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情况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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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情况报告

土地情况报告范文1

一、总体情况

当前我市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当务之急是向节约集约用地方向转变,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我市出台了《###市国有土地收储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了一些得力措施:城市建设用地立足城区改造挖潜;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四项指标控制供地;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通过整理合并“空心村”建设中心村等办法节约用地。通过实践和积极探索,我们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二、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空闲土地消化利用情况

我市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宗,总面积#####平方米,其中闲置土地##宗,面积#####平方米,空闲土地#宗,面积####平方米,批而未供土地#宗,面积######平方米,为分期开发项目。目前,已有#####平方米闲置土地纳入我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储备运营,#####平方米批而未供土地也正在组织供地中。

三、主要调研地区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认识统一,各项制度基本落实

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紧迫任务。有关地区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水平、定位和矛盾等都进行了比较充分认真的分析;对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与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差距都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有关地区经过认真反思和分析,在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大力倡导节约集约利用上已经形成共识,普遍认识到如果继续按照陈旧的发展观念和模式来搞建设,土地后备资源将根本无法保障“十一五”规划经济指标的实现。因此,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在用地审批中严格土地规划、计划审查,充分发挥规划、计划对建设用地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从供给数量、结构、供地方式、供给主体、供给时机等方面严格把握,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二是妥善处理保障与调控的关系,在规划、计划盘子内优先保障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城乡公共事业用地;三是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把规划、计划的落实关。从规划用途、用地规模、供地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严格把关。土地的规划、计划管理在经济运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引导和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促进了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2、严格土地供应政策,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普遍落实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依据省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业项目项目进入标准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和农村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符合本地实际的控制标准的实施,对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提高了土地利用强度。

3、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制度,以市场运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通过发挥土地价格杠杆作用,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立了“多渠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土地收储供应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和调控。通过实施土地储备制度,将盘活国有企业资产与推动旧城改造和加快城市化进程三方面实施对接,达到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4、查清城镇存量土地,充分挖掘土地集约利用潜力。为认真贯彻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措施,各地积极应对土地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在查清存量建设用地基础上,充分做好存量土地利用这篇文章。针对存量土地开发潜力大的特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发挥每块土地的利用效益,实现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

5、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全面实行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进一步落实用地审批、开工检查、竣工验收的全程管理,对建设用地实行全程监控,实行定期巡查及竣工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用地及时利用,防止土地闲置、空闲现象的发生。部分地区还建立了多部门联动复核验收制度和乡镇国土所属地管理责任制,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和按时竣工。

6、全面推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水平。各地在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采矿权价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矿业权市场化运作,新出让采矿权全部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按照“禁采区内坚决禁止、限采区严格限制、可采区科学规划”的原则,推进资源整合。在多渠道落实矿山环境整治资金的基础上,通过实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土地复垦制度和新办开山采石矿山诚信准入制度,加强山体资源规划保护,推动废弃矿山环境治理,不断完善矿山环境的生态补偿机制。

(二)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新途径

盘活存量土地,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切入点,更是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调研地区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也相继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好办法、新举措。归纳起来,就是“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处置闲量”。

1、采取空间盘活方式,实现“借天生地”。调研地区普遍在开发园区倡导厂房向高空发展,严格限制单层厂房,鼓励支持建造多层、高层厂房,部分地区积极推行“零增地技改”和“零增地招商”。通过在原厂区翻改扩建,增加容积率,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实现了“增资盘活”、高效利用存量土地的目标。

2、采取收回盘活方式,实现“筑巢引凤”。对因受宏观调控影响,企业建设资金发生困难、投资能力差,仅停留在签约阶段的项目,且局部未批先建的,引导其或合作嫁接,或解除入园协议,结清退还先期费用,自行退出用地,重新寻求合适的供地主体;对实际已经正式供地,又确实无能力按合同约定时序进度投资,导致部分土地闲置的,采取“分割盘活”方式,协调确定给予必要补偿,一次性收回闲置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分解落实并重新出让给新的项目使用。

3、采取收储盘活方式,实现“退二进三”。对关停并转的工矿企业和学校用地,进行收购储备,重新确定土地用途,以招拍挂出让方式适时推出,提升了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

4、采取转让盘活方式,实现“腾笼换鸟”。泰州市高港区政府先后两次发出文件,部署开展存量土地专项摸底调查处置工作。在全面摸清和掌握存量土地底数的基础上,创造性的提出将闲置土地按照使用现状情况和闲置原因,分为全显性闲置(批而未建)、半显性闲置(半建半闲)、半隐性闲置(建设进度缓慢)、半显性闲置(建成后部分停产)、全隐性闲置(建成后停产)等五种类型,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分别加以处置,既缓解地根紧缩的矛盾,又走出一条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路子。对闲置的存量土地,分别进行督查会办,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难以到位的,重新组织招商,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腾笼换鸟”的项目置换方式,将存量变增量,全程服务办理依法转让。

5、采取置换盘活方式,实现“远水解近渴”。泰州市高港区、兴化市、东海县等地区通过对近几年来农转用指标使用情况进行重新排查,对主要由于园区建设规划修改、道路规划变化、原企业投资方向调整等原因,致使原农转用审批地块无法使用,符合省空间置换政策、实地仍保持耕地现状的,在报经省厅现场勘查,落实原审批地块恢复原状,新置换地块安排,满足合适项目的用地需求,上报征地手续后,再依法供地,以避免存量农转用指标的闲置浪费,有效缓解了指令性计划紧张的矛盾。

6、采取挂钩盘活方式,实现“星星换月亮”。在大力推进“三集中”的过程中,与工业化和城镇化相伴生的传统村庄建设用地,就成为潜力最大的土地后备资源。沛县等不少地方主动调整思路,抛弃“无地可垦”的旧观念,充分挖掘村庄存量土地的利用潜力。一是加大了废旧村庄复垦整理力度,提升了耕地占补平衡的能力。二是积极实施增减挂钩,集中使用挂钩“周转”指标,既保证了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实现,又有效保障了各工业集中区和农民安置区的集约用地需求,同时有力促进了“拆旧区”农业生产规模、集约、高效发展,为长远集聚用地赢得了主动。

(三)创新实践,加快构建新机制

要做到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不仅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方法途径,而且还要有配套的政策支持,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从而以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科学发展。部分地区创新实践了一些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和措施:

1、建立激励机制,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一是实行标准厂房建设的鼓励政策。二是制定飞地开发的推进政策。三是推行集中安置区建设的引导政策。为创新农民拆迁安置房用地集约利用方式,灌云县、沛县、丰县等地区冻结了农民占用耕地住宅建房,一律利用村庄内空闲地建设;冻结城区和工业园区安排拆迁户单独住宅用地,实行集中自建模式安置。一是严格规定开发园区必须首先启动统一的规划建设,否则停止其他招引项目的供地,每年用地计划使用上必须首先适量满足集中安置区用地需求;二是集中安置区按规划由农民自建安置房,政府把配套做齐全、环境做美化,严格规定所有拆迁安置户,必须全部进集中安置区,不在安排单独宅基地;三是在拆迁安置补偿上,实行“拆一还一补差价”的优惠政策,确实有困难的拆迁安置户,可以提前支付一部分个人保障帐户的土地补偿安置资金。

2、建立约束机制,从严控制用地需求规模。调研地区都普遍建立了有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业用地准入会办机制,按照江苏省限制、禁止供地目录、建设用地指标体系,通过多道闸门,严把准入关。首先,由发改委、经贸委严把项目预评估关,按项目产业政策、环境评估、投资强度、规划等要求,严格控制限制性产业项目,对不达标项目坚决拒之门外。其次,由工商、财政部门严把注册资本到位关,要求投资企业亩均注册资本实际到账,必须达到规定的亩均投资强度的25%,并出具作为供地必备的相关证明,防止投资虚报强度、虚假出资。第三,由国土部门严把供地关,按照用地定额标准,从土地供应上制止了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对投资强度达不到的项目,核减用地规模或停止供地;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投资强度小于地方规定标准(调研地区的地方标准均高于省定标准)的工业项目,原则规定不单独供地,提倡租用标准厂房;对民营、私营企业,投资强度小于地方规定标准的,鼓励利用乡镇工业园存量土地建标准厂房,严把土地集约利用关。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县、##县等地区,在建设项目省控投资强度等标准上都相应提高了当地的实施门槛,提高了招商引资的标准,引入了一批起点较高、投资较大、技术较新的企业。

3、建立市场机制,不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经营性项目用地市场化程度较高,其用地相对比较集约。经过多年的实践,已形成一系列经营性土地储备、招标拍卖挂牌的操作流程,交易行为日趋规范。同时,不少地方注重讲究经营性土地上市策略,首选盘活存量土地,存量土地上市首选旧城改造和退二进三的土地;以新增用地上市为辅,基本做到“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社会保障”三者同步到位,严格实现了从“毛地”出让到“净地”出让的转变,土地出让金也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私下减缓免的现象。

4、建立倒逼机制,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市高港区国土部门配合税务部门,一方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政策。严格高标准的全面征收,对企业产生很大震动,有部分企业因难以承受土地经营使用和保有成本大幅增加,打算转让或分割闲置的土地,有效遏制了空圈土地和浪费土地的行为,批而不用、批少用多的现象迅速减少,利用经济杠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效应明显。

5、建立监管机制,落实建设用地全程跟踪。调研地区在认真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落实预防建设用地闲置的业务措施。主要是批后的土地跟踪管理工作,一是在放线交地后,联合土地执法监察部门,重点动态监管建设项目是否改变用途,布局、建筑系数、绿化率是否符合集约使用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限期纠正;二是建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市、##市高港区、##县会同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集中检查批文执行情况,必要时依法予以处置;三是对新出让土地实行预登记制度,一年内发现用地要素变更的,不予正式登记,促进已批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四、当前主要问题

土地粗放利用现状的形成,是各种社会经济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多年来,各地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造成土地粗放利用的不少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地解决,但从调研的地区看,还存在一些不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问题。

(一)各项规划相互衔接不够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性质与作用,它应具有综合性、战略性、控制性和权威性、其他各类规划应与其协调。但现实的各类规划如交通、水利、城市、生态、旅游等规划,缺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在编制时间、调整范围等方面互不统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制约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面实施。

(二)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与行政管理体制尚有脱节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原有基本建设程序被打破,土地审批权虽然上收到国家和省两级,但供地权,登记发证权等都集中在市、县政府,当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地方经济发展、引进项目出现矛盾时,由于招商引资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举足轻重,建设项目是地方财政、GDP、税收的重要来源,而国土部门难以参加到项目用地决策过程,市、县国土部门很难顶住压力,基层国土所全程跟踪管理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落实行业用地控制标准还不够到位

已颁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的投资强度要求,在供地时对谎报、虚报投资的,还缺少明确的审核办法,难以把关控制。用地规模控制标准的落实,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否则在实施过程中难以到位。如城市规划人均用地指标,虽然国家有了明确标准规定,但一些地方在部门文件和具体管理过程中,建设和国土部门意见常有分歧,给用地管理造成漏洞。

(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

集体土地流转属于物权保护范畴,当前,仅靠效力等级较低的政策和改革试点来推动,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现行法律障碍,被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在经济活动中的各项权能受到法律制约。尤其是不少地方出现的自发性流转,亟待规范性的流转程序和办法来切实规范。

五、相关建议

(一)完善批后监管办法。企业对土地的投资强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国土部门对企业投资强度主要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发改部门提供的文件或批复,而企业在取得土地后工程设计、建设时实际的投资规模往往有变数,国土部门就无法掌握,而且闲置土地认定中,建筑密度、投资强度等因素如何认定,由谁认定等尚无详细的评价办法。建议引入中介机构,对项目投资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跟踪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监管的依据。

(二)增强地方政府节约集约利用的责任意识。要想地方政府对土地利用更加重视支持,就必须有一个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建议省委、省政府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列入政绩考核。

(三)细化监管手段强化监管力度。把节约集约用地做到位,建设和完善国土资源规范有序、保障有力、调控有效机制,才能保障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出让条件设定着手,严格审查投资额度,同时参考项目企业的注册资产,由银行出具验资证明,方可批准核准备案,防止虚拟项目总投资。

(四)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作用。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高于其他规划。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耕地保护为价值取向,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体现两个目的:一是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必须对规划建设用地特别是城市(县城)建设用地作出严格的控制。一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形成,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擅自改变。

土地情况报告范文2

我国农村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我村人口大概800余人,在我县属于人口较少的村。由于地理条件的差异,我们与其他的大村相比,就经济,农业等个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大部分人以外出务工为主,年收入不会超过五万,因为长年在外,家中的农田基本处于荒废状态,原本肥沃的土地现在变得异常的贫瘠,从生的杂草替换了作物,土壤也因年久未翻变得异常的坚固,杂树根紧紧的抓住土壤使有人结块,良土基本上不具备再肥沃的可能。

以上是土地利用不好的第一个原因。

其二,2001年国家实行退耕还林,广大农村响应了国家的政策,纷纷开展了这项活动,然而有些见利忘本的人,歪曲了这一政策,吧自家大量的更多都拿出来变成林地,其目的就是为了那少量的钱,这样,又一批良土被占据,本来不多的耕地已经接近了“灭绝”的边缘。

其三,农村道路的修建,原有公路的硬化,拓宽,甚至,有些人为了新修的公路的美观,居然毫不吝惜的将大量的农田占据。然而这些土地却没有得到再生的可能,使整个农村的田地得到进一步的浪费,试想一下,在农村,新修一条那样美观的公路有什么意义,整个村名考的就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在天气不好的情况下,还有可能遭受挨饿,大面积的土地被占据,对村名有什么样的好处?

当然,我们不反对农村的基本住房用地,可是,仍然有大部分人不守规则,他们在原有的批地上随便的扩大自己的建房用地,将原本是80平方的变成120,或者是更大,调查了一户这样的村名,他回答得很简单,为了以后子孙不用再为住房发愁,其实,他们是否想过,自己的子孙以后靠什么生活,土地,外出务工?这个事暂时谁也说不清,可是,如果你的暂时在外工作,你盲目的扩大又有何用,倘若在家,没有土地他又怎样生存?

其四,我村地处海拔较高的山谷中,容易发生像泥石流,山体滑坡的事故,每到雨季,大量的土地将面临着被掩埋的处境,大雨一过,大块的石头覆盖了更耕地,使得可利用土地减少。

存在农村的最严重的问题可能是纠纷问题:

其一:乡镇没有起必要的指导作用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工作起着重要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村两委直选的展开,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能力弱化,不能及时对村委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心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看出,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土地发包中的部分土地向外发包是有批准权的,通过批准行为来监督和指导农村发包土地的有序展开。同时,对于农村承包户依法承包土地的,《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都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是确定承包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但是,通过所审理的土地纠纷案件可以看到,土地向外发包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几乎占不到三分之一。很多承包户根本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种情况下,有可能造成土地权属模糊,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其二:农民自身的土地法律意识不够农民盲目的认为自己暂时承包的土地就是自己的,并没有形成土地是国家的这一意识,造成了土地纠纷问题中难以调节的问题,一次,我们在着力促进农民的收入提高的同时,也有必要提高一下农民的法律意识,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教育农民1.强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村两委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旨在提高村两委成员及村民的守法意识和合同意识,规范村两委的发包行为。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9条规定,按5个程序签订承包合同: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2.加强村民委员会的成员的教育,他们被民选,就得为民用,他们需要在村里宣传相关的土地法规,加强村民的守法思想,这样能有效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问题。

其三祖辈留下的老问题我在村中暗暗的调查了两家因为土地纠纷而又矛盾的村民,他们各自说得的有理由,一个是这样说的,:“我们祖辈的地本来是平均分的,可是到了我们这一代,他拥有的地却比我家多得多,我觉得肯定不公平”,另外一个却这样说,:“在我祖辈的时候,我家的人口比他家多,得到的土地自然比他们家多,那是我们家6口人,他家才3口,按人口分配,这样有什么不对吗?”他们的话都很精辟,我翻译成普通话就这么个意思,用我家乡的方言内涵更深。

当然,问题的产生,我们不能让它一直

妨碍我们耕地的开垦,我们急需一些解决的办法,让现有的耕地不再减少。

1、减少不必要的用地,比如:公路的美观化造成的大面积的土地浪费的现象,

2、加强对建房用地的督查,对那些随便扩大建房面积的农户采取一定的惩罚,

3、加强防范,对一些容易遭天灾的耕地实施一定的保护措施,比如提前了解耕种时天气情况,将损失降到最低

4、解决纠纷问题,这也是一个大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的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a、改变农业补贴方式

目前国家对农业补贴的依据是农地,有地的农民有补贴,没地的农民没补贴。这种补贴方式与国家补贴农业的初衷并不相符,也激发了由农地产生的矛盾。因此,可以将基于农地的补贴改为对农业经营者的补贴。

b、增加补偿的力度

这样可加大对懒惰农民的刺激,是他们重新拿起锄头,去开垦属于自己的土地,当然,国家在这个方面做得很好,国家早取消了对土地的交税,在一定程度上补助农民每亩地15块左右,对土地的重新利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c、发挥乡镇和村委会的作用

在村委会中,应该有一名懂法,维法的村官,这样,他能每隔一段时间宣传土地的基本法规,使每个村民做到心中有法的意识

土地情况报告范文3

一、基本情况

浙江省宁波市下辖6个区、2个县、3个市,全市占地936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30万亩,人口549万,其中农业人口90万。当年城镇居民纯收入14277元,农民纯收入6221元,综合实力全国地级市前20位。20xx年进行二轮土地承包,现土地发包完善工作基本完成。

江苏省无锡市下辖4个区、2个市,全市占地463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93万亩,人口430万,其中农业人口220万。当年城镇居民纯收入近15000元,农民纯收入7100元,今年已全面取消了农业税。1998年进行二轮土地承包,土地承包证书、经营权证书已全部发放到户。

二、可借鉴先进做法

八十年代中后期,随着江浙地区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农村劳动转移到二、三产业,越来越多的农民把自己世代耕作的土地以契约的形式,交付给其他农民经营,告别土地进厂、做买卖。

一、江浙地区土地流转坚持的原则。

1、坚持土地的优化配置和提高效率原则。江浙地区流转始终坚持有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先进科技的应用和农业效益的提高,不是为了流转而流转。

2、坚持农户自愿互利原则。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全部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不得违反农户自身意愿。土地流转费用由双方农户自己议定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3、坚持依法管理原则。土地流转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村、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同时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制定各种流转合同样本,力求流转手续合法、规范。

4、集体搞好服务原则。村集体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担任中介组织作用,而不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实行土地流转委托管理。成立土地托管组织定期对外流转土地资源、接受土地咨询,提高土地流转的成功率。切实维护了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利。

二、江浙地区土地流转的形式。

通过考察发现江浙地区土地流转形式有:

1、股份合作,即承包者以土地折股参与股份制合作经营,本着“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合作协议;

2、委托发包(法律规定不准搞反租倒包,其将反租倒包改称为委托发包),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需要,反租农民的承包土地,将土地集零为整,转包给大户和投资农业的工商企业主,连片开发,统一经营;

3、委托转包,即承包农户自愿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在一定时期内委托村经济合作社转包给他人经营;

4、季节性承租。一些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一年中只种一季水稻或其他作物,其余时间则把土地权转租给他人经营;

5、土地互换,即农户之间为便于调整结构、连片经营和生产管理,而对自己承包土地进行的互相调换;

6、租赁经营,即农户将其承包土地以收取土地租金的形式租给大户经营;

7、转让,承包户离开土地,将土地经营权彻底转让给其他农户。

三、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

农村土地流转直接关系到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等多方面的利益,流转必须按规范的程序进行。无锡市农工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转让、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合同范本,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减少了因土地流转合同不明确产生的纠纷。

浙江省大部分地区都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实行土地流转委托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土地的资源优势,实现土地有序流转的有效途径。有的镇、村成立“土地托管中心”、“土地代管站”等机构,从事介绍流转对象、提供有关业务咨询等。中介组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价格等信息资料,定期公开对外可开发土地资源的信息,接受土地供求双方的咨询,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在双方协商一致前提下,中介组织帮助办理流转手续;同时为承租者提供信贷、技术、物资等服务;妥善处理土地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土地流转与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双赢。

四、切实维护被征失地农户的利益,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随着江浙地区二、三产业不断发展,各类大型企业不断增加,大量农田被征用,部分农民成为失地农民,无地可种。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是摆在当地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件大事。

宁波市征用土地时,土地征用合同签定分为农户与企业直接签定和村集体与农户签,再与企业签定两种形式。土地补偿费只有极少部分发放到农户手中,绝大部分留再村集体,由村集体经营,补偿费作为农户的股份,每年分红。江东区征地农户只分到青苗费,征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营。20xx年市政府出台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针对失地农民和村改居农民的养老问题做了统一的规定,规定农户土地被征用后,由财政、村集体征地费和农户本人各出一部分的办法,为农户购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无锡市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农户得到土地补偿费约每亩1500到2500元,对有劳动能力的安排进厂就业,同时按照2年农龄折算成1年工龄的办法,直接将补偿费交到社会保险机构,让失地农民享受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

对于外来户土地补偿费分配,宁波市迎江区将农户分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成员两种,有本地户口的外来户不一定是成员。因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集体资产,非成员不享受分配。外来户必须经社员同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向集体交纳一定数额的入社费,才能成为成员,享受分配,但入社费一般不得高于补偿费。无锡市外来户一般不享受分配,但在分配股份时,对村集体有贡献的外来户,经村民同意,分配给其一定数额的贡献股。

三、我镇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镇现有耕地2.2万亩,1995年10月进行了二轮土地承包,现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已全部发放到户。随着二轮土地承包的不断深入,现有109户农户依法进行了土地流转,镇农经站积极做好经营权的变更工作,确保土地流转双方利益受到法律保护。全镇土地流转1451亩,其中耕地891亩,水面340亩,山场220亩。土地流转主要以转包为主,其中转包820亩,转让181亩,租赁170亩,其他280亩。另外工业园区工业征地约1500亩。我镇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1、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全镇土地流转只有少部分到农经站登记,还有绝大部分是农户私自流转,没有经过村组同意,没有合法合同,容易产生纠纷,现在这一矛盾已经体现出来,今年镇农经站已经调解多起类似纠纷。

2、土地流转规模小,不利于大规模经营。现在当地流转普遍是个别农户之间的私自流转,土地面积较小,不利于种植大户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速度缓慢。

3、土地流转用途比较单一。我镇流转的土地绝大部分还是从事传统的粮食生产,极少部分从事产业结构调整,进行经济作物的生产。

4、土地流转还没有真正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农户的流转只是极少部分田块,仍然留有部分田块,农民还没有真正离开土地。

四、我镇土地流转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让农民群众确实了解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二、搞好自身的业务学习,为农民的土地流转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安徽省土地承包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解决土地纠纷的能力,特别是加强对各村文书的培训和指导。积极向市区农委争取,制定出各种转让、转包、租赁登土地流转的合同范本,规范土地流转合同,避免因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而产生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纠纷。

三、引导农民土地流转,逐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引导农民将自家手中的零星土地,向种植大户进行流转,培养农村种植大户,从事规模经营。同时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改善农村种植结构。真正把农村剩余劳动了从农村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四、村集体搞好土地流转的服务工作,提高土地流转的成功率。村集体及时了解本村可流转的土地资源和需要土地农户的情况,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起到中介组织作用,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达到流转双方双赢地目的。

土地情况报告范文4

一、深化实施专项预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全区国土系统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一系列重大决策,将涝洼地整理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大突破口,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实际行动,针对我区中东部、东南部地带地势较低,有河滩、平原低洼地30多万亩的实际情况,区国土资源局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对滩地、低洼地的改造工作,已改造低洼地20万亩。

20__年以来,区委、区政府组织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对尚未彻底改造的10万亩涝洼地编制整理规划项目书,并逐级上报至国家国土资源部,争取到一期投资976万元,对l万亩涝洼地实施整理。

区国土管理部门担负着领导、组织涝洼地整理的重任。近年国土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大力实施科教兴业战略、深化国土资源征管改革,不断加大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之路,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为全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也应看到,由于受种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国土管理系统内部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执法犯法,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损害了国土干部的形象。涝洼地整理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整理过程中,区国土局积极组织行动,充分利用农闲时间,发动群众,采取人工、机械作业相结合,将指挥部安在工地,工作人员吃住在工地,区主要领导定期督导在工地,工程技术人员枪查指导在工地,使涝洼地整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由于这项工程工程量巨大,涉及资金多,在整理过程中有效地防止漏洞,预防国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已成为当务之急。

检察机关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分子的思想演变,堕落轨迹了解的比较深入,对体制、机制、制度以及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得比较透彻,对职务犯罪的动因、特点把握得比较准确。因此,国土管理部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紧密合作,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既有利于促进国土管理部门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约束机制,又有利于双方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依法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形成威慑力。这一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促进国上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是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悉,作风优良”国土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和国土管理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这一点上做到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目标一致,从而促进了国土干部责任感、使命感的进一步增强,为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二、共同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措施

为了使涝洼地整理工作取得成效,区检察院与国土局不断创新预防工作机制,强化预防措施,形成预防合力,把涝洼地整理工作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加强预防机制建设,强化预防制度规范

为了抓好在涝洼地整理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我们强化联合,狠抓机制和制度建设。去年上半年,区检察院、区国土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共同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中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国土局局长、检察院分管检察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国土局副局长、检察院预防科、反贪局、渎检局负责人和国土局纪检监察干部。同时,针对涝洼地整理出台了《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台儿庄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在辖区内“十万亩涝洼地整理”工程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详细规定了在涝洼地整理中双方加强配合、互相协作的机制,为共同做好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提供了制度保证。文件中严格规定了在涝洼地整理过程中的主要任务:(1)负责对“涝洼地整理”工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指导;(2)审定双方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开展专项预防方案等;(5)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双方会签文件的目标任务、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招投标活动;(4)分析形势,研究措施,协调、督办“涝洼地整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5)总结交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中的先进经验等;(6)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题预防座谈会,集中研究解决在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中所遇到的带有根本性和倾向性的问题。

为了较好的完成涝洼地整理工作、区检察院和国土局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不断完善创新一系列的 规章制度,特别是在廉政方面,深入到规范化管理的各个环节,堵塞了制度漏洞,筑牢制度防线,使其“不能犯罪”;加强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的讲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价值观、权力观,正确的对待人生的价值,筑牢思想防线,使其“不想犯罪”;以法律这一强有力的武器,以案释法,以其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通过放映警示教育录像片,通报、等职务犯罪大要案等生动翔实的视听资料,震慑已经或者将要犯罪的人,认清脚下的路,不要越雷池半步,筑牢法律防线,使其“不敢犯罪”。实现了“制度防线、思想防线、法律防线”的“三条防线”和“不能、不想、不敢”的“三不”系统预防格局,形成了严格自律、依法治土的法制氛围,促进了涝洼地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预防工作重点,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使用

“涝洼地整理”重点工程项目,是国家投资的重要项目之一,国土资源部、省国土厅对此项目非常重视,先后几次派人搞专项检查。为了使近千万元(一期工程)的国有资金准确、高效地使用,我们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干部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具体事项,层层抓落实。从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管,审批程序的批准,到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资金的拨付,监理人员的工程监督,推行“阳光工程”,杜绝“暗箱操作”,每做一项工作都认真负责,严把质量关和用人关,工程资金全部采取银行划拨的方式,减少了环节,堵塞了漏洞。

在“涝洼地整理”专项预防活动中,检察机关为了提高国土管理于部的廉政意识,在区国土局开展了不同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讲座,对预防职务犯罪基础知识、检务公开、党风廉政教育等,采取典型案例警示、视听资料和举办培训班相结合,提供宣传材料和播放廉政教育录像片相结合等形式,积极主动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国土管理下部执法、守法的自觉性,遏制和减少国土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思想觉悟和廉政意识是国土工作的生命线,是国土系统的政治优势。廉政教育最根本的任务是使其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运用科学的理论有针对性的解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错位,为此我们坚持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对国土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干部队伍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三观”教育。使他们不断学习先进文化,坚持用身边榜样的力量鼓舞自己,用科学的思想武装头脑,从而树立正确的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其次加强对国土干部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道德虽然是一种社会软约束,但其在人的一生中对行为的制约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为此加强对国土管理干部爱岗敬业的教育,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国土管理干部甘于清贫淡泊名利的教育,树立奉献意识。再次加强了干部队伍的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法制知识教育。道德是一种软约束,而法律却是对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硬性的行为强制。加强国土管理干部的法制教育对于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有积极作用,使国土管理干部明白是非界线,及时纠正错误,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重点内容是加强依法行政,对内对外实行严格执法,杜绝人为随意性,根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客观条件。

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狠抓预防重点,保证了国有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到目前为止,该工程项目经过多次检查、检验,均未出现任何问题,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在治理过程中,既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也未接到任何关于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举报,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大力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调研工作

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强化沟通,大力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调研工作是开展廉政共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方式。我们和区国土局一起坚持互相协作,及时通报,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苗头及时进行调研分析,对工作中出现的廉政事迹及时总结子以推广,有效地促进了廉政建设,推动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保证了涝洼地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按照区检察院和区国土局会签文件和实施意见的安排,工作中双方密切配合,区国土局在“涝洼地整理”工程中,准确、及时地将有关行政执法、基本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重大事项,向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介入基建和采购等工作中,注重对关键环节和关键点的预防工作,坚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同时双方协商,工作中一旦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工作人员将及时向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听取指示,便于尽快作出处理,

防止因此而延误涝洼地整理工作的进度。

二是在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过程中,在双方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国土局应当在涝洼地整理工程中,完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对参与涝洼地整理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向区检察院通报,区检察院应当根据通报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加强外部监督,帮助国土局不断健全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工作,总结国土干部好的做法、措施和经验,不断把预防工作推向全面、细致、深入,确保无职务犯罪案件发生,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三是在涝洼地工程整理中,区国土局根据“涝洼地整理”工程进度和需要,不断出台内部廉政制度建设规定、有关业务规章制度等,并结合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定相关的预防制度和对策,对出现的重大职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都及时通报检察机关,通过积极的协商解决问题,以取得法律支持和帮助,有效地促进了国土干部的廉洁自律。

四是双方利用各自工作的特点,根据国土管理系统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涝洼地整理”实际,根据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干部思想动态积极开展前瞻性和阶段性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深入探索制度、机制改革和创新,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国土干部职务犯罪的治本性措施和对策,积极努力地发现和推广活动中总结出来的预防国土干部职务犯罪方面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防微杜渐。同时不断扩大调查研究的范围,以涝洼地治理为点,带动整个国土管理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调研工作,以点促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达到了以调研促预防,以调研促工作的目的。

(四)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依法查办案件

在活动中检察机关与国土管理系统积极合作,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方面达成共识。区国土局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在活动中发现国土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线索,不能自行处理,也不能隐瞒不通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审查办理。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及到国土干部的违法违纪情况,应在不影响办案的情况下,及时向上一级国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通报,需要配合查处的,国土部门要积极给予配合。对已经查结涉及国土干部的案件,由检察机关向国土部门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国上部门及时对违纪违法人员作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

在这项活动中,通过我们双方的共同努力,涝洼地整理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达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的。下一步我们仍然有许多工 作要做,不但是在专项工程中,还有整个系统预防方面,我们还要继续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国土系统示职务犯罪案件发生,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进一步促进国土干部的廉洁奉公、依法行政。

(一)切实加强领导。在今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国土部门和检察机关要把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不断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的苗头及时纠正,对工作中屡教不改而出现问题的,要给予严肃批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对国土干部队伍的廉政教育和监督。预防工作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打击不是目的,既要治标,而更重要的是治本。国土部门和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活动中,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和教育,要执法必严,依法行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自我拒腐防变能力,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三)在今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双方单位要加大预防调研的力度,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对于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形成可行的调研报告,以利于领导的决策,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土地情况报告范文5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5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二、组织机构

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负责研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的重大事项。国土资源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等工作。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督促检查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检查各省(区、市)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实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

(二)依据土地利用计划有关规定,检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有关规定,检查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占用和补划数量、质量、程序及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

(四)依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检查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后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程序及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

(五)依据《考核办法》,检查各省(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履行情况的自查情况。

四、检查步骤

(一)省级人民政府组织自查。

2008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年度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情况的自查工作,向国务院报告。

(二)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组织抽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以*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实际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数据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自查报告、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专项报告和与耕地保护相关工作分析报告作综合性分析,研究确定抽查的重点地区,7月底前完成抽查工作,形成重点地区抽查分析报告。

(三)向国务院呈报目标履行情况检查报告。

根据各省(区、市)政府的自查报告和重点地区抽查分析报告,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进行综合汇总,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或省份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形成*年度履行情况检查报告,8月底前呈报国务院。

(四)检查结果通报。

呈报国务院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履行情况检查报告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将各省(区、市)政府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责成存在问题的地区限期进行整改。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土地情况报告范文6

1监理组织机构

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建立了科学严密的监理组织机构。三家监理公司在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二调办的直接领导下,通过专家技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实现对监理工作进行总体控制。本监理公司承担辽宁省5个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的监理工作,工程开展初期成立了监理项目部,确定了项目部经理和技术总监,5个地区成立5个监理组,确定监理组长,每个监理组由4~5名监理人员组成。

2监理职责

在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的监理工作中,监理公司授予了监理项目部和监理组相应的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1)项目部的主要职责

①监理项目部严格按照监理合同规定,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组织管理整个监理工程,使监理工作按要求有序进行。②监理项目部根据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需要可以对各监理组的主要构成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整,所有监理人员都要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③领导协调各监理组工作,保证所负责的监理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对监理组的监理工作实施有效监督。④每月组织监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各监理组的工作近况,签发项目部的监理文件和指令。⑤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生产的进展情况,监理项目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监理检查,保证工序成果质量。⑥每月向委托单位报告监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质量情况、生产进度情况、生产中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和进行改进的建议等。及时向委托单位请示监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或重大技术问题。⑦组织编制监理月报和最终监理报告,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在客观评价工序成果或最终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成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⑧对可能出现的监理组与项目承担单位之间各种冲突及时协调处理。当协商出现困难时,报请甲方进行处理。

2)监理组的主要职责

①负责本组的全部监理工作。协调与项目承担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服从监理项目部的领导。②及时掌握项目承担单位工作的生产进度情况。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的生产进度计划表定期对照检查实际生产进度,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③严格履行监理项目部规定的各项职责,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类监理表格。④监理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技术问题或不规范行为,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予以纠正,不能在作业现场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⑤监理人员发现必须进行停工整顿的重大、普遍性质量问题或监理人员的指令不被项目承担单位所接受并对后续生产或成果质量有较大影响时,应及时提请项目部处理。⑥定期编写本地区的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阶段总结、专题报告。⑦负责组织完成本地区测绘成果的过程检查和最终成果的质量监理检查,编写监理报告,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⑧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建立施工监理的质量保证措施

1)编制《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监理工作方案》监理项目部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制定了《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监理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监理的目的、任务、原则、依据;监理的保障措施;监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及责任。

2)编制《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监理实施细则》监理项目部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方案》和《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制定《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方法。总之,监理工作是层层监控,职责明确、责任到组,形成了严格的内控机制,充分发挥监理在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的进度控制监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

1)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的工期。

2)进度计划中的主要工序是否有遗漏,各工序的进度计划是否相互协调。

3)作业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技术规定。

4)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实际。

2施工进度的检查方式

1)每月收集进度报表资料,施工单位定期真实填写进度报表,监理工程师通过施工单位的进度报表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2)现场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是否按计划施工,这样可以及时发现进度偏差。

3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当进度出现偏差时,为了实现测绘工程竣工的时间目标,监理工程师应仔细分析存在偏差的原因,如果是作业单位造成的工程延误,及时向作业单位发出监理指令,要求作业单位调整进度计划,增加人员和仪器投入,加快工程进度。但如果不是作业单位造成的进度滞后,监理工程师要及时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按照工程延期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4现场进度的协调

组织监理工程师应当定期对工程中的各个工序进度进行协调,达到各工序进度的协调统一。组织解决施工单位和委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问题。

三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的质量控制监理

1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的前期监理

1.1施工单位的组织监理

1)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是否得到落实,奖罚制度是否建立并实施,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2)对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员配置情况进行监理。重点检查进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与投标工作方案中拟订人员是否一致,组织能力、技术能力是否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考察进场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知识的培训。

3)对施工单位的仪器设备检定情况进行监理,重点检查仪器设备的各项精度指标是否满足地籍测绘的精度要求。

4)对施工单位的工作环境进行监理,检查工作环境是否能够满足作业需要,数据处理的保密工作是否能够到位。

5)是否针对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需要制订了必要的规章制度。

1.2基础资料分析

检测监理基础资料包括调查工作底图、各级行政区域界和土地权属界资料、已有土地详查土地变更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资料、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调查区域内的控制测量资料等。项目实施单位对上述资料进行分析和检测,监理进行了跟踪检查。

1.3对技术方案的监理技术方案

内容的监理主要通过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来实现。审查项目施工单位编写的技术方案,包括:可利用资料的程度,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有关作业依据和合同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路线、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委托单位的要求,是否先进可行,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具体测绘技术方法、质量控制、安全措施、最后上交成果等内容进行评定。

2农村土地利用现状

调查的监理农村1∶10000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覆盖完整调查区域,其中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按单一地类图斑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就是确定土地权利归属,重点是调查程序的正确性及合法性,调查成果的正确性。地类调查包括线状地物、图斑、零星地类等内容,重点是线状地物、图斑、零星地类划分的正确性,地类认定的正确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我们采取的监理方法是:①野外现场监理施工单位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作业过程的规范性和正确性,内业检查数据处理过程的正确性;②过程成果的质量控制和最终成果抽样检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主要内容包括:外业成果、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内业监理检查图斑划分的正确性,图斑地类与影像的一致性,数据成果的正确性,外业检查地类认定的正确性。本项工作的难点为图斑的划分和地类的认定,监理人员时刻把控各作业单位及各作业人员的工作状态,遇到困难及时跟进,进行监理和指导。

3城镇土地调查监理

3.1权属调查监理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理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外业检查权属调查程序的正确性、合法性,界址点设置的正确性。

2)内外业检查权属调查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内业检查权属调查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检查地籍调查表及其他表格的填写是否正确,宗地草图绘制是否规范正确,外业检查界标设置的合理性,地籍调查表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宗地草图与实地的一致性,相邻界址边长的准确性。

3.2地籍测量监理地籍测量工作监理包括:平面控制测量监理和界址点及地籍要素测量监理。

1)平面控制测量监理方法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旁站监理平面控制测量作业组的作业过程;内业检查控制点的精度指标和成果资料整理,重点检查控制网的平差计算;内业检查控制网布设图,检查控制点点之记的制作情况;外业检查控制点的布设和标志的埋设情况,采用全站仪(不低于原测精度)抽检相邻控制点间边长,将全站仪检测边长进行改正后与控制点坐标反算边长进行比较,以确定控制网相邻点之间边长的实际精度。

2)地籍要素测量监理是通过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作业过程和实地检查地籍要素测量的数学精度的方式进行。监理人员现场检查界址点及其他地籍要素的测量方法是否正确,操作是否规范。重点实地抽查界址点及地物点测量的数学精度,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外业采集界址点、地物点坐标,与地籍测量成果中同名点坐标相比较,分别评定界址点、地物点绝对位置精度;采用50m钢尺外业随机量取邻近界址点、地物点间距与地籍测量成果中同名点间距相比较,以评定界址点、地物点相对位置精度。

3.3地籍图编绘监理

1)分幅地籍图图面表示内业检查。结合调查底图、宗地图及宗地关系接合图对地籍图的图面整饰、地籍要素的表示和注记进行内业检查。重点检查地籍要素表示是否全面、合理,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交待是否清楚,内容取舍是否得当,图式符号运用是否得当,相邻图幅接边是否严密。

2)分幅地籍图的巡视检查。主要检查地籍要素测绘是否准确、齐全、细致,与实地一致,内容取舍是否得当,权利人名称注记是否正确,以评定分幅地籍图的地理精度。

3)检测分幅地籍图的数学精度。用检定合格的两秒级全站仪实地采集的界址点、地物点坐标与地籍图中同名点坐标进行比较;采用经检定合格的50m钢尺实地丈量相邻界址点、地物点间距与地籍图上同名点间距进行比较,进而评定分幅地籍图的数学精度。

4)宗地图检查。对宗地图的绘制及宗地界址点坐标表进行了内外业检查。对此主要检查宗地图的绘制的规范性,检查宗地图的权利人名称、地籍编号、地类号、宗地所在图幅号、宗地名称、界址边长、相邻宗地的地籍号、名称、与地籍调查成果资料的一致性、与实地的一致性。

3.4地籍图数据质量监理

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对数据格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各种要素的分层、编码和属性。

4基本农田

成果监理监理内容包括:引用资料的检查,一致性的检查,基本农田数据的检查,基本农田表格的检查,基本农田图件的检查,基本农田调查报告的检查等内容。

5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处理方法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划分若干工序,进行阶段成果抽样检查。在某一个工序的检查中,若发现质量不合格,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签发监理质量问题处理意见或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生产。把质量问题消灭在工作中,防止及减少测绘工程的经济损失。

1)质量问题处理意见最终成果的每一项监理检查,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出具质量问题处理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仔细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监理员对作业单位的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整改后成果再次进行抽查。

2)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在施工单位的作业过程中,若存在违反技术设计及技术规范规定的作业行为,会造成严重质量问题;在最终成果质量检查中发现系统的严重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发出整改指令,责令作业单位进行修改或返工。监理员现场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或工程返工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对所存在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交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监理工程师组织再次对上述成果进行检查。对不进行整改的作业单位,监理单位发出停工指令,并通报委托单位,提出经济处罚等建议。

四最终成果监理

1最终成果的抽查和质量评定对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的最终成果按规定比例进行抽查,对成果质量进行客观评定,并提交质量分析报告。

2技术总结报告初审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进行初审,并将审查意见报告委托单位。

3上交成果资料清单按照生产合同的规定,是否列出齐全的上交成果清单,各种成果资料是否与清单相符合。

4成果整饰和装订各种文本成果整饰和装订质量是否良好,数据光盘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5监理报告的编写监理报告的编写分为阶段性报告和监理总结报告。

5.1阶段性监理

报告每月向委托单位提交阶段性监理报告,遇到突发的特殊问题时,随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近期工程进度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下一步工作重点及监理建议等。

5.2监理总结报告

在整个项目监理结束时,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完整的项目监理报告,对项目监理过程进行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生产单位工作进度一览表;生产单位提交成果资料一览表;监理检测数据精度统计一览表;所监理成果错漏情况及处理结果统计表;生产单位存在的问题一览表;质量评定等内容。

五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