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条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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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条件

养老护理条件范文1

【关键词】民营养老机构 趋势 调查 医疗型养老机构 老人

一、引言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家庭养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公立养老院毕竟床位有限,并且公立养老院大多数针对孤寡老人,加上就业压力的加大,现在年轻人的就业形势也不容乐观,大多数年轻人也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老人,所以民营养老机构无疑是这些老人的理想归宿。因此,本文对重庆市民营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和入住老人的家属以及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抽样调查,并以此为依据,了解重庆市民营养老机构的基本现状和重庆市老年人的需求,以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管理者的角度为重庆市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提出一些策略,并且为有想法自主创业民营养老机构的大学生提供理论支撑。

二、重庆市民营养老机构和养老方式的基本介绍

(一)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重庆市15个市辖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渝北区、巴南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长寿区、大足区 )总共有273家民营养老机构。据市民政局统计,我市每74名有养老需求的老人才有一个床位,不难得出,重庆4.5万老人急需养老服务,因此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的市场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二)重庆民营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基本情况

重庆民营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年龄基本在45岁以上,并且基本素质较低,特别是医疗意识较淡薄,对民营养老机构的老人基本上不能给予良好的照顾,因此重庆民营养老机构需要从自身出发向医疗型养老机构发展。

(三)重庆市老人养老方式:1、居家养老方式2、社会福利养老3、民营机构

三、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养老机构内以65岁以上的年龄层(占73.48%)为主,并且以女性老人(共141人占61.30%)为主,她们大多无配偶(未婚、丧偶),占了78.70%,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为退休金(63.91%);绝大部分(85.22%)老年人都是第一次入住养老机构,由于我国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较晚,目前很多基础的设施仍然不够完善,并且大多医疗护理条件差。因此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向医疗型养老机构发展必将是今后的趋势。

四、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发展趋势及策略分析

(一)重庆市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现状

1.需求量远大于供应量,难以满足强大的养老需求

第六次人口调查结果显示重庆人口数目为2884.62万人,65岁以上人口数目为333.41万。由此可见,重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还是相当大的。但是重庆市民营养老机构的床位设置按照前面调查报告的最大数算才仅仅有35800床位,显然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的需求量是远远大于供应量的。

2.民营养老机构入住率低下

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的入住率普遍比较低。在面对如此大的养老需求下,民营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却这么低,是因为重庆民营养老机构本身对护理人员的要求低,致使护理人员对老人的照顾不周,老人家属就不愿把老人送进这样医疗条件差,并且护理人员缺乏专业护理知识的民营养老机构。

3.资金短缺,影响机构的正常运营

民营养老机构的资金短缺问题相当严重,为了缓解资金问题,很多民营养老机构普遍都采取减少护理人员、让一个护理人员护理多个老人或者增加收费的方式,这样就大大影响了服务质量以及机构的经营。

4.护理人员数量较少,难以满足老人的服务需求

在调查中,很多护理人员需要一个人照顾几个老人,只有16.67%的护理人员是专职照顾一个老人。因此不难想象,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内护理人员对老人的服务质量是可以想象的,这也可以很好地解释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

(二)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向医疗型养老机构发展的策略分析

1.政府应该给予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相应的帮助

一直以来,昂贵的土地是民营养老机构的一只拦路虎,要想兴办一个一亩的养老机构,土地成本就需要上百万,因此为了降低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的土地成本,政府应该适当减免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等费用,让重庆民营养老机构能把成本用在医疗服务上。

2.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策略分析

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应该从自身出发,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加软实力,努力和政府、医疗机构合作,让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向医疗型养老机构发展。

首先,积极与大型医疗机构合作。民营养老机构不像公立养老机构有政府的直接扶持,所以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层需要和就近的医疗条件较好的公立医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让医院的专业人员定期给入住老人进行检查,解决老人“看病难”的问题,当遇到突发性或者急性疾病时,能确保老人和医院的快速连接,甚至无缝连接。其次,严格控制入职护理人员的素质,提高护理人员的薪资待遇。同时也应该定期组织对护理人员护理知识以及心理辅导方面的培训,让入住老人的生活质量越老越高。

参考文献:

[1]金丽英.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养老问题及对策研究[D].宁波大学,2013.

[2]姜辉.我国养老院经营模式探讨[D].北京交通大学,2012.

[3]沈晶.民办公助养老院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应用[D].浙江工业大学,2013.

[4]李兴密,郭立.浅谈我国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模式[J].价值工程,2015,10.

[5]杜菁汝,梁宵. 我国养老院管理模式研究――以北京市为例[J].中国外资,2013,06.

养老护理条件范文2

关键词: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老龄化;构建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02-0102-01

我国人口众多,从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就逐步的进入了老龄化的社会。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不断增多,加上国家实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子女数量的减少,使我国老年人的养老和护理问题突显出来,养老形势严峻。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是我国养老制度面临的首要问题。因此,针对我国的老龄化国情和现有长期护理保险的状况,建立科学完善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势在必行。这不仅是对我国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提高,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一、我国构建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1)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我国自进入21世纪以来人口就进入了老龄化。老年人口剧增,尤其高龄化和生活能力弱化的老年人数量高速发展,使我国对老年人的生活和护理需求加剧。老年人口数量到2009年年末,60岁及以上老人的数量已经占全国人口总量的12.5%,其中有11.4%的老年人超过了80岁,并且每年呈现大数量的增长。预计到2020年后,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占人口总量的17.17%,届时超过80岁的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3000万人。到21世纪中叶,预计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数量以上。数据反映着我国老龄化的严重现实,这种现象将在我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加剧,直接反映出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正在不断的加大。(2)家庭结构的变革,使家庭功能减弱。我国传统的养老都是以家庭的形式来进行的。传统以来,老年人多由子女来进行养老和护理的义务。但是我国几十年来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的家庭增加,家庭的规模和结构都有所改变。到2005年,我国的空巢老人数量显著增多,尤其是个别大中型城市,空巢老年家庭的数量达到了老年家庭的70%以上。独生子女的压力也不断增加,养老负担的加重也使子女对老人的养老任务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家庭养老功能的减弱使养老的社会化需求加重。(3)医疗护理费用的攀升,养老经济压力增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不断加强,医疗费用也呈现了快速的增长趋势。医疗和护理的费用随着市场的需求不断上涨,很多普通家庭已经不堪重负。到2010年我国的人均医疗费用比重占家庭人均收入的7.5%左右,看病难看病贵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老年人的就医费用占医疗费用的80%的比重,高额的医疗费用是养老的经济压力巨大,而我国现有的保险制度只提供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不能保障长期的护理费用。因此,构建针对老年人长期护理的保险制度成为一种社会养老的重要需求。

二、国外发达国家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经验借鉴

在美国,长期护理保险采用商业保险的模式。投保的方式采取居民自愿的原则,保险多个种类的划分,可以满足社会中不同层次人群的不同需要。美国长期护理保险的示范法规将保险公司在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定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最低标准到投保享受的权力都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

在日本和德国,长期护理保险采用的社会保险的模式。日本的投保方式是强制性的,以公平性为原则,使全社会的老年护理得到全面的覆盖,社会福利性突出。但是因为缺乏一定的灵活性,符合社会整体的需求,但是对于高层次人气的护理需求不能使其满足。德国采取强制性和补充性相结合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是多种层次的需求都能够得到很好的满足,也减轻了政府在养老护理方面的财政负担。

三、构建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社会现状,通过对国外长期护理保险经验的学习和借鉴,对于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构建,可采用社会 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模式相结合的形式来进行满足多层次多需求的保险体系的建立。

(1)建立社会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1.保险的筹资。根据我国老龄化社会现实的需要,建议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加入到社会基本保险体系的范围。在资金的筹集上以部分积累的模式进行长期护理保险资费的征收,费用由政府、单位、个人来进行共同承担。如果企业、个人因特殊原因或者贫困家庭的经济困难,对保费无力承担,政府应提供相应的保费的补充。费用的缴纳直接从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账户中进行相应比例的扣除,无需单独设立账户,个人缴费比例依然以薪资比例来计算。2.保险的运营。社会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运营建议采用政府集中的管理模式。以保持基本收益稳定增值为原则,采用银行存款、国债发行、股票基金等多投资渠道相结合方式进行投资。同时,也可以采用信托的方式,将资金投入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上。以多种投资渠道的综合运用来保证投资的稳定收益。可构建专门的基金机构,建立有效的全面的管理体制,加强法制建设。3.保险的偿付。保险的偿付方面可采用年金偿付制度。设立基本的偿付条件,如:投保年限,退休年龄,失能等级等。以医疗机构开具的失能鉴定书为主要依据申领保险金。(2)建立商业性老年长期护理保险。1.投保条件限制。现有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存在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多对年龄进行限制。建议放宽年龄限制,将投保条件放宽,既可以提高经济利益的获得,又可以满足多方面的需要,真正实现保险的价值。2.责任范围的认定。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责任范围的认定首要条件在于承保于投保人因接受各种医疗性质所产生的个人护理任务而产生的长期护理费用。个人护理任务包括家庭护理,委托机构护理以及后续的康复等。持续护理的时间在12个月以上。自我过时和不良习惯造成的特殊情况不在承保范围之内。护理的类型不同所对应的保险额度也不同。3.支付的方式。可采用服务和现金相结合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又可分为年金支付和一次性留余支付。服务支付是指直接根据投保人的需求提供护理服务的方式。这种方式针对性较强,有其独特的优势所在。同时还需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制体系,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完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综上所述,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和健全,是符合我国老龄化国情的需要,解决老龄化社会带来的一系列负面社会影响的有效途径。为我国的养老问题开辟新的道路,真正的实现老有所养,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荆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模式[J].保险研究,2010,4:77-82.

养老护理条件范文3

关键词 民办养老机构 困境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0.6文献标识码:A

Difficulties of Development and Countermeasures of

Private Pension Benefits Sector in Fuzhou City

LI Zhua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Fuzhou University, Fuzhou, Fujian 350108)

Abstract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pension social welfare institutions, continue to meet the growing demand for pension services, diversity of prominent, positive response to population aging, pension services to ease an important means of supply and demand.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development of Fuzhou, the existing status of private pension institutions and the main problems, and make some suggestions and advice.

Key wordsprivate pension welfare institution; difficulties; countermeasures

老龄事业是事关亿万老年人健康福祉的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福州市为我国东部沿海开放城市,自2000年开始,人口年龄结构便以迈入年老型,截止2009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86.12万人,占总人口比例14.56%。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福州市老年人口每年将以1.6%的速度持续递增,届时全市人口将逐渐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发展的三个新特征,“银色浪潮”日益逼近。

积谷防饥、养儿防老是我国传统文化意识当中根深蒂固的固有观念,家庭养老也是多数老人养老方式的一种主要选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住房条件局限以及社会家庭结构向核心型家庭模式的不断转变,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步衰弱,机构养老作为弥补家庭照顾缺陷和不足的一种重要补充方式,正成为引导未来社会养老模式的一种新流向。

伴随着福州市老龄人口急剧增长,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现有养老资源和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老人服务需求,提高和改善民办养老机构品质和功能任务迫切,日渐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道重要难题。本文就福州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作了一些初步探讨。

1 福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状况

福州市是福建省省会所在地,作为我国著名的侨乡,很多家庭的子女长期旅居国外,家里仅有老人居住,对于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空巢家庭”,民办老年机构成为老人养老方式的最佳选择。近些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福州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得到发展,这些民办养老机构在服务老年群体,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开拓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养老事业的一条新路子。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到2009年,福州市现有县以上公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32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4所,共拥有1522张床位,基本形成了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的初始格局。例如,2000年12月经福州市民政局批准,福州市金秋老人护理院由离休干部、护理学专家顾志萍教授创办成立。作为一所专业护理病残老人的护理院, 金秋老人护理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养老机构”、福建省13家“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荣誉称号,成为福州市民办养老机构的优秀代表。

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条件局限,福州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在取得一系列进步的同时又面临着很多重要挑战。据业内人士指出,当前福州市养老服务总体上严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速度,福州老年公寓数量、服务层次远远无法满足庞大的市场需求,供给矛盾突出,拥有着无限大的市场潜力。从整体水平来看,当前福州全市老年人拥有的养老床位仅为4.5‰,低于全国平均8.6‰的水平,更低于联合国20‰的平均标准,充分表明当前福州市养老服务水平、特别是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规模、层次与全市人口老龄化进程还很不相适应。

2 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固定活动场所供应不足

受我国传统观念影响,一般认为,养老福利机构应当属于慈善救质的场所,在选址和建设方面应该与居民日常生活环境分隔开来,以免沾染到晦气。近些年来,观念虽有变化,但是市区中心地带都是属于繁华地带,受经济条件制约,绝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在固定场所建设资金上面力显不足,面临着“买房难、租房难、利用闲置资源难”的三难境遇,只好将养老机构建在交通不便、人口流动较少的城乡结合地区。如福州金秋老人护理院于2006年11月30日便以租赁期满,房屋业主要求他们尽快搬迁,但由于一直难以租赁到合适的活动场所,直到2008年在政府有关部门关心下才顺利完成搬迁工作。

2.2 机构规模偏小,服务项目偏少

由于资金投入方面相对不足,大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场地局促、设施简陋,使用房屋及其他配套建筑物与《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相比相差甚远,缺乏必要的老年医疗、康复、休闲等设施。同时,当前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多是“4050”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程度低,专业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老年社会工作技能,多从事一些吃、住、日常护理等生活料理和家政服务工作,在精神护理、心理支持、健康保健、情感慰藉等方面关注极少。统一运作式的集体管理模式较为突出,人性化关怀不足。不仅如此,由于城市中心地带土地价格不断上涨,很多养老机构现都考虑将远离城市的郊区作为重新的选址。但由于郊区地带医院、公园、交通、购物等基本生活医疗配套设施相对缺乏,为老年人子女探视、看病医疗、出行购物带来了极大不便。

2.3 经济效益欠佳,资金筹措困难

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及相关服务是一项市场化与福利性相结合的社会公共事业,利益空间小,经济效益低。公办养老机构由于政府直接投资,各项保障措施和条件支持比较健全,基本不存在经营风险问题,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资金筹措、人员配给、租赁场地、日常开支、社会融资等方面存在严重能力不足,限制了其发展壮大起来的可能性。从目前福州市14家民办养老机构情况来看,仅有1家盈利,4家保本,9家存在不同程度亏损情况。福州市金秋老人护理院早于2000年底就已经开办,由于各方面资金瓶颈问题,直到2004年才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2.4 政策支持难以落实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在建设规划、土地使用、税收减免、水电使用等多方面给予优惠。但由于政策指导原则性倾向偏重,在具体优惠措施条件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本部门利益考虑,在优惠政策落实上往往推诿扯皮,各项优惠政策难以真正落实。同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做了很多具体性的规范指导,为促进福建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指导性的实施方向。但是由于许多操作层面的复杂关系,在政策实行的过程当中存在着很大掣肘,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现象普遍。

3 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对策

加快社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动员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力量,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加入养老服务产业,逐步将养老服务机构由政府兴办为主向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为主转变,是加快发展福州市养老服务产业的重要途径。结合福州当前实际情况,建议着重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3.1 加强政府主导地位,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力度

民办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是一项需要个人、家庭、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深层次、多领域的社会工程建设,必须走公共性和社会化相结合的路子,其中,政府组织协调的主导性地位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加大优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扶持力度,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全市社会发展规划中来,合理安排土地使用和资金支付工作,特别是要做到把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民生事业建设的指导性指标,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创造优越的生存条件和政策支持。

3.2 引导多种社会力量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政府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建设资金补贴、税费优惠、床位补贴、营运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不同方式优惠扶持措施,吸引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社会养老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逐渐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养老服务多元化投资和经营格局。

在这方面政府应注意引导建设养老机构应具有的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到未来老年人对养老机构各种硬件设施与环境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和大部分老年人的支付能力、长远规划、系统建设、避免在建设和开发养老机构时,出现一方面养老机构需求不能满足,另一方面养老机构却闲置的局面,以满足不同文化、收入、养老理念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3.3 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步伐,拓展公、民养老服务合作新路子

近些年来,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在做好“三无”、“五保”等特殊老人收养工作的基础上,也推出了部分面向社会的自费养老服务,但由于“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大锅钣”式旧体制约束,突出福利性忽略社会性,只讲投入不计产出,因此运营成本高,整体效益不明显。如福州市光荣院国家投资几百万元,占地面积3063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床位28张,目前只免费收养优抚老人15名,而在岗工作人员却有13人。因此,要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路径,加快其内部管理方式、用人用工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鼓励私人、社会组织等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中来,可以依法将经营权以承包、租赁、出让、委托经营、参股等方式转给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以及外资等市场主体由市场主体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参考文献

[1]李春立.机构养老策略浅析[J].理论观察,2009.

[2]林勇.加快福建民办养老院建设[J].社会探索,2007.

养老护理条件范文4

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明显加快。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在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县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少、服务水平低、服务产品短缺的问题仍然存在,迫切需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广泛参与发展养老产业,为全县老年人特别是六十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失智老人,提供康复调理、生活照护、营养配餐、医疗保健等基础人文照护服务,为老年人安享晚年创造条件。

一、XX县养老产业存在的问题

(一)观念落后。受传统观念影响,XX县大部分老人对新型养老方式抱有偏见,认为只有居家养老才是最符合其内心愿望以及现实需求的养老选择,被送到养老机构则是子女不孝顺的表现,有些老人愿意到养老院养老,但是子女怕外人说三道四。相对于大城市如火如荼的养老产业,我县的“夕阳红”产业略微显得举步维艰。

(二)整体水平有限,服务质量不均衡。我县很多的养老机构,尤其是社会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设施简陋陈旧、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不规范、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且发展水平并不均衡,好的养老院床位难求,条件一般的则入住率不高。不均衡的发展也制约了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未建立起专业化服务队伍。目前,XX县养老机构专业护工占护工总数的20%甚至更低,剩余护工以普通务工人员为主。这些人员并没有接受过专门的养老护理培训,缺乏必要的专业素养和护理技能,且护工工资没有保障。工作的不稳定加上观念上的排斥,使专业养老服务人才严重缺乏,专业化服务的供求极度不平衡。 

(三)政府对养老机构的补助政策覆盖面有限。目前我县很多的养老院尚支付不起需要看护老人的最低成本开支,极易出现亏本经营,总体营业状况并不理想,进而影响了养老产业整体的发展。

(四)养老机构自购土地、房屋困难。养老机构场所的建立标准相对较高,包括相对独立、居住宽敞、设施齐全、有活动场所等条件,租用场地不仅通常达不到这些要求,而且不利于养老机构的长期发展。但是养老机构的投资者在自购土地时又往往会有资金不足、购地手续繁琐、无相关扶助政策等困难。

二、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建议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与引导,鼓励公立养老机构与民营养老机构齐头并进,尽可能为养老产业提供土地和税收上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如,如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开业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按其投资总额,给予床位建设补助,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等都应有优惠措施等。

养老护理条件范文5

而目前养老服务存在总量不足、投入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1月7日,江苏无锡,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在此召开。

会议透露,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重大民生问题。

据悉,“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床位明显不足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就是要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自1999年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1.67亿老年人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占11.4%,他们之中多数人逐步进入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状态。我国有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23万,共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8.9%,他们不同程度地需要提供护理照料服务。

而在我国目前养老服务中,仍然存在着总量不足的问题。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既存在“一床难求”,也存在“床位闲置”现象。同时还存在着投入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据介绍,“十二五”时期,将以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为重点,将无偿服务、低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全面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朝着城市街道社区有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社会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县(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设区市有多所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超过40%、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能够得到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开展向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迈进。

优秀社工十分匮乏

在养老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十分匮乏。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在养老服务领域率先培养和使用一批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

由于缺乏相应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我国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缺乏。以养老护理员为例,全国潜在需求在1000万人左右,但目前全国取得职业资格的仅有几万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专业化程度亟待提高。

“我国今后的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将实行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撑。”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

窦玉沛表示,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化建设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养老机构院长岗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培养和引进中高级专业人才。争取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同时,还要大力开展养老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实现志愿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养老服务将获补贴

在政府的主导下,以市场为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

我国将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窦玉沛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同时,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增强群众长期护理保险意识,减轻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

养老护理条件范文6

关键词:老龄化;长期护理险;养老院;保险公司

一、我国目前老年人养老与长期护理体系面临的困局

(一)现存的养老观念和模式与现实脱节

“养儿防老”、“居家养老”是我国几千年以来传统的养老观念,长期以来,我国的绝大部分老年人都是在家中由子女或者相关亲人照顾,这在过去人口高速增长、人口结构呈金字塔型的社会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但是随着城市中青年生存竞争的加剧,职业流动的加速,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家庭结构开始趋向小型化、核心化。传统模式不可避免的将要走向瓦解

最近个别城市和地区政府养老政策中提到“以房养老”,“以房养老”最典型的方式便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俗称“倒按揭”――房屋产权拥有者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后,定期给房主发放固定资金。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这种贷款方式最大的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 但是“以房养老”的方式同样存在严重的隐忧:一是房屋的保值性和增殖性在将来长期的养老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二是我国住房七十年产权制度所带来的困扰。这些不利的因素使得以房养老的前景也变得不明朗。

传统的养老模式难以为继,而新的养老模式又有待考证和确立,使得养老模式的构建徘徊在多岔路口。

(二)老年护理机构少,养老广度和深度都不足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城乡广大参保人员就医需求日益增长,但是老年人护理机构却远远不足,以苏州市为例,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苏州市区65岁以上老年人有近90万人,目前市区范围内的定点护理院只有有12家,现有定点护理院无法满足市区老年参保人员医疗护理需求。

《2009年民政事业统计报告》显示,全国老年人的收养机构有将近4万家,总床位数为266.2万左右,实际收养老年人的人数为210.9万,其中收养的失能老年人规模约在24万至35万之间,只占全部收养老年人数的17%。在养老机构收住对象的定位上,近一半的机构表示只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不收住失能老人。城市中有将近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对老人入住不以失能作为限制条件;但在农村养老机构中这个比例则降为30.4%,有超过四成以上的农村养老机构明确表示只接收自理老人。

我国的养老机构主要有公立和民营两种模式,国办养老机构由于是政府出资兴办,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并且收费低,老年人都想挤进去入住,但是数量却极其有限,无法满足养老需求。而民办养老院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为保证盈利,势必造成部分民办机构服务质量下滑。此外,市民原本就对民办养老机构不怎么信任,而一些“作坊式”不符合规范的民办养老院进入市场,“一粒耗子屎坏了一锅汤”,近年来,某些养老院的“虐老”恶行屡屡见诸报端,让一些民办养老机构辛苦积累的口碑付诸东流。目前对民办养老机构在准入和监管上都存在着空白,准入方面只有房屋等硬件规定,对软件未作限制,监管上则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

(三)护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远达不到要求

目前我国已快速进入老龄化、高龄化的社会,迫切需要大量养老服务人才,但由于我国的养老服务人才市场尚未形成,导致养老服务机构等养老产业人才匮乏,专业化建设滞后。养老除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之外,还需要大量的适合老年人心理、医学等诸多方面的专业护理服务。

目前,全国最少需要1000万名养老护理员。现实情况却是,全国老年福利机构的职工只有22万人,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的也不过2万多人,不仅与我国几千万失能老人的潜在需求相差甚远,而且由于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其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养老服务是一种特殊的老年公共服务产品,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受身心状况的制约,高龄和失能老人需要实行机构养老,因而十分需要具有某些专业学科的专业护理人员。

(四)现阶段的商业长期护理险的保费较高

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仅有少数保险公司开设这一险种,如国泰康顺长期护理保险、中意附加老年重大疾病长期护理健康保险,以及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其中包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等。销售记录显示,保险期间长、保障额度高、针对性强的产品较受欢迎。

但是,长期护理险的费用较高,以国泰康顺长期护理保险为例,如果保额20万元的话,女性选择50岁投保,投保期限20年的话,那么每年的费率为71.8元/每千元保额,每年需要支出保费14360元,这笔保费数额不菲。另外,投保本身就具有射幸性,这就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去世较早的话,可能只能享受到少量的保险金给付,甚至可能根本得不到赔付,这就大大削弱了中老年人的投保意愿。

二、建立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险的对策建议

(一)尝试建立强制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针对老年人的法定社会保险,我国目前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养老金的方式发放,目前的水平大概只够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医疗保险则主要针对大病的治疗,又集中在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而因病在家休养、护理等花费,通常得不到保障,尤其是一些老年人最常患的长期的慢性病,大部分的支出恰恰是在家中日常调养护理花费。

因此,可以考虑沿用社会医疗保险的方式,尝试通过强制的方式,将老年人长期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与社会医保分开核算。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存在诸多问题,比如重复参保、医疗资源浪费、未参保人员冒领冒用等。尤其是社会医疗保险采用国家统一标准,对患病风险和费用等得计算和统计比较粗糙,导致了不公平、不平衡、不合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因而可以通过加强社保医疗的管理和整合医疗保险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减少浪费,将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转化为长期护理险的保费,同时再由单位和个人再交一部分保费,共同组成护理险的保费。至于具体数额和转化比例,可以根据科学测算加以确定。不够的部分,国家可以适当补贴。交费的年龄、期限、比例可以制定多套具有代表性的方案,让个人根据的自己实际需要进行选择,但是在设计方案的时候,要兼顾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做到科学性、合理性、社会性、经济性与可行性统一。

另外,在确定支付护理费的范围时,要明确划分医疗保险与护理保险的费用项目,尽量避免重复或者真空地带,同时在数额上要进行分档和限额,以免出现严重的道德风险与超支。

(二)建立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同时家庭收入分布结构复杂、跨度大、层次多,贫富差距也较显著,并且,医疗护理机构数量和管理及服务水平也大相径庭。因此,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来进行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是不科学的,因此我们应该针对不同家庭收入状况、不同的地域特征、不同的行业特征,建立多层次的一体化长期护理保险体系。一是对高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可以采用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与社会护理保险相结合的模式。并且提供的社会护理保险应该与商业性保险各有侧重,水平和项目最好可以进行互补,并且主要依靠商业护理险。二是对中等水平收入的人群,采用个人、企业、政府共同承担的“三位一体”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但是侧重于个人和企业负担的模式。三是对低收入人群,可采用政府大部分或者全部负担长期护理保险费的模式。以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通过减轻低收入人群的负担,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另外,可以考虑与提供差别医疗服务相似的方式,鼓励民营养老护理机构的发展,加强管理,促进其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扩张。可以在税收、融资方面予以政策支持,适当给予其市场自、包括放宽其服务定价权,使其可以提供高护理质量、公平竞争,这样可以使一些家庭收入高的老年人在支付较高护理费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护理服务。在放权和扶持的同时,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在准入和监管上都要加强力度,不光是对硬件进行规定监管,对软件也要进行到位的检查和督察,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并定期实施护理服务质量评估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大力扶持商业长期护理险的发展

我国目前商业长期护理险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的问题颇多,保险条款的制定、保险期限、支付保险金的方式、项目等都还处于摸索阶段。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开办时间短,经验数据不足,导致风险控制、费率厘定等方面存在障碍。二是由于投保规模比较小,根据大数法则,业务量的不足使保险公司的业务风险加大,甚至面临亏损的危险。这一系列的问题让保险公司对开展此类保险持谨慎态度,进展缓慢。

因此,政府也应当给予保险公司积极的信号,比如将商业长期护理险纳入中央或者地方政府的政策体系中来,并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明朗保险公司开办商业险的盈利前景、增强其信心。可以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保险公司、投保企业和个人所交保费、保险金所得实施合理免税。另外,还可以对实施长期护理险表现突出的保险公司,给予嘉奖,并进一步给予政策扶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等。当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上去之后,使得成本降低、保险费也随成本进一步下降,商业护理险有望进入良性的发展道路。同时尝试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允许并鼓励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开办老年长期护理机构,实行护理、保险一体化运作模式。

(四)改革医疗护理人才的培养模式与并举大幅增加养老机构数量

没有足够的护理机构和专业人才,无论是社会护理保险还是商业长期护理险都是纸上谈兵,要想不使长期护理保险成为镜花水月,必须做好以下两个重要环节,除了要大幅增加养老机构数量外,还要尽快改革医疗护理人才的培养模式,加快人才培养的步伐。

目前我国的医疗护理人员几乎全部集中在医院,所学的专业和课程都是针对病人住院、门诊治疗的护理,而对于老年人的护理,则几乎是空白。我国的医学和医疗护理方面的教育日益陷入专业细化和高学历的怪圈。大城市、大医院资源高度集中,导致医疗发展不平衡和浪费现象严重。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成功经验,改革医疗护理人才的培养模式与结构。体措施如下: (1) 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卫生院校开设老年护理专业,学历层次分为本科、专科、中专,以应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护理服务需要。( 2)加强继续教育,保证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与时俱进。同时加强城乡交流、促进区域合作。 (3)由于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是一种综合服务,需要掌握多种知识和技能,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大批懂医疗、护理、法律、心理学、保险学等知识的复合人才,应该逐步制定相应的教学和考核标准和项目(4) 建立长期护理上岗制度,从事长期护理的人员必须通过一定的考核,获得国家认可的护理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并且要竞争上岗。(5)护理人员的学习和工作待遇应该得到保障,同时实行奖优惩劣的方式,严进严出,留住人才、强化人才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保障这个群体的稳定性。采取优惠政策,鼓励甚至奖励优秀的护理人员下基层、进乡村,带动整个社会养老护理专业队伍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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