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评估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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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评估报告

消防评估报告范文1

【关键词】本科高校规划;质量监控;评估体系

一.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保证监控评估体系应是一个结合学校现状和社会需要而确定的发展规划目标的过程控制和结论评价的宏观的“”的“大系统”框架。

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保证监控评估体系以规划和评估为主线,以结合社会形势来评价学校工作为立足点,形成学校教育工作“研究―规划―过程(监督)―结果(评价)―信息交流与研究”闭环型运行系统,注重全局和全面的协调发展,提高学院活动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

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保证监控评估体系是对学校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的相对独立的“外评估”和“高设计”。它着重于学校各项工作的规划设计、实施控制和运行结果评价,约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方向,把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控制和评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效益和目的,与在学校教务系统或其他系统内部设置的“内围”的“小系统”的教学管理运行和保障体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建立健全与学校各系统的“内围体系” 相结合的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保证监控评估体系,既可以把学校的整体评估控制和具体的部门控制结合起来,又可以将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学校的常规的规划管理与质量保证结合起来,真正贯彻落实“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二.院系两级管理和学院建设发展,需要设置必要的专门的职能机构,具体实施管理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保证监控评估体系,以便于形成宏观性规划、全面性制约、系统性控制、过程性监督、阶段性评估的管理机制。

设立的专门的实施管理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保证监控评估体系的职能机构的职责是,结合高等教育和学校发展的研究,设计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进行必要的控制,监督和制约学校计划的落实状况,进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与信息交流和反馈,执行学校教育活动质量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规划与监督评估工作。

通过专门职能机构的设置和体系的运行,达到进行全面工作的监督控制和规划评估,以及对学院整体发展,进行提前研究、事前规划、过程监督、成果评价的目的。同时,随着体系的有效运行,可以降低学校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提高其“服务”意识,把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定位在“教育教学管理的策划和保障部门”上,把教学系部定位在“教学及其管理的执行部门”上。负责“规划与监督评估”的机构“主导研究―形成规划―监督过程―评价结果―促成信息交流和分析研究”,是教育教学监控评价和监控评估体系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等部门“主体(或主题)研究―提出规划―具体落实―形成结果―接受信息反馈并研究”,是教育教学管理的策划(或专项管理)和保障(或服务)职能部门,各教学系部是教育教学及其具体管理的执行部门。

三.构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保证监控评估体系,重点在于设计好体系流程和质量标准,有灵敏多样的反馈调节机制和落实负责机制。

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保证监控评估体系是学校发展设计和质量水平的“指挥棒”和“方向盘”,设计好体系流程和质量标准、有灵敏多样的反馈调节机制和落实负责机制的目的是提高系统的有效性,真正发挥其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简明科学的运行流程和合理完善的教育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是构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保证监控评估体系的难点,更是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保证监控评估体系有效运行的的保障。在构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保证监控体系的流程和各环节质量标准时,更要关注反馈调节机制和落实负责机制的形成,以达到建构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质量保证监控评估体系的目的。

灵敏多样的反馈调节机制和落实负责机制,要实现社会调节和学校调节的结合,体现学校监督与全体人员监督的结合,体现信息反馈与矫正落实成效的结合。体现面向社会的反馈调节,就是要保证培养的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学校调节,就是要明确学校的办学条件,结合校情制定体系流程和质量标准;体现学校监督,就是要求学校形成一套管理运行制度和监控网络;体现全体人员监督,就是要有全员参与的观念;体现信息反馈,就是要求运行管理体系要有比较灵敏高效的信息反馈渠道和手段;体现矫正落实成效,就是反馈信息后要有矫正的落实途径和落实责任者。

【参考文献】

[1]徐向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研究[M]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消防评估报告范文2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和省消防总队重大危险源调查和评估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专家组对重大危险源单体和区域火灾风险评估论证,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帮助认清重大危险源危害现状,为政府完善城镇消防规划和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出谋划策、提供依据,同时也进一步提高公安消防部队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两个率先”建设、服务“平安”消防安全环境创建。

二、评估论证工作时间

从4月10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专家评估论证时间为4月11日至14日。

三、评估论证内容和方法

(一)4月11日重大危险源评估专家对消防大队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单体进行抽检,抽检量不小于重大危险源单体总量10%,验证其单体评估的准确性。

(二)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抽查评估小组。其中,城市消防供水调查评估小组由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方宗兵、市自来水公司经理、建筑设计院副院长组成;民用和工业建筑调查评估小组由市规划处陈小华副主任、建筑设计院蒋柏荣院长、市消防大队助工组成;化学危险品调查评估小组由市安监局化工科克俭科长、燃气办高工、消防大队助工组成。3个小组对本市消防供水状况,高层、地下建筑和商场、市场、工业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抽查评估。重大危险源评估论证工作由市消防大队负责协调,专家组具体负责全市危险源单体和区域风险评估论证工作。

(三)4月15日由市消防大队会同专家小组提出重大危险源区域火灾风险评估论证报告,报送市政府和支队司令部。

四、工作分工和要求

(一)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做好专家评估论证前的重大危险源单体复核比对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消防评估报告范文3

关键词:公安消防 户籍化 管理制度

【分类号】:D631.6

一、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制度基本情况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一个专用账户,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每幢建筑消防安全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及时记录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并根据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自动统计分析功能反映出的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严格审点单位报告备案文件,及时录入消防监督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二、重点单位“户籍”办理

重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在“户籍化”管理制度中扮演重要角色,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户口本”。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记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二)报备消防安全“户主”。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三)申报消防设施“户口”。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重点单位应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并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四)评估消防安全“户情”。重点单位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户籍”管理

(一)扮演消防安全“户籍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导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审核录入的信息,督促重点单位更新信息和定期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同时,在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中及时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等情况录入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

(二)依法检查“预警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按时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以及监督管理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并结合消防安全“零点行动”错时(工作日下班后、双休日及节假日)抽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实行全方位、全时空监管,每季度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热情服务担当“宣传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托“户籍化”管理工作平台定期向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定期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主动宣传消防政策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提供消防业务咨询、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服务,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落实探索

(一)划分区块,网格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重点单位“户籍化”工作,划定辖区单位,成立片区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日常办公室设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防火处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

(二)微信互动,信息直达。建立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微信平台”,将片区工作小组组长、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添加为平台成员。消防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负责人通过平台指导培训会议通知、相关表格上报提示、检查反馈结果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动态预警。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则可通过平台咨询消防安全事宜。

(三)自检互检,有效监督。重点单位按时进行建筑消防设施自检和“四个能力”自我评估,通过互联网向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负责人发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自我评估报告备案表》,并每季度组织一次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互检,记录检查情况。

(四)资源共享,防消结合。消防部门依托防消联勤机制,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与基层中队单位“六熟悉”工作有机结合。消防基层中队可按灭火辖区逐一家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测试,掌握重点单位消防设施运转情况,共享防火监督员收集整理的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和突况疏散预案等“户籍化”管理信息,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灭火救援及应急处置预案,科学处置突发灾情。

结束语: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制度是公安消防部门适应新形势,有效解决消防监督警力不足,促进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提高消防监管效能的一种探索,但总体上受制于重点单位量多面广、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自查能力有限及自检自查工作尚存“形式主义”等问题,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人员热情提供指导培训、定期工作提示和不定期抽查制度落实情况,协调各方循序渐进抓好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制度的落实。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消防评估报告范文4

关键词:竣工验收; 程序; 备案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并实施了几年,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工程监理人员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工程施工相关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相关单位应该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要求施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施工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该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工作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协助建设单位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助组织竣工验收;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竣工验收程序分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施工相关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向验收组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组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并实地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验收组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质量评估依据、工程质量概况、质量评估意见。

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9)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名单,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消防评估报告范文5

关键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应对策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 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目标,公安部在全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内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高层住宅、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数量越来越多,高度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多,在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消防监督带来一系列的挑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增大,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已成为当今社会,特别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面临的一大新课题。

2012年6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全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内实行“户籍化”管理的重要举措。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一个专用账户,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的录入工作;及时记录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管理,利用统计分析功能查找整改消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一)实行“户籍化”管理,是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定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在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的基础上,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和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三项制度。“户籍化”管理制度确保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实行“户籍化”管理,是提升消防部门监管效率的重要手段。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其中必须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是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扩展,建立了消防安全基础档案信息库,提供了“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三色”预警、信息交流、在线学习考试、统计分析等功能。消防部门担负着业务培训、分类指导、检查督导等重要任务。消防机构要通过“户籍化”系统为重点单位提供消防业务咨询、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利民服务,并定期向重点单位消防政策法规、消防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和消防安全常识。同时,督促指导所有重点单位在系统中建立户籍化档案,及时审查录入的信息,定期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推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当前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虽然在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制约“户籍化”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点单位消防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建档率不高。截止2013年11月份,全国尚有10%的重点单位未在系统中建立户籍化档案,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单位建档率不到40%。业务水平不高。虽然多数重点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了消防管理工作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水平亟待提高,从业人员对“户籍化”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尚未提升到法律责任的层面,在思想上轻视、在工作中敷衍了事,在信息录入上被动应付的现象较为普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 “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体责任尚未真正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机构对单位的督促指导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到位。根据《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在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部门要实行消防安全分类预警监督,并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指导服务。虽然近年来消防部队编制得到扩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现状,但是与消防部门担负的任务不断外延的现实相比,警力不足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的解决。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火灾防控、消防安保等工作牵涉警力相对较大,消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使得消防部门工作量不断增加。而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由于信息采集录入的不完善,导致“三色“预警的指导性不强,通过“户籍化”管理系统进行分析研判的有效性不强,从而使得动态监管缺乏针对性。

(三)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中,思想、行动、措施尚未真正统一到公安部统一部署上来,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检查督导不够严格,部分部门存在尚未制定督导方案、督导流于形式,整改措施缺少针对性等问题;试点成效不够显著,推广“户籍化”管理工作必须试点先行,全面推广,部分县市存在试点建设进度缓慢,典型引领效果不够显著,没有真正创建提供可学可看的工作样板;问责不够严厉,在推广工作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捆绑制度尚未真正形成,部分地区实行的“领导分片联系、参谋包干到点”的责任模式尚未真正落到实处。

三、深化“户籍化”管理工作的应对策略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建议在深化“户籍化”管理工作中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切实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有效措施。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消防工作负有法定主体责任,从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消防安全管理人,再到单位普通员工,层层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便构建起了单位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中的督导、考评、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机制必将不断完善。

(二)强化“户籍化”消防管理宣传培训。消防部门要组织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大力宣传“户籍化”管理的意义和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对“户籍化”管理工作的认识。培训中要详细讲解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核心内容,指导完善户籍化管理档案,并积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备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三项制度。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其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常识,具备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能力,真正成为单位消防管理“明白人”。

(三)强化督导不断完善消防服务机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单位越来越多,消防人员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难免存在失控漏管现象。为适应新形势,消防机构应将部分监管督导职能交给消防服务机构。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消防服务机构,建立消防安全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行业自律、中介组织自我约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宏观监管的消防运行机制。将原来社会单位因业务水平限制难以完成的消防管理工作委托给具有专业水平的消防服务机构来完成,消防部门就可以从具体的消防事务管理向宏观的消防指导、服务转变,更好的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机制。

(四)积极完善多层面“户籍化”管理方式。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单位“户籍化”工作,充分利用消防监督“网格化”的管理经验,对辖区内的建筑进行网格划分,实行网格区域责任人负责制,将大片的监管工作细分为小部分,网格责任人对所管辖单位建筑消防设施逐一排查登记,逐级汇总报告;对收集掌握的火灾隐患,逐项上报、逐项查处、逐项反馈;对分类建立的工作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登记,对已消除的隐患及时撤销,实现定人定格、定岗定责、定期定量管理。构建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立体防控”的多层面“户籍化”管理网络,确保辖区建筑有人抓、有人管。“网格化”配合“户籍化”的管理模式将使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马恩强,浅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消防工作简报,第210期.

2.果永红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探讨, 中国应急救援,2013年第04期.

3.陈景新,浅谈新形势下消防安全“户籍化”监督管理工作,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3年第3期.

4.许兆亭,论对现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进行改革的必要性,消防科学与技术,2002年第21(1)期.

消防评估报告范文6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的总目标,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做到“四个坚持”: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牢牢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坚持整合资源、强化能力,为有效开展应急管理提供基础条件;坚持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末,实现“五个建立”:

1、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均成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制度。

2、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镇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预案编制工作。

3、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动员机制不断完善。

4、建立具备信息、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撑的应急保障平台。完善各类安全隐患信息处理系统和突发事件监管网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预测预警,实现突发事件超前预警信息,全面加强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保障能力的建设。

5、建立强化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增强群众自救互救的应急宣传教育网络。各应急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基础支撑,努力增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实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和措施到位,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单位要相应设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村(社区)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深入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预案编制规划和上级要求,镇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经专家论证后,报镇政府分管领导,提交镇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布施行,进一步完善各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的要求,全镇所有村(社区)、学校和规模以上企业等单位要抓紧编制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着力抓好基层和重点部位预案建设,尽快构建覆盖全镇的应急预案体系。,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业单位要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具体框架可参照《村(社区)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学校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和《企业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附件1)。同时,各单位应急预案报镇应急办备案。镇应急办要加强全镇范围内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规范预案的编制、审批、备案、修订程序,把各类预案衔接好、管理好,加快应急预案信息化步伐,提高应急处置辅助决策水平。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和职责落实。

(三)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整合我镇应急队伍资源,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一要加强与民兵、公安消防等骨干队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二要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城管、建设、交通、农服中心、水利、卫生、安监、人防、供电、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分别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并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以社区民警、民兵、保安等为依托,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各村(社区)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应急队伍平时应加强防范,险时要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四要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根据不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求,从镇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骨干,组建镇应急管理专家库,以满足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

(四)加快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应急平台与指挥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形成覆盖全镇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应急管理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各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施、公用卫生设施和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工业集聚区和人口密集场所的消防、医疗卫生等安全设施建设。电信、自来水、电力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建设和校车管理,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五)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建立镇和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对现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进行普查建档,加强规划,合理布局,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要加强对储备物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要丰富储备方式,根据应急处置的要求,实行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和技术能力储备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利用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调度系统,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市场调控与调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资源,完善应急物资投放网络,建立全镇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运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及损耗的补偿政策和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物资紧急动员能力。

(六)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和动态监管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建立排查责任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危险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和风险评估,对重点部位特别是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危险品仓库,以及“多合一”建筑等,建立隐患信息数据库,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促进应急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整改进度,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问题多、隐患严重、危险性大,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稳定。

(七)抓好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向上级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可在总指挥同意后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同时抄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单位要及时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救援机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和镇有关部门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镇主要领导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必须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后及时以《专报信息》(附件2)形式报送文字材料。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动态突发公共事件,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续报。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村和镇有关部门要对事件处置全过程进行整体评估,15日内将总结报告报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各村要建立和完善值班制度,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重点基层单位设立信息员,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明确信息报告任务和方法。同时,探索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报告渠道,通过接报系统掌握综合敏感信息。着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公安、民政、卫生、环保、安监、国土、建设、水利、农服中心、人防等部门资源,形成集约化的预警信息平台,依托广电、短信、电话、网络等系统,及时预警信息。

(八)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开展人身救援、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等先期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生,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镇村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有序展开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等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立即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镇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评估和制定实施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要特别注意帮助解决五保户、特困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群众的困难,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九)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应急管理评估报告制度。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照镇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定期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科普宣教等方面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评估报告每年1月5日前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评估报告一事一报,由镇各专项处理小组、各村、各单位在事件结束后15日内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家和省、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析评估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五大类分组进行,各组的参与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突发事件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形成该类别突发事件应对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自然灾害组由民政牵头,水利、国土、农服中心、建设等单位参加;事故灾害组由安监牵头,农经中心、公安派出所、建设、交通、环保、卫生、质监、工会、人防、供电等单位参加;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卫生牵头,农服中心等单位参加;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公安牵头,统战、、外经、民族宗教等单位参加;经济安全事件组由农经中心牵头,物价、粮食、金融等单位参加。

(十)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不同对象,制订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建立多元化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要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提高各级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司法所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人防等部门要加强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教育和自救互救知识培训。教育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高危行业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

三、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一)建立严格责任制度。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并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保证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估体系,将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