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投资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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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投资建议

建筑业投资建议范文1

一、我国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目标模式

按照融资主体的不同,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可分为高技术创业企业投融资体系和高技术成熟企业投融资体系两个子系统。以成熟企业为主的大型高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主要通过商业银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传统金融体系来满足。包括创业企业在内的中小型高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则需要以创业投资和中小型股票市场等股权资本市场为主的创新金融体系来满足,因此,健全有效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应该是商业银行体系、证券市场体系和创业资本体系协调发展、传统金融体系与创新金融体系协作互动的完整体系。我国传统上是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证券市场正在发展之中,创业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因此,现阶段我国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建立适应高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创业投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在进一步改革商业银行体系、加快发展成熟企业股票、债券等证券市场体系、完善传统金融体系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发展以创业投资和创业企业股票市场为主的创新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政府投资和政策性融资支持体系有力引导、以高技术产业创业投资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主导、银行贷款、股票、债券融资与股权投资协调发展、合理分工、健全有效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

(一)健全的创业投资体系

创业投资体系作为专业性的投资制度,是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尤其是中小型高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应该成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的主要组成和战略突破口。创业投资体系主要包括:(1)高度组织化制度化的创业投资公司(基金),包括国内社会资金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外商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等;(2)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种子基金以及政策性引导基金等;(3)大型企业附属的创业投资机构――公司创业投资,包括一般工商企业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等;以及(4)少数特别富有的个人投资者等。

(二)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

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证券市场尤其是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创业企业证券市场,是高技术产业进行公开的直接融资的重要场所,应该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层次证券市场是包括主板、创业板、代办系统和其他形式的区域性、地方性的初级证券市场在内的金字塔式开放体系。现阶段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建设应该主要包括:(1)高级市场性质的全国易所证券(即所谓主板市场),(2)全国或区域性质的创业板市场,(3)全国及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以及(4)初级市场性质的创业企业交易所市场。

(三)竞争有效的商业银行体系

竞争有效的商业银行体系应该是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并存、大中小型银行共生的金字塔机构,各类商业银行可以为高技术成熟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也可以为高技术中小企业包括创业企业提供必要的辅的融资支持。

其中,创业投资体系与创业板市场、柜台交易市场以及初级性质的创业企业交易所市场等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适应高技术产业尤其是高技术创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创新金融体系的主体和核心。商业银行体系是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建议

“十一五”时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起步时期,为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重要机遇,加快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十分必要和迫切。为保障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全面落实,必须把健全和发展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放到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科技经济竞争力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建设以创业投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体的创新金融体系。

(一)有效发挥政府在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1、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发展的法律保障和政策优惠。一要制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配套规章,完善创业投资法律保障体系。二要抓紧落实创业投资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三要探索建立创业投资机构的融资贴息和担保制度。对创业投资公司所从事的创业投资项目提供部分担保;同时为创业投资企业举借长期贷款或发行长期债券融资提供担保和贴息。

2、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是政府在高技术产业投融资领域发挥引导作用的重要方式。应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以体现政府推动创业投资发展、与民间资本共担风险的政策意愿,引导、带动民间创业资本向国家倡导的高技术产业领域投资,发挥政府引导、放大民间资金的杠杆作用。

3、积极建立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信息平台。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信息平台是高技术产业信息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立高技术产业信息服务系统十分必要,应该作为“十一五”时期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高技术产业的支持作用

1、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高技术产业的融资支持作用。“十一五”时期,政策性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国家的政策导向,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高技术产业化、高技术产品出口等领域的贷款支持力度,从融资方面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

2、运用政策手段引导资金流向高技术产业。政府应利用贴息、担保等方式,调动市场资金投资高技术产业的积极性,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形成“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3、支持保险公司为高技术企业提供多元化保险服务。财产、产品责任、出口信用等保险服务能够分散企业经营中的风险,降低风险事件给企业带来的损失。通常来讲,高技术产业的风险比传统产业更高。因此应支持保险公司积极为高技术企业提供保险服务,促进高技术产业平衡发展。

4、探索发展科技类专业性商业银行。探索发展适合中国特点的科技信贷管理模式,支持中小型银行发展搭桥贷款等专业性贷款业务。

(三)加快发展服务高技术产业的创业投资体系

创业投资是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应该作为“十一五”时期国家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

1、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进一步发展规范运做的创业投资公司。要鼓励和促进民间创业投资公司快速发展,争取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民间创业投资公司有比较快的发展。

2、完善创业投资外汇管理制度,进一步发展中外合资合作业投资机构

发展创业投资不能闭门造车,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发展中外合作创业投资基金,注意和港台地区的创业投资公司合资合作,发挥的互补优势。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外汇管理制度,为中外合资合作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3、支持鼓励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大型企业集团发展公司创业投资。在法律和有关监管规定许可的前提下,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允许证券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同时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具有一定实力尤其是在资金运作、产业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优势的上市公司和企业集团发展公司附属的创业投资机构,实现大型企业高技术投资的专业化和制度化。

4、建立全国性创业投资行业组织,促进创业投资行业有序发展。要抓紧建立全国创业投资行业组织,作为创业投资机构与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服务组织,促进创业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四)稳步推进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

1、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建设,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要抓紧完善现有的制度安排,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技术企业在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加快中小高技术企业上市进程。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及时正式推出创业板市场。

2、有选择地开放柜台交易市场,积极利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应该考虑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区域中心城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放面向中小企业股票交易、企业债券交易和企业产权股权交易等的柜台交易市场。积极利用已有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具备条件的非上市高技术企业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作为交易所市场的有益补充。

3、规范发展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初级市场性质的创业企业交易所。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来看,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应该是多层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时期要从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角度,可以考虑在中西部地区经济科技比较发达的中心城市进行技术产权交易所制度创新试点。条件成熟时在中西部地区比较规范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中选择2―3家,探索建立初级性质的区域性产权交易所市场。

4、面向高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探索发展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市场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术企业发行公司或企业债券,同时探索创业投资公司的债券融资。

(五)建立健全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的支撑配套设施

1、健全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信用体系是高技术产业融资体系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时期,要总结社会征信体系的试点经验,在科技企业尤其是高技术企业密集的高新区等率先推行社会征信制度,逐步建立起高技术产业相关的信用评价体系。

2、健全发展信贷担保机构。要稳定发展相对规范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并积极推进省级再担保和全国性再担保机构建设,形成多层次全面覆盖的信贷担保体系。

建筑业投资建议范文2

关键字:建筑企业;市场;竞争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大规模增长,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增长了20多倍,建筑业的增加值也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8%左右增长到7.0%以上。建筑业的发展有目共睹,然而建筑业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及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其市场地位却处于较低的状况。

一、建筑企业市场地位低的原因

建筑市场秩序较混乱和法律法规仍然不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秩序混乱、法制不健全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使建筑业企业的境况恶化。由于买方处于主导地位,在合同签订时,有些建设单位除了要求施工企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还要求提交工程创优保证金、进度保证金等担保,而施工单位迫于地位的弱势,只能接受。业主方利用优势地位,迫使施工企业签订“阴阳合同”、垫资、接受折扣价等现象依然存在。

建筑企业数量增长快于需求的增长,直接导致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建筑施工业的劳动要素供给弹性大、工资水平较低,尽管建筑业企业利润很低,但企业数量还在急剧增加。目前全国建筑企业已发展到8万多家,由于企业数量增长快于需求的增长,在近年投资高速增长的形势下,利润水平仍在下降,国内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现象令人堪忧。

建筑企业利润水平逐年下降,负债率高。《2006年建筑施工行业发展报告》着重指出,弱势地位使得建筑业企业的利润水平长期徘徊在2%-3%左右,属于国民经济中的低利行业,而负债率高达65%,已制约了建筑业的良性发展。拖欠工程款、垫资施工、不合理的压价让利竞争、回扣等不正之风,加剧了企业资金不足带来的困难。

产业集中度偏低,实力雄厚的企业偏少,行业相对生产能力过剩。产业集中度,是指市场上的某种行业内少数企业的生产量、销售量、资产总额等方面对某一行业的支配程度。产业集中度与产业利润率成正比关系。我国建筑业的产业集中度只有4.5%,而日本的各产业集中度均在60%以上,美国的汽车产业集中度甚至高达97%。此外,多数建筑业企业组织结构形式趋同。

二、提高建筑企业市场地位的策略

强化与建筑业相关的法制建设。《建筑法》实施10年来,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但目前适用范围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等方面的内容亟待尽快修订。目前,《建筑法》修订方案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建筑法》将对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建筑工程承发包,包括强化对业主市场行为的监管等进行修改。除此之外,笔者建议应尽快对《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结合我国建筑市场的现状作适当修订,以保证建筑施工企业享受公平待遇。

出台促进和规范建筑业企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和具体措施,针对当前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清理和规范。建议国家结合“十一五”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出台,对今后5~15年的国内建筑业企业发展做出明确规划,确定措施。要重视资质资源的整合、重视差别化竞争的引导以及重视产业配套体系的建设。应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的监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督查力度,清废各地出台的各类土法规、土政策,做到政令统一。

调整建筑业企业的组织结构。由于总体上仍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管理水平未见提高,本质上也不占有专有技术或核心技术,结果形成全行业的过度竞争形势。解决过度竞争问题,一是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二是进行产品结构调整。组织结构调整与产品结构调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因此,需要研究行业组织结构构成,制定行业组织政策,通过建筑业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根据市场需要去引领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从而达到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和优化,促使企业组织向更高的组织层次跃升。

建立诚信制度,为建筑业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假招标、假投标、围标、串标、商业贿赂等均与当前社会诚信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关。为此,建议政府在建筑业率先进行建立行业诚信制度,明确建筑业企业的社会诚信标准,企业诚信记录和向行业、社会的方式,企业失信行为的处罚体制与机制等。

作者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

建筑业投资建议范文3

【摘要】近年来,建筑业税收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呈稳步上升趋势。然而,现行建筑业税收征管中仍存在部分问题,文章从征管现状出发,结合行业自身经营特点,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建筑业税收征管。

【关键词】建筑业;税收征管;工程项目

一、建筑行业的经营特点

一是建筑业涉及面广,生产周期长短不一。建筑业就是生产建筑产品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活动的集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45-2002),建筑业主要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及其他建筑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由此可见,建筑业涉及面较广。由于各个分行业间经营内容区别较大,进而导致生产特点差异较大,生产周期长短不一。如房屋和土木工程作业工期长,或跨年度,或时断时续跨越数年;而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工期则较短,短则数天即可完成。

二是建筑企业数量庞大,从业人员多,以建筑业尤为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的相关统计报告:到2004年末,我国建筑行业拥有建筑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建筑户近70万个,从业人员3,270万人,营业收入32,426亿元。建筑行业中的主要力量是建筑业企业,全国近13万家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达2,791万人,拥有资产超过31,600亿元,当年完成施工产值约31,000亿元,实现利税1,830亿元。

三是建筑行业经营规模大小不一,经营地点流动性强。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的相关统计报告:到2004年末,从事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占44%,就业人数占84%,完成建筑业产值占83.8%。从上述数据可见,房屋和土木工程业企业规模相对较大。相应地,从事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完成产值少。此外,建筑业的经营地点就是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地点,其经营内容决定了建筑业经营地点的流动性较强,这些都给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挑战。

四是建筑行业经营方式多元化。目前,建筑行业竞争激烈,纳税人为规避风险,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承包经营等方式。一些资质低的建筑企业或无资质的工程队,甚至通过向有资质的大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管理费后挂靠大公司,以大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和签订合同以经营、独立核算。经营方式的多元化,容易混淆建筑业的纳税主体,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困难。

二、现行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筑行业涉及的营业税及其与增值税征税界限不清。建筑行业涉及面广,较多经营业务与服务业及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给基层税收征管造成了一定困难。如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建筑业——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可实际情况中,消防设施、电梯、管道设施、通风设施、空调及智能化系统的维修保养是鉴定为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服务业还是增值税就很难把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中,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笔者认为:凡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资产的维修保养应该按照营业税——建筑业——修缮进行纳税鉴定。

二是建筑业营业税应税收入确认难度大。出于建筑行业生产周期长短不一等原因,国税发[1994]159号文件已就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四条规定,其结果就是无论采取何种结算办法,其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均为收到工程结算价款或与发包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人。但在具体实施中,工程款的结算有多种方式,以上四种规定不能全部涵盖,而大部分都属于规定之外的结算类型,即虽划分形象进度,但采用其他结算方式——不定期结算。这就给营业税应税收入的确认、进而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的确认带来困难。

三是经营方式异变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难点。如挂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情况,税务部门实行以票控税只能监督其交纳流转税,所得税的上缴缺乏监督,不能保证及时入库,年终汇算清缴时,大公司账上不反映挂靠单位的收入和成木,造成该项所得税税款的流失。

四是税收政策制定层次低,扩大了税负不公平。一般情况下,总局制定框架性税收政策法规,省局进一步细化,各地再根据总局和省局的制定具体的执行办法。由于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地点流动性强,这就给政策执行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如,根据国税函[1997]524号文件规定:对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而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原则上在工程作业所在地办理个人所得税事宜。大框架既定后,各省局又纷纷出台相应管理办法,部分省市允许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的纳税人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省市对按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附征个人所得税,附征的比例又可能各不相同;此外,若附征税款回机构所在地无法抵扣,重复征税现象随即产生。可见,这种地方政策

本身的不统一直接造成纳税户之间的税负不公,影响了部分纳税户的纳税积极性。

三、完善建筑业税收征管的举措

一是建议以工程项目为主线,实现营业税信息征管。由于建筑业实行属地管理和属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某个具体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包括:本地企业在本地承接的建筑(下转第43页)(上接第30页)工程项目、外地企业在本地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本地企业在外地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因此,完整的营业税管辖范围应包括上述三块。对于本地项目,具体建筑项目又存在下述对应关系:

一个建筑项目一个建设单位

一个及以上总包工程一个及以上总包单位

零个以上分包工程零个以上分包单位

工程项目作为建筑行业的基本衡量单位,以其为主线,按照本地工程项目和外地工程项目,本地再按照一个建筑项目对应一个及以上总包工程对应零个以上分包工程的关系,实现建筑业营业税信息征管,将大大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建议以建设单位为源头,优化代扣代缴制度。从上图也可看出,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具有惟一对应性,其数量少于总包。同时,建设单位既是工程项目的起始源头,也是工程资金的源头。因此,若改为以建设单位为主体推行代扣代缴制度,一方面可以大大减少税务机关需要面对的纳税人数量,降低税务征管难度,强化税收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可以极大地强化源头管理力度,减少税款流失。

三是建议以项目信息化管理为基础,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通过项目信息化管理,尤其是本地企业承接异地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税务机关在实现对管户收入完整管理的同时,就顺利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管理。

四是建议提高税收政策制定层次。提升税收政策制定层次,可以较好地解决建筑行业经营地点流动性强所带来的税收政策执行难度大、重复征税等问题。由总局统一制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弱化该问题;由某一区域统一制定,可以在该区域弱化该问题;由省局统一制定,则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弱化该问题。

【参考文献】

[1]陆伟,程瑞林.实行户籍式管理对强化建筑业税收管理有积极作用[j].经济研究参考,2003.

建筑业投资建议范文4

关键词:建筑业公司 现金持有 影响因素

一、现金持有理论综述

货币是由于货币具有流通功能和储藏功能,凯恩斯(1936)的货币需求理论解释了公司的现金持有动机,其认为公司持有一定量的现金,主要为了满易性需求、预防性需求和投机性需求。由于公司的现金流入与流出存在着时间差,而且资金的流入数量也不可能完全等于全部的流出数量,所以公司必须持有一定量的现金。

二、现金持有量的影响因素

纵观现金持有量决定因素的各种文献资料,可以看出相关研究已取得了深入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较大程度的影响现金持有量:

(一)公司规模与现金行有量

一般认为,公司规模与现金持有量之间呈负相关。这是因为大规模公司比小规模公司受到更多社会关注,市场也要求大公司进行更透明的信息披露,从而也就降低了管理层与股东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所以大公司的融资就更加容易,也就不需要持有大量的现金;Barclay and Smith (1996)认为由于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固定成本的规模经济效应使得大规模公司比小规模公司承担的发行成本要低;而Gertler and Hubbard ( 1988 )认为小规模公司在举借债务时的限制性条款要多,因而其较难从银行取得资金。

(二)财务杠杆与现金持有量

财务杠杆与现金持有量的关系并不是十分的明确,因为一方面,财务杠杆越高表明公司的破产风险就越大,公司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就会持有较高的现金;而另一方面,财务杠杆越高的公司表明公司的举债能力越强,在公司较容易获得外部资金的情况下,其会持有较少的现金。

(三)投资机会与现金持有量

有较好投资项目的公司通常会持有较高的现金,因为如果公司面临着好的投资机会时,却现金短缺,并且不能及时地获得外部获得资金,就不得不放弃;但是由于有较好投资机会的公司,其而临的财务困境成本较高。

(四)股利支付与现金持有量

Op1er (1999)的研究结论认为,公司在缺少现金用于支付现金股利的情况下,可以减少股利支付以此来获得资金,所以通常情况下支付股利的公司比没有支付股利的公司持有更少的现金。

三、影响建筑行业现金持有量的因素分析

影响公司现金持有的因素有两种,一种是一般因素,即公司层面的因素,该种因素的影响是普遍存在的;另一种是特殊因素,即行业层面的因素,该种因素对现金持有的影响具有行业特殊性,下面就建筑行业所特有的对现金持有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目前,建筑业普遍存在资金供应紧张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资金筹措和资金回收方面:

(一)建筑行业资金回收与现金持有量

建筑施工行业的资金供应紧张的困难难以分散转移,风险往往由施工环节的建筑企业负担。“垫资,压价、拖欠完工工程款”成了压在建筑企业头上的“三把刀”,标价中标的合同的项目施工,其工程受拖欠工程款的影响,也会成“鸡肋”。

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在施工现场组建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部常用的现金管控流程是:为保证施工项目的进度,尽管分包单位仅完成了部分实物工程但却未形成计量,项目部仍会根据分包单位完成的进度支付分包单位部分预付账款,以此作为现金方面的扶持。虽然此举提高了现金的使用效率,但却增加了项目部的财务风险。所以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并不能保证预付款如期进行付款,在建筑行业形成大量不良债权的,并在建筑业的供应链中增加了后续环节的财务风险,形成应收款项质量不高或当客户发生财务困难时款项难以收回。

(二)建筑行业资金风险与现金持有量

建筑业面临的几方面风险造成其必须持有大量的现金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提高竞争力。

首先是市场风险,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有着周期性的波动。在经济繁荣时期,市场需求旺盛,资金周转灵活,施工项目效益普遍增长;反之,在经济萧条时期,市场需求疲软,资金周转不畅,施工项目收益会普遍亏损。建筑业的产品往往周期很长,在经营过程中,施工项目定价很容易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收益减少。尤其在通货膨胀情况下,物价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加。必然带来生产成本总体的提高,导致项目盈利能力下降。

其次是建筑业的经营风险,建筑业产品的利润率低,资金回报率低,建筑产品的价格中利润率含量低,标准工资与市场工资价位的差距大,资金周转慢等影响着企业的增值,尤其在施工项目完成过程中,普遍存在工程管理粗放,忽略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所带来的风险,使施工项目不能达到预期利润及利润率。

最后是筹资风险,正因为前述的两方面原因造成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着的资本结构不合理,企业负债率过高,从而与银行的风险报酬原则背道而驰,致使银行等债权人会追加风险溢酬,增加项目定期支出的利息等固定费用;同时投资者也会因风险的增大而要求更高的报酬率,借款筹资费用的大大增加。

所以综合以上三方面建筑业的行业特征,我们预期其导致了建筑业普遍持有大量的现金,以规避资金筹措和资金回收方面的风险,以及在工程中标后不会因为资金断流而导致损失。

四、建筑行业现金持有量的特点

对建筑行业高现金持有量从公司层面因素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建筑行业以下的一些特点:

建筑业公司目前的现金持有水平确实高于同行业的普遍水平,这样必然形成了资源的浪费,也增加了现金持有的机会成本,并给在职消费提供了温床。

建筑业财务杠杆与现金持有量正相关:建筑业公司出于预防性动机,为了保证还款而保留了一定的现金。从建筑业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看,融资渠道主营来源于银行借款,加之主营业务又多为工期长、需要资金量大的建筑施工项目,所以对资金的需求量、还款周期等较其他行业要更大更长一些,银行考虑到以上原因后会对公司的采取比较苛刻的条件,为此公司不得不采取持有大量的现金以备还款或者是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

建筑业资本性支出与现金持有量负相关,一方面说明建筑业公司持有的现金发挥着调节功能,调节留存收益与投资需求之间的差异,以满足公司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从建筑业公司的财务状况来看,其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股东资产净值方面,其经营所获盈利主要用于增加股东净资产,这样可以增加公司的权益,并为以后的增加注册资本做准备,更能够增加股东对公司经营的信心,对公司的未来有更良好的预期。

建筑业公司规模与现金持有量正相关,一般规模大的公司都较成功,大公司发展的稳定性积累了大量的现金。目前建筑业公司所持有现金的主要目的还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保持良好的银行借贷信用记录以得到更快的筹资,以及增加公司的净资产积累。

五、对建筑业公司现金持有量的建议

针对以上结论,本文建议建筑业公司在进行现金持有决策时,确定一个和企业风险水平相应的现金持有量,应着重考虑一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因为公司规模与现金持有是正相关的关系,所以随着建筑业公司进一步地发展,公司现金持有不可避免会继续增加,所以更要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作为现金持有决策的重中之重。

(二)建立起资本运营管理体系

建筑业公司要从资金来源结构和运用两个方面来制定现金持有政策。保持企业合理的财务杠杆水平,保障项目有充足的资金,满足项目的资金周转需求;把握资金的运用,一方面是要使项目资金合理地分布运用在建筑业公司施工的全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项目资金以最短的时间实现周转,另一方面将所持有超量的现金投入到收益、效率更高的项目上,避免资源地闲置浪费。

(三)充分利用银行的信用政策,制定合理的资本支出计划

由于所在行业的特殊性,在保证银行债务风险水平的前提下,制定出合理的现金持有政策并予以保持,将超过银行债务相应水平的现金投资到收益更高的项目上去,以增加公司收益。

总之,建筑业公司应在一个合理的资本结构下,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且注重日常的资金流动,使得企业保持与自身发展所契合的现金持有量。

参考文献:

[1]胡国柳,王化成.公司现金持有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

[2]胡天天.我国公司现金持有量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D].厦门大学,2009

[3]凯恩斯,高鸿业译.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北京商务印书局,1999

[4]王化成,于东智,胡国柳.企业的现金持有决策与公司治理分析[J].金融论坛,2006

[5]钱鲲.加强国有施工企业现金管理的思考[J].湖北社会科学,2001

[6]赵建泽.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研究[D].山西交通大学,2003

建筑业投资建议范文5

2013年度,伊犁州直地税系统紧紧围绕年初提出的“戒虚务实”工作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税源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税收不断增长,有力推进了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营业税、城建税税收管理水平也有了较大提升,使州直税收收入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2013年度伊犁州直地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536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48%,增收98472万元,较好的完成全年税收入。现就一年来营业税、城建税税收征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收入基本情况

全年共组织入库营业税2563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55530万元,增长27.65%。增长幅度较大的行业主要有:销售不动产业、金融保险业和建筑业。分别增长了45.56%、29.76%和23.03%。

(一)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678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1245万元,增长了45.56%。增收的主要原因是各县的房地产开发销售明显升温,部分县商品房销售价量齐升,带动房地产业营业税大幅增长。如霍城县房地产三季度入库营业税1047.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19.48万元,增长了144.8%;又如察布查尔县房地产业营业税三季度实收820.57万元,同比增收649.31万元,增长了379.14%;如巩留县全年房地产业入库营业税455.25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41.64万元,增长113.12%;新源县三季度房地产业营业税入库1341.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82.98万元,增幅为103.68%。

(二)建筑业:征收营业税__8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1503万元,增长23.03%。增长的主要原因:从税收征管方面看,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控,建立、健全外来施工企业重点工程项目监控台帐,并对其进行后续跟踪检查,严格实行“以票控税”制度,对堵塞建筑业税收流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投资方面来看,房地产开发明显升温,带动建筑业繁荣,促进建筑业营业税大幅增长。各县房地产开发明显繁荣;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步伐加快,促进了建筑业税款的稳步增长;如察布查尔县建筑业营业税三季度入库营业税2437万元,同比增收1113.1万元,增加84.08%;如巩留县全年入库建筑业营业税1704.19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88.97万元,增长20.42%。

(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209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806万元,增长29.76%。金融保险业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是银行业,其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使得银行各项贷款余额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二是随着国家对小额信贷公司的优惠政策扶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小企业的贷款,使得贷款余额大幅增加,使得营业税增长;三是农发行改变纳税地点使我州金融业营业税有所增长。如尼勒克县尼勒克金融保险业第三季度共入库营业税25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29.56元,增长102.56%,。

(四)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6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1744万元,减少了22.49%。主要原因是从8月份起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共组织入库:3571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5721万元,增长了19.08%。随着增值税、营业税的增长带动城建税的增长。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营业税税收征管

(一)强化税源分析,促进科学管理。为确保州直2013年度营业税征收任务的完成,首先,我们从税源分析入手,年初,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全年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在各县、市上报的预测分析基础上,研究税收收入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同时加强了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分析预测工作。深入各县(市)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调研,了解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分析工作,掌握了税收的基本状况。为营业税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做好税收执法考核、检查工作。为了全面提升我州税收执法质量,我局组织相关处室业务人员和部分基层局业务骨干成立考核检查组,于2013年11月深入各基层局对20__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税收执法情况开展考核、检查和督察。对各基层局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讨论,确定整改方案,正式文件下发整改要求,有力的促进了州直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质量的提升,进而促进营业税政策的认真执行。

(三)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税收的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建筑业项目登记制度。各基层局在为建安企业项目办理报验登记时,均详细登记工程项目名称、建设方、承包方、施工方、合同金额、外管证期限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营业税登记台账》一表一账的登记工作。认真落实区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所有建筑企业,必须按月进行申报。逐步纠正了以往纳税人零申报,结算工程款时“以票收税”的错误征管方式。二是加强对大型投资工程、重点工程税收的征管。对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监控。建立、健全建筑业管理台帐和重点工程信息资料档案,及时掌握建筑企业的纳

税情况,并要求纳税人严格按照工程进度申报纳税,做好工程完工后税款的清算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外来施工企业的监控台帐,对其进行及时跟踪检查,加强建筑业税收征管,督促使其及时足额纳税;四是不断规范建筑业发票管理,为纳税人代开发票时,认真审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招标合同等相关的资料,切实起到以票控税的作用,实现足额纳税的目标。

(四)加强税收稽查,提高营业税征管质量。我州地税稽查部门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检查,开展了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专项检查,还根据我州工作实际对银行业、住宿餐饮业和部分营改增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年共安排检查纳税企业152户,查结143户,共查补营业税3616万元,对营业税征管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五)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

1.认真开展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的要求,我局及早安排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和货运业代开票中介机构初审工作,于20__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做好20__年度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13]2号),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布置。2月份开展对自开票纳税人提供的年审资料和纳税人的营运车辆、办公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发票使用等情况实地进行审核检查;对代开票中介机构经实地审核,检查发票的开具、领用、保管、缴销等情况,写出年审报告。认真总结,按时向区局上报审核报告。

2.加强货运业税收征管,提高服务质量。2013年8月份之前,州直货运业自开票企业只有2户,大多数汽车货运纳税人都是到代开票点索取货运业发票。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取得运输发票,各县、市地方税务局积极安排落实,在办税服务厅都设置了货运业税务机关代开票点,方便纳税人开具发票。对一些大税源企业协商专门的时间为其代开发票,大大方便纳税人。对一些大税源要地,协商中介机构设置代开票点,做到方便纳税人又为国家足额征收了税款。

(六)认真做好营业税政策调研。

根据区局《关于征求建筑工程分包、劳务公司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公告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于9月组织我州建筑业较发达的伊宁市、奎屯市、霍城县、巩留县、霍尔果斯口岸地税局开展对建筑工程分包、劳务公司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有关事宜的调研工作。通过对建筑企业、建筑施工管理部门的走访调研,总结归纳出我州建筑工程管理以及分包形式的现状,同时对《关于建筑工程分包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州建议,按时报送区局,共制定建筑业营业税管理政策参考。通过这次调研我们还对我州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研究,制定下发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13)136号),明确要求各基层局:1.认真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登记制度;2.依法加强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申报管理工作;3.严格执行建筑业营业税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纳税的政策规定;4.认真开展建筑业营业税税款清算工作;5.认真做好建筑业发票管理工作;6.认真做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征收工作。有力的促进了州直建筑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根据区局《关于征求<关于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我局由税政一处牵头组织法规处、征管处对我州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现状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关于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在伊宁市、奎屯市、新源县、霍城县、巩留县、伊宁县局开展调研。将我州车辆的现状、税收征管的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向区局上报《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对制定《关于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建议》。为区局制定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政策参考资料。

三、认真贯彻落实营业税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确保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局与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督促各基层局认真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的宣传讲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再就业人员、大学生等纳税人必须不折不扣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这项工作作为执法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为了掌握我州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我局组织相关处室业务人员和抽调部分基层局业务骨干成立考核检查组,于2013年11月深入各基层局对20__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税收执法情况开展考核、检查和督察中,对各基层局减 免税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形成了检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减免税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提出更高的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为了解掌握小微企营业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我局税政一处深入各县市局做好政策跟踪检查,及时总结评估政策执行效果。通过督促检查,各县市局对小微企业享受备案减免税的,均能及时办理。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不知道有此项优惠政策。我们及时督促基层局进行整改,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纳税服务。要求各基层局做到:加强认识重民生,加强宣传重效果,加强走访重服务,加强审核严把关。

四、认真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营改增”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后,局党组立即行动成立州地税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州地税系统“营改增”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顺利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开展,于5月21日召开了伊犁州地税系统“营改增”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伊犁州直地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工作任务。先后两次召开州直国、地税“营改增”工作联席会议。互通州直国、地税工作开展情况,反馈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要求。为认真落实“营改增”工作,及时研究制定“营改增”试点工作操作要求,下发《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13〕159号)。组织各县(市)局对试点纳税人的户籍信息进行清查、核对,填写《新疆“营改增”纳税人确认表》,确认户数,截至7月22日,我州直确认移交国税局“营改增”纳税人1466户。

五、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问题

1.在建筑业税收征管中,目前,配套的征管软件还未全面运行,按照建设项目登记管理的相关办法,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营业税登记台账,全面认真地开展纳税人项目开工、变更或停、缓建情况、工程分包情况和项目注销纳税情况等登记工作以及营业税申报和缴纳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工程价款的结算等情况,全面监控每个工程项目和每个纳税人营业税的申报和缴纳情况。只有靠手工登记,工作量大繁琐,基层局感到操作起来困难较多。建议尽快要求全面应运计算机征管软件。

建筑业投资建议范文6

随着社会进步,建筑给排水技术原来越进步,但是同时,我们要注重节水节能的改进,追求新技术创新。本文从建筑给排水的节水新技术和节能新技术两方面给予介绍,为建筑给排水的节水和节能新技术方面有一定的依据

关键词:建筑给排水;节水;节能;新技术创新

一、概述

目前,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进步,给排水业也随之有着长足发展。在充分满足公民用水要求的同时,我们必须重点考虑对水资源和能源的节约。追求节水节能新技术的创新。

二、节水新技术

(一)推广应用新型节水设备与系统方面

首先,推广使用优质管材、阀门。目前,采用的一般是镀锌钢管,其容易生锈,并且会造成所用水质污染,在长时间不用后再使用时,都会有锈水放出,这样会导致浪费。同时,在接头处容易锈蚀,导致漏水渗水。建议:采用新型管材。比如钢塑复合管、不锈钢管、PP-R 管、铝塑复合管、铜管等。同样,阀门也是在建筑给排水中影响节水节能的关键的配件之一,不同类型和质量都存在差距。截止阀一般比闸阀要关的严,闸阀一般比蝶阀要关得严。建议:同等条件下,选用更能节水的阀门种类。

可以考虑以瓷芯节水龙头和充气水龙头代替普通水龙头。在水压相同的条件下,节水龙头比普通水龙头有着更好的节水效果,节水量为3%~50%,大部分在20%~30%之间。也可以使用小容积水箱大便器。目前我国正在推广使用6 L 水箱节水型大便器。也可以参考国外做法,采用两档冲洗水箱,即两档。同时,采用延时自闭式水龙头和光电控制式水龙头的小便器、大便器水箱。延时自闭式水龙头在出水一定时间后自动关闭,可避免长流水现象。

其次,推广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水器具。一套好的卫浴设备可以对节约水资源产生很大的作用。建议:在选择购买节水型的卫生器具以及配水器具时,不仅要考虑到价格因素和我们的使用对象外,同时还要考察其本身的节水性能优劣。给排水业要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水器材。

再次,要完善热水供应循环系统。大多数的集中热水供应的系统会存在严重浪费,主要的体现在无效冷水方面。这一水流浪费的现象是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建议:新建的建筑所配备的集中热水的供应系统,在选用循环方式时,必须综合考虑到节水效果和工程成本,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支管循环方式,或者是立管循环方式,以尽可能减小甚至消除这一无效冷水浪费现象。

还有,关于真空节水技术也能有利于建筑业给排水在节能节水。一套完整的真空排水系统包括:带真空阀和特制吸水装置的洁具、密封管道、真空收集容器、真空泵、控制设备及管道等。建议:为了保证居民卫生洁具和下水道其冲洗效果,宜在排水工程中运用真空技术,选择空气来代替大部分水。

(二)控制超压出流方面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在第335条做出规定:高层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必须竖向分区。并且各分区的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特殊情况下不宜大于0.55M Pa。建议:高层分区的给水系统,其最低卫生器具的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在大于0.15 MPa时,即药采取一定的减压措施。

还有,就是当消防贮水池和居民用水这两系统的贮水量,存在较大相差时,应采取两系统分建贮水池的办法,延长消防系统贮水池换水周期,减少水浪费,也可保证生活和饮用水的水质符合要求。尽可能地使消防贮水池可以与游泳池以及水景等合用,以达到一水多用循环使用的目的。高层建筑群以及小区要尽可能地共用消防水池以及加压水泵。

(三)加强水表管理方面

可以增加各个小区进户的总水表的设置,提高所安装的水表计量的准确度,由于选型以及水表其本身的问题,有些水表计量的准确性较差。如有的小区建筑物水表的型号过大,在用水量较小时,其水表指针会出现基本不动的现象。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表计量的准确度。有必要的限制使用年限,为保证水表工作的精度,小区物业部门以及自来水公司有对水表经常性进行检查的必要。有条件的情况下,发展IC卡水表以及远传水表,目前,许多地方仍然使用分户水表设置于居民家中的方法,从而导致入户查表给生活带来不便。室内装修时,居民常常把明装水表遮蔽,增加工作量,给查表、水表的维修、管理带来困扰。再就是最近,住宅设计部分开始将水表,集中或统一设置于一楼,或者是把水表设置于管井内。通常,这些设计,必然会造成居民供水管线的增加以及成本的提高。同时,还增加了住户看水表的麻烦、施工难度。建议:在我国,将水表应用技术,面向IC卡水表以及远传水表系统这一方向发展。

三、 节能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