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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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1

【关键词】煤矿;机电管理;问题;措施

0.前言

随着我国煤矿生产的不断机械化,大量的机电设备应用到日常的煤矿生成之中,这时就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以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机电管理是煤矿开采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并且从煤炭的开采到运输都需要相应的机电设备作为支撑,而且矿井中的机电线路非常复杂,这时就需要专门的管理人员定期对其进行管理,以确保各类机电设备都能正常运转。可以说机电设备的好坏、机电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高低都直接决定着煤矿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严格管理”的方针,切实做好机电的管理工作。但是,我国各煤矿的机电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这时就需要专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以更好的降低危险系数,提升煤矿的整体生成水平。

1.煤矿机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得之,煤矿机电的管理工作决定着煤矿及所有员工的命运,一旦疏忽将有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我们就要对管理人员给予严格要求,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对一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给予解决,以更好的保障设备正常运转。下面我将会对机电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给予介绍,以更好的为读者提供宝贵的经验。

1.1机电管理队伍缺乏专业人才

煤矿工作不仅是一项环境差,艰苦的工作,更是一项危险系数高的行业,并且与一些人员相比待遇不太理想,导致大部分专业人员不愿意从事该类工作。这时,煤矿只能雇用一些临时工参与到机电设备管理中来,但是这些缺乏一定的专业常识,对一些工作不能做到最好,严重降低了设备的使用寿命。还有就是部分人才也只是拿煤矿管理工作作为一个跳板,并不会长期在这里工作,导致人才的大量流失,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1.2员工技术薄弱、综合素质较低

由于部分煤矿招不到专门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只能在工人或领导中挑选一些人员参与到相关工作之中,他们不但缺乏专门的技术知识,而且还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一份工作之中,严重降低了煤矿的工作效率。还有就是一些员工缺乏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导致很多作业都存在违章现象,设备故障频繁发生,严重降低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1.3缺乏健全的机电管理制度

一些煤矿由于生产规模较小,并未制定一些严格的规章制度,同时也未严格按照国家的17种机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一些企业虽然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但也只是表面文章,并未能很好的给予实施,也缺乏一定的考核机制,现场混乱现象也是时常发生。部分机电管理人员未能掌握相关规范和标准,工作起来缺乏一定的责任心,不能全面的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一些设备问题也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解决,给矿井生成留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1.4机电专业质量标准化建设落后

各大矿井未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在巷道、机房、采掘工作面进行标准化建设,导致大量设备处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之下,并且经常会遭受到挤、压、淋水等现象,这些都严重降低了设备的工作寿命。部分设备也存在摆放不合理、间距不够理想、管理布置不合理等现象,而且违规作业现象时常发生。

2.加强煤矿机电管理的措施

2.1采取措施聘请一些机电专业人才

一个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胜,就必须拥有一批技术水平过硬的优秀人才,但是煤矿行业是大批人员不愿意工作的地方,因为那里的环境比较恶劣,这时就要求相关煤炭肯在他们身上进行投资,靠金钱或职位来吸引他们的加盟。企业的领导人员也要给予他们足够的重视和关爱,尽量给他们创造展现才华的舞台,还要为他们提供更多深造的机会,培养他们热爱工作的精神。企业要广招各路人才,本着以“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方针,及时做好人才培养工作。除了对新人才的招聘之外,企业还要更多的关注内部的老员工,尽可能的解决他们的所需,给予他们同样的福利和待遇,从长远考虑,保证各个环节都存在优秀的技术人员,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保障。

2.2强化技术管理水平

对于传统的、不适应的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改善,以更好的适应时展的趋势,如今的管理策略主要有:(1)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比武活动,对技术水平过硬的员工给予奖励,其他员工给予鼓舞,借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都能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2)制定相关的竞争机制。对不同级别、不同技术水平的员工给予不同的福利和待遇,这样做可以不断激励和鼓舞他们的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3)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仅要对内部老员工进行培训,更好对一些新人给予教育和培养,以提升煤矿企业的整体实力。

2.3强化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煤矿机电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各项规则制度进行工作,不要忽略每一个设备和每一个角落,对于存在问题的设备要及时上报并给予修复,尽可能延长设备的整体寿命。而且煤矿的领导人员也要对管理人员和煤矿设备进行监督和定期考核,以维持煤矿设备管理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

2.4创新和完善机电设备标准化建设

机电设备和工作环境的标准化建设不仅是煤矿安全生成的前提,更是煤矿获得经济效益的保证。要创新和完善机电设备标准化建设,就必须委任专门的人员对其进行管理,兼顾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工作,加强对巷道、采掘工作面的标准化升级,尽可能的为工人和煤矿机电设备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延长员工和机电设备的寿命。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故障设备给予定期整改和维护,努力创造一个机电设备一流、管理水平一流、经济效益一流的企业形象,促进企业的发展。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煤矿机电管理是一项重要、复杂的工作,必须从根本上抓好其管理工作,聘请或培养一批专业素质过硬的人才,努力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以更好的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刘陆军.煤矿机电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探讨[J].魅力中国,2013(6).

[2]解宏亮.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在煤矿机电管理中的运用[J].科海故事博览·科技探索,2012(1).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2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20日-2013年12月30日

第一阶段(2013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为煤矿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全县所有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入查找分析各类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县煤炭局组织全面检查阶段。由县煤炭局各包抓领导带队,包矿技术干部和驻矿安全监督员参与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预案、资金“五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三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重点督查阶段。由县局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和整治。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何国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三、检查内容

(一)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和矿长守职尽责执行情况。

(二)矿井“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灭火、防治水、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健全、完善、可靠,是否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现象;瓦斯抽采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抽采是否达标,有无瓦斯超限事故。

(三)水害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探放水设备配备情况;矿井及相邻煤矿采空区、废弃老巷及积水情况是否查楚,探放水措施落实情况;地面防洪灾、泥石流、滑坡等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四)防灭火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井下有无一氧化碳超限问题;灌浆、注氮措施落实情况;采空区封闭情况。

(五)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节日期间值班安排情况。煤矿法人、矿长是否坚持坐镇矿井指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落实带班下井制度,在建、技改、整合矿井是否落实双带班制度。

(六)“打非治违”贯彻落实情况。

(七)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专门机构,依据检查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自查方案,做到安排具体,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确保自查自改工作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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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近年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估价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打基础、促发展、抓安全、创和谐,在推动全市煤炭工业跃上新台阶、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亮点和支撑点的同时,着力构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格局,狠抓勘探和规划、技术改造、人员培训“三项基础工作”,强力实施煤矿建设投入体制、采煤方法、支护方式“三项改革”,强化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整顿关闭“三个攻坚战”,狠抓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员持证上岗、驻矿监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煤矿维简费和安全费提取等制度的落实,加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和“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等专项活动,“从严监管、依法治安”,铁腕整治煤矿安全,全市煤矿安全条件明显提升、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煤矿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努力,我市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呈现了“三增、两降”的势头。“三增”即:原煤产量、产值、税费大幅度增长。2008年原煤产量1365万吨,是2004年的2.75倍;产值42.76亿元,是2004年的近8倍;实现税费3.61亿元,是2004年的6倍。“两降”即:煤矿数量和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煤矿数量由2002年前的1500多个减少为2008年底的301对矿井;2003年以来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21.26、16.5、12.5、8.18、5.21、5.2。

二、正视现实,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煤矿安全关系安全生产大局,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我市煤矿瓦斯灾害严重,加之全市煤矿均系小煤窑改造而来,安全条件先天不足,安全投入严重欠帐,安全管理十分薄弱,导致安全保障能力低,安全生产水平与全国、全省相比差距较大。2008年我市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5.2,全国为1.182,比我市低4个点;全省为2.018,比我市低3个点。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事故总量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2005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240起、死亡341人。仅今年1—6月,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16起、死亡28人(含2起非法煤窑事故),分别占全省的44.4%和50%。特别是2007年以来,每年都发生1起重大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压力巨大。

二是瓦斯事故频繁发生,仍然是煤矿安全的最大隐患。2005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瓦斯事故54起、死亡12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总人数的22.5%和36.4%;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11起、死亡77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17起、死亡90人的64.7%、85.6%;特别是镇雄县狮子山煤矿“12·0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威信县水洞坪煤矿“3·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死亡34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认真分析我市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没有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要求,一些煤矿通风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今后,随着我市煤矿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延伸,瓦斯的涌出量必然不断增大;随着矿井生产规模的不断提升,井下作业人员数量也将不断增加,一旦发生瓦斯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瓦斯仍将是影响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

三是今年以来个别县区事故多发、频发,一些事故十分典型、教训深刻。今年1—8月,绥江县共生产原煤55.21万吨,仅占全市的7.3%,但截止目前,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分别占了全市总数的36.4%、21.6%;事故死亡人数比行业下达3人的全年控制指标超出了5人。镇雄县发生茶山煤矿“5·15”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惨重损失、严重影响了全市安全生产大局;“5·15”事故发生后,又相继于7月20日、9月5日发生了2起事故、死亡3人,今年以来镇雄县共发生了5起事故、死亡15人,行业下达19人的全年控制目标仅剩4人,煤矿安全生产严重反弹。威信县在多数煤矿停产进行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开展瓦斯诊断治理的情况下,6月20日至28日短短几天时间发生了3起事故、死亡4人。彝良县在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发生后仅两天,发生了文家沟煤矿“5·17”瓦斯事故,造成2死6伤的重大损失。8月25日至9月6日短短10天时间,昭阳区发生1起重大事故、死亡4人,镇雄县发生1起事故、死亡2人、绥江县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这几起事故都发生在全市推行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以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期间,教训十分深刻。上述情况,充分暴露出一些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抓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上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果再不引起高度重视,再不采取断然措施解决好煤矿安全问题,将无法向组织和人民交待。

四是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深入,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地方和部门抓煤矿安全生产的思想仍然没有统一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仍然没有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来严肃认真对待。一些煤矿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理解不透、认识不足,还是简单看待安全生产问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安全问题提高到政治问题、稳定问题、民生问题和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严格、不具体,管理不细、不严,甚至无视政府监管,擅自违规建设、违规组织生产,“三违”、“三超”现象屡禁不止,导致事故多发。

五是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推进迟缓。近年来我们强力实施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治理、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等基础工作,但推进效果不好,影响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快速提升。

六是监管措施不扎实,作风漂浮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但仍然事故不断,究其原因,除了体制、机制、投入、基础等方面外,主要是个别县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有差距,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装备不足,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抓措施落实、抓隐患整改的力度不够,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存在空白和盲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依法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真正“管住”煤矿、管好安全。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22起、死亡37人,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煤矿事故死亡控制目标仅剩13人。在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日趋旺盛的情况下,煤矿企业高产超产的愿望比较强烈,今年后几个月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务必充分认识到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做到把煤矿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紧而又紧、安全措施细而又细、监管力度强而又强、整治手段严而又严,全力确保煤矿安全运行平稳,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9月3日至4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在江西南昌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安监总局局长骆琳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一是继续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推进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瓦斯抽采利用政策,努力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消除瓦斯事故隐患;二是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惩“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三是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争到“十一五”末把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四是加强对整合技改煤矿的监管,严防在资源重组和改扩建过程中发生事故;五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和重点环节加强检查督查,紧紧盯住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整改技改煤矿和安全基础薄弱的煤矿,对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煤矿限期整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六是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此外,会议还对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生产其他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后几个月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以瓦斯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杜绝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实现年初下达的煤矿安全控制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8月份以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六个从严”的要求,及时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部署,开展联合执法,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掀起了“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热潮,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但是,个别县区对抓好“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落实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的工作方案没有全面落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工作流于一般化,县领导至今没有下到煤矿开展督查,整项工作声势不大、效果不好;隐患排查整治不扎实、不彻底,监管不严格、不到位,没有真正管住煤矿;一些煤矿企业无视“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的重要性,仍然我行我素,甚至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特别是8月25日至9月6日短短10天时间,昭阳区季家老林煤矿一号井发生1起瓦斯事故、死亡4人,镇雄县梨子埂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2人,绥江县凉水沟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充分暴露出这些县区抓“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下步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圆满实现专项行动目标。

1.进一步解决好认识问题。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是市政府针对全市煤矿安全的严峻形势采取的重大措施。是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把“利剑”。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抓好“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自觉、主动、积极地做好此项工作。

2.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领导带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立即行动,带队深入煤矿企业开展专项督查,切实解决好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在此再次重申,“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期间,市政府将对发生严重事故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3.进一步强化监管、从严执法。要充分运用“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这把“利剑”,斩断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市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认真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组织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六个从严”的要求,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直至依法关闭矿井,绝不能手软。

4.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煤矿安全隐患,消灭事故源头。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隐患“100%排查、100%治理”的要求,坚持每天一次小排查、十天一次大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是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监管手段的根本性创新。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必将极大地推进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自6月份实施这一制度以来,已有260个煤矿企业向所在县区政府递交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占全市煤矿企业总数的86.96%。各县区政府要在各煤矿企业向政府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取得实效。一是对至今未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煤矿企业,各县区政府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一切作业,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促使煤矿业主提高认识,尽快提交《安全生产承诺书》。二是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09〕70号)的规定,对7月1日以后发生事故的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的,按每死亡1人1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按每死亡1人2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停产整顿。今后,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外,必须坚决关闭事故矿井。

(三)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瓦斯不治,矿无宁日”,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治理瓦斯,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必须把瓦斯治理摆在生命工程的高度来认识,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09〕25号)精神,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要求,全力推进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取得治理新成效。

1.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是瓦斯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法人代表是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制度,设立瓦斯治理专门管理机构,按标准配齐技术人员、专职瓦检员、安检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建立专业防突队;要定期召开瓦斯治理专题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按规定标准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确保人、财、物及时满足瓦斯治理需要,确保瓦斯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必须明确一名副矿长主管安全工作,明确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治理技术上负全责,抓好煤矿瓦斯治理方案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和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的正确使用;要全面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确保煤矿井下24小时不间断有矿领导带班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落实;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特员持证培训,强制进行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在职人员的再培训,不断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2.进一步改造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煤矿“一通三防”基础薄弱,是当前我市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根本不治、事故难控。因此,必须把改造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作为防治瓦斯的首要工作和治本之策来抓。所有煤矿必须进一步加强通风系统的改造和完善,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稳定、可靠,坚决杜绝串联通风、循环通风和无风、微风作业,坚决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要建立煤矿通风系统审查制度,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煤矿的通风系统进行全面审查,对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煤矿必须停产整改,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实行严格的煤矿通风系统实测图纸交换制度,构建起对煤矿通风系统实施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市级按季度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各县区按月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促进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突出问题的不断解决。

3.加大投入、严格标准,确保瓦斯监控有效。目前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已实现应装尽装,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安装瓦斯抽放系统,但多数矿井都运行不正常。各县区要切实督促煤矿企业建设能正常发挥作用的瓦斯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一是要督促煤矿企业对设施陈旧、运行不正常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搞好维护管理,保证正常使用。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446号令的规定,按重大安全隐患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煤矿瓦斯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做到会操作、能对系统进行基本维护。三是要加快瓦斯远程监控联网进度。目前,全市仅镇雄县、威信县、绥江县完成县级监控平台建设,仅镇雄县、威信县的48个煤矿实现了四级联网。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大力度推进瓦斯远程监控联网建设工作。年底前,其他4个重点产煤县区的县级监控平台必须建成,并实现与市级联网。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实现矿、县、市、省四级联网。

4.建立有效制度,严格瓦斯管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狠抓技术管理措施的落实,切实抓好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的编制、审查与落实,积极推广应用防治瓦斯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煤矿企业必须充分考虑防治瓦斯需要编制的文件,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方能组织实施。要严格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管理制度,把规范、制度落实到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5.扎实推进四项基础工作。一是要认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9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全市煤矿瓦斯鉴定工作,为开展瓦斯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二是要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按照《××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按期实现规划目标。三是要加大力度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诊断治理工作。各县区政府和煤炭主管部门要切实督促瓦斯高、突矿井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一井一策”的瓦斯治理方案。市煤炭工业局要加强对各县区、各煤矿企业开展瓦斯诊断治理工作的指导,统一组织瓦斯治理专家组为煤矿企业提供“会诊”和治理方案编制等服务工作。对不积极配合专家组开展工作的煤矿企业,要按照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的要求,一律作“整改无效、达标无望”处理,纳入整顿关闭矿井的范围,由各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关闭。四是要加强煤矿瓦斯治理技术服务工作。要整合全市范围内的煤炭技术人才资源,会诊和解决煤矿企业治理瓦斯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市煤炭工业局要继续积极加强与重庆煤科院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其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为全市煤矿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服务。

6.高度重视低瓦斯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大量事实证明,低瓦斯矿井如果不加强瓦斯防治管理,往往发生瓦斯事故。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意识,严格执行瓦检员跟班检查瓦斯、“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等制度,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确保不出丝毫问题。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低瓦斯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督促各煤矿企业克服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查,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保证工作面所需风量,防止瓦斯超限。

(四)加大力度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是优化全市煤炭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矿井安全保障水平的迫切需要。今年以来,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34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45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8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50个煤矿已完成)、82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但是,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总体进展缓慢,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县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指导和有关手续办理的服务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防止整合主体煤矿企业钻政策空子、对被整合矿井实施不公正待遇和被整合矿井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拖延整合关闭两种不良倾向。妥善处理好开采导致地质灾害问题、应整合关闭矿井的按期关闭问题、整合工作中干扰因素的排除问题和煤矿企业的上访问题,加快推进整合协议签订、整合关闭、采矿权变更、地质勘查和改扩建等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合工作任务。对列入资源整合对象的矿井,要监督其遵守整合程序,不得边整合边生产;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定期复查、巡回检查,特别要落实好专盯措施,严防死灰复燃,坚决防止非法偷采行为的发生。

(五)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管住煤矿,必须强化抓落实的力度,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处罚,提高监管执行力和公信力。因此,各县区要采取断然措施,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惩“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二是要紧紧盯住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整合技改矿井和安全基础薄弱矿井,对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煤矿限期整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三是加强对整合关闭煤矿和限期关闭煤矿的监管,严防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对无视监管突击生产的,要坚决提前实施关闭。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4

各煤矿要充分认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反复性,充分认识“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始终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和今后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性措施,按照力度更大、范围更广、力量更强、氛围更浓、效果更好的要求,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打非”重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3、超范围非法组织生产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9、新设计、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0、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11、矿井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治违”重点:

1、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签订、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

2、矿领导配备不足和未按规定带班下井;

3、存在的“三违”情况;

4、采掘工作面未编制作业规程,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已编制但不落实;

5、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不正常;

6、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三)专项行动期间由县煤炭局牵头,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和发改局配合,重点检查“十必须,十禁止”和矿长守职尽责“七条规定”;企业领导带队下矿下井值班等情况;瓦斯、水害、防火等防治措施和预防大面积冒顶事故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情况。

三、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3年5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至6月)。

全县各煤矿要抓紧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县局备案。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9月)。

县局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将协同公安、国土、发改、安监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0月至11月)。

县局将针对煤炭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全县煤炭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

各煤矿要及时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煤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领导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强力推进,整改到位。各煤矿应针对本企业特点,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煤矿要严格按照省、市、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排查存在问题,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5

关键词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 存在问题 分析 建议

中图分类号:TD79 文献标识码:A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是矿山企业一项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具有动态性、长效性。早在80年代初期,全国地方煤炭系统在本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推行了煤矿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国范围内地方煤炭企业事故率明显下降,这说明标准化建设对保障煤炭安全生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至今煤炭行业标准建设工作为省级以上煤炭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准入企业从事生产条件之一,由此可见开展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近些年随着我国非煤矿山上的迅速发展,相对的矿山安全事故也在不断上升,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控制治理措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随着非煤矿山的快速发展,非标准生产和无序开采导致的安全事故频出不断。直到2006年11月国家出台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从而非煤矿山企业进入安全标准管理轨道上来。但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各级安监部门监督体制仍然跟不上发展的需求,国务院在2010年出台23号文件,指出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实现达标,没有达标的暂扣两证和整改,整改后仍然未达标的建议地方政府关闭。2011年国家安监总局出台104号文件,提出标准化建设思路和目标,到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达到三级标准化水平,2015年底前大中型非煤矿山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由此可见国家把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到重要程度来抓。笔者参加本地区多家金属非金属矿山标准化验收工作,现就矿山标准化建设软件、硬件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1标准化建设软件方面

软件资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纸质版东西,是标准化建设活动一系列内容的记载,又是安全生产活动指导、反馈和保障性资料,包含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规程、各类表单等。

1.1存在的问题

(1)内容文题不符,未进行深度分解。主要体现在内容脱离实际,缺少手段和措施。如第一元素安全生方针执行“是否有由最高管理者签发的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对这一问题缺乏必要的理解,首先最“高管理者签发”“文件化”,很多矿山最高管理者签发了但没有形成文件,有的形成文件但最高管理者没有签发。再比如安全目标,有的矿山比较单一,只规定无重伤、零死亡目标,缺少培训、设备实施、隐患整改、职业健康等目标。还有的矿山目标不明确,没有量化。

(2)缺乏系统资料管理。文件资料未进行分类、无编号、无日期、无保存归档单位、无定期更新等。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陈旧,与实际已经不相符,缺乏收回报废更新。

(3)资质单位评审报告提交后,未进行问题的持续改进。有的矿山进行完标准化评审就算告一段落,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没有进一步制定措施。

1.2解决措施

标准化14个元素分为若干子元素,每个子元素又有很多问题,软件应当从每个问题中逆行对应进行建立。同时深刻理解每个问题所涵盖的内容意义,根据内容意义建立健全与其相对应的管理资料。如第五个元员工教育培训,要建立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大纲、培训内容、学时保障一整套文件。同时不能局限于一般的三级培训,对法律法规、应急逃生、风险识别、事故报告也进行培训。

建立标准化持续改进制度并予以跟踪。

2标准化建设硬件方面

矿山硬件是对设计、规程的具体体现,是设计与规程的有机结合。标准化硬件建设涉及内容广泛,其验收标准主要依据安全规程,是对安全规程条款的详细分解。对具体实际而言主要体现在作业现场、设备实施、生产工艺、风险管理、应急管理、安全投入、检查等方面。

2.1存在的问题

(1)作业现场方面,主要体现标志、标识、警示不清楚,未注明应对各类灾害的逃生办法和路线,作业现场距安全出口距离没标出。

(2)设备实施方面,保护不全、缺少防护、隔离等设施,淘汰设备不能及时更新,新设备在使用时没有风险管理。尤其地下矿山缺少有效的通风设施,通风系统段短路,多数靠自然通风,局部积存污浊空气。

(3)生产工艺落后,与规程及设计存在差异,应急变化、处理突发事件管理未及时更新,没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作业规程不符合实际。

(4)风险管理方面主要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对本矿山在用关键设备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对周边环境和已经采过的空区存在危险否不清楚,缺乏检测评价。

(5)应急管理面窄,没有全面展开,很多矿山注重于火灾、水灾的演练,缺乏诸如竖井坠罐、井下窒息、地压灾害等演练。有的矿山进行桌面演练,员工理解不深,缺乏实际能力。有的演练没有专职救护队和社会政府结构参加,实效不能印证。

(6)安全投入不足,财务未建立投入台账,安全费没有使用记录。

(7)检查内容不明确,检查周期和线路不清,例行检查与巡回检查没有分开,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层次混淆。

(8)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现场缺乏足够的卫生应急箱和应急措施,员工在上岗、离岗、换岗没有进行体检或体检人数不足,对体检资料缺乏分析。

2.2解决措施

矿山标准化硬件管理是一个动态性,但在一定时期内会保持相对稳定,矿山与矿山之间存在差异。同一个矿山在不同时间阶段又存在差异,而且随着矿山的开采,差异性越来越明显,要想解决标准化硬件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入手:

(1)提高对安全标准化的认识,是解决矿山标准化硬件途径之一,只有认识到位,思想才能到位,思想到位,行动才能到位。

(2)注重标准化建设中的资金投入,只有足额资金投入及时到位,才能解决标准化建设中的一些硬件设施。

(3)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标准化建设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是全员参与,只有全员参与,提高整体素质,标准化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4)不断寻求创新提高标准化水平。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知识创新。

3结论

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是矿山企业推动安全发展,提高安全保障,创造社会和谐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矿山企业加强技术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正确认识和分析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找出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做到持续改进,从而更好地实现安全生产,为社会创造效益。

参考文献

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6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基础、保安全,保增长、促发展”的思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严监管、铁腕整治,全县煤矿安全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办矿条件进一步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1—7月,全县共生产原煤95.8万吨,同比减少32.56万吨;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4起,同比下降64%;死亡5人,同比下降81%;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同比下降75%;百万吨死亡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5.71。主要表现在:

一是煤矿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新招聘了48名驻矿安监员,使全县高瓦斯煤矿驻矿安监员达到2名,低瓦斯煤矿驻矿安监员达到1名,煤矿安全监管力量得到加强。制定了《××县煤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考核奖惩,增强了全体监管队伍的责任感。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并与煤矿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违约保证制度,确保了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是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稳步推进。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及监察监管指令,我县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集中精力开展煤矿瓦斯参数测定、突出危险性鉴定、地质补勘和设计补套等工作,逐矿会诊,分析研究,编制“一矿一策、一矿一档”的煤矿瓦斯治理方案,成立了××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服务中心,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瓦斯治理资金50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完成了全县矿井瓦斯治理的现场检查工作,完成瓦斯参数测定25对、突出危险性鉴定17对,启动了35对矿井的地质补勘和设计补套工作。

三是煤矿生产技术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了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任职审批、履职考核”管理制度和以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实行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季度交换审查,启动了煤矿年度采掘接替计划和采掘作业点审批工作,煤矿开采技术管理进一步规范。目前,全县大部分煤矿配备了采煤专业技术人员,为煤矿安全、科学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是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严格执行《××县煤矿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完善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培训制度,逐矿开展工人培训,实行挂牌上岗,强化从业人员进出管理,每月15日对新工人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建立了驻矿安监员业务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按月对驻矿安监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核,提高监管队伍监管水平和业务技能。今年以来,全县煤矿组织复工前培训39矿3850人次,组织了95名煤矿企业负责人到省安培中心培训、576名管理人员到市安培中心参加特员培训,县煤炭工业局培训中心深入30家煤矿企业培训工人2750人,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690人。

五是煤矿安全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采取煤矿自查和县煤炭工业局包片领导、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帮助排查的方式,全面排查矿井采、掘、机、运、通及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排查出的每条隐患都注明基本情况、基本类型、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验收人和安全措施,并在井口挂牌公示,整改验收合格后销帐。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出煤矿安全隐患1497条,现场整改1316条,限期整改181条。

总之,今年以来,通过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全县煤矿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等指标同比大幅度下降,煤炭行业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县煤矿企业的安全基础条件离国家小煤矿基础管理规定还有很大差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依然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安全基础不牢。大部分煤矿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陈旧,开采条件和采煤工艺落后,历史欠帐较多,瓦斯参数测定、突出危险性鉴定、矿井地勘和初步设计工作滞后,安全基础脆弱。二是管理水平不高。部分煤矿采煤技术人员缺乏,甚至有的煤矿有证无人,技术人员挂个名,不在岗履职,安全整改工作无技术保障。三是安全意识不强。部分煤矿业主“安全第一”的观念仍然树得不牢,还不能正确处理和解决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少数煤矿业主安全投入意识差,煤矿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和轮换工,综合素质和能力不高,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四是隐患整改不到位。一些煤矿随着开采规模、开采深度的加大,新的危险源不断滋生,安全风险日趋增大。部分煤矿对市、县的整改通知和执法文书不思考、不执行,错误地把主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的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当成对立面,不把主要精力放在隐患治理和安全发展上,反而把精力放在制定对策和应付检查上,整改效果不明显。五是责任落实不够。部分煤矿企业短期行为严重,无视相关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冒险蛮干,违法违规生产;有的煤矿主体责任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力,管理混乱;个别安监站人员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扎实,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六是金融危机给我县煤炭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冲击。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煤炭市场疲软,煤价走低,煤矿企业利润薄,部分煤矿筹资和融资困难,安全整改投入跟不上,给安全管理带来压力,增加了难度,也影响了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深刻认识,从促进全县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防止和克服侥幸心理、松懈思想、厌战情绪,始终坚持警钟长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各类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明确要求,推动“煤矿安全县长霹雳行动”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政府研究决定,从8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煤矿安全县长霹雳行动”。这次“煤矿安全县长霹雳行动”的主题是:铁腕整治煤矿安全,促进行业和谐发展。目标是:通过开展“县长霹雳行动”,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此期间,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确保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确保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三年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各产煤乡镇、各相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县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县长霹雳行动工作方案》(威政办发〔2009〕103号)文件精神,明确要求,抓好落实,确保“煤矿安全县长霹雳行动”取得实效。

(一)认真贯彻执行“六个从严”,确保霹雳行动落实到位。

一是从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2004〕79号),建立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责任体系,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的机构、人员、装备“三大保障”,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改革、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等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基础工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煤矿企业对政府承诺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政府对煤矿企业承诺保证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严格执行驻矿安监员制度。二是从严执行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等规定,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三是从严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规定,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等各项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四是从严执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现场管理有关规定,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井下定员、入井检身、特员跟班、交接班、放炮管理、瓦斯检查、敲帮问顶等管理制度,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五是从严执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六是从严执行保障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有关规定,督促煤矿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开展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一是坚定不移地抓好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督促煤矿企业加快瓦斯参数测定、突出危险性鉴定、地质补勘和设计补套工作进度,抓好采区设计、抽放设计、防突设计等措施的落实,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按月开展瓦斯治理专家组会诊,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加强高突矿井“专盯、专档、专督、专报”的“四专”管理,严格按标准提取和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严格落实测风配风制度,强制推行井外放炮和配带隔离式自救器,狠抓矿井“通风可靠、抽采卸压、专业防突、监测监控、制度保障、责任落实”六个重点环节,全力构建瓦斯治理工作体系,为煤矿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力推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215号)要求,加大资金、设备、技术的投入,采取分步推进、示范带动等形式,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现场指导,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标考核奖惩机制,按季度考核评分,年终考核兑现奖惩,强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双百工程”(国家在100个县和100个矿井开展瓦斯治理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狠抓管理,制定下发月报表并按月进行考核,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确保“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在2010年底前通过考评验收。

三是认真抓好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和改扩建工作。督促鉴定单位,增强技术力量,指导煤矿做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相关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协调配合鉴定单位,在9月底前完成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抓紧上报审批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瓦斯参数测定报告,确定2009年度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督促鉴定单位和煤矿企业加快矿井地质地勘、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工作,严格按照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要求,加强煤矿建设管理,大力推进矿井改扩建工作,提高单井生产规模和办矿水平。

四是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对煤矿从业人员培训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县煤矿从业人员管理办法》,采取多种形式,逐矿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逐步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完善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培训制度,全面完成煤矿所有从业人员的信息采录、清理登记工作,加强煤矿从业人员进出管理,加大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力度,严格煤矿从业人员上岗证的制作、发放和管理程序,严格落实全员培训制度,实行全员挂牌上岗。

(三)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处违法违规企业。

为迅速掀起煤矿安全整治风暴,县政府将每月专题研究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产煤乡镇和县煤炭工业局要每月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例会,按月逐矿开展以瓦斯防治、顶板管理、水害防治、现场管理为重点内容的煤矿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罚款的罚款、该整顿的整顿、该关闭的关闭,迅速整治安全隐患,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资源管理、炸材管理等方面的督促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的各类隐患要督促煤矿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为确保我县“煤矿安全县长霹雳行动”取得实效,9月底以前,县政府领导将分别带队组成9个督查组,对全县煤矿安全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全面检查各煤矿在责任落实、机构人员、证照管理、制度建设、技术管理、瓦斯防治、顶板管理、工人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各产煤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各煤矿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煤矿安全专项督查行动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见实效。同时,各产煤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严格对照批准的煤矿整改方案,从查制度、措施、证照、装备、管理、培训等方面入手,全面仔细排查整改煤矿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必须督促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整改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专人盯守,死守硬看,现场督促整改,对逾期仍未整改的,坚决从重处罚。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问责。

为确保“煤矿安全县长霹雳行动”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皮副县长任副组长,其他政府领导为成员的煤矿安全“县长霹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产煤乡镇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煤矿安全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由县煤炭工业局、安监局、国土局、公安局联合开展1—2次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资源管理、炸材管理等方面的督促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而引发事故的,从严追究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严格兑现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对发生较大煤矿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事故的乡镇,对乡镇或相关部门的领导实施严厉的行政问责。各产煤乡镇每月底前要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按要求报县人民政府。专项行动期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全县煤矿安全运行情况。

三、统筹兼顾,扎实抓好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建国60周年纪念活动也即将举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年”各项方针政策,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一)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要深刻汲取“4•26”梅子坳采石场坍塌事故教训,以“三推行二强化一整治”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专项检查,督促企业限期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抓好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培训。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针对过去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搞好矿山规划布点,增强矿山布点的科学性。依法完善矿山开采设计,切实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强化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严密监控,一旦发现事故苗头,能够及时处置,确保安全生产。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私挖滥采的非煤矿山,一律予以取缔、关闭。

(二)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8起,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分析形势,集中力量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要认真落实“四长”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个人。公安、交通、安监、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县预防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威政办电〔2009〕21号),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坚持以减少事故、保证畅通为重点,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强化对长途客车、短途微型车、客货两用车和农用车辆的管理,进一步加大路面监控力度,严肃查处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切实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要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努力改善消防设施,开展经常性的火灾隐患排查,增强城乡抵御火灾的整体功能。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和部位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实行政府挂牌跟踪督办;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审查,没有消防安全保障的,不得举办;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使用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违法人员。

(四)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

行业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五)全力确保其他行业安全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