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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建议范文1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根据劳动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际,现对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合同制职工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提出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向职工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制度实行以前,原固定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做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
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建议范文2
(2.杭州永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311251)
【摘要】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基础管理层面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及控制得到了施工企业的普遍重视,而这种重视却往往建立在对项目合同管理与项目自身管理的有机结合被忽略的基础上,这种现象经常会造成项目管理本末脱节的问题,部分企业甚至会由于对管理合同法规的不熟悉而使得受侵害权益不能得到补偿。本文正是基于这一现象,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策略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对相关企业优化施工管理合同提供参考。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管理;合同策略
1 现阶段我国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作为施工项目的法律保护文本,施工合同管理的难点集中地体现在其践行时间跨度长、涉及款项众多、波及利益方广泛以及针对的工程建设精细程度比较复杂等方面,而目前中国的施工建设市场人才及法律建设储备尚不完善,项目方在拟定以及对施工合同进行后续管理时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
1.1 施工合同制度建设落后,合同控制水平低下。目前的施工建设合同管理及有效控制由于缺乏充分的法律支持及制度规章约束而大多处于较为混乱和过于形式主义的的发展阶段,施工单位对所签订合同的档案管理流于松散,而且较少的应用信息化管理操作平台,专业化管理水平非常低[1]。
1.2 集约型合同签订数量较少,大多为小单位承包分解模式。总的来说,施工建设方对既定建设工程往往进行非科学化分解,由此造成的施工合同小而全的现象严重限制了合同处理的效率,并且提升了合同管理的成本,施工单位单一的业务承包现状使得我国建设工程在管理及经营层次上的发展被严重制约。
1.3 施工合同约定条款不全面,签订及履约出现问题无据可依。建筑施工合同文本对签订人的义务和权力约定不全面是我国施工合同发展长期存在的问题,合同中的条款对承包方有时过于苛刻,而对业主约束较少,另一方面,工程中的质量隐患一旦被发现,合同双方还存在着纠纷难以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解决的问题。
1.4 具备专业法律及施工知识储备的储备人才稀缺,合同签订双方较少顾及法律审定及参考。影响施工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律人才在合同签订中发挥的审定及建议意见,受长期以来企业思想及教育体制的约束[2],无论是施工合同直接签订人还是相关主管部门都很少涉及对于这方面人才的培养与选拔,缺乏法律公允性及监督性的合同必然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
根据以上的针对我国目前建筑施工合同存在问题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低效的施工合同管理及控制会严重限制施工建设各方按时、合规的践行合同协定的义务,对自身的权力遭受侵害也很难得到法律保护,如此一来直接影响到的是工程投入成本、建设质量以及施工期限的完成情况。
2 对于优化施工合同管理策略的建议参考
规范施工建筑市场的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加强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和控制,要针对已经签订合同的管理和控制来规范签订方的合同管理力度和合法性假设,真正的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控制走向法制化与系统化的发展道路,只有不断的提高合同管理不平,才能从本源上避免合同违约的经营风险,继而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于具体的施工项目管理程式及合同规范来说,合同控制及管理的涉及对象及具体条款虽然各异,但是其管理策略的经济关系多元化、内容条款繁杂性、合同履约连续性以及合同本身受到外界影响等共性也依然存在,因此,基于施工合同的这些共性,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针对合同管理的科学参考与建议也可以给出,具体如下:
2.1 全面推行施工合同的责任与权力动态结合管理。责任与权力的动态管理要求合同签订人按照对合同的操纵控制权与利益承担权的分离原则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建立有效的“双挂钩”控制监督机制,即:成本和利润挂钩,配分和缴纳挂钩。施工项目承包方合同签字的达成就代表了责任与权力的动态管理开端,其实质是合同的阶段性核查履约[3],施工承包方管理层负责对合同的阶段性兑现承担核查与追究工作,将具体条款的责任落实到微观个体,以优化效率和降低成本为目的进行这种动态合同管理改革,将规范化、动态化的施工合同管理与控制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2.2 加强合同法律化铺陈进度,优化相关制度建设。针对我国目前的相关合同立法尚不成熟及民间施工责任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的现状,加强合同管理的法律及制度支持建设就显得十分必要,一方面施工方层次上要重视对于自身管理机构的设置,优化施工合同的审查、签订、授权、监督以及公允履约管理,根据设立制度对合同管理严格化操作与履行程序;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知识的教育投入力度,培养专门人才,使得利益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相关法律人士可以对合同的合法以及严密性进行认真的审查,切实的减少合同中潜在的可能会产生纠纷的因素[4],将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的范围之内。
2.3 对于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控制,维护各方合理利益。这一合同管理优化策略的参考建议实质是建立在分散合同风险以及均衡各方利益基础上的合同调整及监督,根据不同的具体如实索赔因素,例如风险分配偏颇、工程突发事件、施工项目预算超预期以及人为或非人为因素等,进行有依据的合规赔偿。由于施工合同是最根本的索赔依据,对索赔的严格控制不但有利于保护利益各方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使得施工企业尽快适应标准化工程建设规范,自我适应的减少未来合同签订的赔偿因素[5]。
3 结束语
距离我国正式颁布《合同法》已经过去了十多个年头,施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与控制的方式方法近些年也经历了比较大的变革,并随着我国相关的立法更新进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依然存在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与控制操作不规范与流于形式的现象,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的忽略也依旧有市场,这些都还需要施工企业在今后的合同签订实践中作出进一步的探索和改进,只有建立在法制化、标准化以及效率突出基础上的施工合同管理才能真正为合同签订人带来切身利益,并且对我国的施工合同建立市场提供长远的发展动力和指引方向。
参考文献:
[1]杨友国. 如何签好建设施工合同[J].中国招标,2009.( 13): 18-19.
[2]万长虹.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国工程咨询, 2008.(7): 60-62.
[3]潘树标. 浅谈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的意义[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9.(7):22.
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建议范文3
关键词:PPP模式;合同管理;重难点
1合同形成阶段的管理重难点
在合同的形成阶段,首先必须做好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如第一步PPP项目的发起人需要对整个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选择好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以及其项目公司,防止盲目进行PPP项目建设。正如上述广州大坦沙污泥处理项目实例分析,我们要在合同的形成阶段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性与合法性,防止内定中标或串标等情况的发生。由于PPP项目的各种特殊性,我们需要保证合同的拟定阶段与招投标阶段尽可能的不发生脱节,这既需要专业的PPP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又需要设置合适的采购方式,保证中标单位符合项目的需求,还需要使合同符合规范性的要求。又如酒泉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实例分析,在合同的形成阶段,必须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保证合同文本的完善性。
2合同履约阶段的管理重难点
在合同的履约阶段,必须明确两个主体,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责任划分,首先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合同法》、《民商法》、《招投标法》等等,建立起合理合法的双方责任划分,在PPP项目中,政府属于相对强势地位,社会资本属于相对弱势地位,政府应建立PPP项目政府信用体系健全机制,保证政府信用,确保项目的顺利的进行,例如确保征地的速度,项目建设运营保障等等,防止出现因政府失信违约造成的项目失败的出现。社会资本在合同履约阶段也应明确自身的责任,首先应确保资金、人员、设备及材料的及时到位,确保工期顺利完成,在项目竣工之后,还应保证项目的建筑质量,以后后期的项目运营水平,确保PPP项目顺利进行。
3PPP项目合同管理的技术性问题
国内近些年来PPP项目进行的如火如荼,各地大批的PPP项目的上马也引发了大量的问题,首先是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缺失,很多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对PPP项目基础知识的了解,用处理普通合同的方式处理PPP项目合同,势必会造成很多相关问题的发生,其次是许多项目的合同管理人员对法律常识知之甚少,因此建议项目聘用专职的法律顾问或对PPP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建立起一支专业的PPP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团队。在合同文本的管理上,PPP项目合同的示范文本缺失,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关于的PPP项目的合同示范模板,又如许多的项目相关合同管理方式落后,如信息化程度过低,流程化程度低等等问题,这还需要政府部门建立完善的PPP项目信息化、流程化管理平台的方式去解决这些问题。
4结论
在大量PPP项目进行的同时,势必会暴露出关于PPP项目合同管理的方面的重难点及难题,从一开始的合同形成阶段到合同履约阶段都必须重视这些重难点问题,最后通过解决一些PPP项目合同管理的技术性问题,从而保证PPP项目顺利的进行。
参考文献:
[1]马海峰.PPP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研究[D].吉林建筑大学,2017.
[2]温来成,孟巍.PPP项目合同管理及其财政风险监管政策研究[J].财政监督,2016(15):5-8.
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建议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一、引言
由于社会以及科技的快速发展,目前城市化建设的主流之一就是工程项目的建设,在这样的形势下,建设单位就一定要完成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要将不同方面的管理,比如工程进展、安全以及质量等管理都要有效融入到建设单位的管理系统中。否则,只要没有做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等工作,就会影响到其施工计划乃至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而阻碍工程项目总体建设管理工作,有时还会对工程的应用功能以及结构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本文首先对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然后就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对策发表了一些浅要的看法和建议。
二、合同管理在我国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基本特点及现状分析
1.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控制价的不科学。受当前建筑工程市场供求严重失衡的因素影响,部分建设单位不顾客观条件,一味的压低工程造价,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这部分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标底也就无法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工程项目建设的价格。同样的,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合同签订时如何尽量防止业主不合理投资计划的干扰,并避免由于其对工程量计价清单、标底进行人为的调整而导致的施工合同的控制价严重脱离建筑工程项目实际需求的情况发生,是各参建单位亟待解决的难题。
2.追加投资现象严重。现阶段,国内进行的建筑工程管理并没有认识到项目计划的前期阶段进行的造价管理以及控制,项目造价管理控制的重点是项目造价的决算阶段以及施工阶段,也就造成了先建设,然后再算账的问题。所以,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进行再次投资。一些项目只是在项目将要完成时,才发现项目造价已经大大超过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而对项目工程的预期效益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
3.现场签证混乱。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工程监理人员对有关规定、预结算知识和造价管理掌握不够准确,从而会发生对不该签证的项目进行盲目签证的现象,有的签证甚至只由施工单位填写,不予以认真核实就签字盖章;同时,一些施工部门制造假签证,进而设计相应的名目,当出现实际问题时并不会办理签证,只是当项目结算时办理签证;一些施工单位甚至还办理一些没有缘由的签证。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工作相对混乱,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的正常市场秩序已经被严重破坏。
三、关于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1.确保施工合同控制价科学详实。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而施工合同控制价又是施工合同的核心,其作用和影响可谓不言而喻。一项优秀的施工合同控制价,不仅要确保清单当中所有子项目的内容以及要求都有清晰的定位和明白的表述,而且还要尽量保证其中的分项工程清单也基本没有缺陷和不足之处,从而保证其不留下漏洞和隐患。因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即便是对于那些已经编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同样也应当由多人进行反复核查,杜绝留下缺陷和问题。
2.做好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事前控制。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来说,项目设计过程的造价控制的重要性相对较大,而如果仅仅强调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施工过程管理,达到的管理效果往往较小。所以,在进行建筑工程中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时不仅仅是强调投资的最小化,而且要增加工程造价的价值。也就是使用价值工程,研究分析产品的功能,不仅要求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最低化,同时也要确保项目产品功能的实现,进而提升产品的价值,所以主要工作是加强设计过程的经济合理性。
3.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的造价管理。在进行工程施工设计时,在合同总价控制和合理利润取得的前提下,应当进行技术评审以及经济核算,这样就可以获取较为科学,相对合理的施工方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管理过程中,因为现场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环境与设计条件不符、灾害性及季节性气候等,合同变更在所难免。也可以根据业主或实际情况的需求,调整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在保证质量及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就能够实现对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进行管理控制。除此之外,项目施工时往往会出现现场签证问题,而施工单位在办理这些签证时必须根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招标文件,因此在合同中制定合理详细的签证条款,可以确保签证内容处在施工双方共同认可的调整范围,这样才可以保证签证过程的有理有据,进而将其作为工程造价索赔的证据。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大踏步快速发展,我国正在进行的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和控制,在建筑工程发展中体现出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一片大好的发展背景下,加强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对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和科学控制,能够促进投资成本在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合理而均衡的分配,从而使建筑施工项目获得更高的增值,并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建设以及城市化步伐的加快。
参考文献:
[1]王政.建筑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Heilong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2011(03).
[2]薛依东.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中的造价控制[J].中国建设信息,2006(13).
[3]王芬.土建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8).
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建议范文5
关键词:EPC模式;核电工程;合同管理;标准化
引言
核电工程的主体是一台由核岛、常规岛和BOP组成的完整的核电厂机组,凝聚了核物理、机械、电气、热工、化学等专业学科,是复杂且技术密集的系统工程。核电项目EPC工程周期漫长、投资巨大,土建、安装、设备采购、调试等工作量大、接口十分复杂。鉴于核电工程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国内外的核工程项目常采用EPC总承包的合同模式,即承包商对核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全过程实施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费用全面负责。
1核电工程合同管理标准化的三个要素
1.1合同管理的标准化组织设计
围绕着合同管理过程,核电项目总承包企业通常会建立以下几个核心职能部门:合同立项/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需求,对需要通过EPC分包合同来实现物项或服务采购的事项提出立项申请,并统一协调或管理公司内某类业务或资产的部门。该部门负责明确合同的技术、质量和进度的基本要求,进而负责编制或审核合同条款。实际工作中往往在合同管理的初始阶段通过合同的评审、招标、评标和合同谈判等环节,对合同工作的质量、进度与技术等进行总体把控,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归口管理。合同商务部门:协调、组织合同管理流程各环节工作的部门,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符合企业相关制度的规定。负责制定合同管理程序以适应核电项目管理的需要,协调上游部门对合同采购中的条款制定、评审、招标、合同谈判等各个环节提供技术支持。进行合同的日常管理,执行合同条款,协调、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支付、争议、索赔等各项事宜。质量保证部门:通过对潜在承包商的资格审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质保监察等活动来负责合同管理中的质量控制。进度/费用/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在合同形成阶段和合同执行阶段对涉及技术、质量、进度、费用等提供专业支持。审计部门:对核电工程项目相关活动实施内部审计和对项目运作进行监督的机构,对标准化合同管理的效益、合规性、经济性负有监督责任。综上,在标准化的核电项目合同管理中,各部门基于职能和合同事项这两个维度,以矩阵式的架构进行运作。针对某个相对独立的合同事项,由各个部门抽调人员,形成工作组并对相关合同事项进行处理,工作组随着合同事项的完结而自行解散。通过这种矩阵式的合同管理组织架构,可以使各个部门可以同时承担多个合同的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到职能互补、充分配合。此外,工作组成员以集体智慧形成决策或意见,既满足核电工程对合同管理效率的要求,也能最大限度降低误判的可能。
1.2标准化合同管理程序体系
标准化合同管理程序体系的建立,是EPC承包商对从合同编制到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定标准流程并不断实施完善的过程。建立并完善标准化的合同管理程序体系能够解决核电工程合同管理中条款编制评审把关不严、合同管理低效、合同执行不力权责不明等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维护企业的自身利益。合同管理程序体系应当涵盖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对合同的编制、评审、招评标、签订、执行、事项处理、支付、合同终止等阶段所进行的各项工作进行标准化规范。由于企业在合同管理不同方面的特点,标准化体系可分为管理层和工作层两个层次。管理层主要起到对合同签约和履约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的作用,工作层的标准主要承担具体合同工作实施和形成各类合同标准文本的工作。由于核电工程EPC项目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建议在合同管理标准化程序的建立过程中,针对不同程序采取强制性与推荐性相结合的办法,确保管理规范性和严肃行的同时又增加管理弹性与灵活程度。
1.3合同管理责任划分标准化
核电工程项目专业交叉、分工复杂,进而导致了EPC总承包商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工作任务量大、涉及面广、参与的部门和人员众多。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管理职责和要求进行责任划分,以满足核电项目建设对合同管理“逻辑清晰、权责明确、规范高效”的要求。在具体实施责任划分的过程中,将项目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逐级分解,形成便于进行组织管理的单项工作,再确立分解后单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确立单项工作及其责任部门后,对各个部门在每项工作中的职责进行分工,明确每项工作所对应的授权权限,同时规定每项工作的输入、输出文件。
1.4合同管理标准化的持续改进
由于EPC项目本身的复杂性,项目合同管理标准化建设与运作并非一蹴而就,合同管理标准是在统筹规划、研究确立和持续改进中不断建立并完善的。合同管理程序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采用经验反馈、工作程序升版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管理系的标准化程度。建立程序定期梳理与反馈的机制,对程序使用过程的反馈意见定期整理,对在实际工作中不适宜的工作程序及时进行修订或增补,确保管理程序体系不断优化。防止因工作程序的规范程度不够而导致的偏差。同时,工作层还应针对不同类别合同的特点制定并不断完善合同文本,确保标准合同文本的健壮性和适应性。
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建议范文6
在当今社会的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人员和部门来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而且也需要其他各种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和部门都必须要精通并熟知合同内容,熟悉合同管理与可能出现的索赔工作。所以在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合同管理也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如今的人们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所拥有的特殊地位和所能发挥的巨大的作用。现在国外很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的工作,甚至作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投资)、工期、组织等管理同时并列的管理职能。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必须要融入整个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当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就必须对所有项目以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案。使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完整体系。
2、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方面的作用
2.1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方面的应用
合同规定是将与设备、材料相关的大部分费用,依据设备费与材料费在建设工程费用中约占的60~70%左右的原则作为工程直接费用,其价格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多少。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控制好设备、材料的价格需求。合同是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的重要支付凭据。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承包时所建立的合同的工程量核定单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则是工程进度款的付款依据。在控制拨款数额时,首先应对工程竣工数量进行审核,只有其中质量合格的产品才允许计量,对不合格产品及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的损坏而出现返工现象等增加的产品将不予计量。
2.2合同管理的索赔问题
合同是正确处理索赔事件的具体依据。对于工程索赔方面应当加强主动控制能力,尽量减少工程中所出现的索赔因素。一旦索赔提出后需要及时处理。在解决这些索赔事件时的时候,一定要在承包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从客观的角度仔细研究索赔方案的可行性,其次核对其取费是否合理,最后明确索赔数额。
3、加强合同管理的一些措施
3.1合同管理的变更问题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方面是管理所有可能出现合同变更问题,所以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合同变更程序与方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依
据相关的法律和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因此,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是建设工程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所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才能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与此同时,合同是控制工程改变的唯一凭据。在施工之前,要首先对施工图纸进行仔细的审核与查实,如果发现在设计中有错误的地方,要尽快改正,进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减少施工开支。对于每一项工程来说,如果设计单位和业主提出设计的改变,我们都应做好改变之后计算花费的工作,计算出需要追加或余出的投资,给业主或者设计单位提出是否变更或更好的变更方案。完善工程变更程序的现场签证手续,要求在工程变更前,必须要经过监理、业主及施工三方的一致意见,力求做到所签署的新内容、工程量与工程变更情况一致,这样可避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出现不良后果。同时依据合同规定,严格审核变更金额,正确合理地确定额外的工程量所需要的造价等,用以避免施工方面采取非法手段增加工程造价。
3.2加强合同管理的其他措施
实施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在社会上广泛推行工程担保,并且建立工程保险制度,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对维护建筑市场秩序重要作用,保护工程实施中当事人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规范工程款结算方式。政府有关建设部门应当根据所评估的工程规模大小和技术的复杂程度以及工期时间等信息,来确定合同的形式、工程款的数额及其结算方式。通过分阶段付款的方式或者是一次性付清的方式来减少合同欺诈和垫资承包的出现几率。完善合同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合同纠纷调解制度。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合同纠纷的时间也越来越多,而调解在合同纠纷中占据了领导地位,其效率高、成本低,应大力被人推广与使用。降低合同纠纷进一步升级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应多支持建设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公司等中介服务公司开展工程纠纷调解的业务。同时将纠纷调解工作变成一个职业向全国推广,为了保证调解纠纷工作的成功性与可行性,需要经过进一步培养的监理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担任,建立仲裁委员会,将制度的能力发挥至最大。建立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加大政府主管部门对这方面的监督力度。由于政府主管部门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为了加强合同管理,也为了保证合同内容的正常实行,严格到资金不足不许招标,施工合同需先仔细审核过后才可以颁发施工许可证,需先结算工程款后方可验收工程等一系列有关规定,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绝不让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发生。
4、总结