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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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建议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1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作为信用经济的重要保证,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根据目前建筑市场状况,指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分析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实施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重要载体,也是确保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1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自从我国加入WTO 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 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一方面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习惯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由此,对于承包商来讲,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另一方面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2 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土建和水电、设备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2.3 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导致缺陷和漏洞较多,双方就会因为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 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合同管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时也是涉及全局、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行业对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 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3.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人员,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建筑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宣传贯彻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审查合同,防止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等。

3.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1)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内容,并对其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2)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地了解。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职尽责,共同实施合同;(3)每日工作报送制度。信息是合同管理人员的眼睛。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其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相关部门,使其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能够及时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种种问题作出决定;(4)进度款审批制度。目前工程进度款的申报通常都是由成本核算部门提出的,成本核算人员往往对现场及合同情况不很熟悉,不能将费用索赔的全部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而能否及时要求索赔,是索赔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因此,建议建立工程进度款的审批制度,由合同管理人员从合同的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查。

3.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一是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样的人员才能胜任合同管理的工作;二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合同管理人员,只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三是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3.4 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序。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结合我国建筑业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出的示范文本,具有全面、准确、严谨的特点,有很强的操作性,是一份很好的合同示范文本。另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于2007年11月1日联合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2

合同管理成本控制风险控制

房地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如何有效实施成本控制,降低合同风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房地产企业项目管理的重点。建立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强化事前控制,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和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紧密结合,是控制开发成本、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

一、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现状的分析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房地产企业针对项目管理往往更偏重于工程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方面的制度制定,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通常局限于合同签订的流程性控制,未针对合同管理各环节制定指导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制度。

2、合同管理局限于合同文本的静态化管理

合同管理涉及合同的立项、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变更、纠纷处理和合同基础事务管理等方面,是包含对合同签订准备、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以及履行后评估等所有阶段的全过程监控。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遗漏或执行不力,都可能造成合同管理的功能缺失,增加合同履约风险,给企业造成损失。

由于对合同管理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工作职责界定不清晰,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的重点往往放在合同文本的起草、审查和签订环节,对合同签订以后的履行、变更、纠纷及履行后评估等环节未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使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脱节,成本控制不能落到实处。

3、合同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

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管理、工程造价、财务、税收、档案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各层级合同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现不了问题,或发现了问题但不能提出恰当的解决方案,往往会造成合同会签流于形式,合同履行缺乏监控。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

针对合同管理各环节的风险点,本着规范行为、防范风险的目的,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流程规范,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几个方面:合同管理流程、合同审查、合同考核、合同用章管理、合同台账、统计核对及归档等。同时,对企业重要的、或经常性发生的合同可分类制定合同范本,减少合同起草、审核工作量,规避采用供方格式合同潜在的风险。

(二)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的构建

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应遵循专业性和综合性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合同实行统筹管理,对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管理环节行使检查、监督和指导的职责。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所涉及的合同进行跟踪管理,成本控制部、财务部主要履行合同审核、成本控制、资金支付控制、统计核对等管理职责,并通过合同会签、付款审批、合同台账登记、资金计划、资金预算等方式,实现合同所涉各部门的信息核对、沟通、共享,对合同实施全过程、多层次、高效率的动态管理。

为保证各部门合同管理的高效性,企业应在各部门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并通过各种专业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进而提升企业整体合同管理水平。

(三)合同管理运行体系的构建

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为依据,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内各部门各司其职,需要设计高效、简捷的流程,将各环节、各部门的工作串接起来,实现合同的综合动态管理,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1、合同准备阶段运行控制要点

合同准备阶段主要由合同执行部门确定合同签订项目,合同管理部组织实施招投标、资格审查、谈判及合同起草工作。在此阶段有两个重要的控制要点:一是成本控制部需根据项目概算、设计等资料,确定房地产项目综合目标成本,并根据项目成本类别对目标成本进行分解,以此作为项目各类合同谈判定价的依据。二是财务部需根据合同类型进行纳税筹划,对签订合同方式和获取发票的要求提出意见,降低企业未来纳税风险。

2、合同订立阶段运行控制要点

合同起草完成后,合同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合同会签,审核部门涉及合同管理部、成本控制部、财务部等。合同审核控制重点是事前控制,以规避未来合同履行风险。

(1)审核部门分工明确、职责界定清晰

合同管理部在审核时应注意核实合同谈判过程中商定的重要事项在合同中的落实情况,重要合同须由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工作。成本控制部审核重点为合同范围是否明确、工期是否恰当、总分包结合部位责任划分清楚,以及各类子合同的合同价汇总后是否控制在目标成本范围内。财务部审核重点为付款方式、付款进度、质保金及违约金等条款。

(2)审核意见书面存档,签章前核对定稿文本

合同会签流程中合同可能涉及多次修改,为准确记录审核修改意见,各审核环节形成的审核意见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跟随合同会签流程予以传递。合同完成会签流程并最终定稿后,为避免合同版本混淆以及对方单位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的风险,合同执行部门需联系对方单位先行签章后,将合同纸质版交合同管理部,与定稿文本核对无误后,进入用章流程,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3、合同履行阶段运行控制要点

在合同履行阶段,合同执行部门及合同管理部、成本控制部、财务部应对合同执行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并将合同登记、合同付款台账登记、发票登记与进度控制相结合,将合同款项拨付与企业的资金计划管理相结合。其中,合同登记由合同管理部门完成,财务部负责合同付款台账及获取发票的登记工作,合同执行部门和成本控制部对经手项目的付款情况进行记录。

合同执行部门每月末依据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或工程进度,向财务部上报下月资金计划,财务部将各部门上报的资金计划与合同付款台账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存在合同超付或不按约定进度付款的情况,财务部将资金计划核实无误后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在资金计划指导下,财务部门进行资金准备,合同执行部门进入合同付款拨付流程。在合同拨付审核过程中,成本控制部对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对进度款是否足额支付提出参考意见。在付款审批完成资金支付后,财务部应及时更新付款台账及资金计划,并保证资金计划累计支付数与付款台账一致。

为实现各相关部门对合同实施进度信息与资金支付信息的核对、共享,企业可通过建立进度报表、资金计划等文件共享的信息化系统,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等方式,使相关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了然于胸,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相互监督,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杜绝超付等不利于企业的现象发生。

4、合同履行后评估阶段运行控制要点

企业应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由合同管理部门组织对合同履行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尤其是对合同补充、变更、解除、纠纷等情况进行充分地调查研究,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总结相关的经验教训。同时,辅以事后的评价手段,也可对供应商、施工单位等合作单位的信誉、专业能力、执行能力等进行评价,建立完善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为今后合同签订环节供应商准入制度的实施提供依据。

为更好发挥合同履行后评估制度的效用,应同时建立合同管理的考核激励机制,对由于自身业务素质不达标、责任心不强等造成企业损失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反之,对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损失,或为企业争取额外经济效益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通过此种奖罚分明的制度,促使合同管理机制中各层级人员提高自身素质,为合同管理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三、结束语

全方位的、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程,需要企业自上而下的配合协作,需要不断地加以完善和创新,才能为企业的成本控制发挥支撑作用,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孟宵冰.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J].商场现代化,2009(2).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 建筑工程 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

一、建筑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之间的区别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对建筑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正因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建设单位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将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工程监理必然要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

二、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对建设单位行为无规范。建设单位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建设单位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建设单位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与管理,建设单位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建设单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对建设单位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2.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3.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由于工程监理基本上是属于施工队伍的四控、二管、一协调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们并未进入前期的调研和采购范围。因此它们也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管理、商务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监理企业所有的人才对这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严重不足。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建筑工程任务的急剧增加,而合格的监理人员又严重不足,使各监理企业和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来充当监理人员。因此使得监理人员的结构不合理,职责宽泛,素质不高,加之监理单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使得整个监理行业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从理论上讲,建设单位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建设单位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对投资方的建设单位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建设单位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而一个以质量监督为主要职能的工程监理企业,就势必要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和发展。

1.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项目管理从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开始了,历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施工招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后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因此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高智能、高素质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工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除此之外,还应有不同类型的各种培训,如对员工的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和着重实务实用的专题性培训以及实用外语能力培训等,提高员工的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复合型和开拓型能力的,懂设计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建立标准和工作规范。各个企业都有自己的项目管理唯一标准和工作规范。项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担当起项目策划及在建筑工程全过程中负起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因此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和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及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该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设计,这些标准和工作规范应该成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另一重要资源。

3.努力开拓市场。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上不可能将项目管理企业所承担的工作全部交给监理公司来完成,即使已经从监理公司转型过来的项目管理公司也不可能全部接手工程项目的全部管理。但是作为有实力的建筑监理公司负责承担,则是今后的发展方向。除上述应该建设好的内涵部分外,还应加大对建设单位的宣传力度,主动开拓市场,主动向建设单位方介绍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的内容、意义以及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这些宣传和市场开拓,对政府投资或者是私人投资的建设单位方均要实施。使它们逐渐明白项目管理对一个建筑项目的重要性和意义。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4

专利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许可人(让与人),许可被许可人(受让人)在一定的范围内实施其专利,被许可人向许可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专利权是一项独占权,法律允许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对该项技术享有独占的权利以换取专利权人公开技术方案,使公众能够在该专利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改进,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在保护专利权人利益的同时又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达到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但是,专利权人的独占权,并非要求专利权人亲自实施专利。专利权人有权通过签订许可合同的方式将专利技术许可给第三人实施。专利许可合同不仅是规范许可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亦是判断第三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的前提。 专利许可合同内容复杂,不仅涉及法律、技术、经济问题,而且有时候在专利之外,还涉及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问题,所以专利许可合同的订立,应该非常严谨,必须认真应对。以下从专利权人的角度,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试用)文本及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于专利许可合同中容易对专利权人的权利产生关键影响的若干问题作下探讨。 一、许可人应确保对许可的专利享有处分权 专利许可合同是专利权人或其授权的人作为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的合同。对于许可人而言,一般是专利权人,通常情况下由专利证书登记的专利权人作为许可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是,专利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既有民事权利的共性,亦有专利权的特殊性。共性表现在专利权可以共有,即使共有人没有作为专利权人之一登记在专利证书中,但有协议或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共有人的,法院也会认定其系专利权的共有人。特殊性表现在一是专利有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之分,因此专利证书中登记的专利权人有可能在权属纠纷中被法院;二是有些单位为了能够减免专利申请费用,将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自然人作为专利权人申请专利,当单位与名义上的专利权人出现利益冲突,则有可能会影响到专利许可合同的效力。 专利法第15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王兴华诉黑龙江无线电一厂,第三人王振中、吕文富、梅明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提审案的(2006)民三提字第2号民事判决中揭示了如下裁判要旨:原一审和原再审判决均认为,由于在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时王兴华是专利证书记载的唯一的专利权人,虽然还代表王振中等其他人,但其签订终止合同协议有效,然而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专利权人与其他非专利权人共同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其他非专利权人的权利义务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应当受到合同的约束,非经其他非专利权人同意,专利权人无权独自解除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因此,在专利权共有的情况下,部分共有人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 如专利权存在着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争议的情况下,作为专利证书登记的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确权的专利权人,具有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但其他利害关系人就该专利权提起权属纠纷后,若法院认定专利证书登记的专利权人是将非职务发明创造作为职务发明创造或将职务发明创造作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可以将该专利权确权给提起权属纠纷的真正的发明创造人。于此情形下,专利证书登记的专利权人作为许可人签订的专利许可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未得到真正的专利权人的追认,则该专利许可合同无效。如专利许可合同无效,不仅许可人要将收取的专利许可费返还给被许可人,并赔偿被许可人遭到的损失,而且真正的专利权人还可以追究专利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专利侵权责任。 在单位为了能够减免专利申请费用,将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自然人的名义申请专利,并由单位实际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情况下,有些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许可人签订专利许可合同;也有些单位仍以专利证书上登记的自然人作为许可人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在厦门大洋工艺品有限公司诉厦门市黄河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上诉案的(2003)民三终字第8号民事判决中认为:“本案诉争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第三条写明了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专利有效期、专利证书号等涉及该专利技术的有关真实信息。该合同签订时,被上诉人黄河公司(其前身为厦门市黄河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达新即为石材切压成型机实用新型专利权人。黄河公司作为本案讼争合同的许可方,并没有实施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侵权行为,其当时的法定代表人亦为合同许可方的签字人即专利权人,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也未侵害专利权人或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认为该合同系被上诉人欺诈而订立的理由不足。作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在合同中已经写明涉及专利相关信息的情况下,也有义务审查合同内容的真实性,避免不必要的商业风险。根据现有的证据,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亦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上诉人大洋公司认为被上诉人黄河公司的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最高法院对于黄河公司作为许可人将专利证书上登记的专利权人为其法定代表人吴达新的专利许可给大洋公司的合同认定为有效,这是基于黄河公司与吴达新的利益一致,且吴达新作为许可方的法定代表人在许可合同上签字,已得到吴达新的认可。如果该许可合同上吴达新没有签字,且吴达新与单位的利益出现冲突,则许可合同的效力依赖于权属纠纷的处理结果。 因此,作为专利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该确保自己有权利处分该专利权。如存在共有人的,应该让所有的共有人均作为许可人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共同行使许可人的权利,共同承担许可人的义务;如其他共有人不同意许可,则同意许可的共有人可以作为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普通许可方式的专利许可合同,于此情形下,也不必将其他共有人列为合同当事人。如存在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争议的,应该在申请专利时让利害关系人作出书面承诺,确保其为真正的专利权人;如需要以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自然人名义申请专利的,应该让该名义专利权人出具书面承诺该专利权的真正权利人为单位。 二、合同用语应确定,易理解,尽量不用容易产生歧义的词句 合同的内容是约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是合同中最关键的部分。对于合同条款所用的句子,通常而言,简单的句子容易理解,主体省略或多用主体指代词的长句在理解上容易产生歧义;对于词语而言,法律规定、辞典有明确定义的术语,概念,其含义确定,不易产生歧义,而一些生活用语、简称、翻译词语由于缺乏严谨性,其含义不确定,在理解上容易产生歧义。在专利权人A诉B公司、C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由于二审法院在合同条款的理解上与一审法院不同,认定B公司、C公司实施专利的行为是得到A的许可的,不构成侵权,撤销一审判决,驳回A的诉讼请求。 该案的简要案情为:2005年,专利权人A携带其发明专利加盟B公司,同年8月22日,A作为许可方(甲方)与B公司作为被许可方(乙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一份,采用的是原中国专利局的示范文本。该合同的第一条“定义与术语”条款中约定专利产品指乙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专利技术制造的移动插座、转换器产品;第二条“专利许可方式、范围及期限”条款中约定许可方式为移动插座、转换器产品的独占性独家实施许可,许可范围为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制造专利产品,并对外进行销售(包括出口销售),许可期限至专利保护期届满,甲方同意乙方在许可期限与产品范围内将专利技术许可给第三方以OEM、ODM委托加工的方式使用,乙方应及时将第三方使用的情况告知甲方;第五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专利年费的缴纳”条款中约定年销售额300万以下的,按2%提成,如果2008年年销售额未达到300万的,独占性独家实施许可改为一般实施许可。专利许可合同签订后,因B公司没有生产基地,由B公司委托其全资子公司D公司贴牌生产专利产品。专利产品标注B公司的商标、企业名称,并由B公司统一对外销售。2008年1月30日,A与B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离开了B公司。2008年B公司销量没有达到300万,改为普通许可方式。2010年,A从市场上购买了三款插座产品,标注的是C公司的商标、企业名称、地址、电话,没有B公司和D公司的标识。于是,A以C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到一审法院,C公司认为被诉侵权产品是B公司生产、销售的,其只是授权品牌,B公司生产被控侵权产品是得到A许可的,不构成侵权。一审法院追加B公司为被告,经审理认为A同意B公司在许可期限与产品范围内将专利技术许可给第三方以OEM、ODM委托加工的方式使用等,上述约定的许可对象是B公司,其制造、销售的产品亦对应的是B公司自己的产品而非其他公司产品,协议约定的OEM、ODM亦是B公司委托第三方加工的方式,显然并不包含本案C公司委托B公司定牌生产这种ODM关系。依据专利法的规定,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实施许可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故C公司通过B公司定牌生产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并未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已构成侵权。B公司、C公司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B公司可以许可第三方以OEM、ODM委托加工的方式使用专利技术,从该条款的字面意思看,并没有对第三方作限定,也没有限定OEM或ODM委托加工的定作方只能是B公司,同时合同第一条对“专利产品定义为B公司使用专利技术制造的移动插座、转换器产品,也未限定必须是使用B公司商标的专利产品,且根据一、二审查明的事实,专利产品系由D公司进行生产,对这一事实作为当时B公司员工的A是知晓并在一审中予以认可的。因此,B公司在获得C公司的授权后仍许可D公司作为加工方,接受C公司的委托,使用被许可的专利技术,以ODM方式生产标注C公司商标的专利产品,且在该产品上标注了涉案专利号,该行为符合B公司将专利技术许可D公司以OEM、ODM委托加工方式生产专利产品的约定,应当属于双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认可的许可方式,判决撤销原判,驳回A的诉讼请求。 上述案例中的专利许可合同虽然采用了示范文本,合同条款也非常完备,但是由于合同所用的词句产生歧义。一审法院的解释对专利权人有利,而二审法院的解释对被许可人有利。虽然合同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但毕竟解释的权利属于法院,以法官的理解力来判断,处于一种主观的不确定状态,对于双方当事人而言,均是一种风险。因此,在专利许可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在前言部分和定义部分应该严格明确许可合同的目的,对于法律条文和辞典没有明确定义的术语,应该严格按照许可方式确定的被许可人的权限进行定义。专利许可方式、范围及期限作为专利许可合同的核心条款,是确定被许可人权利的依据。从专利权人而言,是要尽量限制被许可人的权利,尤其是向第三人颁发分许可的权利;从被许可人而言,是尽量扩大自己的权利,尤其是拥有分许可的权利,排除专利法对被许可人不得擅自分许可的限制。因此,在被许可人系贸易公司,没有实施专利的条件,确需向第三人颁发分许可以制造专利产品时,如专利权人同意被许可人享有部分分许可权利的,则必须在许可合同中明确第三人的名称、制造主体、销售主体、专利产品的商标、条形码、型号。在通常的专利许可合同中,由于合同法、专利法对许可方式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已经有约定,所以在专利许可合同中可以直接选择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方式,而不必对许可方式中具体权限再进行细化。因为,有时候越细化越会产生问题,上述案件就是一件非常明显的例子。 三、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利用的约定应该基于对等原则 合同法第35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在专利许可合同的签订中,有些专利权人会要求被许可人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专利权人;在被许可人要求其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属于被许可人时,专利权人会要求无偿使用由被许可人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这些约定有可能会因违背互利原则而被宣告无效。通常情况下,不管是被许可人还是许可人,都有可能对许可的专利技术进行后续的改进,于此情形,应该是交叉许可符合互利原则,各方均可无偿或优惠或优先利用对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如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在技术开发能力上具有明显差距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利用方式。 四、在侵权处理上应该保持主导地位 在专利许可合同的履行中,有可能会出现第三人被许可人实施的专利侵害其权利,也有可能出现第三人侵害专利许可合同约定的专利权。在涉嫌侵害第三人权利的情形,可以在许可合同中约定由许可人委托律师被许可人应诉、参与处理。在第三人侵害专利许可合同约定的专利权的情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独占许可被许可人有权单独提讼,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在许可人不的情况下有权提讼。因此,在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的情况下,制止侵权的诉权属于专利权人,所以,对于制止侵权的费用以及获得的赔偿在许可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如何分配也应该作出约定。 五、在以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时应约定保底使用费并要求被许可人提供专利产品的销售记录 在专利使用费的计算方式上,通常有一次总算、分期付款、入门费加销售额提成或利润提成、使用费折合成股权,以上各种方式有单独采用的,也有组合采用的。销售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容易产生纠纷,虽然一般合同约定许可人有权利查阅被许可人销售专利产品的帐册,但由于我国大多企业的财务制度并不规范,对公帐、内部帐各种帐册很多,不开具发票销售的也很普遍,真假难辨。因此,采用利润提成对于许可人而言风险最大,销售额提成次之,在被许可人提供了形式上合法的销售记录和利润报表的情况下,如许可人有异议的,还必须由许可人申请司法审计。这样不仅浪费精力、财力,而且也不一定能审计出真实的结果。所以,如果专利许可合同约定以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的,应该约定每年的使用费保底数额,另外也要约定被许可人将每一年度专利产品的详细销售记录或利润表复制给许可人,并由被许可人签字确认。如果许可人日后发现被许可人有隐瞒的情形,也便于追究违约责任。 专利许可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既有专利的特殊性,专利的垄断性、地域性、行政性、无形性、技术性问题会出现在专利许可合同中,又有民事合同的共性,普通合同纠纷中的问题同样也会在专利许可合同中出现。因此,专利许可合同的签订应该慎重、严谨,不仅需要技术专家对该专利的效果进行把关,更重要的是需要精通专利诉讼和合同诉讼的律师的指导。

专利许可合同内容复杂,不仅涉及法律、技术、经济问题,而且有时候在专利之外,还涉及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问题,所以专利许可合同的订立,应该非常严谨,必须认真应对。

在专利许可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在前言部分和定义部分应该严格明确许可合同的目的,对于法律条文和辞典没有明确定义的术语,应该严格按照许可方式确定的被许可人的权限进行定义。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5

关键词:医院物流系统 一体化 构建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5-127-02

物流管理指在现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依据物质资料实体流动的规律,应用物资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物流活动整个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使整个物流活动实现最佳的组合,从而降低物流的成本,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物流管理是从物料管理、配送管理、仓储管理等管理概念延伸出来的。物流管理作为医院后勤保障最重要的一部分。它体现在医院后勤服务的每一项活动中,它在医院运营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保证临床医疗服务不可缺少的环节。近年来,随着物资耗材特别是高值耗材的广泛应用,作为医院第三利润源的物流,越来越受重视,许多医院纷纷建立起物流管理系统,希望通过信息技术方法来提高管理效率,控制成本费用。

一、医院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公立医院经营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医院领导基本上是从临床走出来的,他们更在乎医疗服务质量的好坏。随着国内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国家财政对医院投入不足,医院开始主要通过开大处方赚药品差额钱。短期的经济行为改变不了长期经营负担,更改变不了医院内部管理的缺陷,不重视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导致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不高,物流管理也不例外。(1)医院整体缺乏前瞻性、规划性,浪费现象非常严重。(2)医院属于服务行业,医院物流管理也属于服务性工作,服务的对象不同,医院服务于整个社会,而物流管理服务的是医院内部。物流管理面广而大、非常繁琐、专业性强、控制管理难度大。(3)仓储管理是物流管理系统中最主要的一环。因为物品的品种多,数量大、分布广、储存量都非常大,不管医院大小,都有药品仓库、物资耗材仓库。有些医院还设有固定资产报废仓库。(4)没有物流配送队伍。许多医院没有专业配送人员,基本上是由护理人员肩负这项工作,影响医疗护理工作的质量,同时浪费人力资源,增加了成本。(5)缺乏绩效评价机制。许多医院还一直沿用过去那套吃大锅饭奖励制度,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做不做一个样,无法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合作精神。医院物流营运成本科目不够细化,措施不健全,没有真正体现谁使用谁负责,把许多直接成本变成间接成本分摊。不能为控制监督系统提供可靠的量化指标作为依据,物流资源的有效性和服务性得不到体现。

二、强化物流系统的监督管理,做好重点物品和重点环节管理

1.根据历史资料特别是上年度物资采购数据对比,本年度医院规划预算和临床科室发展需要,制定当年的物资采购计划。在实施采购计划过程中要充分预测各种物资的需求量,同时考虑采购物资需要时间、运输周期长短、季节使用差异和仓库的存储能力,制定当月的采购计划。我们既要防止因物资积压而出现仓耗,又要防止因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临床医疗工作。我院采购计划分两种情况:需求量大、周转快的物品由仓库根据库存量做好采购申请计划,实行集中采购分批送货;需求量小,专业性强由科室通过医院OA办公网直接向采购部门报送计划采购。

2.采购部门作为医院采购员,首先要做好对供货商的规模、实力和产品质量的了解。主动担负起沟通与协调的工作,主动把好的产品介绍给使用科室,以便采购时能用合理价格选择到优质的产品。物资采购尽量做到公开招标,可以对物品招标,也可以对公司进行招标(办公用品、日杂等日用耗材)。对急用量少的物品通过审计部门审价后进行采购。

3.医院内部物流配送路径和流程的通畅,是提高医院物流供应效率的最有效保证。在后勤物资保障工作中要贯彻“以服务临床科室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提供物资送货上门的服务流程,也可以承包给配送公司送货上门服务,把医务人员从繁重的管理工作中解放出来,回归临床工作,将主要精力放到为病人服务。临床科室需要领用的物品通过物资系统报到物资供应部门,物资供应部门按照临床科室的需求,通过协商合理安排时间,分批将物资送到临床科室,当场办理领用手续。

4.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近年许多医院开展在病人身上植入式耗材服务项目,而且发展速度迅猛。如笔者所在的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每年采购的高值耗材和专科耗材金额达1亿元左右,所有高值耗材都按照先使用后结账的形式向供应商结算。物品直接送到临床科室使用了,发票有时压了几个月才结账,造成收入与成本计算时间不匹配。骨外科高值耗材因患者个体差异和急诊患者的突发性,是高值耗材中最难管理的,因突发性导致库存备货不足,当患者需求时无法及时满足。现在医院建立了物资条码管理系统,加强了高值耗材和专科材料采购申请计划的管理,对高值耗材从采购计划开绐,到物品验收入库、临床使用一直到病人出院,这件耗材的唯一编码在病人住院过程中一直进行跟踪记录。对急诊患者我们是先使用后审批形式。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跟踪能力越来越强,使物流运作过程更加透明化、合理化和人性化,为实时控制物流过程提供了条件和方便。物资供应讲究合作性与协调性,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以导致货物逾期未到,没有物流系统的无缝连接,患者需求得不到及时满足,会影响治疗效果,甚至危及生命。因此,无缝连接的物流系统是物资供应获得协调运作的前提条件和有力保证。

5.存储管理一直是物流管理系统的核心。做好物资存货的协调、控制和管理,体现医院内部管理水平的高低。控制好存货的数量、形态和分布,提高存货的流动性,加快资金流转。一方面通过对库存物资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清点查找;通过对库房定期盘点,了解物资库存量;通过对占用资金多,用量少的贵重物资进行重点管理,控制进货量,降低库存的成本。另一方面与供应商协商,按我们的需求量分批送货,以此减少库存积压,有效地利用现有空间,提高运作效率,更好地满足临床需要,逐渐实现零库存管理目标。

三、构建医院物流系统,形成物流管理一体化

1.医院物流一体化管理是我国医院未来物流管理发展的方向。做好医院物流一体化管理,首先要设立物流供应中心,负责全院的物资供应、调配和保管。其次,通过物流系统共享信息,每个环节的物流信息都能透明地与其他环节进行交流与共享。供应中心、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通过物流系统可以同时了解物资供需求信息,使用部门的需求能及时送达采购部门和供应部门,即使临时改变需求也可以通过物流系统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部门,便于及时修改采购计划。而供应中心的库存信息和配送流程也可以迅速反馈到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财务部门还可以通过物流系统直接获取报表数据、查询资料和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与协调,效率自然提高。

2.物流控制主要是控制物流活动过程产生的成本费用,它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事前控制主要依靠过去的历史数据,根据企业现在的发展趋势来推算整个物流活动产生成本费用有多少,也就是对尚未发生的物流活动作全面预算分析,制定成本费用的标准,并把它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事中控制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一年)的物流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按制定的标准费用水平来衡量实际发生成本费用,加以计算分析来揭示差异及差异形成的原因。事后控制就是根据已制定的成本费用标准,通过实际发生成本费用进行对比核算,来评价部门工作的业绩和失误,给予奖惩,同时为下年度制定标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3.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在经济市场体制下绩效考核是企业不可缺少的管理手段。物流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绩效考核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机制,可以起到改进工作作风,鼓励员工积极向上,构建合作精神,从而提高工作效益的作用。业绩考核必须从实施分权管理制度开始,把物流运作过程划分为不同形式的责任中心,明确每个责任中心的权力和责任,明确规定业绩计量和考核评价方法,建立起以责任中心为主体的责、权、利相结合的合理机制,通过物流系统信息的积累、分析、反馈,形成物流系统内部严密的控制监督系统。

(1)进行部门绩效考核。要明确权责范围,建立合理责任中心,实施责任考核制度。依据各个责任中心的特点进行分工,按照分工明确、责任易辨、成绩量化的考核原则,使每个责任中心在其权限范围内,享受独立自,认真履行其职责。

(2)明确绩效考核标准,根据考核标准编制责任预算。责任预算最终目标是对各个责任中心的工作进行分解、落实,使细化量化,以此作为日常工作的准绳和评价标准。绩效考核标准,应当具有可控性、可计量性和协调性等特征,考核的内容也必须是每个责任中心能够控制的因素,能够比较准确地计算和报告。考核实际执行过程中,要区分每个责任中心的可控与不可控费用,考核部分仅限于影响工作效率好坏的可控部分,不可控的因素不能计算在内。使每个责任中心在完成物流活动中能够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以实现整体和局部的统一,共同完成医院总体目标。

(3)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奖惩制度要细化,每个责任中心都要有一套合理有效的奖惩制度,同时要建立一套完整记录报告系统,以便为每个责任中心的实际业绩提供可靠依据。根据日常记录来计算和考核有关责任中心对预算执行情况,按制度标准进行奖惩,做到功过分明、奖惩有据。

(4)编制每月业绩报表。每月通过物流系统产生的业绩报表,加上综合各种服务指标,对各责任中心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并以此作为标准实行奖惩。通过不断考评促使各责任中心相互沟通合作,积极有效地开展物流活动;经过对比分析找出缺点、亮点,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流费用水平、提高经济效益而努力。

4.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引进、培养具有专业物流管理技术人才队伍。发展完善物流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合理有效的物流体系,可以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加快物流运转速度和效率,这些都需要有一批技术精、素质高的人才进行合作才能完成的。我们要想提升医院物流管理水平,改善物流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层次不容忽视。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必须重视人才的培养,给他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

四、结语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医院要生存发展,必须面对成本利润的挑战,作为主要利润源的物流,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是形成医院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之一。现代物流管理理念的体现与硬件建设分不开,医院在规划建设中必须充分考虑物流管理所需要的硬件配套工程,才能建立起通畅的物流一体化管理系统。国内医院在学习参考国际经验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关注对物流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与完善,通过构建完善的物流服务体系来降低医院运营成本,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从而推动医院业务健康发展,最终达到提高医院竞争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玉,王占明.医院物流管理系统优化设计.[J].医院管理杂志,2007,14(4):292—293

2.何媛,薛迪.医院物流管理的关键环节与现状,2007(11):77—79

3.邓国标,肖文莉.中国医院物流管理初探[J].物流技术,2006(12):8—12

4.黄湘民,薛莲.现代医院物流系统及管理探析.中国医院管理,2006,26(6):18-20.

合同管理的建议范文6

关键词:留守儿童 心理-致感 同伴依恋 心理健康 中介效应

分类号:B842

1、问题提出

近年来,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日益成为心理学领域的研究焦点。留守儿童(left-behind children)指因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在外打工而被交由长辈、他人来抚养、教育和管理的儿童,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特殊群体。处于父母亲情相对缺失背景下的留守儿童,体验到的心理冲突和压力可能比一般农村儿童更严重,因此出现心理问题的可能性更大。Jiang Qin和BjornAlbin发现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主要体现在情绪和社会行为方面;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出现两极分化;留守儿童青少年在抑郁、焦虑、敏感、偏执等心理症状上的检出率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青少年。王锋生等人对SCL-90测试结果进行元分析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较非留守儿童存在更多的心理健康问题。可见,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多样化且不容乐观。

对青少年而言,父母依恋和同伴依恋是影响其成长发展的重要因素,依恋关系的存在与青少年的同一性发展、情绪能力及社会行为均有一定的关系,对自尊和社会适应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影响在个体发展的一些转折期尤为突出。留守儿童因与父母的“情感剥夺”,其人际关系从以父母为中心转向以同伴为中心,同伴关系逐渐成为青少年社会性发展的主要方面。据Bowlby的依恋理论,人们的情绪波动和心理障碍可以归因于对某一对象情感依恋的受阻。同伴依恋和心理健康的关系研究表明,同伴依恋不仅与个体的生活满意度有关,同时与积极情绪显著正相关;同伴依恋更是预测心理健康的重要因子,对心理健康有显著影响。

目前,心理健康领域普遍采取一种于健康有益的研究方向,即健康促进模型,探讨个体的积极品质对心理健康的重要影响。“心理-致感”是美籍心理学家Aaron Antonovsky提出的健康模型里的一个核心概念,具体指个体对生活的总体感受和认知,是个体内部稳定的心理倾向。它综合体现了个体对内外环境的应激、应对压力所具有的资源以及对生活意义的感知,表达了个体拥有的一种普遍、持久、动态的信心感。心理一致感包括三个内容:(1)来自个体生命历程中内外部的压力是结构化的、可预测的、可解释的(可理解感);(2)个体能够取得资源来应对这些压力(可控制感);(3)这些压力是有挑战性的、值得为之投入的(意义感)。三种成分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国内外大量研究结果一致表明,高心理一致感个体往往体验到较低水平的焦虑、抑郁、生活压力,更可能灵活地采纳适宜的策略,以适应特定环境的需求,生理和心理健康水平都显著高于低心理一致感的个体。李滢、刘俊升2010年的研究发现,心理一致感在负性生活事件与心理健康之间发挥着重要的中介调节作用。国外研究表明,心理一致感在青少年、华裔留美大学生等不同群体的同伴依恋和抑郁水平间起着不同程度的中介效应。

作为心理健康问题亟待解决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心理一致感的特点及其与同伴依恋、心理健康之间的关系如何?本研究以此为切入点,探讨内部保护性因素心理一致感及同伴依恋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影响和作用机制,以期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预措施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和研究证据。

2、方法

2.1 被试

选取重庆市一所城市学校、一所农村学校,整群抽取370名留守学生,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分别为141、140,46人。其中男生153名,女生174名。被试的年龄介于12岁至17岁之间,平均年龄为14.11±1.01岁。剔除漏答错答问卷后,最终获得有效问卷327份,有效回收率为88.4%。

2.2研究工具

2.2.1 心理一致感量表简版(Sense of Coherence-13,SOC-13)

由Antonovskv在1987年编制,包蕾萍、刘俊升修订。心理一致感量表由可控制感分量表、可理解感分量表和意义感分量表组成。量表采用7级评分,得分越高代表心理一致感水平越高。修订结果显示,中文版心理一致感量表的重测信度为0.61;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76,校标关联效度理想。

2.2.2 父母、同伴依恋问卷修订版(The Inventory ofParent and Peer Attachment,IPPA)

由Armsden和Greenberg在1987年编制的自陈量表,包括父亲、母亲、同伴依恋3个分量表,各25个题目。从和依恋对象的相互信任程度、交流质量、愤怒和疏远程度来全面评估青少年的依恋关系。量表采用Likert5点评分,1代表绝大部分不符合或很不符合,5代表绝大部分符合或很符合。得分越高表示个体的依恋水平越高。本研究采用IPPA中文修订版,该问卷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IPPA问卷中同伴、父母依恋三个分问卷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分别为O.92、0.94、0.93。

2.2.3 中国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

由王极盛在2005年编制,包括强迫、偏执、敌对、人际关系紧张与敏感、抑郁、焦虑、学习压力、适应不良、情绪不平衡、心理不平衡十个因子,共60个题目。量表采用5级评分,得分越高表示个体心理健康水平越差。研究结果表明,10个分量表重测信度在0.716~0.905之间,同质信度在0.601~0.8577之间,分半信度在0.6341~0.8726之间;分量表与总量表的相关在0.7652~0.8726之间,内容效度比较理相。

2.3 研究过程

施测前对施测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测试时间、指导语等注意事项。施测时严格按照既定的施测程序以班为单位集体进行。问卷统一发放,统一收回,施测时间约为40分钟。

2.4 数据分析

将原始数据汇总,通过TXT建立数据库,导入SPSS 18.0进行统计分析处理。

3、结果

3.1 留守儿童同伴依恋、心理一致感及心理健康水平的描述性统计

同伴依恋、心理一致感、心理健康水平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表明,留守儿童的同伴依恋得分性别差异显著(t=-2.624,p

3.2 同伴依恋、心理一致感与心理健康总分的相关分析

留守儿童同伴依恋总分及三个维度、心理一致感、心理健康总分的相关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研究中采用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进行调查,得分越高,表明个体相应的问题或症状越多,整体心理健康水平越差。由表2可知,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水平与同伴信任、同伴沟通、同伴依恋和心理一致感呈显著正相关,与同伴疏远呈显著负相关。因此,促进同伴依恋,提高心理一致感水平对增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3.3 同伴依恋、心理一致感对心理健康的回归分析

为考察同伴依恋、心理一致感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影响,以同伴信任、同伴沟通、同伴疏远和心理一致感为预测变量,以心理健康得分为结果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

同伴信任、同伴疏远和心理一致感依次进入回归方程。方程F(3,323)=18.006,p

3.4 心理一致感在同伴依恋和心理健康水平间的中介效应检验

为考察心理一致感、同伴依恋和心理健康水平三者的具体关系,使用温忠麟、张雷等人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程序对间接路径“同伴依恋-心理-致感-心理健康水平”进行中介效应检验。首先,检验回归系数c是否显著。以同伴依恋为自变量,心理健康得分为因变量做回归,得到同伴依恋对心理健康水平的总体效应,路径c的标准回归系数显著(β=-0.310,p

4、讨论

4.1 留守儿童同伴依恋、心理一致感与心理健康的特点

留守儿童的同伴依恋、心理一致感和心理健康水平的性别差异检验结果表明,女生的同伴依恋水平高于男生,这与以往的多数研究结果一致。这可能因为留守儿童在与同伴进行互动交流时,受到传统社会文化对男女生的刻板印象以及个体自身的性别角色认同的影响。与男生相比,女生需要更多的安全感,其认同感更多源于亲密关系。她们会接受来自同伴较多的关怀和接纳,表现出更高的同伴依恋。女生的心理一致感显著高于男生。我们认为,心理一致感受到个体年龄、成熟度以及生活经历等因素的影响。处于青春期的女生发育早,思想成熟,因此能够妥善处理生活中的压力事件,对事物的可控制感较强。同时,女生拥有更多的同伴依恋等社会支持资源,积极的社会支持可以提供物质或精神上的帮助,增加归属感和自信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女生的心理一致感水平。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性别差异不显著,这与以往的部分研究结果一致。这可能是由于一方面相比于男生,女生比较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且自身情感细腻、敏感脆弱;另一方面,女生又比男生身心成熟,拥有更好的人际支持资源。因此,面对留守现状的男、女生,各有其优势和特点,其心理健康水平保持了相对一致性。

4.2 留守儿童同伴依恋、心理一致感与心理健康的关系

研究发现,同伴依恋、同伴信任与心理一致感显著正相关;心理健康得分与同伴依恋、同伴沟通、同伴信任显著负相关,与同伴疏远显著正相关;心理健康得分与心理一致感显著负相关。据Bowlby的依恋理论,个体在早期的人际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内部工作模式”(intemal working models)是一个动态的系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认知水平的提高及新的依恋对象(如同伴)的不断出现,而不断的修整和完善,同伴的社会化影响在青少年时期达到顶点。据此,我们认为同伴依恋与同伴信任对留守儿童的心理一致感具有积极影响,通过增强个体的同伴信任和依恋程度,可以改善留守儿童对生活意义的感知,促进心理一致感的发展。由相关分析结果可知,心理一致感、同伴依恋及其三个维度均与心理健康得分呈显著相关,是影响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同伴信任、心理一致感显著正向预测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同伴疏离对其存在显著负向预测作用。来自同伴的情感关怀和社会支持,使得留守儿童体会到信任感和亲密感,从而促使个体对自己、对他人、对生活的总体认知更加积极,进而影响个体的情绪调节及行为方式,最终提升其心理健康水平。从改善同伴信任和心理一致感入手,是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有益探索。

心理一致感作为留守儿童的一种积极的内在品质,在同伴依恋和心理健康水平之间存在着重要的中介作用。同伴依恋和心理一致感显著正相关,两者相互影响。同伴依恋为留守儿童提供积极情感和社会支持,促进心理一致感的发展和成熟。反之,心理一致感水平较高的个体更倾向于建立和发展同伴依恋。同伴依恋和心理一致感两者共同促进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其中,心理健康更多地受到同伴依恋的直接影响,这一结果的可能原因是心理一致感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心理倾向,而是有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个体在青少年时期所经历的各种挫折和压力是心理一致感形成的重要条件。留守儿童属于青春期的弱势群体,心理一致感水平可能较低,从而影响其在同伴依恋和心理健康水平间的中介效应程度。

5、教育建议

留守儿童心理一致感、同伴依恋及心理健康的关系研究,为我们全面了解和把握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了新的视角,并为其教育提供了重要启示。

首先,为促进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发展,应重点关注儿童自身的积极品质。从心理一致感角度出发,通过培养留守儿童对生活事件的可理解感、可控制感和意义感,增强其心理一致感水平,使其成为维护心理健康的内部保护因子和远离心理问题的免疫因子。已有研究发现,部分留守儿童具有较高的心理弹性,能够在留守情况下较好地适应环境,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从同伴依恋的角度出发,积极引导留守儿童主动提高自己的心理适应能力,培养对同伴的信任和沟通,产生勇敢的交往行为,使其注重发展家庭以外的重要的社会关系——同伴依恋,构建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因此,学校应针对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开展多种团体辅导和人际互动活动,引导他们掌握人际交往技巧,与他人建立起亲密关系,增强其同伴依恋的发展,从而促进心理健康。此外,鉴于留守儿童的性别差异,教育措施应充分结合儿童发展的普遍性和特异性,因材施教。最后,留守儿童的发展具有长期性、动态性,因此要针对留守儿童的不同特点和不同发展阶段进行持续性的教育干预和引导,以真正提高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水平。需要指出的是,心理一致感在青少年时期尚处于发展阶段,远没有达到稳定和成熟,本研究采用横断研究探讨了留守儿童心理一致感、同伴依恋及心理健康的关系,三者的关系随留守儿童的成长发展将出现何种变化,还有待于未来纵向研究的验证和充实。

6、结论

(1)留守儿童的心理一致感、同伴依恋性别差异显著,女生得分高于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