需要很少甚至几乎不需要土地的高科技农业、工厂化农业,这就使得江汉平原地区的土地大量腾挪出来,从而为发展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的第三“分”,即发展大量依赖于土地的机械化、规模化农业奠定了土地的自然条件方面的基础。为提高江汉平原地区的土地利用效率和真正地开展机械化农业作业,就客观上要求对土地进行流转,提供土地大面积归并、并利用机械化耕作的制度方面的保障,使其为机械化、规模化农业开辟道路。
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江汉平原原有的以固定“均田制”为统一模型的长期以来缺少创新,土地使用权日趋封闭和凝固,成了禁锢江汉平原农业向社会化大生产迈进的枷锁,因此土地流转十分必要和重要。结合江汉平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地区已作的探索,我们认为,江汉平原的土地流转模式至少有如下几种可供参考:责任买断制、股份承包制、统一责任制。
所谓责任买断制,就是一次性补贴江汉平原进城或在本地乡镇企业务工、或自己开办乡镇企业的农民一定的费用,将其土地使用权买断。江汉平原的土地使用权的买断经营,是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允许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如50年内)一次性出售给农业经营者,经营者购买土地使用权,在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引导下从事农业经营。它是在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经营模式。
所谓股份承包制,就是江汉平原进城务工的农民将原有的土地,作为股本,或参股到高科技农业园区,或规模化、机械化农业中,进行投资与分红。
所谓统一责任制,就是江汉平原一部分农民将原有的土地返还给政府,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给农民以实惠,同时这一部分农民,有的进城务工、有的在当地开办企业或当地的乡镇企业务工、有的进入到高科技农业园区成为园区职工。
江汉平原的土地流转模式一般有责任买断制、股份承包制、统一责任制等三种模式。然而,不同的模式都各有其利弊。那么究竟如何进行选择呢?我们认为,江汉平原不同地区应根据当地不同的实际情况去进行选择不同的土地流转模式,切不可“一刀切”。如采用股份承包制和统一责任制的地区应该是高科技农业发展有一定的基础,且高科技农业是本地区未来发展的主导。因此,不同的地区要因地制宜,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去选择或创新适合本地的土地流转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江汉平原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与持续发展。
(四)一“分”农民从事依赖于大面积土地的机械化、规模化农业
随着前面的“两分”,就可以使江汉平原地区腾挪出大量的土地,如果我们再辅以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江汉平原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就可以为江汉平原发展依赖于大面积土地的机械化、规模化农业创造条件。江汉平原面积广大,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雨水充沛,是中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实现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具有十分优越的自然条件。只要能创造实现土地流转的制度条件,就可以搞机械化、规模化的农业。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规模化后,就可以极大地提高农业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发挥大规模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从而有效提高农民收入。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尤其是在美国,由于科技发达、地广人稀,农业生产中飞机、联合收割机等现代化农业机械应用十分广泛,使其农业生产率及农民的生活水平都极大的提高。
目前,江汉平原地区的农业机械化总体还处于较低水平,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基本上还是小型农机具,一些大规模、联合生产的机械应用很少。为让江汉平原一部分农民从事机械化、规模化农业,就必须要在尊重江汉平原农民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不断建立和创新江汉平原农业机械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具体说来:一是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尊重江汉平原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和创新江汉平原农业机械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转贴(五)江汉平原农村金融、农产品流通等相关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随着江汉平原农民的“三分”,为有效促进江汉平原地区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江汉平原农村地区的金融、科技、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也需要随之改革和完善。具体来说,应从农村金融、农产品流通、科技、社会保障、待业青年等方面着手。
与全国许多农村地区一样,江汉平原农村金融呈现边缘化的趋势。金融体系、金融服务、金融创新、资金供给、金融人才均被边缘化,严重影响了江汉平原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要彻底扭转江汉平原当前农村金融边缘化局面,促进其健康发展,还必须从消除江汉平原农村金融边缘化的成因人手,重构江汉平原的农村金融体系,疏通其融资渠道,激活沉淀资金,建立保障机制,加强金融监管,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
江汉平原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不健全也严重制约着本地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市场建设落后、中介组织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发展不快等。搞好江汉平原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必须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建设六个平台:构建“生产平台”,保证流畅物丰;构建“市场平台”,增强流通功能;构建“组织平台”,提高流通效益;构建“机制体制平台”,强化流通保障;构建“信息平台”,强化流通神经;构建“人才平台”,提升流通水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江汉平原地区只有大力发展农业的高科技,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认为,江汉平原地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来发展本地区的农业高科技:深化江汉平原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完善和健全科研体制,优化科技系统结构;按照“高产、优质、高效、低耗、可持续”的农业发展要求,加强江汉平原的农业科研开发;加强高新农业科技的研究开发和跟踪,瞄准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建立健全高科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疏通科技投入农业的渠道。
江汉平原地区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区,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因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而引起的诸多问题。我们认为,要完善江汉平原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应从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着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江汉平原的农村出现剩余劳动力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但我们必须意识到,江汉平原农村出现的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如过于庞大,就会产生较为严重的农村待业青年问题。农村待业青年问题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还是个社会问题。因此,解决好江汉平原农村待业青年问题至关重要。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积极发展江汉平原的乡镇企业,尤其是发展集聚、集群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江汉平原农村有专长的各类人才向城市工商等行业转移;大力组织劳务输出,尽可能地让江汉平原较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城镇建设事业和其他工作;采取“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有计划的移民和户口松动政策。
三、“三分农民”基本构想的推广
我们认为,“三分农民”的总体构想不仅适合于江汉平原地区,也可以推广到湖北省乃至全国其它省份有类似江汉平原条件的地区。因为这个构想的核心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及可行的路径分流农民,改变传统农业的单一、窄小、低效模式,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进而提高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因此可见,这个基本构想对湖北全省及全国其他省份都具有较大的适用性。因此,我们认为,湖北全省以及全国其它省份条件类似的地区,都可以因地制宜地借鉴“三分农民”的基本构想,来推进本地区的城乡互动,促进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当然有些与江汉平原条件不同的地区,如国家自然、生态、森林保护区,就不能把土地拿来搞大面积的机械化、规模化农业等等,这样的地区农民的致富问题,必须另行研究,选择相宜的路径和模式。
(一)“三分农民”基本构想推广的可行性
首先是对湖北类似江汉平原条件的地区,不失有可行性,可以进行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江汉平原是湖北省乃至全国农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事实上,湖北省是一个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省份。江汉平原基本上地处湖北的重要城市武汉的上游(武汉也可以纳入其内)。湖北除了江汉平原这块大的平原之外,在其它非大面积平原的地区,也是存在局部的小平原。湖北现在经济发展的格局是,一方面,以武汉为核心的“1+8”城市圈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另一方面,鄂西等老、少、边、穷地区温饱问题还尚未完全解决。湖北省除江汉平原以外的鄂西、鄂东、鄂南地区均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基本特征都是山区面积大,农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较高,但是也存在某些局部的小平原。因此,“三分农民”在湖北省这些地区的推广,就要结合这些地区的实际情况,有可能推广的地区则要大力的推广,不宜推广的则不要硬性推广,不可“一刀切”。
同时,“三分农民”的构想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同样,“三分农民”的构想在全国其他省份推广应结合不同省区的发展实际情况。全国有的地区与江汉平原的实际情况类似,对于这样的地区,则可以进行推广;而有的地区与江汉平原的实际情况差别较大,对于这些地区,则应探索其他的发展途径和模式。
但值得指出的是,对于湖北乃至全国那些不宜机械地推广这一模式的其他地区,“三分农民”这一构想的实质——即通过几条路径来分流农民,减少农业人口的比重,将土地适度集中到一部分人手中,进行规模化、机械化耕作,提高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发展不依赖或少依赖土地的高科技农业,将一部分农民从农村转移出来,加速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最终解决中国“三农”的“老大难”问题,则还是有价值的,至少是值得参考的。
(二)“三分农民”构想推广的措施
1,“三分农民”要围绕当地特色产业进行
湖北及全国其他可以推广“三分农民”构想的地区,在实践“三分农民”构想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不同地区的特色产业进行。特色产业意味着一个地区在发展某项产业方面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技术优势或市场优势。在全球化的浪潮中,每个国家、地区都应该对本地的经济发展进行合理定位,使自己在全球价值链上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因此,湖北乃至全国的每个地区,都应积极培育和扶持本地特色产业。
在湖北省及全国的其他地区实践“三分农民”的构想要围绕不同地区的特色产业进行,通过特色产业的产业化来推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湖北及全国的一些地区已经形成了特有的产业优势,如湖北省罗田县的板栗产业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湖北省英山县的茶叶也成为鄂东地区重要的茶叶生产基地,产业链年产值超过4亿元人民币。因此,实现“三分农民”,要围绕积极培育和发展湖北乃至全国各地的特色产业进行。
2,“三分农民”要做好离土农民的相关工作
让农民离土是三分农民构想的主要内容,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让农民离土是有序、科学地离土,而不是盲目将农民赶到城镇。国外的一些城市如印度不少大城市出现的贫民窟给我们的城市化进程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吸取他们的经验与教训。因此,在湖北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区推动城市化进程,都应采取稳步的措施,逐步实现农民的“三分”。
3,“三分农民”要积极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由于中国城乡二元机制还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存在,因此,农民进城务工也将是一个长时期的现象。但目前,进城务工农民的各种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犯,这种合法权益不仅包括务工过程中应得收入,还包括其在城市里定居及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各种福利待遇。要积极在湖北省内和全国推广“三分农民”构想,就要将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当作一项大事来抓。一方面,要积极健全保障农民工利益的各项机制与制度,如农民工工会等;另一方面,还应推行户籍制度等相关不合理制度的改革,为农民工在城市的安家落户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变“叶落归根”为“落地生根”。因此,如果我们能积极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大大提高湖北乃至全国的城市化进程,促进“三分农民”构想的实现,构建一个新型的城乡、工农和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三分农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扎实稳步推进
实施“三分农民”的构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将“三分农民”的构想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并进行。同时,不同的地区在实施“三分农民”这个构想时,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稳步扎实推进,切不可“一刀切”。
5,“三分农民”的核心:三条路径
要特别指出的是,“三分农民”构想中的“三分”,并不是机械的“三分”,只是一个形象的表述,主要是指出了三条路径。对于江汉平原地区的不同乡镇,对于湖北省乃至全国其他的省份,三分的比例也是不尽相同的。但是,这一“三分”的核心思想、基本构想是基本一致、可以借鉴的。
城市化论文范文5
1问题提出和调查结果
1.1问题提出
中国在由二元经济社会跨入现代经济社会的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和城市化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必然的趋势。改革开放20多年来,已有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成为城市中“事实上的迁移人口”,在中国城市中已出现诸如“浙江村”之类的移民自发安置形式[1,2],无论是数量巨大的流动人口还是采取自发安置的“移民”,都已经给中国社会和城市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进入90年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从“离土不离乡”[3]的就地转移进入全分离的异地转移阶段,并主要以流入城市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城镇为主流[4-8]。目前和今后,在中国城市中将面临严重的移民安置问题。
数量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去何处?在城市中如何吸收安置移民并让他们能够融入城市社会?其次还有文化的适应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问题。但目前国内的研究集中于劳动力转移的原因机制和影响分析,对城市外来移民的吸收安置研究薄弱。
1.2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
本文界定研究对象为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主要是指从农村来的、在城市中生活了较长时间、户籍没有迁移的、素质和收入水平较低但存在预期收益的、待迁移和有长期定居意向的“准移民”。“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安置”是从“人类安置”的主要含义出发,主要是期望从解决移民最基本的住房问题角度,来达到在城市安置移民的目的。
1.3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的调查特征
本文采取观察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对广州市和东莞市的一般抽样调查和50个镇村的重点调查,获得合格问卷459份,(占95.8%)。调查发现:近10~20年来,城市外来人口增长速度很快,已接近并超出当地常住人口。在被调查的外来人口当中,男性多于女性,71.1%的人在30岁以下、年龄结构(特别是女性)偏向年轻,70.4%的外来人口接受初中或高中教育,56.8%的外来人口来自农村地区,66.1%的外来人口在城市滞留超过1年以上并且有延长的趋势,主要就业于第三和第二产业的非正式部门,目前仍属城市中收入不稳定的中低收入阶层。
2城市外来人口现状居住特征分析
2.1外来人口现状居住类型
调查表明,目前外来人口在城市中居住类型主要有如下8种(表1),其中住出租屋、住单位集体宿舍、擅自占住和寄(借)住4种主要类型分别占49.45%、25.27%、15.60%和4.84%,合计占95.16%。
表1外来人口的现状居住类型
Table1Actualoccupancytypeofnon-nativebornlow-incomemigrants
居住类型人数(人)比例(%)
A寄(借)住224.84
B擅自占住7115.60
b1露宿34.23
b2废弃房屋57.04
Bb3水上船只11.41
b4建筑工棚4563.38
b5自建窝棚1115.49
b6其它68.45
C住旅馆招待所20.44
D住出租屋22549.45
d1租公房94.00
d2租私房15167.11
Dd3经营用房125.33
d4租临时房屋10.44
d5集体出租屋167.11
d6其它3616.00
E住单位集体宿舍11525.27
F住自己购买房屋91.98
G住自建房屋71.54
H其它40.88
*24人没有回答。
A、寄(借)住。外来人口寄(借)住在亲戚、朋友、熟人和主人家,其居住条件相对较好,但易激发寄住家庭的矛盾,居住既不长久也不安稳。
B、擅自占住。外来人口在城市中露宿、占住废弃的房屋、居住水上船只、在建筑工地搭建工棚、自建窝棚等。擅自占住实质是对土地的“非法入侵”,易受到政府的整治,是一种临时暂时的居住方式。
C住旅馆招待所。在被调查的人中所占比例最小。
D住出租屋。外来人口在城市中租住单位公房、城镇和农民私房、临时房屋以及集体出租屋,这已成为外来人口的主要居住方式。由于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在需求刺激下城市中非正式的租赁市场已经形成。住出租屋已经使外来人口的居住条件略有改善,但常常是尽可能多的人挤住在一间房子里,居住条件仍非常艰苦。
E住单位集体宿舍。比例上仅次于住出租屋的方式。一般工厂均为工人提供集体宿舍,特别是在珠江三角洲的三资企业,在一些私人企业则可能是在工场旁边随意搭建一些临时窝棚供工人居住。集体宿舍一般只允许个人居住,当家属随来时只好外出寻找出租屋居住。
F自己购买住房和G自建住房。这两种方式目前所占比例较小。
2.2外来人口现状居住特征
2.2.1居住行为特征
目前外来人口短期安置行为趋向明显。虽居住条件较差,但都表现出极强的忍耐性。实质上多数外来人口在对待住房上只是无可奈何的采取一种暂时的、对付式的办法来解决。
2.2.2居住状况
①74.4%的人采取同住方式以分担租金。②69.7%的外来人口人均实际居住面积低于8m[,2]/人。③多数缺乏基本的设施条件。79.5%的人住房缺乏成套设施,40.4%的人其住房有最基本的独立厨厕,其他为根本没有任何设施的工棚、窝棚和水上船只。
2.2.3居住空间分布与景观特征
外来人口在城市中可分为聚居式和散居式两种类型,具体又可分为“村庄”聚居型、单位聚居型和遍在散居型。在珠江三角洲的三资和外资企业,单位宿舍的提供只是保证再生产连续进行的一个中间管理环节,居住行为被作为生产行为的一个部分得到集中管理,就象一只只“口袋”将外来人口装了起来;而在外来人口聚居的“都市村庄”,建筑密度一般在70%以上,“接吻楼”、“握手楼”随处可见、布局杂乱;村庄基础设施不完善,通风不畅、采光不足,而由擅自占住和租住形成的窝棚区,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外来人口不仅本身居住条件恶化,而且刺激城市非正式的住房租赁市场形成,促使“都市村庄”满目扩建;而暂时性短期安置则使城市出现二元结构、形成社区分割,已给社会和城市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外来人口在城市中的短期安置行为,应源于中国传统户籍管理制度所带来的移民在身份认同上的障碍;安置问题所以产生在于现有住房制度中,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社会住房资源配置不足,或根本没有意识到外来人口巨大的住房需求。
3自下而上的外来移民自助安置
3.1自助安置的内涵与理论应用
自助(Self-help)安置起源于20世纪初,作为一种理论形式则起源于60年代,后由于世界银行的肯定和参与,使其成为一种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世界性计划[9,10]。
自助是一种与其它建设系统不同的建设方式。住在这种自助式住房中的个人和家庭必须通过自财政、自劳动和自管理等等参与住房建设过程,这可能是完全自发的、也可以由机构组织发起的。自助安置理论其核心是期望通过解决城市低收入移民阶层最基本住房问题来达到在城市安置他们的目的[11~19]。在发展中的拉丁美洲等地区城市化过程中,农村人口盲目流向城市,移民首先面对的是最基本的居住问题;其次由于受教育程度低、难于就业而普遍收入低,更进一步加重了移民安置问题。完全自发的城市“擅自占住”因而成为必然,并严重影响城市发展。有组织的自助安置期望通过移民和机构的努力,在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问题同时,通过提高文化和社会意识,最终在城市安置[10]。
在中国,目前对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流动人口安置,理论上主要有两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是“自上而下”的方式。通过建立国家和地方的宏观调控体系,使流动人口“合理有序”的流动[20,21]。这是一个调控过程没有到达安置的层次;一是“自下而上”的方式。80年代以后,中小城镇的发展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发挥了重要的“截流”作用[22],改革开放15年以来小城镇累计吸收了3000多万的劳动力就业[23]。这是宏观层面上自下而上的问题解决方式;McGee的Desakota模式描述了在较发达的核心区域以自下而上为主的城市化过程[24]。由于非农经济的迅速发展,这些区域不仅吸收了本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内地民工[25~28]。这是中观层面上自下而上的问题解决方式;在这里,试图构建一种微观层面上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以外来低收入移民自我依赖为主的安置方式。
3.2交叉分析
对城市外来人口基本特征与现状居住类型作交叉分析,结果表明:
(1)在现状三种主要的居住类型中,住出租屋的和住单位集体宿舍的文化程度略高、滞留时间略长,一般主要从事第三产业但住集体宿舍的有更多从事第二产业;擅自占住者以来自湖南和四川的为多,住出租屋的主要来自湖南、广东、江西和四川,其他来源分散;虽然多数来源于农村地区,但住出租屋和住集体宿舍的有更多来自城镇甚至城市地区。
(2)在外来人口中,文化程度越低的现状主要采取方式B和A,初高中及大专以上主要采取E、F和G;滞留时间越短的(1年以下)主要采取B和A,滞留时间较长的(1~3年)主要采取F,滞留时间更长的主要采取E和G;从事第一产业的主要采取G,从事第二产业的以E比例最高,而从事第三产业的则以F和G比例较高;目前储蓄水平越低的(1万元以下)主要只能A寄(借)住,储蓄水平相对较高的主要采取G、F和E;来自湖南、广西和贵州等省的以B和A比例最高,来自距离较远的四川、湖北、江西和河南等省的则以E、F和G比例最高,而来自距离更近的广东其他地区的主要是F和G、或者可能是依靠近亲采取A寄(借)住。
显然,A寄(借)住、B擅自占住和C住旅馆招待所更接近暂时性短期安置行为,而D住出租屋和E住单位集体宿舍属过渡性安置行为,F自己购买房屋和G自建房屋则表达较长期的迁移安置倾向。
3.3解决移民安置问题的一个基本框架
目前采取D住出租屋、E住单位集体宿舍、F住自己购买的房屋和G住自建房屋等居住类型的外来人口可能导向自助安置,以下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基本框架:
(1)首先要开展自助安置试验。有两种结果:其一是导向移民永久城市安置,其二可能因为移民收入积累、家庭牵制和城市适应等问题失败返回来源地城镇安置或农村;(2)自助试验主要有个人和机构两种启动方式。由于外来移民收入两极分化,一些可在一定政策条件下购房安置,一些开展个人自助建房安置;机构自助的发动者可以是企业、地方和社会组织,国内的或国外的;机构自助是解决问题的主体。(3)在空间层面上,合适的自助安置试验应从发达地区的城市(镇)和大城市的中间及圈层开始。在试验过程中,无论是储蓄收入、文化素质还是城市适应性,移民通过自身积累都会得到提高,其结果:一部分外来移民融入当地城市(镇),一部分可能由于收入提高以购房安置形式进入大城市,一部分可能由于适应问题回返来源地城镇安置,当然仍有部分返回农村。
适合自助安置的城市外来人口基本特征如下:年龄在19~29岁或以上,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至少具有初高中或大专以上),目前在该地区已滞留一个较长的时间如1~3年或以上,有一定的储蓄水平(或者接受家庭援助的可能性)如有1~3万元以上,来自距离最近的地区和反而来自距离相对较远的省份的外来人口。
3.4住房发展与自助教育
在中国社会经济条件下,如果政府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自助住房生产计划将是可行的。但同时要使自助超出单纯的自助住房生产,关键是在自助住房发展计划中开展自助教育。
通过教育和培训,不仅希望为成员提供住房和服务设施,而且在于促进一个民主的自管理的整合的城市社会的形成。一般自助教育和自助住房建设如影相随同时进行(表2):
表2一般的自助教育-住房发展时间表
附图
a-A介绍自助合作的规则、组织和功能,介绍机构和自助组织法,讨论成员地位和职责;b-B了解住房规划设计、财政和资助、建设和建筑、组织和管理,讨论并参与规划设计;c-C小规模住房建设的方法、设备和工具使用、建筑技术和合作技巧的理论与实践培训;d-D住房扩张、环境和住房维护、住房资源利用的技术培训,参与成员管理会议;e-贷款偿还、会计知识培训,沟通技巧和职业培训,社会责任教育等等。
通过自助和自助教育,首先可以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问题,其次学习与建筑相关的技术知识,提高资金运用和相关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自己的动机期望,认识个人
权利和社会责任,形成一定的社会意识并激发个人潜能;增加与社会的联系,提高移民对城市生活的适应能力。自助住房建设的过程因此成为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过程,自助住房生产模式是自下而上的外来移民安置模式。
4外来移民安置与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发展
4.1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内涵
自下而上的城市化,是指发生在农村地域,由基层社区政府发动和农民自主推动的、以农村人口在农村内就地转移,建立小城镇为中心的城市化过程[6]。
如果在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模式作用下,另一种形式的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将会出现,与以上对自下而上的城市化的理解不同的是:在地域上,城市化发生发展的地域在城市而非农村;城市化人口来源非来自农村的就地转移而是异地转移。但理解大致相同的是:城市化发动的主体来自“下”,即城市化发展投资主体主要来自地方社区和农民群体及个人,以自有和自筹资金为主。
4.2外来移民安置对农村和城市发展的影响
4.2.1外来移民安置与城乡经济发展
在开发性移民安置模式作用下,试图建立一种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机制:在国家鼓励自助安置的政策和减少农村土地对外来人口的牵制作用下,通过自助提高外来人口的城市适应能力,实现劳动力的空间异地转化,农村规模经营和规模经济发展。外来人口在城市就业将大大促进城市非正式经济发展。由于开发性移民安置中自助教育的作用,外来移民的文化和社会意识及移民素质等都会得到提高,移民在就业中逐步从就业于非正式经济部门转向就业于正式经济部门的可能性,显然要大于没有实施开发性移民安置模式以前,从这个角度看则长期有利于城市正式经济的发展。
4.2.2外来移民安置与城市空间的有序评价
在开发性移民自助安置中,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是在同一地点同时发生的,这将意味着实质性的城市空间扩张。如果空间位置选择得当、组织合理、整个开发过程在非完全商业化的前提下来进行,将实现城市空间的有序发展。由于在自助过程中鼓励自助组内密切的家庭联系和住房合作建设的开展,通过自助教育提高移民的质素加强移民与社会的联系,等等,将使所形成的安置“空间连接度”[29]提高,如果通过诸如自助教育、自助规划和计划、政府和操作者的作用等组织过程,对内部连接度已较高的住房活动[D=D(资金、土地、设施等)]、产业活动[I=I(非正式的、正式的)]和衍生活动[S=S(教育文化、社会意识等)等按不同的功能属性和类型结构进行组织,将实现空间的有序发展,形成等级的移民安置空间(图1)。
附图
图1对自助安置模式空间有序发展的认识
Fig.1Knowledgefororderlyspacedevelopmentofself-helpsettlement
4.2.3移民安置与城市社会空间整合
由于在开发性移民自助安置中,鼓励团结的自助来进行住房建设和相应的活动,可以预见地缘、血缘、人缘和业缘关系将再次成为移民在自助中的联系纽带,移民文化将在异地得到发展。自助安置必须充分考虑与移民文化相关的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引导不当,在自助中发展的移民文化现象将对城市社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在自助教育下发展的移民文化与在自发的地缘、血缘、人缘和业缘关系基础上发展的移民文化相比,将可能发生一些质的变化:自助教育使移民无论在与职业、收入相关的经济层面上,还是在观念、城市文化认同和心理的归属感等文化层面上,其城市适应性将得到大大增强。结果将首先使外来移民在“精神”上实现城市化,其次,移民在文化和社会意识上的质的变化,将最终促进移民与城市的整合,由社会隔膜和社会分割所引起的社会冲突和相应的社会问题将大大缓和。
4.3移民安置与城市化发展
在国家相关政策作用下,经过内外力的交互作用,城市外来移民为发动的主体。资金来源于国际援助、国家长期贷款,并以自助机构获得的信用贷款和自财政为主要的资金来源。在自助住房建设中同时必须开展自助教育和培训,从而使自助模式超出一般的住房建设成为一种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三种有利于城市化发展的结果出现(图2):
附图
图2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与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发展
Fig.2Below-updevelopingmigrantssettlementandbelow-upurbanization
其一,在相应的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配合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通过自助住房建设脱离农村、居住城市,在发达地区的村镇、城镇和城市三个层面实现劳动力空间转化;其二,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互动反馈。城市非正式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在城市地域通过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使城市空间扩张,另一方面城市正式和非正式经济的发展将改变城市的经济结构;其三,在自助教育过程中,移民城市适应性增强、观众转变、文化和社会意识提高,在“精神”上成为城市化的人。城市空间扩张、经济结构转化和移民精神城市化构成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发展。
收稿日期:2001-04-28;修订日期:200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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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论文范文6
论文摘要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他们的社会地位一直处于社会底层。虽然国家已出台过政策改善农民工的弱势地位,但农民工们依然在经济、精神、权利和能力上呈现出贫困状态,值此城市化发展关键阶段,迫切须深思他们贫困的原因,科学地探究治理农民工贫困的对策,改善他们的生存状态,以求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潜力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
论文关键词 新生代农民工 贫困 二元社会结构 二元经济结构
2011年12月,中国社会蓝皮书,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50%,达到51.3%,标志着我国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意味着总人口中城镇人口首次多于农村人口,这必将引起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国城市化进入了关键发展阶段。而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后,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劳动大军,是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城市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农民工群体作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主力军,妥善解决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贫困问题既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也是保持我国经济增长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工的贫困现状
农民工的贫困一般可以分为四大类即物质贫困、精神贫困、权利贫困和能力贫困,我国农民工群体在这四类贫困的具体表现如下:
(一)农民工物质上绝对贫困的现象已经得到很大改善,但与城市市民相比较,农民工群体在经济上明显地呈现出相对贫困的状态
经济贫困是农民工最常遇到且最为关注的贫困类型,也是人们通常理解的贫困类型,经济层面的贫困关注物质需求,物质贫困可以分为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两种,绝对贫困指的是基本生计都难以维持的生存状态,相对贫困的衡量则主要取决于所考察的社会背景。对于农民工的物质贫困,由于农民工的收入一般来说比他留在家乡当农民的收入要高,所以这种贫困只是一种相对贫困,即对所在地的城市居民而言的贫困,对其他农民而言未必贫困。
(二)农民工文化消费意识不强,文化生活贫乏,休闲娱乐方式有限,精神生活贫困
精神贫困是指人的追求、信念、价值观、习惯等人类知性的窒碍,缺乏张扬个体生命的内在动力,其表现为没有理想信念、内心世界空虚、工作不思进取、生活情趣不高等。 农民工初入城市难免会不适应城市的生活,导致心理的失落、焦虑、自卑,再加上异乡人的身份所带来的排斥和歧视,他们总是处于边缘化的位置,既不能回归农村,又难以融入繁华文明的都市生活。此外,农民工缺少最基本的文化娱乐方式,许多人的精神上缺乏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是他们长期在精神上处于“亚健康”状态,在精神享受上极度贫困。看电视是农民工最主演的业余文化生活,其次就是上网、休息、给家人打电话等,休闲娱乐方式单调。农民工每日工作繁重,闲暇时间主要用来休息,而工作场所也没有供他们免费使用的娱乐设施,很少又农民工愿意花钱享受。有调查显示,农民工最希望政府提供的文化设施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有免费的公园、有免费的文化站和图书馆和有免费的上网场所,表明影响农民工精神消费的原因有经济贫困因素。
(三)农民工的权利意识淡薄,没有代表自己权益的专门组织,总是受到不公平待遇,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存在权利贫困现象
农民工权利贫困是指制度层面对农民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的限制和歧视所导致的贫困。从政治方面来看,农民工政治权利的贫困表现为组织权利的缺失,农民工被各种社会组织排斥在外,自发形成组织又得不到相应的支持,成为一个既缺乏保护也缺乏约束的社会群体。农民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缺乏有效的管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久而久之被边缘化。
农民工社会权利贫困是指农民工群体无法享受到社会理应提供的种种保障措施而导致的贫困,目前我国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保险的参保率低,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五险的比例不高,但是由于我国存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可能实现了全覆盖,这隐性地反映了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贫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工亦工亦农的状态正在成为历史,农民工实质上不再从事农业生产,而是全职的从事产业工业,也就是说农民工面临工业社会的各种风险,而这种的风险的化解需要相对较高的城镇职工保险,而不是水平较低的农村保障。农民工参与的保障和其遇到的风险不对称,处于权利贫困状态。
(四)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正规的职业技能教育匮乏,就业受到能力限制,处于能力贫困状态
能力贫困是指农民工获取生活资料的能力不足,即由于文化、教育、技能等的不足而导致谋生、求职能力的缺乏,并由此出现经济贫困,造成农民工想工作,但没有能力工作的困境。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在农村接受的义务教育,农村本身的教育条件就比较差,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大多都是先从学徒工开始,没有接受正规的专业技能培训,文化、技能水平难以得到提升,从而导致他们的职业选择受到限制,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大和脏、累、高风险工种的简单劳动,工资水平偏低,根本上难以摆脱贫困的束缚。国家也没有系统地提供农民工教育培训体系,农民工难以寻求到能合理提高自己综合素质的途径。
二、造成我国农民工贫困的原因
(一)我国长期实行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二元社会问题和二元经济问题交织在一起,农民工被边缘化
我国户籍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是现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户籍制度阻碍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劳动力的流动,是导致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主要原因。二元社会结构遏制了城市化进程,使我国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于国内工业化水平,导致现代化的工业和技术落后的农业在我国并存,又形成城乡差异巨大的二元经济结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利用工农产品剪刀差剥夺农民创造的财富,“挖工补农”,拉大了城乡差距。再者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长期存在,既阻滞农业的现代化,又制约现代工业的发展,导致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地不断拉大。农民工在进城之前就很贫穷,进城后的收入也不高,在经济上他们一直处于相对贫困的弱势地位。
(二)我国救济农民工的政策机制滞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缺乏代表农民工利益的专门组织
农民工的大量出现是在改革开放实施后出现的,国家在此时期的政策衔接不到位,农民工在最开始进城大多是出于养家糊口的目的,本身就是贫困者,进入城市后一直处于弱势的地位,生活条件都很差。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本身就很碎片化,尚待整合,更是没有针对农民工的专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条例,正是却反有效的制度安排,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利益被忽视,成为制度上的空白点,加剧了农民工尴尬地位和边缘性,导致农民工的权利贫困。
(三)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后期没有机会接受专门的素质教育,造成农民工自身能力不足和精神状态“亚健康”
我国农村的教育质量本身差,教师队伍也不稳定,很少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农民工也就是完成了义务教育就出来务工、养家糊口,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不强,只能从事那些劳动力密集,脏、累、苦的低薪岗位。在当下企业用工要求文化程度的状况下,他们接受高一级职业教育的需要越来越强烈,可是我国许多地方普遍缺乏一种有政府资助的能够廉价地向农民工提供基本职业教育的机构,因此,农民工强烈的学习愿望得不到满足,很难提升自己的文化程度,接受不到正规的职业教育,从而导致他们自身能力不能适应一些工资相对高一些的岗位。农民工拿的工资低,自然就生活拮据,处于经济贫困的状态。本身素质能力差,又没有条件提升自己的能力,表现出能力贫困的状态。
对农民工教育培训资源不足且缺乏整合,没有形成有效供给。长期以来,忽视对农民工心理素质、法律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的教育培训,他们在精神层面上需求得不到基本满足。尤其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不断在壮大,他们的思想观念虽然相对先进但不够成熟,他们的心理调试能力和情绪适应能力不高,但现实社会又没有提供建设他们心理健康的教育资源和长效机制,如果再不加以重视,这一群体在未来极有可能成为一股强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农民工素质教育的缺失是造成农民工精神贫困的重要因素。
三、治理我国农民工贫困的对策建议
我国城市化的潜力和空间还很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工业农业相互促进,会解放出更多农村的生产力和产生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如何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是我国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现阶段以长远目光来治理农民工的贫困问题是很有必要的,是我国未来经济繁荣的重要保证。根据农民工贫困产生的原因,我们有以下对策:
(一)改革不完善的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元户籍制度是造成农民工身份地位尴尬的主要原因,只有改革户籍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人口管理制度,才能消除农民工的身份的二重性,才能取消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一系列福利制度和改善农民工的相对贫困状态。城乡统筹发展,调动城乡双方的优势,使城乡资源得到最优组合,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流动市场,才能消除农民工在就业选择上受到的歧视,逐渐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二)加大对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加强农民工的职业和素质教育,提升他们的竞争力和综合能力
农民工人力资本含量过低,他们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因此,缓解农民工的贫困就首先要从农村的教育抓起,要向农村补充一批高素质的教师,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需求。此外,也要进一步发展农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按需设教、学用结合,开辟普教与职教、成教以及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的途径,实施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不断为城乡社会培养出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政府要增强对农民工的服务功能,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为农民工平等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创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