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需求评估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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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需求评估报告

老年人需求评估报告范文1

【关键词】大学生社工;社区养老;角色

随着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人口死亡率下降,平均寿命延长,老年人口数量在增加。至2010年3月,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超过10%,中国已进入老年型社会是不争的事实。据联合国调查预测,到2020年中国65岁以上老人总数将达4亿,每4个人中就将有一个是老年人。在我国的养老体系中,家庭养老一直是最基础的,但随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不断变化,特别是独生子女一代开始担负起养老责任时,家庭养老的压力越来越大,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处于逐渐弱化的状态。

社区养老服务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符合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社区作为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社区机构的专业人员和非营利组织的专业人员、志愿者可提供老人帮助,为老人及时地提供方便的服务。其次,有利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建一个中档养老机构,初期投入达到几十万元,我国经济实力不允许在短期内修建大量的养老机构,而社区养老可以让老人居住在自家,减少修建养老院的费用,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有关专业人员和家政服务人员开辟了一条就业渠道,从而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一、白石洲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

(一)白石洲社区状况

白石洲位于深圳南山区,这一片区总面积7.4平方公里,共包括6个社区,5个自然村,总人口12万余人,其中户籍人口21877人,暂住人口98557人。有出租屋2340栋、3.5万套。这里最早是由几个自然村组成的,村民主要靠出海打鱼、养蚝、种地为主。后来这里建了一个沙河华侨农场,村民都转为农场职工。再后来农场一分为二,成立了现在的华侨城集团公司和沙河实业集团公司。人们之所以一直误认白石洲是农村城市化后的城中村,是由于长期以来这两大企业政企不分,企业办社会。1999年后沙河集团逐步将一些社会管理职能归还政府,但是由于无论是人力还是资金投入都大大减少了,造成白石洲的城市环境和治安环境比华侨城要差得多。

(二)白石洲社区老年人的需求

养老服务的内容是由老年人的需求决定的。有生存性需求、发展性需求和价值性需求。生存性需求包括疾病照顾、健康维护和医疗保健等健康方面的需求,经济安全、居住安全等安全方面的需求;发展性需求包括休闲、娱乐和教育等老年人自我完善方面的需求;价值性需求包括老年人社会参与等为社会创造价值方面的需求。

走访白石洲社区时发现,从总体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三类老年人:(1)祖居白石洲的老年人口;(2)来深圳工作并在白石洲落户的老年人口;(3)跟随子女来白石洲入住的老年人口。

二、大学生社工在社区养老服务中扮演的角色

美国芝加哥学派,乔治·米德将角色理论阐释为角色是在互动中形成的,角色表演并没有一个先定的剧本,文化只能为角色表演规定大致的范围。而雅各布·莫雷诺认为角色和角色扮演的概念有助于将人际关系的个人系统置于有意识状态。所谓的社会角色,指的是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

(一)老年人需求的预估者

预估是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它是在个案的接触上,收集案主的相关资料,并对案主的问题、案主系统的功能、案主和环境的互动等方面进行综合的分析判断,形成暂时性的评估结论的过程。

具体的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着手: 一是了解案主存在的问题,问题的特征、成因、程度以及对案主的影响;二是了解案主个人的生活经历和行为特征,包括人格特征优缺点等;三是了解案主与周围环境的互动状况,以及案主对自身问题认识及改变的能力;四是了解案主所处的环境,家庭、单位、社区系统对他的支持。一份完整的老年人预估包括: 个人基本资料、认知形态、沟通能力、听力、视力、情绪与行为形态、社交能力、自我照顾能力评估、疾病诊断及病史等等。一份完善的老年人评估报告涵盖三个维度,即生理、心理和交际。在生理上,整个机体的结构形态和生理功能都趋向于老化,老年人面临着更多的疾病困扰。在心理上,有些老年人对再社会化有着强烈的抵触心理;面对迟暮的人生以及身边不断谢世的老友,会有着深深的恐惧感。

(二)社区老年人活动策划者

社区策划指的是: 社区工作者以理性方法,通过透彻理解工作机构的工作理念、政策、资源和方向而确立社区工作的目标,从多个预选方案中选择一个理想的工作策略,然后根据社区需要而动员、分配资源,并在工作过程中结合变化的实际随时修改计划,使计划按预定目标进行,待工作结束后对计划执行状况加以检讨和反思。

(三)社区资源的整合者

家庭养老功能的急剧弱化总是需要其他方面来填补,而这填补的承担者应该是国家和社会。然而中国的NGO( 民间自愿组织)力量在中国还异常弱小,因此,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基本上只能由政府独自承担。

(四)老年人服务提供者

社会工作者是向求助者提供服务的人。此项服务旨在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开展老年人的服务,目标模式是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伴及老有所为。社会工作者的助人不是简单的“给予”,“施舍”,而是一种能恢复被救助者社会功能的行为和过程。

(五)政策的建议者

由于某些社会问题并非是由个人生理、心理因素所引发,而是由社会制度因素造成的。因此,对造成这种问题的政策或制度进行改变就是必要的。社会工作者具有较强的社会调研能力。可以根据自己在社区中的工作经验和社会实地调查的研究得出有效的意见,给予有关政府部门政策上的建议,制定适合老年人需求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法规。

三、结语

养老问题是整个社会都应该重视的问题,由于社会工作大学生自身限制,对于社区养老能做的有限。积极扮演好老年人需求预估者、社区老年人活动策划者、社区资源的整合者、社区服务的提供者及政策的建议者角色。大学生社工深入社区为我国社会工作实践性经验的获得以及专业本土化进程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助力。本文论述还只是一个粗浅的认识,希望社工们共同努力,尤其是一线的社工不断去丰富发展,通过动用社区资源、运用非正式支持网络、联合正规服务所提供的服务与设施,使得老年人可以得到更加专业化的社区照顾,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

参考文献

[1] 人民网.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2] 朱眉华.社会工作实务手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2.

[3] 王壬.社区居家养老中社工的角色[M].北京:中国社会工作,2009,7.

老年人需求评估报告范文2

关键词:唐山市;社会养老机构;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0-0126-03

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口问题是当前中国必须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而对于唐山来说,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由于计划生育的成功推行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飞速发展与广泛的社会变迁,使得唐山老龄人口迅速增加,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已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老龄人口需求,这与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综合性沿海城市的要求不相符。因此,进一步加快唐山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一、唐山市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历程

唐山市的养老机构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过程。除了解放前的唐山救济院,建国后,唐山市最早的养老机构建于1958年,主要是为农村孤寡老年人和军烈属老人设立的敬老院和光荣院。1979年以后,政府对养老机构建设关注力度加大,投入也大大增加,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3―1987年)形成养老机构建设的第一个,主要是各级政府兴办的敬老院、福利院和少量的老年公寓。20世纪90年代中期形成养老机构的第二个建设,其中出现比较多的是各种形式的老年公寓、星光之家老年活动中心等,全市各个社区养老设施达到一定程度的普及,基本上能满足大部分老年人的需要,并初步形成服务网络。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唐山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形式的养老机构纷纷涌现出来,过去传统的由国家办养老的单一格局已被打破,呈现出了集体、民营,“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共同发展的格局。目前,唐山市共有社会福利养老机构70所,5 947张床位;农村敬老院135所,9 407张床位,光荣院10所,1 439张床位,合计总床位16 793张,床位总数占60岁以上老人数的1.7%。

二、唐山市养老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唐山市养老机构发展到现在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养老设施供给不足与利用率低并存

近年来,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唐山养老公寓入住老人数量明显增加。调查显示,国办老年公寓以价格低、管理规范而深受老人喜爱,床位使用率明显高于民办,有的还出现加床现象。而民办老年公寓床位使用率相对较低,有的不到50%。这就造成了设施供给不足与利用率低并存,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大大降低了养老服务机构效能的发挥。城区空间狭窄,养老机构规模小床位少,老人排队等待入住,而偏远区县的养老设施则多有闲置。

(二)养老设施的功能设置与老年人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由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人选择老年公寓的标准也在提高,除注重吃好照顾好以外,更注重环境和文化娱乐方面的完善,拥有装修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健身娱乐设施齐全且外部环境好的老年公寓颇受青睐。从唐山市目前养老设施的构成来看,以中低档、低档为主,有些就是利用普通住房改造而成,存在设计不规范、不科学问题,难以适应老年人的需要。有些养老机构的住宿条件、娱乐设施等硬件条件差,医疗设备也不全,基本是老人除了看电视、打牌外没有其他活动。

(三)养老机构的目标定位单一,发展缺乏层次

目前唐山市的养老机构大多是护理院性质的,住养的都是高龄、病残老人,不适宜健康老人入住,且居住的条件与环境一般都不理想。有关人士评价说,目前养老机构是困难老人住不起,经济条件相对宽裕的老人嫌条件差。实际上,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理解是具体和个性化的,不同社会条件和不同经济背景下的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有着不同层次的需求。根据我们的调查,老人对养老院的需求实际上也可分为三种不同类型。第一类:老人或者因为疾病或者因为收入低下,生活极端艰难,迫切希望得到政府的救济,他们对养老院几乎没有任何要求,同时他们的支付能力也极低;第二类:老人一般都存在某些具体困难,例如儿女出国生活无人照料,或者老伴去世独自一人又觉得寂寞,通过入住养老院,这些老人希望能多少改善一下生活状况,他们具备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或者能得到子女经济上的资助,老人对养老院的伙食、硬件设施、管理也有一定的要求;第三类:这类老人一般都较为年轻,其中一些还在继续工作,他们每月可为养老院支付的费用一般在2 000元左右,而且支付能力最强,基本上可以“轻松支付”,但他们对养老院的要求也最高。“尽可能地好”是这类老人唯一的养老院选择标准。第一类老人要求的养老院标准是较低的,其伙食费标准接近于唐山市贫困线;第二类的老人要求的是大众型消费;第三类老人虽然数量极少,但其认可的养老院标准却非常之高。三个等级之间,每跨一个等级,期望标准(折算为货币)约上升一倍。唐山市缺乏软硬件设施较为齐全的高等级养老设施,使得第三类老人的入院需求很难得到满足。养老机构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不是简单的数量增长,而是结构的完善、品质的升级。

(四)养老机构规模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根据对唐山市养老机构的调查,30%的养老机构拥有床位数量在30张以下,规模最小的养老院仅15张床位。养老机构的规模小,同时体现在机构拥有的员工数量上。50%的养老机构的员工人数不满10人,平均拥有员工数为14.1人,如果将临时工排除出去,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拥有量更为有限,平均仅为4.1人。这种人员配置必然会使养老院中必要的技术分工无法形成,必须是一人身兼数职,才能做好工作。同时,缺少资金保证。资金问题是全市养老设施建设、维修、改善和经营管理中遇到的较为突出的问题,这使得养老公共服务设施的日常维修、改善和经营,缺少资金保证。

(五)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队伍不稳定

由于劳动强度大、待遇差、社会地位低,致使管理和服务人员队伍极不稳定。从总体上看,养老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大部分从业人员为外来劳动力和下岗职工,普遍缺乏专业知识,经简单培训之后就上岗工作,大多数还需要边学边干。人员流动频繁,整支从业队伍实际是由一批又一批的“新手”组成,有的岗位一年甚至换人5次以上。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养老事业管理机制不到位

1.相关的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为促进养老机构的发展,唐山市政府推出了多项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养老服务业。如对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市、区县在制定城市居住规划时,应将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统一规划;对获得民政部门批准的社会福利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等;对获得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等。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并不顺利。

2.政策法规不健全,造成养老机构发展不均衡。虽然为保证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但与养老机构的发展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根据养老机构管理部门反映,由于缺少相应的捐赠款使用和监督方面的政策法规,存在民办养老公寓一旦停办,捐赠资金权属难以解决的问题,造成管理部门在处理社会捐赠上不敢拨款给民办养老机构,造成捐赠款基本是由定向老年公寓接受使用,福利彩票基金也大多拨给国办养老机构,形成办得越好得到捐赠越多的锦上添花的局面。

3.行业管理部门职能单一,不能适应养老机构发展的需要。目前,民政部门只负责养老机构的登记管理,至于养老机构经营中的许多问题根本无暇顾及。从2007年开始全市统一对所有养老机构中的护理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考核并颁发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深受养老机构欢迎和社会好评,但是对于养老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不到位,显然单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社会上迫切需要有一个介于政府主管部门和养老机构之间的中介组织发挥作用,以使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唐山市民政局着手成立养老机构协会已有几年时间,终因横跨光荣院、截瘫院、福利院等行业太多,资金渠道不同,主管处室不同而至今没有建立。

(二)政府对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明显不足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资金的稀缺性在各行各业都表现得十分明显,在养老事业发展中也不例外。长期以来,唐山市的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事业一直是救济性的,其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家拨款、集体统筹,目前唐山市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投资中,国家拨款、集体统筹约占总投资额的79%,只有21%由个人或其他民间资本提供的。过去由于对养老事业的迫切性没有足够的认识,最主要的是它不能带来立竿见影的政治好处,所以养老事业一直处于经济社会边缘化状态。因此真正掌握财政资源者就不可能从养老事业发展出发,来分配那些公共资源。事实上我们看到近三十年来各级政府用于城市改造、用于真真假假招商引资所花费的精力和财力百倍、千倍、万倍于养老。由于长期投入不足和老龄化的迅速到来,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发展相对滞后,表现为设施缺乏,现有设施大多陈旧、残破,难以正常投入使用,同时又无力扩大场所和添置、更新设施,从而导致供给不足。

(三)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市场缓慢

养老服务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事业,政府投入是义不容辞的,但光靠政府的有限投入肯定也是远远不够的。虽然唐山市近几年也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事业,但其扶持政策还不够具体、不够完善、不成体系,而且由于宣传不到位,广大居民对优惠政策理解不深、对养老市场了解不透、对福利事业关注不够,同时由于从事养老服务业其利润空间较小,民间资本进入福利事业,特别是进入社会化养老这一事业的速度非常迟缓。

四、加快唐山市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对唐山市社会养老机构进行分类及收费厘定

随着唐山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形式的养老机构纷纷涌现出来,过去传统的由国家办养老的单一格局已被打破,呈现了集体、民营,“民办公助”和“公办民助”共同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城镇养老格局。但唐山市目前现有的养老机构尚未按功能进行分类。

参照上海、南京等城市的做法,笔者将唐山市养老机构按照收养老人需要照料的级别不同划分为全护理养老院、半护理养老院和一般护理养老院和混合型养老院;按照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的不同,我们同样可以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四种类型:低档型养老院、中档型养老院、高档型养老院和混合型养老院。考虑到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和老年人的实际支付能力,我们建议一般护理和基础型养老院的收费大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一般护理养老院、半护理养老院及全护理养老院的收费标准的比例初步厘定为1∶1.4∶1.6,低档型、中档型及高档型养老院收费标准的比例初步厘定为1∶1.4∶2。再根据唐山市市区最低生活标准进行推算,确定一般护理养老院和低档基础型养老院的收费标准。当然由于县及县以下的最低生活标准比市区低,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可相应下调。

(二)有比例地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机构

由于目前唐山市尚未将养老机构按功能进行分类,同时又缺乏各类养老机构设置的不同功能床位数的统计资料,从对县市区几个养老机构的调查了解,唐山市各类养老机构收养老人总数中属于需重度护理(包括专门护理和一级护理)的老人约占40%左右。现在唐山市发展比较好的养老机构,床位最紧张的也是收养这些需要重度护理老人的类型。与此同时,“中档型”消费的养老机构市场需求比较大。所以,我们建议应重点开发大众型和全护理型养老院,来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当然,对于养老责任主要由政府“埋单”的,政府可以通过整合现有养老机构,发展低档的基础型养老院,来满足那些“三无”老人、享受低保、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人;同时在市区内建议建立一家档次较高的市场型养老公寓,来满足那些经济收入高、养老支付能力强,同时对养老机构要求标准较高的老人的需求。

(三)建立养老机构的评估及监督机制

如果唐山市的养老机构按照功能进行分类的话,那么现有机构申报时,必须进行严格的评估。各养老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条件及收养老人情况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养老院类别,经主管部门评估审批合格后,发给养老院类别证书。对于那些混合式养老院可按其内部的各部或各区功能进行定位,核定“重度护理区”、“中度护理区”、“轻度护理区”的床位数。评估时主要针对现有的养老院的概况(包括养老院性质、收住老人情况、融资情况、养老院规模)、养老院内外部规划(包括建筑物、护理设施、老年人活动场所、养老院的地理位置、养老院房间设备及噪音指数)、养老院的管理(包括管理制度及文化、人类资源配置及管理、财务管理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财务预算及财务监管、服务质量管理)等等,具体可参考《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状况评估报告》及北京市的《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要求、评价与改进》和《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对养老机构功能分类进行严格审查及评估,收受不同类型的老人入住不同的养老机构或护理区。

(四)对私人养老院予以优惠或提供资助

唐山共有各种类型的养老机构70余家,其中只有28家属于民非和个体养老院,跟国内一些城市如温州、上海等相比,唐山市老年公寓发展是比较落后的,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更是落后。虽然政府逐渐重视社会化养老问题,然而还处于摸索阶段,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投资养老机构投入大、利润薄,直接影响了很多想投资这一事业的人的积极性。从目前情况可以看出,住进老年公寓的老人不到老人总数的百分之一,自费入住的老人所占比例则更少。当然从长远看,唐山在这方面的市场会很大,但却是一个未知数,因为没有人能准确的预料老年公寓的黄金期,所以前途虽然美好,但真正从事这项事业的并不多。所以政府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同时,出台配套的措施加以援助或给予相应的优惠都是必要的。比如城市规划部门在城镇建设和小区建设规划中,要安排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人服务设施项目。因为这在国内其他城市已经实施,且收到较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彭希哲,等.城市老年服务体系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35.

[2] 阎青春.中国老年人社会福利政策浅析[J].社会福利,2006,(3).

[3] 大连民政局.大连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经验汇报材料[R].

老年人需求评估报告范文3

关键词:反向抵押贷款流动性风险廉租住房

反向抵押贷款是一种针对老年人的住房贷款。老年人把自有产权的房屋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屋未来价值等因素后,按其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和预支利息,将房屋的残值分摊到预期寿命年限中去,按月或年支付现金给借款人;当借款人去世后,金融机构将住房进行销售、出租或者拍卖,用来补偿贷款本息。

反向抵押贷款开展过程中,银行为业务开办的主要金融机构之一。借款人把住房抵押给银行后,定期获得银行支付的贷款金额,可以看成是银行分期付款从借款人手中购入住房,其现金流向与普通的抵押贷款相反,故称为“反向”。图1显示了银行放贷过程中二者资金流向对比的全过程。前半阶段借款人申请正向抵押贷款购房,随着借款人逐渐偿还抵押贷款,住房资产从银行过渡至借款人,银行在逐步收回贷款的过程中现金资产不断上升,并在借款人还清贷款时达到最大值。后半阶段借款人通过反向抵押贷款将住房资产转换成现金资产,此时借款人住房资产逐渐过渡到银行手中,而银行的现金资产随着定期发放给借款人而逐步下降,最终贷款发放完毕,银行拥有住房所有权。

反向抵押贷款与银行流动性风险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重要内容

流动性是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重要体现,是整个金融体系稳定的源泉。商业银行流动性是其在不损失价值情况下的变现能力,即为资产增加而融资及在债务到期时履约的能力。当银行不能及时以合理价格取得资金以履行偿债义务(包括储户提存)和其他承诺(如担保、贷款承诺等或有负债)时,便陷入了流动性风险。

(二)基于期限结构度量银行流动性

商业银行作为资金往来中介,其资金来源的期限结构制约着资金运用的期限结构,资产和负债之间的期限结构匹配直观地反映着银行流动性状况。理想状态下,短期负债用于短期资产,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当短期负债过度用于长期资产时,容易出现到期的负债不能及时偿付出现的流动性风险。因此,流动性风险管理应该尽量使资产的收入现金流的时间和数额与负债的支出现金流的时间和数额都匹配。

FrederickMacaulay最初提出久期概念用来衡量债务工具到期期限的加权平均时间:(1)

其中,Di=第i种资产和负债的有效期;CFt=t期时净流入的现金流;N=现金流入最后一期;r=现行利率水平;PVt=t期时流入的现金流现值。

假设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期限共有n种,资产的数量分别为x1,x2,…,xn,负债的数量分别为y1,y2,…,yn,则第i种期限的差额i=xi-yi。即i为资产或负债的一部分,对第i种资产和负债来说,i没有被匹配。设i的有效期值为Di,对于组合i来说,有效期值D为:

(2)

当D0时,没有完全匹配的资产平均到期期限小于没有完全匹配的负债的平均到期期限,银行流动性较充裕,但盈利性下降。

(三)反向抵押贷款引起的银行流动性风险分析

银行开展反向抵押贷款时面临的风险往往比普通的住房抵押贷款要高。后者是银行在前期一次性地给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后续分期偿还,随着借款人逐步偿清贷款,银行流动性增强,风险也逐步降低。相比之下,反向抵押贷款逐期给付借款人资金,加上长期累积的利息支出,银行支付压力不断增大,风险也上升。直到贷款期末,银行拥有房屋所有权后将房产变现才能一次性地释放风险。

以简化的反向抵押贷款终生生存年金产品为例,说明其隐含的流动性风险。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假设忽略贷款发起费用及其他交易费用,在贷款期内所有年金的折现值之和应该与住房现值相等。即:

(范子文,2006)(3)

其中,Ax=年龄为x岁的申请人每年获得的等额年金;tpx和tqx=分别为x岁的申请人在贷款合同开始后第t年内存活和死亡的概率,tpx+tqx=1;H0=住房初始值;g=住房价值年均波动率;r=反向抵押贷款年利率。由上可得:(4)

反向抵押贷款的年金贷款是银行的资产类别,把式(4)代入(2)。若进一步放宽条件,假设未发放反向抵押贷款前银行的资产负债期限相匹配,且现金净流入为0。反向抵押贷款发放后,在贷款期限结束前,有效期值D为:(5)

由于在贷款期限结束前银行只有年金式现金流支出,Di<0,即D<0,银行陷入流动性风险。若期末住房未能及时变现以实现现金流入,便不能弥补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缺口。

反向抵押贷款期限长达十多年至数十年,金融机构在长期内连续支付贷款,最后获得住房产权,但其目的是要将固定的房产变现,取得流动性资金以实现资金的借贷循环。反向抵押贷款的流动性风险在贷款期间逐步积累,若后期房产变现受阻,资金流入不能及时补偿前期的贷款支出,金融机构将遭受损失乃至资金流断裂。

引入廉租住房作为变现渠道以应对反向抵押贷款流动性风险的构想

(一)构想来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房自助养老”

2007年4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一户家庭中试点“以房自助养老”方案: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老人可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上海酝酿的“以房自助养老”可以看成是反向抵押贷款的变形,但反向抵押贷款是金融机构的盈利,而“以房自助养老”则侧重居家养老,由政府机构主导,二者存在一定区别。引入廉租住房作为变现渠道,对于解决反向抵押贷款的流动性风险是非常有益的启示。

(二)构想的总体思路

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与廉租住房体系相结合,指金融机构在反向抵押贷款期末获得的抵押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房源进入廉租住房供给体系,同时政府支持廉租住房建造的财政资金可作为补偿弥补银行过去已流出的贷款。鉴于反向抵押贷款中作为抵押品的旧住房的特殊属性,能解决我国廉租住房体系面临房源不足的困难,减轻政府新建廉租住房的压力;同时,能使银行的抵押住房及时变现,使金融回笼资金,实现盈利,二者形成有效补充。

(三)构想的运作模式(见图2)

申请人向具有贷款资格的金融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受理申请的贷款金融机构进行初步审核,委托独立合法的中介机构详细审查。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申请人把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双方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支付、还款方式等具体项目。贷款期间,贷款金融机构依照合同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定期对抵押住房的折旧修葺情况进行核查,调整住房价值评估。贷款期限结束,借款人可以选择以货币形式偿还贷款,否则贷款金融机构将拥有住房的完全产权,将住房在二手房市场上出售拍卖或出售给廉租住房管理中心,由廉租住房管理中心支付高于金融机构贷款的数额。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取得抵押住房产权后,把住房作为廉租房出租给符合要求的低收入群体,收取租金,以及筹集来自政府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资金,继续购买抵押住房,从而形成完整的循环链条。

(四)引入廉租住房作为变现渠道可实现多方互补及住房过滤循环

1.房源的供给与需求形成有效互补。作为房源需求方,廉租住房房源不足。由政府构建的廉租住房由于资金投入大,以及集中或分散构建统筹等多方面原因,使政府面临较大的压力。政府廉租住房建设计划滞后,目前各地廉租住房制度以低保家庭起步,以20%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目标,今后5年内全国计划新建廉租住房仅145万套,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作为房源的供给方,金融机构拥有的抵押房产需寻求变现出路。廉租住房的巨大缺口正需要贷款金融机构所掌握的抵押住房供给来填补,二者的结合既解决了贷款机构盘活抵押住房的难题,使金融机构及时将住房变现以补偿贷款给付并减少损失,同时也为廉租住房提供了房源。

2.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形成有效互补。作为资金的供给方,财政拨款在各地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中占有较大比重。实际上,政府新建廉租住房需要投入的建设资金规模大,涉及土地使用申请、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等诸多环节,程序复杂,政府管理工作大。建成后因回收租金量少,日常维护依然需要长期的大量财政补贴。如果政府利用财政资源以及住房公积金向金融机构收购抵押的二手房,然后降低标准改造成廉租住房,这一方式与新建廉租住房相比,政府收购成本较低,并可以较快地投入使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200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情况”报告中表明,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扣除风险管理基金等拨备资金后,仍有2186亿元资金沉淀账户,成为“睡眠资金”,占公积金总额比例达到了22.76%。作为政府财政部门如果能主动挖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参与到反向抵押贷款的初期引进当中,可以利用沉淀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贷款人手中的抵押住房,成为贷款人抵押住房变现的资金供给,极大地降低金融机构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实现住房过滤循环。所谓住房“过滤”,是指在住房市场中,最初为较高收入房客建造的住房,随着时间的推移,住房发生老化,房屋价值降低,较高收入的房客为了追求更好的住房,放弃现有住房,而较低收入的房客接着继续使用该住房的过程。实际上在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中的抵住房,也就是住房市场上从一级市场过滤出来的房源。廉租住房所要求的质量规格不高,抵押住房属性切合廉租住房要求,正好是吸收抵押二手住房的合适途径。

综上,反向抵押贷款运行过程中的住房最终能否顺利在市场上出售出租从而套现,关系到金融机构能否从业务中实现资金回笼,开办业务能否长期运行周转。我国住房资产变现渠道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将给开办业务的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引入廉租住房作为反向抵押贷款运行过程中的变现渠道,能减低金融机构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实现反向抵押贷款运行的资金链条循环。

参考文献:

1.金煜.中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计量与管理框架[D].复旦大学,2007

2.范子文.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的现实选择.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3.刘洪玉,张红.房地产业与社会经济[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老年人需求评估报告范文4

0世纪30年代,量子力学、量子化学及高分子化学链理论的确立,为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40年代在各种应用研究领域已呈现出有深远意义的重大进展。例如半导体器件的发明,高分子材料的诞生和电子计算机的研制成功等。此后,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带动了其它工程技术,而且还以其为先导相继涌入了医学领域,从而出现了一门融理、工、医的新型的边缘学科——生物医学工程学,并推动了诸多医用高新技术的发展。例如0世纪50年代研制出了许多人工脏器(人工肺、人工心脏瓣膜、人工血管)。1957年开展了人工心脏的研究。1959年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应用于临床。光导纤维的出现使纤维内窥镜得以发展。在医学影像领域出现了用于动态观察的照相机,红外成像也开始用于临床。1958年自动生化分析仪研制成功。

1960年世界上第一台激光器问世,不久激光也进入了生物医学领域并被广泛应用[1]。然而,由于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医学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功,在令人倍感振奋之时,也使人们陷入了对技术盲目追求的误区。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新的医学技术迅速而不加任何限制地广为传播[,3]。而另一些人又对医学技术持有怀疑看法。早在1816年听诊器刚刚发明不久,一些使用它的医务人员即对其产生了怀疑和不信任。187年一位评论家写道:“听诊器的应用程度远远超过了我们对这项技术本身的了解。”1850年甚至有怀疑者将“新的诊断辅助器械描述成危险仪器”[4]。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肯定医学技术给人类健康带来的好处,然而还存在相当多的不确定因素,包括技术本身的特性,以及该技术是否应该使用,使用的程度,使用的成本效益等[5]。

在技术的广泛应用中,人们还发现由它带来的众多未预料到的消极影响和不良后果,尤其是新的或不成熟的技术的应用,更是如此。这些不良后果涉及医疗、经济、社会、伦理、法律及政治等等相关领域,例如对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威胁、人口性别比例的失调、生态的失衡、环境的污染、医疗费用的过度上涨、医患关系的淡漠等等。在此历史背景下,人们开始意识到有必要对医学技术进行科学地控制和管理,而其基础即是要对医学技术及其产生的各种影响进行全面性的评估。医学技术评估也就随之应运而生了。

技术评估(TechnologyAssessment)兴起于0世纪60年代中期,是从对技术的重要作用和未知后果的评价开始的。技术评估这个术语是在1965年由美国的EmilioDaddario议员正式提出的。最初技术评估多集中在工、农业等技术领域,评估的题目有海底石油钻探、农药、汽车污染、核电站、超音速飞机等。197年,美国国会颁布了技术评估法案,并据此建立了技术评估办公室(OTA)[]。在正式的医学技术评估出现之前,即曾对医学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成本和其它的影响开展过评估性研究。在早期的技术评估中也曾涉及到医学技术,如对人工心脏及多阶段健康筛查的评估等。于是,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要求下,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NRC)将技术评估的概念进一步扩展到生物医学技术领域,实施了体外受精等技术的评估。

1974年,OTA提交了一份有关药物生物平衡的报告,1976年OTA卫生计划提交了第一份正式的卫生评估报告,这标志着医学技术评估的诞生[7]。目前,技术创新和医疗费用问题,从正反两方面推动了医学技术评估的发展。首先,在最近的30年中技术创新层出不穷,生物技术、生物材料、手术技能和计算机技术的突破带动了医学领域的进步。据报道,每年就有50种新药推出,新的器械、新的医疗方法和新的卫生保健的提供方式每时每刻都在增加[8]。面对这些众多的已经广泛使用的技术和新兴的技术,医生们、卫生系统的管理者们不知如何选择,才能最大地满足各方面的需求,而医学技术评估恰恰是为这些选择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其次,医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部分地造成了卫生保健费用的过度增长。在西方发达国家,其卫生保健费用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GNP)的增长速度,国家卫生总费用已超出了社会经济所能承受的负担。如美、法等发达国家,50、60年代国家卫生总费用占GNP的3%-5%,90年代初增长到10%-14%[6]。据有关报道,美国每年卫生保健费用增长的1/是用于技术的引入和使用[9]。各国政府都在努力控制卫生保健费用的增长,但是与此同时人们对卫生保健的需求却越来越高,通过对医疗技术进行评估选择适宜的技术,可较好地解决这种矛盾[5]。正因为如此,医学技术评估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并迅速传播。世界各地相继建立了国际性的医学技术评估机构。

诸如,1985年国际卫生保健技术评估协会(theInternationalSocietyofTechnologyAs-sessmentinHealthCare,ISTAHC)正式成立,截止1998年,已有来自40多个国家的100个成员单位[3]。1993年又建立了国际卫生技术评估机构网络(theInter-nationalNetworkofAgenciesforHealthTechnologyAssessment,INAHTA),目前有35个成员机构[11],而且还相继建立了其它的国际组织,包括卫生技术评估加拿大协调办公室(theCanadianCoordi-natingOfficeforHealthTechnologyAs-sessment,CCOHTA),该组织包含10个国家的技术评估办事处,还有为加强欧洲各国医学技术评估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的欧洲评估计划(EUR-AssessProject)[1]。在我国医学技术评估起步较晚。80年代引入技术评估的概念,90年代医学技术评估才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199年4月和9月,卫生部先后在上海、杭州召开了“全国医药科技成果推广研讨会”和“医学技术评估高级研讨会”[6]。1994年1月,在上海医科大学(现复旦大学医学院)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医学技术评估中心,并同时出版了首期《医学技术评估》内部专刊。目前我国共有4家相关的医学技术评估机构,即医学技术评估中心(复旦大学医学院),生物工程技术评估中心(浙江大学),医学伦理学研究中心(北京医科大学)和中国循证医学中心(华西医科大学)[10]。

2医学技术评估的定义

医学技术(国外又称卫生技术,HealthTechnology),是指应用于卫生保健领域和医疗服务系统的特定知识体系,包括用于疾病的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药物、器械设备、医疗方案、手术方法、后勤支持系统和行政管理组织[10]。这里的医学技术是广义的,它不仅涉及到所有卫生专职人员应用的全部方法,还包括那些使卫生保健服务提供更加有效的后勤支持系统和行政管理组织。技术的用途也不限于诊断和治疗领域,在疾病的预防、筛查和康复中使用的技术也在其内。

医学技术评估有多种定义,随着这个学科的不断发展,其定义也在逐步完善。1981年,美国国家医学技术中心将医学技术评估定义为“对医学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成本、成本-效益、伦理和法律方面的影响进行细致的评估,评估既包括对技术本身的评估也包含与其它竞争性技术的比较”[13]。1994年,英国国家卫生署(NationalHealthService,NHS)的卫生处进一步扩展了医学技术的内涵,定义为“医学技术评估是用来描述对各种卫生专职人员所应用的全部方法,包括促进健康的,预防、治疗疾病的,以及促进康复的和长期保健所涉及的方法的成本、效益和其它广泛影响的评估”。同年,美国国会的技术评估办公室又提出另外一种定义,主要强调了技术评估的目的,即“医学技术评估是对一种医学技术、一组相关技术或与技术相关问题的结构化分析,为政策制定提供所需的决策依据”。目前,国际上最通用的定义为:医学技术评估是一个涉及多种学科的决策分析领域,它评估医学技术在开发、传播和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社会、伦理和经济影响[11]。医学技术评估定义的不断完善,恰恰反映了这一新兴学科尚在发展中。

3医学技术评估的目的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HTA是一个决策分析领域,它通过多种途径辅助决策。

3.1为协调机构就药物、治疗方案或手术方法及其它技术能否进入市场,提供决策提据。例如为FDA提供药品和设备批准进入市场的证据。

3.帮助医学技术的提供者和支付者,决定纳入卫生福利政策的医学技术,并确定合理的费用报销制度。

3.3协助临床医务工作者、医学技术提供者和消费者,做出卫生保健设施合理选择的决策。

3.4为医院、卫生保健网络和机构的管理人员,获得和管理医学技术提供帮助。

3.5协助政府卫生部门的官员,制订公共卫生计划。

3.6支持卫生保健产品生产者,进行产品的开发和市场营销。

3.7制定医学技术生产、使用、维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标准。

3.8为政府官员制定医学技术创新、研究、开发、调控、支付和推广等方面的政策提供依据[7,10]。总之,医学技术评估可为不同层次的决策者提供所需的信息,例如为单位、地区、国家甚至国际间提供决策依据。通过为各种决策提供信息,达到的最终目的是影响医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协助医学技术的选择,提高卫生保健系统的效率,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达到在最佳成本效益比的情况下提高卫生保健质量的目的。目前,循证医学发展十分迅猛,实际上循证医学也可视为是医学技术评估在临床领域的应用。

4医学技术评估的内容及类型

4.1医学技术评估的内容

技术特性;临床安全性;有效性(效能、效果和生存质量);经济学特性(成本-效果、成本-效益、成本-效用和宏观经济学效应);社会适应性(社会、法律、伦理、政治方面的影响)[7,10]。

4.医学技术评估的类型

4..1按照评估的内容范围可分为:全面评估和部分评估。前者是指一项技术按以上各方面均进行评估;后者是指对技术的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评估。最常做的医学技术评估是部分评估。医学技术评估现状的调查发现,全世界的HTA组织均进行技术的安全性、效能、效果和成本的评估,最多的是对技术效果、效能,其次是成本、安全性的评估。

4..按所评估技术的物理特性可分为:对药品,对医疗器械和设备,对医疗方案和手术方法,对支持系统,以及对行政管理机构的评估。调查发现在美国89%HTA组织评估器械和设备,85%评估医疗方案,74%评估药物。

4..3根据所评估技术的用途可将评估分为:治疗性技术的评估、诊断性技术的评估、预防性技术的评估、康复性技术的评估和公共卫生技术的评估。调查显示,全球89%HTA组织进行治疗性技术的评估,84%评估诊断性技术,63%评估预防性技术,53%评估康复性技术,7%评估公共卫生技术[9,10]。

4..4按照所评估技术的不同阶段来分类:新型技术的评估,已普遍接受的或标准医疗技术的评估,陈旧技术的评估。全世界93%的HTA组织评估新型技术,83%的组织评价已普遍接受的或标准医疗技术,仅有44%评估陈旧技术[9,10]。

4.3衡量健康结局的指标

要对一种技术的安全性、效能、效果等进行评估,首先要对这项技术所产生的患者健康结局进行研究,通过综合患者健康结局的改变来得出对技术的安全性、效能和效果等方面的评价。健康结局的衡量指标存在一个发展的过程。首先应用的是患病率和死亡率,是传统的结局衡量指标。之后,应用健康相关的生存质量指标(Health-RelatedQualityofLifeMea-sures,HRQL),其特点是反映了技术对患者及其他相关人群的多方面影响,常用于慢性病治疗性技术的评估。最后出现了生存质量调节年(Quality-AdjustedLifeYears,QALY),它是一种结合了所获得(失去)的生存时间和生存质量的健康结局单位,其特点是可直接进行技术之间的成本-效益比较。以上是评价除诊断性技术以外的技术的健康结局衡量指标。诊断技术的评价更加复杂,原因是诊断性技术与患者的健康结局之间是间接关系,无法直接应用现有的健康结局指标来衡量诊断性技术的效果,其衡量指标包括技术能力、诊断准确性、对最终诊断的影响、对治疗的影响、成本-效益等[7]。健康结局的衡量指标还在不断发展,这也代表了技术评估的发展。衡量指标越全面,越能更好地对多种竞争性技术进行比较,从而挑选出最为适宜的技术。

5医学技术评估的步骤

医学技术评估的基本步骤包括:

5.1确定评估的题目

5.1.1确定备选题目备选题目的确定在较大程度上是由机构的任务或目的决定的。不过也有机构通过对机构成员进行调查来获取题目,还有的公司或组织通过对各种技术信息资源(新药和新设备数据库、医学/技术期刊以及其它出版物)的广泛查找确定备选题目。

5.1.设定评估优先级这一步是对评估的备选题目进行挑选的过程,以定出最终评估题目。在设定优先级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对技术及其针对的健康问题、项目本身的一些限制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最常用的是定性的方法,目前也有应用定量的方法来确定优先级的。

5.2明确评估问题

明确要评估的问题是技术评估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步,它对以后的一系列步骤都有影响。开展一项评估要清楚地理解评估的目的和评估服务的对象,这需要评估小组不断地论证、讨论和澄清。明确评估问题要对所评估的健康问题、技术、评估所涉及的患者人群、医务工作者和卫生保健环境和评估内容进行说明。

5.3确定评估的机构

这一步主要是决定评估项目实施的机构。有3种情况:第1种完全由发起评估的机构本身来实施,这主要见于大型医院、主要的保险公司等。第种情况是完全依赖专业医学技术评估机构,可免费或交纳一定费用获得评估结果。第3种情况是本身实施一部分,从其它专业机构购买另外一部分的评估结果。在决策时,要考虑所评估的问题、可支配的资金、可获得的专家资源、时间的限制以及其它因素,权衡本身实施和购买的比例。

5.4搜集可获得的证据

证据的收集是进行医学技术评估的重大挑战之一。证据包括涉及特殊评估问题的数据、文献和其它信息。文献的检索和相关信息的搜集,是一项成功的医学技术评估所不可或缺的。对HTA有价值的信息资源种类繁多,包括期刊数据库、临床和管理数据的数据库、印刷版的索引和目录、政府报告和专题研究、专业目录/登记报告、公司报告和信息、研究/综述/Meta分析的参考文献、有关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以及同事和其他专家。要做到对一项技术的客观评价就必须获得广泛全面的资料,而许多有价值的信息不能从经典的信息资源中获得,我们称其为灰色文献。有关文章介绍,灰色文献可以通过查找行业和政府专题研究、专业机构报告和指南、市场研究报告、政策研究机构研究报告、专业委员会的即时出版物、会议记录等等来获取。在利用灰色文献时,一定要仔细地阅读、筛选,注意其权威性和准确性。资料证据收集的越全面,就越能避免出现片面性,这样评估的结果才能越客观、越全面、越有价值。

5.5新的原始数据的获取

通常情况下,收集的现存的各种信息可能对于评价一项技术还不够充分,需要一些新的数据来补充不足的证据,这时就需要进行新的原始数据的收集。但是目前大多数的HTA并不涉及原始数据的收集。新的原始数据可通过临床试验、流行病研究等方法获取。通过在评估中将新的原始数据和搜集的现有的证据结合,来更全面、有效地评价医学技术。

5.6证据解析

从不同质量、类型各异的科学证据中演绎出实质性的结论,这对于任何的HTA都是一种挑战。评估人员需要一种系统的方法,来慎重地评价每一条搜集到的证据的质量。总体上说,证据的解析需要3步。

5.6.1研究分类

原始数据的收集方法种类繁多,但是用不同方法收集的证据其价值也不同,例如前瞻性研究优于回顾性研究,对照性研究优于非对照性研究等。根据研究的基本类型和特征,将所收集的原始资料整理成一个表明证据的表格,表格的项目涉及研究的设计(是否随机、是否是盲法、有无对照等)、患者健康结局衡量指标(患病率、死亡率、健康相关生存质量等)和推论的统计学指标(P值、可信区间等)。评估者通过它可以了解所搜集的不同研究的类型分布。

5.6.证据评分

对证据的评分已经成为目前HTA的标准步骤之一了,但是不同的专业评估机构所用的证据评分体系不同。例如,美国的AHCPR认为对设计较好的随机对照试验的Meta分析中获取的证据最可信,证据的可信度最低的是病例报告和临床实例。评估成员可通过这些层次来对不同的研究分类,且对所得的证据进行分级。例如,AHCRP规定存在从Meta分析中得出的数据,定为一级(最强);而缺乏证据和只有病例报告、临床实例汇报的数据,定为四级(最弱)。通过对证据的评分可以使评估成员对证据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5.6.3选择证据

在证据评分之后,评估成员可以选择证据来应用于评估。在证据的选择上评估专家们尚未达成一致,有的专家认为除随机试验以外的证据都不可取,有些专家却认为那些可靠性较差的试验可以使用,可以通过给不同的权重来体现证据的级别。

5.7综合证据

由于证据收集的研究类型各异,而且每项研究的目的不同,所以就要求评估人员综合有价值的信息。综合证据的方法有:非定量的文献评述、Meta分析及其它定量的文献分析方法、决策分析、小组决策或专家咨询(consensusdevelopment)。传统定性的文献评述存在许多片面性,目前评估人员更加青睐应用结构化强、定量的、经充分证实的方法。

5.8形成结论和建议

结论是评估的结果,建议是在评估以后得出的意见、观点。建议比结论的操作性更强,它可直接用于临床和政策制定。由于证据的价值不同,结论的可靠性也就有相应的差异存在。目前,评估的用户对于明确结论强弱有确切的要求,所以评估人员可以利用以前对证据的评分来确定结论的强弱。结论的强弱也分为一定的层次,但是它是双向的,支持的结论由强到弱,反对的结论由弱到强。

5.9传播结论和建议

评估的目的是为决策服务的,如何将评估的结论和建议传播给需要的各种决策者,对于HTA的成功也是至关重要的。传播的计划主要涉及3个层面:目标人群、采用的中介和实施的策略。例如,AHCRP采用小册子向患者传播评估结论,用快速的参考指南、临床相关手册的形式向医生宣传结论,通过全面的报告传播结论给研究者和政策分析者。据1995年调查,全球95%的HTA组织通过在公开出版的杂志上发表文献传播结果,美国还通过研究所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如In-ternet传播[9,10]。

5.10监督HTA的影响

HTA的影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正像它评估的技术一样,技术评估也会产生预期的影响和未预料的结果。它受许多因素制约,包括评估的目标组织及该组织的法律性、契约性或行政性的义务,环境因素,评估结论、建议本身,评估结果的传播等。例如,AHCPR进行的绝大多数HTA,其结果直接应用于HCFA的卫生保险覆盖的决策。而有些设计良好或有权威性的随机临床试验的结论和建议却没有被采纳[7]。以上介绍了HTA的10项基本步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每一次HTA都要进行所有步骤,它们可以实施其中的部分内容,且进行的顺序也无严格的要求,美国和中国都有一些评估实例可以证明这一点。[18,3]

6医学技术评估的方法

HTA方法可根据评估的内容来分类:

6.1功效与安全性的常用评估方法有,临床前期评价法、非正规的临床评价法、流行病学与统计学评价法、临床对照试验法与正规综合法等。

6.生存质量的评估方法有,心理测试的健康指标测量和健康效用评价的方法。

6.3经济学评价方法有:成本分析、最小成本分析、成本效果分析(cost-benefitanalysis)、成本效用分析(cost-utilityanalysis)、成本效益分析(cost-effective-nessanalysis)、敏感性分析。

6.4社会适应性的评价方法有,无结构、半结构和全结构访问法、小组访谈法以及观察法等[14]。目前,评估的方法学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原因是评估的用户要求基于证据的评价、所得的结论要尽量减少片面性、要求尽量使用正规的定性和定量方法。同时还要求尽量缩短评估的时间、提高评估自身的成本效益,这些要求对评估研究者提出了新的挑战。最近,由于技术评估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需要交流评估经验和结果。在这种背景下,由EUR-ASSESS的方法学项目分组(ProjectSubgrouponmethodology),于1997年提出要建立一种为产生透明的、有力和有效的HTA所需的各种逻辑方法的经典结构。INAH-TA在000年提出要统一和规范评估方法的议题。可见国际上的组织机构正在积极进行这方面的尝试[11]。

7医学技术评估的实施

7.1实施机构

医学技术评估的实施或发起机构种类很多,包括:调控机构,政府和私人支付机构,卫生职业组织,标准制定机构,医院、管理保健组织和其它卫生保健提供者,患者和消费者组织,政府政策研究机构,私人评估/政策研究结构,学术中心,生物医学研究机构,卫生产品公司,风险投资商和其它投资者。这些机构所进行的评估的目的、内容、方法各不相同。政府的政策研究机构进行的评价,是与国家层次上的技术政策的制定息息相关的;而卫生产品公司的评估可能是为公司的产品营销、公司的经济利益而进行的。

7.实施所需的人力资源

在定义别强调医学技术评估是一个涉及多种学科的政策分析领域,而且在评估中使用的方法也涉及许多学科,所以就需要各种类型的专家来共同合作实施HTA。所需的专家有:包括放射、化验等在内的临床各科医生,医院、卫生组织的管理者,生物医学和临床工程师,药理学专家,患者,流行病学家,生物统计学家,经济学家,律师,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决策科学专家,计算机专家/程序号,图书/信息专业人员。对于一项确定的HTA,专家的选择要考虑到评估的目的、所评估的内容、可利用的资源等因素。

7.3实施的时机

实施HTA的时机很难把握,对于一项新技术越早发现它的不利影响,越早控制其传播和误用是评估人员所希望的,但是由于技术本身在发展、临床使用者的技术使用熟练程度在改变,使技术使用早期的评估结论可能产生偏差或错误。要避免这一点,就要对技术进行多次的HTA,不能只靠进行一次的HTA就盖棺定论[7]。

8医学技术评估的意义

HTA开展以来,是否促进了医学技术的合理使用和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呢?答案是肯定的。在临床方面,1995年加拿大魁北克的医学技术评估委员会就1份HTA报告对卫生政策和医疗费用的影响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除3份报告外,其它的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90年建议使用高渗造影剂来替代低渗造影剂,使医疗费用明显降低,净节约近100万美元。对心导管再利用的建议节约医疗费用约600万美元,而取消术前常规胸片则节约了700万美元,并且,有关高档技术如器官移植、MRI等的HTA报告,对制定卫生政策和临床指南,以及合理配置资源均产生了显著的影响[16]。

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分析了4种医疗方案,10年中:内皮细胞显影检查节约为1.3亿美元,精神分裂症的隔离节约为.46亿美元,癌症病人的热疗节约为.7亿美元,近视眼的角膜手术节约为4.77亿美元。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公共卫生学院对另外3种治疗方法进行的评估表明,10年节省为:家用氧气600-000万美元,心脏起搏器的电化监测为0.87-0.97亿美元,风湿性关节炎的血浆提取疗法为100-150亿美元[6]。而且,有些HTA本身就可以产生直接的临床作用,即通过参与评估所进行的临床试验,直接使患者受益[17]。例如某些癌症和艾滋病患者,通过参与HTA的临床试验尝试先进的治疗方法,即可能会直接受益。在预防医学领域,HTA也起着明显的作用。例如加拿大一项有关乳腺癌普查的HTA结果显示,对于50-70岁的妇女进行普查其成本-效果最佳,这使政府改变了过去对所有育龄妇女进行普查的政策,节约了相当的卫生保健经费,优化了卫生保健系统[10]。

1978年美国对肺炎球菌疫苗的成本-效果评价,发现成本-效果比最佳的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国会据此修改了老年保健法,规定从1981年开始给老年人接种肺炎球菌疫苗。1988年OTA发表关于在老年人口中进行青光眼筛查的报告。报告中指出,这种筛查成本高,效益不确定。分析结果表明,识别和证实1例青光眼患者的成本在000-1600美元。通过对技术评估结果的应用,减少一些没有效果的或不必要的医学技术的支出。据报道,美国国家卫生保健技术中心对老人保健项目覆盖政策的咨询工作,使项目开支每年节省几亿美元[6]。总之,在选择适宜卫生技术、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和优化资源配置上医学技术评估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

9医学技术评估的障碍

虽然总的趋势是鼓励广泛开展HTA,但是仍然有一些因素和情况不利于HTA,其中包括:

1)技术方面:存在对技术的盲目崇拜,尤其在美国一些人认为“技术是迫切的”,只要是新的就是好的,不管技术是否有效。还有一些技术权威人士在没有可信的证据情况下控制技术的使用。更有些人认为,技术评估的目的是阻止技术的创新和传播[7]。

2)医学方面:医生对于医学实践的惯性,他们习惯了长期形成的实践常规,其医学知识也已过时,且接受科学咨询的机会甚少,同时也缺乏对临床知识的批判态度,故产生了他们对旧的作法的惯性,这对于HTA结论的传播和利用是一种障碍[7]。再者,一些医生希望自己有选择技术的自由,不希望HTA来干涉他们的自由[19]。

3)商业方面:一些生物医学领域的企业认为,HTA限制了他们的医学创新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自由。他们一般通过法律程序来限制HTA。1997年加拿大的BMS(BristolMyers-SquibbCanadaInc.)药品公司CCOHTA来阻止其对该公司药品的技术评估报告的发表。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美国的Merck公司。目前国际的经济条例也对HTA是一种威胁,在经济条例中给予商业机构过多的权利。1998年WHO表示要关注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heAgreementonTrade-RelatedAspects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TRIPs)的有关问题。这些由商业目的引发的法律威胁,对HTA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包括评估人员在评估中将会过多考虑技术以外的社会因素,研究者、研究机构、出版商和基金组织不愿进行可能引起法律纠纷的评估等不利影响[0]。

4)资金方面:HTA的资金不足。一些医学研究人员不愿意将资金从基础研究转向HTA,还有一方面HTA要花费一定的经费用于应付技术生产商的[19,0]。

总之,HTA的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并且这些困难正在扩大且还会出现新的障碍,HTA能否在未来顺利地发展,将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10医学技术评估的展望

未来,HTA将在范围、方法学、机构的联合和评估结论的转化方面进一步发展,今后着重强调基于证据的医学技术评估。不仅对现代医学领域中的技术进行评估,也要对传统医学领域的技术实施评估。在方法学上力求不断创新、灵活运用,尽可能地缩短评估的时间,及早推广先进的、有价值的适用技术。目前,国际上正在努力探索一套规范化的方法,促进国际间的技术评估交流和共享。重视国际和国内的评估机构联合,最好是形成评估机构网络,有利于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评估。

老年人需求评估报告范文5

[关键词]深化改革;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4)02-0007-0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指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增进辽宁人民福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消除不公平现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辽宁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顺利实施,共享改革发展振兴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辽宁省全面振兴发展,跨入沿海发达省份的必然要求。

人民的福祉以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来衡量。人民生活质量是既包括物质条件,又包括精神文化条件的综合指标体系。从物质条件来看,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是对人民基本物质生活条件的总体概述,包括收入水平、就业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和住房水平及社会救助水平等。增进人民福祉,就是要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它是辽宁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本文仅从人民福祉的物质条件入手,着重分析辽宁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面临的问题,探讨如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辽宁人民福祉的实现途径。

一、当前辽宁省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均有较大提高,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总体要求,但是根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2013年11月29日)的数据显示,尽管“十二五”前半期,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大成就,但由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不高,民生改善任务繁重”,在增进人民福祉方面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1.人民生活质量指标低于经济增长指标。过去几年,辽宁省GDP高速增长,现已达到全国第七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升到第九位,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67元(2012年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此同时,人民生活质量指标还明显滞后。据2013年《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报告》数据显示,(“生活质量指数”由一系列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加权得出,其中,主观指数包括收入、生活成本、医疗保障、生活环境、生活节奏及生活便利程度等满意度;客观指数包括人均财富、通货膨胀率、绿地面积、恩格尔系数等。)在全国35个大城市中,由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雾霾等大气污染现象时有发生等原因,大连市在生活质量主观指数体系中,排名倒数第10位;沈阳市在生活质量客观指数体系中,排名正数第10,均显示出辽宁居民生活质量还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

2.城镇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难以扭转。辽宁省“十一五”规划曾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要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目标,但到2010年底,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7713元,还低于全国平均数(19109元)1396元,没有完成“十一五”提出的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能否顺利完成这一目标,目前看还是一个未知数。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2013年11月29日)的调查数据显示,尽管“十二五”前半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其他指标均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但截止2012年底,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42元,差距仅比2010年缩小54元,民生改善任务艰巨而繁重。

3.收入分配不公,城乡、行业、群体和地区收入差距拉大。首先,职工工资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逐步下降,职工工资总额增长幅度滞后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增长速度低于经济增长速度,有近75%的企业职工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其中1/3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50%。其次,城乡、行业、群体、地区间收入差别的“马太效应”显现,并有继续扩大趋势。其中,城乡居民收入差已从2000年的2.3∶1,扩大到2009年的2.7∶1;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近年来一直在国际公认警戒线0.4标准上下徘徊;电力、电信、金融等行业职工实际收入高于其他行业5-10倍。

4.就业总量压力未缓解,经济增长对劳动力需求不足。一方面,经济增长进入增速换挡期,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企业投资意愿下降,对就业增长的拉动开始递减;另一方面,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传统产业产能过剩,新兴产业竞争力尚未形成,对劳动力的吸纳有限。在第一产业存在大量富余劳动力急需转移的同时,作为辽宁经济支柱的第二产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吸纳劳动力能力呈下降趋势,导致总量压力持续加大,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等就业难度增加。

5.社会保障扩面难度大,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水平不高。总体看,辽宁社会保障水平与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相比,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其中,最主要的是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超过全省总人口的18%;2011年扶养比仅为2.2∶1,远低于全国3.1∶1的平均水平,养老负担较重,由此导致辽宁养老社会保障资金缺口日益增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形势十分严峻。

二、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实现途径

1.消除分配不公,把分配制度改革作为增进福祉的加速器。收入分配不公,区域内国民收入向政府和企业过分倾斜,是制约我省增进人民福祉的主要障碍。因此,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首先就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收入分配改革作为“增进人民福祉”的加速器,启动“居民收入赶超战略”,从根本上改变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状,使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省人民,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橄榄形”收入分配格局。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要实施“居民收入赶超战略”,加大国民收入向居民收入的倾斜力度。在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实施居民收入与国民收入同步增长战略的条件下,辽宁要改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现状,必须实施“居民收入赶超战略”,更大幅度地提高居民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二是要完善初次分配机制,确保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要建立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垄断行业的分配调控,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三是要完善再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税收等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通过优化税制税种结构,更好地发挥税收杠杆作用,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包括:加强对大型企业、垄断企业的税收监管;加大对低工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税费减免;减轻人民群众在税费、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方面的负担等。

2.理顺“政-市”关系,使市场成为增进福祉决定力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这是我们国家在新形势下,关于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核心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不仅是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决定性力量。要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增进人民福祉,不仅要发挥政府的作用,更要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的引导,加快富民经济发展的步伐。

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增进人民福祉的决定性作用,要按照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资源自由流动的现代市场体系。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居民创业;另一方面,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破除市场壁垒,加快形成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

3.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健全促进就业和创业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必须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第一,要健全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责任制度。市场经济中,保持充分就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因此,扩大就业不仅要依靠市场的决定性力量,同时,政府也要承担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责任。健全政府促进就业创业责任制度,就是要将就业和创业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宏观发展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调动政府开发和创造就业岗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扩大就业。

第二,要健全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一方面,继续保持经济高速增长,拉动就业增长。因为根据奥肯定律,经济增长率与就业率之间存在稳定的正相关关系。在劳动力供给一定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必然促进劳动需求的增长。因此,要扩大就业就必须保持一定经济增长率。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强就业的弹性系数。因为从经济学角度看,就业增长既取决于经济增长,也取决于就业增长的弹性系数。有研究表明,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就业增长弹性系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也就是说,经济增长并没有带动相应的就业增长。从2000-2008年辽宁省经济增长对就业增长的效应来看,全省GDP年均增长率为11.78%,就业增长率仅为年均1.55%,平均就业弹性0.13,就业增长速度远远滞后于经济增长速度。之所以存在这种情况,与辽宁省国有经济比重大,民营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直接相关。“十一五”以来,辽宁民营经济“短板”有所加长,201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首破万亿,吸纳了全省80%以上的新增就业人员。今后,辽宁要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还要继续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第三产业。

第三,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消除就业创业障碍。消除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形成政府激励、社会支持、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

4.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建立公平可持续的保障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省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与经济快速发展相比,社会建设仍然滞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环境、住房、治安、社保等方面,都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事业改革,为解决好辽宁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更好的社会制度保障。

深化社会制度改革,要按照“建立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要求,深化教育、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领域的综合改革。当前,要重点解决由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保基金缺口问题,对此,一方面要通过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养老保险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吸纳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同时,要尽快研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可行性,并加快推进社保资金市场化运营,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5.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也是导致我国、我省城乡差别的重要原因,必须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才能彻底消除二元结构带来的城乡差距。消除城乡二元结构障碍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完善城镇化加快发展保障机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充分释放城镇化红利,使其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还要处理好城镇规模扩张和耕地、粮食安全的关系,注意节约土地资源,防止城镇化“摊大饼”式发展。

参考文献:

老年人需求评估报告范文6

1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及投资管理模式新加坡中央公积金(CentralProvidentFund,CPF)属于强制储蓄计划。根据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法》的规定,所有私营机构雇员和政府部门中无养老金待遇的雇员都要加入,自雇者可以自愿加入。该制度最早建立于1955年,建立之初,目的在于为退休雇员提供经济保险;自1968年以来,其功能开始扩大,逐步加进了住房储蓄、医疗储蓄、投资等多项内容。中央公积金制度为新加坡国民提供多种保障,成为新加坡治国安邦之举[3]。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由公积金局(CPFBoard)管理。公积金局负责征集缴费、执行法规、管理不同种类计划等。新加坡财政部拥有中央公积金投资决策的管理权。《中央公积金法》第4条规定,公积金局实行理事会制,理事会成员分别来自业界专家、政府代表、雇主代表和雇员代表。公积金局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为新加坡人力资源部,局长通常从执政党党员中任命。在基金的投资管理方面,中央公积金分为3个资产池[4]。①中央公积金局直接运作的基金。这是中央公积金最大的一个资产池,全部投资于非交易型政府债券。政府债券利率按当地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和储蓄存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确定,每季度修订1次。根据《中央公积金法》,公积金资产可以获得2.5%的名义最低回报率;特殊账户可以在普通账户的收益率之外,获得1.5%的附加回报率[5]。②公积金会员个人自主投资。目的是分散投资风险,增加公积金成员个人的投资选择和积极性。从1986年开始,新加坡政府开始允许参保成员从普通账户和特殊账户中取出部分公积金资产到指定的银行开户,进行个人自主投资,这被称为“公积金投资计划”。与中央公积金局进行的直接投资相比,“公积金投资计划”的投资范围很广,可投资于保险、信托基金(即基金)、股票、债券、黄金及其他产品。③保险基金。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包含多个保险计划(包括住房保险、家属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保险计划基金的投资主要外包给资产管理公司,如投资于定期存款、可转让存款凭证、股票和债券等。

2新加坡中央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投资运作自1986年起,新加坡允许中央公积金会员运用公积金进行投资。此后,政府陆续对公积金投资计划进行调整,赋予了中央公积金会员更多的投资选择权。笔者通过对《中央公积金法》等有关中央公积金投资法律制度的分析发现,新加坡建立了完善的投资制度,明确规定了可投资账户种类、可投资金额、可投资产品等。

2.1中央公积金账户根据《中央公积金法》的规定,中央公积金被分为4类账户:普通账户、特殊账户、医疗储蓄账户和退休账户。其中,普通账户内的公积金可用于购买房屋、支付保险、进行投资和教育支出;特殊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老年人消费,意外事故支出以及投资于一些退休相关的金融产品;医疗储蓄账户内的公积金可用于住院费用和经批准的医疗保险;退休账户的用途在于,雇员达到55岁时,在退休账户保留足够养老金的前提下,可将普通账户的公积金全部支取。根据《中央公积金法》,雇员若出现永久性地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离开新加坡,可将中央公积金账户中的公积金全部提取。雇员死亡时,其指定的受益人也可以提取。如果雇员没有指定受益人,则公积金将由公益受托人进行管理。2.2可投资账户及投资额度新加坡1986年通过了《中央公积金法(修正案)》,即Act16of1986—CentralProvidentFund(Amendment)Act,又称为CentralProvidentFundInvestmScheme(CPFIS)。修正案明确允许会员利用普通账户和特殊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投资。同时,根据《中央公积金法》和中央公积金投资计划,中央公积金会员进行的自主投资,完全是基于个人的投资行为,任何机构都不会对会员的投资进行担保,需由个人承担投资风险。会员进行投资所得的收益也不能支取,只能存留于账户中。

2.2.1普通账户投资。根据CPFIS,会员可将普通账户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金融产品:定期存款、新加坡政府债券、法定委员会债券、新加坡政府担保的债券、单位信托、基金管理账户、年金、养老保险、投资连接的保险产品、交易所上市的基金。公积金会员利用普通账户的资金投资于这些产品的,投资比例不受限制,会员可将全部的普通账户资金投资于这些产品。除此以外,会员还可以投资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但是投资资金最高不得超过普通账户资金的35%。会员还可投资于黄金及黄金相关的衍生产品,但投资比例不得超过普通账户资金的10%。

2.2.2特别账户投资。根据CPFIS的规定,公积金会员可将特别账户中资金用于以下投资:新加坡政府债券、法定委员会债券、新加坡政府担保的债券,以及经评级后风险位于后3位的单位信托、定期存款、年金、养老保险以及经选择的投资连接的保险产品和经选择的交易所上市的基金。

2.2.3投资额度。由于中央公积金账户的根本目的是为会员提供充足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障和退休保障,因此CPFIS明确规定会员不得将可投资账户内的资金全部用于投资,而应留存一定的额度,以满足会员社会保障的需求。根据规定,普通账户中应至少保留20000新元,20000新元以上的资金才可以用于投资;特殊账户中应至少保留40000新元,40000新元以上的资金才可以用于投资。

2.3可投资的金融产品《中央公积金法》和CPFIS对于会员可以投资的金融产品的种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规定,会员可投资7类产品。①定期存款。会员投资于定期存款的,定期存款必须存放于中央公积金理事会指定的银行。②债券类金融产品。包括新加坡政府债券、新加坡短期债券、法定委员会债券、新加坡政府担保的债券,可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买入,且应通过债券交易商买入。③保险类金融产品。包括年金、养老保险和投资连接保险等,投资的保险产品必须由中央公积金理事会许可的保险公司发行,且保险产品的被保险人只能是会员自己。④单位信托。只能投资于中央公积金理事会许可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单位信托,而且基金管理人运用从会员处所募集的资金的,也应遵循中央公积金理事会的投资指引。⑤上市基金。上市基金必须符合中央公积金管理局的投资指引,并且是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⑥基金管理账户。基金管理人运用资金的,应遵循中央公积金理事会的投资指引。⑦公司股份、单位财产信托和公司债券。发行人必须是新加坡成立的公司。

3新加坡中央公积金自主投资的监管《中央公积金法》和CPFIS规定,会员进行的投资需由个人承担投资风险。安全性和流动性是社会保险基金运作的重要目标,为了确保会员自主投资的安全,新加坡政府构建了相应的监管体制,保障会员投资的安全和流动。监管体制主要包括金融产品发行的市场准入监管和信息披露。

3.1金融产品发行的市场准入监管在中央公积金会员个人投资的投资产品中,投资定期存款、股票、债券等投资产品的,只要符合中央公积金投资计划的规定,即可由会员自主投资;投资基金、信托及保险等产品的,由于此类金融产品是由基金管理人和保险公司发行并管理的,因此实行准入监管制度。监管制度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简称为“MAS”)、独立的投资顾问和中央公积金理事会负责对金融产品发行人进行监管。MAS颁布的《CPF投资计划遴选基金管理公司标准》明确规定了MAS选任基金管理公司的标准和审查内容。

3.1.1市场准入监管的主要机构。①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MAS)是新加坡的中央银行,其主要任务是促进新加坡经济的平稳发展,制定宏观金融政策,负责对金融机构及其金融服务进行监管。在中央公积金会员自主投资方面,MAS负责审查筛选基金管理公司向中央公积金会员发行投资产品的申请。②第三方投资顾问的评估。通过MAS的筛选后,中央公积金理事会将委托独立的投资顾问作出评估。投资顾问将对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慎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的既往业绩、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企业文化和管理能力。③中央公积金理事会根据投资顾问的评估报告,作出是否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向中央公积金会员发行金融产品的决定。

3.1.2市场准入监管审查的主要内容。中央公积金理事会审查基金管理公司的内容包括:是否具有资本市场牌照、是否具有1年以上的运营记录、基金管理公司和关联公司管理的资金是否超过5亿新元、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管理经理是否超过3名、基金管理公司及关联公司声誉、是否有违规记录等。这些标准是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向中央公积金会员发行投资产品的基本条件。中央公积金理事会可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协商后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审核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中央公积金理事会审查保险公司的内容包括:保险公司是否依据《保险法》获准从事人身保险业务、是否具有1年的运营记录、是否具有至少3名以上的基金投资经理(其中1名应具有5年以上的基金管理经验)、保险公司的声誉以及关联公司是否有违规记录等。

3.2信息报告制度中央公积金会员自主投资的,由个人完全承担投资风险。为了降低风险,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法》和中央公积金投资计划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MAS颁布了《CPF投资产品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向中央公积金会员发行金融产品的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全面的信息披露,包括金融产品招募书中的披露、日常运作的信息披露以及根据中央公积金理事会要求随时报告基金运作信息。具体而言,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应在投资产品的招募书中披露的信息有:基金拟投资国家、投资资产类别、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投资限制、基金业绩基准、基金投资衍生品或证券借贷以及解决利益冲突的程序。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还应向中央公积金会员承担信息披露责任,对于投资集合投资计划的,应每半年披露一次投资;对于投资连接保险的,应根据保险法、保险条例及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披露;对于基金管理账户,基金管理公司应遵循行业管理进行披露。

4新加坡中央公积金会员自主投资和监管的基本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4.1健全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和监管法律制度为监管中央公积金的投资,新加坡制定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包括《中央公积金法》、《中央公积金投资计划》、《中央公积金投资指引》及《中央公积金投资自由化》等多个法令及政策,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及监管法律制度。2010年10月28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障法》),并定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及监管制度,《社会保险法》并未进行规定,只是授权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进行立法。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从筹集到提供保障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如果无法通过投资等方式实现保值增值,将使社会保险基金提供保障的能力大大降低。因此,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和监管相关的法律制度。

4.2中央公积金投资制度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中央公积金会员通过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为新加坡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政府利用这笔长期可靠的、源源不断的资金基本完成了住宅、道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入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政府又允许会员向海外投资,使得本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经济发展使得雇员工资得到了提高,使得中央公积金更加丰厚。从而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保险资金的共同发展和良性循环[6]。

4.3中央公积金投资应注重安全性和流动性新加坡中央公积金会员自主投资政策注重安全性和流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自主投资资金限于普通账户和特殊账户内的资金,医疗储蓄账户的资金不能用于投资。中央公积金会员利用普通账户和特殊账户内资金投资的,也只能使用限额以上的部分。②中央公积金会员只能投资于中央公积金理事会指定的投资产品,其中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的,必须是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投资于单位信托产品和基金的,金融产品发行人必须经过金融管理局和中央公积金理事会的审查。③根据新加坡中央公积金会员自主投资政策的规定,投资品种均属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如上市流通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信托产品等。投资产品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使得中央公积金会员的投资具有更好的安全性[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