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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证券投资范文1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影响;策略
一、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影响分析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同样具有双向影响效应,一方面,它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中间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到我国的金融稳定。
1.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利润增长有积极影响。
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中有利于组织低成本的存款。无论是基金开户还是基金投资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不论基金是商业银行通过为基金提供销售、交易服务,在银行系统内部十分简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将存款划转为基金,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为自己扩大了客户源。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费,获取中间业务收入。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是发起、管理、托管三权分立的机制,根据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托管业务必须由商业银行担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而且要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条件,托管人必须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证基金发行、运营、赎回与清算的效率和质量,目前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来担任,一些资本实力雄厚而且业务能力强的股份制银行也加入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业务将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业务,具体见下表。从证券投资基金历年托管费收入来看,托管费收入上升速度很快,已经从1998年的1600万元上升到2006年的10.53亿元。商业银行通过介入基金托管业务,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资产结构,促进商业银行中介业务的发展,增加无风险业务收入,改善业务收入结构,也可以促进新型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素质提高与知识结构的改善,为商业银行现代资本市场金融业务发展拓宽空间。
2.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消极影响。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带来了冲击。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品种,具有强大的专业理财功能,它的出现顺应了降低资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资者和融资者都愿意通过直接融资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出现存款“脱媒”。
现象,使得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样具有转型经济国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间接融资仍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在短期内迅速削弱其传统业务,中间业务又无法迅速跟上,银行的不稳定性增加,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稳定产生冲击。进而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对央行的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变化,对传统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制度下的货币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使货币政策中的M1、M2、M3等形式的货币定义不断发生变化。毫无疑问,证券投资基金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增加了货币控制的难度,对央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提出了新的考验。此外,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带来的低风险高盈利效应,银行同业竞争加剧,对银行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战。
二、商业银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对策
1.发挥商业银行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鉴于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大力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强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不断增加托管基金的数量和资产总量;另一方面,要加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市场开拓,目的是将销售的基金按照协议的要求推介出去、销售出去。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销售基金,顺应潮流尽快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便利投资人投资的方式,让投资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销服务。还可以借鉴美国筹建类似于“基金超市”网站,销售各个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虑银行卡在基金销售中的作用,还可以通过电话银行销售基金,给投资者带来便利。
2.商业银行争取在政策指导下成立银行系基金,开展多元化经营。2005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4月6日,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交银施罗德、建信基金、工银瑞信等银行系基金应运而生。到2008年底,这3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规模逆势增长,其中交银施罗德排名12位,建信基金排名20位,工银瑞信成为2008年规模增长最快公司,而且赢得市场和不俗的业绩。商业银行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银行业带来了新机遇,不仅有利于在分业框架下推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而且有助于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资产的多元化。大量的储蓄资金将有可能通过购买银行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有效转化为投资性基金,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因此,各家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尽快尽早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减少存差,促进储蓄———投资的转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银行就可以转换角色,成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经营基金业务。:
3.向开放式基金提供融资便利,进行业务创新,为混业经营创造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中允许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这使证券业与银行业合作又增加了一个途径。由于开放式基金可能面临非正常巨额赎回压力而产生流动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银行的短期资金支持,在当前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条件下,银证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这也是商业银行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为将来实现混业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4.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托管业务服务。基金托管要求银行在财务核算系统软件、清算网络、监控手段、整体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商业银行庞大的储蓄网点、丰富的储户资源、先进的网络设备、良好的信誉等软硬件条件,不仅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销售平台,而且商业银行拥有完善的清算结算网络系统、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完善的系统结构,完全可以承担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在基金托管业务服务过程中,一定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发挥银行的优势,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服务。
5.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前基金托管业务存在的很大问题是商业银行托而不管,过分注重基金的清算交割和保管功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监督管理基金规范运行,避免发生风险,影响金融稳定性,同样是商业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6.加强银行基金业务人员的培训,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进行专业化的服务。由于基金是新业务,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商业银行人员难免对基金业务产生陌生感,对基金业务销售和托管过程中需要具有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因此加强岗前培训、人才引入和员工业务素质学习才能保证证券基金业务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罗松山。投资基金与金融体制变革[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范文2
一、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第一,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业应对来自国际金融市场压力的需要。根据我国加入WTO的相关协议,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将逐步进入中国。相对于我国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在信息共享、全面服务、融资便利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中国金融业将受到更多的外来冲击和影响,金融业融合会从外部波及到我国金融市场。对每一个境外金融机构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来说,它们的业务决不会像中国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那样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使中国的金融机构在激烈的竞争中面临不利的环境。
第二,混业经营有助于降低我国金融体系的风险。从目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的结构来看,信贷资产、投资与证券类资产、其他资产的比重大约是77:3:20,而且在信贷资产中有70%左右投向了效益普遍欠佳的国有企业。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在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财务状况令人担忧,风险抵御能力较弱。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讲,扩大业务领域不失为改善财务状况的一条有效途径。由于混业经营的业务多样化,使其具有内在稳定的特征,可利用内部补偿机制来稳定银行的利润收入,因而混业经营对于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防范金融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混业经营具有规模经济效应(Economy of Scale Effect)。资产专用性很低的一个隐含结论是,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要素替代性和通用性很强。金融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即金融业的要素平均成本曲线是一条很平缓的U型,它的最低点(即厂商的长期生产点)所代表的产量(即其提供的金融服务的多寡)要比普通行业最小平均产量大得多。这就是说,金融行业是一个明显的规模报酬递增行业。因此,兼具资产专用性低和规模报酬递增双重特征的银行业与证券业内的厂商极容易侵入对方领域,以实现自身的规模经济效应。
二、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现实可行性
1.业务方面。《商业银行法》第三条第十一款规定,商业银行可经营保险业务,商业银行在这一领域有较大的发展空间。1999年人民银行允许证券公司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短期资金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允许小比例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2000年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抵押向商业银行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的债转股业务,实际上也是把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交叉经营。这为金融业混业经营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机构合作方面。1999年,中国银行和平安保险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总协议,工商银行与华夏证券公司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2000年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最近招商银行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中国国际信托投资集团也拥有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所有这些为金融业混业经营迈出了新的一步。
3.整体实力方面。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金融混业经营必须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能力。在最新一期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一年一度的全球十家大银行排名中,中国工商银行排第10位,农业银行排第20位,中国银行排第21位,建设银行排32位,交通银行排130位,招商银行排222位,光大银行排300位,华夏银行排593位,厦门银行排919位,充分体现了我国银行业与国际银行业争雄的实力。从银行的管理、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来讲,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巨头相比,虽然还有不小的差距,但从规模和整体实力上看,我国商业银行还是有一定开展混业经营的基础的。
三、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政策选择
目前,世界金融业混业经营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是全能银行制。德国、瑞士、荷兰、卢森堡等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模式银行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典型的是德国的银行制度。德国银行原则上可以经营所有的银行业务,包括全面的存款、贷款、证券、结算、租赁等各项业务。它的融资范围包含了从商业银行、私人债券、国际债券的发行等各种业务,服务对象面向社会所有行业,包括贸易、工业、各种类型的公司、个人和公共部门。
二是银行持股公司制。英国、法国、日本以及近年来的美国采用的就是这种银行制度。这种制度下的各银行在总行基础上,设立不同的控股机构分别经营不同的业务。其特征是对外是混业经营,对内则是分业经营。美国、日本的商业银行的全能化是通过近年来金融机构兼并和金融业务的综合化不断扩张实现的。
这两种模式都融合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优点,既有非常庞大的规模、很强的竞争能力,又有极强的抗风险能力。因此在国际金融自由化的前提下,投资银行通过并购、相互持股、相互渗透等各种方式实现与商业银行的融合,实行混业经营,的确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具体讲,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1、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拓展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商业银行法》第三条,2001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了允许商业银行从事部分投资银行业务和部分保险业务。根据这些法规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拓展商业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法》第三条第十一款规定,商业银行可经营保险业务。商业银行在这一领域有较大的发展空间。1999年人民银行允许证券公司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短期资金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允许小比例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2000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借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的债转股业务,实际上也是把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交叉经营。这为金融业混业经营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001年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实施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共计二十九条,对中间业务的概念、可开办的业务范围、准入制度、审批程序和收费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最为重要的就是明确商业银行在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开办金融衍生业务、证券业务,以及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暂行规定》将中间业务的准入制度按业务的风险程度分为审批制和备案制两种。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政策已经从法律制度上保证了银行向证券业务延伸的必然性和可能性。
2、进行金融控股集团试点。可以首先放开国内商业银行在海外开展业务的范围限制,允许其一些重点中心分行组建投资银行机构,特别是可以通过在当地收购兼并投资银行,开展混业经营,这样更利于融入当地社会,直接参与对当地市场的占有。其次允许其在国内逐步开展业务。也就是让在海外的混业型银行向内地回归,成为金融控股集团。实际上在这方面已经有企业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如中国投资银行的两大巨头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和中银国际。此外,还可以在国内开展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和金融控股集团的试点。实际上在这方面已经作了一些尝试。近年来中国光大集团通过一系列重组、兼并和收购,已拥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形成了各类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的多元化经营模式。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范文3
论文摘要:文章分析归纳了发达国家引入公允价值会计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影响,并分析了新的金融工具分类方式对银行的风险管理策略的影响;指出在当面的中国市场状态下尤其要关注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问题,同时金融工具的分类会引起监管资本的波动,进而改变银行的风险管理行为。
新《企业会计准则》最大的变化是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新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这将对银行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国内外的许多研究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阐述。但是由于中国银行数量少,获取相关数据比较困难,加之新准则推出时间短,进行量化研究有难度。因此本文分析归纳了国外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结合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准则SFASI15,和国际会计准则IAS39,分析了引入公允价值会计与市场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以及金融工具分类的确认与计量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以期在采用新的会计准则后能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供借鉴。
一、公允价值对银行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影响
随着准则SFASI15的.许多学者对公允价值相关性的研究作了深入的分析。由于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在考虑利率和风险等因素后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因而公允价值计量也有利于评估证券投资活动对企业的影响。从而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这种变革与我国目前的改变是一致的,我国原来实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通过要求金融资产计提各项准备来确认金融资产价值的下降,但不确认金融资产价值的增加,体现了稳健主义的要求。而新的会计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既确认了未实现损失,也确认了未实现利得;同时又规定上述两类金融工具的未实现利得损失分别在损益和权益中确认,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Barth,Beaver和Wolfson(1990)将银行股票收益可以分为两部分EBSGL(EarningsBeforeSecuritiesGainsandLosses),SGL(RealizedSecuritiesGainsandLosses),研究结果支持EBSGL要比SGL收益成分更完整的解释银行股票价格结构。建议投资者用EBSGL收益成分来观测相关价值。Bartheta1.(1990)认为SGL要比预期EBSGL要低(可能到零),因为SGL收益成分反映了用历史成本计量的证券的摊余价值(未实现的)和证券出售时实现的市场公允价值的时间滞后。换句话说就是,金融工具的损益只有在融工具出售时才报告在收益报表里,因而延迟了摊余成本和市场价值之间变化的确认。也就是说,如果证券在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价值下降的期间没有卖出,那么SGL收益成分就带来了误差,SGL的解释能力就减少了。Barth(1994)的研究结果也表明,EBSGL比SGL提供了市场的更相关和更可靠的信息。
Barth,Landsman,和Wahlen(1995)以137家美国银行在1971年至199o年财务报告数据为样本的检验发现,首先,对证券投资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所得到的银行收益确实比基于历史成本的收益具有更大的波动性。但这种增加的收益波动性并不一定反映银行经济风险(如银行股价反应的风险)的增加。其次,如果在样本期间采用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信息来确定银行监管资本的话,与历史成本相比,银行会更频繁地违反资本监管要求。尽管在公允价值会计下所发生的违反情况更有助于预测未来违反监管资本的发生,但与公允价值会计相关的监管风险的潜在增加并没有反映在银行股价中。引起证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化的利率变化通过对利息收入的收益乘数反映在银行股价中,表明市场利率的波动对于估价银行权益是相关的。
Nelson(1996)以美国200家最大商业银行从1992年至1993年期间所披露的公允价值信息为样本,检验了银行权益市值与按SFAS107所要求披露的公允价值信息之间的相关性,发现只有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才具有价值相关性,而贷款、存款、长期债务与表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异并不具有价值相关性。这同时也可以为我国新会计准则实行部分公允价值会计提供证据支持。
Barth,BeaverandLandsman(1996)以136家美国银行从1992年至1993年的相关数据为样本,检验了SFAS107所要求披露的公允价值信息的价值相关性,结果发现证券投资、贷款与长期债务的公允价值估计都具有价值相关性:但银行吸纳的存款与表外项目的公允价值信息并不具有价值相关性。
通过上述研究可以发现.公允价值会计总的来说比历史成本更能反映经济现实,公允价值信息与历史成本信息相比增加了更多的信息含量,公允价值信息更具有价值相关性。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几乎包括全部的金融工具.意味着SFAS115准则规定的收益测量方法所产生的报告收益量排除了银行操作的是关键的影响因素。
Beatty,ChambedainandMagliolo(1996)以美国195家上市银行和94家上市保险公司从199o至1993年的相关数据为样本.检验了采用SFAS115所引起的未实现证券投资利得与损失发生从披露到确认的变化,他们假定股价反应会揭示这种变化。结果表明关于SFAS115所引起的从披露到确认的变化对于银行监管机构来说是非常重要,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不重要的观点。其次,他们还发现,对于那些可能会增加按公允价值计量与投资证券在期限相匹配的负债的可能性的事件,银行呈现出正面的市场反应,从而支持了银行及其监管机构关于“混合公允价值会计(PartialFairValueAccounting)会降低银行权益准确性”的论断。另外,他们的研究结果还表明,那些证券投资交易越频繁的,投资期限越长,对市场利率变化套期越充分的银行,受到该准则负面影响的程度越深。
从上述实证结果来看,尽管他们的检验结果并没有取得完全一致的结果,但是,大多数经验证据表明:银行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信息披露具有信息含量:而贷款、长期债务与表外金融工具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信息披露并不具有价值相关性。大多数学者把其归因于公允价值估计的可靠性问题(Nissin,2003):当以客观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估计的基础时,其可靠性就高,从而其公允价值信息就具有价值相关性;而当金融工具并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时,依靠估价模型与相关假设所估计出的公允价值信息对于投资者来说并不具有信息含量。因此,公允价值会计模式的成败关键在于公允价值估计的可靠性。
二、金融工具分类及其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商业银行须按持有意图将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将金融负债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本节参照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对于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分类进行对比性的分析。以期阐述这种新的分类对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在SFAS115将所有债券投资和可确定公允价值的权益证券投资按企业持有意图分为持有至到期证券、交易性证券和可供出售证券等3类,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对各类证券的后续计量、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及减值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研究SFAS115以意图为导向的资产分类方法能够揭示基于这些准则的实施对国外银行监管产生的重要影响.从而对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可能影响作出推测。
1993年,安永公司对银行和储蓄所的调查发现,超过一半被调查者对于SFAS115的反应是改变他们的投资策略:他们会缩短债务证券投资的期限,增加套期活动:他们一可能会减少证券投资的比例。有证据表明,银行通过权衡不同的资产和风险来维持整体风险的理想水平。
SFAS115,金融机构普遍存在通过调整金融工具的分类来影响损益和权益,以及通过选择性出售金融资产的“利得交易”进盈余管理的情况。实施SFASll5准则的直接反应,就是预期大量的证券投资组合将从持有到期类被重新划分到可出售类。总的说来,FAsB对划分为持有到期类资产条件的严格限制,目的是减少管理层在此准则下操纵证券买卖。由于对持有到期类资产的预期的出售和转换的严格限制,估计管理层会重新构造组合,并且可能全面缩小证券组合由于公允价值改变的确认及更严格的证券种类划分。估计银行管理者考虑证券投资组合时会实行更细致的决策管理技术(Purcell,1994;Bowen,1994)。大量持有到期资产会减少银行公允价值波动和监管资本风险暴露,却减少了银行管理者对利率改变的反应能力,所以增加了银行利率风险。而保留大量的可供出售资产使银行暴露在公允价值波动引起的监管资本波动风险.而公允价值对利率改变也是很敏感的,但是保留大量可出售资产使银行更灵活。机构积极采取套期措施及资产负债管理很重要。目的在于减少利率风险暴露。
Hodder(2O02)用230家上市交易银行1993年一1998年间的数据做样本,对作为宏观经济因素和公司特殊因素函数的组合和风险决策建模的实证检验中发现。不考虑实施SFAS115准则的先后时,相对于估计的基准,银行划分较少资产到AFS类:相对于估计的基准,那些较早实施SFAS115的弱资本银行划分了较多的资产到AFS类(因为弱银行打算用证券的未实现收益来增加监管资本);当监管资本下降时,银行根据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水平改变证券组合的大小,即减少证券组合,降低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在采用SFAS115时,银行贷款组合的利率风险增加了。银行可以通过不将证券分为AFS(例如,将所有的证券分为持有到期类)来消除监管的影响。然而,证券若分为持有到期类,则当需要满足流动性需求时是有代价的。
Beatty(1995)以369家美国银行从1993年第二季度至1994年第一季度的投资组合数据为样本。检验了银行试图减少报告权益的波动性而做出的努力是否会影响到证券投资资产的比例、证券投资的期限以及归类为可供出售组合的证券的比例。其结果证实,在SFAS115实施期间银行所持的证券投资的比例下降了,期限缩短了,并且当银行平均杠杆率和权益的平均回报率下降时,其归为可供出售类的证券所持比例会下降。这些都说明了。采用SFAS115所引起的银行权益波动导致了银行投资组合管理实务的变化。他们的结果还表明,在SFAS115下,银行的投资组合管理实务受到减少报告权益波动性与保持影响银行收益的弹性的双重目的的影响。
Hodder(2002)提供了会计准则可以影响到公司经济决策的证据,发现银行在采纳SFAS115时进行会计选择将有利于获得真实的成本。在先前研究的基础上.他们进一步揭示银行实力是否与采纳SFAS的成本有关。其结果发现,成本对于所有的银行来说都是要承担的.但对于资本较弱的银行承担的更多。较强的银行分置较少的AFS证券,这是因为HTM有价证券会削弱流动性。这种低分配表示选择用摊余成本会计的可确认成本。对于较弱的银行过多的分配给AFS.暴露了潜在的监管影响。当银行采纳新的标准时,他们会降低它们的有价证券资产组合的公允价值敏感性(利率风险敏感性)同时增加贷款资产组合的利率敏感性。我们的发现指出银行均衡各种风险(利率敏感度的来源)的一种方法是重新配置。同样的,银行也降低有价证券的信用风险。因此,这和Schard和Unal(1998)的结论一致:银行会用一个整体的形式来管理风险。
三、结论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范文4
1998年,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行等五家银行成为国内首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2002年底,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也取得了基金托管资格。目前,国内10多家银行都在开展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经过五年的发展,现阶段商业银行的基金业务已涵盖封闭式基金托管、开放式基金托管及代销、委托资产管理托管和QFII托管等领域。作为基金业的重要参与者,各大商业银行正在以基金托管人、代销人的身份全面介入基金业务,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在已托管发行规模达817亿份基金单位的54只封闭式基金基础上,正全力发展开放式基金的代销及托管等业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基金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中间业务之一。商业银行通过开展基金业务,不但可以获取托管费、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过户费等中间业务收入,而且由于代销和托管基金所形成的低成本金融机构沉淀存款余额也非常可观,这将有助于扩大银行非利息收入规模,在风险小、投入少的情况下获得稳定丰厚的收益,开辟出新的业务领域和赢利渠道。资料显示,2002年商业银行提取的基金托管费就高达2.41亿元,比2001年增长约28%.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基金产品作为平台,将其他与之相关的增值服务和银行业务推销给客户,商业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情况一览表(截至2003年4月18日)从而扩大银行的综合业务范围。目前,发达国家的基金规模相当巨大,美国各类基金的发行总量就有7万亿美元,超过了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假设我国若干年后现有的10万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的10%转化为基金,则可能为商业银行带来的各种中间业务收入将达数百亿元。因此,银行基金业务作为新型的中间业务品种,必将成为未来商业银行新的竞争焦点和利润增长点。
委托资产管理托管等新型业务将成为新亮点。近年来,委托资产管理托管业务已成为国外大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托管资产的规模十分庞大,如大通银行2000年底托管的全球资产就高达6万亿美元。在委托资产管理中引入托管模式,其基本原理是使管理人不能持有资产,而持有资产的托管人无法运作资产,从而大大降低客户资金被挪用、为获取佣金进行虚假交易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种种风险。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委托资产管理已成为机构超大额资金运作的主要模式,巨大的委托理财市场需求也就为商业银行开展委托资产管理托管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目前,证券公司正在运作的委托理财资产规模很大,2002年上市公司涉及委托理财的金额就达数百亿元,如果按基金年托管费率2.5%o计算,年托管费就有近亿元。此外,我国于2002年底推出了QFII制度,目前获得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人资格的多家国内商业银行就可以为QFII投资中国证券市场提供开立账户、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信息咨询等全方位服务。
商业银行基金业务前景广阔。我国商业银行的基金业务作为银行业中一个极具发展前途的领域,伴随着基金规模的快速扩张,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证券市场的发展为基金业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开放式基金的不断推出,社保基金的适时人市,委托管理资产的托管,都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业务。(2)基金产品及其交易方式的不断创新,从单纯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到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债券基金、中外合作基金、保本基金、风险资本基金乃至外汇或掉期基金等,都将推动商业银行基金业务所处理产品与服务种类的更加多样化。(3)目前在商业银行基金业中尚定位于附属产品和服务的项目,将会逐步占据主导地位,托管业务有可能从原来的被动执行客户指令来处理基金交易,转变为更加主动地为客户从事基金交易提供咨询,超越最初的安全保管和记账等形式,更类似于信托业务。(4)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功能在基金交易的整个过程中,将从成交后的处理这一最低层次向交易中乃至交易前的层次上升,从而真正成为基金业务的主要参与者之一。(5)与上述发展趋势相适应,商业银行基金业务除了传统的基础业务(如清算、记账等)之外,将要面临客户更加多样化、复杂化的需求,这就对托管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能提供高质量、具有高附加值与差别优势的产品和服务。
商业银行基金业务发展策略探讨
面对在新一轮飞速发展浪潮中迅速做大的基金这块“蛋糕”,伴随着我国基金业务和产品的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各大商业银行应致力于扩大基金市场份额,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从最初的单一基金托管和代销业务,发展到一系列与基金处理相关的附加服务,即突破交易后基金的处理范围,逐渐拓展到为基金交易提供全套服务。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各大商业银行一方面要不断扩展自身的基金产品和业务,推进多元化进程,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另一方面又要根据基金市场和自身特点,形成在某些领域内的优势,集中精力发展收益率更高的核心业务品种。
全力增加托管业务份额是商业银行拓展基金业务的重中之重,获取稳定增长的托管收入才能推动基金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仅有七家商业银行有资格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计算、定期提取,现行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一般为基金资产净值的2.5%0,目前1400多亿元基金的年托管费收入可达3.5亿元,这相对于商业银行专业基金从业人员的投入来说是相当巨大的,而且当托管份额大量增加时,投入基本可以不追加,这就使得各大托管银行在基金托管领域的营销争夺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为此,商业银行应通过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务、开展深层次的合作和全方位的营销、展示自身的科技优势和优质的客户资源等多种方式,努力扩大托管基金的份额。此外,商业银行要致力于业务创新,拓展委托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及QFII的托管业务,力争开拓更多的托管业务收入来源。为此,一要重点向目标客户营销推广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和托管业务,并与具有受托人资格的资产管理人一道,为之设计和量身定做切实可行的委托资产管理和托管方案,在此基础上与客户开展全面的业务合作。二要通过加强与信托公司的业务合作,托管陆续成立的各种信托私募基金。三要把握目前实行QFII制度的时机,在外资银行争夺国内托管市场的竞争压力下,积极与国外战略投资者联系,开拓新的合作伙伴,同时保持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的密切沟通,争取拓展QFII制度带来的新的托管业务。
以做好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为拓展托管业务的突破口,这已成为当前商业银行基金业务激烈竞争的焦点所在。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近期新发行的基金品种仅限于开放式基金,而各基金管理公司在选择合作的托管银行时,重点考虑的是其销售能力,这就迫使商业银行想方设法地加大拓展代销业务的力度。而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必须明确代销的目标市场和营销重点。当前,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突破10万亿元,商业银行应将代销的主战场定位于广大的零售客户,使投资者接受开放式基金的投资理念,从而在市场营销方面取得突破。同时,也要与机构投资者进行广泛的接触,甚至是“一对一”的交流与沟通,其中,持有大额可入市资金的保险公司应成为主要营销目标。其次,应强化主管部门的营销管理职能,策划切实可行的营销工作方案。主管部门应对包括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任务分解、激励方案、系统建设在内的各项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并对落实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强调客户关系管理(CBM)在代销业务领域应用的重要意义,重视对优质客户的发展和维系,建立较为完善的重点客户档案和跟踪服务体系,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再者,积极探索并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基金代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探索合理的基金代销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各代销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符合商业银行长远发展要求的代销业务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完善代销系统的交易和服务功能,将基金纳入为客户提供的综合理财体系,尽早开发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流动银行等支持渠道,提升商业银行基金服务的层次,创造出商业银行基金服务的特色。
以科技领先带动业务领先,为广大投资者和基金管理公司提供高效、快捷和个性化的服务。基金业务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业务品种、计划安排、服务手段和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必须踏准市场的节奏并满足客户的需求,核心是提高银行的工作效率,尤其是要求以整体合力作后盾的信息系统和技术支撑体系作为保障,能对市场的迅速变化作出灵敏的反应。因此,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对信息科技的投资,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综合化、网络化、多样化的银行电子化系统框架,并提供完善的网上银行服务。同时,为更好地适应未来基金业务发展的要求,商业银行应对基金托管、销售等业务和信息数据统计处理的软硬件设备加大人、财、物方面的投入力度,所开发的系统应具有充分的稳定性、先进性、安全性、可操作性和可拓展性,以客户至上、数据集成、参数化设计为基本原则,分为总行运行中心、分行集中点和前台三个层次,拥有完整的基金交易、清算结算、资金管理等功能,并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在基金托管、代销等业务方面的高科技含量,向社会展示其优势。
建立高素质的基金专业从业队伍,通过创新来完善组织体系。当前,各大商业银行在产品技术、硬件设施、服务水平等方面差异性越来越小,要在有限的市场空间占据更多的份额,营销力量的强大与否就成为竞争取胜的关键。因此,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员工基金业务和营销素质的培训,对有关业务人员开展分业务、分岗位、分层次、分级别的全方位、多层次、阶梯型、立体式培训,为基金业务的发展做好充分的人才储备。此外,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的关键在于其所拥有的创新能力,而这就需要依靠一支结构合理的分层次的专业人员队伍:信息系统人员和专业分析人员相结合组成创新产品的基础层,作为后台支撑保障;研究设计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相结合组成金融创新层,作为产品的开发主力;通晓存贷款和结算业务,投资银行融资和理财业务,以及信托、基金、租赁、保险等非银行金融业务的客户经理,既是面向客户推销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品种的执行者,又是市场信息、客户需求和执行过程中问题的反馈者。培养并打造出基金专业从业队伍所形成的创新组织体系,将有助于商业银行拓展创新基金业务品种,向经营品种市场化、服务手段多样化和内部管理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使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成长的过程中得到发展。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范文5
目前我国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合作可以在三个层次上层开:(1)较浅层次的普通业务合作。银行将券商视同接受贷款的普通企业客户与之开展同业拆借、资金清算等信贷业务;(2)在业务分工基础上的深度合作。银行和券商利用各自的优势,将业务进行分拆和组合,通过现有业务的重新整合或金融创新,形成密切的分工合作关系:A、银行转帐。银行和券商的电脑系统通过联网,完成投资者保证金转账、托管和相关信息查询等业务处理,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的委托电话或网上交易系统等远程交易方式方便地将资金在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和证券公司保证金账户之间互相划转。目前大部分券商均已开展此项业务;B、银证通。投资者只需凭有关证件到银行的任何一个网点就可以开户买卖股票,客户储蓄帐户即是股票清算账户,客户从开户、买卖、存取款、查询到消户均无须到券商处,可以直接通过银行和券商的委托电话或网上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操作;C、开户。券商的网点相对比较集中,数量也较少,而银行则具有点多面广的优势,券商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股票开户,可以将业务辐射到没有营业网点的地区,对网上交易等业务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3)通过股权交融的集团化合作。券商与银行相互参股或者直接在组织结构上进行重组,如中信、光大、招商等金融集团。
具体来讲目前促进银证合作的对策:
1.商业银行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可以为证券公司提供高效的异地资金汇划服务,满足证券市场资金流量大、汇划要及时的特点,同时也可优化负债结构。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资本市场的发展会影响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即资本市场的分流会引起社会公众存款(对公和储蓄存款)的减少,而在银行证券清算的体制下,流向资本市场的资金又会流回银行,所以银行的同业存款增加,问题的关键是商业银行能否抓住机会,目前我国上市股票、企业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交易主要通过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资金清算与交割完成。证券交易所和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证券公司就成为证券发行和交易资金的集散地,按《证券法》的规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部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如果商业银行能证券公司和投资者的三级资金清算,就可实现储蓄存款和同业存款的相互转换,使资金此进彼出,保持相对稳定,沉淀的清算资金和此业务带来的派生存款,将会增加银行的资金头寸,获得大量的低成本负债,带来可观的收益。在证券市场的发行上,商业银行可以为证券承销提供匹配服务,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利用商业银行的网点为证券公司收缴发行资金,远期银行还可以分设投资银行业务部或者成立控股投资公司,为企业改制、上市、资本运营、公司理财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可以针对证券公司要求保证金账户必须与其自营账户分开的规定,进行创新,推出银证通等金融工具,通过银行的委托系统,借助于券商的席位,为股民提供开户、查询、清算、银证自动转账以及证券委托交易的服务。
2.基金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所有募集资金要在银行开立专门账户,因而基金申购的办理和基金持有人所得红利的发放都需通过托管银行。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稳步发展,新的证券投资资金将不断出现,基金品种将不断增加,商业银行作为证券基金的托管银行,资金和结算量必然大幅增加,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大量的无风险的手续费收入,还可以间接地开发资本市场上存款客户的市场空间。所以商业银行要把基金托管业务作为一项重要的表外业务,认真研究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市场发展趋势,开发相关业务支持软件的开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买卖开放式基金,也可以自行设立投资基金,这进一步拓宽了银证混业合作的空间。
3.短期拆借以满足券商对短期头寸的需求。证券经营机构因为清算资金在途或承销发行股票而造成短期的头寸不足,商业银行可通过短期拆借满足券商的这种需求,并借以优化资产结构。1999年10月1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泰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中信证券等7家证券公司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短期资金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同年10月28日,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安信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中国工商银行成功地进行了一笔国债回购业务,融入资金用于基金安信的投资运作。这是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标志着《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截至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拆入拆出资金以及股票质押融资,解决短期资金余缺,已经成为银行间市场主要的资金需求者,2000年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净融入资金达到3989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净融出资金5114亿元。同时我国券商总权益与总负债比不到1:10,相对于国际成熟资本市场券商1:27的总权益与总负债比,尚有相当大的融资空间。
4.搭桥贷款。对于一些准备发行股票的公司或者准备配股的上市公司,因为其项目已经立项,开工在即,但是通过证券市场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到位,这时券商为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尤其是作为股票的承销商或者推荐人,以自身作为担保向清算资金的清算银行提出向拟上市公司或者拟配股、增发新股公司发放搭桥贷款,银行为了稳定清算业务、同券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上此类贷款有券商担保或者投资银行用自有资金也提供融资服务,风险较小,所以也愿意发放此类贷款,但其用途仅限于项目的前期投入和资产重组。投资银行是高扛杆金融机构,搭桥贷款可以有效解决券商在拓展投资银行业务中的资金需求。目前银证合作拓展搭桥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净资本额达不到综合类证券公司净资本最低标准(人民币2亿元)的证券公司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有条件提供担保的证券公司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和净资本情况的说明中详细披露其担保事项;证券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20%;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禁止股票承销业务中融资和变相融资行为的行业公约》,禁止在股票承销过程中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证券公司不得为以买卖股票为目的的客户贷款提供担保。
5.银行合作,拓展杠杆融资。在券商的指导下,可以探索收购公司以购并后的资产及其收益作为抵押,从银行取得贷款来筹集购并所需的资金。目前商业银行还不可以直接参与信托投资和股票投资业务,但是商业银行可以和投资银行合作,开展项目融资、企业财务顾问、资产重组等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通过投资银行拓展项目融资,根据项目的建设周期,分阶段、分批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能源、交通、市政设施提供融资。
6.银证合作推进资产证券化。国际银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是银行开始主动经营资产负债表,因为银行核心存款增长的速度远远低于资产市场发展的需要,银行就通过转移表内资产或者主动负债,通过资产或者负债的出售与购买来主动地经营资产负债表,改变资产负债结构,通过资产证券化转移表内资产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重要工具,截至1998年底,美国有35%左右的消费信贷余额已经被证券化,如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小企业贷款、设备贷款等,同时国际融资总额中80%是通过各种有价证券融资的,金融衍生工具品种越来越多,银行信贷资产也逐步走向证券化,使得银行贷款、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联结并交叉在一起。我国资产证券化也在逐步启动,可以积极探索以消费贷款和房地产、大型成套设备等贷款抵押品及其收益作为担保,进入直接融资市场发行证券,降低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1)住房贷款证券化,这是其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必然要求,因为个人住房贷款期限长达15~30年,而目前我国储蓄存款7万多亿,可大部分都是5年期以下的存款,银行资金来源的短期性和房贷长期性之间矛盾突出,根据国外经验,当该项贷款余额占银行信贷总资产的比重超过25%时,银行将面临流动性风险,而证券化是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的最佳途径。目前我国没有信贷二级市场,贷款在银行之间的转让很困难,随着我国房改的深入,个人住房贷款必将迅速增长,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将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商业银行可以和证券公司合作,积极探索以抵押担保证券、抵押转支付证券和资产担保证券等方式把抵押贷款标准化、证券化,以证券交易方式转让贷款债权,借以增强个人住房贷款的流动性;(2)不良资产证券化。券商可以发挥其投资银行功能,充当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财务顾问,协助商业银行做好信用增级等前期准备工作,帮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设计。
7.银证合作,通过资本市场补充和充实银行资本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1),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弥补资本金不足问题;(2)发行长期资本债券,增加附属资本,改善资本金构成;(3)发行短期债券,解决流动资金不足问题;(4)银行委托证券机构承销大额定期存单,推进存款证券化。这样通过主动负债,主动经营资产负债表,供求、资产负债的数量与期限可以有效匹配,削弱资金来源的波动性和支付压力,降低经营风险。
8.券商自营股票质押贷款。2000年2月13日,人民银行与证监会出台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及部分机构投资者以自营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质押向商业银行借款。股票质押贷款流动性强,贷款规模受券商资本金比例的限制,风险小、收益稳定,而且利于商业银行和券商建立合作关系,所以商业银行应该支持证券公司以在证券交易所流通上市的自营人民币普通股票或者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质押,向商业银行贷款。
9.其它,银行积极探索与风险投资基金的合作;与期货商合作,积极开拓面向期货商的和融资;以获得证券承销资格、具有资本市场业务权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桥梁,银证在债转股、股权转让、拍卖、上市等方面进行合作。
二、关于银保合作
随着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其对商业银行的保险存款形成了巨大的冲击:(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从原先只能存入银行发展到可以购买国债、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入市;(2)保险公司采取由总公司集中运用资金的方式,要求加速归集各级保险机构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保险资金停留银行的时间大大缩短;(3)保险公司为了扩张业务,普遍采取了以各商业银行营销保险业务的比例确定保险存款留存各行的比例。同时,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由于竞争的加剧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得传统业务盈利空间收缩,迫使银行必须积极发展保险等中间业务,这也是商业银行服务客户和防范信贷风险的需要。因为一方面,具备参保意识的客户希望能够便捷地办理保险手续和交付保费,而这一点通过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就可以实现。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发动信贷客户参加保险,可以减少贷款本息损失、防范信贷风险。
从客观条件上看,银保合作的时机也基本成熟:(1)保险市场正处于高速成长时期,保费年增长率在30%以上;(2)由于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不断得到证明,保险法的广泛宣传,利率的下调和利息税的开征使得人们购买储蓄保障型和投资保障型险种的积极性不断提高;(3)保险法规定企财险只能由保险公司或者符合规定并经批准的机构办理,保险营销员不能办理企财险,保险公司也不能向个人支付企财险手续费,这为商业银行发展保险业务提供了法律保障;(4)由于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保险业务量猛增,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业务人员尚不足以满足保险业务的开展,因而保险公司通过委托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以其代办处或者点的名义保险业务可以弥补这个不足。截至目前我国已有国内五大保险公司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及部分股份制银行在内的10家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其中大多数保险公司(银行)都有一个以上的合作伙伴。合作的范围包括按揭贷款保险、信贷保险、代收保费、代付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网络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
目前银保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是:(1)商业银行与保险业合作还处于初级阶段的关系,双方对增加收益、争取存款、服务客户、防范风险、增强竞争实力等方面的意义认识不足,保险公司更多的是把银行定位于重要的资金代收渠道和依赖银行发展客户,导致了对相关业务的忽视,比如长期就未把保险业务放在主体业务之内;(2)商业银行在银保合作业务开展上消极被动,缺乏一套激励机制,少数银行员工利用手中掌握的行内客户资源和业务手段,私自办理保险业务,手续费被员工个人拿走或者在小范围内私分,有的基层行办理业务由行里组织,但手续费不入帐,集体瓜分;(3)目前商业银行的业务人员普遍缺乏必要的保险业务知识和营销知识,对保险法规、准则和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精算知识缺乏了解,对保险产品的功能、特点、标的勘测、操作规程和营销技巧等知识掌握不够,无法根据客户的特点推销保险产品;(4)商业银行未能根据保险法规和商业银行的业务功能进行金融工具创新;(5)以往银行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财产险,而寿险业务相对较少,这主要是因为财产险具有法定保险的性质,主要面向单位,加之费相对较高,因而其业务额大大超过寿险。而寿险则属于商业保险范围,客户自主选择的余地较大,不易于推销,且其面向个人的险种一般只侧重于意外险和养老保险,市场的现实需求不大,因而成为银保合作保险业务开拓的“瓶颈”。
目前促进银保合作的对策:
1.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商业银行信誉、人才、技术、网点和资金优势以及广泛的客户资源和业务资源,积极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险等业务,保险公司收付费,拓展表外业务。银行通过开展保险业务能从保险公司赚取佣金,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佣金将有可能成为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使银行能大量回收网点建设成本。银行通过与保险业开展合作,能扩大并稳定银行自身的客户群,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可以起到提高竞争力与扩大发展空间和领域、支持核心主业发展的作用。同时双方在消费信贷等领域的合作,使保险成为银行化解一部分贷款风险的有效手段。在将来我国放松混业经营限制后,为银行发展自营保险业务提供人才、业务和制度等方面的储备。
2.商业银行通过与保险公司在资金拆借、推出保险贷款新产品等方面的合作,可以优化资产结构,开拓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空间,大幅度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和经营效益。
3.银保合作拓展保险业务时,要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合作中的手续费费率、保险存款留存比例、业务统计制度、成本核算办法以及其他服务项目,互惠互利,在合作中实现共赢。商业银行要建立起保险业务的内部激励机制,建立保险手续费收入和营业费用支出、个人收入挂钩的办法,从费用支出机制和个人收入上推动基层行大力开展保险业务。建立行内协调、各部门联动的保险业务组织管理体系,使此项业务与其他业务相互带动、相互促进。商业银行可以从多渠道引进保险专业人才,同时与保险公司合作,借助其力量培训本行从事保险业务的员工,从人力资源上保证银保有效合作。
4.商业银行可以扩大保险业务的品种,把企财险和储蓄保障型、投资保障型寿险列为发展重点;继续加强为保险公司和客户的服务,在代收保费的基础上,把服务项目扩大到代付保险金、子女教育婚嫁保险金等;开发信用联接型保险产品,比如可以与寿险公司合作,推出寿险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允许商业银行的寿险单作为贷款的权利质押凭证,借以达到既发展消费信贷服务,又促进保险业务的“双赢”目标,也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与信用卡有关的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为信用卡持有者提供免核寿险保单,持卡人可用信用卡支付保费;可以从企业理财、个人理财业务的角度,结合本行业务对保险业务进行组合包装,以“套餐服务”的形式推出更多的保险产品。
5.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合作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比如可以探索推出保险贷款。在保险公司承保的条件下,商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如果借款人失去了清偿能力,银行根据贷款5级分类确认为损失后,由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代偿本息。这种贷款担保方式与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相比,在发生贷款损失后,银行更容易从第二还款来源收回贷款,所以能更好地满足银行资产风险管理的要求,这是在保险业务和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领域内的工具创新,有利于商业银行保全资产、优化信贷资产质量、减少不良贷款、提高商业银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拓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银保可以积极合作,进行业务创新,比如对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对抵押人出现意外伤亡丧失还款能力的人寿保险、对借款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因素而不能履约借款合同的保险,尤其是履约保险等都是很有前景的业务。
三、关于银行与财务公司、担保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的合作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范文6
关键词:资本市场;商业银行;资本市场业务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9)04-0054-06
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金融体系正在发生结构性变革,银行、证券、保险呈现渐趋融合之势。在这种趋势下,发达国家如英、美、德等国普遍采取了金融混业经营模式,商业银行开始全面参与资本市场业务,并且表现非凡,资本市场业务已经成为西方商业银行业绩的重要来源。
长期以来银行体系一直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中国当前的银行业实行的仍是分业经营模式。随着近十多年来中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在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多样化、便利化的环境下,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及其地位和作用正日益受到挑战;从另一方面看,资本市场发展也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地位的挑战
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了金融资源和金融功能的再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角色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金融功能主义者Zvi Bodie和Robert C. Merton(2000)认为,随着金融体系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化,传统商业银行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势微,资本市场将承担大部分金融功能,他们甚至断言,传统商业银行在不久的将来会消亡。
这一观点或许有点过于激进,但从实践上看,在资本市场非常发达的美国,商业银行的地位无可置疑地在下降。在一个多世纪的发展中,商业银行虽然在所有金融机构中依然占据首位,但其相对份额却是逐步下降的。从图1可以看出,在美国金融机构的资产中,商业银行的占有份额由1970年的38.5%下降到2007年的25.8%,与此相对的则是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份额的大幅增加,达到几乎与商业银行同等的份额。商业银行对金融体系的支配地位,逐渐被迅速发展的资本市场所动摇。在新兴资本市场的中国,虽然目前商业银行仍然控制了金融体系中约65%的金融资产,①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银行的这种主导地位也正发生着变化。
(二)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冲击
1. 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冲击。在一定的时点上,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给总量是既定的,如果流入资本市场的资金增加,就意味着流入银行体系的资金减少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金融投资品种、工具的增多,人们投资理财观念的增强,储蓄已不是人们结余资金的唯一选择。人们开始把大量的资金投向资本市场上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具有较高收益的金融产品,这样银行体系中储蓄作为比较稳定的和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就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首先,资本市场中股票、债券的大量发行和交易的快速增长导致了商业银行存款的分流。截至2007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总市值已达3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257.9%,是当年GDP的1.3倍,而在2006年底其占GDP比重才49.6%,2005年更是不足18%。②2006年企业债和国债的发行额分别为3 938.3亿元和8 883.3亿元,成交额则达18 279.3亿元,债券市场已形成了较大规模。③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环境下,居民和机构投资者手持的现金和其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将大量流向资本市场,给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造成较大冲击。从图2可以发现,中国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增量与股票成交增量总体存在一个反向变化关系,当股票成交量增幅较大时,当月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增量就较少;反之,则较多。
其次,资本市场上证券投资基金的迅猛发展进一步削弱了商业银行的存款基础。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中国共设立了346只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规模从2006年的8 564亿元急剧扩张到2007年的32 762亿元。④基金发展速度之惊人,银行体系中的存款被大量搬到基金账户之下而流向资本市场。由于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主要是通过托管银行进行,因而基金交易对商业银行的活期储蓄存款影响较小,但对定期储蓄存款的影响则要明显得多。从图3可以看出,基金交易增加额与居民的定期储蓄存款增量也存在一个反向变化关系,当基金交易增量增大时,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增量就减少。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使得商业银行的存款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使定期存款活期化、长期存款短期化,资金结构的不稳定性增大。
最后,资本市场中保险业的发展也分流出一部分银行存款。我国保险业的资产规模在1999年才1 817亿元,2007年底已迅速增长到26 722亿元,8年间增长了13.4倍,其中保险基金有相当大部分是来源于银行的储蓄存款。⑤并且,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政策限制的逐渐放松,保险公司的投资开始呈现多元化,其在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行为日趋活跃,保险公司开始将其大部分资金投资于股票、基金、债券等具有较高收益的金融产品,从而导致保险公司资产中银行存款的份额日益下降。从图4可以看出,2003年以前银行存款一直占据保险公司总资产份额的50%左右,而从2004年开始保险资金大量流向资本市场,2007年底投资(股票、基金、国债)在保险公司总资产份额中的比重快速上升到75.6%,银行存款的比重则下降到了24.4%。保险业的发展及其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给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2. 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冲击。资本市场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商业票据等方式融资,也可以借助风险投资和民间资本进行其他形式的直接融资,而不再局限于银行的信贷资金。具体而言,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得更多的大型优质企业更倾向于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商业票据等低成本的直接融资方式来募集资金,而这些企业本来是商业银行青睐的贷款对象。股票和债券的发行减少了银行中长期信贷的需求,商业票据的发行则挤出商业银行部分的短期贷款。创业板和风险投资资本的发展使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该渠道获得资金支持,从而分流了商业银行的优质中小客户资源,进一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
在社会资金需求总量一定的前提下,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必然会影响到以间接融资为特征的商业银行贷款的增长。1996年中国直接融资额只有610.44亿元,到2006年增加到了6 402亿元,10年间约增长了10倍。其在总融资额中所占的比例也在逐步上升,尤其是近几年资本市场不断得到规范发展以来,其比重由2003年的4.1%上升到2006年的17.3%。以此相对应,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贷款(间接融资)所占比重则呈逐渐下降的趋势(见表1)。在这种情况下,“金融脱媒”的现象日渐明显,以传统存贷利差为主要利润来源的商业银行正面临利润空间被压缩的挑战。
(三)资本市场发展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机遇
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深化给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了冲击,但另一方面它也给商业银行的转型和发展带来了机遇。一个富有效率的、具有相当广度和深度的资本市场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更大的业务空间、更多的获利机会、更好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以及更广阔的资本来源。
1. 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多元化。资本市场的深化发展为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多元化带来了机遇,在广阔的资本市场领域,商业银行可以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财务公司等企业开展广泛和深入的合作。根据发达资本市场国家商业银行的经验,以资本市场为平台展开的商业银行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类:(1)资本市场结算及业务。主要包括为证券市场提供清算与结算服务、券商经纪业务与零售业务、股票账户开户业务以及基金托管、基金零售、基金代销业务。(2)为券商和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为券商提供短期资金融通业务、为上市公司提供过桥贷款、证券抵押贷款等资金融通业务。(3)为促进企业转制,带动商业银行资产优化而开展的新型咨询顾问业务。主要包括企业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兼并收购、企业资本运作策划等。(4)自营资本市场业务。包括债券、股票的承销、买卖、转让及基金的发售、管理、买卖与转让等。(5)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银团贷款、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企业及项目财务与投资、发展战略顾问、企业年金托管、保理业务、个人投资者理财与投资顾问等。这种多元化的业务发展将有利于拓宽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渠道、分散经营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银行竞争力。
2. 商业银行上市。股票市场的发展为商业银行进行股权融资提供了良好平台。银行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并在市场上树立自身的品牌形象;通过上市,商业银行还可实现体制转轨、健全和完善治理机制、规范运作及增加透明度,这些都有利于提高银行的竞争力。而且,商业银行上市使其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优质股票,而且稳定了资本市场,丰富了资本市场的内涵和外延。截至目前,中国已有14家商业银行在沪深股市上市,其中5家成功在海外上市,12家上市的商业银行为两市权重的前50只股票,银行板块对熨平市场的非理性波动、稳定股市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发达国家的大型商业银行通常都是上市公司,银行上市可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其社会影响力,商业银行上市将是中国银行体制改革的一大趋势。
二、中美商业银行资本市场业务现状比较
(一)美国银行业资本市场业务发展现状
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末的经营危机后,美国商业银行从90年代开始实行全面的改革,1991年《现代金融服务法案》的颁布为商业银行全面进入资本市场业务铺平了道路。美国商业银行由此开始进行了战略调整,通过机构的改革和经营业务的调整,商业银行加大资本市场业务的发展力度,从而开创出新的盈利空间,使经营绩效得到显著改善。从表2可以看出,全美银行业的非利息收入比重从1988年的29.8%快速上升到2005年的49.9%,已占总收入的半壁江山。其中一些较大的银行,如花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等的非利息收入比重甚至高达70%。资本市场业务已经成为美国商业银行业绩的重要来源。
以摩根大通银行为例(见图5),2003年其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的70.8%,其中投资银行业务收费占13.8%,交易费收入占19%,手续费和佣金类占36.9%,证券收入占3.3%,整个非利息收入来源的90%以上都与资本市场业务有关。可见,作为美国一流银行的摩根大通,其利息收入只占其总收入的不到1/3,而来自资本市场业务的非利息收入则已成为其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中国银行业资本市场业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也给商业银行的业务拓展提供了契机,商业银行开始涉足资本市场业务领域,其收入结构已不再仅仅局限于利息收入,开始呈现多元化的趋向。本文选取了中国较具代表性的8家上市商业银行的数据(见表3),我们发现,中国主要上市商业银行的平均非利息收入占比已从2004年的8.3%逐渐上升到2007年的13.0%,这是一个很好的发展趋势。但与美国银行业相比,中国银行业的非利息收入所占份额仍是相当低的,即使是2007年非利息收入占比最高的华夏银行也才20.9%,还不及美国银行业平均水平的一半。
以非利息收入水平较高的中国银行为例(见表4),2007年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总收入的15.0%,比前几年有了较大提高;其他非利息收入也提高到了10.2%;交易净收入和证券投资净收益则是负值,这主要是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所致。从这可以看出,与美国一流银行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市场业务仍存在很大差距,商业银行的资本市场业务仍需进一步拓展,并且也非常有必要加强在资本市场业务方面的风险防范和管理。
由于目前中国金融业实行的仍是分业经营,商业银行在开展资本市场业务方面仍受到不少限制,但混业经营将是一个必然趋势和目标。另一方面,欧美的商业银行已经深入涉足资本市场业务领域,并取得相当的成功。未来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国外银行的全面进入将使中国的银行业面临更激烈的竞争。因此,中国商业银行应提前为此做好准备,根据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及金融创新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修订,积极推进商业银行资本市场业务的深化发展。
三、结论及对策
资本市场的发展带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兴起,这给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带来了挑战;资本市场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信贷业务造成了很大冲击,使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空间受到挤压。但资本市场的深化发展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机遇,银行可以以资本市场为平台开展多元化的业务经营,拓宽利润来源渠道;此外,商业银行还可通过上市完善自身的治理机制,扩大资本来源和社会影响力。中国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涉足资本市场业务领域的经营,但业务规模和绩效还很低,与美国银行业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商业银行应及时抓住机遇努力拓展资本市场业务,具体策略主要包括:
(一)继续推进金融业务创新,提高银行经营效率
资本市场为商业银行在传统业务之外提供了广阔的业务创新平台,在涉及到资本市场领域的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
首先是负债业务创新。商业银行应从传统的被动负债转向部分主动负债,以银行自身的资产和信用为依托,在资本市场上发行金融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此举一方面可以为银行筹集资金、充实银行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另一方面,它还可锁定银行的负债期限,减少流动性风险敞口。
其次是资产业务创新。商业银行可以进一步发展新的贷款品种,主要包括银团贷款、消费信贷、为证券公司提供质押贷款、收购兼并贷款和承销业务贷款、为非券商提供股权质押贷款或其他金融资产质押/抵押贷款、对拟并购上市的企业提供过桥贷款等。同时,商业银行还可在资本市场上进行适当的证券投资,主要包括持有适量的国债、企业债券及金融衍生品,提高银行的资产收益率。此外,商业银行还可推进资产的证券化,将较长期限的信贷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等,通过“打包”对其进行证券化处理后在债券市场上进行销售,赋予资产以流动性,降低银行整体资产的久期,优化存量资产结构。
再次是中间业务创新。一是要继续扩展目前已有的一些基础性中间业务,包括发行国债和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保险业务、票据结算、银行卡业务等。二是要积极拓展投资银行类业务,包括理财咨询服务、企业并购、企业资产债务重组、资产管理业务、保理业务等。商业银行应在目前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大力发展和创新中间业务,它将成为中国商业银行未来的重要利润来源。
(二)积极进行技术和制度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迅速、便捷的服务,这就需要强大的技术力量的支持。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金融产品、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金融制度等方面的革命,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商业银行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各项业务的效率,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服务拓展业务范围。因此,商业银行应积极把握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大力发展网上银行业务,推进银行服务网络与证券、基金、保险等其他金融服务网络的对接,促进相关业务的拓展。
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商业银行面临同业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同类业务的激烈竞争,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进行制度创新,提高其金融服务水平。主要措施有:一是借助先进的管理思想和信息技术,建立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整合客户信息资源,在内部实现客户信息资源共享,以为客户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二是设立金融超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所掌握的客户信息,挖掘上市公司的潜在融资需求,根据每个公司的不同需求制定相应营销策略,为上市公司提供差异化、高效安全便捷的组合式金融服务。
(三)加强人才培养,增强银行竞争力
商业银行开展资本市场业务,需要一批既精通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又通晓资本市场运作并具有金融业务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而且,未来银行之间的竞争将很大程度体现在人才的竞争上。因此,商业银行应充分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利用,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优秀的专业人才提供良好发展平台。通过这种人才培养战略的实施,提升银行的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资本市场业务的全面发展。
注释:
①数据来源: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07年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总资产额计算所得。
②数据来源:中国财经信息网。
③数据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07》。
④数据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⑤数据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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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fluence of Capital Market's Development on Commercial Bank and Countermeasures
Luo Ziguang
(College of Economics, 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32,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