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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意见范文1
第一条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的意见》(*委〔20**〕4号),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印发**市社区就业服务基地管理规定的通知》(*劳社〔20**〕66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坊管理的通知》(*劳社〔20**〕219号)要求,执行《区20**—20**年城乡居民培训与就业规划》,拓宽社区灵活就业门路,引导和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村)实现灵活就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管理意见。
第二条社区工作坊是指经审批设立的大嫂工作坊,引导和帮扶就业困难居民在社区实现灵活就业的场所。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灵活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居民,可进入其所属社区的社区工作坊享受灵活就业服务。
第三条社区工作坊为就业困难居民提供灵活就业岗位,主要提供来料加工、保安、车辆寄存保管、环境卫生保洁、保绿、家政、城市公共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和用人单位后勤服务就业岗位。
第四条社区工作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经营。鼓励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本市户籍人员创办社区工作坊,社区工作坊可享受市、区的就业扶持政策。
社区工作坊负责人,积极广开货源,稳定生产,确保安全,努力扩大就业岗位,帮助社区居民实现就近灵活就业。社区工作坊必须与工作坊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书》,并统一为工作坊劳务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经费向区促进就业资金中申请支付。
社区工作坊应设立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应按规定配套,安全生产要求、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相关资料应上墙公布。区安监分局负责安全员业务培训。
区劳动分局、妇联、促进就业培训指导中心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社区工作坊行政管理事务。
第五条建立社区工作坊应具备下列条件:
㈠有符合工作要求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㈡有符合工作要求的资金支持及稳定的货源;
㈢有符合安全生产所需的场所、设备、设施;
㈣有符合工作要求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申请设立社区工作坊应提供下列材料:
㈠申报《**市社区工作坊设立申请表》;
㈡场地、设备、安全生产等情况简介;
㈢社区工作坊管理制度与生产经营情况。
第七条社区工作坊申办程序
㈠设立社区工作坊,应向区劳动分局提出申请。
㈡区劳动分局受理后,会同相关部门对其申请材料提出意见并报区管委会主管领导审批,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第八条社区工作坊提供的灵活就业岗位应不少于30个,优先聘用就业困难人员。社区工作坊聘用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零就业家庭成员不少于各一人。
第九条社区工作坊应确保安全生产,与就业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条符合享受税费减免政策条件的社区工作坊,可向区税务、工商机关申请减免有关税费。
第十一条区管委会将加大对社区工作坊的扶持,把开发社区灵活就业岗位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区职能管理部门将在有需要的社区设立社区工作坊,基本解决社区有灵活就业愿望劳动者的就业问题。
第十三条区促进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给予大力支持。
第十四条各社区、小区安排干部加强对社区工作坊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监督区管委会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促进就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是:
㈠区劳动分局负责政策落实及指导工作;
㈡区促进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协助区劳动分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新晨
㈢区妇联负责在开展社区妇女就业服务工作中进行指导和协调;
㈣区经贸办(中小企业办)负责并支持业务拓展及生产管理指导工作;
㈤区社会事务办负责社区建设;
㈥区地税分局负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㈦区工商分局负责社区工作坊工商行政管理;
㈧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筹措;
㈨区安监分局、公安消防、建设、卫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给予社区工作坊政策扶持。
第十六条对社区工作坊的各项补助,按《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府办〔20**〕17号)和《区资助农民就业实施办法》(*开管办〔20**〕62号)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社区工作坊劳务人员凡达到规定的22个工作天数,可享受区管委会就业资助金;达不到规定的22个工作天数,则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就业资助金。
社区工作坊出现如下违规、违纪行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办处理。
㈠社区工作坊因管理不善,经营混乱,造成生产不稳定,出现劳务人员上访、投诉等事件,此社区工作坊必须停工整改,停工整改期间,不享受区管委会各项优惠政策。
㈡社区工作坊必须依法经营,实事求是帮扶就业困难居民。凡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行为,进行造假、虚报冒领,一经查实,取消社区工作坊开办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㈢社区工作坊因货源不足而造成不能稳定生产,允许社区工作坊内部临时停工,社区工作坊应提前一天到社区办理临时停工手续,社区将该工作坊临时停工情况再上报至区劳动分局。社区工作坊在临时停工期间,不享受区管委会的优惠扶持政策。社区工作坊恢复正常开工后,到社区办理正常复工手续,社区将该工作坊复工情况上报区劳动分局后可继续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对开办社区工作坊成绩显著的,由区管委会给予表彰奖励。
社区治理意见范文2
第一条为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的建设、管理,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无疫区,是指达到无规定动物疫病的区域。其建设范围由市(州)人民政府申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本条例所称规定动物疫病,是指口蹄疫、猪瘟、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水泡病、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症、猪囊虫病,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病、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鸡新城疫、禽流感、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白痢、鸡白血病、鸡产蛋下降综合症、兔病毒性出血症、鸭瘟。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对规定动物疫病名录进行调整。
本条例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条例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生皮、原毛、、胚胎、种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脂、脏器、血液、头、蹄、绒、骨、角等。
本条例所称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三条在无疫区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运输和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藏以及与无疫区建设、管理相关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免疫区内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建设、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无疫区内的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乡(镇)畜牧兽医站实施无疫区内的动物疫病预防、诊疗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疫区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无疫区的建设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规划、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动物防疫的科学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动物疫病诊断、防治科学研究成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规定动物疫病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将控制规定动物疫病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无疫区建设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无疫区的建设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市(州)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全省无疫区建设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无疫区详细建设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无疫区建设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稳定控制、扑灭和消灭标准;
(二)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上市动物产品附证率、免疫证明出证率、检(免)疫标识使用率均达到100%;
(三)实施强制免疫的规定动物疫病必须达到规定的免疫注射密度;
(四)具有对规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配置用于扑灭规定动物疫病的指挥、消毒、无害化处理专用车辆并装置二类警示器具和通讯工具,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具有健全的动物疫情测报、信息网络体系、规定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和先进的动物临床及流行病学调查、诊断、试验手段;
(六)具有监督检查无疫区界线,控制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检疫管理能力;
(七)具有健全的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具备规定的冷藏设备、设施和专用运输工具。
第十条无疫区内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规定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实验检验能力。
省级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快速诊断、疫情监测、兽药检验、饲料质量监测、动物产品有害物质残留监控能力。
市级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快速诊断、疫情监测能力。
县级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检验论断能力。
第十一条无疫区内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收取动物防疫费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收费。
第三章规定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十二条无疫区内的马、骡、驴、牛、羊、鹿、猪、犬、鸡、鸭、鹅等应当实行舍饲圈养或者定点放养。
第十三条无疫区内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并建立免疫登记制度。
已实施免疫的动物,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为饲养者出具免疫证明,对猪、牛、羊同时实行免疫标识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省、市(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的动物免疫计划、程序和方法,报本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对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效果进行监督和监测。
第十五条种用、乳用动物必须经规定动物疫病检疫,检疫合格的,领取《种用乳用动物健康合格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禁止作种用、乳用动物。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动物免疫所需生物制品的管理。
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免疫所需生物制品的供应。
具备条件的养殖场自用生物制品按照《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或者对外提供动物免疫生物制品。
第十七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对无疫区内的动物进行疫病监测。
第十八条无疫区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动物饲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标准,动物源性原料必须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十九条无疫区内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疫病或者疑似疫病的动物,应当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对及时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的动物疫情。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或者公开报导动物疫情。
第二十一条无疫区内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并报告动物疫情的同时,必须立即停止经营、使役和放牧活动,并对患有规定动物疫病或者疑似规定动物疫病的动物以及同群易感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根据无疫区建设的需要,可以在无疫区边界设立或者临时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依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第二十三条无疫区内发生规定动物疫情时,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立即派人到现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点、疫区封锁命令。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必须随时监测疫情。
第二十四条封锁命令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疫点、疫区采取以下控制、扑灭疫病措施:
(一)在出入疫区的交通道路设立检疫消毒点,对出入的人员、运输工具以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二)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禁止疫区外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疫区,役用动物限定在疫区内使用;
(三)禁止与疫情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的交易活动;
(四)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及相关检疫,对染疫、疑似染疫和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采取扑杀、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性措施;
(五)对疫点、疫区内的动物饲养或者运载工具、圈舍、场地等进行消毒,对动物粪便以及污染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受威胁区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第二十六条疫区内最后一头(只)染疫动物痊愈或者被扑杀后,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发现染疫动物,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由封锁命令的人民政府解除封锁命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七条接受计划免疫或者强制免疫仍发病而被扑杀的动物,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动物所有者给予补偿。
第五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二十八条动物凭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者其派驻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动物检疫员,应当根据免疫登记以及免疫证明进行产地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证明。
第二十九条无疫区内对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进入屠宰企业(厂、场、点)的待宰动物必须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同时必须有耳标标志。
屠宰企业不得屠宰未经检疫的动物。
第三十条动物产品必须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检疫程序进行同步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讫印章或者加封检疫标志后,准予出厂(场、点);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第三十一条无疫区内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动物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同时必须有耳标标志;动物产品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验讫标志。
经检疫合格分割包装的肉类及其制品,外包装上应当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制定的检疫合格验讫标志。
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动物、动物产品查证验物,对无检疫证明、验讫标志或者证物不符的,禁止销售,并通知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处理。
第三十二条从无疫区外引进种用动物以及、胚胎、种蛋的,应当在引进前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须检疫合格。
从省外引进原种畜、祖代鸡的,应当在引进前到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六章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可根据需要进入饲养、经营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场所进行采样、留验、抽验以及查阅、复制、拍摄、摘录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证明、记录、合同、帐簿、运单、发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隐瞒、拒绝、阻挠。
第三十四条无疫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贮存、运输、收购、屠宰、加工、销售下列动物、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的;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在无疫区内的铁路、港口、机场派驻机构和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经无疫区内的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向承运入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承运人查验检疫证明后,方可办理承运手续。动物、动物产品运达后,承运人应当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派驻机构查证验物,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交付。
经免疫区内公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承运人必须凭检疫合格证明承运。检疫证明必须随货同行。
第三十六条无疫区内的宾馆、招待所、饭店、食堂、熟食加工厂(点)、冷库等单位和业户,必须建立动物产品采购、贮藏登记管理制度;不得采购、贮藏和使用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第三十七条在无疫区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销售和动物产品加工、贮存、销售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三十八条无疫区内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使用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涂改、伪造动物防疫证、章、标志。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程序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第四十条无疫区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从业资格证》,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动物诊疗实行兽医病志和处方制度。严禁使用违禁兽药。
第四十一条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无疫区内动物产品的药残监控;动物饲料所用添加剂必须符合动物卫生要求。
第四十二条无疫区内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在执行监督任务时,应当着其整齐,佩带规定标志,出示合法证件。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对饲养、经营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和消毒的;
(二)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整料、包装物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洗消毒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动物未实行舍饲圈养或者定点放养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作种用、乳用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的动物饲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标准的,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屠宰未经检疫动物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屠宰,没收未经检疫屠宰的动物产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规定,出售未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或者经营不符合国家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收回已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托运人和承运入分别处以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涂改、伪造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证、章、标志,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超过五千元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进行诊疗活动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做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兽医病志和处方制度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阻碍、拒绝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收取动物防疫费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动物检疫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对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盖验讫印章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撤销动物检疫员资格。
社区治理意见范文3
一、荒漠化现状、成因及危害
(一)荒漠化现状
荒漠化是指在干旱、半干旱和部分湿润、半湿润地区,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各种因素所造成的土地退化,它使土地生物和经济生产潜力减少,甚至基本丧失。表现在耕地退化、林地退比、草地退化而使土地沙漠化、土壤次生盐渍化以及石质荒漠化。
根据全国第四次荒漠化监测结果显示,截止2009年底,中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262.37km2,占国土总面积的27.33%。监测表明,我国土地荒漠化整体得到初步遏制,荒漠化土地持续净减少,但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和新疆等省(区)共212个区、县仍在扩展。
(二)荒漠化成因
土地荒漠化是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地理条件和气候变异形成荒漠化的过程是缓慢的,而人类活动则激发和加速了荒漠化的进程,成为荒漠化的主要原因。
1、自然原因
(1)充足的沙源
充足的沙源是土地沙漠化的物质基础,从地质历史角度来看,第四纪时期,大多沙漠均埋藏有古风成沙(如腾格里、毛乌素沙漠),这些古风成沙为地质历史时期沙漠的形成、发展提供了沙源。地层中的古风成沙,记录了沙漠在中更新世以前已经存在大片沙漠,而且风成沙与黄土、古土壤或湖相地层迭覆出现的特点,证明沙漠并非从形成就持续至今,而是在第四纪气候震荡变化的调节下经历了沙漠非沙漠的多次转变。
(2)气候条件
气候变化的范围涉及到整个地球,气候变化结果会导致荒漠化的加强。如毛乌素沙漠地区1953―1986年出现干旱年份5次,其中1979―1983年连续干旱,1965―1975年平均降水量(252.4 mm),比前10年减少了6.2%,而蒸发量(2600 mm)增加了5.1%,可见,气候的变化趋势是向更干旱方向发展。在我国北方,沙尘暴频繁活动季节为冬春季节,这与当地的干旱季节相一致,据研究起沙风速为大于5 m/s,而这些地区多年平均风速为2.9 m/s,最大风速可达31 m/s,多年平均风速大于5 m/s的大风天数为38天,无疑为风沙活动与沙的运移创造了条件。2001年春节数次沙尘暴使内蒙古沙漠界限向前推进了2 m,沙尘随风袭击了北京市,最严重的一次沙尘暴波击到南京、上海等南方城市及韩国。
2、人为原因
人口增长对土地的压力是土地荒漠化的直接原因。干旱土地的过度放牧、粗放经营、盲目垦荒、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过度砍伐森林、不合理开矿等是人类活动加速荒漠化扩展的主要表现。乱挖中药材、毁林开荒等更是直接形成土地荒漠化的人为活动。另外,不合理灌溉方式也造成了耕地次生盐渍化。就全世界而言,过度放牧和不适当的旱作农业是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发生荒漠化的主要原因。同样,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用水管理不善,引起大面积土地盐碱化,也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从亚太地区人类活动对土地退化的影响构成来看,植被破坏占37%,过度放牧占33%,不可持续农业耕种占25%,基础设施建设过度开发占5%。非洲的情况与亚洲类似,过度放牧、过度耕作和大量砍伐树木是土地荒漠化的主要原因。我国土地荒漠化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过度放牧
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各种因素所造成的土地退化,使土地生物和经济生产潜力减少,甚至基本丧失。表现在耕地退化、林地退化、草地退化而使土地沙漠化、土壤次生盐渍化以及石质荒漠化。特别是在干旱年份,草场生产力急剧下降,而牲畜数量却得不到及时调整。草场超载过牧,导致了大面积的土地沙化。
(2)毁草毁林垦荒
据卫星遥感调查结果,黑龙江、甘肃、新疆、内蒙古4省(区)1986―1996年毁草垦荒1.17万平方公里,而其中一半在开垦几年后撂荒,成为新的荒漠化土地。由于违背自然规律的滥垦,使原本就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失去植被的保护,在干旱、大风等恶劣自然条件的影响下,土地因风蚀严重沙化。
(3)乱采滥伐
荒漠化地区的植被多是重要的薪柴和药材资源。据有关资料,柴达木盆地原有固沙植被2万多平方公里,到80年代中期,因樵采已毁掉三分之一以上。
(4)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一些地区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导致了大面积的土地荒漠化,如塔里木河下游地区因农业过度用水,使输往下游的水量急剧减少以至断流,造成了下游地区植被的衰退、死亡及大片土地的沙化。
(5)森林资源的不合理开发
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使森林遭受破坏。雨水冲刷裸地,造成水土流失,进而出现沟壑,导致水灾。在干早时期,风把干燥表土吹走,造成山地岩石,寸草不生。这就是破坏森林造成的恶性循环的结果。
(三)荒漠化危害
1、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到破坏
很多物种绝灭,土壤退化,土地生产力下降。荒漠化恶化了人们的生存环境,加剧风沙、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在中国北方沙区、每年8级以上大风日数为30―10d。有些地方出现沙尘暴;水土流失严重的黄土高原,侵蚀模数平均在5000―8000T/km2Y,最高达20000T/km2Y,每年流入黄河的泥沙量达16亿吨,使下游河床年平均抬高10cm(刘爱民等,1997;Naveh Z.,1997)。
2、制约了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
1991年全球范围内由荒漠化造成的损失为422.08亿美元,其中灌溉农业损失107.85亿美元,旱作农业81.89亿美元,草原232.34亿美元(安凤生等,2011)。数据显示,我国荒漠化土地占国土面积的27.46%,约有4亿人口受到荒漠化危害,每年因荒漠化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00亿元。2003年,中国重沙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中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与发达地区差距更大。中国已是世界土地退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土地退化是危及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周霞,2013)。土地沙漠化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土地沙漠化已成为我国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安凤生等,2011)。
3、造成受影响地区人民生活的贫困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报道,全球25%左右的人口靠已经退化的土地维持生计,每年因土地退化而导致生产力丧失的成本大约为400亿美元。在一些地区已经陷入“土地退化―陷入贫困―过度利用―土地恶化―加剧贫困”恶性循环之中。荒漠化已影响到全球陆地面积的25%和世界近25%的人口,给全球许多国家人民的生产、生活以及生存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并成为导致贫困和阻碍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周霞,2013)。荒漠化既是不合理经济活动的结果,又是人民贫穷的根源。中国的贫困县几乎都集中分布在荒漠化地区。荒漠化加深了贫困程度,扩大了地区差距。据调查,全国农村人口的1/4生活在荒漠化地区,其人均农业产值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4.2%,是东部地区的1/5。荒漠化使得环境恶化,土地生产力严重衰退,危及当地人民的生存发展,加重了贫困程度;同时荒漠化威胁交通、水利、工矿设施及国防基地的安全,影响生产,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全国性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
二、光伏发电技术现状及发展
太阳能的开发利用目前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PV系统)、太阳能热发电(CSP系统)和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建筑及太阳能空调、太阳能海水淡化等等方面。
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核心技术是光伏电池的光电转化率,因此,世界各国正在积极努力开发生产各种光伏电池。目前从晶硅薄膜、单晶硅、多晶硅电池到非晶硅薄膜电池、染料敏化电池。太阳能电池已进入第三代电池阶段,目前染料敏化电池的成本仅相当于晶硅电池的1/10,而转化率已达到11%,达到晶硅电池的最大效率的一半之多,技术经济效果颇佳。单位成本降低80%,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从而使系统成本大大降低,使太阳能光伏发电可以与常规能源发电相竞争,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太阳能光伏发电必将取得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
光伏发电具有“无噪声、无污染、能量随处可得、不受地域限制、无需消耗燃料、可以无人值守、建设周期短、规模设计自由度大、可就地使用等优点都是常规发电和其它发电方式所不能比拟。太阳能的主要缺点是能量与功率密度低,为满足大规模能源需求,减轻环保压力,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还得依靠建立大型集中能源基地,必须占用大量土地,充分利用荒漠地区的自然条件及特点,构建荒漠地区大规模综合能源基地和治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三、荒漠地区开发太阳能资源的意义
在荒漠化地区大规模开发利用太阳能,一是可解决当地大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使当地环境不适宜农牧樵采的地区农业人口转为产业工人,减少农牧樵采规模和面积,减少农业对水资源的需求,利于生态环境改善;二是太阳能资源开发可提供大量能源,减少当地居民对生物质能的需求,改善环境;三是荒漠地区太阳能电站太阳板可减少太阳的直接辐射、有效减少地表水分的蒸发量,促进植被的恢复与生长;四是大规模的太阳能板能减弱地表风速,可起到防风固沙的作用,改善当地的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荒漠地区规模化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首先,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报告――《绿色就业:在可持续低碳世界的体面工作》,仅可再生能源领域近年来就创造了230万个就业机会。预计到2030年,这一领域的投资将达到6300亿美元,这将至少创造2000万个额外的就业机会。其次,节能减排,用光电代替煤电,减少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排放,减缓全球气候变暖,改善大气质量。
甘肃河西走廊地区大多地形地貌属山前冲击、洪积平原,场地较开阔,起伏不大,地表为荒漠草原植被,分布有耐旱植物,多有荒漠化现象。而甘肃省位于我国中部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内蒙古高原的交汇处,东西长1655km、南北宽530km,面积达45.37万km2,全省海拔大多在1000m以上。太阳辐射强度大,光照时间长,地势海拔高、阴雨天气少、日照时间长、大气透明度好,有着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年总辐射量在4800MJ/m2―6400MJ/m2之间,年资源理论储量67万亿kW・h。各地年日照时数在1700h―3320h之间,自西北向东南呈逐渐减少趋势,河西走廊地处戈壁荒漠,面积广阔,是甘肃省太阳辐射丰富区,多年平均太阳辐射量6363.79MJ/m2,多年平均日照小时数3287.8h。太阳能资源丰富,开发建设条件十分优越,比较适合建设大型光伏电站。
甘肃省大部分荒漠地区处于甘肃北部和中部地区,这些地区日照时间长,大气透明度高,地势平坦、太阳能资源相当丰富,北部地区年太阳辐射在6680―8400MJ/m2,中部地区年太阳辐射在5850―6680MJ/m2之间,荒漠地区年太阳辐射平均值在6000MJ/m2以上。仅以开发利用荒漠化土地中的未利用地测算,按年辐射量6000 MJ/m2计,则甘肃省荒漠化未利用土地上的太阳能年辐射总量达5.09x1014 MJ/a,约合1.42x1014kWqh,若按平均15%的转换率计算(目前商业化的单晶硅、多晶硅太阳能电池转换率在14%―16%之间),逆变器损耗按40%计,年发电量可达1.28x1013kWqh,可完全满足2050年中国总电力需求(2004年中国电力科学院预测2050年中国总电力需求为9.27x1012kWqh)。由此可见,甘肃省荒漠化地区太阳能资源储量大,开发潜力高,作为未来中国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具有重要意义。
甘肃省荒漠化土地的范围涉及面积约2.4x107hm2,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约19347753.7hm2。荒漠化土地总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54.8%与新疆、内蒙古、青海等省份相比,具有利用电负荷中心近、电网覆盖率高、土地平坦、交通发达、开发利用成本低等优势。因此全面落实国家构建荒漠化地区可再生能源基地的战略部署,加大开发利用甘肃省荒漠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对甘肃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乃至生态环境改善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截止2014年11月已经获得路条的光伏发电项目已经达到了10631.4MW,并网项目达到4527.5MW。
参考文献:
[1]严陆先.构建荒漠地区大规模综合能源基地的设想[J].科技导报,2008(8)
[2]尹淞,郝继红.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应用综述[J].电力技术,2009(3)
[3]张守一,葛新权,张真真.把沙漠建成太阳能发电的基地[J].华北电力技术,2010(2):42―46
[4]方创琳,杨玉梅.绿色太阳能源时代的呼唤[J].百科知识,1997(2)
[5]张恒旭,刘玉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应用在荒漠治理中的作用[J].可再生能源,2014(9)
[6]石建忠,陈期舜等.甘肃省土地荒漠化状况及分析[J].环境科学学报,2006(9)
社区治理意见范文4
关键词:首尔;历史文化遗址;数据库
Abstract:Although the development of cities is glorious, we tend to forget to tak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onservation into consideration. Therefore, rapid urban development caused many ruins destroyed or disappeared. Korea implemented an investigation project with a theme of resurgence of historical cities. Taking as an example for protecti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s, on the basis of the results of exploration and investigation, the project will make plans for basic surface and its distribu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s.
Key words:Soul ;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uins ; database
中图分类号: TU-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6)-03- 74(5)
1 绪论
现代城市的面貌一般表现为高度的人口密度和高层密集的大厦。首尔的急剧城市化缩短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这也造成了忽略历史价值的问题。这种现象不仅在韩国的首都,在其他国家的各个城市中也不断地出现, 只不过是发生时间的不同而已。20世纪前后,韩国与中国在城市发展方面都经历了东亚近代化。作为历史城市首尔和北京,怎样面对与解决城市开发与历史文化保存方面的问题,对此有深入探讨的必要。
自从史前时期以来,首尔作为政治社会文化的中心,具有历史的场所性。百济的都城尉礼城,高丽时期的南京,朝鲜的汉阳,日本帝国主义时期的都城,现在的首尔,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如今虽然城市的发展很辉煌,但我们往往忽略了历史文化保存方面的问题,急速的城市开发导致了许多遗址的损坏或消失。近期韩国开展了以复活历史城市为主题的调查项目,对于保护并保存历史文化赋予很高的价值,首尔市政府进行了许多有关文化遗址发掘调查方面的研究。
在历史城市内,开发、保存与发掘历史文化遗产是紧密连在一起的。开发商在历史城市中心开发之前,首先应按照方案指标施行调查。调查时如发现遗址,必须采取保存处理方法。
2015年以来,在首尔全境内,不管政府还是私人机构,依据方案指标,调查和考察过程中发现了许多历史遗址。我们大量地累积这些考察结果,作为以后其他研究的基础资料。但很多项目只停留于调查的结果,并没有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说发掘的遗址应该怎么活用,与城市开发起着怎样的连接关系等根本性问题没有详细说明。笔者以为非常有必要查阅开发地区的相关资料,以调查与发掘结果为基础,制作基础图面及提供文化遗址分布图。这样可以给开发商提供事先进行调查的依据,还可为以后的研究提供基础材料。
2 与城市开发相关的历史文化遗址问题
2.1 随着城市开发而引发的矛盾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调查的法律规定:“建设工地面积为3万平方米以上的情况”、“文化遗产存在的可能性大的建设工地”,必须实行义务指标调查。被认为存在文化遗产遗存地区,文化遗产厅厅长可以给建设工程的执行者命令,让他们依据历史文化遗产的发掘调查结果,采取保存文化遗产的措施。开发商受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制约,文化遗址得到最低限度的保护。在地区开发的建设工程中,发掘调查时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耗时折算费用,皆由发展商承担。①
城市规划初期,韩国钟路1街的lumiere②建设工程,是四大门内开发计划的一个转折点,也是发掘遗址价值的转折点。由此,首尔市政府对历史文化遗产有了新的关注。
这个地方是朝鲜时期的胡同,也是市廛行廊③。它被证实为构成朝鲜时期汉阳的城市组织之后,成了话题焦点。这就给大家提供了在首尔市中心能看到历史记录的可能性。迄今为止,我们虽然发现了很多重要的遗址,但因没有积极地形成把它保存下来的方案,所以很多遗址被开发后覆盖再开发,这种错误行为我们不能再犯。文化遗产的保存与地区开发之间始终存在矛盾,遗址被发掘后,主张开发的一方和保存遗址的一方之间还经常发生。由于出现这种情况,工程或是中断,或是无期限延长。这是由于执行公司要承担发掘调查所耗费的时间及所有费用,同时包括管理发掘遗址的费用所引起的。
最近,文化遗产厅通过Hanul文化遗产研究院实施了首尔钟路孔坪洞的发掘调查,发现了朝鲜前期到日本帝国主义时期以胡同为中心的一个住宅的变化遗址。执行公司(citycore)和施工公司(posco)表示要在这里建设综合大楼,并且在大楼的1层维持古老胡同原有的路线,体现其历史性意义。这表明首尔市政府在开发首尔市中心的同时,也在文化遗址保存方面倾注了努力。
2.2 指标调查及发掘调查的现状与课题
已发掘调查的遗址提醒我们,祖先们的生活记录依然存在。但调查量的增加,提醒我们对以后的管理方案或行政处理应该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发掘调查过程按照《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及调查的法律》,通过发掘调查及步骤规定细节事项。调查机关应向相应部门申请发掘许可证,提交承担委任书的行政处理文件。在发掘过程中,重要遗址及遗物出土后需要综合性检讨,举行专家检讨会议。通过前面所述的一连串过程,结束调查后做成报告书提交委托调查建设工程的执行者。并且明示“文化遗产厅厅长为了学术研究或公共目的,可以通过文化遗产地理信息系统网络把发掘调查报告书予以公开”。调查机关在发掘调查报告书的封面上写上“为了学术或者公共的目的,同意公开发掘调查报告”,作为标识。这也作为发掘调查的结果做成报告书提交。但对全部内容的调查是按照调查机关的意思,资料的共享是有选择性的。
首尔地区的发掘及遗址调查是由大学的研究所、博物馆、私人机构等多种机关实行的。现在相应的机关没有提供资料共享,因此,调查结果不得不偏向于某个地区。由于各机关保存的资料不同,因此不能科学有效地使用资料,以致已累积的调查记录有可能出现偏差。虽然有几个机关已经调查完了,但我们需要的是统一的管理体系。发掘调查其本身具有很大的意义,但我们不能只满足于调查结果,更需要的是提高保存文化遗产价值的资料,对使用方案进行深入的研究。
3 制作历史文化遗址数据库的基础图面(案例)④
3.1 构建图面的方法
管理首尔市全境资料需要整理许多数据,但首先要考虑把资料数据化后,什么体系是最合理最有效的升级方法。要考虑以什么为基准分类、组合、才能更好的将资料有效地活用。既要做到浏览资料容易,又要可读性好。
集团化的最基本单位简单分为办公楼和行政区。但本文认为,几个发掘调查的案例,应该由首尔市统合行政部门来管理。本文把首尔地区看作是一个对象做了新的基准。按网格方式分为横30间,竖31间,一间的大小为750m×1000m。x轴和y轴分别标号,并以同样的面积分区域。
制作图面的依据是现在的首尔市土地平面图和古地图、1912年的地籍原图、现场实测照片、调查内容、古文献资料等。重叠遗址图、过去和现在的地图来增加了视觉上的效果。
3.2 制作基础图面
3.2.1 制作文化遗址分布图
古地图大部分是朝鲜时期的,因此以汉阳为中心的地图比较多。
所以对于现在首尔行政范围的全体掌管和处理存在一定的限制,并且实现不了准确的测量,只能大概的掌握位置。准确的位置是由以实地测量制作成的1912年的地籍原图来界定的。通过18世纪都城大地图,可以掌握古路和水路,寻找衙门和其他主要设施。在与现在的土地平面图重叠后,突出遗址的位置和领域。这样可以预测以后将要开发的文化遗址的分布,对发掘调查具有更大的意义。
3.2.2 调查现状分布图
X26-Y15区域现在是景福宫前面的光化门广场。朝鲜时期相当于六曹街⑤。它在朝鲜时期也跟现在一样是个中心地带。它以宫殿为中心,连接社稷和宗庙,并且密集了中央最高的官府。因为这个地区具有特殊的意义,因此对主要设施及寻找水路的痕迹进行了多次的指标调查及发掘调查。例如首尔清津地区指标及发掘调查⑥、首尔光化门广场指标调查⑦等。在现在的土地平面图上标识的古路、水路、衙门的位置,是根据18世纪都城大地图推断出来后,给合光化门外诸官衙实测平面图而推导出来的。光化门外诸官衙实测平面图描述了六曹街的主要设施。现有的土地平面图是通过世宗路画幅制成的,所以可以预测未开发的周边建筑的地底下所埋葬的历史遗物的痕迹。
为了掌握现状,本文结合现有资源制作了一个可视性图板,我们可以详细观察各个项目中被发掘的遗址,从而更多地了解文化遗址的连接性。
本研究不仅重叠了既存的不同年代的地图资料,并且通过图面中不同的面和线的色彩划分,从而标识出不同的调查方法和发掘遗迹的时期,为遗址的保护提供了帮助。因为首尔具有几个时代的不同历史层面,因此将发掘调查的多种层面仅仅只表现在一张图纸上是不够的。所以通过综合的方法,将指标调查、勘察调查和发掘调查中正在进行的项目标在现有的地籍图上,这样无需考虑遗迹是否存在,就可以明确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的调查现状,并且为以后确定调查顺序时,提供有用的资料。
4 结论
其实我们对历史文化留有一份关心的话,会发现城市开发与文化遗址保存之间存在着相互矛盾。过去人们只注重城市的发展,不重视文化遗址的保护。但现在我们要为文化遗址制定最佳保存方案。本文是以文化遗产的保存方法为前提,根据历史文化遗址资料提供基础图面。文化遗址分布图可以为开发商和施工商提供最基础的信息。调查现状图虽然不是专业科研机构调查后得出的,但它是一个整体的视觉资料。城市的开发与发掘调查告诉我们,过去的历史应与现代的生活共存,也启发我们要对文化遗址进行保护。有效地积极管理并活用累积的历史资料及已出土的遗迹、遗址,是我们日后首要的研究课题。
注释:
①参见196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由于公私工程处于危险处境的文化遗产保存的相关规定》。日本、英国、法国等国,文化遗产发掘费用由开发商(机关)承担的,独立承担并且建筑总面积为264O以下的建筑工程(地基面积792O以下)或一些小规模工程,发掘费用由国家支援。
②在首尔钟路区中路19(钟路1街24)的写字楼大厦。
③市廛起到王室、官厅、汉阳都城百姓的粮食、棉布、绸缎、木材等生活日用品及向中国采购贡品的作用。
④根据首尔学研究所“首尔地区历史文化遗址中长期发掘调查的基础计划”中的部分内容构成。
⑤六曹街是1395年建成的。除了六曹以外,还聚集了议政府,司宪府等。六曹的构成是吏曹,户曹,礼曹,兵曹,刑曹,工曹。
进入朝鲜王朝后,太祖3年(1394年)汉阳定为首府,同年9月以郑道传为首的权仲和、沈德符、金溱、李稷等前往汉阳计划设置宗庙、社稷、宫殿、官府、市街等场所。估计当时六曹街也应该计划在内。???,《关于朝鲜时期汉阳的六曹街的研究》, 延世大学硕士论文;???, 《关于汉城府衙门的选址变化与构成空间的研究-从1865年到1910年为中心》, 汉阳大学硕士论文。
社区治理意见范文5
关键词:精细化管理;物联网;混合技术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5)27-0184-03
Abstract: The community is the smallest unit as the production and life in the urban people and, the external representation of the level of urban economy and the public civilization. It was discussed how to buildthe construction of community intelligence fine service management systembased on the Internet of things and mobile platform, using C/S and B/S hybrid structure technology in the paper. However, there were fivemain functions introduced that are the management of personnel, property , service, inspection and information.
Key words: fine management; Internet of things; hybrid structure technology
1 建设背景
目前,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已步入数字化、网络化、通信化的全新时代。
城市中的各个社区作为人民生产生活、生存居住的客观空间范围,是我国在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技术研究、基础性设施建设、信息交换等方面的最小单元。对社区信息进行管理精细化与服务精细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和实际的应用需求。
2 系统实现的主要技术特征分析
2.1无线传感器技术
无线传感器技术是为了形成一个由数据获取网络、数据颁布网络和控制管理中心三部分组成的无线传感器网络。使用它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各类传感器、移动平台、基础设施等在内的无线传感器网络,以实现“物物相连”的关系。
2.2基于Web Service的GIS技术
基于Web Service的GIS技术能全面地支持SOA(面向服务的架构),实现跨平台、跨网络、跨语言并以功能服务的方式信息。
2.3基于HTML5的富客户端技术
HTML5的使用,可以实现浏览器管理服务的可视化。通过基于HTML5 canvas标签可以生成动态图像,在Web客户端完成本来需要在服务器端完成的渲染、计算等工作。
2.4基于ArcGIS Server的地图分析技术
社区精细化管理与服务系统基于社区二三维地图的服务,不仅提供地图缩放、浏览、量测等常规地图操作,利用移动平台地图服务的开发包将PC端的地图服务集成到Apple IOS及Android平台上,使用户在任何时刻任何地点都能在自己的手机上浏览、操作社区地图。
2.5基于WebGL的无插件三维浏览
WebGIS以其独有的开放性、便捷性成为GIS软件开发的主流和趋势。无插件的客户端技术将成为WebGIS发展的趋势。将社区精细化管理与服务系统做到无插件的网页浏览,可以方便系统用户浏览,不需要在自己的电脑上专门安装插件就可以浏览完整的社区三维环境。
2.6移动设备的三维开发
在移动设备端可以实现数据库操作、二维社区地图的浏览、社区三维模型浏览。通过不同手势的多点触屏操作,实现对社区三维场景的漫游、缩放。
3 系统总体架构
社区精细化管理与服务系统主体设计思路采取管理学思想,以社区实时发生的“事件”、“行为”进行确立时间维度、空间维度,数据入数据库的同时并入无线传感器系统。系统结构采用的C/S、B/S结构相结合的混合结构模式。以实现不同等级信息的处理。开发模式采用MVC模式,以实现移动管理与固定管理的统一。
采用混合模式的优点在于:1)C/S结构传输率高;由于内部实现了客户机和服务器的直接通信,无需通过网络服务器,避免了互联网传输速率的约束,增加了数据传输量;2)增强系统健壮性与可扩展性;查询、浏览等服务采用B/S模式,复杂服务采用C/S模式,应用不同的业务采取不同的模式;3)有利于各子系统的高度集成,能将不同运行环境下的软件产品整合为一,集中数据管理,协同交互。见图1。
4 系统功能分析
4.1系统功能结构
4.2系统管理
社区精细化服务管理系统主要实现人员管理、物产管理、服务管理、巡视管理、资料管理,同时增加社区论坛,以实现管理的互动。主要管理结构图如下。
5 结束语
社区精细化服务管理系统以时空数据库和管理学为基础,引入基于空间位置信息的二维、三维地图服务,建立一套多用户(针对物业和居民)、跨平台(PC平台和移动平台)的社区精细化管理与服务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云计算平台及移动平台达到对社区信息化、科学化、高效化、精细化管理,和对居民直观化、人性化、公开化、快速化的服务,实现了:
1)面向物业人员的管理目标:(基于内网)
1) 基于空间位置精细管理社区内人、财、物、事
2) 管理方式规范化、流程化、公开化
3) 基于传感器、PC端和移动设备智能管理社区
2)面向社区住户的服务目标:(基于外网)
1) 通过基础信息、地图、模型直观了解社区概况
2) 监督管理人员、反馈意见建议
3) 利用物联网和云计算平台快速提交服务需求,获取解决方案,而对于整个社区而言,社区精细化管理和服务系统目标在于实现“智慧社区”,具体落实便民服务,增强智能化服务水平,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提高社区信息化程度,提升社区整体形象,有助于“智慧城市”的发展与推进。
参考文献:
[1]刘多.物联网标准化进展[J].中兴通讯技术(简讯),2012(2).
社区治理意见范文6
关键词 藉河;重点支流;治理项目;效益;甘肃天水;麦积区
中图分类号 S15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9-0270-02
天水藉河重点支流治理二期项目是我国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区域性治理工程,于2006年9月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准立项实施,4年内共治理小流域13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62 km2。项目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为中心,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实现山川秀美为目标,通过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项目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资源开发利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农民经济收入大幅度增加,经济和生态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1-3]。
1 项目区概况
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天水藉河重点支流治理二期项目位于麦积区中部,地处秦岭山脉和陇西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属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三副区,项目区面积246.56 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230.59 km2。区域地貌特征为梁峁山地与河谷地相间地貌,海拔高度在1 086~2 310 m,沟壑密度为3.3 km/km2,地面组成物质主要是第四纪黄土覆盖。属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0.7 ℃,≥10 ℃活动积温为2 513 ℃,无霜期184 d,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10 mm,降水在季节上分布不均,年均径流模数为8.73万m3/km2・a。影响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有干旱、连阴雨、冰雹、暴雨、霜冻等。项目区土壤类型为褐色土、黑垆土、黄绵土、红土、淤淀土5类,植被以暖温带落叶阔叶林为主,有少量的常绿针叶林,主要乔木树种有刺槐、油松、侧柏、杨树、柳树等,经果林树种主要有苹果、梨、葡萄、花椒等,草种主要有紫花苜蓿和红豆草。区域内地形破碎,沟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多年平均侵蚀模数3 810 t/km2・a,年侵蚀总量为93.94万t,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其次是重力侵蚀。
项目区是麦积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为典型的城郊型水土保持项目区。涉及花牛、马跑泉、甘泉、社棠、新阳5个镇和道北街道办事处,83个行政村,总人口7.2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27万人,1.45万户农户,劳动力3.4万个,人口密度295人/km2。项目区总土地面积246.56 km2,其中:农地面积7 490.61 hm2(农村人均耕地0.1 hm2),乔木林面积5 798.15 hm2,经果林面积6 827.16 hm2,草地面积1 108.04 hm2,荒地面积653.95 hm2,非生产用地面积2 778.4 hm2。
经过4年治理,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林果业生产有了一定的规模,林果产品品种增多,产量增长较快,已发展成为主要的支柱产业。畜牧业发展快,养殖大户增多,畜牧业生产发展的潜力和优势初步显现。群众的市场经济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工副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富余劳动力的劳务输出和二、三产业的形成已初具规模。治理期末项目区农业总产值达到26 728.4万元,人均纯收入达到2 760元,人均占有粮食360 kg。
2 项目建设情况
藉河二期项目是2006年9月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准立项实施的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区域性治理工程,其目的是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巩固藉河示范区一期工程治理成果,持续规模化治理,全面实现藉河示范区总体规划目标,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提升藉河示范区的整体综合治理水平,扩大示范效应。
项目建设坚持 “综合治理、发展经济、依靠科技、强化管理、突出效益”的建设方针,以“巩固提高、集中连片、适度扩展、加强示范”为核心,以水土保持科学研究和监测技术为支撑,突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产业开发、水源涵养、科技示范等,全力打造集生态、经济、科研、监测为一体的具有高科技含量、高质量标准、高产出效益、高示范效应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样板工程[4-5]。
项目实施4年来,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3.62 km2,治理程度达到87.6%,其中梯田1 382.66 hm2、水土保持林1 476.84 hm2、经济林1 446.71 hm2、种草56.11 hm2,修建谷坊600座、淤地坝9座、农路136 km、路涵8处,栽植行道树32 km,配套上水工程6处。项目建设总投资3 194.3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69.33万元,地方配套2 525.03万元。投入劳动力56.15万工日,投入铲车、推土机等大型施工机械5 550台班。完成工程量425.21万m3,其中土方425.14万m3,石方0.07万m3。
项目的实施,不仅建成了一批科技含量高、措施配套齐全、管理运行规范、三大效益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的综合治理精品工程。而且对治理项目区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有力的促进作用。探索出了一条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路子,项目区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农民经济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3 治理效益评价
3.1 经济效益
(1)直接经济效益。通过对项目区各项新增治理措施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分析计算:效益计算期内,共增产粮食4.35万t,蓄积活立木13.2万m3,产果品65.1万t、枝草10.26万t,产草籽0.03万t。项目区新增措施直接经济效益61 649.40万元。
(2)间接经济效益。目前对保水保土效益的经济价值难以确定,从减少泥沙进入下游河床、减轻下游的淤积和清淤量、节约加固堤防费用等方面来分析。粗略地估算,每减少1 t泥沙,可节约下游清淤费用约10元,拦蓄1 m3水折合1元,按此计算,各项措施每年减少入黄泥沙的间接经济效益可折资302.9万元。
3.2 拦蓄效益
根据水保效益监测结果,对各项措施的保水、保土效益进行计算,效益计算期内各项新增措施保土量为417.82万t,累计保土量1 895.62万t,年土壤侵蚀总量由治理前的93.93万t减少至现在的30.59万t,保土效率为67.4%;效益计算期内各项新增措施保水量为4 796.95万m3,累计保水量27 073.75万m3,年径流量由治理前的2 152.47万m3减少至现在的1 247.81万m3,保水效率为42.1%。
3.3 生态效益
(1)水资源利用提高。项目的实施,提高了项目区林草覆盖率,改变了地表径流状况,发挥了调节径流、涵养水源的作用,地表径流就地拦蓄入渗,使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淤地坝和谷坊工程拦泥蓄水,可增加作物的灌溉面积,配套实施的节水灌溉措施可充分利用地表水资源,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可提高项目区的抗旱减灾能力。
(2)土壤性质发生变化。各项措施的实施,使土壤氮、磷、钾、有机质含量增加,土壤肥力明显提高,土壤理化性质也发生了明显改变。
(3)气候条件得到改善。项目区荒山荒坡全部绿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草覆盖率由43.62%上升至55.7%,植物种类日益增多,生物群落得到恢复和改善,有效地调节了气温,减小了风速和蒸发量,增加了空气湿度,使项目区的气温、湿度、风速等水热条件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4)水土流失明显减少。随着项目区梯田,造林和沟道工程等措施的不断完善,很好地发挥了蓄水保土功能,蓄水保土能力明显增强。项目区各项措施每年可拦泥沙63.34万t,土壤侵蚀模数由3 810 t/km2・a下降至1 240 t/km2・a;每年可拦蓄径流904.66万m3,径流模数由8.73 m3/km2・a减少至5.06 m3/km2・a。
3.4 社会效益
(1)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通过项目建设,项目区农业基础条件得到改善,农村经济得到全面发展。项目区梯田累计达到6 382.02 hm2,农村人均梯田面积0.1 hm2,有56 个行政村实现了梯田化。项目区建成水利提灌工程6处,集雨节灌水窖1 000眼,推广节水灌溉面积1 100.33 hm2,配套人畜饮水工程25处;修建乡村公路136 km,实现了道路畅通,交通便利。项目区农业总产值达到26 728.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 760元,粮食总产量达2.6万t,人均产粮360 kg。随着项目区农业基础条件的改善,农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2)产业基地规模较大,形成区域主导产业。项目建设将水土保持治理与区域产业开发相结合,加快“花牛苹果”和“下曲葡萄”基地建设。一是在南山建成了万亩花牛苹果基地。4年来,在南山5条小流域完成治理面积23.59 km2,栽植花牛苹果1 707.61 hm2,建设示范样板园760 hm2,绿化农机主干道38 km,并配套上水工程3处,发展节灌面积687 hm2。二是建成了北山万亩优质葡萄园。园内新修梯田931.43 hm2,栽植优质葡萄640.16 hm2,修农机路30.5 km,道路硬化12.6 km,建成集雨场1处,布设谷坊275座,打水窖300眼,新建上水工程3处。初步形成了“林成网路相通、窖进地水上山、果飘香户增收、产供销一体化”的优质果品产业示范基地。
(3)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土地利用率提高。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农耕地面积由37.1%下降至30.3%,林果面积由39.3%上升至51.2%。村庄四旁绿化,道路栽植行道树,大面积荒坡、荒沟被绿化,沟道建有谷坊、淤地坝拦蓄工程。项目区经果林面积达到6 827.16 hm2,林果产业有了长足发展,“花牛苹果”和“下曲葡萄”形成了主导产业,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土地利用率达到86.1%。
3.5 效益评价
藉河二期项目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62 km2,共投劳56.15万工日,总治理投入3 194.36万元。按静态分析计算:总治理投入3 194.36万元,产出效益61 649.40万元,年运行费32 807.42万元,净效益25 626.33万元,效益费用比为1.71,投资回收年限9.7年。按动态分析计算:总治理投入2 564.18万元,产出效益26 094.27万元,年运行费16 764.91万元,净效益6 765.18万元,效益费用比为1.35,投资回收年限11.7年,内部收益率10.3%。
经过计算分析,藉河二期项目在计算期内的各项经济评价结果为:一是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IRR)为10.3%,大于社会贴现率8%,说明该项目对国民经济净贡献超过要求水平,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上合理。二是国民经济净现值(NPV)等于6 765.18万元(>0),项目在国民经济上具备盈利能力。三是经济效益费用比(BCR)为1.35(>1),项目建设经济可行。四是投资回收期为11.7年,说明项目在计算期内能够收回投资。
综上所述,通过对项目区各项治理措施的拦蓄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和计算,项目在经济上和技术上都达到了预期目标,各项经济指标均达到了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在财务上可行,国民经济上合理,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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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杨万盈.汉水流域安康段的水土流失及对环境影响分析[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0(3):22-23.
[3] 李艳云.水土流失的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探究[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3(5):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