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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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范文1

2009年,市经委应急管理工作在市应急办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服务经济为前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应急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应急

管理工作方案,加强责任措施落实,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事故的应急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市工业系统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现将我委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

按照工作落实要求,我们重点加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为加强工业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今年,根据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和分管工作的调整,我们及时充实完善了工业系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增设一名应急工作联络员。在中国中小企业××网加入了“应急平台”窗口,上网公布了工业系统应急管理办公室及联系方式和日常管理工作职能,与县区和重点企业建立了通畅的网络信息体系,明确了相关机构的职责分工和企业应急物资保障具体任务等。同时要求各县区经贸局、重点应急物资保障企业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协助安监部门做好重点危险源防泄漏的应急演练工作。

(二)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体系

根据工业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预案,在印发了《××市工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物资保障综合应急预案》、《××市工业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市重点工矿企业防空应急预案》、《××市工业系统应当地震灾害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基础上,今年又新制订了《××市工业系统应对日食工作预案》、《××市工业系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不断健全覆盖全市工业系统的工业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预案的补充和完善,督促县区做好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和重点企业预案编制工作,建立预案备案制度,实行日常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预案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三)排查整治突发事件风险 (四)、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体系

按照今年国家开展的建立应急物资生产储备机制的要求和市应急办的具体要求,为做好我市应急物资生产、储备工作,我们建立××市工业系统应急物资储备名录数据库,对应急物资保障企业的生产、储备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应急物资需求量大、储备难度高的应急工业品,实行了定向分配、定量储存,对应急物资使用率高、储存期短的工业品,实行足量库存、定期轮换。经过努力,7月份全市有53家工业企业的20多类(包括供力、供水、消防、防洪、排涝、抗震、防化学品泄漏以及食用品、建筑材料、运输设施等)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录入我市应急储备物资数据库。按照“工业应急物资管理制度”,这些产品和设备由企业负责日常保管、维护、补充和更新,以确保各种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完好性、实用性。

(五)、建立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 (六)、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提高防范意识险措施,更多的企业学会了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和避险技能。

二、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以加强目标管理,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为目标,抓好应急管理体系、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突发事故和灾情的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和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和形成覆盖全市工业系统范围内的预案体系,加强相关预案衔接和管理。

(二)、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投入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的必要经费,纳入预算管理,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和信息体系的建设,大力开展企业人员培训、救援演练和社会化宣传。组织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技能的培训,开展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技术等方面的普查,形成更加完善的应急资源数据库。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建立应急救援技术支持体系,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救援技术、装备和设施,提高救援队伍整体水平和应急救援工作能力。

(四)、搞好培训演练和应急宣传工作

针对不同类别的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分别分类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使相关管理人员、救援人员、职工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任务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普及事故灾害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

(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对系统范围内的企业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预防性检查、隐患排查、技术咨询和应急准备检查,搞好事故防范水平。

(六)、进一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范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范文3

根据《关于做好200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现将局200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200年,教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要地位,狠抓落实,成立教育了局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完成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共完成 2356 个专项应急预案,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和预警体系。预案体系和预警体系基本覆盖了我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教育局保障公共安全和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 200年教育系统并未发生自然灾害、校园卫生事件、校园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为200年“教育年”活动的开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应对工作及分析评估

(一)组织领导体系方面。各县(市)区、市直各院校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均建立了突发事件等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总体来看,应急管理组织领导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工作机制的日益完善,为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应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预防预警方面。一是健全监测网络体系。二是加强预警信息。三是认真落实防范措施。通过预防预警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当地和萌芽状态。总体来看,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预测预警能力的有效提高,为及时制订实施相关防范措施提供了准确依据。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范文4

2021年上半年,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引和大力支持下,安环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精神,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有效地预防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截止6月底,全公司未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以及任何人身伤害事故。圆满完成了公司交给本部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工作总结、计划如下:

一、安全管理方面工作总结:

1、完成了2021年度与各部门、作业区安全环保消防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2、组织学习传达《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用户排查治理的若干措施》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改的通知>的通知》,并将自查情况汇报市、县应急管理部门。

3、组织安全、环保、消防综合检查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共27次,所有查出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迎接省、市、县等上级监管部门安全检查4次,查出的安全隐患均能及时完成整改。

4、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向金昌市应急管理局、工信委、国资委汇报丰盛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状况。

5、完成了下半年防爆区域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现场检测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

6、职工培训方面,一是对八岗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2021年安全生产职责考试;二是完成了奔马公司35名转岗人员的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合格后交作业区、班组开展了后续“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三是组织新入厂20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取证。四是完成了西北民族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的300余名实习学生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五是各作业区按照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了各月份教育培训内容。

7、制定《公司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誓签名启动仪式、安全警示教育周观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组织各作业区开展应急演练周等活动,全员参与“链工宝”全国网络知识竞赛,同县应急管理局协同开展了化工园区重大危险源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举办了公司安康杯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8、组织对2020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体系》进行了评审,并根据相关评审意见重新修订了双体系建设的相关资料台账,如:部分岗位增加了风险点;提高部分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增加风险管控措施等。

9、根据最新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要求,重新编制完成了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并在金昌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10、完成了消防泵房、配电室、微型消防站、重大危险源等岗位消防电话的整改架设及人员的培训工作。

11、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1〕12号文件要求,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并在现场张贴责任制公告牌。

12、完成了公司安全仪表完整性等级评估(SIL)评级报告。

13、组织修订了各岗位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装订成册,下发各单位组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各岗位员工遇到突发状况时的工艺处置能力;组织开展了关于“防止误操作”有奖征文活动。

14、完成了丰盛公司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并报送河西堡消防大队。

15、完成了现场75 台固定式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6台便携式气体报警器的校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16、刊发公司第一期安全环保周报,以落实主要负责人安

全生产职责为基础,从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特殊作业及检维修、交接班及巡检、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大型运转设备及特种设备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要求、一、二级风险点的管控、环保三废的排放等十个版块内容通报一周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周报每周更新一期。

二、环保管理方面工作总结:

1、完成了2020年环境统计年报、2020年自行监测年度报告、2020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2021年1季度环保税核算等各类环境管理统计数据的核算上报工作。

2、开展了2021年上半年企业自行监测并及时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实现2021年上半年企业自行监测及VOCS监测信息公开率及达标率100%。

3、完成公司排污许可证延续复证及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的修订完善。

4、编制完成了《202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并提交公司与各部门、各作业区完成了签订。

5、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在2021年度大修过程中计划产生的约241吨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置,持续办理废催化剂跨省转移的相关手续。

6、完成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及报备工作。

8、委托第三方对公司2台35吨/h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炉内SNCR脱硝改造。目前已完成2#锅炉炉内SNCR脱硝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9、、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站对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废气排放口开展废气监督性检测,确保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10、督导作业区实施脱盐水浓水配制微盐水用于绿化用水技术改造方案。

11、开展污水站运行专项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检查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规范化运行。

12、参与公司重大危险源液氨储罐泄漏中毒事故综合应急演练,进行演练总结评估。对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及其安全事项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估,及时向演练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最终形成演练总结并归档。

13、编制完善2021年大修环保检修方案及2021年大修应急预案。

14、组织各部门及作业区8岗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2021年环保教育培训考试。

15、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顺利通过清洁生产验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三、安全、环保下半年工作计划及安排:

1、确保各类安全环保重、特大事故、一般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为零,全面完成公司安全、环保责任目标。

2、进一步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要求将安全环保责任进行具体落实,做到安全环保工作人人有责任、层层有分工、事事有人管,切实把安全环保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要求各部门、作业区结合生产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为防止执行走样,必须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和量化考核,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强化安全环保风险分析,强化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3、加强安全、环保生产培训教育,强化员工安全环保意识。要求各部门、作业区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安全、环保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和预防活动,推动安全发展理念的落实。认真执行持证上岗的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危化品生产特种作业证的培训取证工作,实现危化品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全员持证上岗,进一步提升危险工艺操作人员的整体水平,完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的档案管理工作。

4、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继续做好现场安全、环保、消防的日常管理及现场检查工作,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力争将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切实抓好隐患排查工作,为生产运行提供保障。

5、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加强安全及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各单位的现场处置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培训,让员工熟悉本单位、本岗位应急预案内容,掌握基本的事故预防、避险、处置、自救、互救等知识,强化应急意识,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6、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重点工作的要求》和《丰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公司2021年度重点整治工作。

7、做好七月份停车大修前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大修期间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制定完善大修安全环保方案大修应急预案,并向上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报备。

8、全面完成公司2台35吨/h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脱硫、脱硝改造工作并投入试运行;完成循环流化床锅炉废气排放在线监测装置的验收及联网工作。

9、继续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完成大修期间产生危险废物(废催化剂)的规范化跨省转移。

10、做好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自行监测开展完成率、达标率及信息公布率“三率”均达到100%;做好各类环境管理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范文5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

项目部认真学习贯彻公司__文件,按照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贯彻地___府、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项目部高度重视地___府、上级、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下发各种安全管理文件,认真贯彻实施,通过会议、文件和现场督察、检查、巡查等方式落实文件要求,并按照文件规定及时上报有关安全管理信息。

2、项目部制定了安全岗位责任制,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立了“四个”岗位安全责任体系,于__月__日重新学习安全责任制内容,并“四个”责任体系责任人签订了承诺书;项目部全体员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措施,特别是项目经理(兼书记)和各体系责任人责任落实,保证了项目部处于低风险施工状态。

3、项目部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___多个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到的工作,做出来比较明确的规定,在操作上有了依据。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本工作岗位安全管理职责,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法、措施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有关安全方面工作没有出现“真空”无人管控的现象,各岗位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作业人员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状态良好。

4、项目部根据本项目部地理位置和生产经营情况,由项目经理___,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安全总监、工程部有关人员,邀请监理参加的对春季(二季度)施工安全生产状态,特别是辽河项目有关应急抢险、应急撤离等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人员配备、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经验、判断识别安全隐患水平能力、现场应急事件能力、现场应急设备物资能力、应急预案启动效应能力等,项目部现在每天派人对辽河施工围堰进行___小时巡视,对施工道路进行监测维护。进行了桌面应急抢险和应急撤离演练。项目部认为,满足各项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需要。

5、项目部按照上级和业主监理要求,制定了本项目部专项防洪度汛方案,方案中对人员责任、配备设备物资和值班做了明确要求,上报监理,并得到批准。业主监理在安全检查中没有提出异议。

6、我项目部施工不使用___等火攻材料,工程设备使用油料由供应商派送,没有其它重大危险源,其它一般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7、我项目部属于工程分包施工,就一家分包商,各种资质符合要求,项目部对安全教育纳入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安全管理工作重要内容;分包商营地“硬件”、“软件”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项目部建立了分包人员档案材料。

8、分包商有两台履带吊,由于需要于__月份又租赁了___台履带吊,均为新设备,经过政府部门检测。项目部定期检查,并按照分局、公司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上报有关管理信息。

9、本项目部有吊装作业和经常出现高边坡开挖作业,制定了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和现场安全监管,处于受控状态。

10、项目部各营地是防火重点部位,项目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制定了专项预案,进行了消防演练,处于受控状态。

11、场内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工程机械、运输车辆、通勤车等的安全情况,项目部定期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对车辆驾驶员、工程设备驾驶员定期___学习,提高对安全工作认识、意识和操作水平。

12、项目部按照分局要求,制定了综合、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进行了快速撤离、消防、触电、起重伤害应急演练工作,应急设备、物资、人员满足应急需要。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范文6

20xx年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xx〕1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其具体分类和内容依据〔20xx〕101号文件确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具体指导、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修订、宣传、培训等实施工作。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本行业的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本行业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成立编写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技术专家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应由预案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二)做好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分析事件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衍生、次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消除隐患的措施。

(三)掌握应急资源。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本地区、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以及上级和相邻地区可请求支援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照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二)切合实际。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应急资源需求与现状,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符合自身特点。

(三)协调一致。加强与应急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与上级预案和同一层面已出台的相关应急预案做到衔接协调、表述一致。

(四)简明易行。明确谁来做、何时做、做什么、怎么做、使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内容,做到响应分级合理、应对程序明晰、处置措施具体。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等。

(三)预防与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突发事件的预警分级标准及响应、预警信息或解除程序等。

(四)处置措施。包括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等。

(五)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保障措施。包括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通信、交通、技术保障等。

(七)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包括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演练及责任、奖惩等内容。

(八)附则。包括预案解释、生效时间、名词术语解释等。

(九)附件。包括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应急处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等。

乡镇(街道)的应急预案,以及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突出可操作性和现场处置的特点。

第十条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并书面征求与预案相关的部门、单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注重从突发事件案例、处置工作总结和应急演练评估材料中吸取经验,切实提高预案质量。

第三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编制工作说明、各有关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对预案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事项:

(一)合法合规性;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情况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协调情况;

(三)主体内容的完备情况;

(四)责任分工的明确情况;

(五)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的合理性;

(六)应对措施的可行性等。

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单位备案。

(一)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村(居)民委员会应急预案,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接受应急预案备案的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审查,备案审查与预案审核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一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应急演练按组织形式可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等;按内容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等;按目的与作用可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等。应急演练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跨地区跨行业、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和演练内容、时间、地点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主办单位应当在上年年底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上报。

第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洪涝、山洪泥石流、滑坡、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演练评估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参加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采取修订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物资装备等措施及时改进完善。

第五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规范管理。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进行1次评估。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应当适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应对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培训和宣传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编制工作指南、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及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定期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组织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普及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七章考核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预案规划、编制、评估、修订、演练、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应急管理方面考核内容。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定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具体工作,并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