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的意见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校园欺凌的意见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校园欺凌的意见

校园欺凌的意见范文1

【关键词】校园欺凌 教育惩戒 司法介入

【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识码】A

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不但给受害方身心带来巨大创伤,从施暴方看,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矫正,很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影响自身健康发展,危及社会。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也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学校教育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予以防治。教育部等九部门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我国τ谥行生欺凌和暴力积极防治的态度,同时,抓住我国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的着力点,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现实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有利于相关主体采取积极、有效的行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

明确了国家对于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积极防治态度

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是各国都无法忽视的社会问题,需要国家持明确的反对态度。长期以来,对于中小学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在教育和司法实践中多是以加强教育、赔礼道歉、经济赔偿了结。基于未成年学生心智发展的不成熟,在对他们的欺凌和暴力行为进行处理的同时要强调保护,这是必须的,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但必须明确保护并非不处理、不惩戒、不追究法律责任。一方面,惩戒与追究法律责任本身就是一种教育。只有在中小学生中树立“欺凌和暴力害人害己”“违纪违法必究”的观念,才能引导其正确判断、不参与、制止发生在身边的欺凌、暴力现象,从根本上消解欺凌与暴力行为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对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多地应体现在惩戒与追究法律责任与成年人的差异性、程序正当性、保密、犯罪记录封存等方面,以促进其积极改过和回归社会。

《意见》强调要“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明确指出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中社会各方主体的义务与法律责任,明确了国家对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坚决反对态度,从而为各级政府、司法、教育等领域积极应对和处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还应该认识到,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国家立法、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因素。随着未来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复杂化,需要通过针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专门立法,进一步明确公、检、法机关,各政府部门,相关社会组织,学校,父母及监护人在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中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促进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的法治化。

确立了强制性“转入专门学校就读”的惩戒与教育方式

教育惩戒是通过对失范行为施予否定性制裁,从而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措施或手段。英、美、德、日、韩、新等世界教育发达的国家,都通过立法确立了学校的教育惩戒权,并明确规定了学校采取的教育惩戒的具体形式、所遵循的原则、正当程序等。对学生来讲,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束缚,而是为了促进学生社会化、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

我国教育立法并未明确规定教育惩戒,只规定学校有“处分”学生的权力。这种立法模式造成当下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困境,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批评学生,对学生的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无能为力,“请家长”成为各中小学校最常用、“最有效”的无奈之举。针对学校实施教育惩戒这一薄弱环节,《意见》首次在国家文件中正式提出“教育惩戒”的概念,并强调“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这对于指导中小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强化学校规则教育,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意见》对教育惩戒的明晰,也要求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积极行动,制定有关教育惩戒的规范性文件,具体规定惩戒的法定形式以及惩戒权行使的主体、条件、程序、惩戒的原则和要求、惩戒的监督、违法惩戒损害的责任与救济,保证学校与教师积极履行职责,合法合理进行惩戒,维护学生权利。

专门学校是为那些具有不良行为习性、不适合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提供特殊教育的机构,其责任之重大在于它承担了普通教育不能胜任的职能──挽救失足青少年,维护社会和谐发展。在普通应试教育无法针对性地矫治问题学生的情况下,社会需要专门的教育来挽救这些失足青少年。《意见》强调了学校可以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实施“转入专门学校就读”的惩戒方式,既是对学校教育惩戒形式的具体化,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维护,也为专门学校学生入学制度改革指出了方向。未来应对我国专门学校教育制度进行改革,发展和建立现代专门学校制度。在学生入学上,确立由特定机构决定的强制性;在学校教育内容、师资以及学校评价上,要将学校的矫治教育与心理疏导教育作为重要的内容及考量标准,使专门学校适应不良行为矫治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学校的教育矫治功能。

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公、检、法机关、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不能缺位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中的指定辩护、附条件不、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彰显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理念,但不能回避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标准。欺凌和暴力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依法追究,绝不能以保护为名放纵犯罪。惟有如此,才能教育广大未成年学生确立明确、清晰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公、检、法机关不能缺位。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并“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有利于指导司法机关深刻领会国家的“不容忍”政策,采取积极行动,严格依法处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除了严格依法处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还要采取措施通过国家威慑力预防违法犯罪行为。针对我国基层中小学校在管制刀具、危险品以及的排查过程中面临的执法权限的问题,建议建立校园警察制度,一方面配合学校进行管制刀具、危险品以及排查,另一方面,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处理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暴力事件。

研究表明,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与不良的家庭教养方式有着紧密的联系,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绝大部分来自惯用暴力的家庭、冷暴力家庭、溺爱家庭、放任不管家庭。家庭是未成年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学习源和发生源,家庭对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越轨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不能只局限在校园内,也必须强调和明确父母的义务。同时,对小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处理,不能只追究学校和教师的责任,还要追究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失职的相关法律责任。须明确国家对监护人监管失职的追责权,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时,应该厘清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督促监护人履行自己的监护权。

《意见》一方面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指明了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中应有的行为范式;另一方面强调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包括依法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使社会充分认识到,父母有法定义务让孩子掌握作为一个社会的公民所应具备的基本认知与态度。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与家庭教育方式紧密相关,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家庭教育存在较多的问题。我国虽然颁行过不少相关的家庭教育政策法规性文件,却没有家庭教育方面的专门法律。未来需要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法治建设,促进国家对家庭教育管理的规范化,保障家庭教育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

【参考文献】

校园欺凌的意见范文2

日前,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将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可谓频发。校园内的暴力和欺凌问题经常见诸网络、报端等媒体,有些还造成了严重后果。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成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成以上。

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后,从公开报道的对暴力事件的处置结果来看,因恶性犯罪最终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占比不到3成。而校园暴力事件的实施者,往往因为其未成年人特殊身份的保护,加之一些执法部门错误理解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和稀泥般地理解为“等于不处罚”,造成了许多校园暴力事件的施暴者,往往以受到简单教育了事,最后不了了之,而其O护人也顶多担负一些民事赔偿责任。这样的处置结果,造成社会上形成了一种错误短视的认识:未成年人犯罪成本低,法律也奈何不了他们。

此次9部门联合综合整治校园暴力问题,区别不同情形,依法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尤其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提出予以收容教养等行政、刑事处罚;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惩处。上述措施从法律上进一步强化了惩戒力度,建立起责任制,改变了过往对于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未成年人“宽大无边”的不当处理方式,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使未成年人对法律心存敬畏,彰显了整治校园暴力的力度与决心。

现代社会是文明社会,更是法治社会。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害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严重破坏学校教学秩序,影响学校的教学进度及学习氛围,而且会使青少年产生错误的法律认识,沾染上不良社会风气,最终走向犯罪,危害社会。只有依法严惩校园暴力肇事者,才能让施暴者及其家长对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有足够畏惧,从而有效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只有法律惩戒不落空,才能让未成年人逐渐树立起“犯法必被惩罚”的规则意识,产生对法律的敬畏,从而促成未成年人从小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彻底杜绝校园暴力。

校园欺凌的意见范文3

关键词:监管;疏导;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欺凌过程蕴藏着复杂的互动状态,不仅会对被欺凌者身体带来严重损害,同时亦会形成严重的心理问题,影响其人格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校园欺凌事件愈演愈烈并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如何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成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世界各国防止校园欺凌的措施

校园欺凌并非某一个国家的个例,在全球范围内均有所报道,而针对校园欺凌的防治措施,各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本文将着重选取以下几个国家作为代表,对其具体举措展开分析。(1)挪威。积极鼓励学校对校园内发生的欺凌行为进行全校范围内的干预,例如制定课堂规划对欺凌者行为予以限制,同时组建多元化的社会团体对欺凌者、受害者提供专业性的心理咨询服务。(2)澳大利亚。构建由政府支持的组织及网站,例如“反欺凌网络组织”、“澳大利亚无欺凌计划”等帮助学校全面了解欺凌现象并制定与之相关的政策,促使师生能够站在社会正义的视角来正确认识欺凌,以解决此类问题。(3)以色列。要求所有学校建立覆盖整个校园的反欺凌政策,例如:增加校园警力不间断巡视校园各个角落、叮嘱孩子父母接送、在课间休息时安排更多教师于走廊中来回走动。(4)美国。在学年开始时对全校教师进行培训,促使其掌握处理校园欺凌的手段及举措,同时对学生开展预防性教育,将校园规章制度明确告知[1]。(5)日本。增加培训合格的辅导员及护理员数量,允S学校对存在校园欺凌行为的学生强制停课等。

通过对上述国家防止校园欺凌措施进行分析可知,强化监管成为防止措施的核心内容,对于我国校园欺凌的解决具有较高的参照价值。

二、监管与疏导并施具体举措

借鉴国外成果可知,强化校园监管成为最为常用、最有效的手段,但是本文结合我国学生实际情况指出,对校园欺凌的防止不应一味强调强化监管,而是需要借鉴大禹治水的思想,即:堵不如疏,将监管与疏导有机结合。一方面出台权威性更高的指导政策,例如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为校园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权威指导,坚持教育预防、依法惩戒、综合治理等原则来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再次发生[2]。在校园日常管理工作中管理者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重点巡视制度。对于校园事件屡屡发生或者是上述制度内容落实不彻底的校园机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从思想上敲响警钟,使得防止校园欺凌的警钟长鸣。对于存在校园欺凌记录且屡教不改、多次发生欺凌行为的学生,应将其记录在案,必要时应将其转入“专门学校”,对其日常行为予以部分强制性限制,促使其能够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错误行为。对于已经构成犯罪的学生,校园决不能姑息,应严格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权威性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惩处,如有必要可采取收容教养或者是给予行政、刑事处罚的手段震慑其思想和行为。另一方面开展积极的疏导工作。首先,孩子家长应清醒的意识到该阶段为孩子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必经阶段,也是最宝贵的时期,所以需要家长能够真正关心孩子的成长需求,给予其必要的亲情抚慰,提高二者之间的互动频率来辅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及法律思维,提高道德水平。另外,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校园欺凌的根本途径,所以家长除了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外,尚需要从思想品德教育、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等方面开展家风建设,强化对于孩子的管理,特别是强调切忌欺凌弱小,从内心深处尊重彼此。其次,学校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除了教授其学习知识外还需要关注学生身心成长,尤其是及时掌握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心理动态,利用专业性的心理测试工具来评估学生心理发育现状,及时给予其心理矫正,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作为教育的主体,学校应积极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处理机制,力争做到关注每个孩子不同寻常的行为表现,及时纠正部分学生思想中存在的“欺凌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担责”等错误认知,深刻意识到校园欺凌发生后自身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对其今后成长带来的严重不利影响,从源头上杜绝校园欺凌的再次发生,使得教育真真正正的有尊严、有温度、有质感。第三,社会应提高重视程度,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本职工作:(1)净化文化市场,肃清存在的不良之风,促使全社会努力维护良好的公序良俗,以清正之气熏陶孩子纯洁的心灵,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2)积极组建保护救助中心,对受到欺凌的学生提供专业性帮助。而对于欺凌者则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教育、感化、挽救”、“慎捕慎诉少监禁”等原则,对其进行心理干预,全面掌握欺凌行为发生的根源之所在,继而引导学生将其彻底宣泄出来,继而摆正心态,正确面对自己和他人[3]。

三、结论

综上所述,校园欺凌已经成为全球舆论关注的热点议题,虽然欺凌事件数量不高却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既往国外采取的各种防治措施多以监管为主,通过强化监管手段来预防并及时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将其扼杀于摇篮之内。然而,处于此成长阶段的学生普遍存在着逆反心理,严厉的监管并不能够收获理想的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所以本文从监管与疏导并施的视角对防止校园欺凌的举措加以分析并认定,该手段有助于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希望能够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陈荣鹏,方海涛.美国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制及对我国的借鉴――以2010年《新泽西州反欺凌法》为研究视角[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5,15(06):55-59+101.

校园欺凌的意见范文4

校园本是教书育人之所,本应是学生汲取知识的乐园,但近年来的“校园霸凌”事件却给乐园蒙上了阴霾。 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校园霸凌的议论文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共同阅读吧!

关于校园霸凌的议论文1古人见一叶落而知秋凉,我看校园欺凌乃因正义缺失。种种校园欺凌因为施害者受害者均为校园学生而备受关注,让人甚为不安、愤怒,令人十分担心、忧虑。其实,校园的问题、孩子的问题都是社会的问题,都是正义缺失的结果和发酵。

正义第一缺:人不可犯。

中国人是在同自然同他人斗争中生存发展的,但中国文化一直强调“爱人”,强调尊重人,不爱人不尊重人向来受到批判:以万物为刍狗的天地都被认为是不仁的;不爱人的君王、当政者大多没有逃掉口诛笔伐,如夏桀、商纣、周幽。一些人心中没有“人不可犯”的认识和自律,有意无意伤害而不反省约束,在侮辱和伤害中时起时伏。我们的公益广告、家庭教育、社会风气,都应当将“人不可犯”作为一个律条,让孩子面对他人时有敬畏,有约束,这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

正义第二缺:权不可滥。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社会在艰难中曲折进步。中国文化对于权力有准确丰富的解释和限制。近几年党强调要把权力关进笼子,是继往,更是与世界接轨。权力是为正确做事而设的。但在一些人心里,权力成了限制他人,为自己谋利的私器。这种观念已经蔓延到了学生身上。执政者、教育者、裁判者心中有“权不可滥”的正义,风气中、行政中、司法中有滥用权力即被处罚的认识和行动,校园欺凌就会失去生长的臭水恶土。

正义第三缺:弱不可贱。

中国文化特别重视伦常:强调让弱者有尊严受保护,而不是弱肉强食;强调强者仁慈有德,而不是强者为王为霸。一些人在某些方面比他人强一些,便缺少对弱者的“同仁”之心、同类之谊,有意无意贱视弱者,损害、践踏弱者,有一种强者通吃的错误观念和残忍行为。我们应在观念上、宣传上、行动上对强者的责任和约束多做思考规划,多做实事,形成强者是社会绿色发可持续发展动力的风气和态势,让强者在自我实现自我突破奉献他人造福社会中获得真正的快乐和意义,而不是深陷欺凌中不可自拔。

诚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不一定完全是加害者的过错,但是《剑来》中有这样一句话:“真正的强者,都应该以弱者的自由为边界,当出剑向更强处。”欺凌弱者决不是实力的体现,而是懦夫的行为。

用技术经济的手段来发展我们的社会,以“人不可犯”“权不可滥”“弱不可贱”的正义来和谐温馨我们的社会,我们才会获得真正的强大的快乐;才会有一个正义普照的社会。

关于校园霸凌的议论文2不久前,陕西省蓝田县一个初中女孩因被嫁祸“在其他宿舍偷钱”,留下字条后离家出走;16岁的福州永泰县东洋中学学生小黄遭同班同学围殴至脾脏严重出血……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暴露出学校、老师、家长、孩子等各方面的应对和处理能力依然严重不足。的确,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刚一个多月,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各方面认真消化落实。校园欺凌,决不只是一个“开过分了的玩笑”。目前可以说,事件的有效预防,事件发生时的及时、妥善处理,事件发生后的惩戒和科学教育,都还十分缺乏。学校及 整个社会对于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应对方法,亟待在深层认知上提高。

校园欺凌事件中,对受害者的界定,是一个需要审慎打量的命题。显见的自然是受欺凌者,如果长期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下,受欺凌者会遭遇严重的心理创伤,而这种伤害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心理治疗和干预,往往会延续至成年后,影响当事者一生的性格发展和身心健康。

然而容易被忽视的是,受害者还包括那些施暴者以及看起来与事件不直接相关的学生。规则和秩序对于社会组织的构建,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良好的规则与秩序,施暴者会变本加厉,本无意施暴的人也可能最终滑向另一端。换言之,校园欺凌事件 中,其实没有旁观者,在自觉和不自觉中,每个人都会成为秩序构建的一部分。

这就需要教育主体,尤其是学校努力做到将学生放在教育的中心环节,用心关注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品格养成。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和处理机制,关注每个孩子的不寻常表现,做到事前早发现,尤其是纠正部分孩子“欺凌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担责”等错误认知,从源头上遏制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事中及时处理,不让欺凌和暴力现象躲过各方视线;事后对施暴者进行必要的干预、惩戒和教育,促其行为转化。同时,要用心开展超越知识层面和技能层面的人文教育,开展有尊严、有温度、有质感的教 育。

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成为频发的“世界性”社会问题,有其复杂的成因,干预的尺度也不易把握。这就更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界以更为积极的态度承担起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

一方面,从根本上认识到欺凌事件的深层次危害,及时干预任何欺凌和暴力行为,尤其不能纵容甚至包庇。另一方面,应该以让每一个孩子都成为更好的人为出发点,坚持宽容而不纵容的教育方向,给施暴者以改正的机会,特别防止“贴标签”的行为。同时,当事方的反应、媒体的事后报道,也要格外注意尺度和方式,避免校园暴力扩散成网络欺凌,给受害 者带来二次伤害。

教育的实质,就是用心灵影响心灵。老师、家长与学生之间,从内心深处尊重彼此、珍 视彼此,校园才会真正成为被美好和希望浸润的地方。

关于校园霸凌的议论文3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一、索要钱物,不给就威逼利诱。二、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三、为了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伤害他人身体,侮辱他人性格。四、同学们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短论强。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近年来我国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有:山东省兰陵县的8名中学女生对一位初一女生进行群殴,她们效仿网络中的打人视频,将打人过程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南京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后被拉至厕所并被强迫吸食大便。还用手机拍下殴打和侮辱他的过程并发送给其他学生。这些同学的举动令人触目惊心。他们的心灵已被扭曲,良知已被埋没,完全跨过了道德的底线,人人闻之而唾骂。

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校园欺凌”不但对“受害者”造成伤害,而对“欺凌者”自身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为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如不及时反省及改正,难免会误入歧途。对“受害者”的伤害更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同学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所以,受“欺凌”的同学应该坚强勇敢,当受到欺凌时报告学校,让学校来处理。告诉家长,让家长来处理。使“欺凌者”受到相应的惩罚而改掉自己的过错。

我们学校,有关心和关爱我们的老师,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有乐于奉献爱心的同学,为有困难的同学送来温暖。不过“欺凌事件”也时有发生,多数已被学校的老师及时阻止和教育,事件的性质才没有被恶化。上周举行了“杜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的师生签名仪式,希望这个仪式能换来我们学校的平安祥和;同学之间互爱互助,团结一致;每个人都享受公平公正,实现人人平等,让我们在校园里快乐地成长。

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自己这朵开得灿烂,也要让周围的花朵开得鲜艳,相互衬托,才能构成最美的风景。

关于校园霸凌的议论文4在和谐的学校中,同学互相帮助,相互学习、探讨问题。操场边,远远地便听见琅琅书声,在刹那间构成一曲美妙和谐的乐曲,一切似乎是那么美好,温柔的阳光“似乎”洒落在每个人身上,快乐“似乎”无处不在。

然而,在这美妙的乐曲中仍有一些烦人的噪音扰乱众人,影响众人的身心健康,使之畏惧,使之恐慌,在社会日益迅速发展的今天,校园欺凌却不再是偶尔划过天空的流星,它像一团可怕的火焰迅速燃烧着,悄悄地、可怕地蔓延着,愈来愈旺盛,难以制止。

那么,本该宁静和谐的校园,为何屡次发生这些悲剧,本应该用美好、纯真等词来形容的花季少年少女,却越来越多地与暴力、喋血、行凶等联系在一起?校园暴力话题异常沉重,面对校园暴力,学生不知所措,家长教育者束手无策。

诚然,校园暴力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对其遏制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归根结底,只有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他们往往在浓浓的关爱中成长。极端宠爱中成长的孩子,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别人必须听从于我的错觉,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正是这种过于极端的个人中心思想,造就孩子惟我独尊的畸形心态,使得孩子遇事只注重自身利益,漠视他人存在的偏狭性格。一旦他人不能满足自身利益,就立刻采取一些过分的行为进行报复,给予他人所谓的“惩罚”。其中就不乏通过伤害对方身体或者性命来发泄自身愤怒的残忍的“江湖仇杀行为”。

再者,学校教育惩戒功能逐渐丧失,在当前不尽合理的义务教育法规的限制之下,绝大多数学校很难处分一个学生。惩戒功能的丧失,助长了极端心理的自由萌发,暴力者变得无知,无所畏惧。其次,学校的弱势也导致老师处理纷争的权威地位下降,对一些性情暴戾的孩子纯粹讲道理感化是无用的,但老师们所能做的往往只能如此。他们很为难。导致许多学生认为老师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到头来还是要靠自己以及小团体的力量才能解除心头恨。

值的注意的是,当下愈来愈多的网络游戏出现在应用市场,这其中难免会有涉及暴力、道德等层面的问题。在虚拟世界特定形象当中,玩家感受到虚拟的暴力加以施用于现实,殊不知自身早已被影响甚至被左右,盲目跟从,最后酿成不可避免的惨剧。

因此,青春年少的学生应树立正确的道德观,秩序观,培养博大的胸襟,切勿因小事引发大祸端。学会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学会换位思考,改变极端思想,以礼待人,以情相知。

校园需要阳光,让阳光为“苍白”的心灵注入生机、希望,谱写一首属于青春的和谐曲,让我们丢弃欺凌,在阳光下快乐前行。

关于校园霸凌的议论文5在世界各地的国家,不时有校园欺凌上演。残忍的手段,心灵的扭曲,内心的阴暗,无论是受害者,还是施暴者,甚至是协助施暴者的人,冷眼旁观的人,都给这个世界抹上一笔浓重的黑色,令人触目惊心。不同的人面对这样的事,有不一样的看法与思考,众说纷坛,莫衷一是,而我认为:应对校园欺凌零容忍,莫让校园欺凌成为青春的一道疤。

校园欺凌面前,是深不可测的黑暗,使伤痛灵魂的悲怆。

校外胡同,卫生间,甚至是学校内,这些看似再平常不过的角落,却在上演着一幕幕可怖的画面。辱骂鸥打,强迫脱衣,拍照侮辱……那些在老师面前装好学的人,背后才露出狰狞的面容。他们为了满足自己,去践踏别人尊严。在日本校园欺凌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有的人说,电影里主角受摧残成为杀人狂是特例,现实中太夸张,但是那个电影《白昼之雨>却深深刺痛了观众的心,曾经是个明媚少年的森田,却遇到霸凌,受尽欺侮,作为他昔日好友的冈田,却因为想求得自保而加入作恶的行列,好友的背叛比暴力更残酷,摇曳的火光快要熄灭,弱者逐渐被黑暗吞暴者,令校园欺凌延续,光芒还未到来,跪在地上的人还在苦苦衷嚎,旁观的人在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的内疚和担心成为欺凌者另一个对象而感到惶恐的两难地办苦苦挣扎,尼采曾言:善恶的彼岸并不遥远,与恶兽搏斗的人亦可成为恶兽,“你还觉得这是件小事吗?校园欺凌,践踏的是肉体,摧残的是心灵,扭曲的更是他今生的人生道路。

米脂县砍人案并不陌生,但想起来依旧会毛骨悚然,7人死亡,19人受伤,创造这个让人不寒而的数字的赵泽伟。13年漫长的时光,不仅还没有抚平一个少年被欺负的创伤,还使他酝酿出一个惨绝人寰的悲剧。然而在他扭曲的心灵背后,校园欺凌的背后到底隐藏什么?

校园欺凌的背后,是父母的漠不关心,是给学校敲响的警钟。

欺凌不只有硬暴力,还有“软暴力”和“冷暴力”。从小到大,我们见过的欺凌并不少,难道这些和父母,学校就没有关联吗?从你对孩子不屑一顾,甚至恶语相向开始,从你对孩子拳脚相向,甚至扇耳光开始,当你的孩子在学校欺负别人时,你没有在他上面看到你丑恶的缩影吗?从你对孩子的反常视而不见,不坦诚交心的时时候,你有后悔吗?每每传出暴力视频,在网络发责难后,学校才被迫跟进和重视,这难道不该反思吗?学校在忙着封锁消息,怕损学校名誉时,有想过受害者家庭的痛楚吗?一所学校几百人,却没人注意某个角落吗,没有使学生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却感受到人间炼狱的痛苦,这不正是学校教育的缺失吗?校园欺凌,折磨着家庭,反思的学校,却至今仍在亟待解决。

面对校园欺凌,依然有可解之策。

古人云:冲动是魔鬼莫要让孩子复仇的情绪成为犯罪的导火索。诚然,当今社会针对校园暴力有确切法律规定和教育,但我认为,应让他们从心底里存有温暧,对生命的遵重,对阳光的热爱,那么面对矛盾和冲突情绪失控时,便能以爱心去理解,去释怀,让冲动的魔鬼烟消云散,灰飞烟灭。

校园欺凌的意见范文5

关键词:初中生;欺凌行为;德育有效性

近年来,新闻媒体报道了多起校园欺凌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不仅给受害学生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也对我国学校教育及人才培养提出新的挑战。在多起校园欺凌事件当事人中,初中生占有很大的比重,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与学生自身密不可分,同时也说明我国初中德育没有充分发挥自身有效性,对初中生人生观、价值观等没能进行良好的引导。本文从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对于初中生成长的重要性入手,对德育在初中生培养中的有效性进行了探讨。初中生处于人生成长的叛逆阶段,同时,相比小学,初中阶段面临更加沉重的学习负担,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如果不懂得调整自己的心理,而学校又过于重视文化知识的传授而忽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必将导致部分初中生在成长过程中思想发生扭曲,甚至养成语言和行为暴力的习惯。这部分初中生在日常学校生活中会对同学有一些欺凌行为,对同学的身体及心灵造成伤害。我们在加强初中阶段人才培养的同时,必须重视德育的有效性,确保初中生能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品德素养。

一、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对于初中生成长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素质有所提高,国家经济发展对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需求量增加。然而,在传统教育当中,学校及家长对学生文化知识课程倾注了更多的心力,却忽视了德育的重要性。近年来,新闻媒体报道的多起初中生欺凌事件反映了我国现阶段德育有效性不足的一面。学生道德素质水平较低,同自身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及克己的思维品质紧密相连,也与学校忽视德育实效性有重要关系。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初中生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初中德育,促使初中生身心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德育”即通过教育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思想及行为,在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中以良好的行为和心理为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出贡献。新时期,在社会发展对人才要求越来越高的背景下,我们不仅需要学生拥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还应当具备强健的体魄、健康的审美情趣和高尚的道德品质。这就要求在初中教学过程中,不仅注重智育的培养,同时重视道德教育,并且学校还应及时转变传统的教师评价模式,增加德育教育的内容,促使教师在教学中紧跟时展潮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培养,为我国未来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1]。

二、初中生欺凌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个人原因

1.缺乏正确的情感体验。

经调查发现,在多起初中生欺凌案件当中,双方学生在其成长过程中都没有接受到正确的情感体验,这是导致其思想状态异常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如下:首先,缺乏同情心。据有效调查显示,在日常学习过程中实施欺凌或被欺凌的学生,更习惯以沉默的态度来面对此事件,但那些未接触这些事件的学生却拥有相对积极的态度,同时,女生的态度要比男生积极。尽管拥有积极的态度,但在事实面前,这些学生仅有少于65%的人愿意出来制止。这充分说明学生消极对待欺凌事件的比例较大。其次,较大的情绪波动[2]。初中生处于叛逆期,没有成熟的自我意识,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极易受到各种负面情绪和思想的影响,自身又无法及时找到解决的办法,因此,思想和情绪变化会很大,在面对某种逼迫的情形时,很容易因激动的情形造成行为失控。

2.行为习惯不良。

在最初发生初中生欺凌事件时,由于被欺凌学生没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教师对这方面问题预防的疏忽,部分欺凌行为实施者会避免被追究责任,这样一来,这部分学生会感觉到自己尽管做了伤害别人的事也没有受到惩罚,同时,那些被欺凌的学生也会更加害怕自己,这种现象将导致他们欲望膨胀,会继续实施欺凌行为,长此以往便养成了不良行为的恶习。言语欺凌是整个欺凌行为习惯养成的最初表现,言语中的欺凌最初都不会受到欺凌事件双方的重视[3]。这样一来,实施欺凌行为的初中生就能感受到欺凌过程中自尊心和欲望的膨胀,同时,这种行为并没有被家长或教师进行严格的惩罚,因此,他们开始尝试更加严重的欺凌行为,如殴打等,不良行为习惯的危害开始逐渐显现出来。

(二)学校原因

1.不健全的德育管理。

新时期,初中学校在进行正常学习秩序维护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落实德育管理工作。现阶段,我国的初级中学普遍存在德育管理不健全的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没有有效监管隐蔽地点。在对多起初中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调查时发现,这些事件普遍发生在校园内学生和教师很少出入的隐蔽场所,而学校也没有专门针对这些位置设置监控或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巡逻监视。不严格的监管是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初中学校没有较强的责任意识[4]。近年来,多起初中欺凌行为存在二度伤害发生,这指的是校方和教师在掌握了相关事件的情况后,并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的管教,促使欺凌行为实施者再次更严重地实施欺凌行为。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家长为了偏袒自己的孩子及教师不希望事情扩大影响自己事业等。

2.德育体制存在缺陷。

在总结欺凌行为的具体原因的过程中发现,我国现阶段的德育体制存在较大缺陷:首先,忽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初中阶段的教学,教师和家长更加注重对学生文化知识的传授,以此来有效面对强大的升学压力。尽管新课程改革得以深入,但部分初中学校还在沿用传统的教育理念及模式,以学生成绩为重点教学目标,忽视了品德教育的重要意义[5]。其次,不恰当的教学方法。在品德教育越来越受到关注的基础上,我国初中教学开始增加思想品德课程比例,但却没有使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教学并没有深入了解初中学生现阶段的心理发展状况,同时也没有遵守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规律,只一味地将传统的道德观念传输给学生,这种教学模式是无法发挥德育的有效性的,学生良好的道德观念也无法得到确立。

三、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减少初中生欺凌行为的对策

(一)提升学生道德素养

在充分发挥道德教育有效性的过程中,教师应当注重引导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首先,引导学生逐渐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在实施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教师应引导学生,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保证自身的行为同自身信仰的准则保持一致。鼓励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让自己始终坚持正确的道德行为,并逐渐形成属于自己的道德素养,从而提升自己判断和处理恶性事件的能力。其次,引导学生积极进行自我反思[6]。反思的过程是发现自身问题的过程,是提醒自己以更好的状态和行为面对明天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学生应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来进行思考,从而消除实施欺凌行为的欲望。

(二)养成良好道德习惯

首先,教师在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的过程中,应引导学生对道德发展进行严格的遵守。还可在课堂教学中以举例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德育教学,引导学生了解其他人在面对道德考验的过程中是如何选择的。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能逐渐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还会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相关道德准则。其次,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还有助于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自我控制能力[7]。教师在进行德育教学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地进行理论知识的传授,应引导学生掌握自我管理的方法,实现自我控制。这样一来,未来在面对多种诱惑时,学生就能拥有较强的抵抗能力,这是减少初中生欺凌行为的有效对策。

(三)加强学校德育管理

首先,完善德育管理体制。初中学校在减少校园欺凌行为的过程中,应构建起完善的德育管理体制,积极建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在对校园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使道德教育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是基础。在民主精神下,保证全体教师和学生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共同努力构建完善的德育制度。学校方面应加强这方面工作的落实,学校领导应在严格控制自身行为的基础上,引导学生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在这一过程中,学校可以尝试开展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给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更多乐趣的同时,促使学生在享受良好人际关系的基础上,努力去维护它,从而起到规范行为的作用。例如,在文艺比赛、体育比赛等比赛当中,学生的特长得以发挥,对生活也就更加热爱,道德教育就能更加顺利地实施。其次,转变德育观念。我国传统的初中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对文化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新时期应积极转变这一观念,实施文化与道德培养并重的教育理念[8]。因此,新时期我国初级中学可以通过完善德育教学体制,转变传统的教师考核标准,增加德育教学效果评估,促使教师和学生更加重视高尚道德品质的养成。

四、结论

近年来,我国初中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生了多起欺凌事件,这些事件引发了人们对道德教育有效性的重视。尽管我国始终重视道德教育,但是,在初中教学过程中,由于升学压力等因素,对德育教学的具体实施有所忽视。因此,在新时期中,我国初级中学应充分发挥道德教育有效性,不断提升学生道德素养的同时,加强学校德育管理,促使德育有效性的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黄成荣,袁志文.穗港澳三地青少年欺凌行为比较与社群福祉观辅导应对[J].青年探索,2010(6):22-29.

[2]曾琬雅,张高宾.现实治疗团体对受霸凌青少年忧郁之辅导效果:以台湾某初中为例[J].青年探索,2011(3):23-29.

[3]朱家安.学校德育矛盾的调查与研究:以广西5所中学为例[J].教育探索,2011(12):142-144.

[4]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08年度立项研究课题名单[J].浙江教育科学,2008(1):59-64.

[5]徐永胜,张克新.传承与创新:2014年河北省中考思想品德试卷评析[J].教育实践与研究(B),2015(4):23-45.

[6]凌绍崇.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社会、家庭德育配合的研究报告[J].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00(S2):1-6.

[7]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研究课题目录[J].浙江教育科学,2013(1):53-59.

校园欺凌的意见范文6

关键词:网络欺凌;青少年;身心健康

“欺凌”(buylling)指“恃强力弱、以多欺寡及持续性的伤害他人的行为”。随着网络以其独特的匿名性、便捷性渗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一种新的欺凌形式――“网络欺凌”(Cyberbullying)开始滋生,同时由于全球互联网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社交网站使用的增多,网络欺凌开始成为越来越严重的全球性社会问题,很多国家都发生青少年“欺凌性自杀”的悲剧。网络的跨国界性、传播手段多样性、匿名性、传播迅速性都导致欺凌行为影响范围更广、监控干预更难[1]。

青少年是网络欺凌的主要对象,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进行防范和干预是摆在学校和家长面前的难题。本文将主要论述青少年网络欺凌的有关方面,以期为学校和家长的工作提供理论依据。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分析网络欺凌的主客体人格特征、卷入网络欺凌的动机;(2)总结网络欺凌卷入者的情绪行为特点;(3)论述网络欺凌的后果,认知情绪方面和行为方面。

1、网络欺凌的动机

为了找到青少年发出网络欺凌行为的原因,我们首先分析网络欺凌主客体的特点。(1)网络欺凌发出者:人际交往方面,他们在社交中的合作性较低,在同伴群体中不受欢迎,经常会与他人意见相左,在同伴群体中遭到忽视或者排挤,个人尊重与理解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进而转向在网络中进行宣泄;人格特质方面,他们性格较为内向,自我中心倾向较高,易激惹、冲动性较强。内向的性格使得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有较多的情绪压抑,进而转向在网络中进行发泄。高自我中心倾向使得他们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无法体会别人经受网络欺凌的痛苦。易激惹、冲动性较强使得他们更容易发出不适合的行为。(2)对被欺凌的孩子的普遍特征进行分析: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他们易受排挤,喜欢独处。人格特质上,他们内向和胆小、没有主见。

对网络欺凌卷入者的特征分析可以看到,网络欺凌个体人际交往不良,性格内向,较容易产生情绪压抑的状态。结合已有文献,总结出青少年发出“网络欺凌”的动机:(1)打击报复。网络的特殊情境为现实生活中没有力量反抗的个体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部分在现实生活中遭受挫折的个体转向网络反抗;(2)发泄情绪,缓解压力。很多网络欺凌的发出者与受害者并不认识,网络欺凌发出者的目的并不是伤害别人,而是通过伤害别人或者看到别人被伤害的痛苦而发泄自己的情绪;(3)出于好奇。青少年探索世界的欲望较成人更加强烈,好奇心更重,同时缺乏对行为后果的正确评估。

以上讨论提醒我们,学校和家长需要对社交不良个体和内向冲动性人格的个体给予充分的关注,同时,为了避免青少年由于好奇而发出网络欺凌行为,学校和家长要适当引导。

2、网络欺凌卷入者的特点

卷入网络欺凌的青少年往往具有以下特点:(1)上网时间延长,且倾向于隐藏自己的上网行为;(2)对网络方面的事情更加关注,对其他事情关注度明显降低;(3)长时间处于负性情绪中,易激惹,有回避社交的倾向。学校和家长可从以上几点出发,通过对学生的观察来甄别网络欺凌卷入者。当青少年的行为符合以上特点时,家长和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及时有效的甄别,进而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给青少年带来更严重的伤害。

3、网络欺凌的后果

网络欺凌对青少年认知、情绪、、行为的影响是深远且难以消除的。网络欺凌“反复性”的特点使得被欺凌者长时间处于负性情绪中,者将改变被欺凌者的认知,进而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欺凌会导致青少年长期的心理伤害,包括丧失自信、沮丧、脾气暴躁、学业成绩下降、逃学,有时还会引发校园暴力或导致自杀。不少欺凌卷入者受到心理伤害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2]。

3.1认知情绪方面

首先,自尊降低,负性情绪增多。网络欺凌对被试的自我评价和情绪造成很大的影响,被欺凌者由于受到各种欺凌而产生沮丧、愤怒、压抑等负性情绪,造成自尊水平不断降低。其次,缺乏人际信任,导致社交回避。网络欺凌给青少年造成的伤害具有不易消退的性质[3]。网络欺凌的文字内容一般都是永存的,被欺凌者在害怕或者愤怒的时候更容易翻看这些内容,从而一再体验负性情绪,这无疑会加重个体的身心失调的状况。被欺凌者也会因此对周围人充满戒备,造成人际信任的缺失。人际关系紧张的情况发展下去就会出现社交回避。

3.2行为方面

首先,倾向。有研究表明,遭受网络欺凌的青少年由于承受不了巨大的压力,而产生了很多不适合的应对方式,如离家出走、考试作弊、酗酒、吸毒等,还有一些网络欺凌者观看或者传播及视频,窃取和泄露他人隐私,网络道德丧失严重。有实验研究表明,攻击行为和暴力行为与网络欺凌行为显著相关[4]。其次,自杀行为。无论是欺凌发出者还是被欺凌者,在自杀意图、自杀尝试和成功自杀者的比例都有所增加。不仅无论是传统欺凌还是网络欺凌,都会增加欺凌卷入者的自杀意念[5]。

本文从网络欺凌卷入者的认知、情绪、行为方面说明网络欺凌的危害,希望学校和家长能有针对性的对网络欺凌卷入者进行心理疏导。

本文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我国网络发展水平进行论述,希望能为网络欺凌现象的防范、网络欺凌卷入者的及时甄别、网络欺凌卷入者的心理健康疏导工作提供借鉴,从而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反网络欺凌的针对性措施提供理论支持。(作者单位:郑州大学)

参考文献

[1]李静.青少年网络欺凌问题与防范对策,中国青年研究[J].2009(8).

[2]Nancy Willard.Cyberbullying and Cyberthreats:Responding to the Challenge of Online Social Aggression,Threats and Distress[M].Champaign,IL:Research Press,2007.)

[3]Shaheen Shariff;Dianne L.Hoff(2007)Cyber bullying:Clarifying Legal Boundariesfor School Supervision in Cyberspace.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yber Criminology.Vol 1 Issue 1 Janu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