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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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建议

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建议范文1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这次会议是根据胡宪市长6月24日的指示精神召开的,会议主要内容是对今年上半年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下半年消防工作,目的是要达到“敲警钟、拿措施、大家帮、除隐患、齐努力、保安全”的效果。刚才,会议通报了市人大《关于我市贯彻执行消防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宣读了《关于落实我市贯彻执行<消防法>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实施方案》和《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各部门讨论了办理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的实施方案,对办理的时间、任务、要求和责任人都进行了明确,做到了“四定”,同时对《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行了补充完善。 ~年上半年,我市的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继续保持了连续18年无重特大火灾发生的良好势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2.17”全国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了春季防火大检查,共检查单位508个,发现火灾隐患839处,整改702处,先后关停(或局部关停)单位或场所85个,特别是万福隆超市的火灾隐患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现已得到了基本整改。二是广泛开展了消防宣传活动, 1-6月份上稿116篇,并做好定期开放消防站工作,接待参观人数3200余人;三是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联合开展了“消防知识进课堂”活动,编写了《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小学生消防知识读本,在市区四所小学开展了课堂教学试点活动,省电视台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四是对乡镇消防队伍的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如贵溪市以双圳森林消防队为依托,整合乡镇消防资源,由政府给以一定资金补助,建立了城镇、森林消防合用的乡镇消防队。五是加大了对消防装备的投入。各级政府把消防投入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决定新建消防指挥中心,现进入了工程招标阶段,贵溪市消防二中队营房工程基本完毕,近期将投入执勤,龙虎山消防大队营房也列入了计划,各地还拨出了一定资金用于购置消防特勤装备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六是各级消防部队积极履行抢险救援职责,切实做到有险必救,有难必帮,如在今年年初扑救山林火灾过程中,消防部队冲得上,顶得住,灭得了,为火灾的成功扑救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 总体看来,我市上半年的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市火灾形势相对平稳,今年1-6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134起,死1人,伤3人,受灾27户,直接经济损失28.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8.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5%(去年同期无死亡、受伤人数)。但是也应该看到我们在工作中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市人大的审议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问题,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很不够。下面,我就今后的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消防安全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强化消防监督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梳理、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因我市连续18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而有一丝一毫的麻痹松懈思想。同时要按照公安部、监察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不仅要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还要落实各从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防范到位。 二、分清职责,齐抓共管,确保市人大提出的四个问题七条建议整改到位。 5月份,市人大对我市贯彻执行《消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充分肯定我市消防工作取得显着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四个问题七条建议,四个问题即: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执法环境不够宽松、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七条建议即: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强公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及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做好消防发展规划的完善、落实工作;将供电部门纳入消防领导体系;加强消防部队装备建设;消防部门要继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市人大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按照《实施方案》和项目推进表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建议整改到位。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消防部队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消防工作体系,以使消防工作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法》所规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在8月31日之前要完成开设消防专栏的任务;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乱拉乱接、超负荷运转、违章作业等的打击力度,以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教育部门要结合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牵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校园的消防安全,并在9月1日前完成在城区小学全面启动“消防知识进课堂”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狠抓火灾隐患整改,在工作过程中要按照“整改是目的,处罚是手段”的原则,以整改为主,一般不关停,但对那些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消防安全,对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或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同时要严把审核、验收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于8月31日前建立定期火灾隐患整改通报制度,加强~监督的压力。同时,消防部门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要建立消防监督执法备案登记制度,对那些把关不严,执法不力,监督不到位的要依法追究其失职的责任;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在9月15日前制定园区消防规划,确保消防工作与园区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布局、同发展,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入的问题产生。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全力以赴的抓好七条意见的落实,使我市的消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对整改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导致整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市政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各部门办理情况于9月12日前报市防委会办公室,市防委会办公室于9月14日前进行汇总,并上报省防委会、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 三、理清思路,狠抓落实,顺利完成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1、创新消防宣传机制,推动消防宣传“四进”活动。消防工作,宣传系于一半。公安部针对当前消防宣传工作的形势提出了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季节特点,按照消防宣传“四进”要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要按照《江西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试行)》抓好社区消防建设,积极探索农村消防宣传的新路子,采取赠送消防资料、培训村级消防宣传教员等形式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要继续抓好“消防知识进课堂”活动,全面启动课堂教学。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总结推广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宣传方法,特别是要做好今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要做到早准备、早安排,认真策划几场有影响的大型消防宣传活动。 2、做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宣贯工作。《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73号令)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的颁实施是继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之后,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对于全面改进消防监督工作,实现依法行政和对社会的宏观调控有着重大的意义。在9月1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力度,使《规定》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结合深入贯彻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社会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地位,督促单位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建立起“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负责”的新型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3、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夏季防火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建议范文2

第二条消防联席会议是县人民政府领导、监管、协调全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由县人民政府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县长为县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公安局、监察局、发改局、建设局、安监局、工商局、文体局、教育局、卫生局、经贸局、旅游局、交通局、民政局、水利局、电力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防办、电视台、保险公司、消防大队等消防联席会议单位领导为成员。

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消防大队承担联席会议的具体组织筹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有以下职责:

(一)共同职责

1.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有关成员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2.根据《意见》的规定,主管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要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3.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要认真遵守联席会议制度的各项制度。

(二)分类职责

1.县公安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对全县消防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依法予以裁决;在基层派出所设立消防警务室,明确基层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定期组织对民警以及保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时调整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单位,修订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细则,督促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管职责。

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投资项目管理范围,在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过程中对项目消防措施予以审查;采取有效措施,将城乡消防规划、消防救援体系、消防力量建设等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3.县教育局: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督促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对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及时向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不得批准。

4.县建设、规划部门: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加强对城市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设计和施工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予核发签审合格证,房管部门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管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房屋验收备案证;规划部门依照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消防专项规划,定期督促检查消防规划执行情况;房管部门督促有关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建设、城管部门在建设、管理中依法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5.县文体局: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依法加强对本系统内监管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适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向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文化娱乐场所、群众性健身等体育活动场所和举办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的场所,不予核发许可证等批准手续;对原已取得许可证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应撤销相关许可证;组织文化艺术团队开展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普及消防法律知识和消防常识;配合消防部门做好对文化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6.县卫生局: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定期组织开展系统内各类医院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向消防联席会议通报医院火灾隐患情况;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医疗机构等场所,不得批准开办。

7.县广电局: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督促本系统内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履行法定义务,发挥自身特点,广泛开展社会性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公益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对全县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事故及时在闻媒体上通报、曝光,对重大消防工作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8.县工商局: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通报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发挥职能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营业性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对需要消防安全前置审批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经营单位,一律不予核发相应的营业执照;对前置许可证明失效或过期的,一律不予通过企业年检,督促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9.县旅游局:履行《消防法》规定职责。督促本行业内旅行社、旅游景点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并及时向消防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对列管的宾馆、饭店未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和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暂不评定星级酒店,已评定的,由评定机构取消其星级酒店资格。

10.县民政局: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督促系统内福利院、休干所、慈善机构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并及时向消防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

11.县安监局: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对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消防部门处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已经取得许可,经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依法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12.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督促系统内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就业教育内容,加强对企业员工和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检查监督电焊、气焊等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依法维护职工消防安全权益。

13.县交通局: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督促本行业内汽车站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并及时向消防联席会议通报火灾隐患情况。

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建议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以打造“平安”为努力方向,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建设,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通过推进实施,使得全区消防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防控和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区成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工商分局、规划处、市容委、建管委、经贸委、财政局、安监局、质监局、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园林局、民政局、体育局、环卫局、人防办、法制办、新闻中心、街道办、应急办、燃气集团、供电公司、自来水集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消防支队(防火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会议组织、计划制定、文件起草、监督指导等工作。公安分局、安监局负责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公安消防支队负责。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把宣传贯彻市政府颁布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作为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良好契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组织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召开全区宣传贯彻会议,发动媒体参与,强势宣传,可在新闻中心编发专题节目,在区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使之家喻户晓。

2、颁布区落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五项制度,与宣传贯彻工作同步开展。

3、召开第三季度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全区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二)建立五项工作制度

1、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消防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或现场办公会议,分析消防安全现状,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消防工作,推动解决重大消防问题,部署消防工作任务。

2、逐级督促制度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要按照公安部61号令要求,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按照隶属关系,履行逐级督促职责。上级单位负责督促下级单位;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居民委员会。一级督一级,一级促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负有督促责任的单位,可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档案、实地检查、系统抽查、单位互查等多种方式,综合考核被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被督促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配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应指导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所监督的重点单位发生重、特大火灾,应向区政府书面报告,区属各部门和消防干部因违法违纪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依法严肃处理。

3、消防检查告知制度

消防工作必须充分发动各部门的广泛参与,互相联动,形成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与区属各部门建立起相互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问题,除依法查处外,要采取书面和网络等形式告知相关部门。

4、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制度

区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每年要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并将消防工作列为政务督察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各部门考核结束后要形成综合考核报告,向联席会议专题汇报。由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5、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奖惩制度

评选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职责成绩突出的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和消防安全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对发生重特大火灾或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在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中予以否决。对未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三)大力营造消防宣传氛围

依托区新闻中心和《日报》、《时讯》广泛开展社会性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公益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区有线电视台《消防》专栏,对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事故及时在新闻媒体上通报、曝光,对重大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采用商业运作的形式,委托广告公司制作标准的消防宣传警示牌,推动消防教育讲课走进课堂走进家庭走进企业等项活动,实现消防宣传“五进”的要求。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制定消防工作社会化发展规划。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责任制规定》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具体措施,确保消防工作社会化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修改和完善去年制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履行目标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发动。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制规定》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社会化建设。组织各种形式的参观学习,总结交流社会化消防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利用新闻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构建和谐社区健康发展。

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建议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督察内容

(一)春防工作部署、开展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屯)贯彻落实2011年度全县春季防火安全工作会议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召开本地春季防火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情况、签订责任状情况。组织开展农村柴草垛等检查情况,农村自防自救组织建设情况,大风天火灾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义务消防队建设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屯)组建义务消防队人员配置情况,义务消防队人员对消防器械熟悉操作情况,开展日常灭火演练、训练等情况,车辆维护保养情况。

(三)手台机动泵配置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屯)对手台机动泵的使用情况,是否为手台机动泵配置了常备水罐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落实政府匹配资金使用情况。

(四)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屯)落实乡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加水点等建设情况。

(五)连脊房、平房密集区专项检查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屯)落实关于开展连脊房、平房密集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

(六)春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屯)开展春季消防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情况。

三、督查方法

(一)查取有关文件、记录、档案。

(二)实地检查各乡(镇)配发手台机动泵的村(屯)。

四、督查时间

4月25日至5月20日

五、督查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

六、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要认真负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检查质量,不走过场。

(二)督查组要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和公安机关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于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当场责令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并跟踪了解整改情况。

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建议范文5

这次全县消防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县*年度消防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年消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年全县消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年,全县发生火灾13起,死1人,直接经济损失29.8万元。与上年相比,起数下降1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2%,全县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年,各级政府及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分解任务,量化责任目标,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县政府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县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事关消防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并先后3次将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二是全面落实管理部门的职责。建设、规划、教育、商务、文体、工商、安监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并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形成了抓消防工作的合力。建设、规划等部门把消防规划纳入城镇和新农村总体规划一并实施,加强建筑消防设计、施工管理。教育部门积极主动在中小学校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程并在新学期开学前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中,县教育、商务、文体等部门对本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进行了全面普查整治,推动了全县火灾隐患普查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三是扎实推行企业的自主消防管理。全县50个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四是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管力度。*年,全县公安消防部门共开展消防监督检查500余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8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复查意见书64份;共审核工程项目11个,验收工程项目23个,开展公共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95次。

(三)责任体系基本健全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32份,县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与二级重点单位共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50份,各乡镇政府与行政村、乡直单位、三级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600余份。单位内部落实岗位和逐级责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550份,一般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760份。基本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网络。

(四)安全环境不断优化

去年,全县抓住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一是全力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州级通报督办的建设银行综合楼已整改销案,八景山庄已停业整改;县级督办的红岩富泰宾馆也已停业整改。二是开展六项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三合一”建筑、出租屋和消防产品涉及的95个重点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火灾隐患259处,整改火灾隐患244处。三是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县共查处消防违法案件9起,处罚单位6个,个人5人,罚款3.5万元,停业整改1处。

(五)基础工作逐步加强

一是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快。新增市政消防栓10个,修复损坏消防栓12处。消防大队共添置消防监督装备、执勤装备30余套(件)。二是城乡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全县组建了9支农村治安联防消防队,并配发消防摩托车9台,消防机动泵20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建了95个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三是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制定并完善了重特大火灾和其它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进行经常性的演练。

(六)消防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深入学校开展消防宣传。紧紧围绕消防宣传“四进”的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消防知识进学校宣传活动,组织师生学习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培训学生达15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套,达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片村庄”的目的,使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到千家万户。同时还通过超市发放印有“人人防火,户户平安”的购物袋10万个,将防火宣传带入千家万户。二是深入农村开展消防宣传。组织工作专班到各乡镇对村干部和治安中心户长进行培训,讲解农村火灾发生的基本形式,农村火灾多发的特征,农村火灾预防的对策,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以及作好农村消防工作的注意事项等。共培训村干部、治安中心户长10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套。三是利用消防站开展消防科普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向社区、学校、单位及社会群众开放,传授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和火灾逃生的基本技能,展示现代消防器材装备。全年共开放消防站40余次,受宣传群众2万余人次。

二、全县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消防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农村消防安全局势仍然严峻。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施严重缺乏;一些地处农村集镇或城乡结合部的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村办企业、个体经营户开设的小作坊、小工厂、小旅馆等“五小场所”普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边远村无加油服务网点,村民在家中存放汽油、柴油,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农村火灾总量多于城镇,并呈逐年上升之势。*年,全县发生火灾13起,其中农村火灾9起,占火灾总起数的70%。二是火灾隐患仍然存在。三级消防重点单位、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排查整治存在大量的死角和盲点,火灾隐患和潜在的致灾因素大量存在,一些老城区和易燃棚户区火灾隐患在短时间无法彻底根治,潜在的火灾危险依然没有消除。三是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较多。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营业性公聚场所违章用火用电、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失效,重点岗位人员脱岗等现象经常发生;有的单位工程项目不经消防审核同意就开工,不经消防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有的公聚场所不经消防检查合格就擅自开业,这都带来了很多不安全因素。四是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还不强。有些地方对消防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力,消防宣传不普及,许多群众对消防常识缺乏了解,没有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往往是小火酿成了大灾,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以上这些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强化责任,防消结合,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全县社会消防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5号文件,省、州政府“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深化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扎实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建设,进一步推进全民消防科普教育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社会预防、控制、处置火灾整体能力,着力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和谐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推行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责任。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行业单位负责、群众普遍参与、公安消防监督”的消防工作机制。要按步骤实施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列出完成进度表。要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着重协调解决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中遇到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力量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坚决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要继续抓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共同抓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加大消防安全行政许可执法力度,杜绝隐患增量。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工商部门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或年审;对没有取得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意见书、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文化部门要坚决取缔其营业资质;对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工程和场所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产部门不得核发房产证,新闻媒体要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中的正反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消防部门要加强错时检查,把有效警力最大限度地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派出所要延伸监管触角,抓好“三合一”、出租屋和乡镇农村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加大依法督促隐患整改力度,对普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立即予以根除。

三是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积极推行8类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达标工作,全面深化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机制,使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和城镇社区消防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建设,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消防工作,认真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把农村消防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着力解决好农村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城镇社区消防建设,加强城镇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组建社区消防安全组织,负责社区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加强乡镇派出所治安联防消防队建设,加强消防水泵、消防摩托车日常维护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实战演练,提高处置农村乡镇火灾事故能力。根据省“十一·五”消防规划,省级重点镇——红岩寺镇年内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实现“一镇一车一队”,并投入灭火执勤。

五是进一步加大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力度。业州镇的总体规划已经修编,城镇消防规划应相应修编,保证城镇消防规划与城镇发展的消防需求相适应。认真落实城镇消防规划,消防通道、消防通讯、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

六是广泛开展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是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治本之策,是推动消防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坚持不懈、扎扎实实地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和消防站对外开放,真正把消防知识送到千家万户,送到人民群众心中。

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建议范文6

关键词 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 建议

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国火灾形势稳定,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批示指出:要树立消防工作最大成绩在提前消除各种隐患、不发生各类火灾的理念,并强调要抓硬落实。同志的重要批示,完全符合消防工作规律,既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工作方法,更是严格的标准和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念,2006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30次集体学习,总书记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就要求消防工作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协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不断强化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全国人大新修改了《消防法》,相继出台了与《消防法》配套的消防法律法规,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加强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消防法规体系,基本建立起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消防事业的新路子,消防事业蓬勃发展,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消防工作仍存在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全国平均每年发生火灾7.8万起,火灾损失10.6万元。2000年-2004年,全国年平均发生火灾23.4万起,死亡2559人爱伤3531人,火灾损失15.5亿元,达到历史高峰。由此可见,火灾已经成为对人类社会造成危害程度最深的灾害之一,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几点建议

1 以签订政府目标责任书为契机,争取地方领导对消防工作最大支持。

一是积极汇报各级领导,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消防部门要通过各种会议、文件通报火灾情况,进行火灾分析,可以把研究分析拓展到全省、甚至全国。大力宣传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都来重视、关心和自觉做好农村消防工作;二是坚定不移地签定各级消防目标责任书。各级政府年初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召开工作部署会议,都应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强调。消防部门应结合实际拿出符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方案,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分行业、分类别签定,确保目标任务签定后,依托政府目标责任书能够受到实际效果,解决消防工作中的一些瓶颈问题。年终由政府出面,消防牵头进行考核;三是利用各种机会邀请地方领导参与消防,关心消防。除了每年春节、八一地方党政领导来部队慰问外,可以举办各种活动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参加。通过参观展览使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更加了解了消防工作,宣传之效果胜于不知多少次工作汇报;四是要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各项活动。作为一支服务于地方的部队,除了日常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外,要把参加地方活动作为展示消防部队风貌的一个平台,让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看到消防部队。这样既是一种宣传,又是一次对部队官兵的爱国主义教育。

2 以消防宣传为载体,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一是每年坚持以“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声势浩大的冬防宣传攻势。继续巩固发展宣传阵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播放广播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把消防宣传向农村、乡镇延伸,向私营、个体企业延伸,多渠道地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二是以火灾隐患整治为重点,攻坚克难,坚决把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想尽一切办法,推动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老大难”火灾隐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三是农村防火宣传要推陈出新,贴近群众。同样是宣传,不同的方式产生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农村防火宣传因此一定要讲究策略和方式方法,注意创新。要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要求,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活动。要在村巷张贴固定消防警示语,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业余宣传等,强化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广大村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居家防火基本知识,懂得家庭初起火灾处置的基本方法;四是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履行农村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发挥其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向群众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五是以抓好对青少年和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作为抓农村防火工作的突破口。农村消防教育从娃娃抓起,以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进而带动整个社会。

加快各县建立现役执勤中队步伐,不断规范执勤备战,确保快速处置各类火灾事故。

3 加快各县建立现役执勤中队步伐,不断规范执勤备战,确保快速处置各类火灾事故。

要把建设消防执勤队伍作为构筑“防火墙”的一项主要工作,防是前提,灭是保障。灭是防火工作的底线,也是最后的措施。一是加快建设现役消防队伍的步伐。现役执勤中队与地方专职队最大的区别就是军事化。还有一个区别就是现役官兵可以减轻地方政府财政负担,因为官兵的伙食费用、服装、津贴都由部队承担;二是规范专职消防队执勤秩序。现有专职消防队,从人员结构看各不相同,有地方政府从部队复员分配的,有地方公安局工人;从执勤模式看,有现役干部和地方人员共同执勤的,也有地方公安局110、119合而为一执勤的;从管理模式看,有现役干部管理的,有地方公安局管理的。无论哪种形式,规范执勤秩序,提高战斗力是终极目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