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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合同管理办法范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制定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甲办法”)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乙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甲办法第三条第(四)项、乙办法第三条第(三)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甲办法第三条第(一)、(二)、(三)、(五)项及乙办法第三条第(一)、(四)项自二年七月一日起逐月预提,年终一次性划拨;乙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自二年七月一日起,由结算会员逐日交纳,交易所年终一次性划入风险基金帐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十五日内,请你们将本办法中要求会员履行交纳义务的相关事项通知会员。通知中应明确规定,会员交纳的风险基金不得转嫁给投资者。同时,应当在指定报刊上配发简要新闻稿。下发会员的通知及配发的新闻稿应事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保障证券交易系统的安全运转,妥善管理和使用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指用于弥补证券交易所重大经济损失,防范与证券交易所业务活动有关的重大风险事故,以保证证券交易活动正常进行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 本基金来源:
(一)按证券交易所收取交易经手费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作为风险基金单独列帐;
(二)按证券交易所收取席位年费的百分之十提取,作为风险基金单独列帐;
(三)按证券交易所收取会员费百分之十的比例一次性提取,作为风险基金单独列帐;
(四)按本办法施行之日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差帐面余额的百分之十五,一次性提取;
(五)对违规会员的罚款、罚息收入。
第四条 每一个财政年度终了,本基金净资产达到或超过十亿元后,下一年度不再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项提取资金。
第五条 每一个财政年度终了,本基金净资产不足十亿元,下一年度应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项规定继续提取资金。
第六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规模、资金提取和交纳方式、比例。
第七条 本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理事会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基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本基金应当以专户方式全部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利息全部转入基金专户。
第九条 本基金资产与证券交易所资产分开列帐。本基金应当下设分类帐,分别记录按本办法第三条各项所形成的本基金资产、利息收入及对应的资产本息使用情况。
第十条 本基金最低支付限额2000万元。证券交易所动用本基金时,必须报经证监会商财政部后批准。
第十一条 按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所提取的资金,应当在该条其他项资金支付完毕后才能动用。
第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会员监管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动用本基金后,证券交易所应当向有关责任方追偿,追偿款转入本基金;同时,应及时修订和完善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会员监管制度。
第十四条 经证监会批准,本基金作相应变更、清算时,由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另行决定本基金剩余资产中应当上交财政和退还有关出资人的比例和数额。
第十五条 本基金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障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安全运行,妥善管理和使用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指用于弥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导致的重大经济损失,以及防范与证券结算业务相关的重大风险事故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第三条 本基金来源:
(一)按登记公司业务收入、收益的百分之二十分别提取;
(二)结算会员按人民币普通股和基金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国债现货和回购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一逐日交纳;
(三)按本办法施行之日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差帐面余额的百分之三十,一次性提取;
(四)对违规结算会员的罚款、罚息收入;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来源。
第四条 每一财政年度终了,本基金净资产达到或超过三十亿元后,下一年度不再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提取资金,结算会员不再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交纳,但每个结算会员加入结算系统后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交纳资金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第五条 每个财政年度终了,本基金净资产不足三十亿元,下一年度应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继续提取资金,结算会员应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继续交纳。
第六条 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规模、资金提取和交纳方式、比例。
第七条 登记公司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基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本基金应当以专户方式全部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利息全部转入基金专户。
第九条 本基金资产与登记公司资产分开列帐。本基金应当下设分类帐,分别记录按本办法第三条各项所形成的本基金资产、利息收入及对应的资产本息使用情况。
第十条 本基金最低支付限额2000万元。登记公司动用本基金时,必须报经证监会商财政部后批准。
第十一条 因结算会员违约导致出现第二条所列情形时,应当按以下次序动用本基金:
(一)违约结算会员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所交纳的资金;
(二)其他结算会员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所交纳的资金;
(三)本办法第三条第(一)、(四)、(五)项所提取的资金;
(四)本办法第三条第(三)项所提取的资金。
第十二条 登记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结算会员监管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动用本基金后,登记公司应当向有关责任方追偿,追偿款转入本基金;同时,应及时修订和完善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结算会员监管制度。
第十四条 经证监会批准,本基金作相应变更、清算时,由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另行决定本基金剩余资产中应当上交财政和退还有关出资人的比例和数额。
第十五条 本基金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
银行合同管理办法范文2
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培育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收益分配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城近郊八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城近郊八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收益分配管理,培育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按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
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由购房人按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的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在标定地价明确前,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
购房者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后,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办理产权登记。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其土地出让金依法上交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已购公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上交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已购公有住房原产权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分别上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或返还原产权单位,专项用于住房补贴。其中已购公有住房原产权属行政机关的,全额上交财政;属事业单位的,50%上交财政,50%返还原产权单位;属事业单位的,全额返还原产权单位。
四、职工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属于规定标准面积内的部分,其售价在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含)以下部分,全部归出售人所有;售价在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5000元(含)的部分,80%归出售人所有;售价在每建筑平方米5000元以上部分,50%归出售人所有。售价扣除归出售人所有部分后,余额比照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上交财政或返还原产权单位。
属于超标面积部分,其售价扣除售房职工支付的购买超标面积的房价款后,余额比照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上交财政或返还原产权单位。
五、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除由购房人按第二条规定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外,其出售收入全部归出售人所有。
六、出售人是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可申请返还其夫妇双方应得的住房补贴,返还额不超过上交财政或返还原产权单位的售房收入部分且不超过职工应得的住房补贴。
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应按有关规定交纳税费。
银行合同管理办法范文3
企业内部会议纪要范文一20xx年xx月xx日下午,公司召开第一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办法、机关20xx年3-5月份岗位工资发放等事宜,公司会议纪要范文。张XX总经理主持,公司领导,总经办、党群办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会议讨论了总经办提交的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认为实施船舶修理、物料配件和办公用品采购对外经济合同管理,有利于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会议原则通过。会议要求,总经办根据会议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发文执行。会议纪要范文
二、关于职工因私借款规定
会议认为,职工因私借款是传统计划经济产物,不能作为文件规定,
范文《公司会议纪要范文》。但是,从关心员工考虑,在职工遇到突到性困难时,公司可以酌情借10000元内的应急款。计财处要制定内部操作程序,严格把关。人力资源处配合。借款者本人要作出还款计划。
三、关于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计财处提交的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安全生产需要。会议原则通过,计财处修改完善后发文执行。
四、关于职工工资由银行事宜
会议听取了计财处提交的关于职工岗位工资和船员伙食费由银行的汇报,会议认为银行工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既方便船舶和船员领取,又有利于规避存放大额现金的风险。但需要2个月左右的宣传过度期,让职工充分了解接受。会议要求计财处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人力资源处配合,计划下半年实施。会议纪要范文
五、关于公司机关11月份效益工资发放问题
会议听取了人力资源处关于公司机关11月份岗位工资发放标准的建议。会议决定机关员工3-5月份岗位工资发放,对已经下文明确的干部执行新的岗位工资标准,没有下文明确的干部暂维持不变。待三个月考核明确岗位后,一律按新岗位标准发放。
会议最后强调,公司机关要加强与运行船舶的沟通,建立公司领导每周上岗接船制度,完善机关管理员工随船工作制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企业内部会议纪要范文二3月14日,县安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在县安监局会议室主持召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治专题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通报了近期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现场进行综合检查的情况:该公司属我县招商引资企业,20xx年6月开始建设,20xx年1月投产经营(生产页岩砖),截止目前,该厂无《采矿许可证》、厂区无任何临边防护措施,且在采料开挖过程中造成燃气公司输往的长线管道裸露在外(裸露管道长约20米)、安全距离不够(厂房距离裸露管道约50米)的重大安全隐患。
会议认为:(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属县招商引资企业,县级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维护其合法经营行为。(二)该公司无临时用地手续、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无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场地危险地段无临边防护设施、绝大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未按操作规程开采页岩、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三)燃气公司20xx年铺设至县城天然气长输管道有100余米位于厂区,该公司在施工作业中导致20米输气管道裸露在外,天然气长输管道距厂区40余米的安全距离不够,属重大安全隐患,为深刻吸取青岛11.22燃气泄漏爆炸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立即治理,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会议决定:(一)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治理主体责任。一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必须立即停产,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治理方案,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安监局、乡人民政府同意后立即进行整治,在隐患治理结束后,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能复产;二是燃气公司要主动积极协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定厂区内天然气长输管道重大隐患治理方案;三是两企业均要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共同治理(二)明确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全面整改到位。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属非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相关规定,县国土资源局要迅速函告供电公司停止该企业生产用电,督促全面整治隐患,完善相关证照;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规定,县发改局要牵头组织燃气公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定治理厂。
企业内部会议纪要范文三会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16:00-17:30
会议地点:公司二层总经理办公室
参会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
会议议题:总结公司的过去,讨论如何完善公司管理
会议内容:
xxxx年xx月xx日,xxx总经理和副总经理xxx,召集公司员工在五层总经理办公室开会,讨论公司的过去和各项工作如何的完善,会议形成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过去发展的情况和人员工作情况
1、公司的在每个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向上发展。
2、公司员工作态度都是积极向上的,老员工对新员工的照顾,和相互之间的学习,都相互尊重,为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公司明年完善的地方
1.技术部开展对车间人员的培训,挑选出技能熟练的员工进调试培训,解决外出调试人员技术缺乏的问题。
2.要求出差调试人员记录每次外出调试出现的技术问题,调试结束后及时向领导及技术人员汇报,在以后的培训中将出现的问题突出,减少类似问题的出现,使产品能够精益求精,这样可以减少出差人员的次数,降低成本。
3.车间必须建立制度。规范领料、作业等流程,减少非生产消耗。
4.开源节流。公司员工应注重每一个细节,从源头对成本降低。
5.各部门的协调。部门负责人应加强沟通,衔接好生产过程中部门接触环节,理解团队合作的精神,使工作效率变的更快高。
6.工作态度。公司员工应端正工作态度,勇于承担责任,在新的一年中积极更好的工作,为自己,为自己树立良好、积极向上的形象。
7.要存在危机感。公司的发展,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但不能骄傲,停滞不前。必须要有危机感,并转换成提高自己的动力,将产品做的更好。
三、这次的意义
这次会议总结过去,更多的提出了公司需要的完善的地方,给xxxx年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xxxx年xx月xx日
主题词: 危机感 工作态度 完善 团队精神 成本
呈 报:x总经理
银行合同管理办法范文4
中国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办法内容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贷款决策水平,确保中长期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贷款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长期贷款系指一般用于技术改造、基本建设性质的投资项目,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系指农业银行对中长期贷款项目的选项、评估、审查、审批和贷款发放、监督管理、后评价以及贷款收回全过程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银行本、外币中长期贷款项目(以下简称贷款项目)管理。
第二章 贷款项目申请、受理、选项与申报
第五条 借款人投资项目需要申请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时,应向所在地农业银行开户行直接提出贷款项目申请。
第六条 开户行对所受理的贷款项目,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借款人是否具备《贷款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并重点审核借款人及贷款项目下列资料及文件是否真实有效: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是否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纠正情况;
(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建设贷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文件)、环保评价报告及有权机关审查以上报告、同意予以立项的正式批复文件;
(五)涉及土地征用、供水、供电、供气等要有有权机关的批文或协议;
(六)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到位方案及落实来源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项目前期准备情况。
第七条 各级行对受理的所辖审批权限内的贷款项目,要逐项排队、比较,精心筛选,择优确定。应在坚持贷款项目效益性的前提下把选择贷款项目与有利于树立农业银行良好市场形象;有利于增加结算业务量和促进以贷引存;有利于盘活不良贷款和培植优良客户群体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八条 对受理的超权限的贷款项目申请,开户行要将第六条规定的项目有关资料及初步审查意见和正式申报文件逐级报送有权审批行审批。
第三章 贷款项目的评审和贷款发放
第九条 各级行对权限内的贷款项目要及时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项目评估办法》组织评估。
第十条 对贷款项目评估报告,信贷部门要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行长审批。行长也可授权副行长或信贷部门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 发放中长期贷款,一律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采用担保贷款方式。
第四章 贷款项目建设期管理
第十二条 贷款项目建设期管理,系指农业银行参与贷款项目的建设合同、技术合同和商务合同的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施工、设备采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其以上价款支付和结算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贷款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 参与项目的合同管理。
(一)对项目各项建设合同中的工程范围、质量及标准、工程变更和工程价款支付等内容进行审查,避免因合同内容不完善影响建设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二)协助借款人就项目各项技术合同标的先进性、合理性、适用性进行审查;
(三)参与项目主要商务合同的谈判。
第十四条 参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
(一)督促并参与借款人组织的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及施工管理。
(二)监督项目质量是否达到设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及价款有无漏项、更改或增减等;监督项目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施工。
第十五条 参与主要设备及设施的采购管理。
(一)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做好各项物资的采购工作;监督借款人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先进、适用、价格合理的设备。
(二)督促借款人就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六条 参与贷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一)审核借款人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重点核实工程实际价款的真实性;
(二)参与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三)督促借款人认真做好投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参与项目财务管理。
(一)核查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督促其他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二)因项目超概算需要增加贷款的,要及时上报项目审批行审批;超概算额度超过原概算50%以上的项目,要求设计单位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有权单位重新下达概算调整的批复文件。
(三)要监督项目资金按资金使用计划和建设工作量拨付使用,防止挤占挪用。
第五章 贷款项目营运期管理
第十八条 贷款项目营运期管理系指贷款项目投产后至贷款收回前的信贷管理。
第十九条 对项目投产后各项投入物的管理。
(一)各项投入物的供应渠道是否稳定;
(二)各项投入物在时间、价格、数量、质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计划相符;
(三)各项投入物的变化对项目产出效益的影响。
第二十条 对项目投产后产出物的管理。
(一)督促借款人组织有效生产和经营活动;
(二)项目产出物是否达到了设计的生产规模和质量标准;
(三)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的设备和技术是否适当,对产出物的变化是否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二十一条 建立借款人财务风险预警制度,重点监测以下财务指标:
(一)流动性指标
流动资产
1.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存货
2.速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二)资产营运效率指标
应收账款
1.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
年销售总额/365天
(年)销售成本
2.存货周转率=-------×100%
月)平均存货
三)盈利指标
(年)利润总额
1.销售利润率=---------×100%
(年)销售收入总额
税后利润
2.资本收益率=----×100%
资本总额
税后利润
3.资产收益率=----×100%
资产总额
第二十二条 建立借款人非财务指标风险预警制度,重点监测以下方面:
(一)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二)银企关系变动情况;
(三)担保人变动情况;
(四)营销市场变动情况。
第六章 贷款项目后评价及借款人经济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贷款项目竣工投产并达到设计能力1年或竣工投产2年仍未达产的贷款项目,原贷款项目审批行要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项目后评价办法》及时组织对贷款项目进行后评价,并撰写书面报告报审批行行长和贷款审查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经济档案管理。开户行要按借款人建立贷款项目经济档案,完整记录贷款项目的建设全过程和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第二十五条 各级行信贷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将贷款项目有关数据资料录入电脑数据库,并上网传输。
第七章 贷款展期、偿还及保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项目贷款,应在贷款到期日前30天,向开户行提出展期书面申请,并出具担保人同意继续为其担保的书面证明。开户行视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原贷款审批人审批。对经批准同意展期的,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并同时办理必要的担保延期登记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中长期贷款展期要严格执行《贷款管理制度》对展期的有关规定,即每笔贷款只准展期1次,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不按期还本付息且担保人不能履行担保责任时,农业银行有权以借款人和担保人为共同被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进行追偿。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农业银行可按规定加罚息,并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或采用其他保全措施。
(一)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经农业银行要求纠正仍不改正;
(二)提供虚假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三)拒绝接受农业银行对贷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四)未征得农业银行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委托管理和申请破产等重大变更,或未还清贷款之前以贷款项目的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或丧失担保能力,借款人又无法落实符合农业银行要求的新担保人;
(六)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可能侵害贷款人权益;
(七)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或表明借款人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八)借款人不按期还款,又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展期手续。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对外借款担保、补偿贸易项下现汇履约担保、1年期以上延期付款担保、融资租赁担保项目和远期信用证项目管理,比照本办法实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总行制定、解释和修订。
银行合同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管理;
epc英文为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和施工。epc的工程管理模式在国际的大型工程上使用的非常普遍。epc模式下设计、采购和施工都由承包商负责。业主通常只指派咨询工程师或监理方作为业主代表对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协调。目前,epc合同模式在我国国内应用也相当普遍,尤其是自一些大型建设项目上,例如国内的一体化石油化工项目,煤化工项目,主体装置基本上采用的都是epc合同模式。另外,在国家倡导走出去的战略背景下,epc总承包模式正越来越被重视和广泛实施。
作为epc总承包商,成功的合同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之一,同时能为相关利益方带来最大利益,并且能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公司信誉。好的epc总承包合同管理,应从投标开始,到合同谈判,一直到合同执行,最终到合同关闭,实施全过程重点管理。
第一章 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投标期间的合同管理主要工作为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审查,及合同谈判。 合同条款和条件,通常分为普通条款和特殊条款。
一、普通条款的审查和谈判重点:
1、适用的法律方面
合同中通常规定选用发包方所在地的法律或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或承包商所在地的法律,或双方共同选择的第三方的法律。如果选用的是发包方所在地的法律或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最好聘请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这样可以避免某些法律上的漏洞或陷阱。如果能争取到适用承包商所在国的法律,那将是最好的选择。
2、合同币种和汇率要求
由于我国实施的是外汇强制结算制度,因此如果是国外工程,应选择和人民币汇率相对固定的合同币种,或者对人民币具有升值潜力的币种,避免在汇兑上出现损失。
3、工程保险和履约保函
应在合同中明确保险的种类和承保的范围,通常工程安装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应由业主负责承保,承包商具体负责雇主责任险和机动车责任险等,这些在合同条款中一定需要规定清楚。
履约保函应重点关注保函的种类、金额、开具保函的银行,以及保函的退还时间等。履约保函分为无条件和有条件保函,业主通常愿意选择无条件保函,承包商应争取选择有条件保函。履约保函金额应争取在合同价的10%以内,不能过高,有些业主会要求25%左右的金额,这是相当高的,一方面加大承包商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会给承包商带来过高的资金成本。开具银行保函的银行也有讲究,国际工程中应争取首选国内的银行,例如中国银行,有些外方业主会要求承包商提供国际一流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这会加大承包商的资金成本。履约保函的退还应明确规定,如工程验收后14天内业主退还履约保函给承包商。
4、留置权
随着我国物权法的颁布,工程的留置权相当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对于业主来说,希望承包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和现场形成的设施或建筑物都放弃留置权,作为承包商来说,应尽量保留留置权。一旦业主由于资金原因,承包商没有获得足额的项目报酬或双方在执行合同时产生较大的争议,而合同设施没有完成竣工验收,而业主又想尽快使用已经完成的设施或建筑物,承包商就有权使用留置权。总之,在没有得到业主的完全支付情况下或争议未解决前,不要轻易放弃或忽视工程的留置权。
5、误期损害赔偿金
误期损害赔偿金或者说延误违约金的比例和金额,一定要特别关注。有些业主会将此比例和金额规定的很高,一旦承包商违约,那么承包商将遭受相当大的损失。因此,epc总承包商必须重点审查此条款,尽量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努力,具体金额和比例应视合同金额大小而定。
6、仲裁
对于在中国执行的合同,首先应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国内的仲裁机构可以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如果是国外工程,应争取选择国际上比较独立的仲裁机构,例如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其次是新加坡的仲裁机构,应尽量避免选择当地的仲裁机构。
二、特殊条款的审查和谈判重点
特殊条款的审查和谈判重点应放在合同的价格和工作范围上,主要审查工作如下:
1、合同价格形式和工作范围
epc合同通常为固定总价形式,有些合同为总价加奖励形式。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关注的内容为合同计价的工作范围,应对工作范围界定清楚,这部分工作最合理的形式是以矩阵的格式将合同双方的责任进行逐一清晰的表示出来。在涉及到政府许可和第三方协调方面,承包商应重点关注,通常此项工作应由业主负责,epc总承包商承担相关配合工作。
2、机械竣工和工程交工的定义应明确
机械竣工是国外引入的,通常涉及的是设备的安装工作,在国内通常是以工程中间交接出现。机械竣工和中间交接有着不同,因此在承接国外工程时需要明确机械竣工的定义,应当将各个专业工作在机械竣工时所达到的状态进行详细描述,确保双方不因竣工的定义产生歧义,而导致合同的关键里程碑不能达到,从而造成违约情况出现。
3、适用的设计标准和验收规范
适用的设计标准和验收规范,对于一个合同至关重要,尤其是国外工程,一字之差很可能就是上亿元的代价,例如业主要求以美国或者欧洲的标准进行设计,如果承包商是按中国的标准来进行投标的,那么后期的损失将不可估量。在这点上,中国铁建承建的沙特轻轨项目就是一个代价高昂的例子。 4、支付条款的审查
支付条款的审查通常应关注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支付时间通常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支付比例原则上为10%。进度款的支付通常规定为按进度检测的比例进行支付或者按实际完成的里程碑进行支付。如果可以的话,承包商应在合同谈判时候将进度款的支付确定为按实际进度检测的比例进行支付,这样可以减轻承包商在资金上的压力。同时支付时间应当尽量缩短,例如完成进度款申请审批后一个月内完成支付。对于业主拖延支付的的条款,也应当予以关注,会存在有些业主故意拖延支付。因此业主违反支付时间的违约金应当在合同内明确规定,如业主延迟支付,则应赔偿承包商未支付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5、税收条款的审查
由于2009年以来国家积极实施营改增的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业主对设备材料的增值税的规定会非常的明确,作为承包商应当熟悉此项工作以及它可能带来的管理成本。对于国外工程,尤其应了解对方国家的税收政策,最好聘请当地的税务专家,避免漏计某项税,从而带来损失。
6、调价条款
虽然说epc合同通常为固定总价合同,但是,由于近年来各项设备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例如2010年年初国内普通螺纹钢在3900元/吨左右,但到了2010年底价格就涨到了近5000元/吨,价格涨幅超过25%,这给承包商的成本造成很大的压力,甚至出现亏损,图为2010年国内普通螺纹钢的价格走势图。
因此有必要在合同条款中加入调价条款,例如,当涨价幅度超到5%时,可以进行调价,并在合同中约定调价的公式。例如世界银行的如下公示可以作为参考:
其中,x+a+b+c+d+e+......+t=1, c为价格调整指数或者综合涨价幅度,x为固定系数,通常为0.15,a,b,c......t为各项成本所占的比重, , 等为计算期的价格指数, , 等为基期的价格指数,通常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价格指数。
这样一来,承包商不会应为外界的价格剧烈波动而造成大的损失,或者说能保证合同的整体盈利性,而不是白白为业主打工。
总之,epc总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和合同谈判阶段就应主动发现合同条款中的风险,并作出相应调整的措施,或争取修改条款,或在报价工作中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尽可能的将合同的风险降到最低点。
第二章 合同执行中的合同管理
1. 项目团队贯彻合同风险管理意识
合同执行中同样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epc总承包商应当在合同执行之初就将项
目执行中存在的风险识别并进行分类列表,并告知到每一个项目团队成员,一旦判断某项风险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应立即向项目成员发出预警和警示并采取预先制定好的措施。
2. 分包合同管理
合同分包是目前epc总承包商惯常的选择,尤其是施工工作,除非主合同中明文规定不予分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作是epc总承包商合同管理的重点之一,尤其是在选择分包商的环节上,选择一个好的分包商对于项目施工的安全、质量和工期能否满足主合同的需要是非常关键的。选择分包商以及劳务分包管理一般需要重点关注一下几点情况:
1) 分包商的同类装置的经验
事实证明,分包商有同类装置建设经验是很重要的,有着类似装置施工经验的分包商在施工组织计划上有着明显的优势,这对于项目施工顺利平稳及按期交付起着重要作用。
2) 分包商先前是否有过良好合作
对于选择的分包商如果和epc总承包商前期有过良好合作,那么施工阶段的信息传达会更加通畅,管理工作会更加顺利。因为彼此熟悉对方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各项工作指令就能够以最快的方式传达到一线施工人员,并且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项目的建设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是一个团队的建设,只有拥有一个好的项目团队,才能将项目做好。如果总承包商的管理人员和分包商的管理人员彼此沟通困难,甚至相互有不满情绪,那么这样的项目百分之百是做不成功的,不光是管理成本被消耗,现场的安全、质量和工期都会受到影响。
3) 劳务分包的管理
劳务分包近年来比较普遍,但劳务分包如果管理不好,很容易造成工人集体讨薪事件,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有负面影响的。好的管理方法和经验是劳务分包商应当将所有进场的劳务分包人员的详细情况向总承包商进行备案,同时在工人发放工资方面,建议实施一人一卡制度,由总承包商直接将工资额打到分包商的工人工资卡上,防止劳务分包商或者说包工头卷了钱跑路,导致工人集体到总承包商或业主处讨要薪资,从而造成恶劣影响。
3. 变更和索赔的管理
此处的变更和索赔管理主要指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间的变更和索赔,作为epc总包商平时要注重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业主的每一个指令都需要认真琢磨,例如在设计阶段业主对hazop(危害性和可操作性审查)的审查,业主就此提出的有些意见是涉及到合同变更的,需要格外关注。另外,对于业主的口头指令一定要在事后获得其书面确认。第三,索赔应注重时效性,一个好的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非常熟悉合同,同时应有明锐的洞察力,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索赔及时、准确、合理。
4. 工程量的审核及价款支付
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及质保金的支付。重点在进度款的审核和支付上,好的管理办法是是由业主,总承包商及监理单位或业主的咨询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工作小组,这样对于工作量的审核有着积极的意义。因为是联合审核,其加强了沟通,减少了争论,可以大大缩短工程量的审核时间,这对于缩短业主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章 合同关闭管理
合同关闭可以分成初步关闭和最终关闭,初步关闭是指工程在完工验收及结算完成后进行的合同关闭,最终关闭则是指质保期结束后的合同关闭。由于合同关闭特别是初步关闭的管理涉及到很多项目部门和人员,因此业主通常会制定一个关闭程序。作为epc总承包商需要关注的是索赔是否全部关闭,业主是否颁发验收证书,以及是否已经退还履约保函等。
综上,epc总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全过程的重点管理,从投标到合同关闭,每一个过程都很重要,好的合同管理对于提升总承包商的公司利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且有助于将其打造成一流的工程承包商,另外也是国内的优秀承包商走出国门承接国际工程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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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合同管理办法范文6
1工程概况
高坝洲水电站工程位于湖北省宜都市境内,上距隔河岩水电站50km,下距清江与长江的汇合口12拓n,为清江流域开发的最下游一个梯级,是隔河岩水电站的反调节枢纽。坝址以上控制集水面积巧650如nZ,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140亿澎。工程枢纽由拦河坝、发电厂房及通航建筑物组成。拦河坝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长439.5:n,坝高57m,水库总库容5.36亿,1尹。发电厂为河床式厂房,装机容量3x8.4)J‘kw,多年平均发电量8.98亿kw•11。通航没施为300t级平衡重式垂直升船机,设i十年报大通过能加73.3万t。高坝洲1_程设计营、工期为6年,从开工至首台机组发电工期为4年。工程分两期施工,一期_!于键,左岸左河床在围堰保护下施工,右河床导流;二期右岸右河床施工,左河床泄洪深孔导流。主体工程的主要工程量(招标设计):上石方开挖227万砰、土石方填筑103万砰、混凝土95.1万砰、帷幕灌浆12.72万:n、固结灌浆1.25万nl、金属结构安装】.175万t。本工程自1958年开始进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1992年10月国家计委批复项目建议书,1996年8月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按1994年价格水平,项目概算动态总投资为30.762亿元。工程自!992年底开始筹建,从1993年开始进行‘’三通一平”等准备项目施工。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建设单位计划将设计总1二期从6年缩短到5年,首台机组发电工期从4年缩短到3年。1996年可研报告批复后,进行主体工程、主机制造等项目招标,同年10月l期工程截流,1997年4月l期工程开始浇筑混凝土,19%年6月l期工程大坝全部达到坝顶设计高程,同年8月开始机组安装,10月26日2期工程截流,1999年1月2期工程开始浇筑混凝土,按照目前进展,建设各方共同确定将首台机组发电时间提前到今年7月1日以前。如果这一目标实现,首台机组发电工期只用2年8个月,将创同类工程工期纪录。
2工程造价控制的做法
2.1业主掌握投资控制的主动权根据清江开发的管理模式,实行业主责任制,对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在项目管理中必须明确项目法人的主导地位。建设单位是项目法人的代表,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因此,在建设管理中必须明确建设单位的主导地位,掌握建设投资管理的主动权。参与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概算编制、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标发包、负责项目的计划、合同、财务管理。
2.2加强概算管理,明确造价控制目标工程概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尺度,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国家审定的概算范围内,是建设单位投资管理的总目标,是保证工程经济效益的关键。概算管理包括概算编制和概算执行的管理。概算编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方面要按工程需要打足,保证工程得以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有合理的投入产出观念,不能留太大的余地。特别是在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情况下,项目法人要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偿还,要保证建设资金借得来、还得起。因此,概算编制不仅仅是设计单位的任务,建设单位也必须介入概算编制工作,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广泛收集各类价格信息,提供切合实际的基础价格,以求得合理的工程概算:高坝洲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以及后来按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条件评估要求进行的投资测算,都是在高坝洲公司有关人员参与下完成的,得到国家的批准。概算执行的管理,主要是按概算项目分项进行单项切块管理。概算内的第一个单项,按其概算额度进行控制,分阶段进行检查,对少数可能超其概算额度的单项,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控制措施。每一个单项都能控制在各自概算范围内,整个工程就能控制在总概算范围内。概算项口以外的工程和费用支出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才能实施,以保证概算基本预备费的控制。高坝洲工程自施工准备开工至1998年底止,累计完成投资16.5亿元(其中静态投资完成12.3亿元,占静态总投资的62%),基本控制在相应项目的概算范围内,还有所节余。
2.3加强计划管理,保证投资控制有条不紊计划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既是保证设计工期的要求,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建设一计划管理的原则是,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保证控制性工期按期实现,年度投资按照设计概算的分年度资金流程计划进行安排。加强计划管理,一是要严格实行曾、网络计划控制,要根据总网络计划编制及时调整各分部工程和分阶段的实施网络计划。二是要总网络计划及时编制下达季、季、月度建设一计划,督促检查各承包单位对建设计划的执行,形成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局部保整体的计划保证机制。编制月度建设计划时,对上一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指出进度迟后的项目,提出对策,保证年度计划的完成及各阶段控制性工期的实现。高坝洲工程计划管理的效果是显著的,一是保证了各年度计划的完成,从施工准备期的1993年起,至1998年各年度的基建投资额完成情况与设计概算的年度资金流程汁划基本吻合,使投资控制有条不紊。二是保证主要控制性工期得以实现,1996年10月26}1实现l期一L程截流,1998年6月l日_l一程大坝达到坝顶高程,1998年10月26f:J实现2期_1几程截流,第!台机组发电工期也将如期实现。
2.4加强合同管理,抓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工程的发承包合同是工程经济活动的主要形式,加强合同管理,就抓住了控制工程投资的关键环节。合同管理须从合同的产生、执行、纠纷处理、索赔管理等方面入手。引进竞争机制,实行招标承包是高坝洲工程合同产生的主要形式。高坝洲工程主要项目都进行招标,大到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主机设备制造、主要金结设备制造,小至临时工程的施工道路、房屋建筑、小型设备采购。单项投资大到数亿元,小至几十万元,从施工准备项目,到主体工程,只要具备条件,就进行招标。已经实行招标的项目有施工用电线路及施工变电站、高坝洲大桥、施工房屋建筑、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主机设备制造、主要金结设备制造、计算机监控系统、主要电器设备、低压电器设备等,1999年将有升船机设备制造进行招标。通过招标形式产生的合同总价款已达7.8亿元,占已签合同总价款的80%左右。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和制造厂商,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高坝洲工程的招标采取邀请招标、不公开开标、综合评标、议标定标的方式。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于有竞争机制,各投标单位都须竭尽全力,通过发挥各自优势,挖掘内部潜力,优化组合,提出先进的施工方案及合理的报价,才能争取中标。招标单位则通过招标文件与标底编制、评标、议标的过程,对招标项目和投标单位有全面的了解,从中选择最具优势的承包单位,取得最合理的报价。对所形成的合同的执行做到心中有数。实行招标承包制使工程建设的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状态,为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创造有利条件。除了通过招标投标形式,高坝洲工程的其他一些零星项目合同的产生,也注重把好定价与谈判关。无论合同价款大小,每一个合同在谈判前都编制好单项预算,并坚持参与合同谈判人员不少于2人,合同文本还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才能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加强全员合同意识,熟悉合同,坚持按合同规定办事,严格把握合同的验收结算关、价款补充关和索赔理赔关。验收水利水电工程情况复杂、工期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合同中没有明确价格的项目,须进行单价或总价的补充,也会出现某些施工条件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等),引起合同的变更或索赔。价款补充中,必须坚持原合同单价计算的条件,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下来。合同索赔的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基础、以合同为依据、分清责任,经营充分协商予以解决。
2.5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投资大,资金使用量也很大,合理调配使用资金,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是工程经济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资金管理,一是要保证支付,满足工程需要,不能因为资金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展。二是严格控制超期支付,避免增加利息负担。同时,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开支。在资金筹措时,既要储备足够资金,保证供给,又不应留太大的余额,以免增加银行利息损失。要积极争取各种渠道资金及时按比例到位,特别是投资方的资本金要及时到位,以减少银行贷款的使用量、减少利息。
2.6强化管理的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管理工作以人为本,强化管理的基础,首先是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高坝洲工程的经济管理机构包括计划、统计、合同、财务等方面。坚持高效、精干的原则配备人员,多数人员不仅熟悉工程概预算等经营管理业务,而月_都具较长工程施工管理经历。同时,公司十分注重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注重管理人员知识的更新,拓宽其专业知识面,尽可能地安排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培训班。在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依靠制度进行管理:高坝洲公司从筹建期开始制订的各种管理制度,在经济管理方面有如于划统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工程价款及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建设管理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这些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经过不断完善,成为整个建设期投资控制工作的依据。强化管理基础的另一方面就是改善工作手段,广泛应用计算机。高坝洲工程早在施工准备期的1994年就开始着手《高坝洲工程经济管理系统》(GEIS)的开发,该系统以设计概算为主线,集概算管理、合同管理、结算管理、计划统计管理于一体,实现管理工作自动化,对于提高工作效率起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经济管理部门内普及计算机的应用,引进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概预算等多种通风软件,为快捷准确地完成工程概预算编制等任务创造条件。
3处理好工程投资控制的几个关系
3.1关于投资控制与工期控制的关系工程建设的效益应该是项目的整体效益,既要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也要保证合理工期,往往工期适当提前的效益更加显著。适当提前工期,可能需要增加一定的投人,这种投人的增加,将带来远大于此的收益,这就是项目的整体效益。高坝洲工程首台机组发电的设计工期原为主体工程开工后的第4年,为了获得更大的整体效益,高坝洲公司提出主体工程开工后的第3年,在招标时将此目标又提前3个月,为此,投资略有增加,但获得的发电收益和减少的贷款利息是相当可观的。
3.2关于投资与质量的关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优良的工程质量是工程整体效益的一个重要部分,只有质量好,才能很好发挥工程效益。投资省必须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有时为了获得优良的工程质量或设备,可能会增加部分投资,这是划算的。高坝洲工程从施工准备工程开始,就追求高质量、创一流。许多临时工程项目都结合永久实施,仅用“临时房屋”概算投资将建没单位生活区做成花园式小区,施工公路桥建成永久性钢筋混凝土桥,施工变电所、水厂都是如此。电厂内的永久设备尽可能采用优质产品,计算机监控系统改设计国产设备为进口设备。高起点、高质量可能会增加一些投资,但为工程更好发挥效益打下基础。
3.3关于坚持原则与解决承包单位实际困难的关系如前所述,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大、工期长、情况复杂,经常出现合同签订时料想不到的问题,产生纠纷,在处理这些纠纷的时候,要坚持以合同为依据,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在合同执行情况过程中,常常出现按合同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责任,但实际上施工单位确有困难,问题不解决,将影响工程进展。对此应该坚持合同原则,也要采取适当灵活措施,解决施工单位的困难,促进工程进展。高坝洲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合同,没有规定甲方应支付乙方施工设备费用,但在几次关键时刻,为了保证直线工期,需要增加施工设备而资金紧张的时候,给予适当设备补贴费,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困难,保证了工程顺利进展。
3.4设备采购招标与委托相结合高坝洲工程的设备采购是以招标形式为主的,主要设备和多数辅助设备都进行招标。对部分辅助设备,由于品种繁杂、生产厂家多,采用招标方式工作量很大。这些设备虽然品种多、数量大,但设备费并不大,招标的效益并不明显,为此公司采取委托的形式,在询厂询价的基础上,委托信誉好、有资格的单位采购,如部分进口设备(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封闭母线)委托水电物资总公司采购,部分油水气系统设备委托机械部中机公司采购。委托采购既可以减轻建设单位的工作压力,又可以利用这些单位对其本行业接触面宽、情况熟悉的行业优势,以控制价格合理,质量可靠。
4建设工程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思考
4.1工程概算问题工程概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尺度,确定切合实际的概算是投资管理的前提,过于偏大或偏小的概算都不利于投资控制。概算过于偏大,一方面使项目的效益降低,经济性差,难以得到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另一方面会使建设管理单位没有压力,难以控制一些不必要的支出。概算过于偏小,经过努力还是无法不突破概算,造成要进行概算修编,追加投资,增加报批的工作量,还可能因为资金准备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展。高坝洲工程采取的方式是可取的,由建设单位介入,与设计单位一起共同研究,得到切合实际的概算,既保证工程实际需要,又不留过大的余地。
4.2规范合同管理问题合同管理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关键,合同规范化是合同管理的重要课题。合同规范化,一是合同条款的规范化,二是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合同条款应该按照规定的范本拟写,不能随心所欲,合同内容必须全面完整,措辞准确,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就是合同双方要按照有关法规全面认真履行合同。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不长.合同执行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难以全面认真履行,出现问题不可能完全按合同条款处理,往往凭行政手段,协商处理。少不了出现一些讨价还价,违背合同原则的现象。合同难以全面认真履行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承包方不能按时完工、多层转包、不能按时归还预付款或由建设方代购的材料费,建设方可能不能按时支付合同结算款等方面。合同不能全面认真履行,不仅影响投资控制,同时对工期和工程质量也产生不利影响。要保证合同全面认真履行,必须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新的《合同法》,将为建立这种机制提供法律保证。
4.3投资渠道落实问题建设投资的落实是工程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一个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往往有投资方的资本金、各种融资等多种投资渠道,各种投资渠道的落实不仅仅是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要求,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融资:下建设资金的比重较大,如不落实,将严重影响工程进展,而投资者的资本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到位,将导致贷款提前使用,增加利息,加大工程的动态投资。投资的落实,一方面靠建设单位努力,另一方面希望各投资方为工程的投资效益着想,体谅建设单位的困难,保证各种资金,特别是资本金及时到位。
4.4研究有关税费政策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的各种规费和税收政策不断完善,建设单位有义务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由于有些政策出台时间不长,税收和规费的征管人员与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对政策理解上有所差异,经常出现该缴不该缴的分歧。建设单位人员对有些税费的缴纳不理解,以高坝洲工程的沙石为例,要缴纳7种税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税、河道采沙管理费、(沙码头)船舶港务费、货物港务费、沙石生产(中间环节)增值税,最后沙石料进人混凝土,还有建安企业营业税,还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作为零税率的水电项目,为其施工服务的临时房屋建筑工程是否要缴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等。解决问题的途径,一方面,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研究税收和规费政策,该缴纳的税费,及时按章缴纳;不该缴纳的,应合理避税。建设单位应该有一个研究有关政策的专门班子。另一方面,建议水电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应执行的政策法规有个统一规定,并在行业的工程概算编制文件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