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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税收管理范文1
实行定期定额征税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简称“双定
户”。定期分为一个季度、半年、一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定额是指核定纳税人在定期内月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双定户”又分为达起征点业户(以下简称达点户)和不达起征点业户(以下简称不达点户);对达点户的定额要根据其适用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即“既管且征”,而对于不达点户核定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免征税款,即“只管不征”。对双定户的税收管理分为达点户和不达点户的税收管理。如何加强个体双定户的税收管理以实现公平税负,笔者浅见如下:
一、正确执行起征点税收政策,是实现个体双定户税负公平的前提
从2003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再次调整了双定户起征点标准后,一夜之间有80%以上纳税人从原来的征税户变成了免税户。起征调整后的最初几个月,个体税收收入同比下降近三成,部分地区下降60%以上,三年过去了,个体税收收入不但没有下降,而是逐年大幅递增,年均增长幅度在30%以上,其原因有二:一是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收入的自然增长;二是,随着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到位,原有不达点户经营规模的不断壮大,已从原来的不达点户培养成达点户,甚至变成纳税大户,这充分体现了国家调整起征点所带来的宏观调控现实意义。
因此,我们要准界定达点户和不达点户,对达起点的业户要按规定核定税款,足额征收;对不达点业户,仍然要按规定核定营业额,加强日常管理,一旦达到起征点标准,应及时列入正收管理范围。这也是实现公平税负的前提之一。
二、规范双定户定额核定方法,是实现个体双定户税负公平的关键
目前,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双定户定额的核定,其依据和标准往往是历史性定额或参照同地域、同行业、同规模等因素,缺乏科学、合理、统一、有效的办法,加之人为因素,必然使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税负不平衡。作为国税机关,在核定税额时,同一行业看地域的好坏、同一地域看生意的好坏,尽管考虑得很周全,却难以满足各位纳税人的心意。“生意同样做,为何别人少缴税,而我却要多缴税?”个体纳税人一旦找到自己认为合理的理由,钻进这个死胡同,要他按时自觉缴纳税款就困难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核定税款,使双定户的税负公平合理。
在双定户的定额核定上,如何核定定额以及核定多少税款是税务机关解决的首要问题。如何核定定额是方法问题,而核定多少税款则体现税务机关的征管力度、征管水平;其次,核定税款要体现执法的公平、公正性。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成熟,对经营者来说更需要公平竞争的环境,税收也是纳税人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之一,而且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在不断提高,所以税务机关在确定核定税款方法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依法、公平、公正、公开。
对达点户来说,营业额相对较大,但因缺乏相关的进销货凭证,绝大部分经营业务实行现金交易,真实的销售收入往往游离于税务干部视线之外,想掌握这部分纳税人的真实销售收入确实很难。这种情况下,定额必须有相对科学、合理的“参照物”。由于90%以上的个体经营者聚集在各类市场或主要街道上,经营行业也相对集中,经营面积大小、租金的多少以及其他固定性费用都有据可查或有据可参照。因此分行业、分地段进行典型调查测算,在掌握大量测算资料的基础上,确定影响纳税人销售收入的客观要素,制定科学、客观的定额评税体制。
笔者认为,市场(街道或)规模、市面等级(以单位面积房租来体现)、经营面积、行业平均利润率、从业人员、运输工具等六大要素是影响纳税人经营收入的主要因素,而经营规模的大小、经济效益的好坏也是通过六要素来体现的,前面四要素是客观的、也是经营的基础,而第五、六两要素则是在前面四要素基础上体现出的经营规模、经营效益。税务机关通过调查测算,首先确定达点征收的标准,确定核定计税依据的基本公式,然后将上述六大要素赋以影响经营收入的参数,税务人员将向纳税人采集的信息输入计算机,就能计算出定额,并张榜公布。在实践中,笔者曾用如下公式测试过现在正管的纳税人的定额: 笔者通过对十个行业200余户纳税人的调查测算,将六要素赋以合理的系数后,用此公式重新测试正管水平下的其他纳税人的定额,测算出的新定额70%以上在现定额上下20%范围内。由于这一公式是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产生,有相关的测算资料佐证,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公式可为新增业户的定额提供较为客观的定额依据。
三、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实现个体双定户税负公平的基础
好的税收政策、规范的定额核定方法,要依靠税收管理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税收管理员必须经常深入第
一线,要做到“四勤”:腿勤、手勤、眼勤、嘴勤,才能掌握大量有关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真实信息,不断提高典型业户的调查面,为双定户定额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
税务管理员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增强税收服务意识,在工作中注重加强税法宣传,多与纳税人沟通,进一步融洽征纳关系;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做到手莫伸,嘴莫贪,切勿因蝇头小利影响公正税收执法。俗话说得好,“天下不患贫而患不均”,我们在执法中要力求“一碗水端平”,拼弃一切私心杂念,杜绝人为不公正因素,从执法源头保证双定户的税负公平。
四、严惩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纳税人的依法遵从度,是实现个体双定户税负公
平的保障
当前,对个体双定户的管理缺乏深度,管理人员疲于应付。就笔者对所了解的某分局进行了分析,其原因:一是个体征管户多,而税收征管人员太少,人少事多矛盾尤为突出,人均管户近五百户,管户多的有600余户,税务管理人员没有足够时间保证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变动情况;二是征管人员老龄化,管理人员平均年龄51岁,其中有两位已59岁,目前还在征管第一线,他们没有足够的精力去适应当前的征管要求。三是专业业务水平相对薄弱,15位一线管理人员中有11位是军转干部,年龄大的同志其业务水平很难独立适应现代化的征管要求;四是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和税务机关的文明创建要求越来越高,除重大的、突出性违法案件依法办理外,其余征管上的矛盾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遇麻烦绕道走,缺少强硬的打击力度。
个体户税收管理范文2
一、当前个体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征管的难点
个体税收管理一直是困绕税收征管的难题,近年来虽然各地均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个体税收管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但偷漏税仍很严重,个体税收之所以成为税收征管的一个“顽症”,主要是现行个体税收管理办法未能解决个体税收征管的三个难点。
一是资金监控难,税负核定不尽合理。个体经营户的经济活动大多采取现金交易形式,少数通过银行转帐结算货款的也因其多头开户,以及以个人储蓄存款名义进行而难以核实,使个体管理失去确定其经营情况的实体证据,货币流动是经营活动的反映,不能确定其货币流动又何以确定其经济活动,确定其应纳税额呢?如某小餐饮店,每月门面租金需交2800元,现还能正常经营下去,说明其营业收入不止2800元,但征收机关认定该户未达到起征点,不予征税,这明显不合理。
二是普通发票管理难,导致偷漏税现象严重。普通发票是货物交易和应税劳务的合法凭证,但是其管理和使用较为混乱,除了大量存在转借、涂改、假票、假“丢失”、虚开等情况外,开据取得发票随意性较大,绝大多数纳税户购进商品不索取发票,销售商品也不开具发票,因而使个体税收征管失去了确定其经营情况的重要法律凭证,可以说目前普通发票在个体税收征管方面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个体户发票的使用、管理,指导思想是“以票管税”,但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漏洞,尤其是服务行业、娱乐行业发票中的定额发票。具体情况是,个体户按征收机关核定的税额交税后,有权利向征收机关按所交税额领取相应的发票,征收机关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发票。但某些行业,如影楼、照相馆等,服务对象绝大部分是个人,不需要发票报账,但其核定税额不低,可领取的发票又不少,其领取的发票未用完部分以较低税率卖给需要发票的个体户或者高税率行业的个体户,实现所谓的“双赢”,变相吃“税”。
三是业户控管难,漏征漏管户、未办理税务登记证户年年存在。个体经营户流动性大,变动频繁,在实际征管中一户多照(营业执照),一照多户,不辞而别,打一枪换一"照"和假停业等现象比较普遍,加之工商营业执照办理范围与税务登记证办理范围不吻合,以及国、地税征管范围的不同,使得征税对象很难准确确定,形成大量漏征漏管户。如今年市局检查的人民西路的83户个体户进行检查,未办证的就有9户,占总数的10%,其中在郴州商场楼上租赁场地的某有限公司开业已三年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国税的正收企业,但至今未办理地方税务登记证,更未缴纳地税。
由此可见,个体税收征管三难,是影响个体税收征管质量根本所在,三难不解决,个体税收管理必然存在核算不实,检查无据,执法随意的问题,个体征管质量难以提高。
(二)个体税收征管的误区
反观税务机关当前对个体税收征管的办法和措施,目前我们通常采取的个体征收管理办法存在三个误区:
误区之一,定期定额为主的征管方式,定期定额管理方式在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经营者较少,且规模较小,对加强征管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体经济不论从数量经营、经营方式、经营规模上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简单粗放的定期定额征管方式早已不适应其管理需要,定额的随意性、人为性,与法制社会要求格格不入。
误区之二,“人盯人”的管理办法,目前大多地方对个体经营者的管理采取定人、划片、定额的管理办法,有两不足:一是管理力量不足;二是容易形成一人说了算,甚至形成管理员下的“黑户”.
误区之三,单纯建帐的征管方式,建帐建制征管方式应该说是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一个好方法,但在实际的推行运用中,很不理想。一是建帐面不宽;二是帐务核算的真实性差,缺乏真实性是建帐工作的难以全面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解决核算的真实性,建帐工作就是一种无效劳动,建帐工作就不会有生命力。
二、加强个体税收管理的三点意见
多年下大力气加强个体税收管理之所以收效不大,主要是对个体税收征管的难点认识不足,其管理措施未能对症下药,管理观念陈旧,管理方法单一,征管措施乏力,要提升个体税收的征管质量,必须彻底转变管理理念,调整征管思路,重新构架管理方式,只有以全新的观念指导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才能摆脱个体税收征管的被动局面。
(一) 加强对普通发票的管理
加强普通发票管理,除了继续做好发票的印制、保管、领购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外,应以加强索取发票的管理为切入点。
发票的索取是个体征管中非常重要但又被长期忽视的一个发票管理环节,其重要在于没有索取,也就不存在开具,不能掌握进货,也就难以核实销货,它是一个问题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忽视一个方面必然影响另一个方面,购进货物可以不索取发票,那么销售货物也就可以不开具发票。因此,购进货物不索取发票,不仅仅容易导至本环节偷税,而且,为下一环节偷税提供了条件。鉴于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加强对索取的发票的管理比加强对配售发票的管理具有更大的意义。
从便于管理的角度讲,索取发票比开具发票的管理难度要小得多,开具发票的管理受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一是开具范围的影响,消费者购买商品许多不需要发票,很难以销售发票来确定销售金额。二是开具对象的影响,一部分纳税人为逃避税务检查,开具发票时张冠李戴,张三买商品发票却开成李四,买卖双方的销货和进货情况均难核实。正因为如此,多年来我们在发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
而索取发票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就能解决以上两个问题:一是纳税人不论从事何种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购进商品和产品原材料等,并且在一定时间内这些商品、产品原材料等都要以库存商品、在产品等方式存在,税务机关完全可以要求每一个纳税人提供进货发票,这是每一个纳税人都可以办到的事情,不受其
文化高低,是否懂财务会计的影响,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理由不取得发票,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索取发票的管理。1、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购进商品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进货发票,这应成为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必须条件。
2、所有纳税人每月必须向税务机关报验商品进销存情况,以及进货、销货发票粘贴簿。
3、对其没有购进发票的商品按其商品价值补征税款,并按偷税论处。
(二)加强对经营资金的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是加强个体税收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税务部门长期在资金管理方面的无所作为是至使个体经营户偷税漏税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为加强对个体经营户的税收管理,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资金管理。使税务部门随时掌握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资金流向。
1、做到银行帐户的唯一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必须凭工商营业执照到银行办理结算帐户,对未持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任何银行不得开立银行结算帐户,就如同居民储蓄必须凭居民身份证才能到银行办理储蓄一样。
2、做到经营资金结算的单一性。个体经营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个体经营户之间的货款结算,凡购销金额在30元以上的,必须以工商营业执照在银行开立的帐户进行转帐结算,不得以现金或居民储蓄卡等方式结算,凡以现金或以 居民储蓄卡等方式结算的,一经查出按偷税论处。
从我国信用体系发展现状看,做到以上两点是完全可行的,从税收征管实际看也是必须的。其一:正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户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一样,为什么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就不能要求其办理唯一固定的银行结算帐户呢?从某种意义上讲后者比前者在加强包括税务管理在内的其他国民经济管理上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其二:纳税户之间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货款结算和纳税人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活动形成的货币结算是不同的,纳税人均有银行结算帐户,完全可以做到转帐结算。在实际工作中也比较容易区分纳税人和消费者,当然我们不能像过去一样从销售者入手,按销售额的大小等方式来区分购买者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而应从购买者入手,即从纳税人进货入手,对纳税人的库存商品等进行清理,要求提供进货发票,银行转帐凭据等,对未有进货发票和银行转帐凭据的,对购销双方纳税人按偷税进行处罚。
(二) 强化对业户的控管力度
建立和完善群策群防的税收管理监督体系是解决业户控管难的有效途径。
个体户税收管理范文3
20*年4月1日至7月31日,我局管理员平台共产生任务11633条,按期完成11612条,未到期的任务为21条,无逾期完成任务。
(一)按任务产生类型分析
系统下发自动任务7018条,占全部任务的60%;手工生成任务4615条,占全部任务的40%。说明我局管理员平台仍是依靠系统自动任务为主,区局下发任务很少(111条),手工生成任务主要是由分局长依据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手工添加的任务。
(二)按任务类型分析
账簿凭证管理(4437条)、户籍管理(3898条)和申报纳税事项管理(2441条)是数量排在前三名的任务(合计10776条),占全部任务的92.63%。主要是新办户增加1652户,产生户籍和账簿凭证管理任务合计3304条,占前三名任务数量的31%;税务登记变更、停业和注销调查核实任务2022条,占前三名任务数量的19%;备案事项催办(自动任务)和发票领用存调查核实(手工任务)任务合计2691条,占前三名任务数量的25%。可见税务登记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注销以及相关的银行帐号备案催办是平台自动任务的主要来源。对于资格认定类(主要是一般纳税人认定)282条、税源监控分析289条和纳税评估31条合计602条,仅占全部任务的5%,虽然调查核实需要的时间长、完成的纸质文书多,但总体工作量并不重。
(三)按管理员平均任务分析
平台运行四个月期间(84个工作日)负有管户责任的管理员人均任务95条,每人日平均1.1条。其中:完成10条以下的为11人;完成11至50条的为52人;完成51至100条的为40人;完成100至200条的为30人;完成201条以上的为6人。
可见我局管理员每人完成任务大部分在100条以下,平均到每个工作日任务量并不是很大。任务超过500条以上的只有1人(二分局杨娜),完成1029条,主要是对新办个体户的调查核实任务。
(四)按管理员日平均登录分析
我局日平均登陆人数为117人,CTAIS系统中有管户的税收管理员为136人,日平均登陆率为86%。各分局日平均登陆税收管理员平台人数均较高,但仍未达到每名管理员每天都登陆平台查看任务或进行操作。
(五)分局长分配任务情况
随机查看分局长的登陆时间,时间多为八点之前半,甚至有的分局长在七点多钟就登陆平台。各分局长均能较早登陆平台进行分配任务等操作,保证了任务及时分配到管理员。
二、各分局运行情况对比
(一)各分局运行情况特点
一分局在平台上完成税源监控分析报告149个,为全局最高,占全局税源监控分析报告的52%。
二分局在平台上完成任务最多,共完成3039条任务,占全局任务的26%。
三分局、四分局在平台上完成纳税服务任务分别为259条、164条,合计占全局纳税服务任务的60%。
五分局在平台上完成的手工任务为1847条,为全局最多,占全局手工任务的40%。
六分局在CTAIS系统中有管户责任的税收管理员最多,为36人,日平均登陆人数为31人,对全局日平均登陆率影响最大。
(二)应用待提高之处
分局长应根据总局税收管理制度和省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的内容,充分利用平台添加手工任务,督促管理员完成各项工作要求,逐步实现靠人管人、靠制度管人向依托计算机管人的转变。重点依靠平台的强制监控功能,有计划地完成户籍巡查、发票巡查、税源监控分析和纳税服务等工作任务。
管理员应该严格按照税收管理员操作规范的规定,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实地核查,及时录入税收管理员平台之中,利用平台反映税收管理员工作开展情况,利用计算机系统记录工作成果。避免虽然完成了巡查、核实等工作但没有录入平台,没有留下工作痕迹。
管理员应继续加强各类文书、工作用表的录入校对,做到如实填写、用词准确,不缺项、不丢字,不许简简单单写几个字应付差事。协管员应加强审核各类文书和工作用表,切实负起协管的责任,不能不看不审就签字了事。主、协管两人应积极配合,避免任务逾期。
三、平台待优化和解决的问题
通过一段时间的应用,各分局陆续发现了平台存在的一些问题,现予汇总,并已向上级反映。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请各分局在应用中注意,避免产生错误或逾期任务。
(一)待完善、优化的问题
1、系统中主协管没有固定搭配
系统中没有较固定的主协管搭配,分局长在分配任务时需手工添加协管人员,造成分配任务工作量大、时间长。建议分局长可以在系统中维护主协管小组人员,分配任务时自动弹出协管人员,减轻分局长工作压力。
2、个体工商户仍需调查核实帐簿设立情况
虽然个别个体户可能也可以建账,但是在现实中,大部分个体户没有能力建账,因此不必对个体户的帐簿建立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个别建账的也可以采取手工任务进行核实。建议系统在对新办户产生帐簿调查核实时,通过纳税人的经济类型进行区分,对个体户不再自动产生此类任务。
3、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缺项
对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只可选择临时纳税人和辅导期纳税人两种类型,缺少直接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建议可选菜单变成可选择正式一般纳税人、临时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三类。
4、查询结果导出、排序功能不完善
查询出的数据只能导出当前页面内容,无法将全部查询出的数据导出,给工作造成不便。建议查询出的数据可以一次全部导出。另外,查询出的数据无法按照某个项目进行排序。建议对查询出的数据可以在税收管理员平台上直接排序,便于查看。
5、纳税评估存在问题
纳税评估分析计算表计算功能不全,有的项目无计算功能,评估差异值均需手工填写。所得税分析预警值与分数均需手工录入,增大录入错误的可能性。建议计算项目应实现自动计算或增加审核公式。
评估分析、调查核实和处理环节等文字录入部分显示字数太少,不能完整直观显示,也不具有换行功能。建议修改界面显示功能,实现“所见即所得”。
复核岗的意见及签字不能以复核人员身份录入,而是用主评人员身份录入或由主评人员代录,既造成工作不便,也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议尽快修改软件,实现该谁完成的工作就以谁的身份来录入,以便分清责任。
(二)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税收管理员平台运行速度较慢。在运行中发现有时税收管理员平台的运行速度较慢,甚至有时候整个工作时间内无法登陆,只能在晚上加班完成平台任务,影响正常工作。建议提高税收管理员平台的运行速度,通过优化后台数据处理程序、提高服务器运行效率、增加网络带宽等方式提高平台运行稳定性。
(三)考核方面存在的问题
1、建立逾期任务申辩机制
建立管理员逾期任务申辩机制,对因系统故障、停电等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通过申辩进行调整,可以提高工作积极性。不能一刀切,只要出现逾期任务就扣分。
2、取消分局长分配任务时限考核
分局长在分配任务时,考虑管理员当前正在处理的工作任务情况,可能适当将任务推迟分配给管理员以便期完成工作,由此造成的逾期分配任务,不应纳入考核。
四、今后平台运行要求
1、各分局要加强对操作不熟练人员的辅导,实现以熟带生。要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操作平台不熟练人员的培训和辅导,逐步提高整体队伍的操作水平,避免由于操作原因造成错误。对打字不熟练的年龄较大的同志,适当配备书写板等辅助工具,通过一段时间的过渡,逐步提高文字录入水平。
个体户税收管理范文4
该分局现有电动车销售经营户34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户,个体工商户22户。20__年1至12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现电动车销售收入36763500元,销项税金为6249795元,进项税金为5589889.4元,实现增值税659905.6元,税负1.8。个体工商户22户,税收月定额60960元,户均定额2771元,定额以上征税面100,同期票结税款42.82万元。分局坚持从基础管理、帐簿记载、定额核定(调整)、纳税评估等方面入手,抓住管理重点,拓展管理深度,提升管理层次,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行业税收管理经验。
(1)夯实基础管理。一是税务登记规范。严格执行税务登记新办、变更、注销的程序和规定,认真落实每月的工商核对,一户不漏,逐一巡查,确保税务登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督促纳税人及时办证,从而确保了该行业税务登记办证率100;二是帐册记载规范。电动车和其他机动车不同,不需要上牌,购车人一般不会主动向销售单位或个体户索要发票,这就势必使该行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从而偷税的可能性。有鉴于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局要求相关企业进一步健全规范明细帐的记载,及时准确登记进、销、存情况;对个体业户,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对照建帐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对符合建帐条件的纳税人督促其建立帐簿,规范核算。对不具备建帐条件的纳税人,经过行政许可,要求其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销货登记簿,并督促其及时如实粘贴、登记,使得所售品种、规格、单价及进货渠道、按次进货数量一目了然,同时要求反映其银行开户情况、货款支付情况和销售进帐单;三是发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泰兴市局关于普通发票领、用、存的规定:领购时验旧购新,双人审批;使用时一次复写,顺序使用,顶格填开,万元版发票一律票控大厅、按次结税,月税收定额在600元以下的纳税人使用千元版发票也实行票控。对纳税人使用过的千元版、万元版发票存根联由分局集中保存一年,以便于核查和比对;四是资料管理规范。户籍资料和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时、规范、真实、完整、全面,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详实、准确、可靠的税收征管资料。
(2)加大跟踪管理力度。在日常管理中,按照分局的责任区巡查要求,定期实地查看电动车经营者所登记的购、销、存的台帐或登记簿,及时掌握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的经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目前,市场上电动车品牌众多,档次不一,价格范围一般在1500至4000元之间,相对于摩托车而言,节能,方便,低廉,故市场销量较大,为行业税源增加了强大的后劲。为此,在深入细致调查,适时掌握销售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户、一般户和小型户,对他们进行分类管理,有的放矢,让税收管理更加贴近新情况,更加适应新要求,保障税收与销售的同步增长。
(3)完善数据信息资料。分局要求各责任人对所管电动车经营户的经营情况、纳税情况了如指掌,运用户籍巡查、实地调查、纳税评估等手段,掌握纳税人经营地址、经营面积、房租、从业人数、工资总额、水电费、通讯费等要素的历史情况和变化情况,数据采集、录入、维护力求准确、及时、真实、可靠,确保计算机机内信息、纸质资料信息的及时维护和充分一致,为行业税收管理决策和纳税评估提供良好的基础资料。
(4)规范个体定额核定(调整)。定额核定(调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挥个体定额软件在定额核定(调整)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电动车行业特点,设定合理参数,将采集的纳税人相关数据录入计算机,使得个体定额核定更科学、更合理、更规范,更实际;另一方面,将定额核定(调整)情况定期在分局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纳税人的评议和监督;再一方面,建立定额核定(调整)集体审议制度,成立定额核定(调整)审议小组,防止出现较大的偏差和不公,为行业税收管理和定额的稳步增长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个体户税收管理范文5
关键词:税收管理专业化 管理模式 专业化人才 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
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
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细化个体户户籍管理。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深人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情况,做到基本情况清楚、涉税事项清楚、增减变化情况清楚、停歇业、走逃户、非正常户情况清楚、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楚。
个体户税收管理范文6
关键词:专业型市场 税收风险管理 实证分析 风险建议 风险应对
一、征管现状
长期以来,小型微利企业、个体零散税收就是税务机关征管的短板。尤其近年来,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挥小型微利企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国务院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持续加力,包括《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一方面彰显了国家对自主创业、小微企业的鼓励与扶持,另一方面也对税务机关征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方便纳税人享受优惠,简化程序,便于操作,还要防范小部分纳税人借机稀释隐匿销售收入,逃避纳税义务,进而破坏尚待完善的纳税诚信机制。
二、实证分析
各地的建材家居商场通常也是小微企业、个体户相对集中的专业市场,因此我们选取了青岛大有家居有限公司黄岛店(化名)作为税收风险管理对象进行了分析实证,以便加强租赁业户的日常税收征管,降低税收管理风险,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青岛大有家居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份办理税务登记,2016年5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国税核定税种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经营范围包括:市场开办;市场内经营管理服务; 场地、房屋、摊位租赁;市场内物业管理。大有家居目前在市区共五家店,另外四家分别为敦化路店、华阳路店、振华路店及胶州店,是青岛知名品牌组合度最高的家具名品店之一。
三、风险建议
专业市场内业户众多,纳税遵从度普遍较低,对建材家居商场的专项检查要缜密部署,打快仗,防止租户通过注销登记逃避纳税义务。继而负面影响到其他建材家居市场或其他专业型市场的征管,效率兼顾公平,不断提高业户的纳税意识,降低税收执法责任风险。
商场出租方作为租户的日常管理方,通过统一结算货款能较准确地掌握展位的销售情况,要积极争取市场或商场管理方的配合与支持,尽快地建立第三方信息交换机制,有助于税务机关及时获取涉税信息(包括租户名称、税务登记证号、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租赁期限及租金缴纳情况、代收款明细及返还开户行和账号等有关资料),建立健全专业市场的税收征管新模式。
建立专业市场户籍管理员专人负责制,对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或个体户要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做好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工作,逐步消除租户的抵触心理,让租户依法自觉纳税成为税收新常态。
主动与市场管理方或工商管理部门沟通,争取由现在的购销合同(客户联)作为消费者维权的凭证为发票管理,同时加强对租户单独收款的管理,并取得广大消费者的理解与支持。
由于家居建材类的商户基本上都是各大品牌的地区商,可以对上游企业的销售或发货情况通过其主管税务机关的协助实现对下游企业的税收管控,进而逐级上报总局,尽快建立起全国范围内品牌企业销售网络的税收情报共享。
四、风险应对
此类专项纳税评估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对租户的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梳理,务必全部纳入日常税收管理;依法对租户重新核定销售额;对长期租户以往年度的应纳税款依法进行追证;在此期间对其注销业务加以管控,并与商场管理方及时取得联系,落实注销动机,防止借尸还魂、偷梁换柱扰乱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