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证券投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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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证券投资

个人证券投资范文1

一、性格色彩学理论概述

“FPA? (Four-colors Personality Analysis) 性格色彩”的四色分类可追溯到古希腊,以西医鼻祖希波克拉底的四液学说作为源头。希波克拉底认为:构成人体体液的四种主要成分分别是心脏的血液、肝脏的黄胆汗、胃部的黑胆汗和脑部的粘液。每个人体内体液的混合比例是各不相同的,血液占优势的人属多血质,粘液占优势的人属粘液质,黄胆汗占优势的人属胆汁质,黑胆汁占优势的人属抑郁质。他认为“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人,但许多人有着相似特征”。

乐嘉借鉴了气质学说的精髓,将乐观爱玩的人归为红色;将循规蹈矩、感情细腻特征的人归为蓝色;将喜欢成为领导者的人归为黄色;而将乐于旁观、很轻易就会被人所领导的人归为绿色。每个人的性格都有其独特的色彩密码,这些性格色彩具有一定的支配功能,会影响人们在具体实践活动中的思想与行为,最终表现出千差万别的行为表现,其具体特征如下表所示。

二、不同性格色彩投资者在上涨与下跌行情中的行为特征

红黄蓝绿四种性格各有各的性格特点,他们在进行证券投资的过程中,不同的性格色彩会影响其具体的投资行为,并且不同性格色彩的个人投资者在股市涨跌中的投资表现有比较大的区别,表现如下:

三、不同性格色彩个人投资者投资行为的问卷调查分析

(一)调查目的。为了验证不同性格色彩的股民在牛熊市中投资行为的不同,旨在了解不同性格色彩对股民投资行为的影响。

(二)样本说明。这次调查通过手机app问卷星完成,共回收208份问卷。调查对象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2级金融学、2013级投资学的在校大学生。问卷中利用乐嘉性格色彩学测试题对调查者的性格色彩进行了归类,共有84位红色股民、18位黄色股民、44位蓝色股民及62位绿色股民。为保证调查的质量,被测试者均被告知所有题目均无标准答案,完全由其按自己的第一反应或倾向来答题。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1、上涨行情中,不同色彩股民的投资行为特征

问卷题目一:您在上涨行情中的投资行为倾向是( )

A、密切关注股市的信息,参考股评专家推荐,作出买卖。

B、相信自己的判断,遇到合适的买卖时点,快速买卖不犹豫。

C、独立分析,构建资产组合,密切关注股市价格的走向。

D、不追求股价的快速上涨,涨的快也跌得深,投资有收益就好。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在上涨行情中,四种性格色彩的被调查者呈现出不同的投资倾向。其中红色股民中有52位倾向于选项A,占红色性格总数的61.9%,说明他们更热衷于追寻市场热点,依据市场信息做出决策,甚至有时候会四处打听消息参考他人意见。黄色股民有11人选择了B选项,占黄色性格总人数的61.1%,说明他们更加自信、勇于冒险、敢于投资,全力把握市场机遇,力求在一波良好的行情中实现资产的快速增值。此外,29位蓝色股民选择C选项,占蓝色被调查者总人数的65.9%,说明他们在追求获利的同时也保持谨慎小心的性格特点,更注重策略,优化资产组合配置,防范市场行情突然变化带来的风险。53.2%的绿色股民偏向于选择D选项,乐天知命并且倡导中庸之道的绿色股民主要以保卫获得的资产增值所带来的利益,追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2、下跌行情中,不同色彩股民的投资行为特征

问卷题目二:您在下跌行情中的投资行为倾向是( )

A、情绪波动,但心中仍犹豫不决,偏向于持股观察等待股价上涨。

B、相信自己的判断,可能是机构诱空,继续观察,但下跌太多会进行止损。

C、全面分析排查下跌原因,调整策略,构建新的组合。

D、快速撤离资金。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在下跌行情中,58.3%红色股民选择了A,说明情感充沛的红色股民的情绪容易受到股市下跌的影响,他们倾向于持股观察。黄色股民中有44.4%的人在股市下跌中相信自己的判断,但如果股价跌得太深,他会止损,避免亏损扩大。严谨细致的蓝色股民,在股价下行时,有54.5%的比例会进行全面排查下跌原因,企图找寻新的股票组合来减小原组合风险。最后,绿色性格股民在股市下跌中,做出的选择的比例较为分化,其中有33.8%的人数选择了快速撤离股市,也有32.3%的绿色股民选择调整资产组合。

四、总结

个人证券投资范文2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环境的持续改善、股权分置改革和证券业务的创新,我国股市的结构性缺陷的问题得到了改善,市场的容量和交易量逐渐扩大,债券、基金和期货的品种不断创新,准入门槛逐渐降低。政府“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的手”相结合,使得人民币理财产品不断丰富和活跃,极大地增强居民理财的愿望和参与程度。

我国越来越多的参与国际市场,外资银行陆续进入中国,促进了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实现了极大的飞跃,加上我国金融机构对个人理财业务软硬件的建设力度的加大,个人理财业务已经上升到了实质性的规划和操作层面,个人理财的发展趋势一片大好。

(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背景

第一,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民财务的积累,我国的经济总体实现了快中又稳的发展,经济增长带来的国民财富迅速积累,对财富管理随之产生了客观需求,个人理财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

第二,国家体制改革的完善,我国在就业、养老、教育和医疗体制方面的改革,逐渐解决了居民的后顾之忧。

第三,理财投资产品逐渐丰富,证券投资工具越来越多,股票、期权、基金、债券等,可以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

二、个人理财与证券投资基金

(一)个人理财产品的分类

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相对较短,收益率和流动性也较低,无法满足长远的投资计划。存款类产品,存款类理财产品主要就是指传统的银行储蓄类的产品,这类产品风险小,流动性强,收益率低,在个人资产配置中所占的比例也相对较低。股票,目前股票投资这种方式正在兴起,但是股票虽然收益高但是往往也伴随着高风险,大幅度波动的股票市场是投资者都不愿经历的。期货、外汇和期权,这类理财产品的专业性较强,同时这类投资的涨跌幅度没有界限,在带来客观收益的同时很可能带来投资者难以承受的额巨大亏损。保险产品,保险规划可以降低家庭理?的风险。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属于当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的主流,截至2017年第一季度,总的发行规模8892.95亿元,同比增长127.74%平均预期收益率在4%~6%区间内变化,发展势头足,平均收益率高,尤其独特的优势。与此同时,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类型不断丰富,多元化组合投资逐渐成熟,个人理财市场上的投资者也日趋理性。销售渠道不断拓宽,服务和交易模式也在不断创新运作日趋规范,符合我国绝大多数投资者的需要,但是证券投资基金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我国个人理财市场上的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配置同质化严重,投资策略趋同

我国的基金虽然形成了不同风险―收益特点的基金产品,但是受到证券市场发展的限制,各类基金投资品种选择的空间不大,导致资产配置同质化现象严重,投资风格相似。

(二)羊群效应

这一效应源于委托―问题,基金管理人由于能力不足或缺乏激励机制,不愿意财务积极的投资策略,在信息优势的作用下,反而会采用与其他管理人相同的投资策略和手段,所以基金管理人普遍采用保守型的投资策略,导致市场的“羊群效应”特别明显。

(三)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专业人才匮乏

我国基金行业快速发展,人才需求量大,但是各个基金公司之间的竞争也造成了行业内的高端人才流动频繁,我国基金经历培养期短也直接导致了基金人才的低龄化和阅历浅,不仅缺乏从业经验,也缺乏扎实的研究功底。

(四)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

首先基金持有人大会形同虚设,逐渐失去作用。同时,独立董事作用不能发挥,缺乏独立性。

再次,基金激励机制尚未建立,造成基金管理人的收益报酬和风险责任的不对称。

最后,基金托管人无法实施独立、有效的监督。

四、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人才建设、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

鉴于我国当前理财市场发展中重产品、不重理念的缺陷,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但是正确的理财理念也离不开从业人员的诠释和理财机构的宣传,所以,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培养和导入现金的理财理念是十分重要的。

(二)加强品牌营销,树立品牌意识

金融机构只有顺应投资者个性化和人文化的发展趋势,逐步树立自己的品牌意识,才能在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个人理财业务今后的发展自会更加趋向个性化,金融机构必须通过不断更新观念,进行制度和产品创新。

(三)发展理财经营模式

我国当前金融机构理财是国内理财的主要形式,机构理财由于分业经营的限制和机构理财人员缺乏独立性,导致理财服务质量和效果不佳。可以通过政策鼓励和逐步发展独立理财模式,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行业发展。

个人证券投资范文3

    论文摘要:个人证券经纪人已成为我国证券经纪人EL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连接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营业部的投资桥梁之一.起着专家理财的主要作用。应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等方面加强对个人证券经纪凡的规范。

    我国的个人证券经纪人.悄然萌生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践中,如今已成为我国证券经纪人队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入WTO后,随着与国际接轨力度的加大,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的发展步伐会进一步加快,究其原因:首先,全面推行证券经纪人制度势在必行,个人证券经纪人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其次.届时更多的投资者更愿意通过证券经纪A,而不是自己直接投资,个人证券经纪人具有较大的生存空间和市场需求。鉴于此,正确认识和大力规范我国的个人证券经纪人显得十分必要。

    一、认识我国的个人证券经纪人

    证券经纪人是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证券业内部专业化分工的需要而出现的特殊的从业人员,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对专家理财内在需求的一种体现。依国际惯例,证券经纪人分为法人证券经纪人(如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的资产委托业务、一部分以证券投资为主的投资管理公司等)和个人证券经纪人。习惯上.由于法人证券经纪人一般都有其特定的称谓,有时我们也将个人证券经纪人直接称为证券经纪人.或者说.狭义的证券经纪人就是指个人证券经纪人。

    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的从业范围及职业定位到底哪些人员属于个人证券经纪人,学术上和各种报告文章中各有各的说法,奠衷一是。个人证券经纪人从业范围的划分一直是比较混乱的.有些文章将证券营业部内部的客户管理人员、客户服务人员、投资咨询人员归类到个人证券经纪人;有些文章将投资咨询公司的证券分析师也看成是个人证券经纪人;甚至还有些文章把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出市代表都作为个人证券经纪人来对待。从业范围不确定,就无涪对个人证券经纪人进行准确的身份界定和职业定位,对个人证券经纪人的规范和发展也就无从下手。

    根据我国证券业的从业现状.本文认为宜从以下几方面.初步认识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的从业范围和职业定位:

    (1)将个人证券经纪人和其他证券从业人员区分开来:前者不受雇于任何一个证券公司或其他证券中介机构,有时会存在签约形式的合作关系,利益分配上以分成为主。后者一般是证券公司或其他证券中舟机构聘用的正式或临时员工.是雇佣关系,以工资、奖金的形式领取报酬。

    (2)个人证券经纪人具有三个基本特征:自然人职业性和独立性。把个人证券经纪人定位为一个独立的个人证券从业者。

    2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的主要职能

    咀实际业务内容为依据,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的主要职能包括: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市场信息;为投资者安排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接受委托为客户提供下单、查询、交割等服务;接受全权委托客户进行证券投资等。

    3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的主要存在形式

    按个人证券经纪人的职能划分,目前,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中的个人证券经纪人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形式:

    (1)客户开发式。这类个人证券经纪人一般签约于某个证券交易营业部,其主要工作是为潜在的投资者或签约营业部以外的投资者提供上门服务,包括介绍证券交易基本知识、受投资者委托代办各种开户手续、提供投资计划和投资咨询等,其最终目的是增加签约营业部的客户数量.并以开发客户数量及其成交量为依据.从证券交易营业部提取报酬。

    (2)颐问咨询式。这类个人证券经纪人一般工作室”等形式存在,向客户提供投资策划,进行基本面分折和技术看盘.提供投资建议,但投资的最终决策权属于投资者。这种形式有时与营业部签定协议,依客户的成交量从营业部提取报酬,有时与客户签定协议,以保证某一收益率为前提.向客户收取咨询费。

    (3)代客理财式。这类个人证券经纪人受投资者全权委托,客户进行证券买卖,主要有投资者提供操作密码或签署委托议两种方法。这种形式一般与营业部有一种佣金优惠或按成交量计提酬金的约定,尤其当客户资金量比较大时。另外,这类个人证券经纪人往往也会同委托的投资者进行某种约定,“期获利分成。

    需要注意的是,当具体到每个个人证券经纪人时,其可能会上述三种职能兼而有之。

    我国的个人证券经纪人正以各种形式存在并自我发展着,但至今还没有出台相关的管理法规或制度,对个人证券经纪人的关注仅体现在一些讨论会或研究文章中,没有统一的界定和规范,这就使得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的发展比较缓慢,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

    二、规范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的意义

    我国的个人证券经纪人,从无到有,并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一起发展壮大,这是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它不会随任何人的臆想而消失,只能继续存在并发挥着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只要我国的证券市场继续向前发展和与国际接轨,对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进行规范就是必要的和唯一的选择。

    l规范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的现实意义。下图标示了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流程中的位置可见,个人证券经纪人是连接投资者和证券交易营业部的投资桥梁之一,起着专家理财的重要作用。在证券市场发展的韧期,投资品种和投资者都比较少,投资者一般亲自到营业部进行交易。随着证券市场规模和投资者队伍的不断扩大,每个投资者亲自分析市场并作投资决策的成本大大提高,投资效率不断降低。专业的个人证券经纪人具有职业优势和专家理财的水平,能在市场分析、行情预}别、投资计划与决策等诸多方面向投资者提供许多有价值建议,从而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加入WTO之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与国际接轨,将会出现众多新的证券投资品种和增加许多新的国内外投资者,个人证券经纪人专家理财的服务也就更为重要。

    2规范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的迫切性

    至夸,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法律制度上.我国对个人证券经纪人都没有一个最终或权威的界定,关于个人证券经纪人的制度或管理办法更是一片空自。现实中,个人证券经纪人正各种形式广泛参与到证券交易活动中,有明的,也有暗的,有确实为投资者服务的,也有以代客理财为名欺诈投资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因为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的业务活动具有极大的自发性、模糊性和盲目性,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是规范和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El益成熟,这一问题变的越来越迫切。

    三、规范我国个人证券经纪人的建议

    1实行从业管理,加强行政监管

    既然个人证券经纪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职业而存在,规范个人证券经纪人就需要一定的从业管理。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是一片空白,1998年L2月出台的(证券法)没有涉及到个人证券经纪人,证券监管部门也没有出相关的管理规定。现实中的个人证券经纪人队伍由于无法可循,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坑害客户的事时有发生,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另外,法律责任不明晰,使得出现失误时,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护。实行从业管理和加强行政监管是规范个人证券经纪人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可采取下面几个措施:

    (1)效仿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成立个人证券经纪人协会,实行从业资格注册管理。实施严格的个人证券经纪人准入制度(包括考试和审查)、淘汰制度(包括自然退出和违规取消资格)和年度审查制度,最终达到提高整个个人证券经纪人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的目的。

    (2)由证券监管部fl行使宏观管理的职能,出台《个、证券经纪、管理办法》、(个、证券经纪人佣金提成指导意见)、《个人证券经纪、与投资者纠纷处理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这样就使个人证券经纪人的法律责任得以明晰,业务开展有章可循,避免丁混乱,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3)注重行业自律制定切实可行的从业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体系。使个人证券经纪人能更好的发挥咨询顾问、专家理财的作用.吸引更多的投资者通过个人证券经纪、进行证券投资。

    2.加强证券交易营业部对个人证券经纪人的管理

    我国的证券交易流程,决定丁任何证券买卖都必须通过证券交易营业部进行,因此.个人证券经纪人的业务活动和证券交易营业部有着密切联系。一方面.投资者是他们共同的服务对象;另一方面.存在利益分成关系。证券交易营业部建立有效的个人证券经纪^管理制度,对个人证券经纪人进行微观管理,也是规范个人证券经纪人的重要内容之一,个人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个人证券投资范文4

一、我国证券市场税收制度的现存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对证券市场税收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通过对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调整来实现的,但是从实际的税收调节效果看并不理想,其主要原因在于单一的印花税税种设置和单一的印花税税率调整,根本无法发挥税收杠杆在证券市场中的调节和分配功能。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税收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证券发行环节尚未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按照国际税收惯例,各国政府一般针对证券发行环节(即一级市场)申请发行并登记许可的所有证券品种课征证券交易印花税。而我国目前在该环节主要针对从事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机构就其手续费(佣金)收入全额按“金融保险业”税目课征营业税,而不是按净额征收,而且还包括收取的价外费用(如代垫的费用) ;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所取得的收入,按“产权转移书据”

税目课征印花税;对上市公司发行有价证券取得的溢价收入,按“营业账簿”税目课征印花税。从实质上看,我国尚未对证券发行环节发行的证券品种课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由此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和税收政策无法对证券发行市场发挥税收调控的作用。

2.证券交易环节征收的股票交易印花税存在制度性缺陷。目前我国在证券交易环节(即二级市场)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该类股票交易印花税存在以下缺陷: (1)它实质上是就股票交易金额所征收的一道交易税,偏离了印花税作为凭证税种的内涵,而且被赋予了多重目标或功能[ 1, 2 ] ,承担了印花税、证券交易税和遗产税或赠与税等多个税种的功能,因此不符合税收法理。(2)它仅就二级市场上交易的股票征税,对其他证券品种(如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期货、投资基金、国家股和法人股等)及一级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的证券品种都不征税,税基偏窄,不仅造成税收收入的严重流失,而且造成一级市场的原始股投资者和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者之间、场内交易者和场外交易者之间、股票与其他证券品种之间的税负不公[ 3 ]。(3)它不区分交易时间、交易主体、交易金额,也不区分买方和卖方[ 4 ] ,均按现实交易额征收相同比例的税收,税率设定单一且税率偏高,导致证券税收对机构投资者和证券大户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操纵股市的调控能力被削弱,中小投资者的实际税负较重,而机构和大户投资者税负较轻,不能体现“鼓励长期投资,抑制过度投机”的证券税收原则。

个人证券投资范文5

关键词:高校学生;证券投资:金融理财

一、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一个很证券投资行业也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股市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已是众所周知的名词。目前我国证券行业已经走过了20年的发展历程,截至2010年底我国股市市值达25万亿,占gdp总值的62.8%,股民人数已超过1.6亿,占总人口的9%。随着我国人民金融理财意识的不断提高,股市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投资的重要渠道。

自2006年以来的牛市赚钱效应让股民群体迅速庞大,越来越多的高校学生也成了证券投资者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其中也不乏大量非金融类专业的学生。高校学生投资者在股民群体中有自己独特的一面:入市资金大多较少,学习能力和好奇性强,容易模仿。作为在校学生从事证券投资本无可厚非,但相比金融类专业的学生,他们几乎不具备证券投资方面的基础知识,若未加培训而直接进行实战交易,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亏损。如果能对高校学生从事证券投资进行正确、系统的引导,就可以既培养他们的投资理财意识,又能在资金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通过证券投资获得宝贵的实战经验和可能的收益,从而为培养未来可能的专业证券投资者打下铺垫和基础。

二、股市开户

证券投资的第一个前提条件是开户,如何选择证券公司至关重要。老牌证券公司技术实力雄厚,因此客户相对较多,客户服务可能不到位;新生证券公司虽然起步较晚,但是为了吸引客源,极可能开出一些优惠条件和良好的售后服务。高校学生初次股市开户选择证券公司时,可考虑以下两个因素:券商佣金和售后服务。

开户时选择佣金较低的券商是降低股票操作费用的主要方法。券商佣金是在股票交易时产生的一部分费用,它是股民开户所在的证券公司预先设定的,根据不用的时期和不同的交易金额,各个证券公司佣金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开户相对较早,的股民,交易时的佣金也较高。若在2008年开户,各大券商佣金大多为1.5‰;开户的汪券公司成立的越晚,交易时的佣金越低。如在2010年,某新成立的让券公司其交易佣金仅为0.6‰,前后相比佣金差了一倍多。因此高校学生新开股市账户时,要尽量选择佣金较低的券商;而对于已有账户可考虑转户至佣金较低的证券公司,也可以和现开户券商协商申请降低佣金。

选择售后服务较好的券商是提高高校学生证券投资收益的重要渠道。很多券商现在非常重视对客户的售后服务,定期对投资者进行培训,这对缺乏投资知识的高校学生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证券公司良好的售后服务既能帮助高校学生了解证券投资的基础知识,又能帮助他们提升证券投资转行业技巧,从而在实战中规避风险,获得可能更高的投资收益。因此,高校学生在股市开户时,也不能忽视券商售后服务的质量。

三、买卖交易

开户完成后,就可以从事股票买卖操作了。根据自己多年的投资经验,主要探讨实战交易中的划拨资金、选股、买卖等4个重要环节的技巧。

(一)划拨资金。包括转入资金和转出资金。这一环节看似平淡无奇,其实相当重要。首选,高校学生要用“闲钱”从事证券投资,切忌挪用学费、生活费等资金。这样可以避免股票被套时由于急用资金而被迫采取“釜底抽薪”的方式转出资金,从而造成亏损。高校学生使用“闲钱”炒股,可以使自己有更大的周转余地,也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投资的风险。其次,对于已经获得的盈利,建议高校学生在适当的时机从股市转出部分资金套现。股市内的资金,本来就是在盈利和亏损之间来回波动的。股市中的投资者“1赢2平7亏”,对于能盈利的更是难能可贵,高校学生直该如何保住已经到手的利润呢?最好的方法就是当盈利达到一定的比例如10%,就果断把盈利的资金转出变现,及时享受胜利的果实。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把部分盈利转出股市账户后再发生亏损时,损失的金额客观上也减少了。

(二)选择股票。主要包括技术面选股和基本面选股。关于技术面选股的方法较多,在这里不详述。从实际交易中看,建议高校学生从基本面人手选择股票,重点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股票的流通市值和股票筹码集中度这二个方面。

首选,选择公司运营情况正常,业绩没什么大的风险的股票。股票的波动,除了反应资金炒作的痕迹之外,还体现了公司本身的运营情况。而公司业绩的大幅变动,正是我们基本面选股时需要剔除的。对于初入市

的高校学生,可以考虑选取一些公司知名度很高的股票,如五粮液、苏宁电器、格力电器等。这些公司都是行业的领先者,具备一定的成长性,业绩上没有什么大的风险。买人这类股票可以放心长期持有,几乎不必担心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导致股票下挫。

其次,选择公司总股本和流通市值较小的股票。一般选择总股本不要超过5亿股,流通市值不超过50亿的股票。俗话说“船小好调头”,对于流通盘较小的股票,庄家和机构只需要相对较小的资金就可以控盘和拉升,因此股票股性相对较活,股价波动相对较大。而股票的波动程度恰和其盈利空间是密切相关的,大盘股由于炒作时所需的资金较大,相比之下波动性就小的多。

再次,选择股东人数持续减少,筹码相对集中的股票。股东人数持续减少表示庄家和机构在持续的吸筹,当庄家的筹码集中到一定程度时,就可以准备拉升股票了。反之,股东人数有所增加,表明散户开始接盘。对于这样的股票庄家需要进行洗盘才能完成拉升,而洗盘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是一个煎熬的过程。高校学生可以观察股票每季报中的股东人数变化,并结合股票的技术形态,综合判断庄家控盘的程度,争取在建仓或者洗盘的尾声阶段果断买入,从而在时间上达到最高的利用率。

(二)买卖股票。完成了各种分析之后,就需要完成买卖交易了。股票所有的盈利和亏损都在买卖之间产生,如何把握合适的买卖点,对于高校学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高校学生在选择股票买入点时,遵循以下原则通常成功率较高(1)在k线形态形成双底时买入。股票只有当底部牢靠时,未来走势才能稳健。双底形成时间相对较长,庄家吸筹较为充分,容易完成初始建仓工作,因此离股票拉升的时间较近。(2)股票从高位下跌超过40%时买人,前提条件是基本面没有大变化。股票波动同样适用运动学中的惯性理论:跌多了就涨,涨多了就跌。如果公司运营正常,而其股票前面涨幅过大,后期调整自高点算起跌幅超过40%,可以考虑部分仓位买入,抢底抄反弹。(3)股票价格站到所有均线时买入。此时,该股票已经突破了所有重要的压力线,进人中期上升趋势。买入并果断持有这样的股票,可以抓住股票的“主升浪”,实现短时间内可观的收益。

   股市中会买的是徒弟,会卖的是师傅。高校学生初次进入股市,缺少实战经验。如果已经持股获利,如何选择卖出时机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里给高校学生以下几点建议,考虑作为实战卖出时操作的原则。

对于已经盈利的股票,需要设定止盈卖出价,股票价格跌倒止盈线坚决卖出。在操作中需要果断的执行此原则,千万不要因为贪婪把已有盈利变成账面亏损。止盈线最低可以设置为成本线之上%2的。对于盈利较多的,比如幅度超过10%,也可以采取金字塔式的卖出,持有的股票每达到一定的涨幅,减少部分仓位变现,遵循这样的原则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对于已经亏损的股票,需要设定止损卖出价。高校学生从事证券投资的第一要务首先是保存本金,其次才是获得盈利,所以及时止损是当账户发生轻微亏损时,保存自身资金的有效措施。如果买入后股票下跌到达止损价位时,应该果断卖出或者减轻大部分仓位,场外观望不进行操作,把损失降到最小。

对于在轻微的亏损和盈利之间来回波动的股票,除了遵循上述两条原则之外,如果其他股票有好的机会,也可以考虑换股操作,再次买入上升趋势明显,拉升幅度不大的股票。

四、其他注意事项

高校学生参与证券投资,除了要考虑遵循上述基本原则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初始阶段投入资金要少,以获取经验和技能为主,以营利为辅。(2)多看少动,遇到困惑时考虑观望,切忌频繁买卖操作。(3)注重趋势,不要在乎短周期的k线形态。(4)保持良好的心态,涨跌平常心。(5)需要学习有关的汪券投资知识武装自己,要有“备”而“炒”。(6)要明白股市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决不能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股市。

五、结束语

近年来高校学生越来越热衷参与证券投资,这对于培意大养学生的投资理财意识有一定的帮助。但是“股市有风险”,对于入市不深的学生,高校金融类教师有责任也应该学生进行止确的引导,从而让学生知道股市,体验股市,领悟股市。

[参考文献]

[1]夏中苏浅谈证券投资的风险与应对[j].科技资讯2011-01-23.

[2]张永红大学生证券投资现象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08,(03).

[3]杜习瑞,张树哲,李迎春,几种证券投资分析方法的比较[j].辽宁经济2007,(01).

[4]博斌,曾伟,证券投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模式探寻,[j].昆明大学学报,2006,101).

[5]康剑南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

代化2010-11-01.

[6]王庆国,吴夕晖,易志恒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职业技术教育,2009,(14).

个人证券投资范文6

【摘要】我国现行以证券交易印花税为主体的证券税制,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证券市场、抑制过度投机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建议:进一步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办法;建立一套系统、健全的证券税制;消除对公司和股东个人股、红利的重复征税;统一上市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abstract: our present stock market being as the stamp tax of the stock exchange has played a certain role in organizing financial revenue, regulating the stock market and controling an excessive investment. but there are some weaknesses. therefore, collection ways of the stamp tax of the stock exchange should be regulated further, a set of systematic and sound stock system should be estamblished, double taxation of personal dividend and dividend from the business and stockholders should be cleared up, and the policy of business income tax of the quoted company should be integrated.

key words: stock market; tax policy; stamp tax of stock exchange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税种设置现状

1.证券发行环节。对于一级市场证券发行如何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没有明确规定。而实际上,对于股票发行并不是不征税,我国的《印花税暂行条例》中有关的税目对此已作出了征税规定。例如对溢价发行股票的税务处理,按照有关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在一级市场溢价发行有价证券,由此取得的溢价收入在企业财务上列入“资本公积”科目,不征收所得税。但该笔收入作为企业自有资金,应按“营业账簿”税目课征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对国家发行的公债免征印花税,对溢价发行股票的购买者,则没有征税规定;针对各省的柜台交易市场,交易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分别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证券交易环节。开征了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二级市场交易的股票(包括a股和b股),按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分别按一定的税率缴纳印花税。自1999年6月1日起,b股印花税税率下调为0.3%,2001年11月16日起,a股印花税下调为0.2%,同时规定对债券买卖免征印花税。对于在上海、深圳证券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在办理法人协议转让和个人继承、赠与等,作交易转让时,其证券交易印花税统一由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代扣代缴。

3.证券所得环节。国际上有关证券所得的税收设置,针对投资所得(利息、股息和红利)和资本所得(证券买卖的价差增益),分别开征证券投资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开征证券交易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但开征了证券投资所得税,其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中。证券投资所得税是对从事证券投资所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征收的税额,按纳税人的不同,可分为对个人证券投资者征税和对企业证券投资者征税。现行规定如下:一是对个人投资者的股息、利息和红利所得征税,采取20%的比例税率,计税依据为每次所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为合理税负,从1991年起,计税依据改为每年股息、利息和红利收入超过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部分,并由证券交易所代扣代缴。另外,对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券及重点企业债券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均免征证券投资所得税。二是对企业投资获取的股息、利息和红利收入采取33%的比例税率。对于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其取得的上述收入按30%的税率纳税,并附征3%的地方所得税。其他外国企业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上述收入,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4.征收其他税。我国对证券行业内的金融机构还征收其他税,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证券营业税是指对从事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机构,就其营业收入按“金融保险业”税目课征的营业税。按照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我国证券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金融证券业的营业收入,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证券业务的法人,税率为5%,而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相关的证券营业税。

二、我国证券市场税收制度的缺陷

1.政策缺陷。在当时特定的情况下,借鉴香港对证券交易征收印花税的做法及时推出我国的证券市场税收政策很有必要,但具有明显的临时性特征。政策实施后,在不同时期还根据实际情况作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如《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办法》未能涉及股票之外的证券品种,因而对于1997年之后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准成立的新基金交易是否征收印花税,就缺乏明确的政策规定。为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得不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文)进行补救,规定对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在1999年底前暂不征收印花税。2000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以补充规定的形式对基金单位是否征收印花税作了说明。因此,我国以证券交易印花税为代表的证券市场税收政策,从总体而言,不具有完整性,尚处在探索阶段。

2.证券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税收缺陷。我国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开征的是印花税,从当前实际来看,证券交易印花税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第一,税种缺乏独立性。证券交易印花税从收入归属、征收管理方面来看,是一个独立的税种。但是,从有关该税种的制度规定来看,由于当前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行政法规或法律,而主要是分散在一些部门规章、国务院通知等政策规定之中,存在政策代替法律规定的缺陷,因而证券交易税不具有独立性。第二,征税范围过窄。我国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只对二级市场上个人交易的a股、b股课征,对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投资基金等交易不征税,对国家股和法人股免税,对二级市场以外的股票转让和交易,税收的约束几乎处在空白状态。第三,对买卖双方课征,不利于资本的自由流动。第四,税率设置不合理。我国现行证券印花税对股票交易双方实行按交易额的0.2%的固定比例税率征收,既没有考虑交易额大小和证券持有期长短等因素,也没有适当的减免税规定,容易造成中小投资者的实际税负较重,而机构和大户投资者税负较轻,不能体现“鼓励长期投资,抑制过度投机”的原则。

3.证券投资收益分配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问题。一是税收负担不均等。一方面是各上市公司之间的税收负担不平等,相比较而言,特区企业比内地企业在税率上更低些,既不统一,又不公平;另一方面,同一上市公司内部的各股东之间税负也不平等,我国只对个人股而不对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股利征税,违背公平原则。二是缺乏避免对公司和股东个人股息、红利重复征税的机制。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将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作为企业所得一并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则规定个人取得的上述收入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作任何费用扣除。这种做法实际形成了重复征税,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不仅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对股息、红利收入产生税收歧视,而且会妨碍股东将分得的股息收入投资到更有效的公司中去,不利于高效益企业的发展,进而从总体上降低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也诱使股份公司通过少分红而拉升股价的方式帮助股东避税。

4.对证券交易的净收益即资本利得的税务处理不明确。资本利得指股票、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的增值或出售而得到的净收益,证券市场中习惯上被看作是证券交易过程中因差价而取得的收益。目前,我国对资本利得征税不是很明确。《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中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现行的办法是,对股票转让不征个人所得税。这种优惠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的确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规范,它的负面效应也越来越明显,它会促使股票投资者注重短期炒作,增加了股票的投机成分,不利于中长期投资,容易引发股市的震荡。同时,国家对企业的资本利得规定也不尽相同,对内资企业的资本利得纳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中,其资本损失不冲减当期所得,而对外资企业转让不是其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所持有的b股取得的资本利得却暂免征税,并且资本损失可以冲减当期所得,导致内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税收政策的相关建议

1.建立系统和健全的证券税收制度。尽管我国目前证券税收政策目标是多重的,但政策工具却是单一的,主要是证券交易印花税,代替其他税种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张,有必要建立相对独立的证券税种和税制,实现政策工具的多元化。这是因为:一是为了实现政府在证券市场中的多重政策目标。现行证券交易印花税在筹集财政收入方面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但在调控市场及调节收入分配方面作用不大。二是我国税制结构变迁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制结构将实现由现行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逐步转向以所得税为主。此时,所得税无论在收入总量,还是调控作用方面都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与此相适应,证券市场的税收政策工具也将由现行的主要依靠证券交易印花税转变为同时依靠印花税和资本利得税、遗产和赠与税等多税种,因此,我国税制结构的变迁也要求构建系统和健全的证券市场税收制度。

2.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办法。一是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确立为独立的税种。虽然就实质而言,我国当前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一个独立的税种,但其法律依据不足,而只是作为印花税的特别税目得以确立其法律依据仅仅是国家税务总局和体改委联合的公文,这与我国制定税法的法律程序不符。因此,有必要通过授权,由国务院颁布一些补充规定,以此来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法律级次,将其真正确立为独立的税种。二是按证券品种和持有时间长短实行差别税率。对不同的证券品种实行差别税率,能有效地对某些券种加以扶植,体现国家的投资结构政策。至于各应税品种税率的高低,应根据其预期收益率和流动性来确定。同时还应根据投资者持有证券品种时间的长短,分别设计不同的税率,持有时间越长,适用的税率越高,这样有利于提高证券品种的流动性,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三是实行单向征收,将纳税人确定为证券交易的卖方。当前的双向征收,提高了有价证券的交易成本,在我国未开征证券交易所得税的情况下,对组织财政收入、打击投机行为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从实际来看,这种作用的有效性是有限的。从理论上分析,仅对卖方征税有利于鼓励长期投资,抑制投机,这也是实践中多数国家的一般做法。

3.消除对公司和股东个人股息、红利的重复征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力争避免重复征税,有许多经验值得我国借鉴。西方国家主要采取两种方式来消除或缓解重复征税:一是实行扣除制或双税率制。扣除制的做法是允许公司从应税所得中扣除部分或全部的股息。比如美国为了减轻重复征税,规定股东每年取得的第一个200美元股息可以免征所得税。双税率制又称分率制,即对公司分配的股息按低税率征税,对留存收益按高税率征税。这样做也部分减轻了重复征税,但公司的额外负担并未减轻,因此很少采用。二是实行抵免制和免征制。抵免制的核心是当股东个人获得股息或红利,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应扣除这笔收入在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已支付的税款,这一方法为西方大多数国家采用。免征制是指股东个人所得的股息或红利收入不作为个人的一项所得,免除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希腊和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都采用这一做法,它可以比较彻底地消除重复征税。在我国,比较理想的选择是采用抵免制和扣除制,既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又能比较彻底地消除重复征税,还能与国际常规接轨。免税制虽然可以做到彻底消除重复征税,但势必减少财政收入,在目前我国财政拮据的情况下不宜采用。

4.统一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政策。我国股份制企业间的税负不公平,其实质就是对上市公司实行税收优惠。一般来讲,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良好的经营管理基础,而且能通过发行股票募集到资金,因此,理应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对其减免所得税的优惠,势必减少国家财政收入。这种以减少国家收入为代价来换取企业内部转机建制的政策,可能使这些企业缺乏加强管理和提高效益的内在压力,实际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同时对上市公司减免税,对非上市公司是极不公平的。上市公司原有的良好经营基础和上市融资已经为这些公司提供了市场竞争的优势,若再加上税收优惠,就会使非上市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处境更加艰难。从国家宏观政策角度考虑,优胜劣汰只能通过促使企业内部的优势得到真正发挥来实现,而不是通过“杀富济贫”的政策来实现。因此,国家应该执行规范、统一的法人所得税,改变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及各上市公司之间税负不公的局面,这样才能促进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公司间的公平竞争。

[参考文献]

[1]周海东.我国证券税制评价及思考[j].福建税务,2000,(2).

[2]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外国税制概览[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1998.

[3]余雁刚.美日证券税制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涉外税务,1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